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甘肃中级会计考试(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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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3 00:00:00    小编:趴在桌子上属羊

最新甘肃中级会计考试(实用10篇)

小编:趴在桌子上属羊

政治总结对政治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作用,有助于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总结时要客观公正,不要过于自我标榜或自卑。阅读一下这些总结范文,或许可以给你带来新的思路和见解。

甘肃中级会计考试篇一

其实制定学习计划,对每个人来说都不陌生,大家从小学到大学,都已经耳熟能详了。但是对于学习来说,真的制定了学习计划的有几个人?按学习计划学习的又有几个人?这就是为什么每次考试总是有人得意,有人失意的原因。按计划学习的人,必定是收获成功,笑到最后的那个人。所以,请考生朋友们一定重视会计学习的学习计划,根据自己的情况为自己量身定制可行的学习计划和目标,并每天坚持,只要你真的做到了,考试百分之百的会通过。我相信考了多次没通过的考生看到这一条建议的时候,也会会心一笑的。

中级会计考试是两年之内通过三科:《中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财务管理》虽然虽然成绩有效期是2年但是知识点较多,有些知识点还涉及前后章节的联系,所以,很多考生在学习的时候都感觉很难,记不住。所以,最好的记忆方法之一就是,学完一章,总结归纳一下。总结,即在知识体系中划分出重点和要点,通过重点和要点把知识的主旨简明扼要地表达出来。归纳,即是把知识进行归类,在知识间建立各种联系,使整个知识体系在你的大脑中更有条理。总结归纳能很好的帮你梳理思路,加强对知识的回顾和重组。当然了,总结归纳最好是自己做,不要拿来主义,你用别人的,必竟是别人总结出来的,对你的帮助有限。

很多考生在学习中,遇到很多不好理解的知识点,要么选择跳过或放弃,要么选择死记硬背,认为只要抓重点就行了,这些方法都是不可取的。现在的会计考试,都是采用机考的形式进行,考试是随机抽题的,考点的覆盖面广,不存在重点和非重点,如果运气不好,抽到自己放弃的知识点,那通过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了。所以,给大家的'建议是,对于学不懂的知识点或是一些觉得很难的知识点,多重复学几遍,可能一遍两遍不理解,但是三遍四遍下来,你会发现好像突然明白了,记住了。当然了,如果学不懂,请教老师也是有必要的,会更加事半功倍。不仅是难懂的知识点要重复,对于已经学明白的知识点,重复同样重要。很多考生都有一个共同的感悟,明明已经学过的,才没过几天就不清楚了,就忘了,这同样是重复不够的原因。所以,会计的学习一定要不断重复,在学习的同时,别忘了配以习题的练习,多练几道题,题海战术对于考试还是很有必要滴。

最后,备考建议并不是适合于每一个人的,考生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自己的备考方法,最后还有时刻关注报考时间节点不要错过否则又要浪费一年了。

甘肃中级会计考试篇二

从官方公布的数据来看,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通过人数为21.25万人,但是2019年中级会计报名人数为160万人,也就是说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合格率为21.25/160=13.28%。

划重点:

作为会计领域内含金量较高的证书,中级会计考试还是有一定难度的,虽然排除掉弃考考生,考试的通过率还能够再提升一些,但同学们不要有侥幸的心理,一旦决定报名,就要认真的备考,始终如一,千万不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2、从考试内容来看:覆盖全面、重点突出。

根据2020年考生的考后反馈,中级考试的三个科目均呈现出了考查全面、重点突出的特质!

其中:实务的考查内容主要集中在第5章、第7章、第8章、

第1。

3章、第15章等;财管的考查内容主要集中在第2章、第5章、第8章、第10章等;经济法的考查内容主要集中在第2章、第6章、第5章等。

划重点:全面考查意味着考生要全面的备考、学习,这就要求考生在备考时要有计划、有重点。

3、从教材变化来看:宽幅调整,新老考生须仔细备考。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2020年考试大纲共19章(结合往年考试情况应为21章,2020年教材删除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章节),预计可能涉及变化的章节有第八章、第十一章、第十五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等章节。2021年预计总体内容变化比例为30%左右。

《财务管理》科目:共10章,预计可能涉及变化的章节为第四章。2021年预计总体内容变化比率为8%左右。

《经济法》科目:共8章,预计可能涉及变化的章节有第一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2021年预计总体内容变化比例为25%左右。

