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治伴我成长作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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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和归纳,是我们成长的一个重要途径。"总结是一种反思和反馈的方式,我想我们需要借助总结来不断完善和进步。%20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星期天,我到奶奶家去玩,在一张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2015年6月20日13时53分,南京秦淮区石杨路友谊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宝马”轿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马自达”牌轿车,并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造成“马自达”轿车内两人死亡,出租车驾驶员受伤。
又是闯红灯!遵守交通规则人人皆知,可偏偏有一部分人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把交通规则当成耳旁风,从而导致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带走了很多人的生命。交通安全很简单:不闯红灯、开车不喝酒、不接听电话、不逆向行驶、不开斗气车……只要我们注意就能做到,就可避免危及生命的交通事故。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是宝贵的、唯一的,而交通安全法规是我们生命的守护神,日日夜夜的守护在我们身边,让人们安全出行。
只要少发生几次交通事故,就能有效减少事故对人的伤害。做为少先队员的我们,不仅要自己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过马路走斑马线、不在马路上打闹、不乘坐非法车辆和超载车辆、不到法定年龄不骑自行车或电动车,还要提醒身边的长辈和同学、朋友,遵守交通规则。向他们宣传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性。
每一起事故的发生,不仅对受害人的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和灾难,同样对自己的家庭也带来无尽的伤害。只有唤醒所有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才能让我们中小学生高高兴兴地上学,平平安安地回家,让交通安全陪伴我们健康成长。
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我们要与法同行。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法治伴我成长话题作文5篇优秀范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我已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了,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法律知识同样成为自己的必修课。我们虽然很幸运地生活在一个充满平安、美丽的国度里,但必须认识到社会的平安和谐,是以法律的公正和所有人自觉地学法、用法、尊法而得来的。
最近,我们省榆林市米脂县一所中学放学途中发生了一起重大杀人惨案,犯罪人夺走了九名无辜同学的宝贵生命。通过这起震惊全国的杀人案件,在吸取沉痛教训的基础上,更是给我们学校、家长敲响了学生安全和学习法律的警钟。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而是法律就在我们每个同学的身边。学习法律知识,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不伤害别人。遵守法规是我们每一个同学的义务和责任。
今后,我一定要把学法、懂法、尊法作为生活成长的准则。从小做起,从自己做起,把法治教育和品德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我们现在是少先队员,长大后将成为共产主义的接班人,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树立高尚的人格品德和正义的法律意识。
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一是自觉重视法治教育课,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法制教育活动,掌握法律知识,维护法律尊严和校园的安全;二是做到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安全及与法律相违背的事坚决不做;三是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在校园内出现不利于团结,不正常的情况及时报告老师,预防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学们,让我们掀起一场学法、懂法、尊法的普法活动。实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遵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我们远离违法、杜绝犯罪的发生;让我们身边充满了爱,使我们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我坐在窗前,顺手拿起一本《初中生普法教育》,读完后,我深有感触,受益匪浅。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已经是初二学生了。然而对普法教育这方面却知之甚少。作为一名初中生,我想我们很有必要了解有关这方面的内容,这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帮助。
什么是普法教育?顾名思义,就是一种极其普遍的法律法规教育。告诉我们在初中阶段应该注意的事。例如不要早恋,要注重学习。其中一篇就是讲早恋给我们带来的危害。小军和小丽两人互有好感,到后来竟然发展成怀孕。真是令人难以想象啊!最终,双方父母知道后免不了责骂,为了各家孩子今后的人生,只能采取堕胎。唉,真是令人哀叹啊!我们千万不能向他们学习。我们正处于青春期,很容易掉入早恋的泥潭。要正确认识早恋,与异性正确交往,才能做到健康快乐的成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喝酒的人越来越多,几乎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要知道,喝酒不仅误事,还会闹出人命呢!小朋过生日邀请小朱,小朱因为开心于是就多喝了几杯,随后倒在沙发上昏睡了过去,小鹏没有叫醒他以为他睡着了就出去玩了,到了第二天时,才发现已经叫不醒他,连忙把他送去医院,可是为时已晚,他不幸因为喝酒过多而酒精中毒死亡。唉,这样一条年轻的生命离我们而去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喝酒给我们带来的危害是多么严重。多么令人惋惜啊!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读完普法教育这本书后,我想其中的例子告诉我们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惨痛的教训,更是血的事实。
青少年应该多读有用的书,这样我们就会收获的更多。
如果世上没有法治,社会将乱成一团,杀人、打架、吸毒、偷窃……想想都让人直冒冷汗!古人所说的“人之初性本善”确实很有道理,每一个人刚生下来的时候性格都很善良,而坏人都是在未成年人的时候,做一些偷鸡摸狗、顺手牵羊的事情,长大后就习惯了,偷不到就打人、杀人或投毒!说起投毒,前段时间,震惊社会的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林森浩投毒案有了结果,林森浩被执行死刑。这起命案的起因是林森浩因日常琐事对同学产生不满而投毒,导致同学死亡!
