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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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业管理一级服务标准规定: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 b )小时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a、1
b、2
c、3
d、4
2、 我国开展物业管理以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对高档公寓、别墅和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一般都实行( c )
a、市场定价
b、政府指导价
c、市场调节价
d、政府定价
3、 已经出售并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 c )缴纳
a、建设单位
b、物业管理企业
c、业主
d、物业买受人
4、 我国对房地产实行( d )管理方式。
a、合同
b、契约
c、租赁
d、权证
5、 业主大会由( b )组成。
a、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部分业主
b、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
c、行政管理区域内的部分业主
d、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
6、 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工作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 c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a、7
b、10
c、15
d、20
a、1/2
b、2/3
c、3/4
d、4/5
8、 经业主委员会或者( b )%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变更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a、15
b、20
c、30
d、50
9、 订立业主公约是业主之间的共同行为,通常情况下,业主公约由业主大会筹备组草拟,经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约的修改权也属于( a)。
a、业主大会
b、业主委员会
c、业主管委会
d、业主公约
10、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是指业主或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通过投标方式竞聘物业管理项目的活动。其中,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称为( a )。
a、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
b、物业管理招标投标
c、后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
第11题 房屋的基本组成部分中,装修部分包括()。
a.基础
b.屋面
c.顶棚
d.楼地面
【正确答案】:
c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房屋的基本组成部分。主要包括:
(1)结构部分,指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等;
(2)装修部分,指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细木装修等;
(3)设施设备部分,指水卫、电气、暖通、特殊设备(如消防、避雷、电梯)等项目。
第12题 公共秩序管理服务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所进行的公共安全防范和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服务活动,其内容不包括()。
a.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
b.消防管理服务
c.车辆停放管理服务
d.通信安全管理
【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公共秩序管理服务的概念及内容。公共秩序管理服务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所进行的公共安全防范和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服务活动,包括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消防管理服务和车辆停放管理服务等方面内容。公共秩序管理服务的实施,一要以国家相关法规为准绳,二要以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根据,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不得超越职权范围,不得违规操作。
第13题 发现白蚁又未能确定蚁巢地点,或者知道蚁巢地点又不能将其挖出,或者用药杀法不能彻底消灭的情况时,使用()。
a.诱杀法
b.生物防治法
c.水淹法
d.掩埋法
【正确答案】:
a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白蚁防治方法中的诱杀法。诱杀法有药物诱杀和灯光诱杀两种方法。诱杀法主要用于发现白蚁又未能确定蚁巢地点,或者知道蚁巢地点又不能将其挖出,或者用药杀法不能彻底消灭时使用。药物诱杀通常用木制诱杀箱诱杀。灯光诱杀主要用于白蚁纷飞时诱杀纷飞蚁。
第14题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在提出质量问题的同时,还可以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便于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a.完善性
b.针对性
c.整体性
d.典型性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承接查验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工程质量问题整理出来之后,由建设单位提出处理方法。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在提出质量问题的同时,还可以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便于建设单位进行针对性整改。从发生原因和处理责任看,工程质量问题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施工单位引起的质量问题,若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发现或发生,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应由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负责;第二类是由于规划、设计考虑不周而造成的功能不足、使用不便、运行管理不经济等问题,这类问题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作出修改设计,改造或增补相应设施。
第15题 房屋及设施设备评价参考的主要指标不包括()。
a.房屋完好率
b.危房率
c.设施设备完好率
d.房屋折旧率
【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的评价参考主要指标。主要包括:
(2)危房率,就是指危险房屋的`建筑面积占房屋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
(3)设施设备完好率,是指完好设施设备数量占全部设施设备数量的百分比。
第16题 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物业服务企业的政策性()和其他补贴。
a.盈利补贴
b.亏损补贴
c.公益补贴
d.管理补贴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物业服务企业利润的计算。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其他业务利润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物业服务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17题 清洁工作日常管理的组成方法不包括()。
a.日检
b.月检
c.年检
d.专项抽检
【正确答案】:
c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清洁卫生日常管理方法与要点。清洁工作日常管理由日检、月检及专项抽检组成,其中日检应覆盖小区主要室内外公共区域。检查的主要部位有:建筑物的内外墙角、地面、顶棚、天台、道路、停车场、公共区域门窗、扶手等。
第18题 物业管理相关合同在订立前要注重合同主体的(),合同服务的约定应尽可能详尽,避免歧义。
a.合法性
b.规范性
c.整体性
d.集中性
【正确答案】:
a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物业管理风险防范的措施。主要包括:
(3)妥善处理物业管理活动相关主体间的关系;
(6)风险管理是一门新兴的管理学科,它是以观察实验、经验积累为基础,科学分析为手段。
第19题 对已在使用的设施设备来说,修理周期是指两次相邻()之间的间隔时间。
a.大修
b.中修
c.小修
d.项修
【正确答案】:
a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的修理周期。对已在使用的设施设备来说,修理周期是指两次相邻大修之间的间隔时间;对新设备来说,修理周期是指从开始使用到第一次大修理之间的间隔时间。
第20题 建筑物内公共区域清洁不包括()。
a.大堂清洁
b.电梯清洁
c.墙面清洁
d.公共设施清洁
【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建筑物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内容。建筑物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包括大堂清洁、墙面清洁、电梯及公共楼梯走道清洁、卫生间清洁等。室内公共区域的清洁涉及玻璃清洁,地毯清洁与保养,各种石材的保养及翻新、打蜡、晶面处理以及各种不同材质装饰面的清洁与养护等,对清洁专业知识、技能及设备等的要求较高。
通过2009年广州市造价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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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要求: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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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工作地区:黄埔区、天河区。
个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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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x经理:
您好!
