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这本书我喜欢的作文(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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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5 00:00:00    小编:阿滚不会滚_

2025年这本书我喜欢的作文(通用15篇)

小编:阿滚不会滚_

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开拓视野的有效方式之一。在总结中,我们应该突出主要的内容和亮点,并注意结构的合理性和层次感。小编为您收集了一些总结范文,供您参考和借鉴,希望能给您带来灵感。

这本书我喜欢的作文篇一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的书是上一届班主任推荐给我的,那本书叫做《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叫这做安妮的孤儿,被马修和玛利亚兄妹从孤儿院领回,他们本想领回一个男孩帮助农场干活儿,却阴阳差错地领回了一个骨瘦如柴、一头红发、满脸雀斑、父母双亡的女孩。她差一点就被退回去了,但又凭她丰富的想象力把兄妹俩迷住了,留了下来。安妮给绿山墙的所有景点都起了优美的名字,如:闪光的小湖;白色的欢乐之路等等;她还与一位名叫黛安娜的黑发小姑娘结成了知心朋友。安妮在朋友、老师、马修和玛利亚的爱和关怀中幸福地生活着,直到马修的悲惨死亡。但是她还是坚强地活了下去,成了一名乡村教师。

安妮自幼失去父母,十一岁时被人领养。小孤女个性鲜明,富于幻想。她自尊自强,凭自己的刻苦勤奋,不但得到领养人的喜爱,也赢得老师和同学的敬重和友谊。这部加拿大儿童文学名着自1908年问世以来,已被译成数十种语言,在全球销售达几千万册,风靡欧美。马克·吐温高度评价这部小说,称“安妮是不朽的艾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形象”。

如果我独自驾船周游世界,我会带上《绿山墙的安妮》。我要把这本书完完全全的背诵下来。再讲给灾区的孩子们,我会让他们明白,这本书——《绿山墙的安妮》是多么的好看;让他们明白书,是多么的有意思,多么的吸引人;让他们明白,书,是智慧的源泉!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呢?当然也不例外,瞧!一进门,拉开窗帘,就有一个书橱,里面全是书,但我最喜欢的书只有一本,是《中外名人故事》。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有趣,一个小偷抱着孩子,孩子手里拿着面包,面包屑撒了满地,一只小狗咬着小偷的袜子,而且后面还有两个厨师,街边只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看到封面我不禁笑了起来,我一下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心想:“《中外名人故事》就连封面都会都得无我哈哈大笑,那么,里面的内容一定让我很喜欢吧。”想到这儿,我开始踏进了浓浓的书香里。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不认识的地名、人,也知道了许多名人的经历。比如:文学才女----冰心。冰心奶奶像我们这么大的时候,就开始读《三国演义》、《水浒传》了,她爱读书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天到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头也不梳,脸也不洗。读到高兴的地方会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读到伤心的地方,她的心酸酸的,连眼泪也掉了下来。正是沿着“兴趣”的途径,冰心奶奶才攀登上了文学艺术的顶峰。你看,这不正说明“书山有路‘趣’为径吗?”

《中外名人故事》你是钥匙,能打开智慧之门。你是明灯,能打开黑夜之门。你更是良药,可以医治愚昧之症。你现在知道我我什么喜欢这本书了吧!

等你读完一篇文章,下面还会有一则幽默的笑话在等着你看,保证逗的你哈哈大笑。比如一个:“我”跟朋友去健身房锻炼身体,惊叹道:“没想到快过年了,健身房还这么多人。”一个正在锻炼的人怒道:“我就不信今年春运我还挤不上火车!”怎么样?好笑吧。

