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传记作文写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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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年的除夕夜,她,出生于清丰县的一个农民家庭,父亲是知识分子,却常年在四川从事核事业,姊妹四个都是由母亲一手带大的。家境的特殊,生活的艰辛,造就了她倔强却坚强的性格。
“她真的很倔”,母亲说她。
曾有一次,是她5岁的时候,因为莫名的原因,执意要把裤子使劲向上提,直到提不动了,还是在努力地提。
“妈,快来帮我!”,她大声哭喊着,母亲见状,哭笑不得,看着5岁的女儿如此调皮,也没什么办法。
“那咋办,剪了?”,母亲略显怒气。话音刚落,她不哭了,却点点头。母亲顺手拿出剪子,“咔咔”两下,真把裤裆剪了,她一提便提了上来,“哈哈哈”,顿时破涕为笑。
虽然家里不算有钱,但一家人也和和睦睦,童年生活也算无忧无虑。
但是,一切在她9岁时发生了改变。
父亲去世了。
长年累月的放射线最终压垮了这个家庭的脊梁,也断绝了全家的主要经济来源。因为常年见不到父亲,年幼的她甚至对父亲的记忆都是模糊的,母亲却泣不成声。
那年的春节,小院没有了往日的笑声,全家沉浸在一片悲伤的气氛中,因为父亲的祭日和她的生日在同一天。
那个除夕夜,她的第9个生日,没有见到父亲,她似乎也长大了。
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这是全家人都要面对的挑战,而家里只有三亩薄田,还得交税,剩下的全家都还不够吃,但也没有办法,一家的重担全落在了母亲身上。
从那时起,看着母亲日益增多的白发,她变得懂事了。冬天,她得帮家里挑水,她瘦弱的身躯却骑着二八大自行车,在寒冷的北风里摇摇晃晃,那时,因为营养不良,她只有50斤,而身后两个水桶里装的足足有60斤的水。
“孩子们真的很懂事”母亲说。
她的妹妹曾经去一个亲戚家串门,亲戚给了她两个白面馒头,这在当时都算好东西了,她想到母亲终日劳作,却肠胃不好,就揣着两个馒头从亲戚家跑了回来,送给母亲吃。
夏天农忙时,学校放假,姊妹四个都得下地干活。一天的劳累后,她借着傍晚的光线仍在努力读书。因为她深知,想要改变命运,只能靠知识,靠刻苦的学习。
初中时,她就是乡初中的年级第一,而她的求学之路却异常艰辛。
初二,她15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那年地里收成不好,连学校里8块钱的午餐费也交不起,她就早上背上一个凉窝窝头,再夹几块咸菜,骑车去20里外的学校上学。吃着这样的午餐,一个学期后,她的身体就出现了危机。
她患上了肾炎,全身浮肿。
这一病,就是三个月。而在这三个月间,她并没有放弃学业,在家里打着点滴也要坚持读书。三个月后的期末考试,她仍是年级第一!
初三,她的人生又发生了巨变。
她的二姨是个干部,二姨看到她如此努力,决定带她到市里念书。这么好的学习机会,她没有放过,她就读于十一中,但只能寄住在二姨家。
满怀憧憬的她带着好奇走进了城市,走进了新的学校,却没想到迎接她的是重重的困难。
“我当时长得确实不咋样,就像丑小鸭。”她说。
渐渐,她能听懂老师讲课了,聪明的她学习成绩还是那么好,一次公开课,老师讲的题,别人都不会,只有她高高的举起了手。之后,同学们对她的态度改变了许多,但还是不理不睬。
不论月考,还是期末,她都是班里第一。而羡慕嫉妒恨也随之而来,同学们的冷嘲热讽接连而至。
“她怎么考那么好?”
“谁知道,可能是复读的。”
“对对,肯定是复读的。”
这些风凉话丝毫没有影响到她,她知道,在这一个朋友也没有,争辩也没什么用,就一心用在功课上。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她这样说。
初三一年,她都在二姨家生活,每天放学回家不仅要做作业,还要帮二姨看孩子,做饭,洗碗,样样都干。一年的寄人篱下的生活,她变得更成熟了。
中招考试,是她人生中最大的转折点。
她以十一中第一名,超出一中分数线50分的惊人成绩考入了师范,户口也从农村调到了城市,她是她的村里唯一一个“农转非”(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
三年师范生活,轻松而快乐,她可以尽情去放松了。
跟几个好姐妹骑车去野外,带点吃的,就能玩上一整天。中午坐在飞机场上飞机的机翼下,享受着午餐,享受着生活,享受着青春。
三年里,她由原先的“丑小鸭”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
师范毕业,她参加了工作,直接被国家分配到梅东路小学,成为了一名人民教师,那时,她只有18岁。
她工作时认真负责,师德高尚,经过几年的努力工作,各种评优评先中也出现了她的名字,最终,她成功评选上“小学高级教师”的职称,成为学校中最年轻的高级教师。在工作之余,她还努力学习,又自学考上了河南大学中文系。
23岁时,她迎来了爱情与事业的双丰收。经人介绍,她认识了文质彬彬的王彦军,并一见钟情,之后两人便坠入爱河,并于喜结姻缘。在此同时,她的工作也从梅东路小学调至新建的殷都实验小学,工作条件与收入都有不小的提升。
在她从事教育事业这22年中,她只是千千万万人民教师中的一员,并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伟大事迹,但她对学生的关爱无微不至,她无私与高尚,让人敬重,受到每个学生的爱戴。每一届学生,无论学习优秀与否,提起们的语文老师,每个人都怀着敬意。
曾有个学生在学校阅览室中偷拿了一本杂志,让她发现,她只是略加“提醒”,事后并没有大肆批评,而是和学生耐心谈话,教导学生如何做人,让学生不失脸面。正是由于师生关系的和谐,还有她高超的教学技巧,每次她带班,语文成绩都是年极第一名,她因为成绩的优秀也成为了教研组长。
她的母亲如今在老家还守着那3亩地,不过现在只是种地玩玩,颐养天年。她的三个姊妹们也都成家立业,如今的她,已是不惑之年,她仍坚守在教育事业的第一线。
她就是我的母亲,她叫李丽锦。
她出生在一个小村庄,她是家里的老三。她姐弟五人,家境良好,在父母的宠爱下自由自在的成长着...
