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202(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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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3 00:00:00    小编:盖文哥聊职场

最新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202(三篇)

小编:盖文哥聊职场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篇一

(一)报名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二)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5年12月15日至31日期间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报名登录网址:http:///zzlk),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特岗教师只允许报考一所学校。为便于特岗教师兼顾工作,提倡就近报考。报名截止前,可查询各学校报名情况,调整一次所报学校。

(三)招生专业领域及名额:

2015年我校在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美术)和现代教育技术共计13个专业领域共招生80名。

(四)资格审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五)确定复试名单:我校于2016年1月15日前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要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交我校研究生学院进行审核。

复试时间约在2016年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请查询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六)入学时间:2016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培养方式:在职兼读,寒暑假上课。

(八)学习年限:三年。

(九)学费标准:每生18000元。

(十)联系方式: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址: http:/// 。

山西师范大学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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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篇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有关招生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5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宾水西道393号(春季招收新生在南开区双峰道校区就读)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师范大学系市属重点院校,学校践行“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培育“学思并重、知行合一”的学风和“诚实守信、勇于担当”的校风。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中心,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和改革创新”发展战略,争创“教学质量、科研能力、人才水平、学科实力和管理效能”国内一流,为建成国内一流的教师教育特色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学校现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6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点,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点,8个省部级设置的研究实验室(院、中心),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专任教师1487人,拥有正高级职称295人,副高级职称58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91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578人。

第四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专业介绍

学前教育专业(高职):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与技能、技巧,成为能够胜任学前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并具备初步科研能力的幼儿教师以及与学前教育相关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公共基础课、学前教育专业理论及职业技能课程,与学前教育相关的艺术、计算机、多媒体、外语等课程。

第七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春季招生计划共40人,招收综合能力测试为管理服务类和工程技术类的考生,具体各类别招生计划以天津市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简章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办法:在投档考生中,原则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考生春季高考总成绩(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春季高考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年。如政府当年度对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报到注册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学籍管理条例》、《学生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第十四条 春季录取学生标准修业年限为二年,对在标准修业年限内达不到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延长期最多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五条 学校设有各种奖学金制度。

第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本简章仅适用于2017年度天津师范大学春季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 本简章经天津师范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九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校有关春季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简章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 本简章由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天勤路蓝月湾二期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 shidazhaoban@

天津师范大学2017年春季招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对象

按照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情况

招生专业 层次 学制 所属学院 上课校区 计划 综合能力类别

工程技术类

三、招生对象素质要求:

1.身体素质要求

身体健康,身形匀称,外在形象、听力、视力等符合幼儿教师的职业基本要求。

2.语言素质要求

口齿清晰,语音规范,能用普通话朗读、交流,清楚流畅、表情达意得当。

3.音乐素质要求

手形大小应适合弹奏钢琴的基本条件;在听音方面:能分辨基本的音高;在歌唱方面:应具备音调准确、嗓音明朗等歌唱基本条件。

4.形体素质要求

身体灵活,参加体育活动、舞蹈和形体训练时动作应协调。

5.美术素质要求

具有基本的造型能力和识别色彩能力;能以简单的线条概括表现物体形状。

此外,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报考本专业类的考生,有一些具体的指导意见,请广大考生详细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并参照其中对素质条件的要求酌情报考,以免影响录取、学习和与就业。

四、文化考试报名及考试

按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春季招生的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报到等工作,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篇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教育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51”)的报考条件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或者具有与所报考领域有相同学科背景的毕业生。

(6)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和公共管理硕士(代码为125200),只允许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

(7)根据教育部安排,我校2019年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10名,报考此类计划的考生只能报考专业学位。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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