两个月后,我将从工商学院酒店物业管理系毕业。,相貌端庄,气质颇佳。在校期间,我系统地学习了现代管理概论、社会心理学、酒店管理概论、酒店财务会计、酒店客房管理、酒店餐饮管理、酒店前厅管理、酒店营销、酒店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学、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应用写作、礼仪学、专业英语等课程。成绩优秀,曾发表论文多篇。熟悉电脑操作,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口语流利,略懂日语、粤语、普通话运用自如。
去年下半学期,我曾在xxx五星级酒店客房办化验室实习半个月,积累了一些实际工作经验。我热爱酒店管理工作,希望能成为贵酒店的一员,和大家一起为促进酒店发展竭尽全力,做好工作。
我的个人大学生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一并附上,如能给我面谈的机会,我将不胜荣幸。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文档为doc格式。
今年1月1日起,《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那么,下面是详细内容。
(2016年4月27日兰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6年7月29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改善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军事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单位因特定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养犬管理遵循养犬人自律为主、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并建立由公安机关、城管行政执法、畜牧兽医、工商、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协调机制,组织、指导和监督养犬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建由公安机关牵头、城管行政执法和畜牧兽医部门参加的养犬服务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养犬行为。
市公安机关主管本市的养犬管理工作。区(县)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养犬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养犬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第五条居(村)民委员会、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犬业协会等组织,应当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并在各自的公约中对养犬规范作出约定,引导、督促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第六条养犬人应当依法规范养犬、文明科学养犬,训练犬只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应当加强养犬宣传教育,引导养犬人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
养犬管理的有关行政部门、养犬协会、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物业企业等应当经常组织开展科学养犬、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活动。
第八条支持和鼓励民间犬只救助机构和爱犬人士依法从事犬只救助活动。
鼓励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手术。
第九条养犬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十条对于违法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和投诉。
公安机关应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电子邮箱,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登记,及时处理,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投诉人。
第二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一)办理养犬登记和年审;。
(三)负责禁养犬的处理、没收,巡查、处理违法养犬行为;。
(四)查处犬只扰民、伤人引起的治安案件;。
(五)捕杀狂犬;。
(六)受理和处理违法养犬行为的举报、投诉;。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十二条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
(二)负责管理犬只留检所;。
(三)负责流浪犬的及时捕捉和将其投送留检所的工作;。
(四)收留弃养犬只,对犬只尸体实施无害化处理;。
(五)查处违法占道售犬行为;。
(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十三条畜牧兽医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犬只免疫和犬只电子标识的植入,建立犬只免疫档案;。
(二)建立犬只疫情监测网络,对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进行预防和控制;。
(三)确定禁养犬的种类;。
(四)对犬只养殖、诊疗等活动监督管理;。
(五)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设置犬只免疫点;。
(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犬只经营者的工商登记,监管犬只交易市场的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狂犬病等疾病的预防宣传教育,人患狂犬病等疫情的监测,人用狂犬病等疫苗的供应、运输、保存、使用和患者的诊治工作。
人用狂犬病等免疫点的设置和服务应当方便群众、及时有效。
第三章犬只免疫和登记。
第十六条本市养犬管理按照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管理。
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为严格管理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及红古区为一般管理区。
经区(县)人民政府决定,严格管理区内的乡村区域可以调整为一般管理区,一般管理区内的城镇区域可以调整为严格管理区。调整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兰州新区、高新区应当根据养犬实际,自行划定或调整养犬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严格管理区内,个人不得饲养禁养犬。
严格管理区内,禁止繁殖、经营禁养犬。
禁养犬名录由市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确定禁养犬目录应当采取谨慎认真、反复考察、对比研究、听取意见、专家评审等办法,根据犬只的习性和遗传变化情况,科学合理分析犬只的攻击性,动态调整,分批次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登记、年审和免疫制度;一般管理区实行免疫制度。
犬只的免疫费用由养犬人自行负担。
第十九条养犬人应当在犬只出生满三个月或者免疫间隔期满时,将犬只送至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等免疫接种,取得犬只免疫证明。
第二十条严格管理区内未登记的犬只,自取得狂犬病等免疫证明之日起十五日内,养犬人应当携犬只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养犬登记。
第二十一条个人在办理犬只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养犬人的身份证;。
(二)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三)犬只的狂犬病等免疫和电子标识植入证明。
第二十二条单位确需饲养犬只的,在办理犬只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三)独立场所及犬笼、犬舍、围墙等封闭圈养设施等的相关证明;。
(四)犬只免疫证明和电子标识植入证明;。
(五)安全养犬制度。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收到个人养犬申请,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进一步核实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至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手续,并向养犬人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收到单位养犬申请,应当对养犬的必要性及拟养犬只的品种及数量认真审查,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公安机关应当为准予登记的,发放养犬登记证;对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十日内将犬只自行处置或者送到犬只留检所。
养犬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一年内被行政处罚累计达三次,或者被没收犬只、注销犬只登记证的,自最后一次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二年内不予办理犬只登记。
第二十四条养犬登记实行年审制度。养犬人应当于养犬登记证书期满前三十日内,携带养犬登记证和犬只免疫证明到公安机关进行年度审验。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完善养犬登记档案、与畜牧兽医部门配合做好犬只电子标识的植入和信息管理,建立养犬管理和服务电子信息系统,做到养犬管理部门信息共享,服务公众。养犬登记档案登载下列内容:
(二)犬只的出生时间、品种、性别、主要体貌特征、照片、免疫和年审等信息;。
