民政工作报告知乎(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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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3 00:00:00    小编:半山公考面试

民政工作报告知乎(七篇)

小编:半山公考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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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报告知乎篇一

一年的工作告一段落,民政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正确的领导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民政工作始终坚持以、xx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始终以为人民谋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解决群众的困难作为第一要义。群众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回报,在一年的努力工作中,把各项政策正真落实到群众当中,赢得了群众的口碑。

一、加强学习,充实思想

(一)政策学习

荣幸作为领导一职,就要率先学习和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彻底消除“四风”,做群众的表率,做干部的表率,做党员的表率。以“洗洗澡、治治病、照镜子、正衣冠”为标准,把自我批评作为一道家常菜,常做;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一条路,常走;把学习和党章作为一面镜子,常照。以“三严三实”为原则,把严于律己、严于修身、严于用权作为提高自身修养的根本,把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作为搞好群众关系的基础。

(二)业务学习

提高业务水平是提高服务能力的基础,只有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才能更好的服务群众。为了提高业务能力,更广泛的学习业务知识,把每周星期一作为学习日,通过网络、报纸和书籍等途径,学习民政业务知识;把每周星期五作为交流日,通过民政站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互动,总结各项政策的利弊点,互相学习民政业务知识。

二、夯实业务工作

(一)规范城乡低保清理工作

城乡低保清理清查专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确定保障对象家庭类别及补助标准公平、公正。保障对象及补助标准的确定严格按照“三级会审、三榜定案”的程序进行,严格坚持“3+1”综合测评办法、“十不纳入”的原则,确保保障对象的准确性。城乡低保对象实施动态管理的过程,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提适提、应降则降的原则。经过今年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的提标和城乡低保“保重点、促公正”清理清查专项行动,全镇现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x户,x人,季发保障金x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x户,x人,月发保障金x元。

(二)抓住救灾、救济主线,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今年以来,旱情严重。x月份,旱情严重,部分村社吃水困难,造成空巢老人、五保户异地拉水非常困难,为了解决吃水难的问题,镇上及时上报情况,并组织干部帮助无劳动力的家庭解决吃水困难,民政局及时下拨旱灾救助资金x万元。x月份,由于x风雹灾害,我镇局部地方受灾严重,农作物受灾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民政局下拨了救灾资金x万元。医疗救助累计救助x人,发放医疗救助金x万余元,其中事中救助x人,救助金额x万元。累计临时救济对象x人,发放临时救助金x元。

(三)高度重视优抚老龄工作。

为了深入开展拥军优抚工作,切实落实党和国家对复员、伤残军人和革命烈军属优抚政策,我镇按政策要求及时、足额兑现了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一年以来,共为x名优抚对象兑现了各类优抚补助资金x万元。高龄老人也是一项深得人心、惠及百家的工作,我镇对x周岁以上的老人,重新摸底,对现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大清理,筛选出x人符合条件的老人,经民政局批准,发放资金x万元。

民政工作报告知乎篇二

2014年年初,我们镇共有低保户1178户,2443人,低保标准从270元/人,提高到现在的300元/人,参保率达3.2%,是全县平均水平。按市县要求对我镇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调整,我们在4、5月份和8、9月份共用4个月时间清理了脱贫、死亡人员158户、281人,对照低保复核情况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在复核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文件上的要求入村入户调查,做到户户与人见面、与卡见面,并做好邻里调查走访,积极宣传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复核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持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层层把关,打造岚山镇阳光低保工程。

同时对新申请的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办理。组织人员对新申请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了解申请户的家庭情况,并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就业情况、残疾证、重病证明等,调查人员按照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

在初步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门人员会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逐户评议,凡因正当理由评议不通过的户,当场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户,及时告知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低保档案,计算家庭收入,上报县民政局,一年以来我镇共集中审核上报了129户348人,低保档案基本整理结束。