他出生在邻村,家里兄弟三人,他排老幺,还有一个姐姐,两个妹妹。家境不太富裕,他从小便是一个淘气的孩子,爬树掏鸟蛋,夏天在河里游泳,和别人打架、闹事儿......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好孩子。
青春时节。
她顺利的度过小学,步入初中,她的成绩很好,有礼貌,尊敬师长,她是家长和老师心目中的好孩子。后来,她有了一对兄妹,此时,家中已不在那么夯实。她再三考虑下,放弃了上高中的机会,毅然在家里帮助年老的父母干起了农活。
十七岁的她正值花季,但由于长期劳累的工作使她营养不良,但她毫无怨言,依旧拼命的干活,为这个家尽自己的一份力。小小的身子却蕴藏着那么大的能量,倔强的小脸上洋溢着向上的力量。在太阳暴晒下挥汗如雨;在昏黄的灯光下辅导弟弟功课;在充满希望的三月播种下希望;在秋高气爽的九月获得丰收......当看到背着书包的女生们从她面前走过,她不是没有想法,她也曾问过自己,到底值不值得?但她只是笑笑,继续手中的工作。
他在学校是出了名的捣蛋鬼,打架闹事,请家长是家常便饭,对他来说,学校只不过是另一个”笼子“罢了。后来,他带着年幼的妹妹一起上课,没有地方,他便让妹妹坐在他的桌子底下,两个人一起上课,一起成长。
一天,老师又把他的家长请到学校,原因是,打架。母亲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把他带回了家,拿起树枝就朝着他的背挥舞下来,打得很重,身上一道道的血印,混着母亲的眼泪,他终于知道错了,向母亲道过谦并向她保证从今以后会好好上课,再也不闹事儿了。从那天开始,他依旧在学校度过,只是,他再不闹事儿了。日复一日,他逐渐长大,不再那么目中无人,也不再那么狂妄自大......
爱情波折。
母亲看着他也该找个媳妇了,于是,便琢磨着让邻居帮忙介绍一个。于是,两个人见面了。
两人的第一感觉不错,男孩听着女孩那不俗的谈吐,得礼的举止,不由得喜欢上了她。而女孩看到英俊的男孩,心里也悄悄地喜欢上了他。两个人的兴趣相同,于是自然而然的就喜欢上了对方,两人的关系逐渐也变得越来越好。
然而,平淡的生活总会出现意外,就像是一颗小石子不小心掉入了池塘,泛起了一阵阵的涟漪......他要去当兵了!这对于女孩来说无异于是一个晴天霹雳,她第一次感到那么无力,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而男孩也是感到那么的迷茫,不知所措,他也不知道该怎样向女孩开这个口,他第一次感到了命运所开的玩笑......
于是,他们两个沉默了、迷茫了、不知所措了、更加不知道该怎样向对方说。第一次,两人觉得对方明明就在自己面前,却仿佛又隔得好远好远......
最终,他决定去当兵,不过,他们两人之间是不会就这么结束的。
他们开始互相写信,诉说着对彼此的思念;倾听着彼此的喜怒哀乐;一起面对各方面的压力;相信对方始终是自己的彼此;约定着彼此牵手一生的美好约定......此时的他们已经长大,不再是那个年少的他们;此时的他们早已描绘好他们的未来,不再是那个迷茫的少年。
终成眷属。
他在内蒙古当兵的第二年冬天,她和家人们一起来看他,并且在漫天飞舞的雪天里结为夫妻......
当女孩和家人们出现的那一刹那,男孩的思绪早已飞到了女孩身边,此刻的他与她是相互思念的。她有好多话要说,却又不知该要如何开口,只是望着他。他也有好多话想要告诉她,他有多想她......
雪越下越大,屋子里却温暖如春,一家人一起坐在床上,围着火炉。那么温馨,那么祥和,那么幸福......
幸福一家。
结婚的第二年冬天,他们有了他们的第一个女儿,他很高兴。因为是在内蒙古大雪纷飞的季节,心里因为有彼此,所以不再感到寒冷,反而从胸中传来一阵阵的温暖,那么暖和......那个女孩被取名为张蒙,她便是我的姐姐。
四年的时光转瞬即逝,他退伍了,带着她和他们的女儿回家了。回家后,一切又恢复了平静,一家人生活在一起,虽说不富裕,但却感到从未有过的满足,这便是他们的家,一个温暖、充满爱的家。
又过了几年,我便出生了。伴随着爸爸妈妈的期待,姐姐的宠爱,我无忧无虑的长大了。一起走过那么多年的日子,当中有困难的时候,他们一起面对,这个家,因为有了爱后,变得更加幸福、更加美满、更加的温暖......