《意林》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杂志,培养了我们千千万万的读者。著名作家刘心武吟得好:“页页花木盛,期期小森林。闲来常作伴,意蕴可涤心。”我喜欢意林!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在读书的过程中,它像一丝阳光,照亮我前进的方向;更像好朋友一样带给我很多乐趣。所以我喜欢读书,尤其我喜欢的一本语文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书中主要讲了鲁滨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奋斗的故事:他是一位英国青年,他乘坐的船在海上遇到了危险,其他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冲到了荒岛上,于是他只有自己动手在小岛上开辟土地,种起了麦子来养活自己。他养了岛上的山羊,吃着羊肉,喝着甜甜的羊奶;他还做了一个坚固的大木头房子,来保护自己;他训练了一只鹦鹉和自己作伴;后来,他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并且成为了自己的仆人。于是,他的生活越来越好,在荒岛上与世隔绝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以后,一艘英国船来到海岛,带着鲁滨孙回到了家。此时他的父母已经过世了很多年,他把在巴西种植园的收入都给了帮助过自己的人们。

鲁滨孙的故事深深的鼓舞了我:他拥有梦想,勇于挑战,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在遇到危险之后,他也没有绝望,他辛苦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由于他的不怕困难,艰苦劳动,最后他终于回到了家乡,实现了梦想。

我应该跟鲁滨孙学习,要有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面对困难,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而是应该积极面对,不能后退,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我要做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长大了回报爸爸妈妈,回报老师,为祖国做贡献!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这本书它让我的课余生活变得快快乐乐,非常充实。

真正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大家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比如四大名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爱的教育》、《复活》等经典着作!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如《中国青少年百科全书。》和《窗边的小豆豆。这两本书,不仅给我解开了生活中的烦恼,还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窗边的小豆豆。》的作者是知名作家、着名电视节目主持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黑柳彻子。这本书讲述了作者上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她因为淘气被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让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优秀孩子的故事,这本书不但给我带来了笑声,还给我带来了很多感动和启发。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不断地阅读更多的书籍,获取更多的知识。

这本书我喜欢的作文篇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是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故事情节有时悲,有时喜,一会儿让我感动的直流泪,一会儿又让我开心的哈哈大笑。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儿和女孩儿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女孩儿叫葵花,男孩儿叫青铜,青铜天生是个哑巴。一次偶然的机会城里的女孩儿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他们一起度过了美好的童年,可是等葵花十几岁的时候,葵花被接到了城里,从此葵花一直挂念着青铜,直到有一天,葵花从城里回来,她和青铜又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喜欢这本书主要有两点:一是青铜和葵花的亲情。他们兄妹两人互相体谅,把最好的留给对方。印象最深的是一次他们一起去剧院看演出,好不容易抢到了两个座位,这时来了一对小流氓,他们对青铜和葵花又打又骂,根本看不起他们,青铜虽然不能说话但他用微弱的身躯保护着葵花,葵花在青铜的保护下没有受到伤害,但青铜被打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的地方,葵花边哭边帮哥哥清理伤口,包扎伤口……读到这里我感动得几乎要流下眼泪了,为了葵花的安危,青铜不顾一切地保护她。我也应该像青铜那样保护好我的妹妹,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让妹妹受到欺负。

另一个是:奶奶卧床不起,葵花十分心疼,就去江南摘银杏,可以赚一点钱为奶奶治病。摘银杏的时候皮肤划伤了,她咬紧牙关,腿划破了简单包扎一下依然坚持。为了奶奶能早日康复,她受尽了人世间的苦,等她回到奶奶身边时奶奶已经奄奄一息,不久就离开了人世。要知道奶奶是从小把葵花照顾大的人呀,是葵花最亲的人了,葵花哭得撕心裂肺。在奶奶下葬的那一天,葵花和青铜在奶奶的坟前放声痛哭,他们失去了世上最亲的人,他们的知恩感恩让我深受感动。

除了以上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外,我感觉这本书语言丰富,词句优美,语句运用恰当,能让人学到很多知识,比如说葵花和亲人分别时,从优美的语句中,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葵花对家人的不舍,以及对葵花心理活动的详细描述。葵花从城里返回家乡时青铜歇斯底里的兴奋之情描写得最为细腻,通过文字让我们感受到了青铜与葵花兄妹的真挚感情,引起了读者的共鸣。

