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作文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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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写总结可以参考他人的经验和方法,但更重要的是发展自己的独立思考和总结能力。希望以下范文能为你提供一些总结写作的思路和灵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关闭作文频道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就到这里了,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听了“猫武士”这个名字,你一定会感觉到奇怪吧——猫怎么会成为武士呢?而我就是怀着这份好奇,走进了猫武士的世界,也从中感悟出了什么是勇敢、忠实、友谊与自由。
勇敢是不在任何人面前而炫耀,不在任何危险面前苟且偷生,自己的勇敢,是为了朋友、亲人,也是为了对自己重要的人,不管面前是什么困难,都要挺身而出,毫不畏惧,这才是真正的勇敢。而忠实则是不在任何人之前拍马屁,不在关键时刻因利益从而背叛,自己的忠实是不论受到了什么挫折,都忠于自己至爱的人,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视死如归,忠心不二,这才是真正的忠实。友谊是与朋友之间,哪怕相隔天涯海角,却仍无法阻拦我们之间的关系,而为了朋友,则可付出自己的一切,而这才叫真正的友谊。
而作者,却将这些真情实感描写的荡气回肠:火心、灰条和乌爪。哪怕因灰条曾经为儿女到了河族,乌爪为了避祸而成为独行者,然而这种友情却依然常驻于心间。是这份不变的友情呼唤,灰条和乌爪在雷族遭难时及时伸出援手,同仇敌忾、雪中送炭,挽救雷族于危难之中。
而这些以小见大的正义之心,也许就是《猫武士》这个神圣名字背后的精华吧!
今天,老师让我们预习了第9课《老人与海鸥》这篇课文,读完以后,我的眼中盛满了晶莹的泪水。。。。。。
这篇课文讲的是一位老人每当冬天来临之际就到昆明的翠湖之畔去喂海鸥,与海鸥结下了不解之缘。老人去世后,海鸥在老人的遗像前盘旋,哀声鸣叫,肃立不动等画面,非常感人。
上课的时候,罗老师给我们讲解这篇课文,让我们进一步地了解“海鸥老人”吴庆恒的故事,听完之后,班上好多女生都哭了,我极力咬着嘴唇不让自己掉下眼泪。
这个故事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吴庆恒爷爷是一个孤寡老人,唯一的寄托就是海鸥,每天不惜步行十多公里到翠湖边喂海鸥。308元的退休工资,要拿一半以上的去给海鸥买四元五角钱一斤的饼干,而自己唯一的奢侈品就是两毛钱一包的香烟。他舍不得花一分钱坐公交车,就是为了让海鸥吃上特制的鸡蛋饼干。十年了,每个冬天,老人风雨无阻到翠湖边看海鸥。好心人听说了他的故事,到老人家去看望老人,没想到老人头一天就去世了。好心人在地上发现了一张照片,原来是老人花了三元钱请别人帮他和海鸥照的一张照片。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后排的羊雪绫早已泪流满面,同桌陈家骥的脸上也露出了悲伤的表情,整个教室里鸦雀无声。
这个老人是多么值得我敬畏啊!他爱海鸥如同爱自己的亲人一般,他坚持每天来看海鸥,而我呢,老想偷懒,遇到刮风下雨的就害怕。老人与海鸥已经产生了浓浓的感情,老人可以把每一只海鸥叫上岸。而老人去世后,昆明市也为老人塑像,老人这种与海鸥和谐共处的精神值得每一个人学习。
现在,我的眼前仿佛看到了老人穿着褪色的衣服,背着很旧的蓝布口袋在向我微笑,我想:如果有来生的话,现在老人肯定化作了一只美丽的海鸥在高高的`天空中自由飞翔了吧!