我们镇共有五保户355人,其中在两个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167人,分散供养的有188人。1-11月份共有39名五保对象死亡,我们及时xx县民政局对接,增补了39名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今年我们岚山敬老院提档升级,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的要求,我们积极向民政局争取,把岚山敬老院确定为2014年改建工程,现在敬老院的改造已基本完成,新建了水冲厕所、洗衣房、浴室等公共设施,为所有五保老人房间铺设了地砖、墙砖,安装了马桶,配置了空调,更换了门窗,并对敬老院重新进行粉刷,现在的岚山敬老院焕然一新,共投资近200万元,得到了县局领导的高度认可。

优抚对象的各种优待政策,全部及时足额兑现,我们今年共为20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退伍补贴,为7名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家属办理了遗属补助,为全镇所有残疾军人换发新的残疾军人证,并免费为所有的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城镇医疗保险,纳入医疗救助平台,为他们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殡改工作第一次纳入了县对镇的考核,主要考核火化率、骨灰公墓建设和平坟工作三项内容,在这项工作中,我们认真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10月7日殡改大会之后,我们积极组织宣传车辆,在全镇范围内巡回宣传,督促各村张贴标语、横幅,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广泛宣传殡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浓厚的殡改氛围。从10月17日开始组织各村进行平坟,到目前为止,全镇主要道路两侧的坟头已平迁结束,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在有序进行,预计春节前能建成并投入使用。我们镇的火化率达到100%,一直处于全县的先进位次。

一年来,我们两次对全镇低保户、五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平台信息进行审核,对各类人员的变更情况及时与县卫生局医疗救助系统对接,并在医疗系统中取消了 500多名低保核销人员、39名五保死亡人员及15名重点优抚对象的搭建信息。将新增的348名低保人员和39名新纳入五保人员及时纳入医疗救助平台,确保他们能及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我们今年共为近200名新满80周岁的老人办理了尊老金登记;为4000多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为5名孤儿办理了瑞华助孤,帮助他们继续完成学业;对0-6岁的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并分类进行康复训练;为全镇23个民办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备材料,进行登记;新增了岚山、河湾两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共办理医疗救助38户、临时救助25户、慈善救助5户、为4名儿童申请大病慈善救助;接待来人来访1500人次,发放救灾款7万余元。

民政工作由于我个人认识的原因,在业务上只满足于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不注重工作创新,没有形成亮点,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在创新和亮点上下功夫。

民政工作报告知乎篇三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

规范了低保申报程序,强化了民主评议,创新民政专干评议模式,实施分类施保、三榜公示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低保信息网络化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半)年审核机制,加强督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施保,低保政策全面落实。

20xx年,全乡新增城市低保22户33人、停止33户62人、动态调整5户4人;截至12月底,享受城市低保人数454户819人;全年发放低保金(含补助金)共计10020人次3639104元。

进一步加大了对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工作的投入。乡敬老院现集中供养人员达13人;着力加强乡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做好“三节”慰问,着力强化防暑降温措施,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在院老人的生活水平,争取民生工程资金8万元对院内养老设施进行修缮;加快敬老院移址重建项目报批建设进度。特事特办,积极应对解决历史遗留徐世田问题。

2、城乡医疗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

严格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一站式”医疗救助宣传广泛,“一站式”救助系统平台维护及时、准确;重特大病医疗手工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对象户生活困难;各类医疗救助信息档案规范、完整。积极做好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临时救助等政策的衔接。

20xx年,全乡有26人次手工申报大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61976.39元;开展临时救助11人次,救助金额17000元。

3、灾害救济工作进一步深入。

积极开展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加强灾害天气值班,及时有效报灾核灾、开展救灾工作。社会化发放冬春荒等救灾资金6万元;开展危房改造2户。红旗社区20xx年3月荣获“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荣誉。

4、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服务进一步展开。

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龙狮桥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建设,强化救助工作信息员制度,加强信息员的培训和工作督查。通过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宣传站、宣传车、宣传墙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宣传,积极开展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送清凉”、“送食品”等救助活动,救助资金6815元。

进一步贯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全乡孤儿的摸底、救助,全乡4名孤儿生活稳定。

5、殡葬改革进一步推进。

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推行遗体火化、改革土葬、整治乱埋乱葬,建立殡葬惠民制度、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树立殡葬改革新风。殡葬改革平稳顺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自实施殡葬改革以来,处置棺木548口,死亡人员58人,全部火化,火化率达100%。