总之,这本书写的非常好,认真的阅读之后,你能体会主人公的心情和以及他们细腻的心理活动,从中学到一些写作的方法和技巧。

这本书我喜欢的作文篇三

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我喜欢《三国演义》的原因是因为它内容丰富,里面有许多的好词佳句;有知识计谋;有如雷贯耳的历史人物……故事情节迭荡起伏、险象环生、令人回味无穷,真是精彩极了!我喜欢这本书!

先前听别人说:“《三国演义》很好看”,“有很多精彩故事!”……我听了,将信将疑,马上跑到书店。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我终于找到了《三国演义》!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非常快乐地看着《三国演义》,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看,似乎达到“百读不厌”的程度!时间慢慢地过去了,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下来了,书店里的人已渐渐少了,忽然间,我的肩膀被谁轻轻地拍了下,我恍然从梦中惊醒,抬头一看,是一位阿姨,她微笑地对我说:“小朋友,已是晚上九点了,我们要下班了,明天再过来看吧!”

我向四周看看,店中的读者已寥寥无几,街上华灯闪烁,这会儿我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书店。

现在,《三国演义》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可以背下来!有勇猛的赵云、张飞、关羽、马超、刘备;有聪明的诸葛亮、单福;有诡计多端的曹操、周瑜……各种各样的人物给我展现了一个纷彩的世界。

总之,一句话:你喜爱的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这本书我喜欢的作文篇四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文档为doc格式。

这本书我喜欢的作文篇五

在一个夏季我在图书馆里找书的时候“邂逅”了一本有很多人生哲理的书—《全职高手》。

里面的主角叫做叶修,他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在嘉世战队逼他退役的时候他为了朋友,放弃了他最爱的游戏但他不服输,他等待着时机,从零开始练号。用自己多年的经验做出了全荣耀第一个突破60级的散人。

他有说过一句话:“如果喜欢,就把这一切当做是荣耀,而不是炫耀。”他也是这么做的,他把荣耀这个游戏当成了伙伴因为这个游戏有他对故人的回忆。他答应过一个朋友要成为荣耀顶尖。他做到了。第十赛季的总冠军就是他和他的队友们一起创造的奇迹—草根战队逆袭成为冠军战队。像他们的口号一样:兴欣之火可以燎原。

里面还有一个人,他叫林敬言。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他在游戏中的职业是流氓,但是他的样子却十分彬彬有礼,第一次见他的陈果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会在别人向他问好后对别人微笑点头。他也许没有天赋但是他会愿意去付出努力。终于他触碰到了荣耀顶峰,王杰希说过:“努力在荣耀中是最不值得炫耀的,因为每个人都很努力。”可是林敬言的天赋并没有他们那么好,但是他能成为呼啸的队长、霸图的四大天王、荣耀第一流氓。是为什么?因为他的努力。可是他也坚持不下去了,第十赛季他选择了退役时他才20多岁,对于其他职业来说很年轻的年龄,但对于职业选手来说他已经老了。

韩文清,也是霸图的。他在联盟开始建立之初就一直打,打了十年,没有一个战队队长是十年的,没有一个选手打了十年,但他打了十年。他是霸图的精神支柱,一往无前的霸图队长。执着冠军的人。张新杰说过:“霸图的目的一直都是冠军。”为了冠军他不得不把自己首发的位置让给了后起之秀—宋奇英。他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一定很纠结。纠结新人能不能把战队带上曾经的巅峰,能不能让霸图成为第二个王朝,他爱霸图。他把霸图当成了自己的家。

全职中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和我们讲述着对一个东西的热爱是能成为职业的全职高手这本书中饱含哲理。

