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高考录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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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艺体类专业录取时间如何安排?投档规则是什么?为帮助考生们了解更多相关信息,以下是百分网小编搜索整理的关于上海市2017年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问答,供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艺体批次招生分为甲、乙两个批次。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以及往年在本市本科艺体批第一批次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具有市级艺术类重点专业的院校均被纳为艺术类本科甲批次。其他招收艺术类本科的院校一般被纳为艺术类本科乙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仍实行统一批次招生。
7月7日-7月14日 | 本科艺体类专业录取 |
7月14日22:00 | |
7月15日起 | |
8月2日-8月4日 | |
8月6日-8月7日 | 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 |
8月7日22:00 | |
8月8日起 |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但必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且录取前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外,其他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包括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内的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如下:
美术与设计学类 | 高职(专科):239.00分 | 50.00分 | |
本科:270.00分 | |||
编导类 | 160.00分 | 30.00分 | |
音乐学类 | 四门总成绩 | 185.00分 | 20.00分(视唱练耳) |
三门总成绩 | 162.00分 | 20.00分(视唱练耳) | |
表演类 | 316.00分 | 120.00分(表演)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48.00分 | 100.00分(图片评述) | |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的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且文化成绩达到本市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即可填报志愿。达到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高校根据考生体育专业统考成绩(由各校确定权重)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各校招生章程)。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可填报统考院校体育类本科专业(含外省市认可本市统考成绩的院校)志愿的合格线为:四门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60.00分。
本市艺体类专业投档规则是: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都在确定的资格线上的考生,全部投档至其所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由各招生院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将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后排序录取。
由于各招生高校艺体类专业录取方法不尽相同,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在录取时所占的比例也不一样,且本市艺体类专业招生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若考生所填报的一志愿未被录取,其所填报的二志愿院校已经完成招生计划,则二志愿院校不再接受投档。因此,如果志愿填报不当,即使文化考试成绩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也不能肯定录取到本人填报的艺体类专业。
2017年不作分省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有: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30所院校。
此外,还有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其中上海高校有东华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外省市高校有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根据教育部规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实行全国统招,即全国各地区报考考生高考总分汇总后与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成,按《招生章程》公布的办法择优录取。投档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上海市报考该类院校的考生各科目的原始成绩提供给经教育部批准不作分省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从严管理、推进改革的原则,经教育部批准的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15所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2017年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跨省组织专业校考,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其他事项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上述高校要认真研究各省(区、市)考试招生方案,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谨、规范制定本校招生章程,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核准备案。高校要详细、准确告知考生应知须知的内容及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事项(如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须逐省明确考生参加专业课省级统考科类、参加校考的资格要求、录取规则、专业合格线、自划线划定办法等)。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以及高考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与其他多数省不同的省份,高校要单独明确相关要求;录取时应在本校网站公布高考文化课成绩自划线,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及设计学类等专业应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没有。根据2017年公布的招生政策规定,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和本科提前批次的招生不设征求志愿。
艺术类考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资格考生的区别是:
(1)艺术类考生报考的是高等艺术院校或者普通高校中的艺术类专业,这些专业主要包括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属文学学科门类,这些专业与提前批次同时招生,招生要求与普通专业不同,未参加专业考试或没有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能报考。
(2)高水平艺术团资格考生由招生高校认定,获得资格的考生填报的是高校普通本科专业,就读于文理工农医等普通专业,入学后与该专业的其他考生接受同样的课程教育。与其他考生不同的是在就学期间须参加高校艺术团的'排练及活动。
艺术类专业考生可兼报除提前批次外的其他批次的普通类专业,所以也可兼报普通高校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体育类考生和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考生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1)报考类别不同: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考生报考专业类别为普通类专业,录取到高校后就读于文理工农医等普通专业;体育类考生的报考专业类别为体育类专业,录取到高校后就读于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体育类专业。