(三)养犬初始登记时间和养犬登记证变更、补发、注销等情况;。
(四)养犬人因违法养犬受到的行政处罚记录和犬只伤人记录。
第二十六条养犬人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养犬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犬只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养犬人饲养的犬只死亡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原犬只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八条犬只免疫证明由市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发放,养犬登记证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定制发放。犬只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养犬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原发证机关补办。
犬只免疫和养犬登记应当做到科学规范,方便群众。
第四章养犬行为规范。
第二十九条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本条例规定,按时携带犬只进行免疫、电子标识植入和登记;。
(二)不得在集体宿舍和合租屋内饲养犬只;。
(三)不得因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四)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五)不得组织、参与“斗犬”活动;。
(六)不得遗弃、虐待或者擅自处死犬只;。
(七)不得擅自掩埋或者随意抛弃犬只尸体;。
(八)不得放任犬只在道路上乱跑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
(九)不得携带禁养犬进入严格管理区;。
(十)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养犬管理相关证件;。
(十一)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携犬外出时,在严格管理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
(四)注意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携带清洁用具,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
(六)有效制止犬只持续吠叫、追咬等攻击行人的行为;。
(八)不得乘坐除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同意,可以携带体重不超过10千克、身高40厘米以下的小型犬,并为犬只佩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第三十一条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区域:
(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区;。
(二)学校教学区、学生食宿区、医院、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三)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场馆、会展中心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四)候车(船、机)厅等公共场所,但符合有关规定的除外;。
(五)文物保护单位;。
(六)餐饮场所、宾馆、商场、公共浴室;。
(八)其他设有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标志的区域。
除前款规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权决定其经营或者管理的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入标志。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第三十条第(八)项、第三十一条不适用于携带导盲犬的盲人和携带扶助犬的肢体重残人。
第三十三条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第三十四条养犬人未遵守携带犬只外出规定,致使犬只伤亡的,由养犬人自行承担损失。
第三十五条携带外地犬只进入本市养犬严格管理区的,应当携带犬只免疫、检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书;未办理犬只免疫、检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书的,应当到本市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明。
第五章犬只留检与处理。
第三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远离城市和村庄的地方,按照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的原则设立犬只留检所。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犬只留检所,具体承担流浪犬的捕捉、接收、检验,没收的禁养犬的接收、检验,以及饲养留检所内的犬只等工作。
养犬人放弃饲养的,应当将犬只送到犬只留检所。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流浪犬、无主犬的,可以将其送至犬只留检所或者报告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犬只留检所对依法登记的走失犬只,应当通知养犬人在七个工作日内认领,养犬人领回其犬只的,应当依法承担其犬只在收留场所发生的饲养等相应费用;养犬人逾期不认领或者无法通知养犬人的,按照无主犬处理。
犬只留检所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犬只繁殖。
第三十八条犬只留检所应当建立犬只领养制度,对收留的和按照无主犬处理的犬只,允许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领养。
领养人不得销售、屠杀、遗弃领养犬只。
第三十九条犬只死亡的,养犬人或者犬只诊疗机构应当将犬只尸体送往犬只留检所,由犬只留检所对犬只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十条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伤人犬只送到犬只留检所,进行传染病检验,并将检验情况报送公安机关载入犬只登记电子档案。
第六章犬只经营管理。
第四十一条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和经营条件,依法办理相关许可、登记、证明,并接受工商和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从事犬只诊疗活动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畜牧兽医部门发放的动物诊疗许可证,诊疗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兽医资格。
犬只救助机构不得从事犬只繁殖、经营活动。
第四十二条开设犬只养殖、销售、诊疗、培训、展览、表演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自经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备案。
举办犬只展览、表演等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在活动开始七日前向活动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条禁止在居民小区、商住楼内设立犬只养殖、销售、诊疗、培训、展览、表演等场所。
第四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卫生防疫达标、不扰民和方便交易的原则合理选址,设置规范的犬只交易市场。
犬只交易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犬只交易市场内进行,不得流动售犬或者占道售犬。
第四十五条进入市场交易的犬只,应当具备有效的.犬只免疫、检疫合格证明和电子标识植入的证明。
未按照规定对适龄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的,禁止用于经营销售。
犬只出生不满三个月交易的可以不受本条第一款中有关电子标识植入证明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犬只交易市场应当实行定期休市消毒或者市场区域轮休消毒制度。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养犬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畜牧兽医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只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自行处置;逾期不处置的,处以每只五千元罚款,并没收犬只。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不登记的,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犬只。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二、三、八、九、十项规定的,给予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六项和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给予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处以二千元罚款。
