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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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过程中,要注重理解而不是简单地死记硬背。为了写出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我们可以先分析总结的关键要点并进行整理。为参考提供的相关素材。
1.申请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
2)打印申请表: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申请表即可参加我校测试。
3)递交申请材料,包括:
b.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盖中学公章);
c.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d.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学校招生标准的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学生。以上三个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考生。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具体要求参见各考点报名系统。
注:广东省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须在220分以上(含220分)方可报名。
3.报考我校设计学专业(艺术类)的考生,我校只承认其第一次术科考试成绩,多次成绩无效。设点省市考生必须在当地考点参加术科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4.非设考点省份考生仅限到广州考点参加术科考试。港澳台地区考生需到广州考点参加术科考试,文化课需参加联合招生考试。
5.考试中需严格按照试题要求绘画,凡随意添加物品或物品数量、明显更改形状和颜色的考卷视为无效。
6.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我校设计学专业考试广州考点报名考试费175元/人,广东省外考点210元/人。学费标准以广东省发改委收费标准为准(目前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2.艺术特长生专业计划不受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限制,但艺术特长和自主选拔等其他类型招生的各专业录取总数原则上不超出我校各专业的未分省计划数。我校将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志愿及专业计划数情况确定专业。
3.各类艺术特长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重点控制线但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类招生投档线(若该省进行模拟投档,则以该省考试院提供的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为准)者,可降低20分(江苏考生降低10分)内录取。
4.a类艺术特长生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招生在当地投档线以上,根据各专业分数线,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计划数,以高考文化成绩加10分(江苏考生加5分)确定专业(其中报考所有创新班、理科报考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越班)、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信息工程(卓越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文科报考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的加分为5分,江苏考生加3分)。
5.b类艺术特长生为广东省美术类联考成绩在240分以上的专业生。需网上报名,无需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高考文化成绩加20分之后达到我校在广东省理科投档线(以省考试院提供的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为准)者,可报考我校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其他专业不享受此政策。有意者可于2015年3月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我校按照考生的省联考成绩择优认定,入围数不超过5人;根据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且确定专业,以上三个专业各限招理科考生1~2人。
6.非美术类艺术特长生报考建筑学院各专业需加试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将参照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表,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酌情调整专业。
7.各项目特长生根据生源情况及项目需求确定计划,美术类特长生录取数不超过当年艺术特长生录取总数的20%。
8.上述办法将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精神为准。
五、管理办法。
1.符合20xx年高考报名条件、有艺术特长的文、理科考生。
2.招生类别、项目及计划。
我校20xx年拟计划招收高水平艺术团人数为我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以内;全国范围内招收理科生(20xx年理科暂不在西藏招生);文科生暂在北京、河北、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招生。
具体招生类别、项目及计划如下:
1.申请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xx年1月10日12:00。
2)打印申请表: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3)邮寄申请材料,包括:
b.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盖中学公章);。
c.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盖中学公章);。
d.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上述材料须于20xx年1月13日12:00前(以寄达邮戳为准)寄(送)达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逾期寄(送)达不予审核。
2.测试资格:我校对所有寄达的申请资料进行报考条件的初步审核,考生可于20xx年1月13日15:00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者获得测试资格。
3.缴费: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可于20xx年1月13日17:00至1月15日08:00在报名网站交付考试费,不设现场缴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xx】79号文件,我校收取报名专项测试费:音乐舞蹈类200元/人/次,文化课考试费40元/人/科。
4.打印准考证:报名网站付费成功,考生可于文化课考场编排后,登入报名系统预约专项测试时间,打印准考证。预计打印时间:20xx年1月15日12:00—1月16日。
5.我校测试安排:
1)专项测试。
2)文化课测试:20xx年1月17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1.我校将依据生源情况,分别划定专项测试及文化课测试成绩合格线,并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项测试成绩*0.6+文化课成绩*0.4)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当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将根据专项测试-文化课测试的排序。
2.我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公布的计划划定入围名单,合格考生不足项目,计划调整至其他类别。
3.入围通知:我校将在招生工作办公室主页上公示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并与所在省(区、市)考试组织机构备案办理其他手续。
1.经我校确认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必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按照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填报要求报考我校,具体请咨询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生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退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但未按要求填报者,取消考生享受华南理工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政策的权利。
2.高水平艺术团考生专业计划不受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限制,但高水平艺术团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的各专业录取总数原则上不超出我校各专业的未分省计划数。我校将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志愿及专业计划数情况确定专业。
3.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但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类招生投档线(若该省进行模拟投档,则以该省考试院提供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为准,下同)者,可降低20分(江苏考生降低10分)内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4.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类招生投档线以上者,根据各专业分数线,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计划数,以高考文化成绩加10分(江苏考生加5分)确定专业(其中报考所有创新班,理科报考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越班)、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信息工程(冯秉铨实验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文科报考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的加分为5分,江苏考生加3分)。
5.上述办法将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精神为准。
1.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入校后须参加艺术团教学排练、校园演出及比赛等活动,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3.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艺术团人选。
