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芜湖招生政策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2017年4月27日,市教育局出台了《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芜湖市市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解读的知识,欢迎阅读。
答:是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芜湖实际制定的。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入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年龄要求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入小学一年级的儿童要求是在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答:对不足龄儿童入学需要学校有剩余学位,而且必须是截止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根据安徽省控制和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规定,从2017年秋季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必须按标准班额招生,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6人,因此,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对于不足龄学生入学,原则上不得转学。
答:初中阶段为小学毕业的本市市区户籍的学生、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答:2017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基本遵循四个原则:一是以区为主、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市级统筹、以区为主、区域联动、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二是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办法,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区有公办学位。三是“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四是严禁择校的原则。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同城借读生。
答: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按照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两个一致”是指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且房产为完全产权。确认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证(完全产权的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以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籍、房产证地址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享受就近入学:
1、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籍已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2、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入学。
其他特殊情况都需视学校学位情况而定。
答:根据我市的政策,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家长需持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和我市的居住证,向居住证地址所在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或学校提出就学申请,按照居住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学。
外来人员未领居住证、居住证失效或住所变化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答: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小学新生报名登记工作,摸底登记时间市区统一为7月10日--7月12日,具体地点由各区自定。在此期间,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统一发放《义务教育登记表》,同时审核户口、居住证和房产证及其他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材料。
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22日—8月23日,报名时需交验户口、房产证、《义务教育登记表》、计划免疫证明(凭免疫接种卡前往计划免疫接种医院换取)。
小学入学通知书由各小学发放,时间为8月25日至8月26日。
答:镜湖区、弋江区、经开区的所有小学及鸠江区的江南片学校,在读六年级的学生仍进行“小升初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21日;其他小学的在读六年级学生仍按原来方式报名,在就读学校填写小学升初中学生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为5月8日—6月5日。
初中入学通知书由原毕业小学或录取学校发放,时间为8月21日至8月25日。
答: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由家长携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属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报名。报名时间由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根据本区情况自行确定。
答:初中特长生招生办法及招生计划,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报告,经批准后公布实施。
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须符合有关规定,其招生办法及招生计划,经所在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答: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新建小区的增加和学校布局的变化,每年的学区划分都有调整,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拟定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学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要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镜湖区初中学校、城东新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商镜湖区、鸠江区政府定后公布,其他由所属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公布。镜湖区初中学校、城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一般在5月份公布,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的公布时间由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自定。
答:今年有关招生政策和学区划分情况将通过芜湖教育信息网和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和各学校也要及时将有关招生政策和学区划分情况通过媒体等向社会公布,让学生家长知晓。
答: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基〔2016〕25号文件要求,2017年继续落实“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我市继续实行中招过渡性措施,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性指标。此过渡性措施至2019年中考时,即自2016年入学的初一新生起不再实行。因此,2017年入学初一的新生已不享受过渡性指标。
答: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借读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费用。
答:进一步明确了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答: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1、学区划分和变动未按规定程序执行的;
2、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的;
3、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特长生的;
4、未妥善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的;
5、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及其他乱收费的;
6、未按规定要求办理新生学籍的;
7、未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公开公示要求的。
答:学生家长如果对招生等情况不清楚,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或市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镜湖区教育局教育科3902619,弋江区教育局教育科4823022,鸠江区教育局教育科5850251,三山区教育局教育管理科3918006,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5919870,市教育局基教科3861640。
芜湖招生政策篇二
2016年芜湖市中考中招政策已经公布,与往年相比,今年芜湖市的中考中招政策调整幅度比较大。今年芜湖市中考中招政策到底出现了哪些新变化?来看市教育考试中心的有关负责人怎么说。
变化一:
指标到校生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6〕25号)文件要求,从今年起执行“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规定。芜湖市从今年起中招执行这一规定。
指标到校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必须在公办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进行录取。
变化二:
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
