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作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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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和追求,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我们需要付出努力。注意总结的语气和感情色彩,使得文章更加生动和有感染力。这是一些精选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
我喜欢春天的草原,在绿色的世界中炫耀着芬芳的气息。看一个个蒙古包从绿野中冒出,好像一个个大白蘑菇,为翠绿无边的草原添加一份色彩。
我喜欢夏日的清风,在酷热的空气中缓缓流动,传递着池塘中荷花的清香,让人去热得凉,安静从容。
我喜欢在秋风中从泉边的小路踏过,影子在波动的泉水中显现,泉水加上清凉的空气,让人心旷神怡,告别寂寞。
我喜欢冬季里在一望无际的洁白的雪场滑雪,站在起点高处,对面的雪峰与周围的树林尽收眼底,用力滑下去,只听两耳风生,而自己不觉早已滑出很远。
我喜欢看4d“飞翔”,喜欢那种自由飞翔的感觉,在那里有无数神奇的飞越,飞过高耸的珠峰,穿过雄伟的故宫,飞回古老的四合院,飞向秀丽的昆明湖……一路飞行使我们飞越常人难以到达的地方。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我心中有这么多美好的事物。
“贝贝,别忘了做作业。”“做好了,妈妈。”“贝贝,别忘了学电脑!”“好吧,妈妈。”“贝贝,别忘了学弹琴。”“知道了,妈妈。”“贝贝,别忘了学画画。”“哦,好吧。”“贝贝,别忘了。”一会儿,另外一个声音:“别忘了,她还是个孩子!”以上是某电视台播出的一则公益广告,我听了不禁连声叫好!
广告是有一位妈妈与上小学的女儿简短的对话组成。妈妈不厌其烦地叮嘱女儿别忘了学这学那,“望女成凤”的迫切心情溢于言表。而女儿答应的声调却是一次比一次低,显得那么勉强、那么不情愿。但广告并未就此结束,而是接过妈妈“别忘了”的话头儿,提醒说“别忘了,她还是个孩子!”这看似玄外之音,却是点睛之笔,给人以强烈的震撼、深刻的启示,广告的社会效应由此而产生。
当然,我们也明白老师和父母这样做都是为了我们好,多学点儿本领。可是也应当从实际出发,符合孩子的成长规律啊!哈哈哈,说起来我挺庆幸的,老师和妈妈对我还是挺“人性化”管理的!
我觉得这则广告道出了实情,说出了孩子们自己的心里话!由衷的希望,我们的老师和爸爸妈妈们都来听听这则广告,永远记得广告里的那句话,“别忘了,她还是个孩子!”
我爱三毛的书,我喜欢三毛的写作风格,更佩服三毛这样的作家。
我不知大家看过三毛写的《撒哈拉的故事》没有,这本书记叙了三毛以极大的毅力和苦心,背井离乡,远到万里之外的荒漠中居家谋生,以血汗为代价,执着地换取特殊生活经验的经历。
初看这本书时,我不时被三毛那幽默的语言弄得哈哈大笑,可看第二遍时,我哭了,可以说为三毛而哭,三毛能写得如此幽默。但若细细体会,你才会觉得生活的不易,而在世界上最大的沙漠——撒哈拉生存下去,更为不易,何况跟一群性格、风俗、文化上有着很大差异的撒哈拉人住在一起,真是吃不消。要是换了我,只怕住不上两天,就要拍屁股“拜拜了,但三毛用她那坚强的毅力,宽阔的胸怀,别具一格的人生观克服了种种物质、精神上的困难,一住数年。并和当地人关系很好,我真是自愧不如。别具一格的人生观我至今还没有,坚强的毅力我只好说以后再锻炼,宽宏大量那我可说不上,常常为一点小事跟同学吵得翻天,看来我得向三毛好好学习。
三毛的14部书,《撒雨稻哭温背梦》、《万送倾谈随我闹》等,同学们有兴趣,不妨读读,会对你的写作有很大帮助的。这里,告诉你们一个三毛的小秘密:她19岁出国后所写的文章有不少写错的国文,但她敢于投稿,还叫编辑找出她文中的错字。平鑫涛先生慧眼识英才,发现了她这匹千里马,才使她成为一位鼎鼎有名的作家。
三毛有好的方面,也有她的短处。别的且不说,就在上世纪最后一个鸡年(1991年元月4日),她撇下年迈的父母,无数喜爱她的读者,飘然而去——自杀。她为什么要自杀,至今是一个谜。我不想讨论这个伤心的话题,也不想揭开这个谜,但我想用三毛自己曾说过的几句话写给冥冥墓中的三毛:“三毛你曾对别人说:‘你的失败,比你的成功,对你更有用。’三毛你还说:‘在生活上,我是一个赌徒;从小,冰淇淋我是不买的,我一定要打出一个天霸王来,而我发现的一点是,你做的事情,只要尽力去做,就能做到。你要移山,山不过来;你说,过来!它就会过来。当然,这是一个很大的比喻,但是,我始终对自己有着信心……’三毛的二分之一的人生,就是不停地在赌,她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这需要大家共同思考。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喜欢春风任意在我脸颊上跳跃;我喜欢看见褐黄色的泥土上探出一个又一个稚嫩、可爱的绿脑袋;我喜欢闻着芬芳的、清新的花香,让它在空气中散开。每当手指触到地面时,我想象自己变成一棵树苗,长出嫩枝,抽出嫩叶,在风中摇摆。我感受到生命的绽放。