电子邮件: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1号楼1216室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40。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问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1.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学校招生标准的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
2)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所在省份未组织统考的除外)。
3)舞蹈学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2.内地招生范围:重庆、甘肃、河南、江西、广东、河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陕西。其他省(区、市)2018年暂不招生。
3.我校艺术专业考试的报名方式参照当地规定,其中兰州、郑州、南昌、广州采取网上报名(甘肃、河南、江西考生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仅限参加我校在该省设点组织的专业考试)。非网上报名考点考生本人携带高考所在省份统考合格证书(高考所在省份未组织统考的除外)、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现场报名或确认,以上证件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兰州考点网上报名地址:http:///。
郑州考点网上报名地址:https:///。
南昌考点网上报名地址:http:///。
广州考点网上报名地址:http:///admission/。
4.报考我校的艺术专业考生,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成绩,重复考试成绩无效。
5.港澳台考生需在我校广州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文化课应参加港澳台联合招生考试。
1.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学校招生标准的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学生。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杭州、郑州、桂林、广州(2)网络报名:南京、淄博;考生本人携带所在省统一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除外)、二代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现场报名,以上证件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广东省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须在220分以上(含220分)方可报名。
3.报考我校设计学专业(艺术类)的考生,我校只承认其第一次术科考试成绩,多次成绩无效,设点省市考生必须在当地考点参加术科考试,否则成绩无效。非设考点省份考生仅限到广州考点参加术科考试。
4.港澳台地区考生需到广州考点参加术科考试,文化课需参加联合招生考试。
5.考试中需严格按照试题要求绘画,凡随意添加物品或物品数量、明显更改形状和颜色的考卷视为无效。
6.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我校设计学专业考试广州考点报名考试费175元/人,省外考点210元/人(注:广州考点采用刷卡缴费,不设现金收费)。学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局收费标准为准(目前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1.经我校确认的艺术特长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具体填报以当地考试院规定为准。志愿表上设置有“艺术特长生”类专栏的省份,须在此栏填报;无“艺术特长生”类专栏的省份须在全国高考志愿中第一批第一志愿填报,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在平行志愿第一批第一顺序填报,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退档。
2.艺术特长生专业计划不受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限制,但艺术特长和自主选拔等其他类型招生的各专业录取总数原则上不超出我校各专业的未分省计划数。我校将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志愿及专业计划数情况确定专业。
3.各类艺术特长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重点控制线但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类招生投档线(若该省进行模拟投档,则以该省考试院提供的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为准)者,可降低20分(江苏考生降低10分)内录取。
4.a类艺术特长生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招生在当地投档线以上,根据各专业分数线,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计划数,以高考文化成绩加10分(江苏考生加5分)确定专业(其中报考所有创新班、理科报考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越班)、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信息工程(卓越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文科报考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的加分为5分,江苏考生加3分)。
5.b类艺术特长生为广东省美术类联考成绩在240分以上的专业生。需网上报名,无需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高考文化成绩加20分之后达到我校在广东省理科投档线(以省考试院提供的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为准)者,可报考我校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其他专业不享受此政策。有意者可于2015年3月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我校按照考生的省联考成绩择优认定,入围数不超过5人;根据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且确定专业,以上三个专业各限招理科考生1~2人。
6.非美术类艺术特长生报考建筑学院各专业需加试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将参照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表,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酌情调整专业。
7.各项目特长生根据生源情况及项目需求确定计划,美术类特长生录取数不超过当年艺术特长生录取总数的20%。
8.上述办法将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精神为准。
五、管理办法。
艺术学院目前设有3个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全日制本科4年:
(一)音乐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坚持培养走社会主义道路,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音乐理论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提高分析、理解、阐释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论文写作水平。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校、出版社、音像公司、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编辑、音乐评论、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二)音乐表演(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1.声乐演唱。
坚持培养走社会主义道路,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声乐表演专业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提高分析、理解、表现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演唱和驾驭声乐作品的能力。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表演、组织、教学、研究、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2.器乐演奏。
培养紧密与市场需求接轨、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的演奏人才与创作型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演奏技巧。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系统、演出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广泛就业。
(三)舞蹈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在人才培养上坚持塑造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求的、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的舞蹈艺术人才,培养能够在专业表演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其它相关领域的表演、教学、组织、策划和管理等工作的舞蹈专业人才。
1.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术科考试成绩划定“全国统一合格线”,择优认定;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统一合格线”者,我校将不发放合格证,并视具体情况调整招生省份生源计划。凡达到我校认定标准者,我校将于2016年4月中旬提供在线打印《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持有上述证书的考生,仍需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文化课统考。
2.我校设计学专业(艺术类)计划采用文理综合编制原则,不区分考生文理科类。在取得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除外、广东省考生专业统考成绩220分以上(含220分))及《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者,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3.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上述办法将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精神为准。
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生招生简章(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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