这本书我喜欢的作文篇六

我在图书馆借了本高尔基的《童年》,在家津津有味地看着,我被阿廖沙悲惨的童年所深深地折服,我沉醉在其中无法自拔。“女儿,吃饭了。”楼下妈妈扯着嗓子大喊。“我应声喝道:“知道了,待会儿就来。”说完又继续看起了《童年》,我脸上的神色被《童年》任意摆布了,心情随着情节的发展跌宕起伏,我已经被书深深的吸引住了,以至于连吃饭这种头等大事也给忘了,老妈再次催促道:“再不下来今晚饭就别吃了哦!”人是铁,饭是钢啊,一顿不吃饿得慌,我赶紧跑下楼,手里拿着本《童年》,我吃一口就看一点,老爸很无奈的'说道:“你要是把这种精神发扬到学习上就好了,现在快点吃饭!”被老爸的毒舌一顿后,我加紧了吃饭的速度,不过这顿饭仍是我最长吃饭时间的保持者。走上楼,读着读着,我突然想起了林海音,我终于能体会到她对书那种如狼似渴的感觉了。我觉得我现在就是一头凶猛的狼,而《童年》就是那只柔弱的小绵羊,我想撕尽、咬尽书中的精华。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的身体在向我宣战。我终于支持不住,沉沉的睡去,梦里仍是那书中似曾相识的场景。

这本书我喜欢的作文篇七

我是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了,我非常喜欢看童话类的书籍。原因是童话里的'故节非常感人,那一幕幕扣人心弦的故节把我带入童话的世界中。

它让我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它了要有恒心,办的事;它还了我不要做贪心……人生的哲理时时刻刻指引。在读书的,经常困扰:别人读书,作文突飞猛进的增长,而我每天也在家地读书,但作文却一点儿也长进呢?学习了《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后,我了怎样读书进步。读书只读一遍,看一看囫囵吞枣就了。读书要细细地品味,把文章的内容,甚解。,作文进步。

提作文,使我了另事。有,老师让写一篇记事文,正好我背过一篇名为《捕野兔》的文章,和老师的写作内容很接近。我把文章中的内容稍加修改,写在了作文本上,后来,这篇文章优加,还了老师的表扬。而我那文章,评价我很惭愧,那的亲身体验所感而写的。

这件事使我明白了:读书是积累文学素养,写的、情感,才有感。我想书,应该说对所人都要。,我希望无书。古人曾:“无书,百事荒芜。”

这本书我喜欢的作文篇八

这本书我要(看图写话)。

新学期开始了,老师正在给同学们发新书。

老师发现一本书破了,她觉得很奇怪,只好对同学们说:“这本书发到谁的手上就归谁。”最后这本书发给了小明,可小明不想要。丽丽看见了连忙说:“这本书给我吧!”小明把书给了丽丽。

丽丽回家后把书包好。她这种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小学生作文(中国大学网)。

这本书我喜欢的作文篇九

夜空,月光,轻寒如水,明净如纱。

“妈妈,星星是不是晚上就会出来的吗?怎么不见星星了呢?……”孩子牵着妈妈的手,闪亮的眸子真挚的望着妈妈。妈妈微笑着,俯下身,把嘴轻轻凑到孩子耳边:“走,妈妈带你去找星星去!”

多么真切的情感啊!童心真纯!

夜风送来了远处的笛声,悠扬,婉转,心儿随着曲韵飘到了记忆中的夜晚,记不清有多少星儿了,只记得是灿烂的天幕,记不清大柳树底下的故事了,只记得讲故事的爷爷很慈祥,胡子里总有讲不完的故事,梦里依稀闪动着泪花,耳边仍回响着那苍老的声音。斑斓多姿的童年已经悄然逝去,那打着蝴蝶结的红头绳,也不知去哪了。光阴似箭,人事已非。心中忽地划过一片记忆的落叶,飘动着,如梦的昨天,依稀可见。