(七)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二、三、四、六、七、八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九)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造成轻微伤害且当事人之间达成谅解并对损害赔偿协商一致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轻微伤害以上的损害且当事人之间对损害赔偿协商不一致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被伤害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十)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占道售犬设施和犬只。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相互推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中的养犬人是指饲养犬只的个人或者单位。
本条例中的犬只电子标识,俗称“电子芯片”,大小约为半个大米粒,由犬只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用专用器具植入犬只耳后脖颈部位的皮下,一次植入,终身携带,内有只读和可改写的犬只身份编号,用于犬只管理具有安全、科学、方便的功能。该电子标识是养犬管理和服务电子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
本条例中的黄河风情线是指位于黄河城区段两岸,南至南滨河路非机动车道北边缘线,北至北滨河路非机动车道南边缘线,实际已经建成的供市民休闲游览的区域。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20__年是我们物业公司起步与发展的一年。这一年里,在公司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始终贯彻业主至上的精神,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搞好服务的同时进一步理顺并完善管理工作,按照“工程程序化、工作规范化、服务优质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使公司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收到广大职工的好评,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1、上下水内处网的管理。
上下水管道是小区的命脉,它直接关系业主的正常生活,为了搞好此项工作,我们对管线进行了通水、打压、单体楼逐个通水试验,闭水试验,通球试验等。并制定了详细的管理计划,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以保证上下水管畅通,满足业主的需求。
2、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
为了保证小区广大住户的正常生活,在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方面,我们制定了完善的维护、保养计划和应急方案,做到日常检查有登记,小型维护有记录,开通维修热线电话,基本达到了养护设施、设备到位,维修及时,正常进行的管理要求。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率达到95%以上。
3、安全防范工作:安全防范工作是物业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为给业主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我们对社区的消防管线进行严格的打压检验。对强电线路、设施、设备的合格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4、加强管理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搞好维修服务工作。
维修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此我们狠抓维修工作的及时率和完成率,定期对各种设施进行保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及时处理,保证业主的正常使用。在我们的监督下,工程方处理各个楼宇屋面防水面积达2000㎡。全年完成小型维修67次,应急维修12次,更换下水管道100多米。
5、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上档次。
首先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与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员工的综合素质与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水平是密切相关的。根据这种情况,并结合本部门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的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使员工在思想上得到充实,业务技能上得到提高,今年组织人员培训共计8次。
2017物业管理师考试的复习工作已经开始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复习,百分网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份《物业管理实务》部分的精选试题,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更多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网!
1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a. 一
b. 四
c. 三
d. 二
参考答案: c
2 物业服务企业制订物业管理方案时,对招标物业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并收集相关信息、资料的`紧后工序是()。
a. 测算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b. 确定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
c.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需求内容进行分工、协作
d.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需求内容制订详细的操作方案
参考答案: c
3 有关物业服务企业常见模式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独立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常见模式之一
b. 物业管理集团公司主要由集团总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构成
d. 物业管理集团公司一般按地域或专业服务内容设置集团总公司
参考答案: d
4 物业服务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
a. 市场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b. 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c. 市场调节价和政府定价
d. 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参考答案: b
5 在物业装饰装修中,装修人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c. 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
d. 当地人民
6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采取的报价技巧主要有()。
a. 不平衡报价法和多方案报价法法
b. 多方案报价法和保本报价法
c. 增加建议方案法和无利润竞标法
d. 突然降价法和保本报价法
参考答案: b
7 下列属于物业规划设计阶段,物业服务企业早期介入工作内容的是()。
a. 将全部早期介入所形成的记录、方案、图纸等资料,整理后归人物业管理档案
b. 就物业环境及配套设施的合理性、适应性提出意见或建议
c. 记录物业项目的隐蔽工程
d. 拟定物业管理的公共管理制度
参考答案: b
8 如果企业员工集中,且(),则宜建立一级物业服务企业培训体系。
a. 项目机构数量较多
b. 员工整体素质较高
c. 培训资源比较充裕
d. 培训资源较紧缺
参考答案: d
9 下列选项中,()是由业主大会制定,全体业主承诺,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用以指导、规范和约束所有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权利义务的行为守则。
a. 服务标准
b. 管理规约
c. 临时管理规约
d. 物业服务合同
参考答案: b
10 下列各项中,()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a.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b.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c. 省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
d.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参考答案: b
2016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6-7月左右,为了帮助大家全力备考,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考生整理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实务》考点,供大家参考学习,预祝考生备考成功。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1)投标工作整体时间节点。如现场踏勘及答疑次数与时间;资格预审时间;实地考察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问;答辩时间;确定投标方的时间;投标文件有效期;签约时间;履约时间等。根据投标工作时间节点编制投标的整体工作计划,避免遗漏。
(2)投标文件组成。一般情况下,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技术标和其他补充文件。在其他补充文件中,某些特殊功能的物业类型或有特殊需求的项目会需要投标单位提供为同类型项目服务的合同、具备满足项目特殊需求的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等,作为对投标单位的专业资格的认定资料。