伴随着春夏交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即将成为一名初三的学生,而爸妈今年结婚已经二十五年了。虽然说时间并不是特别长,但是我却十分羡慕爸爸妈妈之间那份浓浓的爱。相伴走过了二十五个年头,他们两人之间从未发生过大矛盾,而且爸爸妈妈也从未对我和姐姐大声说过话,更没有打过我们。
爸爸从小便是我的偶像。我喜欢看他退伍时的照片,那时的爸爸特别年轻,一身军装,威武帅气,行的军礼是那么端正,神情是那么严肃......从我懂事开始,我总是缠着爸爸让他讲军队的故事,每次我都会端端正正的坐好,听着爸爸浑厚的嗓音一字一句的讲那些故事时,脸上总是带着兴奋的神情。爸爸说那时的环境很恶劣,大雪飘扬的冬天,爸爸和战友们背着行李,开始跑步,那么冷的天居然跑到身上的衣服会拧出水来......爸爸说这些事的时候,眼里总会带着笑意......我明白了,纵使面对再大的磨难与挫折,爸爸都不会有一丝退缩,因为对于他来说,这是使命、是任务、同样也是他的骄傲与自豪!
老爸,我爱您!
和老爸相比,老妈就是典型的没脾气。她说话从来都是软软的,不过,我依然很爱她。
老妈会经常给我讲她和老爸的故事,从相识,到相知、相恋,从到分离到团聚,最后有了姐姐和我......妈妈说这些的时候,脸上总是洋溢着快乐与幸福。
其实,我知道奶奶是有点不太喜欢妈妈的,并且一直怨她没能给张家生一个儿子。只是,妈妈总是对此一笑而过,并不会说些什么,反而对爷爷和奶奶更加的孝顺。妈妈并不是软性子,只是她知道奶奶是长辈,不会忤逆他们。
我想说,妈妈真的很好,也很棒!她不仅是一个好妈妈,也是一个好妻子,更是一个好儿媳!从她嫁给爸爸那天起,她从未抱怨过一句,就算是奶奶不太喜欢她,她也很尊敬奶奶,把奶奶照顾得很好。
老姐是在内蒙古出生的。所以,每到冬天,她就会和我讲起她小时候的故事,在部队的故事......
这便是我的一家人,爸爸、妈妈、姐姐,还有我。和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在笑声中度过的,即便有一些小小的摩擦,那也只是生活的调味剂而已。因此,我爱我的家,更加爱我的家人!
爸爸妈妈的故事已经走过二十五载,可贵的是他们的爱仍是深深的在彼此的脑海,彼此牵起的手永远都不会放开。爸爸写给妈妈的信,妈妈把它们放在一个精致的盒子里,放在床头柜里。单单从这件小事来看,就知道妈妈对爸爸的爱有多深。有时,我会想,究竟是什么让爸爸妈妈携手走过那么多年,却从未抱怨过、放弃过呢?逐渐地,我明白了,那是:爱情---亲情---相伴到老的愿望---相濡以沫的约定!
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在46年前,正午的阳光轻轻地洒在异域的土地上,新疆库尔勒的一所产房里传来了婴儿的啼哭声,不论是大人小孩都兴奋地手舞足蹈起来。看罢,主刀医生轻轻地擦了一把汗,又一个小生命诞生在这个世界上了。
5年后,年幼的她跟随母亲父亲还有哥哥从新疆回到北京,由于父母为了生机,每天奔波在外,小小的她则由自己的哥哥照顾。因此,在北京的农村里,时常听到她和哥哥玩闹的声音。
70年代的生活无疑是十分艰苦的,她与哥哥每天在学校喝着白粥。吃着烂了的白菜,时常因为填补饱肚子而挨饿,但她十分清楚的明白,学习才可以改变命运,为了不让父母操心,年仅七八岁的她勤奋努力学习。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她从全校甚至全区第一的成绩考上了牛栏山一中。尽管上一个好学校,但她从未松散过,一有时间,就开始读书,并在初中培养了自己的音乐兴趣,在学校校庆上大放光彩,一曲日语的《千山雪》迎来无数人的好评。
音乐这条路无疑是艰辛的,她数学不好,所以选择了高考不考数学的音乐系,上了大学,她才知道自己的差距跟别人是有多远,她犹如农村里飞出的一只金凤凰,但终是和生在凤凰窝里的鸟儿差远了,钱。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因为钱,她读不起书,仅仅上了两年大专便离开了首都师范大学,离开后,她被分配到一所中学教音乐,她明白,想要人头出地,就得通过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和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是啊!正是因为她这种不屈的精神,她所带领的合唱团拿得了北京市和声第一,以及她教的课成为了北京市优秀模范课。
她有着冒险与探索的精神,在她25岁时,她辞职了,前往当下最热的婷美公司进行应聘。是的,她太优秀,三千多人的应聘只挑七个,她就是那七个之内唯一的女性,从此,一路高歌,凭着超强的工作能力,很快与公司里的人打成一片,领导也给他升职道路上处处开绿灯。一直到今天坐上总经理。但是,她似乎还对另一行感到了兴趣:文物。如今已是国家拍卖师鉴定师的她,实际上只用了短短5年的时间便坐上了今天的高位,是婷美总经理的同时也是拍卖师与鉴定师,在交际人脉圈里十分吃得开,与她交友的人都能感受到她亲切和善的态度,作为手下的人也能感受到她处理事情的雷厉风行,敌人的胆颤与畏惧。同时。我也能感受到她学习与那异常刻苦的精,如今的成就,便是对她最好的诠释。