1、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

规范社区居委会建设。积极完善居民议事会等相关配套制度,提高群众对本社区重大事务的知晓率,深化了基层民主自治程度;全面开展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提高居委会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社区群众服务。加强新成立社居委的培训工作,雨润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后,一方面加强学习培训,一方面积极开展社会事务管理各项社区工作。创新思路,积极配合区民政局筹建碧桂园大社区。

2、社区建设工作取得进展。

在区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乡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得了规范发展,逐步完善。社区全部成立了社区党(总)支部,加强了党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领导。完善新建小区命名,落实命名协议相关事项。为加强新建小区的社会事务管理,更好地为居民做好服务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我乡出台新的代管机制,即在新的社区未成立之前,新建小区过渡期按“属地管理,就近划片”的原则,将社区原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新建开发小区及小规模居民区、居民楼,分别纳入红旗、前进、长青、机场、任店社区代为管理。

1、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政策。

全乡共有重点优抚对象50人。及时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定期补助资金、现役军人优待金和60周岁农村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等,建立人员沟通平台制度,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2、开展优抚安置宣传、慰问工作。

积极宣传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相关政策。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解决了他们看病难、医疗难的问题;集中组织参试人员进行体检。继续完善优抚政务公开制度,确保优抚各项资金发放情况的透明度,有利于优抚工作的更好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扎实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群体稳定。继续做好春节、八一节期间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各类优抚群体的慰问工作,发放新年年画,密切加深了军民关系。

1、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龙狮敬老院移址重建项目建设进度,创新余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机制,积极筹建雨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2、落实政策,积极开展高龄津贴发放、老年证办理、购买服务、银龄安康保险等为老帮扶、慰问工作。

3、大力开展敬老宣传活动。深入组织开展敬老月、节日慰问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1、宣传残疾人政策,做好残疾人服务。

积极参加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认真宣传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残联民生工程等各项残疾人政策的宣传,认真开展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危房改造、残疾人医保、残疾证办理等各项残疾人服务工作。

2、落实残疾人民生工程。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分别补助800元、400元。20xx年全乡符合条件残疾人共216人,发放救助资金159600元,资金于6月底全部打卡发放到救助对象。

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对象摸底,全乡共32人;经市立医院体检筛选、审核,5名对象户符合免费进行手术治疗条件,其中2名对象户实施免费手术。对贫困精神残疾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经申报、审核、审批,全乡贫困精神病残疾人药物补助对象17人;补助资金17000元于7月底通过“一卡通”足额打卡发放到户。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各社区深入开展宣传,前进社区一残疾儿童到沐阳之家康复中心进行免费康复训练、余桥社区一名残疾对象安装了助听辅助器,为全乡7名低视力残疾人发放15件低视力辅助器。

1、住房保障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政策宣传,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办理廉租房补助、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房申报,对象户资格审查工作扎实开展,着力推进保障住房工作。

2、积极开展婚姻登记协助工作,做好婚姻档案查证;积极办理贫困大学生核实工作,为贫困大学生出具证明。

3、积极办理来信来访工作,20xx年妥善处理来访12件次。

4、积极参加重点工程工作,全力投入到南风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新河整治项目、顺安路还建点等征迁工作中。严格按照党委政府、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开展各项临时性工作。

1、民政信息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乡、居民政部门积极组织计算机专业知识培训,民政干部计算机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2、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改进,民政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风气明显好转,业务建设明显加快。各社区进一步充实了民政工作者队伍。

1、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工作,“应保尽保”、“动态调整”,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推进“一站式”救助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生活困难。

3、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加快项目移址重建进度。

4、推进惠残民生工程落实,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民政工作报告知乎篇四

民政工作主要承担基层民主建设、社会保障等多项社会行政事务,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社区民政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基础性的作用。

xx社区现有8955人,配有民政助理员三名。xx社区截止20xx年3月有城市低保户97户,180人,每月享受低保金约5万元,平均每人每月享受274元。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8户,享受廉租住房的3户。