(3)投标文件的数量及封装方式。投标文件一般分为正本和副本,正副本需要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在显著部位标明,正本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分页章等。正本和副本所需的数量,是整体封装还是分开封装;商务标与技术标整体封装还是分开封装,都是阅读招标文件需要特别注意的,避免因为封标不规范导致的废标。
(4)评标方式、评分规则和计算方式。评标一般分为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即给投标方的技术标、商务标、答辩、信誉和实力等多方面因素赋予相应的权重或分值,各因素综合打分排序确定中标顺序;性价比法,即投标文件的评分因素总分/投标报价,根据比值由高到低确定中标顺序;最低价法,即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通过对评分规则和计算方式的分析,可以进一步明确招标方的招标策略和隐含需求,有的放矢地满足招标方的需求。
(5)履约条款和废标条款。某些招标项目,为了避免投标方的恶性竞争,会在招标文件中明示投标方需以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方式对中标后的履约行为进行保证。同时,为了规范投标行为,也会在招标文件中明示部分废标条款:如投标价格在投标单位均价超出30%以上的均属废标、资格文件提交格式不符合或者封装不符合要求等废标条件。认真分析履约及废标条款,可以规避对履约风险因素估计不足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也同时规避因投标中的关键因素所导致的废标等情况的发生。
物业基础资料及数据的收集是准确地完成投标文件、响应招标需求的基础。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数据、图纸、资料等,需要在仔细研读后在现场踏勘环节进行核实,避免因设计变更导致的数据变化影响商务标的准确测算。
物业服务企业在获取招标信息后应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投标小组,对投标活动进行策划实施,其主要任务是项目分析评估、标书编制、投标策略的制定、参与现场踏勘、开标、评标、现场答辩、签约谈判等。
(1)根据招标物业项目的情况选择企业骨干力量组成投标小组,投标小组成员的选择、配备,尤其是项目负责人的选择是确保投标活动的质量和效率的基础。
(2)对招标方、招标物业基本情况和竞争对手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正确评估,预测并降低投标的风险。
(3)正确编制标书。编制标书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在透彻掌握招标文件内容和进行细致深入的市场调查基础上,确定管理项目的整体思路(包括物业管理工作重点、服务特色、管理目标、管理方式及实施措施等),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4)在科学分析和准确计算的前提下测算管理服务成本并制定合理报价。
(5)灵活运用公共关系,多渠道获取相关信息,确保报价的合理性。
(6)选择最能体现企业优势的物业作为招标方考察的对象。
(7)加强与招标方的沟通,了解招标方的需求,及时掌握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8)周密安排招标方的资格预选和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答辩活动。
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招标人还会就投标公司代表提出的问题做出口头回答,但这种口头答复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投标者以书面形式提出问题并由招标人做出书面答复时,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投标人应对现场物业进行详细的踏勘,查勘现场物业与投标报价是否存在外在风险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物业建筑及安装施工进度(新建物业),物业当前使用情况及陈旧老化程度;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及其分布情况;周边道路交通及停车场情况;园林绿化及环境标识情况;内部公共使用区域及通道分布情况;物业管理用房等。
(2)主要业主情况,包括客户定位、主要服务要求与所需特殊服务、物业服务费的承受能力等。这些情况可由投标人自行安排人员与时间进行调查。
(3)物业所在地的气候条件、经济环境、人文环境、消费需求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等。
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 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 ,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 ( 以下简称《注册证》 )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下面应届毕业生网小编分享2016年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师实务》模拟题给大家借鉴!
1、( )是指完好房屋与基本完好房屋建筑面积之和占房屋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
a、房屋完好率
b、危房率
c、房屋基本完好率
d、设备设施完好率
级分为以下哪5 类:( )
a、精品房、一般完好房、轻微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危险房
b、精品房、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危险房
c、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危险房
d、完好房、基本完好房、轻微损坏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
3、物业的供电种类按供电方式分为:( )
a、单回路供电和多回路供电
b、高压供电和低压供电
c、无自备电源和有自备电源供电
d、长期供电和临时供电
4、根据有关规定,电梯每( )要由政府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合格才能继续使用。
a、半年
b、两年
c、无自备电源和有自备电源供电
d、长期供电和临时供电
5、消防加压泵、正压送风、排烟风机试启动应多长时间一次:( )
a、每半 b、每季度 c、每年 d、每月
6、( )是测试消防设备的有效手段、它不仅能全面测试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错误和隐患,还可以训练操作人员避免实际发生火警时由于紧张而产生错误的判断和操作失当。
a、建立消防设备巡视、检查、测试制度
b、消防演习
c、配备消防设施主管人员
d、建立消防设备、设施技术档案
7、常见电梯按用途分为:( )
a、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和客货梯
b、直流电梯、交流电梯
c、单机控制电梯、集选控制电梯
d、运行梯和高峰梯
8、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做好房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充分发挥设备功能,有效延长设备设施的( ),并自始至终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
a、使用功能 b、技术寿命 c、使用寿命 d、技术更新
9、( )是一种主动的具有预防作用的维修策略,是物业管理应提倡的主要维修养护方式。
a、紧急抢修 b、预防性维修 c、事后维修 d、大、中修
10、在设施设备节能管理中,( )是一种最经济的节能方式。
a、经常进行技术改造
b、对设备的及时更新
c、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使用时间
d、采用管理手段节能降耗
多项选择题:
1、房屋种类按房屋的建筑结构类型和材料可分为:( )
a、砖木结构 b、简体结构 c、钢筋混凝土结构 d、混合结构
2、房屋种类按房屋承重受力方式可分为:( )
a、墙承重结构
b、构架式承重结构
c、简体结构或框架筒体结构承重
d、构架式承重结构
3、房屋种类按房屋的层次的高度可分为:( )
a、低层建筑 b、多层建筑 c、高层建筑 d、中层建筑
4、房屋种类按房屋的用途可分为:( )
a、居住用途 b、商业用途 c、工业用途 d、办公用途
5、房屋基本组成部分包括:( )
a、结构部分 b、装修部分 c、设施设备部分 d、承重部分
6、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有:( )
a、为保证整洁,所有设施设备务必每天水洗一次
b、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
c、开展技术更新与改造,降低能源消耗
d、做好房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有效延长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
7、房屋及设备设施评价参考的主要指标包括:( )
a、房屋完好率
b、危房率
c、房屋空置率
d、设备设施完好率
8、房屋及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
b、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
c、提供必要的安全和防护装置装备
d、对房屋和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的更新改造
9、房屋及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按维修方式可分为:( )
a、预防性维修
b、事后维修
c、大中修
d、紧急抢修
10、房屋及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计划的种类通常有哪几种:( )
a、按时间进度编制的计划
b、按修理类别编制的计划
c、按维修设施设备的轻重缓急编制的计划
d、按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使用时间编制的计划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的使用、维护、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业主通过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制定扶持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管理人员诚信档案,引导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六条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七条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
