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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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不足和进步,从而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写总结时要站在读者的角度思考,简洁明了的表达核心内容,避免歧义和误解。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为您写总结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没有一艘再好的船能像一本书把我带到浩瀚的天地”这是美国作家狄金森曾在一首小诗里写过的!
当我慢慢地把书合上时,就觉得书把我带到了中国的五十六个民族,还把我带到了全球!一个个的故事;一个个的启发都是从书里学到的!
所以:我爱我的神话书!
别看我是个女生,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却是《三国演义》,那一次,我去新华书店买回了这本书,一到家,我就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
《三国演义》这本书主要讲了三国时期刘备、曹操、孙权在打仗争地盘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诸葛亮、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孙权、周瑜等。
这本书的内容很精彩。有“刘备三顾茅庐”,刘备不怕严寒酷暑一番诚心终于请诸葛亮出山辅佐了他,最后成就了一番霸业。还有“温酒斩华雄”,这个故事是讲关羽的,在关羽出战之前,曹操亲自给关羽满了一杯温酒,关羽说回来再喝这杯酒,结果关羽杀了华雄回来以后,嘿,那杯酒还是温的呢!华雄可是当时著名的大将呀!“火烧赤壁”,孙刘联盟用大火把曹操烧的大败,最后败走华容道,多亏关羽念旧情把他放了,最后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面。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怎么样?你觉得内容不错吧!我向你推荐这本书,有时间你也看看吧!相信你一定会喜欢的。
说到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大家应该都各有所好吧!有的或许喜爱伍美珍、郁雨君一类天真,富满童真、童趣的书;有的或许喜爱郭敬明、韩寒一类新颖,词藻唯美、华丽空灵的书;有的或许喜爱中国古典名著类的书。我喜爱的,倒是一本世界名著《简·爱》。
初闻书名,会有不少人以为是言情吧?最初看这本书,是在小学,同学们都以为是言情,我只是笑着摇摇头。现在想想,小学时看书的那股疯劲,现在却是不再有了。那是可以因淘到一本好书高兴上好几天,不超过三天,便可把一本书“啃完”。一本《树叶的香味》我可一天看完,老师总是惊诧,说我总去借书,是否每本都看完?我每每这时都说看完了,可老师却不信,但他却也奈何不了我,借书是我的权利,他能拿我怎么办呢!哈。
再次读《简·爱》,已是初中,虽有许多同学都听过它的名字,却未细细品读过吧。那由我为大家娓娓道来,《简·爱》的作者是夏绿蒂·勃朗特,小说中其实也有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它是一部带有传奇色彩的长篇小说,小说以简爱的一生为故事所展开。从简·爱最开始在舅母家受尽屈辱般生活,到最后,她嫁给罗切斯特先生。都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因为作者,同样也是位诗人,所以小说富有诗意。
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所描绘出的简·爱是一个不甘于现状、敢于抗争、不甘受辱的女性形象,她爱恨分明,且重视尊严,对于她来说,尊严+爱=人生价值;对她来说,尊严是最高贵、最重要、最不可侵犯的,当初她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为的就是尊严,她知道罗切另有妻子,为了自己的尊严,也为了罗彻,更为了他的妻子,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直到接近尾声,她再回到庄园,得知在她离开后,庄园曾起了场大火。罗切斯特为了救佣人,与他的疯妻子,最后一个离开,导致失去一个眼睛,与一只胳膊。而罗切的妻子,尽管他尽力相救,她仍死于那场大火中。简·爱大受震动,最后却也幸福地嫁给了罗切斯特先生,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喜欢她的性格,喜欢她面对生活的态度,喜欢她那不屈从于现状的精神。她像一头横冲直撞的小鹿,毫无畏惧,勇往直前,只为追求自己所想的。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笨,并不因自己出身低微而自卑,她从不向命运低头,正如同贝多芬那句话:“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
《简·爱》对于我来说,就犹如一杯冰水,犹如一股清泉,犹如点点雨露,净化我心灵每一处,不容忍一点污秽。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实话我不太喜欢读书,但是也看过几本书。其中我最喜爱的是法国科幻小说家凡尔纳写的一本名叫《神秘岛》一书了。