为保持政策平稳过渡,芜湖市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的办法,解决因不设置最低控制线而影响部分学生录取的问题。过渡性措施实行 三年,即 2016年至2018年。至2019年初三毕业生(即自2016年初一入学新生起)不再实行。四县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变化三:
中职类学校录取办法有新规定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16年起,包括五年制、技工学校在内的各类职业学校将全面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
今年芜湖市取消了原有的第四至第六批次中职类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志愿,中职类学校(含五年制高职)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今年芜湖市市区综合高中学校及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部分计划、芜湖滴水科技学校励志全免费班(中职三年)、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等校 “中德双元制班”和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对口升学班的志愿维持去年的志愿批次设置不变,其志愿填报、招生预录取均在市级招生平台上进行。经市级招生平台预录取到上述学校的考生,其在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上的志愿填报、录取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由上述招生学校负责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组织办理。
变化四:
今年芜湖市中招志愿设置新调整
今年芜湖市市区增设了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志愿。市一中、附中过渡指标生志愿设在第一批次第三轮,设1个联合招生志愿;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过渡指标生志愿设在第一批次第六轮,设a、b两个平行的志愿。
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的录取在切块分配指标计划录取结束后进行。过渡指标计划根据考生填报的过渡指标志愿,在市区范围内按考生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将在市区范围内调剂,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
增设第一批次提前轮次志愿,将芜湖一中中加班、安师大附中国际班志愿由原来的第一批次第五轮次调整至第一批次提前轮次。
芜湖市原第四至第六批次中职志愿取消,全省中职类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志愿设置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志愿设置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变化五:
音乐特长生招生办法新调整
今年由芜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课报考资格统一考试为音乐素养考试,音乐专业特长由各招生学校根据本校音乐特长生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加试。
各校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中考结束之后、中招志愿填报之前。音乐素养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须根据各招生学校音乐特长生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 市区普高音乐素养考试合格成绩,报名参加由各招生学校组织的音乐专业课相关科目考试,两项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参加该校音乐特长生录取。
变化六:
安徽中加国内高考班停止招生
安徽中加学校今年只招收国际班,国内高考班不再招生。该校志愿仍设置在第二批次提前轮次。
记者就考生和家长关注的其它几个主要问题咨询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人。
一、关于普高的招生范围。芜湖市市区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只面向市区招生;四县的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也只面向本县招生;全市省示范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
今年芜湖市的综合高中学校面向全省招生,民办普高面向全市(含四县)招生。
二、关于历届生的报考限制问题。市区历届生和无学籍考生可以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但不可以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
三、关于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的条件。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考生除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的条件 (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的条件具体为:必须是在省示范高中所在地即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 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须为市区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关于平行志愿设置问题。今年芜湖市中招志愿第一批次的第四轮(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统招生)和第五轮(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分配指标 生)、第六轮(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过渡指标生)以及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公办综合高中学校)、第三批次(民办普高、民办综合 高中学校)设置了平行志愿。
五、关于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学校的考生享受优惠政策问题。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沈巷中学、汤沟中学、六洲中学加10分录取;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先用于本区域内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切块指标生招生,按考生的切块分配指标生志愿和成绩依次录取,仍未完成的计划数,再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按考生过渡指标计划志愿和成绩依次录取;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要具备了其他所需条件,在籍在校不足三年,亦可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而市区其他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还必须满足在籍在校满三年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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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招生政策篇三
芜湖中考中招政策新调整
1、调整了今年我市中职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今年报考我市的包括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在内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的志愿填报、招生预录取均在我市市级招生平台上进行,经市级招生平台预录取到上述学校的考生,其在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上的志愿填报、录取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由我市各招生学校负责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组织办理;报考外地市包括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在内的各类职业学校的考生的志愿填报、招生录取仍在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上进行。
2、关于民办普高学校跨地市招生的计划限制。今年省教育厅要求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并按计划招生。
3、关于我市中考加分政策新调整。今年我市在原有的中考加分政策基础上新增了两项:
(1)公安英烈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中考志愿填报原则
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考生除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的条件(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的条件具体为:必须是在省示范高中所在地即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须为市区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所以市区历届生和无学籍考生可以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但不可以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
芜湖中考中招录取顺序
具体录取顺序为:我市中职类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志愿在普高类各批次志愿录取之前,按批次先后顺序进行预录取,其中,填报第二批次(本市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志愿、成绩在我市普高(含民办)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其预录取在普高类各批次录取之前进行;填报第二批次(本市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志愿、成绩在我市普高(含民办)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其预录取在普高类各批次录取之后进行。
今年我市允许中职和普高之间重复录取。我市中职类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录取结果不影响普高类各批次志愿的录取。被中职类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预录取的考生仍可根据自己的普高志愿,参加普高相关批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