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艺术类统考
文件夹
总结是对已有知识和经验的提炼和归纳,使其更加有价值和稳定。增强逻辑和论证的能力。这些总结范文覆盖了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经验总结,对我们撰写自己的总结会有一定的启发。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确保组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考点要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考点内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各考点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明确考务组织、测试评分、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的职责;要选聘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主考、监考及其他相关工作,有直系亲属参考或自2020年7月以来参与相关专业考试辅导班工作、担任辅导课教师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组考相关的工作;要加强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加强考试过程和评分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个考试环节按照规定执行到位;要加强考试服务工作,切实改善考试环境;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以及考评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和监督;要加强考点装备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实行实时、全程、无死角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包括评委工作情况)。对未上交的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考点要对原件保存或完整扫描后电子化保存;对面试等测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保存材料要清晰可辨;同一科类考试设多个考场的,要严格落实考前现场抽签形成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随机组合。考点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考评人员要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各考点领导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报考本考点组织实施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实行回避;严禁考点高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以及参与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活动和教学指导活动。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二)切实做好艺术统考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有关部署,各地要参照《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按照“一校一策”原则,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广大考生要增强防疫意识,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时刻紧绷疫情防控常态化之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考试前,尽量不要出省,在外地的考生原则上应在考试前十四天返回湖南省,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保持健康卡绿码。考生应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湘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要根据考点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防护标准,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切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考生身份核查,杜绝代考、换卷等严重违规事件的发生;要加大考风考纪监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见附件1)的规定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并在当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在公布栏张榜公布考生违规事实(附件2);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名册(见附件3)、证据材料和公布栏缩印件,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纪检与督查处。对于考生、工作人员及考点学校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我院将建立艺术类统考考点退出机制,凡存在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考试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的考点学校,视情节轻重,责令整改或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考点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考试结束之后,各考点要及时向我院报送考试有关情况(含报到情况、组考情况、视频监控录像等)。所有测试(面试和笔试等)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要按照《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点视频监控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湘教考监字[2020]4号)的要求导出、备份和上报我院纪检与督查处。
1.由于疫情形势存在不确定性,各市(州)疫情防控政策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行调整。因此,考生在考前要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市(州)的疫情防控政策(各市州疫情防控政策及考试信息发布渠道汇总表见附件4)以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最新防疫通知和要求,避免因自身不符合当地防疫政策而导致无法参考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规定要求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2.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交由有关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与考试有关的相关信息、通知和要求,我院将第一时间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hnxxg/)和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22日。
一、考生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专业考试证》和《考试通知单》在安排的时间按时参加考试,《考试通知单》请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ks)打印。考生务必要记清各科考试时间,防止错过考试时间。一旦错过,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重要提示:在湖南师范大学和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岳麓区麓山南路)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注意,由于地铁施工和道路整修,导致麓山南路交通较为拥堵,请广大考生提前规划出行路线,提早安排出行时间,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前往。要保证提前到达考点,千万不能因迟到而耽误考试。
二、千万不要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室。尤其要注意的是,携带手机进入考室的,不论是否使用或是否关机,都会被认定为作弊行为。
重要提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室属于考试违纪行为,会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具有发送或接收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室属于考试作弊行为,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三、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遵纪守法,诚信考试。同时,要注意防寒保暖,注意交通安全,以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诚挚祝愿每一位考生考试顺利、梦想成真!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月2日。
1.考试当天须测量体温且要求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入场前须提供考试当天健康码、行程码、考前3天内2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截图彩色打印)以及填写完整的“考生健康表”,才能参加考试。
2.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进入考点后建议考生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考生赴考点途中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要全程佩戴好口罩(身份核验和面试时除外),考生进入考点、考室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安检。
3.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考点工作,考点考试工作人员有权要求考生摘下口罩进行身份识别,因不服从考点安排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前一天务必提前熟悉考点周边环境,合理规划参考路线。考试当天须提前到达考点,保持安全距离,按照考点指引有序入场。
5.考试当日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测量连续两次超过37.3℃的,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6.面试考生进入考点后,须按照考点安排及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7.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8.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身体防护,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考试期间做到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社交感染。考后7天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医疗机构排查,如入院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病例,请立即告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所在学校、考点,配合完成相关防疫工作。
三、其他事项。
1.根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我省艺术类统考已涵盖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艺术学门类”下设的专业,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及招生高校的有关规定。凡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按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相应或相近的专业类别参加全省统考。没有取得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须取得相应或相近专业类别的省统考合格资格后,才能参加有关招生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2.我省省属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湘部属高校的美术类专业、省外民办高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民办院校的部分专业除外)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组织校考的高校(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全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在湘招生录取时,可组织校考,使用校考成绩。上述高校以外的来湘招生本科高校不得组织我省美术类统考所涵盖专业的校考,应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
3.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摄影摄像类等八个类别考试命题依据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术科考试大纲》(湘教考命字〔2018〕2号);编导类考试命题依据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专业考试大纲》(湘教考命字〔2020〕2号);服装类(职高)考试命题依据为《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湘教发〔2016〕53号)。以上大纲可登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jyt/hnsjyksy/)查看。
4.2021年各艺术类专业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将于2021年1月15日左右统一公布,同时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jyt/hnsjyksy/)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可通过高考“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
报名缴费指定系统: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2)移动端app:“潇湘高考”(app请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3)微信公众号:“潇湘高考”。
(一)本工作通知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二)如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新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另文通知。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2.考点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
1.考生须考试前8天提前申领“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
2.考生须在考前3天内完成2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3.考生须在本人参加考试前8天(具体时间请考生对照本人参加的考试项目时间倒推)连续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打印《2023年艺术统考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健康表”见附件3)后,如实填写并签名。
4.考生须在本人参加考试前8天的每天15:00前连续进行健康监测打卡,登陆“潇湘高考”app,点击“健康监测上报”菜单,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本人的健康信息。不按要求填报的可能影响本人参加考试。
5.在外省以及省内不在考点所在地的考生应在考前8天返回考点所在地,以免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被管控在外地不能参加考试。回到居住地后应第一时间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
6.外省考生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入湘后实行3天2检,即抵湘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入湘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具体要求以考点所在地最新防疫政策为准)。
7.健康码若变红码或黄码要及时报告高考报名地所在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以及所在社区(村)、学校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5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5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5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5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5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室。
5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6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6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6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6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或者考试材料。
67在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6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
69其他作弊行为。
7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7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
7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
7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湖南艺术类统考(优质9篇)
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