因买卖、赠与、继承等法律关系已经合法占有房屋,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变更、转移登记的人,在物业管理中享有业主权利,承担业主相应义务。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拒不履行业主义务。
第八条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根据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以及其与业主的约定,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条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或者首套房屋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当包括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下列资料:
(二)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四)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合格及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
(五)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六)业主名册;。
(七)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开发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已交付专有部分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要求。
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
府收到开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或者业主书面要求后,应当按照规定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决定业主委员会的任期;。
(三)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四)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五)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六)确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七)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八)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经营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九)车位的设置、管理、收费等事项;。
(十)批准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十二)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决定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接受业主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的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担任,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业主委员会召集。
业主委员会不履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职责的,业主可以联名请求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督促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
(二)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就物业管理共同事项提议;。
(四)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需要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情形。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津贴等,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向业主大会报告收支情况。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材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社区、村民委员会: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
(二)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接待制度,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记录制度,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物业服务合同协商签订活动以及物业管理中各项重要事项的记录,并建立工作档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和履行、管理规约实施、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等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九十日前,应当召集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进行换届选举的,业主可以联名请求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进行换届选举;逾期不进行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协调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之日起十日内,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其保管的有关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拒不移交的,新的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移交。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社区、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过半数成员书面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可以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不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不履行业主义务且拒不改正的;。
(二)侵犯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
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以及业主委员会成员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请求的,应当补选。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宅小区,可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
(三)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达一年以上、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严重影响小区物业管理和谐稳定,需要调整或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反复指导两次后仍不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成员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
物业管理委员会总人数应当为五到十一人的单数,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物业管理委员会人数的百分之五十,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业主代表中推荐产生。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委员会代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十五天,在超过专有部分占已交付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已交付物业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告知物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综合考虑建筑规模、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由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社区共同划定。