生活的重压,世俗的.荒诞,冷漠的面孔,勾勒了一个与梦想完全不同的世界。孩子们依然嘻笑着。而我们不知何时已将真挚、活泼给丢弃了。儿时的伙伴都已渐渐长大,当我们用审视的目光看世界时,却悄然发现其实很多大人都戴着面具去演生活。几分彷徨,几分狡黠,几分刻薄,但无法掩饰自卑,在这张人皮面具上显得淋漓尽致。

因为年轻,有人还叫我们娃儿,尽管我们有点嫩,但我们并不娇。因为年轻,我们会有自己的性格,尽管没有了童真,可是我们不会画上世故的脸谱,因为年轻,我们不断受挫,但我们都知道,谁都是一边受伤,一边学着坚强。光阴似箭如梭,匆忙之间,我们发现青春是本好书,它的内容是青春的奋斗和奋斗的青春,磕磕绊绊,让人百看不厌。

青春是我们的本钱,追求是青春的个性,因为年轻,让我们珍惜青春这本书去!

这本书我喜欢的作文篇十

时间像一杯白开水,滑过我的喉咙,味蕾丝毫没有察觉,但它真真切切的存在过。我的生活时间也读书一样,它的每一页都记载着我们相处的点点滴滴。

那本书的名字叫做梦想。

每当我在电视上看见警察抓小偷的场景,心中那一丝男孩劲儿便涌上来了。多么帅气的警察啊,走路都透着一股霸气的气息。于是我第一次对梦想这本书说:我长大了也要成为酷酷的警察!那时的我正处于梦想的萌芽阶段。

再后来,我看见老师们在课堂上如神一般,总是讲给我们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无时无刻我都十分敬佩老师的学问。于是我第二次对梦想这本书说:我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让我可以百毒不侵的回答学生们的问题。那时的我正处于梦想的长苗时期。

自从上了初中后,我就从头学习了英语,他是难又不难,只是你想不想学。每次见到其他术后网络时,总会蹦出那么几个陌生的词,而每次我都不懂,于是我第三次对梦想这本书说:如果我成为了一名翻译多好啊!我去到国外也能与外国友人,对答如流,认识到新的语言,岂不美哉?那时的我正处于壮苗时期。

而现在对于梦想,这本书是否有了新的感觉?它与我的故事,也就是想让我明白:梦想要有警察的勇气和力量;要有老师的知识学问和对人的耐心;要有翻译官的敢于挑战和不断创新。梦想这本书雨我的故事就是想让我一边如花朵一样成长,一边汲取阳光、水,直到在这本书构成的土壤中开出绚丽的样子,发出成功的香。

时间真的是一杯白开水,梦想真的是一本书。我和它的故事,将会延续,永远。

这本书我喜欢的作文篇十一

记得有一次,我去图书馆借书,无意中发现有一本书籍名字叫《可怕的科学、经典科学之化学也疯狂》,我便抽出来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一下被书的内容吸引了。

从此以后,我便喜欢上了“可怕的科学”丛书。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触电惊魂》那一本书。这本书讲述了电是怎样产生、怎样传播的,包括避雷针的原理等等,让我增长了许多防电意识和电的知识。但是关于理解电最透的方法还是由于一次意外而产生的。

记得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正在写作业,一大堆的作业让我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这时,钢笔帽掉地上了,无奈我只好去捡,无意中我看到了裤子口上挂着一根毛线,便想去揪掉它。可我的手还没有靠近它时,它却一下子“飞”到我的手上了!我十分惊奇,便丢开它,再做一次刚才的动作。和刚才一样,它还是在我没挨着它时一下子“飞”到了我的手上!我又丢开它,苦思冥想,却没有头绪。这时,我想:刚才的吸引一定是电的作用,那我就应该查查书了解一下!我跑到书柜跟前,取出《触电惊魂》仔细查找。