这本书的内容主要简述了美国的南北战争期间,有五名北军的俘虏企图乘坐气球从南军大本营中出逃出去,途中遭到风暴,被抛到南太平洋上的.一个荒岛之上。但他们并没有灰心和失望,而是团结互助,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和才智,凭着顽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把荒岛建成一个富饶的家园,并在岛上生活了四年之久。岛上总是有一个神秘人在帮助他们,这人就是海底两万里的主人公尼摩艇长。他们还发现了生活在岛上十二年的“野人”,他竟是《格兰特船长的女儿》中背叛格兰特船长,做尽坏事,最终被抛弃在岛上的艾尔通。最后,在火山爆发中,他们险些丧命,就在他们已经绝望时,前来营救艾尔通的“邓肯号”把他们救回了国。
整本书情节跌宕起伏,惊心动魄,让人回味无穷。书中主人公的智慧与顽强,善于自主创新精神更使我难忘,我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对比他们我很惭愧。我没有他们那顽强的毅力,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没有认真思考就放弃了,没有坚持到最后。也没有向他们一样自主的能力,也没有他们那般创新精神。
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坚持可贵,还让我学到团结的力量。他丰富了我的视野,开阔了我的想象力,让我知道很多事情可以换个角度思考,它是力量,林火的运用知识,可以在关键的时候展现出无穷的力量。
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人生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坎坷不平,但是只要充满信心,努力奋斗,就能是人生变得格外美好。
——题记。
书我读过许多,也许是上天注定,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令人奇怪的是,如此多的书中,我总是不由自主的把手伸向它,然后沉醉其中。有一阵子,我神游在书中,怡然自乐。这就是书的魅力,它可以把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寥寥数笔,便活生生地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来,它可以让事情发展的'跌宕起伏,区区几篇,便让这件事发展到激动人心的时刻。
它就像一颗发着异彩的宝石,我张开双臂,贪婪地沐浴着它的光彩,《水浒传》,你给我生活抹上了厚重的一笔:宋江的仗义疏财,林冲的武艺高强,李逵的粗鲁野蛮,卢俊义的文武双全……我仿佛出入在苍茫芦苇中,行走在茂密绿林里。遗憾的是皇帝无能,奸臣当道,好汉的故事过早的了却。但他们的精神永存,他们的义举将永垂不朽!
从此,我常梦游梁山:八百里水泊茫茫,芦苇苍苍,好鸟嘤嘤成韵,泉水泠泠作响,蝉则千啭不穷猿则百叫无绝。树下,108位好汉把酒临风,一饮而尽,笑声惊飞了栖鸟,它们带着我的思绪,排上碧霄。
这是一本新出的书,也是一种新起的文学——盗墓文学在xxxx年风靡网络。是打开中国人不用再看外国的吸血鬼和木乃伊的探险小说故事而从此有了咱中国人的探险类小说的开山四大代表作之一,是《鬼吹灯》、《盗墓笔记》、《盗墓之王》、《我在新郑当守陵人》。
《盗墓笔记》的作者是南派三叔,原名徐磊,浙江人,《盗墓笔记》有四部、五个故事,《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第四部还未出书暂时。
我第一次看到《盗墓笔记》是在羊城晚报上连载的《盗墓笔记1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又在它风靡网络时期发现它在排名榜很前于是便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我发现我做到了废寝忘食,我发现一看就停不下来以为有种东西叫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的说法。虽然它没有写,但强烈的悬念让人不由自主的点击“下一页”。我不曾发现时间竟然如此快的速度从我身边飞逝,也不曾发现窗外颜色黑白交替。直到写出来的我都看完了的时候。我就到南派三叔的博客等待更新了。
现实中,盗墓是弥天大罪。而在文学上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题材。自从盗墓文学的四大开山作一出,很多只要涉及到一点盗墓的作品就一炮而红,而关于盗墓的探险小说也越来越多。中国人终于也有了有自己特色风格的探险小说了。打开了局面,在xxxx年以前,中国人写的探险故事基本上是没有的,除了一些幼儿类的什么什么的冒险记,其他的是屈指可数。
而今,不一样了。但也有一些好事者作家去批评盗墓文学。人不可能没缺点,书也一样,也不可能没贡献,书也一样。谁是谁非。说不清楚。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书是黑暗中一轮金黄的明月......书总能给我们带来知识和道理。我的小书柜里有很多书,尤其有一本书令我印象非常深刻。那就是《假如给我闪光明》。
海伦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是她很不幸。在她出生19个月后,一场让人意想不到的生病,让她永远的失去了光明和声音。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她的世界只剩下了黑暗再也看不见色彩斑斓的世界了;再也听不到悦耳动听的声音了。浸泡在没有光和无声的世界中,唯一剩下的只有宁静。