从施行低保救助政策至今,社区享受低保救助的户数和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低保对象动态化管理日趋完善。低保公示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入户调查走访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完善,促进了低保动态化管理,确保低保"应退尽退"。

一是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主要是隐形化的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如:银行存款、服务处不如实提供的收入证明等,造成部分申报家庭实际收入非常难确定。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对实际情况的掌握。

二是各类证明真实性不能保证。部分申报低保家庭借助各类关系,开具的收入证明、医院证明、学校证明等存在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况,根本不具备证明效力,但工作人员又不具备监督核查的能力,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

三是部分不应该纳入低保的人员纳入了低保范围

部分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于长期待业在家,无法实行再就业;社会上一部分有子女而不赡养老人的家庭,为了避免不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将这部分老人纳入了低保范围。

四是低保对象退保难。有些家庭将低保视为一种"福利",他们家庭情况改变后仍然有意地隐瞒收入,如临时性收入、自由职业收入等,出现了低保对象"进易出难"的现象。

五是低保优惠项目过多。如低保户可以享受的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水、电、煤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社区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它对维护社会稳定及人民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完善家庭收入核定机制。建立低保人员动态管理数据库,与工商、劳动、房管、金融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达到信息的最广泛、最有效的利用,实现低保工作系统化,为科学、准确的计算低保申请人及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提供准确数据。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及低报工作人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处罚条款,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

三是慎重出台低保配套项目,适当控制享受低保的联动效应。解决低收入群体的根本问题在于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通过劳动来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如果与低保"搭车"的项目过多,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就业。慎重出台相关政策,避免低保成为福利。

四是加强部门的协作,提高低保对象的就业率。加强部门的协作,提高低保对象的就业率,特别是有劳动能力人的就业,杜绝身强力壮的年轻人依靠低保生活,以此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家庭摆脱贫困。

民政工作报告知乎篇五

一、低保工作

2020xx年初,我们镇共有低保户1178户,2443人,低保标准从270元/人,提高到现在的300元/人,参保率达3.2%,是全县平均水平。按市县要求对我镇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调整,我们在4、5月份和8、9月份共用4个月时间清理了脱贫、死亡人员158户、281人,对照低保复核情况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复核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文件上的要求入村入户调查,做到户户与人见面、与卡见面,并做好邻里调查走访,积极宣传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复核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持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层层把关,打造岚山镇阳光低保工程。

同时对新申请的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办理。组织人员对新申请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了解申请户的家庭情况,并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就业情况、残疾证、重病证明等,调查人员按照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在初步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门人员会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逐户评议,凡因正当理由评议不通过的户,当场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户,及时告知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低保档案,计算家庭收入,上报县民政局,一年以来我镇共集中审核上报了129户348人,低保档案基本整理结束。

二、五保工作

我们镇共有五保户355人,其中在两个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167人,分散供养的有188人。1-11月份共有39名五保对象死亡,我们及时和县民政局对接,增补了39名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今年我们岚山敬老院提档升级,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的要求,我们积极向民政局争取,把岚山敬老院确定为20xx年改建工程,现在敬老院的改造已基本完成,新建了水冲厕所、洗衣房、浴室等公共设施,为所有五保老人房间铺设了地砖、墙砖,安装了马桶,配置了空调,更换了门窗,并对敬老院重新进行粉刷,现在的岚山敬老院焕然一新,共投资近200万元,得到了县局领导的高度认可。

三、优抚工作

优抚对象的各种优待政策,全部及时足额兑现,我们今年共为20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退伍补贴,为7名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家属办理了遗属补助,为全镇所有残疾军人换发新的残疾军人证,并免费为所有的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城镇医疗保险,纳入医疗救助平台,为他们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四、殡改工作

殡改工作第一次纳入了县对镇的考核,主要考核火化率、骨灰公墓建设和平坟工作三项内容,在这项工作中,我们认真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10月7日殡改大会之后,我们积极组织宣传车辆,在全镇范围内巡回宣传,督促各村张贴标语、横幅,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广泛宣传殡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浓厚的殡改氛围。从10月17日开始组织各村进行平坟,到目前为止,全镇主要道路两侧的坟头已平迁结束,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在有序进行,预计春节前能建成并投入使用。我们镇的火化率达到100%,一直处于全县的先进位次。