(2)报考条件不同: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考生除符合高考报考条件外,对考生的年龄、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级别以及体育比赛的等级和获奖名次也有具体要求,还必须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体育类专业的报考条件为: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具有一定体育专长,参加上海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
(3)录取政策不同: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考生必须填报报考项目对口高校,必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才有可能被本科院校专业组(专业)录取,如专业水平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的65%就能被本科院校专业组(专业)录取,就学期间除接受与普通考生相同的课程教育外,还须参加高校相应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体育类专业为提前批次招生,取得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才可填报,体育类专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考生可能会是多种身份的重合,既是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考生,还可能报考体育类专业,有的还会报考艺术类专业,所以请考生要注意报考院校的相关录取信息。
不影响。每一批次的录取都是要等上一批次录取全部完成后才开始,与考生是否填报了上一批次志愿无关。
没有区别。在7月30~8月1日,所有准备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包括达到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而准备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将同时填报高职(专科)的.志愿,录取时按照高考语、数、外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检索考生志愿,并向院校投档。
不一定。考生的体检、政审、科目成绩等不符合院校的专业招生要求,或填报专业志愿不妥又不愿意专业调剂(包括志愿表中愿否专业调剂栏中的选项3、4、5),在投档考生中因成绩排名靠后、所报专业额满等因素都有可能造成不录取而退档。
比如,有的院校采取志愿优先的专业录取办法,在进行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志愿归类顺序排队,这时,就可能出现分数较高的考生因专业志愿填报的顺序关系没有被录取;有的院校采用分数优先,分数排在末位的考生可能没有被录取;还有的院校有校内加分,录取时以加分后的分数排序录取,可能会出现投档分数排位靠前,但没有校内加分,造成最后排序靠后被退档。
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于8月27-31日到报名的区(县)招办或中学领取(应届生到毕业中学,往届生到区县招办),报到时自行带到录取院校。
答:改原来分批为不分批;改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为按考生成绩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改院校平行志愿为专业平行志愿;改分批设提前录取为只设一个提前录取。
37.普通类考生的分段线怎样划定?
答:普通类(包括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按照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分三段划线,即根据实考人数的总分排序确定,总分排名前20%的考生划入第一段,前60%(累计)划入第二段,前90%(累计)划入第三段。在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确定并公布分段线。
38.普通类提前录取有哪些院校专业?
答: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航海类、小语种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
39.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怎样设置?
答:普通类提前录取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设院校服从志愿。
40.普通类提前录取何时填报志愿?
41.普通类提前录取流程是怎样的?
答:提前录取的院校(专业)本专科合并为一个批次,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考生一次性填报志愿,分段提供政审面试名单。每段招生时,根据志愿优先(传统志愿)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段投档录取。
42.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投档比例是多少?
答: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43.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投档顺序是怎么安排的?
答: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先完成录取;接着进行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的提前录取传统志愿投档和录取;其中,提前录取一段投档完成后,进行高校自主选拔、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
44.提前录取院校专业对考生是否有文化成绩要求?
答:提前录取院校(专业)可参考我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三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45.提前录取院校进行专业调剂时,考生是否需满足其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答: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46.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还有机会参加其他院校专业录取吗?
答: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投档和录取。未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志愿投档和录取。
47.普通类平行录取志愿怎样设置?
答: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48.普通类平行录取何时填报志愿?
答:普通类平行录取考生分三段填报专业平行志愿。其中第一段志愿填报安排在6月26-27日;第二段安排在7月23-24日填报志愿;第三段安排在8月3-4日填报志愿。
答: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投档录取。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依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50.普通类专业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是多少?
答:普通类专业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为1:1。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院校的具体专业(类)。
51.普通类平行志愿中,总分相同的考生如何确定投档顺序?
答: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52.普通类考生位次怎样确定?
答:普通类考生位次按普通类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53.普通类80个专业平行志愿都是第一志愿,有无先后之分?
答:对院校专业来说,没有先后之分。不管是第1个还是第80个志愿填报的,一旦投到该院校专业,系统显示的志愿均为一志愿。
对考生来说,有先后之分。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位次、志愿顺序进行。计算机对考生所填报的80个志愿依次进行检索,先检索第1志愿,符合条件就投档,不符合条件立即检索第2志愿,依此类推。一旦检索到符合条件的志愿并投档,后续志愿立即同时失效。80个志愿中即使有多个符合条件的志愿,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只投档到排在最前面的那个符合条件的志愿。所以对考生来说,精心安排志愿次序非常重要。
答:艺术类录取分两批进行。其中艺术类第一批实行传统志愿,按招生院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投档;艺术类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55.艺术类录取批次具体怎样安排?