就在海伦6岁零9个月的时候,安妮.莎莉走进了她的'生命,海伦又见到了一阳光。从此海伦的一生彻底改变了。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使海伦的一个残疾人,变成了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海伦是不平凡的。她微笑的来迎接每一天,它乐观.自信.自强,使她在世界上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的成就。
人的一生总有挫折,总没有万事都会如意,就像海伦,她依然乐观向上,她虽然看不见天空,但她仍然会勇敢地抬起头向着新生活,向着幸福,向着明天精彩的生活出发。
“目送”,简简单单的一个词,却包含了龙应台的落寞和不舍。一支笔写尽了忧愁,诉尽了衷肠,多么温润又悲凉。
我还深深地记得她笔下的那场离别:她的眼睛紧紧地跟着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却没有等到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看着儿子的背影被人潮淹没,被一扇门遮掩,倏忽不见,除了远远地凝望离去的背影,除了目送,她什么都做不了。龙应台心中滑过的只是浅浅低吟的落寞、难过。就像她看见父亲冰冷的身体被棺木包裹着,被推进火葬场,本触手可及的,却只留下目送。那些心底话,就随着目送着离去的人沉淀在时光里了。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里,我的心好像忽然被压上了一块巨石。“不必追”,看似云淡风轻的三个字,读起来却令人感觉那么沉重,一个母亲的无奈、无措都定格在这“不必追”中了。仿佛世间的一切,不论欣喜,不论悲伤,不论忧愁,都不必追。仿佛随着背影的离去,只剩下“小路这一端”那形单影只的人独自成愁,夹杂着化不开的情意,正在努力说服自己不去追。
时光不留痕迹,青丝成为了白发。那位孤独的老人,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在大街上徘徊,抽泣,反复地碎碎念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然后独自走在寻找家的路上。我想,她所说的那个家,不是任何一个能找得到的家,而是被时间带走的再也回不去的家吧。那个家,承载了一段时光,一段回忆,但是住在家里的人再也找不到了。人生有时只能是一场独角戏,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慢慢地走。
《目送》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亲情的思考,更是对人生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会否随着时间而慢慢变淡,到最后随着时光消散?只剩下那颗心在风雨中飘荡,经过洗礼,更加纯净,晶莹,美丽。而亘古不变的,是心中的信仰。
多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你身后的人,多回头看看那个目送你离开的人,你会发现,那个人才是你一生的信仰。
《目送》的书香撩拨于心间,薄薄的纸页浸透着落寞,字里行间缠绵着不舍,字字碾碎情思,句句揉碎心肠。
目送……。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警犬拉拉》的书,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忠诚”、“责任”这四个字。我想一定是拉拉让我真正明白了这些。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条叫拉拉的警犬,它的形象总是不怕困难,尽职尽责,百折不挠,赤胆忠心……只要主人大漫发出战斗指令,无论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完成任务。有一次它为了替主人洗清罪名,竟私自出逃,饿了就去垃圾堆里找吃的,累了也不休息,风雨无阻地守在那里等待真正的凶手,最终为主人讨回了公道,还主人一个清白。它的任务也是五花八门,有帮助心理疾病的老虎,平息大象,为猴子选猴王……真可以说它是只全能狗。
拉拉之所以能成为一只“全能狗”是因为它无论做什么事都能坚持不懈。那么我们呢?我们又是否爱我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呢?虽然说我们现在不用为他们去出生入死,但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出对他们的关爱呢!比如:在家里为父母多干一件家务事,在学校让老师少操一份心,给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这么做,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
《警犬拉拉》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坚持,我们都要向拉拉学习这种做事永不放弃、沉着冷静、不怕困难的精神!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样也是人类精神上的粮食,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没有了书便像没有了灵魂,所以我们要多读书,多看书,丰富自己课外知识,我最喜欢看《论语》了!