我喜欢粉妆玉砌的冬姑娘。我喜欢她扬洒起一片片晶莹剔透的雪花。我喜欢她带给大地的朦胧纯洁的'美;我喜欢她在小院里做客时留下的一串串冰风铃;我喜欢她送给大山的雪帽和棉袄。我感到心灵得到了净化。
我还喜欢梦。我喜欢梦这个奇幻的世界。我梦见和水蓝色的飞龙在银河中嬉戏;我梦见在幽静的深林中化身为一只百灵鸟,和百鸟一起歌唱自由、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最难忘记那次我在一条金色的小河中玩耍,鱼儿相继跃起,在河水中蹦跳。那水想必不是金色的,只是清澈的河水映着金子般的阳光,遂在梦中幻出这样的美景。我突然感到奇思妙想喷涌而出。
我还喜欢植物,不管是什么。我喜欢孤傲地屹立在雪地上的傲雪寒梅,我喜欢她的傲骨;我喜欢紫白色的,如蝴蝶一样飘逸的蝴蝶兰,喜欢她的洒脱;我喜欢带刺的仙人掌,它不需要肥沃的土质,只是默默地把根扎进沙漠之中,我喜欢它的坚韧不拔。我渴望成为一个这样洒脱又坚强的人。
我喜欢画画。我握着笔勾勒出线条时,心里就顿时心满意足;我喜欢拿着颜料给精致的图案填上颜色,那时我的心中就会色彩斑斓;我还喜欢看着墙上挂着的一张张精美画作,就像亲爱的妈妈看着自己的孩子一样;偶尔,我的画作还会得奖,那更让我得意扬扬。
我喜欢朋友。喜欢她在我茫然时为我打开一盏明灯,为我驱散面前的浓雾;喜欢她在我走向人生悬崖时,为我悬崖勒马;喜欢她在我在我举步难行、骑虎难下时,为我打开一扇铺着鲜花的方便之门。我感到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真正含意!
我喜欢这个繁华美丽的世界和一切美好的事物。
我喜欢春天里的绿草。它有顽强的精神,不论多么不起眼,但是它们却在默默奉献着。
我喜欢夏日里的荷花。“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露珠伴着风儿给荷花装扮,仿佛仙女下凡一般,漂亮极了。
我喜欢在秋天的羊肠小道漫步。两旁有着高大挺拔的枫树,好似一扇大门为我打开,落叶在天空中飞舞,给我铺上一层火红火红的地毯,风吹拂着枫树,同时也给我带来了丝丝凉意。
我喜欢夜晚的明月。她有时像一轮洁白的玉盘,为人们送来几缕柔和的月光。她有时又好似一艘小船,让小玉兔撑着她,毒过银河。但有时她不敢出来见人,只露出一半她那羞涩的脸庞,观看世界。
我喜欢看书。那悬疑小说,让我心惊胆战;那亲情故事让我流下感动的泪;那校园故事,让我捧腹大笑。我还喜欢看那线装书,泛黄的纸面蕴涵着古典的美,书中的智慧也永远长存。
……。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我喜欢春天,悄悄地,山绿了,水绿了,树呀草呀全绿了;几回春雨洗过,那满坎的春苗更是绿得醉人。
我喜欢夏天,太阳失去了那份温柔,像个大火球照射着大地。小朋友们可以抓着游泳圈,在河里游涞游去。
我喜欢秋天,田野金子般的黄,枫林玛瑙般的红,宛如画家精心绘制的色块儿。
我喜欢冬天,鹅毛大雪在空中飞舞着,凛冽的寒风吹着哨子,猛烈地摇撼着大地。
我喜欢看书,书带我走进了知识的海洋,那一片一片的文字,使我觉得"书就是我的老师。
我喜欢瀑布,特别是站在它的面前观赏。那水雾笼罩着我,漫漫地,水雾消失了,只见自己身上淋漓尽致,水不停地往下滴。
我喜欢下雨,为大自然中的植物献出了第二次生命。
我喜欢我的家,辛劳的妈妈,工作繁忙的爸爸,还有活泼可爱的表弟。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的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如果有人问我:天下万物你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我喜欢读书。是的,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在我看来是一种幸福,一种享受。
我喜欢读书。每次看见有趣的书时,都会像饿狼般扑过去。记得有一次,我坐在茶几旁,一边用小叉子吃着水果,一边翻开《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和书里的小爸爸一起踢足球、一起去马戏团,一起做好事……我完全被书迷住了,居然拿起叉子就往嘴里送,天哪!一口咬在了叉子上,这时候我的脑子才从书里走了出来。
我喜欢读书。只要一打开书,我就会沉浸在收获的喜悦当中。这时世界就向我款款走来,我感受到了孔圣人的睿智渊博,诸葛亮的.神机妙算;领略到了林肯的善良和伟大;莎士比亚的泉涌文思,鲁迅的笔法,毛泽东的豪情壮志……读书使我蹒跚于大师们的洋洋洒洒的文字间,好不惬意,好不快活!我漫步于先哲们用心血凝成的结晶中,认真思考,认真汲取,真是高兴。
哦!我喜欢读书,它让我学会了安静;它让我更加聪明;它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啊!我爱读书!