划重点:

一般来说,每一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教材的内容都会根据当年的考试大纲进行调改,无论是否有基础,考生在学习时一定要注意弃故纳新,紧跟考试方向的变化。

中级会计考试要求。

中级会计考试,要求两年内通过《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三门科目,难度相对于初级会计的确加大了很多。《中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都是初级会计科目的进阶版,还额外加入了财务管理。《初级会计实务》和《中级会计实务》之间关联性很大,都偏向实际,且综合性较强。都考察存货、固定资产等。而《经济法基础》和《中级经济法》对增值税、所得税等都有涉猎。

甘肃中级会计考试篇三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a、对内对外均承担连带责任。

b、对内对外均承担按份责任。

c、对内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按份责任。

d、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7、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各项,无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的是()。

a、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担保。

c、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c。

解析: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无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8、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协议退伙()。

a、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b、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d、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来源:

答案:a。

解析:bcd三项是当然退伙的情况。

9、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不得用()作为出资。

a、房屋b、劳务c、土地使用权d、知识产权。

答案:b。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投资人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资。

10、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

a、不再承担责任。

b、当其个人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家庭其他成员财产承担责任。

c、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2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d、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答案。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

b、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来源:

c、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1)合伙人以劳务形式出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3)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而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4)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具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是没有约束力的。

甘肃中级会计考试篇四

所谓单项选择题,就是在命题中给出答案,让你选出一个且只能选出一个符合题目要求的答案,并把代号填入题目后面的括号内。一般命题所给的答案有即a、b、c、d四个。

1、直接选择法。

所谓直接选择法,就是学员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比较扎实或题目比较简单,一眼就能选出符合题目要求的正确答案的答题方法。

对于这样的命题,就可以采用直接选择法。应为从题目一眼可以看出,正确的答案应该是b。

2、逐一排斥法。

所谓逐一排斥法就是题目有一定的难度或学员对答案莫能两可的情况下所采用的一种答题技巧。在这种情况下,要对命题对给出的答案,先排斥明显不符合命题要求的答案,然后对剩余答案在进行排斥,最后选出正确的、符合命题要求的答案。

对于这样的命题,如果用直接选择发做不了,就可以采用逐一排斥法做。从命题答案来看,a答案中有“全部”二字,不符合要求,予以排斥。b答案中也有“全部”二字,不符合要求,同样予以排斥。既然已经排斥了a、b,那当然就不能选d,所以剩下的c答案自然是正确答案。

多向选择题相对于单项选择题来说,有一定的难度。按照阅卷要求,没有全部选出命题答案要求的,视为错误答案。多选或少选都不能得分。

1、直接选择法:

例如:从建筑规模上划分,商业场所可分为()。

a居住区商场,建筑规模一般在0.3-1万平方米。b地区购物商场,建筑规模一般在1-3万平方米。c市级购物中心,建筑规模一般在3-10万平方米。d国家级购物中心,建筑规模一般在10万平方米以上。

从我们掌握的知识得知,商业场所只分为三种:即居住区商场、地区购物商场和市级购物中心。答案自然是abc。

2、逐一排斥法:

例如:1、物业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对待业主态度不一,对熟人热情周到,对不熟悉的.人提出的合理要求也只是简单应付,这主要违反了物业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

a钻研业务,奉公守法b兢兢业业,热情服务c积极主动,文明礼貌d口齿伶俐,头脑灵活。

对于这样的命题,就要采用逐一排斥的方法来做。从命题要求来分析,“对待业主的态度”与a无关,予以排斥。d答案属于个人素质要求,不是职业道德的要求,应予以排斥。正确答案自然是b、c。

判断题不像选择题,命题已给出具体答案,而是需要学员用所掌握的知识判断,答案是“是”与“非”。对于判断题就要靠自己所掌握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来做。