答:艺术类第一批: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专业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第二批:除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已列入艺术第一批录取外的所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专科专业。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安排在艺术类相应批次提前进行。
56.艺术类平行录取考生怎样分段?
答:艺术类第二批分两段。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成绩,各类别(省统考共分8个类)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累计)确定。
57.艺术类各批志愿怎样设置?
答:艺术类第一批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艺术类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艺术类第二批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此外,艺术类第一批提前录取、第二批提前录取均设1个院校志愿、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58.艺术类各批志愿何时填报?
答:艺术类第一批(含提前录取)和第二批提前录取及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27日,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志愿填报将于7月23-24日进行。
59.艺术类第一批的录取规则主要有哪些?
答:艺术类第一批院校基本上采用校考成绩,也有少量采用省统考成绩的。录取规则由各院校自主确定,主要有三种:(1)以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校考或省统考成绩,下同)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的综合分排序;(2)文化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要求后以专业成绩排序;(3)专业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要求后以文化成绩排序。此外,有的院校还会在录取时考虑专业成绩排名等因素。因此,考生在确定报考院校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该校的招生章程。
答:艺术类第二批录取分类别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投档比例为1:1。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类别以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院校的具体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
61.艺术类考生位次如何确定?
答:艺术类考生位次分类别按综合分成绩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62.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中各类别综合分成绩怎么计算?
答: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7.5×20%。
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
63.是否所有批次的艺术类招生都须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文化分数线?
答:不是的。我省统一划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仅仅是对艺术类第一批录取院校专业的要求(教育部批准的可自主划定文化分数线的院校专业除外)。
64.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时已填报志愿,录取时还要再填志愿吗?
答:必须再填志愿。投档时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的志愿为唯一投档依据。
65.分别通过了艺术类两个类别专业省统考的考生,是否这两类志愿都能填报?
答:艺术类第一批是传统志愿,可以兼报。艺术类第二批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同段不能填报不同类别志愿;考生如在艺术类二批一段填报了播音主持类志愿就不能再填报艺术类二批一段编导类志愿,在艺术类二批二段填报时考生又可重新选择,可以选择两类中的一类填报志愿。
66.艺术类考生专业省统考或校考成绩不合格,能转普通类录取吗?
答:我省艺术类考生系统默认兼报普通类,因此无论专业省统考或校考成绩是否合格,只要高考成绩达到普通类相应分段线,均能转报普通类志愿。
67.艺术类考生能兼报普通类志愿吗?
答:可以兼报。但由于艺术类和普通类的录取进程有重叠,故艺术类考生与以往一样只能兼报部分普通类志愿。这些情况不能兼报:艺术类第一批(含提前录取院校)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能兼报;艺术类第二批第一段、艺术类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含公安院校)、普通类第一段平行录取院校不能兼报;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与普通类第二段录取院校不能兼报。
答:考生如同时填报了高水平艺术团和艺术类第一批志愿,艺术类第一批先录取。
如果考生在愿意专业调剂选项填写了1表示全部愿意调剂,院校在专业调剂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由院校安排;如考生此项填写2或者不填则表示不愿意接受专业调剂录取,考生如果未被自己所填的专业录取,就将被院校退档;填写了3、4或5,表示有条件地愿意专业调剂,院校也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将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以及可调剂专业计划安排,如无法满足则予以退档。
全愿意调剂是指在考生报考科类(文科或理科)范围内、志愿表中相应批次该校公布的在沪招生的专业中进行调剂。
如某一文科考生一本某一志愿填报院校b,就只能在一本文科该校在沪公布招生计划的专业内调剂,不可能被调剂到b学校安排在一本理科(而没有在一本文科安排计划)招生的专业中,也不能调剂到b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或二本的专业中,更不能调剂到b学校未在沪招生的专业中。
被前面所填志愿录取后,电子档案停止流转,后面的所有志愿自然失效,不再参与后面志愿的录取。
答:高考体育类招生不分批次,本专科合并录取。
70.高考体育类录取采用什么方式?
71.体育类考生怎样分段?
答:体育类录取分两段进行。根据考生体育类专业综合分成绩,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累计)确定。
72.体育类志愿怎样设置?
答:体育类招生本专科专业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两段填报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符合体育特招生和提前录取院校条件的考生,还可再填报相应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73.体育类各段志愿何时填报?
