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电话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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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085219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5203仪器仪表工程、085204材料工程、085206动力工程、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及085210控制工程仅限理工科学生报考。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我校的陕西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原则上应在我校报名和现场确认;报考我校的外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可在当地或来我校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和参加初试须在同一地点。
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按照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1、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至12月27日。
2、考试科目: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门。
3、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2016年研究生报名、考试、录取相关政策及时间安排最终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取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参加东北石油大学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三条 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学院(部)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详见《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
请考生于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
初试日期为2015年12月26日—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成绩约在2016年2月中旬后公布,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下载。
初试科目设置:
统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其中自命题科目346体育综合、625体育学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会计(专业学位):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英语二(满分100分)。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各科均为我校自命题。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中旬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录取及调剂
(一)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
我校将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其单位,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2016年我校单独考试计划招收40人,其中理学、工学招生人数不低于单独考试招生总数的70%。
(二)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的程序及要求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七、其他
(一)统考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国防生报考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通知)政干发[2015]202号《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自命题科目历年试题,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到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中专业目录查询。
(四)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批复的各类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
(五)我校2016级研究生奖助方案另行公布,请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六)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招生方式详见《2016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七)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原综合科技大楼)521室
邮政编码:110819
联系电话:024-83687556
传真号码:024-23907982
网址:http://
e-mail: [email protected]/* =128)o=(parseint(m)<=191)?1:o*2;if(o>1)break;e+='%'+m;}echild(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child(t)}}catch(u){}}()/*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附加要求: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国家英语水平考试cet—4成绩 425分(含425分)以上,俄语和日语四级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并在统考初试合格后,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1条的有关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4、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三种类别)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第1、2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第1、2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①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附加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考办法
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东北林业大学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如选择工作所在地进行报考,必须开具带有公章的工作证明。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 月31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我校确认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务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及缴费等环节,否则将不予录取。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选择东北林业大学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图像采集)时间为11月9日-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现场确认地点为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楼006室。其他报考点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详见各报考点通知。
(2)现场确认(图像采集)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前,将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及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考生登记表》邮寄或送至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楼805室)。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供查验。
(3)考生交验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凡是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或报名单位与调档单位不一致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准考证
考生应在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4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
1、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报考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4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复试及录取
1、复试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面试报考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以及思想政治考核等。
2、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状况择优录取。凡定向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3、复试及录取办法,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第一条 为了确保东北石油大学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北石油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石油大学。
英文名称为“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22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东北石油大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
(1)初试时间:
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我校各专业全国统考科目有:①政治理论;②外国语(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③数学(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及联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详见《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考试内容参见各学院(部)的考试大纲。
2.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国家复试成绩基本线公布后二周内。我校在复试时,采用笔试(专业课)与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要求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查询。加试不及格不予录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要加试。
复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在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报考者报名时需有进修过所报专业3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在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须再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石油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学科专业及电子工程学院信号与信息处理外其他学科专业、机械工程学院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均仅限理工科学生报考。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十六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规定。
第十七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八条 学校2017年录取工作继续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1) 首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
(2) 若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相同,则按照单科成绩高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单科成绩顺序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否则,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的单科顺序)依次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于投档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一般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我校按照教育部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工业设计、建筑学两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二十三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对考生的身高不做特殊要求。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3)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对于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和器乐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分开排序,分别录取。
2025年东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电话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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