甘肃中级会计考试篇五

1、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体现仲裁的原则是()。

a、自愿原则b、一裁终局c、两审终审制d、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裁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a、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不服的。

b、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决定不服的。

c、对财政机关作出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服的。

d、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给予其员工开除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税务机关作出的给予其员工开除的行政处分决定是内部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3、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一定期限为()。

a、5日b、7日c、10日d、15日。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上诉的期限。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w将一摩托车寄存y处。1月9日,y告知w寄存的摩托车丢失。207月1日,y找到了丢失的摩托车并将其归还给w,w发现摩托车的损毁严重。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w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自年1月9日至1月9日。

b、自2004年7月1日至207月1日。

c、自2004年1月9日至201月9日。

d、自2004年7月1日至年7月1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和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并且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本题中2004年7月1日,w知道摩托车严重毁损,也就是说w在2004年7月1日就知道了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所以诉讼时效从2004年7月1日就开始计算了,因为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应该是从2004年7月1日到年7月1日。

5、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事件的是()。

a、偷漏税b、发行债券c、签订合同d、火灾。

答案:d。

解析:事件包括绝对事件(自然现象)和相对事件(社会现象),d项属于绝对事件,abc均属于行为。

6、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仲裁解决的是()。

a、婚姻纠纷b、买卖合同纠纷c、收养纠纷d、继承纠纷。

答案:b。

解析:根据《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符合法规规定的为b,即买卖合同纠纷。

7、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超过(),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2年b、5年c、d、

答案:d。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8、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的情形有()。

a、延付租金的。

b、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

c、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的。

d、寄存财物损毁的。

答案:c。

解析:abd均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形。

甘肃中级会计考试篇六

中级会计考试《中级会计实务》考题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大家需要多做一些练习来巩固一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中级会计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知识题,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母公司报表中含有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情况下,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抵销分录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

a.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反映,则 该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应转入“其他综合收益”

b.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则应将母、子公司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相互抵销,差额记入“其他综合收益”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反映,则应在抵销长期应收应付项目的同时,将其产生的汇兑差额转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甲公司为境内注册的公司,其控股80%的乙公司注册地为英国伦敦。甲公司生产产品的30%销售给乙公司,由乙公司在英国销售;同时,甲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30%自乙公司采购。甲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出口产品和进口原材料均以英镑结算。乙公司除了销售甲公司的.产品以及向甲公司出售原材料外,在英国建有独立的生产基地,其生产的产品全部在英国销售,生产所需原材料在英国采购。乙公司在选择记账本位币时,下列各项中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a.纳税使用的货币

b.母公司的记账本位币

c.注册地使用的法定货币

d.主要影响商品销售价格以及生产商品所需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的货币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乙公司除了销售甲公司的产品以及向甲公司出售原材料外,在英国有独立的生产基地,其生产的产品全部在英国销售,生产所需原材料在英国采购,因此乙公司在选择记账本位币的时候考虑的主要因素是选项d。

下列情况中,企业应确定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有( )。

b.乙企业80%的经营收入都以人民币计价并结算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选项a,从影响商品和劳务销售价格的角度看,甲企业应选择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

甘肃中级会计考试篇七

1、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乙可以决定20万元以下的交易。乙以a企业的名义向丙购买30万元的商品。丙不知甲对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a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付款义务。

b、乙仅对2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

c、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20万元,其余款项丙只能要求乙支付。

答案:a。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下列各项中,适用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是()。

a、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b、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c、合伙制医生诊所。

d、由3个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的合伙制水果经销站。

答案:d。

解析:《合伙企业法》适用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合伙企业;采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生诊所,由于归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不适用于《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仅限于以自然人为合伙人的企业,不包括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之间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

a、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b、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c、根据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答案:a。

解析: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损益分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与出资比例无关。

4、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该继承人从()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格。

a、全体合伙人同意b、依照合伙协议约定c、法院裁定d、继承开始。

答案:d。

解析:以继承开始之日起,该继承人即取得合伙人的资格。

5、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

a、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b、2/3以上合伙人同意。

c、经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d、经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人一致同意。

答案:a。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甘肃中级会计考试篇八

学习上有一个积极的态度往往会使你的学习效率事半功倍,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中级会计考试备考技巧,希望对大家有用。

学习不一定是一年要看多少书,要上多少课程来衡量的。就好象有的人吃多少饭都很瘦,有的人吃一点点也很胖,不是吃的多少,而在于吸收多少。常言道,好好地休息是为了更好的工作。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但方法和效率是可以无限提高的。不要把学习当做是一种负担,这样的话你每天学习时的心情就是低落的,效率自然也是大打折扣的。保持乐观的心态去学习,不要有太多的压力和负担,前进起来自然更佳轻便。