《论语》这本书是春秋时代的孔丘写的。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就是因为这本书有前人的想法,也有有趣的小故事,故事和想法结合在一起,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可“迷人”了!有一次,吃饭时间到了,妈妈叫我吃饭,我看这本书“耳聋”了,没听见!有时,我最喜欢的电视剧开始了,可是我也“忘记”了看。最后,我在书海中不知不觉睡着了。
看书,要看好书。一本好的书滋润着我饥渴的心灵,让我的知识面逐渐增宽,生活得更加充实,促使我更快的成长。
今年暑假我终于阅读完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海伦·凯勒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从中受益匪浅。我想这位作家同学们一定非常熟悉吧。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小时候的海伦是一个聪明又活泼的女孩,6个月就可以说一些简单的话语,刚满周岁就会走路了。总之,她比一般的孩子要乖的多,也好学的多。然而好景不长,幸福的时光总是结束得太早,在她19个月大时,因一场高烧失去了视觉和听觉,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但她的发声器官没有受损,就是因为接受不到学习和模仿的刺激,所以不会说话,变成了一个五官三残的重度残疾儿。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当时只有20岁的苏立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从此,这位美国女孩,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不但学会了说话,还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她一生共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却熬过了八十七个无声、无语、无光的孤独岁月,并且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我深深地被海伦的事迹震撼着,我仿佛自己一下子长大了,和海伦相比,我拥有健康的体魄,我是多么的幸福啊!同时我又感到惭愧,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就知难退了,和海伦相比,我是多么的渺小啊!
同学们,假如说什么时候我们只有三天光明了,过了三天的期限我们再也不能看到美好的世界,那会发生什么情况?大家一定会说:“我们要抓紧时间,把各门功课做好,把要做的事情做好,把时间安排的井井有条,一分一秒都不能轻易地浪费。”对啊!同学们,为什么要到失去时才去醒悟,才去叹息,才会觉得光明实在太宝贵呢?连海伦凯勒都可以在黑暗中探求光明,摸索寻找正确的'人生之路,我们这些正常人又何尝不可?我希望大家读了这篇文章后,好地学习,好好地生活,合理安排时间,不轻言放弃,不轻易被击倒,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这样才不会辜负了上帝赐予我们的明亮眼睛,和一切美好的东西。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才会无限留恋,才觉得光明的宝贵。
是的,珍惜现在,珍惜每时每刻。
《木偶奇遇记》是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这部童话的主人公皮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
《木偶奇遇记》透过皮诺曹的种种曲折、离奇的经历,表现出他热爱正义、痛恨邪恶、天真纯洁的好品质。并借此教育儿童要抵御种种诱惑,做一个诚实、听话、爱学习、爱劳动的好孩子。
我在四年级时曾学到这本书的一个片段,我一下子就喜爱上了。周六,我上街看到书店里有这本书,所以立刻就买了。买回来后细细阅读,有好多精彩的部分。比如第一章《会说话的木头》,你不相信能够自我去读一读哟!
我喜爱这本书!同学们,你有自我喜爱的书吗?有的话也和我一齐分享分享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必大家都很爱读书吧!下面,我来为大家介绍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要做好孩子》。
当我读到第五部分,我就很疑惑,为什么家长就觉得去哪个学校上学很重要,难道是还怕丢了面子吗?还是怕影响孩子的前途?我认为呀!还不如让孩子自己选择合适的学校,不能强迫他们。我有读到第六部分时,又想为什么数学这么难做呢?想到这里,我便想起了我们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信心,什么事都能完成的!
这本书,让我尝到到了知识的.甜味。也是这本书,让我真正体会到了生活是多么美好啊!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写的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名叫《狼王梦》。
这本书是我之前班主任六一儿童节叫家委买的两本书之一,这本很有纪念价值,也是我自己选的。从标题《狼王梦》,体现出了狼那威武的气质。从封面那站在石头上的狼,体现出了狼那强壮的.体魄,让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她伟大、无私。但是她却一有些偏心,导到发生了许多见“红”(幼狼被一些动物、武器……所弄出的血)事件。我喜欢这本书,它讲述了母狼紫岚为了自己幼崽,在雨中狂奔。为了自己的幼崽,曾伤心过数十次。可是她还是得从伤心中走出去,因为她还得为她这个血统的延续者当上狼王的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现代汉语成语字典》,它能帮我认识生字、理解词汇、丰富知识,作用可打啦!