“找到了!”我惊喜地叫道。原来是由于人体上带有一种叫正电荷的东西,而毛线上有一种叫负电荷的东西,当正电荷与负电荷接触时,负电荷会“飞”到正电荷上,就这样带着负电荷的毛线自然就被带着正电荷的人体“吸”上了。

从此以后,我更爱看科学这类书了,因为它让我掌握了许多知识,也让我的作文水平有所提高。我们要从小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长大为国家效力。

这本书我喜欢的作文篇十二

阅读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从创造文字到今天,当科学技术高度发达时,人们都在阅读。客机上的创新让阅读变得更容易,但是今天,各种各样的信息已经席卷而来,让人们眼花缭乱。人们也是如此阅读”,但它不是真正的“阅读”开始吧。

说到阅读,人们必须想到书。是的,书是最好的阅读工具。在一个夏日的傍晚,鲜红的夕阳余辉轻轻地落在院子里。这时,一把藤椅被移到葡萄架下阅读。也许这是现代人最想要的阅读方法。当然,许多人没有院子、葡萄藤或这么多闲暇时间,但他们也可以享受阅读。为什么?因为阅读不在乎环境,只在乎心情。心一平静下来,这些书自然变得更易读了。

在当今的信息社会,由于生活节奏加快,人们没有耐心在夏天的晚上享受阅读,通用手机已经成为书籍的替代品。中国人每天都生活在微博和帖子这样的虚拟世界里。手机上零碎的阅读时间比吃饭还要长。零散阅读的成本比纸质书低得多,受到人们的欢迎。零散的阅读不仅带来了大量的信息,也导致了知识来源的随意性和不可靠性。零散的阅读不能使读者走进严肃的文本,使人们习惯于口语,并使网络语言的形成更加猖獗。它严重影响了中国人的规范和标准,侵蚀了人们对文化的理解。

在以色列,平均纸质阅读量是64,日本是40,韩国是11,而中国只有4.35。这反映了现代中国人对纸质阅读理解不深,只知道盲目阅读。省钱。当你面前有一个屏幕时,你可以快速阅读一本书,但你不会再去品味它。当你手里拿着一本书的时候,你不可能很快读完,但是你可以随便翻一页,然后提醒你这本书,仔细阅读,甚至在白天、太阳、月亮和月亮的时候阅读。阅读打破了所有的书籍。看完一本书,你得到的是一种文化美和阅读美!

朋友们,让我们拿起书本,感受阅读的美好!

这本书我喜欢的作文篇十三

嗨,大家好,我叫王冰,是大家公认的“小书迷”。

在这个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意林》、《父与子》、《笑猫日记》、《绿野仙踪》、《爱丽丝梦游仙境》、《青铜葵花》、《绿墙上的安妮》、《草房子》、《城南旧事》……等各式各样的书我都看过。然而,在这片茫茫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看《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英子。她有一个保姆,也就是宋妈。宋妈的命很苦,先是嫁给了黄板儿牙——冯大明,再是她的两个孩子——而儿子小栓子和女儿丫头子一个死了,一个被冯大明卖了。英子还有一个很要好的好朋友,叫妞儿,也叫小桂子。她的亲妈却是惠安馆人人公认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经常痴痴地立在胡同口寻找她丢失的女儿。

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地里遇见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最终他被警察局的人抓走了。后来,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了英子的家。英子想方设法把兰姨娘和德先叔凑在了一块儿,使他们俩相爱了,并坐上马车走了。

最后,英子的爸爸因得肺癌而去世了。英子随着家人踏上了去远方的路程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从中,我感到小英子生活的滋味,有喜也有忧。然而当她还没有解开所有疑惑的时候,她的童年结束了。

这本书我喜欢的作文篇十四

《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嘉瓦尔达。她任职于法国教育部,是一位法语教师和获奖小说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她说:“这部小说是献给我的那些学生们。尽管在学习上他们看上去有点笨,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都是很出色的人。”

书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这本书我喜欢的作文篇十五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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