五、医疗平台搭建

一年来,我们两次对全镇低保户、五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平台信息进行审核,对各类人员的变更情况及时与县卫生局医疗救助系统对接,并在医疗系统中取消了500多名低保核销人员、39名五保死亡人员及15名重点优抚对象的搭建信息。将新增的348名低保人员和39名新纳入五保人员及时纳入医疗救助平台,确保他们能及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六、民政其他业务工作

我们今年共为近200名新满80周岁的老人办理了尊老金登记;为4000多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为5名孤儿办理了瑞华助孤,帮助他们继续完成学业;对0-6岁的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并分类进行康复训练;为全镇23个民办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备材料,进行登记;新增了岚山、河湾两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共办理医疗救助38户、临时救助25户、慈善救助5户、为4名儿童申请大病慈善救助;接待来人来访1500人次,发放救灾款7万余元。

民政工作由于我个人认识的原因,在业务上只满足于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不注重工作创新,没有形成亮点,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在创新和亮点上下功夫。

民政工作报告知乎篇六

无不牵系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切身利益。民政行风的好坏,来自于各个基层民政单位的所作所为和社会形象。基层民政窗口单位每天都要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直接为民政对象服务,是民政对象接触的“第一人”,检验民政行风如何,唯一标准在于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此,我们以行风评议为契机,广开各方言路,通过人民群众的反映来检验民政工作的质量,进而改进工作方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

1、问卷调查。xx年来,我们分两次发放调查表12种,共计1620余份,向社会广泛征询意见,收回1480余份,满意率达96.7%,但同时也对“政务公开”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

2、聘请行风监督员。近几年来,我们三次聘请了来自人大、纪检监察、政法委、县政府和其他方面的民政行风监督员18名,征集各方意见,督促行风评议工作,共收到信息58条。

3、认真受理来信来访。行风评议以来,局在加强信访接待力量的基础上,要求各股室工作人员以“主人翁”精神,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认真做好接待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7月份,共接待来访930余人次,处理来信320余件,解决实际问题281例,重访率降低了6.2个百分点。

4、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010年以来,我局共计办理建议、提案30余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20余个,其中有关五保供养的提案还被县政协全会列为发言材料,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5、开展“走入家庭、走入社区”的“双走”活动,上门听取意见。今年开展行风评议以来,局组织全县民政干部集中在6—8月份调查走访了全县x个村和x个社区居委会,走访对象达x多人。广泛收集了关于五保、低保、优抚等涉及人民群众权益的意见x多条,这些问题绝大部分正在处理之中,有的倾向性问题还得到了根本改善。

总之,我们以行风评议为载体,通过广开言路,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而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

民政工作要真正做到以民为本,我们认为落实民权是基础,而在现今状况下,要落实民权,首先必须给人民群众以“知情权”。为此,我们以行风评议为契机,全面公开政务,实行“阳光行政”和“阳光操作”。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是政务公开、落实民权的基矗近几年来,局先后建立了机关规章制度12章60条,行风评议中,局机关率先建立政务公开栏18个,政务公开无一死角。还两次专题行文,部署各民政所、敬老院、低保工作机构的政务公开内容,共计19项。此外还完善了工作评议制度,每月底局机关召开工作例会,各股室汇报当月工作和下月计划,集中评议,基层民政所不定期集中或专题讲评。

2、规范制度的执行是政务公开、落实民权的关键。行风评议以来,局为了保证制度的执行,认真落实民权,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层层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内容包括责任制的制订、办事情况、服务质量、自身建设等内容,并实行行政问责、责任连带和责任追究制;二是实行绩效考核,每年年初局与各股室、各民政所签订责任状,年终考核兑现,奖罚分明;三是加强督查指导。每次行风评议过程中,局领导班子都要对各民政所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指导。每半年一次的督查也已成惯例。