事情发生在2013年3月31日,林森浩与被害人黄洋都是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同住一间宿舍。林森浩与黄洋平日里关系挺好,可因一些琐事,林森浩对黄洋产生了不满,最终投放毒物加害黄洋。他趁实验室无人之机,将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投入实验室饮水机内。当黄洋从饮水机接水饮用后,出现了呕吐等症状,立即送往医院就诊。数日后病情加重,急性肝坏死引起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林森浩,作为一名医学研究生,本该以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尊重生命,关爱生命更是天职,却因日常生活琐事对他人不满,漠视他人生命,走上不归路。难道他不知道杀人要偿命吗?知道的,可他却知法犯法,这值得深思啊!
社会上有许多活生生的事例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法治的蓝天下,我们将怎样从一只羽毛还未丰满的小鸟长成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呢?这很简单,只要我们知法、守法,做任何事情都与法治同行,才不会误入歧途,走上犯罪之道。
今天,公安局何主任来到我校,给我们讲有关法律的知识,我们都聚精会神的听起来。
何主任说,我们要好好学习,课堂认真听讲,不开小差不做小动。要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能旷课。
有些同学思想不成熟,模仿杂志、电视、电影中的黑老大,他们知道错了,可就是不会及时改正,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何主任说了国内几件真实事情,让我们感受到走上犯罪道路是多么可怕:在美国,有一位十三岁的少年,谁也管不了他,有一次学校开展了一次活动,老师没让他去,他就拿出水果刀,朝老师刺去,把老师的胳膊刺成了重伤,老师走了之后,他又向三位同学刺去,其中两个同学被他刺成了重伤。听完后,我的腿又软又麻,心里非常害怕。
何主任说,中小学生不允许去网吧。还给我们讲了几个例子:一名初一的小学生从家里偷了三百元钱,在网吧玩了整整四天四夜,他的血压升高,心跳加速,最后死在了网吧里,一个初三的小学生经常旷课不去上学,去学校附近的网吧玩游戏,钱花完了,就给父母打电话要钱,父母快来的时候就上学校门口要钱,父母走无影后,就继续去网吧,有的时候还抢劫,警察知道后立刻把他抓到公安局进行教育,把他扣留在公安局里,这期间,他不能睡觉,一眯眼警察就踢他、打他。交费的时候,家长就来交费,也不能看他,所以他的家庭是不幸的。
何主任最后说,不要做以上同学的行为,要做一名认真、合格、仔细的小学生,谢谢!这堂法制教育报告会,我受到了启发,告诉我们要好好学习,不要向那些旷课的人学习。
我喜欢这堂报告会,它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使我明白一定要听取别人的教导,再去做。
我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校园是我们成长的摇篮。在钱塘小学开展的普法教育中,我学习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在书中我认识了一位叫法律的朋友。妈妈告诉我:“法律是国家制定的规则,它告诉大家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可以做。”法律这位朋友我们不仅不应该陌生,而且还应该由衷地感谢他。他既是一位好伙伴也是一位大卫士,从小到大他都不知不觉地保护着我们。当我们不经意地出现了闯红灯、欺负同学、破坏公物等行为时,好伙伴就会立即善意地提醒:“这样不行,一旦做了违法的事情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当我们遭受暴力、敲诈、欺骗等不法行为时,大卫士就会义无反顾地为我们撑起一把保护伞,让我们的生命和财产不受侵害。我们的健康成长一直离不开这位好朋友约束和保护啊!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还提到:“普法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我也觉得:校园开展普法教育很有必要,就像人需要氧气,植物需要水一样重要。普法教育能让我们更加全面地认识法律这位朋友,并结交成为最好的朋友。老师也经常教育我们:“要学好法律,做到知法、守法,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用法律约束自己、保护自己。”大家都能共同知法守法,才能让阳光弥漫整个校园,让校园更加纯洁而美丽。