答: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体育类专业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为1:1。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院校的具体专业(类)。综合分相同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
75.体育类考生位次怎样确定?
答:体育类考生位次按考生的综合分成绩高低排定。综合分相同时,按省统考术科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76.体育类综合分成绩怎样计算?
答:体育类专业综合分满分为750分,计分公式:综合总分=考生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50%+术科成绩×7.5×50%。
77.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志愿吗?
答:可以兼报。但由于录取进程有重叠,体育类考生与以往一样只能兼报部分普通类志愿。这些情况不能兼报:体育类提前录取院校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能兼报;体育类第一段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含公安院校)、普通类第一段平行录取院校不能兼报;体育类第二段与普通类第二段录取院校不能兼报。
78.体育特招生对文化成绩有什么要求?
答:体育特招生文化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普通类第二段线的75%确定。
79.体育特招生怎样投档录取?
答:特招生录取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完成。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信息提供给各志愿院校,院校按本校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拟录取名单投档。
答: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如下: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所报考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级招生办将按考生的报考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招生高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前途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所报考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招生学校向省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准后按考生的.报考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2)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相当于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且通过招生高校组织的文化单考的考生,招生高校须于当年4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报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公示一周后办理录取手续。享受该政策的一级运动员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该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为不断提高运动员的文化素质,确保教学质量,对该类考生的文化单考标准将逐年提高。(3)未经省级招办集中公示的考生,省级招办将不予投档,高校亦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有关政策录取。招生高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总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2016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12月5日正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加详细地了解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正确地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和确认,以下是百分网小编搜索整理的关于2016年江苏成人高考录取常见的10大问答,供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近年来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实行考试成绩互认改革试点,凡参加下列教育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相关录取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凭原考试成绩报考相应学历层次的成人高校,由学校择优录取。具体要求是:
1.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成绩在省第三批本科实际最低录取分数以上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成人高校的高起本录取;符合普通高考专科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成人高校的高起专录取。
2.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试,成绩在省本科实际最低录取分数以上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成人高校的高起本录取;符合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科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成人高校的高起专录取。
3.参加2016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成绩在省实际最低录取分数以上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成人高校的专升本录取。
各类改革试点项目均不包括医学类及相关专业。
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我省的招生计划,按学历层次和科类分别划定,由省招委审核批准,向社会发布。
考生可在各阶段录取结束时间后,,进入查询中心,根据提示进行查询操作。或拨打电话16887744,查询本人成人高考的录取结果。具体查询时间将在省内媒体上公布。
1.本科录取阶段:12月5日至12月13日。其中:本科免试生、改革项目等考生录取时间为12月6日至7日;本科普通考生录取时间为12月7日至13日。
2.专科录取阶段:12月14日至12月24日。其中免试生、改革项目等考生录取时间为12月14日至15日;专科普通考生录取时间为12月14日至24日进行。
不会相互影响。成人高考在正常录取阶段共分为本科(专升本、高起本)录取和专科录取二个阶段。高起本考生在本科录取阶段如未被录取,则按所报专科志愿自动转入专科录取阶段重新开始参加录取,如在本科录取阶段一旦被录取,则不再参加专科阶段的录取。
1.填报条件。本科预填志愿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考生,均可填报征求志愿。专科预填平行志愿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考生,均可填报省控线上征求平行志愿;凡专科未被录取的考生(含省控线下的考生),且满足院校征求平行志愿标准的考生,均可填报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
未被录取的退役士兵,不能填报征求志愿。
2.征求志愿信息发布。本科阶段、专科阶段预填(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确定未录取考生名单,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以及录取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3.填报时间及办法。
本科阶段征求志愿网上填报及确认时间:12月10日(10:00—21:00)。
专科阶段省控线上征求平行志愿网上填报及确认时间:12月18日(10:00—21:00)。
专科阶段省控线下征求平行志愿网上填报及确认时间:12月22日(10:00—21:00)。
凡符合征求(平行)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入网上征求(平行)志愿填报页面,根据本人手机号、报名号、证件号及验证码登录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在网上予以确认。已经被录取的考生,系统将提示该考生的录取院校;不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系统将给出相应提示。
申请享受免试入学的考生须经本人申请,成人高校同意,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入学。对象有以下几类: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须出具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并经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一级运动员获得者(须经省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且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本省的人员。
4.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者;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5.具有高中毕业或高中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进入专科层次的成人高校学习;具有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进入本科层次的成人高校学习。