以前每次遇到不认识的字我都会去问爸爸、妈妈,可到二年级的时候,老师教我们怎样使用字典,我就慢慢的喜欢上它了。现在,字典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好老师。我每天都离不开它。每天预习功课时,我都找它。
有一次,老师布置的预习作业有一个生字“甚”,我就随便写生个部首,但转念一想,不能马马虎虎,于是我就请来了字典,终于知道这个字的部首是“其”。
又有一次,我在看课外书时读到成语“敷衍了事”,但不能理解他的.意思,家里长辈又不在,没人给我解释,我就立即去查字典。原来,“敷衍了事”的意思是做事马马虎虎,不负责,应付一下完事。就这样,通过查字典,我又学会了新的成语。
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做《信鸽花脖子》。这是来自印度的达恩·葛帕·默克齐的作品,这个作品曾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的金奖。
《信鸽花脖子》是一本对生命和自然充满爱与关怀的书。里面讲了一只名叫“花脖子”的鸽子与恶鸟搏斗,在暴风雨中迷航,还在世界大战中冒着枪林弹雨为盟军传递情报的故事……花脖子的故事不仅将鸽子的生活刻画得细腻迷人,还将大自然的壮丽、奥秘和残酷描写得淋漓尽致。故事讲述得那么动人,以至于你永远不会忘记花鸽子的冒险传奇。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战争中,花脖子冒着危险传达信息的情节了,在战争时期,一切似乎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花脖子刚刚起飞的时候,大炮就向它开火了。大炮在它的身边炸开,可它毫不畏惧地运用了它的智慧,它躲在树后,见一切都安静了,才又飞上了天,向自己的营地飞去。敌人的神枪手们又开始向花脖子射出了“弹雨”,花脖子的右翅膀被击中了,好在没伤到骨头,它继续忍着疼痛飞行。上天好像是要考验花脖子,敌军的飞机又从后面追了上来,花脖子面对着枪林弹雨与敌机展开了较量:花脖子一会儿翻跟斗、一会儿左躲右闪,快到时,一颗子弹打中了它的左腿,那只左腿只剩下筋还连着,在空中晃着。就这样,花脖子飞回了营地,完成了任务,敌机也被击落。
花脖子身上的那份勇气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正是它那毫无畏惧的心,支持着他奋力前进,它不愧是一名真正的勇士。花脖子之所以能成功,除了他身上的`勇气之外,还有它心里的那份执着,这份执着,让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不顾自身危险,坚持完成了任务!
一只信鸽尚有它的传奇,何况是我们人呢?希望在今后的人生经历中我们也能用自己的勇气和执着去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传奇。你有没有情不自禁地喜欢上它呢?如果喜欢,就快来和我一起读读它吧。记住!它的名字叫做《信鸽花脖子》。
世界上的书多犹如一片珍珠,这本书就是其中最最明亮的一颗,照亮了我的心田!
这本书就是——《水浒传》。
《水浒传》中,有这么几个地方令我感慨万千:
李吉心里面想:我做猎户,什么时候才能发财?华阴县里出三千贯银,捕捉他三个贼人。史进那家伙前些日子说我偷东西,原来他倒和贼人来往!于是连银子带书信拿了,到华阴县去告发。
从这段中,我体会到:猎户李吉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只要是给钱给得多的人叫他尽快办什么事的话,就是出卖朋友、出卖亲戚都再所不辞,哪里还管江湖道义不道义的事,像这种只为钱做事的人,迟早也会把自己的良心“出卖”掉的!
且说最后一段说词:八方来此相聚,异性亲如一家,患难相依,生死与共。相貌语言,南北东西各有别;心情肝胆,忠诚信义并无差。地方四五百里,英雄一百零八人。上梁山,各有一条坎坷路;说水浒,且听世人论短长。
这段说明了:梁山好汉一百零八人,虽说性格各异,姓也不一样,可在这样的情况下,患难与共,人人互帮互助,就像麻绳一样紧紧依偎。团结互助,最终换来梁山一派欣欣向荣之景。
我最喜欢这本书,如果可能的话,我推荐你看一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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