我感到骄傲与自豪,因为,她就是我的妈妈。
我有个同学,外号小泽泽,坐在我的前排,虽然我俩看起来毫无联系,但在军训中,我可是和他一个寝室的弟兄啊!他的床铺就在我的前面。
在班上,他看起来是一个很正直的人,平时让人觉得他是一个有着良好生活习惯,合理作息的人。但和他相处了一段时间你会慢慢发现他还是有一些“不良”的习惯。
军训的七天里,泽泽是我们的寝室长,每次“午睡”的时候--虽然我们没人午睡,因为他是比较活泼的一个人,所以会和我们讲讲笑话。有一次,他玩的过火了,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突然从我床头挂衣服的架子中穿过来了。只见他动作像黑豹一样快速,又以“海盗式”掠夺拿走了我的被子和枕头。还好我抓住了被子的一角,让他没有得逞。接着我便和他大战了一番,先是我使九阴白骨瓜,他又使出凌波微步,后来他又发现挂衣服的架子,可以拔出来,他就用架子做出”自由女神”的样子,但他手滑了,铁架子掉到地上,”哐啷”一声,清脆而响亮,吓得所有人趴好睡觉。平时在班上午睡也没有看过他这么活泼。
后来,晚上洗澡的时候,我们一般是在洗澡间换好内衣,他却喜欢在寝室里换,我们寝室的人只好在门口等他,最后,他打开门笑哈哈把我们请进屋。次数多了,居然有人学他,染上了这个“坏”习惯。用教官的话叫“臭毛病”。他这样我们也很无语,但慢慢也就习惯了。难怪平时在班上,都见他打理的整整齐齐。
一天晚上,泽泽说第二天他来叫我们起床,我们也同意了。可是第二天早上就见他像猩猩一样上窜下跳拍打着我们,又像狮子般吼叫着:“睡过头了!要迟到了!”我们吓得急急忙忙起床,穿好衣服,但一出门却发现走廊异常安静,难道我们睡过头,大家都走了吗?后来我们敲开一个房间,发现里面居然有人,和里面的同学一对时间,发现居然是泽泽的手表走快了三十分钟。我们开始抱怨他,可他却依然神采飞扬像个将军,挥舞着手臂说:“早起有什么不好,可以促进身体新陈代谢,我们是青少年,无需睡太久。”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每天能那么早来班上。
虽然泽泽有些无伤大雅的小缺点,但这改变不了他在我们心中的英勇形象。因为有他,军训快乐有趣,班上纪律也井井有条。他是我们的好寝室长,是我们班不可缺少的一份子。
巍巍三国宏图之中,总有各领风骚之英雄。曹阿瞒,便是其中最值得说说的那一位。
你一眼就能看见,在一群虎背狼腰、威风凛凛的将领之中,一个极猥小的身影。阿瞒,他的脸上完全是无一丝血色的苍白,而塌鼻子和小短胡却让他的长相变得极为普通,丢在大众人群中,绝计是找不出的。唯一能表达他内心的似乎只有眼睛了,但他将它藏了起来,你能看见的只是眯成的一条缝。也是这样的外表,才足以藏住它埋得极深的心中的那份雄心壮志。
他是曹操,但我们讲的是阿瞒。在他还是阿瞒的时候,可以算得上是官宦子弟中泼皮的翘楚了。什么偷鸡摸狗,打架骂街,就没有他没干过的,他甚至还从人家的洞房里偷过新娘。但是这些却相反地使得阿瞒拥有了机智警敏和随机应变、权衡利弊的能力。
阿瞒生在官宦世家,但他的养祖父曹腾却是一个宦官,也就是太监。由于这一层儿,他打小就是在被人讥讽和嘲笑的环境中长大的,也是这一层儿,他的心中渐渐衍生出了一个甚至于盖过他的混混气概的信念:“我要当人上人。”这个信念是在他看见了霍去病的墓之后完全爆发的,“大汉冠军侯征西大将军霍去病之墓”这几个大字就此永远刻在了曹阿满的脑海之中,也是从此,曹操有了他一辈子所追寻的理想——他死后,墓碑上也刻“大汉征西大将军曹孟德之墓”。
公元184年,黄巾军起义爆发,曹操被拜为骑都尉,大破黄巾军。公元189年,董卓把持朝政,曹操在陈留散尽家财。号召天下英雄讨伐董卓。并在之后逐一灭平其他不忠或反汉势力。对外,曹操降服了南匈奴、乌恒、鲜卑等,统一了中国北方。
曹操如此,一半之功当数阿瞒。
贝多芬命运坎坷,一生磨难,生活在痛苦之中,但却执着的追求着艺术。贝多芬性格孤僻,脾气不好,个子矮小,长得也不美,但这些也无法掩饰他内心对音乐的执着。他有着令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和非凡的才华,是一位享誉世界的音乐天才。
他生活在苦难的时期。他的童年十分艰苦,一开始,人生对于他来说就像是一场悲惨而残酷的斗争。物质上的缺乏,精神上的打击和身体上的疾病给贝多芬带来了重重打击。他曾经说过“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绝不能随意摆布我。”贝多芬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深邃的眼睛,火一样蓬勃的头发,描绘出他坚忍无比的意志。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耳聋,不仅没有成为他追求音乐的绊脚石,反而使他更加坚强更加坚定,成为了他成功的垫脚石。