虽然我只是一名小学生,但是,我也很想为“普法教育,打造零犯罪校园”做出我的一份贡献。我不仅要学好科学文化知识,也要学习好法律知识、和法律交为好朋友,把遵纪守法表现在我的言行举止,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个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同学们,你们准备好了吗?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校园更加美丽,让天空更加纯净!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从一只没有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一群展翅高飞的雄鹰。
因为在我们社会法制国家,法律与我们紧紧相连,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只有我们懂了法律,才不会误入歧途。如果不守法,将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让我情不自禁想起了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几年前,一个仅有七八岁的小男孩被他爸爸的两个朋友骗到了山坡上,原来那两个人早已染上了毒,在无可救药的情况下,他们想到了利用这个小男孩得到一笔金钱来吸毒,于是他们就向小男孩的家里打电话,叫家里拿钱来赎回儿子,但是,小男孩的父母还没赶到,他们就杀死了这个无辜的小生命。
虽然这两个人最后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但是他们这种恶劣的行为,却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他们所犯下的错误,警示了我们这些正处于青春年华的青少年朋友,并告诉了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做一位社会的好公民。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我们要认真学法,改掉不良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让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才吧!
一个良好、安定的国家,总是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诞生了。法律,是个神圣的称呼,它是现代的包拯,那样的大公无私;它是正义的化生,为一位弱者讨回公道;它是一架天平,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正气凛然的它,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作为一个学生,我们应该从小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
小建11岁时父母离异,他被法院判给了母亲,但不久,母亲因病去世。小建的父亲此时已再婚并育有一女,不愿意再承担抚养小建的义务。由于无人监护,小建一直被寄养在外婆家。可是外婆年纪大,身体又不好,根本无力照顾小建,无助的小建将父亲告上了法庭。法庭民事审判庭的李法官认为,如果立案,就会出现父子对簿公堂的情形,容易使小建的心灵受到伤害,也不利于父子日后生活应尽可能在诉前调解,于是法庭通知小建的父亲到庭谈话,在第一次谈话中,小建的父亲态度强硬,强调当初小建的母亲声称不需要他抚养儿子的。李法官指出,依据我国民法通则,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因父母离婚而取消,如果遗弃未成年人,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数天后,法院再次通知小建的父亲到法庭谈话,李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再次耐心为其解释我国民法的监护规则,,劝其克服困难,承担起抚养小建的义务。经过李法官的多次努力,小建最终于父亲接回家一起生活。是法律帮小建找回了爱,令他有了一个新的家,有了一份生活的保障。可见,法律对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
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这是千百年前的古人流传下来的至理明言。可见我们千万不能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错了!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误,为什么要等受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标准。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共行的道路吧!