回到家,扔下书包,爬上屋顶,展开双臂,拥抱我的家乡的味道。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孩子,一出门,便是一块绿油油的麦田,一座不高的山,一片粗犷的土地。
春天,风儿吹过我的脸庞,也顺便带来了柳树叶儿的味道。我们几个跑到柳树下面,一边哼着小调,一边折着柳树枝。然后,几个人便凑在一起编帽子,把帽子上插满野花,在小溪旁照个影儿,那时呀,要多美就有多美!
这柳叶的味道,不就是我喜欢的家乡的味道吗?
夏天,烈日炎炎,天与地之间都快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我们几个人在一起商量着爬山,山上要比山下要凉快得多。而且,山上有两户人家,都是小老头儿,整天在树下下棋,他们有时还很对不上眼,可当真正有困难的时候,他们两个团结起来,任谁来了也分不开他们俩。他们两个每天都下棋,说要分出胜负。我们每次爬上山,一看他俩那棋局,哎呦,烂死了。
“他的炮快吃到你了!还不快跑。”我提示他说。
“用你提示?”
“哎,人家提示你怎么了!我这么聪明,你连这个都看不出来。”
“哎,你再这么说我可就打你了。”
……。
这不,又吵起来了。
这有趣的斗嘴,不正是我喜欢的家乡的味道么?
妈妈这可恶的谎言,不正是我家乡的味道么?
冬天,寒风刺骨,我与表哥到大姑家去玩,大姑家的墙后面就是一大片的地瓜地。可大姑不让挖,因为那不是大姑家的。我和表哥商量好办法,表哥缠住大姑,我就拿铲子到后面挖,挖出来之后,我就和表哥拿着地瓜到公路旁的沙上烤着吃。那时的地瓜,比平常买的都好吃。
这辛苦得来的地瓜,不正是我家乡的味道么?
……。
呀!我都上初二了,家乡都已经陪了我整整十三年了。
在这十三年里,我家乡的味道,真的有滋有味,真的好浓好浓……。
母亲,我生命的伟大象征。
我的妈妈很平凡,她失业了,但对生活也很乐观。只有爸爸工作努力。
妈妈在家里就像个机器人。我很难过。我母亲从早到晚都很忙。她似乎有无穷无尽的工作要做。早餐对我和父亲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我的母亲试图做出最好的食物,我赞扬了我母亲的早餐。擦完桌子,她又忙起来:洗碗,洗衣服,打扫房间。我父亲和我都是邋遢的、不规矩的。我通常在前面做事,我妈妈跟在后面。
我妈妈是我的家庭教师。我学习一般,成绩很不稳定,不是考试93,以后再考89。为此,我的母亲很苦恼。她买书教我。我们经常学习9或10点。
经过长时间的工作,岁月无情地把我母亲打皱了。我有心痛。有时我甚至说我想回到妈妈的肚子里,让她永远年轻。妈妈听着,微笑着和蔼地说:“不可能。你的想法太简单了。妈妈只会越来越老。”我只能听到眼泪滚动,没有什么能让她感到快乐。
夏夜的风是凉爽的。该死,该死!吹进我母亲的爱心!
我喜欢夏季萤火虫满天的夜,那不闷的树林中,满是萤火虫那微弱且明亮的光,它们像无数双眼睛在不停地眨呀眨,好像跟我一样在欣赏着美景。
我喜欢秋季那些形似蒲扇的银杏叶,尤其是变黄的时候,被那凉爽的风吹到地面上,满地的黄叶加上树上未掉落的叶子,如同行走在梦境中。
我喜欢冬季的每一场雪,一场场雪便是我们最天然的游乐园,我们在其中嬉戏,滚雪球、打雪仗、堆雪人……这都是我们最想要的。
我喜欢写作,从写作中触发感情,让自己静下来,认真思考。
我喜欢一朵朵鲜艳夺目的小花,仔细观察他们,我觉得他们非常可爱,他们净化空气,让人赏心悦目,他让我爱上了大自然的美。
我喜欢阅读,每一天阅读都是我必须做的事,阅读让我从中了解了许多知识。我尤其爱看动物,爱看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那一篇篇美文,我从他写的书中仿佛看到了千千万万的动物从书中跑出来,让我真正看到动物们活跃在草原、森林中。
我喜欢大自然,更喜欢对大自然充满喜欢的我。
陈飞老师点评:冬雪漫舞夏夜星,春草吐蕊秋叶飞,读书写作有神采,朵朵鲜花寄深情,小作者倚马千言、落笔成文,用生花之美表达了自己热爱生活、爱护四季的美好情怀。
我喜欢你作文4000字(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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