贝多芬生活中充满了痛苦。自18以后,他的双耳完全失聪,只能通过笔和别人交流。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他仍然能创作出轻松欢快的歌曲,让人不禁肃然起敬。或许,音乐已渗透他的骨头,印在了他的心中,甚至刻在了他的灵魂里;或许音乐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把他深深地吸引住了;也或许是音乐紧紧地捉住他不放。对于一个从事音乐艺术的人来说,耳朵是无比重要的,而作为一位举世闻名的音乐家,路德维希竟可以在双耳严重失聪而又久治不愈的情况下坚持了那么久。期间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一个不朽的神话。
贝多芬对音乐的执着几乎到达了痴迷的成度。有一次,他去维也纳的一家餐馆吃饭,那时他正好在构思准备献给拿破仑的《波拿巴英雄交响曲》,就不停地在桌子上,用手指打着节拍。过了许久,当餐馆老板问他在干吗时,他以为自己已经吃完饭了,就对老板说:“结账吧!”这时,餐馆里的人们哄堂大笑,过了一会儿,贝多芬才发现自己饥肠辘辘。
贝多芬令人敬佩的地方,人们往往认为是他谱写出的一曲又一曲的优美的乐曲,而真正令人敬佩的是贝多芬生命中,遭受挫折时坚强的心理。他先后经受了母亲的去逝,父亲喝酒成性,后来又患上了无法治愈的耳聋。这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是多大的打击啊!如果这时他选择了放弃,他还会有着令人惊叹的成就吗?挫折是苦难,但又可以把它看成成长的动力,不是吗?贝多芬面对厄运,坚强不屈。他战胜了命运,战胜了自己。第三次手术过后,等待第四次手术的时候,风雨中一声雷响后,他咽下了最后一口气,给世人留下了无数美妙的曲子和无限的遗憾。
贝多芬的人生是美丽的。因为他经历了挫折与失败,却没有被打倒,他战胜了命运。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一句多么有气势的一句话!
这句拥有磅礴气势的话,正出自于他的笔下——鲁迅。这句话鼓舞了多少中国人民,也传递出鲁迅先生对人民、对敌人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多少人敬仰鲁迅先生的品质,而我也是那其中的一员。
小时候我迷恋过安徒生那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迷恋过冰心柔婉的写作力;迷恋过史铁生那坚韧不屈的毅力;那时候的我,初识鲁迅先生,只认为鲁迅先生是一个又冷又硬,不苟言笑的人。可伴随阅读的逐渐深入才知道,鲁迅先生是那样的可爱、可敬。
鲁迅先生对欺负中国的帝国主义分子、对中国的社会腐败是又冷又硬。但是对人民,他却是和蔼可亲,充满关怀。而这也正说明了鲁迅先生是个爱憎分明、不颠倒黑白的人。清朝政府的腐败导致中国与日本交战。日本人武器先进,谁都害怕。但鲁迅先生一如既往地拿起他那特殊的武器——笔,与帝国主义者进行对抗。
他曾换了100多个笔名,在这些出版的书中,也是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他一心一意为着自己的国家。对于敌军,鲁迅先生无所畏惧。只为社会不再黑暗,为中国不再遭受其他国家的欺凌。对于人民,鲁迅先生任劳任怨,他更希望自己手中的笔使社会走向更加光明的道路。
鲁迅先生对人民是和蔼可亲的,鲁迅先生对于受伤的车夫为他包扎了伤口并给予了他现金,对于女佣阿三鲁迅先生也十分关心,让她少干粗活。但鲁迅先生对自己呢,晚上咳嗽咳的厉害却毫不在意。
“和为革命的前驱,摇旗呐喊助威,让他们不至于那么孤立无助。”鲁迅先生把文章变化成“刀”,“匕首”刺向敌人。鲁迅先生也正因为有了对人民的大爱,才会有对敌人的大憎。也正因为有了这种大爱与大憎才成了我们中华民族的脊梁!面对敌人,鲁迅先生绝不屈服。正因为有了这种不屈,中华民族才能有今日这番成就。
其实,鲁迅先生就如一个保温壶。外具一双冷眼,内具一腔热血。鲁迅先生的伟大并不是我能用言语所能表达的。
他对中国的付出是可敬的;他对人民的态度是可爱的!这便是我眼中的鲁迅先生——他伟大、无私,一直站在前头,领着我们向前走。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就是鲁迅先生,这就是我们中国的民族魂。!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于谦,在我刚入学时便学会了他的一首诗:《石灰吟》。当时也不怎么注意这首诗,在脑海中记住了名字和诗句就草草背下。此时,我只是知道于谦是一位诗人,对这首诗没有一丝丝喜欢,并不能产生共鸣。
到了四年级,看了《明朝那些事儿》,看第一遍时看到了于谦竟是主角。不过我眼睛一目十行,才草草的明白了于谦的功劳。但,诗还是没有使我产生共鸣。
看了第二遍,我开始细细阅读。这时我才明白,于谦是如此伟大!
