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带头人述职 关键技能带头人终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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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造就国内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促进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是我省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在川单位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作为当然的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三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科协、省社科联等部门(以下简称省直八部门)共同负责,省人事厅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评定
第四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对象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在职的专家、学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属于评定管理对象。
第六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一般按二级学科、专业评定。每个学科、专业一般评定1至2人,重点、优势及覆盖面广或对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学科、专业可适当增加评定数量。条件尚不成熟的学科、专业暂不评定。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以及现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学科、专业分布情况,省人事厅商省直有关部门和专家委员会确定每次评定管理总名额。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七)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居省内领先地位。第八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由市(州)政府,省直部门或中央在川主(代)管部门,省级学术、技术团体负责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被推荐人应填写《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省人事厅组织专家委员会,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评定被推荐人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专家委员会由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组成,具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的省科协、省社科联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下设若干学科、专业组,省人事厅根据专家委员会构成情况确定学科、专业组召集人。
第十一条 省人事厅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专家委员会评定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省人事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名单,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发文公布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单,省政府颁发《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证书》。
第三章 职责和待遇
(一)提倡科学道德,维护科学精神,发扬优良作风,普及科学知识;
(二)积极从事相应的学术、技术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六)承担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的咨询、评议任务;
(一)省委、省政府发给学术技术创新科研工作资金,其中:在第一个管理期的人员每月发300元;进入第二个及以上管理期的人员每月发400元。省人事厅具体负责经费发放工作,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列入省人事厅部门预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停发学术技术创新资金:⑴退休;⑵出管理期;⑶调省内机关团体或省外单位工作;⑷自动离职;⑸去世;⑹其他。
(二)在管理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市(州)人事局、省直主管部门或中央在川主(代)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
(三)在管理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省人事厅批准,退休后退休费计发比例按100%执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四)在定岗、医疗、住房和子女入学等方面,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四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期限为六年,自被批准的次月起计算。第十五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应在管理期第一个内就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科学拟订总目标和目标,并报省人事厅备案。所在单位结合年终工作考核,对其目标进行考核,考核情况记入本人考绩档案。管理期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应向省人事厅书面汇报其履职情况,省人事厅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抽查。在川单位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纳入考核范围。
第十六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在管理期内完成目标任务,并在学术和技术方面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管理期满后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范围、条件的,可再次被推荐、评定管理。再次推荐、评定与首次推荐、评定程序相同。
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及相关待遇:
(一)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和成果,骗取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者;
(三)受到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以及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者;
(五)考核不合格者。
第十八条 对应取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及相关待遇的,所在地区、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省人事厅。省人事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审批,审批结果报省委、省政府备案。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 省直八部门切实采取措施,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同时积极营造宽松、民主、开放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改善科技创新软环境;大力支持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在审批重大工程项目、重点科技计划和资助科研经费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和重点支持:⒈多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合作研究、实施的;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与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合作研究、实施的;⒊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技术领衔的。
第二十条 省人事厅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组织相关学科的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研究提出符合省情的措施和办法,供省委、省政府决策时参考;利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专家服务基地等平台,充分发挥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在专业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搭建和完善信息交流平台,促进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及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与管辖范围内的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要保持经常联系,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将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取得学术技术成果、受到奖惩、工作变动、职务变化、出国出境、患重大疾病、延长退休年龄、退休和去世等情况及时报告省人事厅。
第二十二条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努力改善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支持他们申报科研项目、申请科研经费,安排他们参加业务学习、进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尽量保持他们业务工作的相对稳定,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若安排社会活动和社会兼职,应充分尊重本人意见;要为他们参加省上组织的疗养、休假、联谊和座谈等活动提供便利;充分发挥他们在专业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人事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并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实施,其修订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8月17日省直八部门制定发布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认定管理办法》(川人发〔2001〕5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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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名师:大家下午好!
2012年3月,本人被聘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回首这一年的工作历程,忙碌与快乐同在,压力携进步同行。下面就从师德师风、履行职责、承担教研和其他工作四个方面将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同事做客观、真实地汇报。
一、为人师表 以身作则
一年来,我始终以“学科带头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政治上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学习并贯彻十八大以来党的方针、政策,以身作则,爱岗敬业,淡薄名利,顾全大局,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在一切场合言行一致,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注重加强自身修养,积极参加学院及部门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师德修养,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二、认真履职,成绩突出
作为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我积极身体力行,主动以学院大局出发,自觉服从部门安排,承担13个班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的教学任务。教学中,潜心探索教学规律,勤奋钻研、挖掘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拓宽教学思路,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课堂颇受学生喜爱。为了更准确地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我坚持深入课堂听课,本年度共听课20节,同时,结合听课所掌握的情况,与授课教师共同分析教育教学现状。
2013年度我主持建设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课程网站和申报网站,并申报2013年度校级精品课程。
三、加强教研,精益求精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为了迅速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引入到学科发展的“快车道”,广集群言、广纳群智,我们经常集体备课,我个人也主动上示范课、每年至少承担两节示范课教学。
我十分重视学院各级各类课题的申报与研究。2013年4月我主持的校级课题结题,目前正准备在2014年再申报一项校级课题。同时也十分重视收集整理典型教育教学案例,及时反思总结教育教学中的得失,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反思、故事等,本年度我个人一篇论文荣获山东省思想政治教育成果三等奖。
四、积极配合,完成工作
2013年度,我积极配合学院的党建工作,组织7位教师为学院第二十期、第二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做21次专题讲座,其中我做了3次专题讲座,并为基础部全体党员和学院2013年党员发展对象做两次专题讲座,这5次讲座都已精心准备赢得领导、老师和同学的热烈掌声。同时还配合学院党委和宣传部做好思政协会的相关工作。作为思政协会教研室主任,我负责各部系及思政课教师的入会申请工作,并负责2014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改革项目指南的编写及形势与政策课程改革等相关工作。
各位领导、各位名师,学科带头人这一年的工作经历,使我受益匪浅。如果说我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那是学院和部门领导正确决策指挥的结果,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群策群力、奋力拼搏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也一直在对自己所做的工作进行着深刻的思考,我知道,无论是履行职责方面还是承担教研方面,都与学院的要求、领导的期待和学生的需要存在一定差距,如理论学习不够全面,对课堂教学反思不够及时、深入,创新意识不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一定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正,绝不辜负各级领导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对我的关心、理解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一如既往地忠实履行岗位职责,恪尽职守,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与支持下,与工作室成员携手并进,竭尽全力把各项工作做的更细、更实,更有成效。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多指正。谢谢大家!
2012年12月28日
评选推荐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部门:
根据市人社局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作出如下申报条件,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申报。
一、基本条件:
1、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本科及以上学历,讲师及以上职称,74年后出生。
2、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讲师及以上职称,62年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比照下列条件适当放宽。
1、在自然科学方面:两项市(含)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2、在技术应用推广方面:一项发明专利或四项实用新型专利。
3、在科学管理方面:
②一项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或省一等奖;两项以上省二等奖或三项以上三等奖(主要指教育厅组织的四年一次的教育教学成果评选)。
三、说明:
1、以上条件为最低条件。
2、报名时间为7月10日前,报名时交证书,核期刊原件。3、2012、2013年度确定上述称号的人员进行考核。
2025年专业技术带头人述职 关键技能带头人年终述职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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