对成年人而言,大脑集中精力的时间很有限,一般精力高度集中持续30~40分钟时就会感到些许疲惫,容易走神,这时候再继续学下去可能只是做无用功,所以要稍作休息几分钟,调整一下再继续复习效果更佳。

也许因为季节的原因或天气的'原因总爱犯困,精力不能集中怎么办呢?试着在你的的桌上放一些清新怡人的香氛饰品或者干花瓣,不仅使单调的环境得到点缀,也会让你不再昏昏欲睡,尽快进入高效复习备考的状态。

大脑是一个电气化学活动的海洋,电和化学物质在水里能更好地流动,如果你脱水,就无法集中精力,所以日常生活要多喝水,保持身体必需的水分。另外,大脑需要氧气,经常到户外走走,运动运动身体,能够让你的记忆力越来越好。

甘肃中级会计考试篇九

中级毕竟是上了一个台阶的职称考试,不要拿它同之前的会计证,初级职称、学历证的考试来对比,我之前是自考会计大专的,我总是喜欢在临考前用一个月的时间来学习,每次考试都能通过,但是考中级,我不敢用这种方法,我是跟着吴老师的步伐,吴老师每上完一章就会上传章节的练习,章节测试,综合章节的练习,测试,我都跟着做,扎扎实实的掌握每一章节的知识。

总体来说,中级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难,但带有侥幸心理,不踏实看书的人要想过中级也只能是痴心妄想,现在我就把自己中级会计考试过程中自已的小小心得跟大家简单交流一下。

三科中,我觉得实务的章节比较多,用来的复习的时间相对也要多一些,所以我做的计划是,白天利用工作空闲的时间来复习实务,晚上11-12点复习财管,晚上复习时间不会超过12点,因为第二天要上班,晚上要上课,充足的睡眠是很重要的,经济法是最后两个多月才开始上课,我是在临考前一个月,利用睡觉前半小时来看一下书,或做一下习题,考前一个星期,主攻经济法。这个是比较粗的计划,做出计划后要严格按计划执行,根据对每一科的掌握的情况,再做调整。在临考前一个月,我觉得财管有些知识点,还是不是很掌握,我调整了一下,白天空闲时间来复习财管,晚上复习实务,经济法不变。

我是讲后期综合的复习的方法,在做了几套模拟试卷后,根据重点章节,找一个规律性,你会发现有些题型是重复出现,这个是必须要掌握的题型,找出相同的题型来做,想一下,为什么这几题,是哪里问法不同的,导致答案不一样了,然后总结知识点。这是针对实务和财管的大题的复习方法。

财管的公式比较多,不要死记。我记得有一个同学,他对财管的公式倒背如流,我问他任何公式,他都能答出来,他将财管书面的公式全整理抄出来的,差不多有五六页那么多,发到上,不过,我没有时间去看。他也是很勤奋的学习的,不过,我发现他一个问题,就是不会运用公式去做题。所以财管的公式不要死记,要多做题,去理解公式,就好记了,多做题,是训练你,一看到题,你就记起这题的公式,如何去解题。

经济法,主要是多看书,不用刻意去记去背,就是看,看多了,自然而然,你会用自己的话去总结它。

考过中级之后,我才体会到,中级考的是你的毅力,只要你肯坚持下去,途中不为自己找各种理由放弃,你会成功的。最后送给大家一句话,前进不必有遗憾,若是精彩叫做美好,若是糟糕叫做经历。祝大家一次过三科,谢谢。

甘肃中级会计考试篇十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其财产首先用于清偿()。

a、所欠职工工资b、所欠社会保险费用c、所欠税款d、其他债务。

答案:ab。

解析: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为:(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

2、按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有()。

a、检察官b、人民警察c、企业退休职工d、法官。

答案:abd。

解析:检察官、人民警察和法官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的()行为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a、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c、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d、合伙人将其个人财产全部用于担保其个人债务。

答案:abc。

解析: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2)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7)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a、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

b、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入伙的合伙人。

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退伙的合伙人。

d、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

答案:abc。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包括新入伙人)、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退伙的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李老师在谈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时讲到以下内容,其中正确的有()。

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的清算。(1)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但是不能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2)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的;(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第二,所欠税款;第三,其他债务。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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