一个看似软弱的文人,却看淡生死,镇定自若指挥。面对蒙古的军队,他本可以仗着自己文官的身份,将保卫祖国的责任推到他人身上,他却并不这么做。他承担起了保护祖国的责任!
他,指挥着军队,向也先的军队发起猛烈攻击,不仅保卫祖国,还将侵略者赶出中原外!
从这首诗,我看到了于谦的一生。徐有贞的狡诈,朱祁镇的天真,石亨的贪财……他做官清廉,两袖清风。却被“还乡团”的一句话“意欲”。“莫须有”杀死了岳飞,“意欲”杀死了于谦。
他死后,平时懒得出奇的明神宗给他“忠肃”的称号。但于谦所组织的北京保卫战就足以证明。任何帝王都不足以到夸奖于谦的资格。明朝两百年,于谦只有一个。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是于谦对自己人生的真实写照。
她,生于“文革”初年,小学时,正时兴开门办学,因此学会了种植技术而受益终生;中学时,赶上了重知识的黄金期,努力发奋,考取大学;现在从事文化工作。她,是我的妈妈!
妈妈爱植物,尤其爱花。她说:“每一株植物都是一个小的生命,它们从不抱怨,微笑着面对每一天。”她说这些时,眼里是单纯柔美的光。基于她的爱,我家一年四季都笼着花香。小小阳台,不盈七尺,竟然聚集了十余种花品,它们在妈妈巧妙安排下,亲如姐妹,和睦共处,共立一片热土,同顶一角蓝天,齐享一方雨露。
妈妈在阳台上居然还放置了一张小小写字台。早晨,霞光万道,亲吻着朵朵盛开的鲜花,也亲吻着展卷醉读的妈妈;夜晚,月色轻柔,笼着片片静谧的花瓣,也笼着伏案写作的妈妈。在花的陪伴下,妈妈的灵感就像喷泉源源而来,十几年来,她屡有作品在报纸、杂志上发表。
妈妈是一个极为善良的人,有着天使一般美丽的心灵,她在日记中写道:“如果你能够以博大的胸怀去善待一切,将山川河流视为灵秀,羽毛鳞介视为同类,那么你的灵魂在无意中已经得到升华。”“学会善待自己,可以使你的生命之舟在爽风破浪的同时去享受蓝天、白云和阳光;学会善待自己,可以使你品尝出人生这杯苦酒中所隐藏着的甘美;人生的乐章是由自己谱写的,而最美的旋律就是——善待自己。”因此,妈妈善待周围的一切,邻居家的小猫咪弄脏了我家的沙发,妈妈很友好地把它送回;同事误会了她,她不生气,还给人家报以微笑,她坚信“乌云过后是彩虹”,她说“生气是拿别人的过失惩罚自己”;年终考核,以她的业绩应得优秀,她却让给了另一个人,理由是那个同事生活困难,而连得两年优秀可以长一级工资。
妈妈的生活极简单,种花,上班,读书,写作,照顾爸爸和我;妈妈的内心极单纯,善待自己,善待亲人,善待周围的一切。
妈妈的心是一道敞开的门,是在铅华涌动时可以安睡的那间小木屋,是在霓虹灯褪去后仍不离不弃的那盏小橘灯。走进妈妈的世界,你也会染上幽幽的花香;走进妈妈的心门,你也会变得恬静淡泊。妈妈,她不伟大,却真实地教育着我,影响着我,她如一颗星星,永远照亮着我的天空。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的“水浒人物之我见”为大家带来徐宁的介绍。
徐宁凭借他高强的武功和独特的钩镰枪法,在梁山独占一席之地,就连林冲也赞他:“枪法天下独步”,书中更是描写他“臂健开弓有准,身轻上马如飞。弯弯两道卧蚕眉,凤翥鸾翔子弟。战铠细穿柳叶,乌巾斜带花枝,常随宝驾待丹墀,神手徐宁无对”。而他,败就败在雁翎金甲。
为了让徐宁上梁山,梁山泊的绝世大盗时迁出马,前去徐宁家盗甲。徐宁挺憨,把宝甲嵌墙里不好,偏要挂房梁上,不说时迁,一个小毛贼也能把甲偷走。然后呢,啥事不干开始发愁,然后汤隆来了。他一说他看见了小偷,还闪了腿跑不远,徐宁瞬间中招,拉起汤隆就跑。还是朝廷官员,出个门连假都不清,还追求不打草惊蛇。徐宁家绝对不至于连马都买不起,抬脚就去追时迁。重点是撵上了时迁,徐宁竟然听信了时迁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去找山东的郭大官人。这实在不是一个正常人的行为:一般人肯定是先扭送小偷到当地派出所,然后通知泰安公安局协同作战,而我们的徐宁还是国家高级军官!