民政工作报告知乎篇七

这次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0年和“十一五”时期的民政工作,表彰先进单位,交流工作经验,把握“十二五”时期的目标要求,研究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矗市委、市政府对民政工作高度重视,近日,市委钟书记、市政府曾市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肯定了全市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给我们巨大的鼓舞和鞭策,2011民政工作报告。会前,廖凯波副市长多次听取全市民政工作汇报,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今天又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0年在赶超发展中取得新成效,“十一五”目标圆满完成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年,也是我市实施赶超战略、争得应有地位的发力年。全市民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业服务年为主线,争先进位,奋起赶超,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在前不久结束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市民政局代表全市民政系统荣获2010年度全省民政工作综合先进单位。

(一)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城乡低保分别实现第六次和第三次提标,市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其它县(市、山)均不低于每人每月245元,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提标后,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66.66元和120.66元,均高于全省平均标准。2010年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7134户96105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2273.73万元,人均月补助193.88元;农村低保对象68146户171155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7655.51万元,人均月补助85.88元,均超额完成盛市民生工程制定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低保金发放专项治理活动,专项治理期间取消低保对象4883户11631人,占全市低保对象总人数的4.36%,并形成了入户核查、评审听证等八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有效杜绝“关系保”和“人情保”。民政部社会救助司王治坤副司长率队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时,对我市的社会救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医疗救助体系拓展延伸,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乡、社区四级定点医院救助体系,全市共设立98家定点医院,简化办事程序,实现在院直补,使医前救助得到落实。全市实施医疗救助40.14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36亿元。五保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集中、分散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1860/1260元提高到1920/1320元,截止目前,全市共有五保对象23460名,其中集中供养19948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5%。庐山区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提高供养标准,集中、分散供养标准率先达到每人每年2400/2160元。城乡精减退职生活困难老职工救济标准由每人每月200/160元提高到225/185元。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按照每人每月300元全面落实,部分县区已按每人每月600元落实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全年实施临时救助461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61.72万元。

(二)有效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坚持减灾与救灾并重,应急与常态并举,转变救灾工作方式,应急救助能力明显提升。加强减灾救灾委员会组织机构建设,增设市减灾备灾中心为常设机构;建立县、乡、村三级共计2300余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制订《九江市民政局应对自然灾害紧急救助预案》,修订和完善市、县两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预案,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广泛开展减灾宣传和应急救灾演练,全民减灾救灾意识得到增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兴街道向湖社区和都昌县都昌镇芙蓉社区荣获第四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10年,我市先后遭遇低温冷冻、洪涝和风雹自然灾害,共造成190万人次受灾,紧急转移安置8.47万人,累计直接经济损失2.3亿元。市局先后28次下派救灾工作组,指导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下拨救灾资金8131.9万元及各类生活物资,全面落实因灾死亡人员抚慰金制度,有力保障了灾民基本生活。扎实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完成1873户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和1013户农村困难群众新建(重建、维修)住房任务。

(三)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政策待遇

双拥创建卓有成效,将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纳入全市“六城同创”的总体部署,设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出台实施意见,分解工作任务,广泛动员发动,举全市之力推进。双拥工作实现由单一活动向多样形式、实物拥军向科技拥军、政府独唱到社会合唱的大转变,市本级蝉联全省双拥模范城 “六连冠”,浔阳区、庐山区、修水县、瑞昌市分获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实行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生活待遇“一卡-通”发放,确保按时足额到位;全面建立重点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机制,提高医疗救助效果;加强优抚数据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条件但已享受带病回乡补助的退伍军人,及享受双重或多重抚恤生活补助的对象进行自查清理;认真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协调解决了2006—2008年三城区城镇义务兵(双调)优待金;较好完成了烈士纪念建筑物维修改造任务;成立部分退役人员帮困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帮助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维护涉军群体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自谋职业与岗位安置、考试与考核“三个相结合”的办法,市直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得到妥善安置;进一步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免费为2009年冬季157名市直城镇退役士兵进行计算机技能培训,广泛收集招聘退役士兵信息,推荐退役士兵上岗就业,工作报告《2011民政工作报告》。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逐步推进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出色完成驰援九江抗洪抢险部队等60余批次1.5万人次军供保障任务,受到部队官兵好评。