6.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得者,高职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专升本相关专业;中职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高起专相关专业。
7.在普通高职(专科)、五年一贯制高职学校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称号的毕业生,可免试入学专升本相关专业。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获省级及以上三创优秀学生、三创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的毕业生,可免试入学高起专相关专业。
8.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文凭,报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第二学历者,可免试入学专升本;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报考成人高等教育专科第二学历者,可免试入学高起专。
9.参加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试和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符合考试成绩互认改革试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原考试成绩可以直接作为成人高校招生入学条件,成人高校按照考生报考的学历层次、院校和专业,单列计划,择优录取。
享受加50分投档的照顾政策:25周岁及以上(199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享受加30分投档的照顾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地(市)级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及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25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享受加20分投档的照顾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2.现役的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
3.25周岁及以上(199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者)。
享受加10分投档的照顾政策: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享受降分投档的照顾政策:
1.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省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2.高起本和专升本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在省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1.享受免试录取照顾政策的投档办法
凡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6〕10号)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士兵免试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6〕8号)中相关规定,享受免试录取照顾政策的报名者、退役士兵,经公示合格后,在本、专科录取阶段的预填(平行)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按其填报志愿向院校投档。其中,专科免试生按其填报的a志愿向院校投档。
2.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的投档办法
凡符合《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成〔2016〕10号)中相关规定的考生,经院校考核、公示合格后,在本、专科预填志愿录取阶段,由省教育考试院按院校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投档,由院校确认,并按改革项目计划录取。
3.统考生的投档办法
省教育考试院按院校计划按省控线上预填志愿、省控线上征求志愿、省控线下降分和专科层次省控线下征求志愿等轮次的顺序投档,各轮次投档比例均为1:1,如投档最低分存在同分考生,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凡没有参加省控线上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不得参加省控线下预填(平行)志愿录取和专科省控线下征求平行志愿录取工作;没有参加专科省控线下预填(平行)志愿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不得参加专科省控线下征求平行志愿录取工作。
(1)本科层次
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简称“省控线”)以上,在预填志愿和征求志愿录取阶段,分别按科别、志愿和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原则上按1:1的投档比例向招生院校进行批量投档。
对报考艺术、旅游、体育、烹饪等专业,且文化成绩(艺术类高起本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和专业成绩都达到省控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向招生院校全部投档。
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申请对省控线下预填志愿的生源降分录取,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艺术、旅游、体育、烹饪等专业按文化和专业成绩降分累计不超过20分,其中专业降分不超过10分)。省教育考试院按科别、预填志愿和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投档比例向招生院校批量投档。降分投档后仍不能完成计划的院校,其计划自动撤销。
(2)专科层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分科别按高校招生计划1:1的投档比例,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院校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投档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轮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投放专科考生档案,高校在招生计划内确定是否录取考生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对报考艺术、旅游、体育、烹饪等专业,且文化成绩(艺术类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和专业成绩都达到省控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按招生计划1:1的投档比例向高校投档。
参加省控线上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的院校,征求志愿录取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省控线下录取标准,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能投档。在省控线下征求平行志愿结束后,仍不能完成计划的院校,其计划自动撤销。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须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及以上证书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上打印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相关高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报考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学校应采集医学类专业报到新生指纹信息,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比对。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1.报考高起本又兼报高起专的考生,如本科未被录取但属高起专的线上考生,将按所报专科志愿进行投档,按规定程序录取。专科录取时,理化综合、史地综合成绩不计入总分。
2.符合两项及以上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只取加分较高的一项。申请享受以上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3.由于学校个别专业线上考生人数不足,无法开班,或考生不满足所报院校办学点就学要求的,而考生又不服从调剂到其它专业的,故考生仍有可能被退档。
4.在成招录取每个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在查询中心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未被录取的考生,如符合征求志愿填报要求,还可填报征求志愿参加下个轮次的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录取院校按考生报名时登记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邮寄。
5.报考的学校如因为专业报考人数不够开不了班,考生请及时与所报院校联系,最好在院校范围内调剂。例如:可以调整到既能开班、又能够满足考生要求的专业。如不行,也可在院校退档后填报征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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