徐宁恐怕是梁山好汉中最顾家的人。看他刚刚被骗上山,就心急火燎地要宋大哥帮忙把老婆、孩子接上山来,而宋老大做事干净利落,不仅将徐娘子母子接来,甚至将家中的两名使唤丫头也顺便取过!梁山好汉中大男子主义盛行,以前上山的好汉中唯一尊重妻子的大约只有林冲,而徐宁青出于蓝。
自从上了梁山,徐宁也就死心塌地的跟着宋江南征北战。徐宁凭借雁翎圈金甲成为梁山好汉打仗时安全系数最高的一人,宝甲护身,刀枪剑矢皆不能进,为宋江立下赫赫战功。而徐宁也是为了救深陷敌军的郝思文而在颈上中了一毒箭。徐宁上应天佑星,佑意上天保佑,而徐宁偏偏不受上天保佑,在他中毒箭的时候,神医安道全刚刚被调回东京,徐宁这运气实在背的可以!而正是这样使他光荣的成为了梁山泊第一员阵亡的正将。
《说岳全传》中记载岳飞曾使用钩镰枪法破了金兀术的拐子马,不知道是否是徐宁后人所传。不过岳家军气壮山河,古今赞叹,徐宁泉下有知,当赞一声:“有时直上孤峰顶,月下披云啸一声”。
我的讲述完毕,谢谢大家!
沧海桑田,斗转星移。五千年的辉煌历史,五千年灿烂的文学发展史。在她璀璨的文学发展史中,孕育出了无数优秀的文学家:南北朝的陶渊明,宋代的辛弃疾,清朝的龚自珍,南宋的赵师秀……在这么多优秀的文学家中,我最喜欢的是一位唐朝著名诗人——素有“诗圣”之称的杜甫。
他的诗歌,既沉郁悲怆又气魄雄浑,把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诗歌推到了顶峰。具有高度的现实主义和强烈的政治色彩,深刻反映了唐朝末年纷乱、复杂的年代。因此,他的诗被后人称为“诗史”。
他憎恨世界的不平,在诗中勇敢地批判和鞭挞统治阶级的黑暗和腐朽,同情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下层劳动人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多么强烈的对比啊!深刻反映出当时社会的现状。
他也有强烈的爱国精神:当长安沦陷时,他悲愤的写出“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句子;当得知唐军获胜的消息时,又以狂喜的心情写道:“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可见诗人的命运与祖国的命运融为一体。
在灯下看着一本,《唐诗三百首》,细细品味着一首首他的诗,如身临其境。若乘着时间穿梭机来到唐朝与杜甫饮酒赋诗,该多好啊!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有许多杰出的历史人物,有能屈能伸的韩信,有能言善辩的诸葛亮,有词严义正的李白,其中我最敬佩的历史人物是三国时期的赵云。
一次,曹操得知刘备正携百姓向江陵溃逃,立刻亲自率领大军追杀,欲斩草除根。在长坂坡,赵云在荒野中找到了失散的糜夫人,糜夫人将阿斗托付赵云,自己翻身坠井而亡。赵云力战众将,威武勇猛。正在山上观战的曹操见赵云势不可挡,传令一定要活捉赵云。赵云利用这个机会冲出包围,连杀五十员曹将,终于将阿斗交给了刘备。赵云被刘备誉为一身都是胆。
以此,我们看出成功的人有浩然的气概,他们都是大胆的、勇敢的。他们的字典里是没有“惧怕”两个字的,他们相信自己的能力是能够干一番事业的,他们自认为他们是很有价值的人。
还有一次,刘备想带兵征东吴,赵云劝刘备先征曹操,后征东吴。刘备不听,最终战败,但是从始至终赵云都还是听从刘备的。赵云对刘备的忠义,在这件事中彻底地展现了出来。
如果我是赵云,我可能不会闯入曹操的十万大军中去救世主阿斗和糜夫人的。我敬佩赵云的勇敢。如果我是赵云,我见刘备不听劝告,我会直接撒手就走,不跟从刘备了。我敬佩赵云的忠义。所以,我应该多学习赵云这种勇往直前,义薄云天的精神。
历史上有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也有许多默默无闻的人物,他们对那个时代、那段历史有许多深远的影响。无数的传奇人物中,我最崇敬的是诗圣——杜甫。
杜甫,字子美,现湖北襄阳人,生于“奉儒守官”的封建士大夫家庭,处在唐朝由盛转衰的时期,他仕途失意,遭遇坎坷,历经祸乱。
在安史之乱中,杜甫逃到成都,在亲友的帮助下,在浣花溪边盖起了一座草屋,即杜甫草堂,总算有了一个栖息之所,但是,天有不测之风云。正当他稍稍舒心一点时,一场暴风雨袭击了他的草堂,但此时,他想到的不只是自己,而是天下的穷苦老百姓。于是乎,他写下了千古名诗《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诗中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现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表达了爱及天下的博大胸襟,成为名句,为人们称颂。
杜甫不仅能体察和同情人民的疾苦,而且还能让人有积极向上的精神和勇气。
诗人在《望岳》中,“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一句,告诉我们:只有不畏艰险地去攀登,才能进入俯视一切的境界。这让我们明白了很多很多。
杜甫,这位名人,我敬佩的人物,您诗中的精华是我永远也学不完的,永远永远……。