建设项目已经按照规划分割成两个以上独立院落或者封闭区域的,在明确附属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责任和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影响消防通道、避难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楼宇通道、电梯使用以及共用设施设备共有功能的,不得分割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十六条住宅物业的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销售手续前,应当持建设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等资料,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第二十七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划报建图中明确标明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和面积,并纳入建设计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按照不低于开发建设住宅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的比例确定,且不少于四十平方米。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能够使用的房屋,具备水、电、通风、采光、简单装修等使用条件,且设有服务厅、办公用房、卫生间、库房等设施。
第二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时,应当以图文形式将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向买受人明示并作为销售合同的附件。明示的内容包括:
(二)地上地下物业共用部位名称、位置和面积;。
(三)公共场所、公共绿化的面积和位置;。
(四)公共车位数量和位置;。
(五)地下室、底层架空层面积及其权属;。
(六)物业服务用房的面积和位置;。
(七)共用设施设备名称及其权属;。
(八)其他需要明示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住宅物业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服务,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房屋建筑面积少于3万平方米(包括同一建设项目内非住宅的房屋建筑面积),经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住宅开发建设单位与买受人签订物业销售合同时,应当将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销售合同的附件。买受人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十一条新建物业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保修联系电话和地址。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联系开发建设单位落实保修责任。
第三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履行以下职责:
(三)建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工程信息资料,建立日常管理档案;。
(四)根据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并引导业主遵守约定,维护物业公共利益和管理秩序。
第三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等进行查验时,应当和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第三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承接查验的有关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
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拒不移交的,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请求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协助移交。
第三十五条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接物业服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1、一个完整的房地产市场是由市场主体、客体、( )、资金和运行机制等因素构成的一个系统。
a、内容
b、价格
c、管理机制
d、环境
2、总量结构是从( )出发,分析开发和销售之间的数量结构关系,考察房地产供求之间的总量差距。
a、房地产市场整体
b、经济发展阶段出发
c、房地产市场发育情况
d、各地房地产市场均衡发展
3、财务收支计划通常以( )的形式体现,这是业主非常关注的内容。
a、收入计划 b、支出计划
c、收益估算 d、预算计划
4、下列不属于市场供给特点的是( )。
a、缺乏弹性 b、非同质性
c、互补性 d、主体间竞争的不充分性
5、房地产市场分析首先要就影响房地产市场的( )进行分析。
a、宏观因素 b、供求关系
c、相关因素 d、微观因素
6、下列关于长期计划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战术层次的`计划
b、通常以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签署的委托管理合同约定的合同有效期为周期
c、通常以3—5年为周期
d、通常以物业的剩余使用寿命为限
7、一般来说.物业检查的频率取决于( )。
a、物业服务费的多少
b、业主对物业质量要求的程度
c、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等级
d、相关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8、在物业管理中最常用的预算是( )。
a、年度运营预算
b、资本支出预算
c、长期预算
d、短期预算
9、不属于需求分析具体内容的是( )。
a、人口和家庭分析
b、就业分析
c、竞争对手分析
d、收入分析
10、不属于区域宏观市场环境分析主要资料来源的是( )。
a、国家及地方政府编制的统计年鉴
b、各行业协会正式出版的信息
c、行业协会内部的信息
d、新闻媒体及网络发布的信息
参考答案:b a d c a d b a c c
11 《公司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设立须向( )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领取营业执照后, 方可开业。
a. 税务
b. 工商
c. 市政
d. 建设
参考答案: b
12 白蚁防治方法中,( )主要用于发现白蚁但又未能确定蚁巢地点的情况。
a. 药杀法
b. 生物防治法
c. 诱杀法
d. 生物灭蚁法
参考答案: c
13 物业区域清洁工作日常管理的方法中,( )应覆盖小区主要室内外公共区域。
a. 专项抽检
b. 年检
c. 月检
d. 日检
参考答案: d
14 一般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是( )。
a. 制订物业项目考核体系、考核指标和标准
b. 完成人员招募、任免、调配、考核、培训等工作 、
c. 完成企业日常行政管理、企业文化和社区文化建设等工作
d. 编制实施行政管理、品牌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预算
参考答案: b
15 既适用于政府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又适用于企业法人单位的物业管理应用文书类型是( )。
a. 制度公文
b. 会议公文
c. 事务公文
d. 行政公文
参考答案: d
16 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按照时间进度划分类别,不包括( )。
a. 月维修保养计划
b. 季度维修保养计划
c. 周维修保养计划
d. 年度维修保养计划
参考答案: c
17 测量客户满意的方法不包括( )。
a. 建立受理系统
b. 失去客户分析
c. 客户满意度调研
d. 领导衡量
参考答案: d
18 适用于大型的综合型、经营型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项目承接方式是( )。
a. 合资合作型管理方式
b. 全方位服务型管理方式
c. 阶段服务型管理方式
d. 顾问服务型管理方式
参考答案: a
19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在出售公房时,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 例从售房款中提取专项维修资金,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 )。
a. 30%
b. 10%
c. 20%
d. 40%
参考答案: a
20 物业管理投标过程中,来自于投标人的风险主要是( )。
a. 因物业延迟交付而造成项目无法正常进行
b. 窃取他人的投标资料和商业秘密
c. 采取低成本、贿赂等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d. 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出现失误
参考答案: d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 个科目。下面是小编为考生整理的2017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实务》章节试题,供大家参考学习,预祝考生备考成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1、( )是指新建物业未竣工之前,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引入的物业管理的咨询活动2016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实务》章节试题2016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实务》章节试题。
a、前期管理 b、早期介入
c、物业管理咨询 d、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下列哪个阶段不属于早期介入阶段:( )
a、规划设计阶段 b、建设阶段
c、销售阶段 d、物业承接查验阶段
3、下列属于物业管理早期介入中规划设计阶段的内容是:( )
a、根据规划和配套确定设施设备的型号
b、就物业环境及配套设施的合理性、适应性提出意见或建议
c、根据目标客户情况确定物业管理服务的总体服务质量标准