(四)积极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事业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储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强“三院”建设和管理,在连续四年新(改、扩)建198所“三院”的基础上,2010年又新(改、扩)建24所,新增建筑面积92645平方米、新增床位3465张。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改善工作人员待遇,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庐山区、永修县、彭泽县、瑞昌市等地还为敬老院工作人员解决了社保问题。扎实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14所敬老院被省民政厅评为“五星级”敬老院,个数居全省设区市第一。瑞昌市民政局荣获“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九江县马回岭镇敬老院、永修县中心敬老院、修水县溪口镇中心敬老院荣获“全国模范敬老院”,都昌县左里镇敬老院院长袁国初荣获“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个人”。扩大社会化养老服务容量,全市公办机构床位17586人,在院养老14723人,其中代养674人;民办机构床位1288人,在院养老856人,其中代养719人。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加快进度,加紧建设,工程基本完工,正在抓紧内外装修。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出台指导意见,召开现场会,向全市铺开。目前,各地基本建有1—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养老事业开辟了一片新天地。加强福利企业年检和服务,促进健康有序发展,全市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511人。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创建无障碍城市,取得明显成效。慈善捐助在健全组织网络的基础上,围绕“爱满人间”主题品牌,扎实开展安老助孤、助医、助学、助困、赈灾等项目救助,全年募集善款物资折价1600余万元,发放救助金1397.06万元,受助对象2967人次。仅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就达831.10万元,居全省设区市首位。目前,全市慈善冠名基金及协议捐赠总量达6100万元。福利彩票发行总量大幅提升,逼近亿元大关,达9672.01万元,比2009年增长1783.61万元,增幅为22.61%,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公益金3071.65万元。

(五)着力推进社会管理模式创新

城镇社区强化功能,大力推进民政工作八进社区,将民政职能下移到社区,措施落实到社区,服务惠及群众,提升了社区自治、服务和教育功能。农村社区主动对接和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大胆先行先试,启动环鄱阳湖区域内100个示范点建设。全省100个农村精品社区中,我市占27个,总量居全省设区市第一。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对接互动活动,扩大交流与合作领域,促进城乡社区协同发展。加强“难点村”治理,率先在全省建立“四个一”联动机制,72个“难点村”治理成效明显,成功治理67个,9个取得初步成效,并在全拾难点村”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社会组织建设有序推进,指导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市民政局分别荣获全国、全拾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市老年护理院分别荣获全国、全拾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另有11个社会组织被评为“全省先进社会组织”;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小金库”专项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取会费行为。科学审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和管理范围,共青城设县级市申报成功;开展城建项目命名调研活动,拟制了《九江市2009—2013市城区地名总体规划方案》、《九江市地名管理办法》;完善地名数据库,率先在全省建立区划地名网站和设置旅游交通地名导航屏;联合市综治办出台《九江市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考评办法》,巩固扩大平安边界创建成果。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加强殡葬管理综合执法,出台《九江市殡葬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巩固市城区殡葬陋习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全面落实困难群众遗体免费火化制度。积极开展殡葬行业“文明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率先在全省启动“殡葬优质服务月”活动,严格收费管理,优化殡葬服务。瑞昌市民政局荣获“全国殡葬工作先进单位”。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采取日常救助与联合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和改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严格落实市城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开展联合救助行动8次,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320人。规范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全市乡镇婚姻登记机关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瑞昌市荣获“全国婚姻登记示范机关”。收养登记规范有序,全市依法办理收养登记62例,合格率达100%。

(六)着力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突出服务大局要求,把握争先进位要义,谋求为民服务实效,取得初步成效。创新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扎实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岗位责任,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社工人才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发展壮大民政工作力量。强力推进民政宣传,市、县两级指定专(兼)职信息员,制定激励机制,强力推进宣传工作。全年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刊用稿件500余篇(幅),其中,调研性文章10余篇,《人民日报》3篇,《中国社会报》头版头条、二版头条10篇,为民政工作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市局被省厅评为民政宣传先进单位。同时,依法行政、计划财务、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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