我的母亲,很平凡,宛如沧海一粟。但她也有属于自己的快乐时光,有属于她自己的隐忍悲伤,有属于她自己的“冬日暖阳”,有属于她自己的努力辛苦。她,活出了独属于她自己的绚烂人生。
她的童年,与众不同。她随着把青春献给国防事业的父亲,来到了祖国的大西北,那必然是一方不同于枣阳的天地。蜷曲着的干涸河床的最深处,流淌着手腕细的水,她却毫不在意那些,与父亲在军用机场的跑道上嬉笑、追逐。她的父亲高大,站在她的面前宛如一棵参天的白杨树,为她挡住了风沙、挡住了寒潮。高大的白杨树伸出宽阔的手掌,很好地将她的小手包在里面。父亲就这样牵着她的小手,慢慢地奔跑在跑道上,看着一架架战斗机划过天空。她的小小心里也在向往着蓝天,这儿,有她的快乐。
好在她的花季年龄有那么一个闺密曾陪着她,以一颗真心对待她。秋冬时节,愈渐寒冷的天气让孱弱的她频频咳嗽。天快黑了,校门口的她俩,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往家里走。张口大笑的她灌了几口偏北风,剧烈的咳嗽声,声声刺耳,次次扎心。闺密见状,麻利地将脖子上洁白的围巾取下,缠在她的面部周围,笑着说:“我家近,你别着凉了。围巾你戴着,别害怕弄脏。”她瞄了一眼面前的围巾,又望向大路,她看到有一条洁白的围巾,为她铺上了回家的路。那一刻,她认识到只要有人真心陪伴,就能有属于自己的美丽蓝天,而闺密便如同冬日里的暖阳,温暖着她的心。
她曾把自己的孩子留在夜晚的办公室去辅导其他孩子,而自己的女儿在孤寂中独自流泪……她把自己所能做到的关爱都给了学生,恨不得把所有的东西都传授给学生,哪怕自己快成了纸片人。我有幸与她成为两年的师生,默默地看着她努力付出。她的辛苦努力使她渐渐发现,天很蓝,路很远,蓝天在心里,自己在路上。她的努力与辛苦不求回报。
我的母亲很平凡,但也很伟大。
一一题记。
1982年3月8日,一个普通农村的家庭里,我的母亲出生了。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劳动人民,但在我心里,她却是伟大的。
母亲是家里的老二,与大姐相差了十几岁。大姐嫁人嫁的早,她也就很早就学着做各种家务活。那时候家里穷,姥姥姥爷每天都早出晚归的上班挣钱,就没人管我母亲,她就白天上学,晚上回家洗衣做饭照顾弟弟。等到了十几岁,读完初中后还是辍学了,于是就到处找工作。
19岁那年,母亲到广东打工,认识了我父亲。我的父亲也出生于穷苦家庭,但母亲毅然选择了和父亲结婚,两年后有了我。和父亲结婚时我的父母没有任何资产,完全是白手起家。我出生不久就一起出门打工,把我交给奶奶照顾。母亲做过许多工作,当过销售员,做过手工活,去过工厂干过重活,什么苦都吃过。碰过无数次壁,吃过无数次闭门羹。特别是才买房子那几年,背着近十万的债务,日夜不停的上班,凭着自己的双手一分一分的赚钱,还了几年才把帐还清。在最困难的那段日子里,他们甚至一个月都没买过菜,每顿都吃水塘里挖的莲藕棒。
就因为母亲吃过没有知识的苦,经历过没有文化的痛,所以她非常深刻的明白不上学的后果,从小就对我的学习要求的很严格。在我一年级那年,那个暑假我玩的很尽兴,作业很早就做完了,但是字没有好好写。母亲就在开学前一天把我的作业撕了,让我重新写。我当时很埋怨她,觉得她不近人情。那天我补作业补到凌晨,写作业写着写着就睡着了,醒来时却发现躺在了床上,身上还盖着条毯子。后来我才明白母亲的苦心。
这就是我的母亲,她很平凡,只是一个普通的劳动人民,但她勤劳能干,严格慈爱,知恩图报。在我心里,她是伟大而不可替代的,是我最重要的人!
我有一位善良和蔼的母亲,她善解人意,乐于助人,是我人生的导师。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和母亲去公园玩,因为中途下雨而匆匆赶回家,刚到门口,已是倾盆大雨,然而我看到一位阿姨拿着一本书,匆匆忙忙走了出去,母亲看她没有雨伞,急忙追上去,对阿姨说:“来,我这里有把雨伞,快拿着,别淋湿身感冒了!”那位阿姨感激地对母亲笑了笑,接过伞便急匆匆走了。回到家后,我好奇地问了问母亲:“您为什么这样做,这样做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吗?”母亲则笑了笑,摸了摸我的头说:“做人一定要做个乐于助人不求回报的人,做个对人有用的人。”
我觉得母亲处处替别人着想。记得还有一次,趁父母都不在,我趁机邀请同学来我家玩游戏,玩到一半时,母亲回来了,我叫同学藏到桌子底下,避免出声,当他藏到桌子底下忍不住时往上一撞,不小心把台上母亲最喜欢的玻璃杯打碎了,母亲闻声赶来,看见了我和我的同学,又看了看地下的玻璃碎片,急忙对我们说:“你们两个没伤着吧,需不需要去医院?”我摇了摇头,小声嘀咕着:“伤是没伤着,但是把您最喜欢的玻璃杯打碎了。”她疼爱地对我们说:“你们没事就好,玻璃杯什么的不重要,以后啊,如果要玩,到楼下去玩,就不用藏在桌子底下了,知道了吗?”我和同学开心地点了点头,高高兴兴地跑到楼下去玩了。
母亲那慈祥的笑容,替他人着想的品质,深深烙印在我的心中,长大了,我也要做像母亲一样的人——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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