法律,好一艘大海的船,在船活动的空间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人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而犯罪呢?他是一棵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那是一寒风刺骨的冬天,我上二年级。当时我只有八岁。可是,现在回想起来,记忆还是很深刻的。
早晨,我陪奶奶去买菜。在路上有一个乞丐在卖唱。奶奶给了我5元钱,让我给他。当我把钱投入乞丐的小碗里时,迎面来了一位男子,摸约三十多岁左右。那位男子打量了一下乞丐。小心翼翼地从乞丐后面走去,手还拿棍子。“咚!”一声响,把我惊住了。那男子居然用棍子他!此时,我想去阻止那位男子。可是奶奶不让我去。这时,一位老爷爷走向前人骂:“你这人怎么……”还没等老爷爷说完,那位男子抢着乞丐装钱的小碗,一溜烟儿就跑地无影无踪,而那时八岁的我只能让坏蛋逃离我的视线,而我却无能为力!
与法律做个好朋友,与犯罪做战斗吧!那些不法分子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
法律,七百年来的智慧积淀。
法律,亘古长存的振帮根基。
成长,百折不挠的灵魂洗礼。
成长,历经风雨的精彩蜕变。
法律勾勒成长宏伟而雄丽的蓝图,描绘成长瑰丽而磅礴的背景。在成长的日子里,法律保护着健康的身体和乐观的心灵。在成长的道路上,法律牵引着正义的方向和公平的脚步。法律融入成长的世界——法律伴我成长。
生命的初始,法律赋予我们人身生命健康权利、被抚养的权利等。在那个毫无意识的时候,法律刚硬的金盾保护各种权益不受侵害。因为我们来到了这个世界,我们就是社会的公民,公民就意味着平等。法律在懵懂的幼时就创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和社会条件。
如果说世界上唯一永恒的东西,那即是法律;如果说世界上唯一短暂的东西,那即是成长。在太阳与月亮的交替中,挥手撒别童年,面对的是青年的舞台,但法律同样是难以或缺的生活准则、更准确地应该说是生活的一部分。
当思想趋于成熟,法律意识逐步增强。法律犹如一涌清泉,时刻在身边流动,在难免“法污浊”时,给予及时的清除和排解。不可避免,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但经历成长后的我们懂得:法律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有力武器。
她仁慈,但不意味着它软弱;它神圣,但不意味着它孤傲。它就是法律。
它失败,但不意味着它退缩;它叛逆,但不意味着它固执,它就是成长。
法律伴着成长,成长依着法律。
在阳光的庇佑下,挽着法律,插上成长的翅膀,翱翔在公平,正义,公正的天空下,呼喊:以我中华之强树我中华之威。
以我中华之威立卧中华之法,以我中华之法成我中华之长。
生活在校园这个温馨的大家庭里,我们有老师的爱护,同学的关心。在这里我们汲取知识,享受着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法制安全,注意到一些安全隐患,以便我们更好的生活学习,更好的健康成长,并保护好自身的切身利益。
首先要学习校园活动安全常识。
本站:作为新中国的青少年,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下面让我们一起来阅读《法治伴我成长》这篇。
作文。
吧!
自韩非子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论和朴素唯物主义的哲学体系以来,法治的雏形开始出现。只是,当时所谓的“法”仅仅是服务于地主阶级的统治。而新中国成立后,建立健全的法制,是建立在民主政治的前提之上,为人民服务的制度。
(一)。
法治,于我们而言,似乎太过遥远,却又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
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社会竞争激烈,某些无视国家法律的人,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因而,法治建设方面显得尤为严峻。
成年人尚且如此,那么青少年呢?