d、设计与客户目标相一致的物业管理方案
4、物业管理企业参与( ).主要是为了掌握验收情况收集存在的工程质量、功能配套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遗留问题,为下一步物业的承接查验做准备。
a、竣工验收 b、建设单位
c、业主大会 d、业主委员会
5、早期介入服务的对象是( ),并根据双方约定支付早期介入服务费用
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
c、业主大会d、业主委员会
6、下列不属于物业管理项目前期运作内容的是:( )
a、管理资源的完善与优化
b、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的完善
c、拟订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
d、确定物业管理单项服务的分包
7、前期管理阶段的经营收支一般呈现( )状态。
a、收入多、支出多、收支平衡和盈利
b、收入少、支出多、收支不平衡和亏损
c、收入多、支出少、收支不平衡和盈利
d、收入少、支出少、收支平衡和盈利
b d b a b c b
1、下列哪些阶段属于前期管理阶段的内容:( )
a、竣工验收阶段
b、物业承接查验阶段
c、物业入住阶段
d、业主大会组建阶段
2、早期介入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哪几个方面:( )
a、协助开发建设单位及时发现和处理建设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b、在物业开发建设初期把不利于物业管理、损害业主利益的因素尽可能消除或减少
c、使物业投入使用后,物业管理顺利开展,业主利益得到保障
d、杜绝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纠纷,打造房地产开发建设品牌
3、早期介入的作用体现在优化设计及以下哪个方面:( )
a、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b、有利于了解物业情况
c、为前期物业管理作充分准备
d、有助于提高项目规划的技术水平
4、下列属于早期介入中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内容是:( )
a、根据物业建设及目标客户群的`定位确定物业管理的模式
b、根据物业管理成本初步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c、就物业的结构布局、功能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d、提供设备、设施的设置、选型及服务方面的改进意见
5、下列属于早期介入中销售阶段的内容是( )
a、拟定物业管理的公共管理制度
b、拟定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必要时履行各种报批手续
c、派出现场咨询人员,在售楼现场为客户提供物业管理咨询服务
6、物业项目前期管理运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
a、管理资源的完善与优化b、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的完善
c、确定物业管理单项服务的分包
d、参与综合竣工验收
7、由建设单位负责的物业工程质量保修包括以下哪些部分:( )
a、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管理的物业共用区域b
、业主从建设单位购买的产权专有部分
c、业主自行购置的自用设施设备
d、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管理的共用设施设备等
8、物业管理是一种综合性较强的行业,物业管理活动所涉及的单位、部门也较多2016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实务》章节试题物业管理师。直接涉及的单位、部门也较多。直接涉及的单位、部门包括:( )
a、政府行政主管部门b、纪律检查委员会c、开发建设单位
d、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9、前期物业管理的特点包括:( )
a、前期物业管理是过渡性的,对日常物业管理没有直接的联系和影响
b、前期物业管理在时间上和管理上均是一个过渡时期和过程
c、前期物业管理明显呈现管理服务的波动和不稳定状态
d、前期管理阶段的经营收支一般呈现收入少、支出多、收支不平衡和亏损状态
bcd abc abc ab abc abc abd acd bcd
2017物业管理师考试的复习工作已经开始,大家都开始进入复习了吗?下面百分网小编准备了一份《物业管理实务》部分的测试题,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更多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网!
1 物业管理招标的主体可以是( )。
a. 物业服务企业
b. 建设单位
c. 业主大会
d. 物业产权人
e. 专业管理公司
参考答案: b,c,d
2 当员工出现( )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a. 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b. 多次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c.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d.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参考答案: a,c,d,e
3下列选项中,( )是由业主大会制定,全体业主承诺,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用以指导、规范和约束所有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权利义务的行为守则。
a. 服务标准
b. 管理规约
c. 临时管理规约
d. 物业服务合同
参考答案: b
4下列各项中,( )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a.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b.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c. 省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
d.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参考答案: b
5 当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电梯故障时,正确的处理措施有( )。
a. 事后应检查,并通过多种宣传方式,使业主提高安全意识
b. 立即通知电梯专业人员到达现场救助被困者
c. 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d. 消防监控室应仔细观察电梯内情况,通过对讲系统询问被困者并予以安慰
e. 将此次电梯事故详细记录备案
参考答案: b,c,d,e
6 企业根据自己经营的需要,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契约的行为是( )。
a. 除名
b. 资遣
c. 开除
d. 辞退
参考答案: b
7 有关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c. 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d. 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所有
参考答案: c
8有关公共秩序管理服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
c.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入及停放的车辆,宜采用出入卡证管理
参考答案: d
9 企业薪酬管理的目标主要是( )。
a. 调整员工收入,防止企业人员流动频繁
b. 控制企业主营业主成本
c. 使员工安心本职工作,并保持较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动力
d. 努力实现组织目标和员工个人发展目标的协调
e. 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现有员工队伍
参考答案: c,d,e
10 物业管理常用的档案分类方法有( )。
a. 地区分类法
b. 季度分类法
c. 组织机构分类法
d. 事件分类法
e. 年度分类法
参考答案: c,d,e
11 常规物业管理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
a. 物业与业主的沟通
b. 房屋出租
c. 项目机构的设置
d. 环境管理
e. 精神文明建设
参考答案: c,d,e
12 对共用设施设备采用管理手段节能降耗的具体措施有( )。
a. 落实组织和管理体系
b. 对耗能较大设备进行更换或局部改造
c. 加强节能宣传和培训,树立节能意识
d. 建立能源消耗的.计划和考核制度
e. 在运行管理上,尽量安排设备能够连续、满载开动使用
参考答案: a,c,d,e
13 物业管理礼仪文书常用的类型有( )。
a. 邀请书
b. 请柬
c. 感谢信
d. 贺信
e. 海报
参考答案: a,b,c,d
14 《公司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设立须向( )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领取营业执照后, 方可开业。
a. 税务
b. 工商
c. 市政
d. 建设
参考答案: b
15白蚁防治方法中,( )主要用于发现白蚁但又未能确定蚁巢地点的情况。
a. 药杀法
b. 生物防治法
c. 诱杀法
d. 生物灭蚁法
参考答案: c
16物业区域清洁工作日常管理的方法中,( )应覆盖小区主要室内外公共区域。
a. 专项抽检
b. 年检
c. 月检
d. 日检
参考答案: d
17、物业管理的招投标主体一般有( abd )。
a.物业建设单位 b.业主大会 c.业主委员会 d.物业产权单位
18、按物业类型不同,物业管理招标可分为( ab )。
19、按服务内容不同,物业管理招标可分为( abc )。
a.整体物业管理项目招标 b.单项服务项目招标
c.分阶段项目招标 d.写字楼招标
20、按招标主体不同,物业管理招标可分为( abd )。
a.建设单位为主的招标
b.业主大会为主的招标
c.业主委员会为主的招标
d.物业产权人为主的招标
物业管理合同(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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