每年,学校都会对学生们开展法治教育。为的是让广大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话虽如此,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事件还是屡增不减。
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深圳某地,6名初三学生当中的一名学生觉得心情不好想发泄。看到拿手机的受害人时,顿起歹念,和其他伙伴一商量,便冲上去围住对方一顿狂殴,趁机抢走手机,还导致受害人受伤住院。青少年会此种行为,与家庭和学校的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更为重要的是,这6名学生的法律意识极其淡薄。抢劫只因心情不好。此种理由,实在令人哭笑不得。
近来,校园暴力成了不容忽视的问题。
校园暴力频繁地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之中,此类视频也在网上争相曝光。更有甚者,以拍校园暴力的视频为乐。教育专家指出,制造校园暴力的学生,心理上往往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大多是学习成绩差而被同学、老师忽视的群体,自认为通过暴力可以克服自己的自卑感。这种错误的认知导致了校园暴力的频繁出现。
而那些传播视频的人呢,到底是为了什么?有心理医生认为,这样的行为动机已经不能单纯地解释为好奇和好玩,传播视频的学生可能存在心理上的障碍。
不可否认,当代的有些青少年心理太过于脆弱,往往经不起或大或小的打击。易冲动,喜模仿,盲目追求刺激。又因暴力游戏的盛行,暴力视频的传播,使得这些涉世未深的青少年误入泥潭,无法自拔。那么,社会大众该如何引导他们走上正轨?那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所谓法治,必是有法才能治。因而,最主要的是要普及法律知识。
(二)。
有法让我长大,为治赐我成才。
我很庆幸,我生在一个民主的时代,一个法治的时代。
在民主时代中,没有封闭思想的束缚,没有行为举止的限制,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由。
在法治社会里,没有君主专制的统治,没有统治阶级的压迫,一切都是那么的平等。
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家里,都能接触到法制教育。老师总是一遍又一遍地强调:冲动是魔鬼,千万不要知法犯法。”父母总是一再叮咛:“千万别跟那些不良少年打交道,千万不能误入歧途。”甚至于看下电视,上个网,都能看到诸如此类的话语。法制教育,还真是无处不在啊。
由此可见,法制教育对我们而言是如此重要。
因为有了法治,我们才能有安宁美好的生活;因为有了法治,我们才能一路畅通无阻地健康成长;因为有了法治,我们才能共享知识财富......
幸运的我们,也该抛却任性,自觉学法守法了吧。
(三)。
有法无治要法何用,有治无法治有何为。
我国是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在法治建设方面难免会有所残缺。我们不必执拗于在所难免的残缺。相反,我们应该本着爱国主义精神,对国家领导人持有信心,相信他们能够合理运用我国既有的法制,且不断加以完善,并以此作为治理国家的标准。
法与治,紧密相连,两者缺一不可。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法治已经成为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治国方略。因而,建设和谐社会与建设法治国家必须是同步的,亦是刻不容缓的。
我们作为新一代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更应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法治社会出一份力量,更应该自觉学法懂法,知法用法。
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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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我到奶奶家去玩,在一张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20xx年6月20日13时53分,南京秦淮区石杨路友谊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宝马”轿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马自达”牌轿车,并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造成“马自达”轿车内两人死亡,出租车驾驶员受伤。
又是闯红灯!遵守交通规则人人皆知,可偏偏有一部分人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把交通规则当成耳旁风,从而导致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带走了很多人的生命。交通安全很简单:不闯红灯、开车不喝酒、不接听电话、不逆向行驶、不开斗气车……只要我们注意就能做到,就可避免危及生命的交通事故。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是宝贵的、唯一的`,而交通安全法规是我们生命的守护神,日日夜夜的守护在我们身边,让人们安全出行。
只要少发生几次交通事故,就能有效减少事故对人的伤害。做为少先队员的我们,不仅要自己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过马路走斑马线、不在马路上打闹、不乘坐非法车辆和超载车辆、不到法定年龄不骑自行车或电动车,还要提醒身边的长辈和同学、朋友,遵守交通规则。向他们宣传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性。
每一起事故的发生,不仅对受害人的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和灾难,同样对自己的家庭也带来无尽的伤害。只有唤醒所有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才能让我们中小学生高高兴兴地上学,平平安安地回家,让交通安全陪伴我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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