在一个小岛上,有四只乌龟。有一天,飞过一只松鸡,乌龟非常喜欢它,并向松鸡说出了自己对松鸡的喜爱。送机被深深的感动了,就流了下来,可是松鸡每到白天,就要飞走觅食,到了晚上才回来。乌龟想让松鸡一整天都陪着它们,一只聪明的乌龟想出了办法,就是把松鸡全身的羽毛都拔了,这样他就飞不起来了。这些乌龟并不知道后面即将面临着危机。松鸡照办了,忍着痛把全身的羽毛都拔了。过了几天来了一只捕食的鼬鼠,因为松鸡不能飞,所以成了鼬鼠的口中之食。乌龟这才意识到做错了。从这个故事,里我明白了:当你舍弃你的长处,轻信了目光短浅的朋友,你就把自己逼上了绝路。我以后绝对不能像故事里的松鸡一样舍弃了自己的长处,最后的结果就是走上绝路。我要做一个聪明的人,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要记住这句话:当你舍弃你的长处,轻信了目光短浅的朋友,你就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一千里一夜》读后感[400字]宋笑硕。
读完了《一千里一夜》这本有趣的故事,我就感悟到了这每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这三十四篇故事里,我最喜欢的股故事就是聪明的小姑娘。
再聪明的小姑娘里面,讲了从前,有一个兄弟两;哥哥富有却十分奸滑,弟弟家贫穷却忠厚老实。有一天,哥弟俩各自牵上骟马和马驹结伴而行。当天夜里,穷弟弟的母马生了头小马驹;马驹子跟到骟马旁边。第二天早上,富哥哥硬说是自己的骟马生了马驹。可是骟马怎么回升马驹呢?两人争执不下,于是就去见国王,之后,国王给他们两人出了四道题,世界上什么东西最肥?什么东西最软?什么最快最猛?什么最可爱?要他们在三天之内说出这答案。富哥哥的答案是我们家的猪最肥;鸭绒被最软;棕色公马最猛;我的孙子最可爱。穷弟弟的答案是土地最肥;最软的东西是手;最猛的是风;最可爱的是美梦。最后穷弟弟赢了,国王就给他的努尔出了一个题,后来,她完成了,就把小马驹就给了富弟弟,之后哪个服个个因为这件事情,一直被人取消没有一个人接近他。
在这个事情我感悟到,了一个道理,这个道理告诉我们,别人的东西到你这来了,就要捡起来还给人家,因为这个东西不是我们的,我们就不要硬说是自己的,如果他硬说是自己的,我们就叫别人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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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在一片深山老林中,有一对鸟父子,读《鸟与人》有感作文。有一天,小鸟突然问:‘爸爸,世上最高等的生物是我们鸟类吗?’‘不是,是人类!’‘那他们比我们过的好吗?’‘好,但没我们幸福!’‘为什么呢?’老鸟答道:‘那是因为他们心中长着一颗刺,这根刺无时不刻不在刺痛和折磨他们,他们给这根刺取名叫贪婪!’‘什么是贪婪?’小鸟又问道。‘等一下你就知道了。’老鸟忽闪着翅膀飞到了一个人手中,。那人一把抓住老鸟,乐不可支的说:‘哈哈,我要把你吃掉!’说着把随身的称杆拿出来一看,不足20斤。
‘看,说了我的肉少,不好吃吧!如果你放了我,我就把三句会让你发财的'话告诉你!’‘真的?’‘嗯!’‘好!’老鸟便告诉他:‘莫惋惜已失去的东西,莫相信不可能存在的东西!’老鸟已飞到树上,说:‘我肚子里有一颗30斤的价值连城的大钻石,你刚才如果剖开我,就可以拿到了,你真笨!’说完那人懊悔不已。‘哈哈,第三条也不用告诉你了......”人啊,真是!就算刚才那鸟告诉人类第三条,也没用,因为他已违反前两条,它说它肚子里有一颗30斤重的大钻石,那鸟都不足20斤,怎么可能有30斤的大钻石呢?而且还那么后悔。这样,既惋惜了失去的东西,又相信了不可能的事。所以,那些自己为怎么样怎么样的人,告诉你,这就是你们的本性——贪婪所致!
帕斯卡尔有一句名言,“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这句话冷酷而精准的表达出人类本身在茫茫宇宙中的微不足道;他还告诉我们,“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考。”哲学家们穷尽毕生,试图让我们接受这样一个结论,“思考是人类与其它东西根本的区别。”
可是思考本身是痛苦的,特别是在人类形成群居习惯以后。
思考是一种“分辨”,是一种“明白”,是那转瞬不见的“灵光一闪”……归根到底,思考总是源于疑问,疑问源于不认可,而不认可在某种意义上即是“异类”。
我看过很多的解析,前人们都告诉我,(《我们》《1984》《美丽新世界》)这三本书的作者是努力通过自己的笔触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从来不存在“天堂”,不存在“伊甸乐园”。乐园是无法打造的,“集体制度”不行,“计划制度”也不行,寄托于用看似“完全公平”的社会制度打造人类的天堂,这样的“乌托邦”是水中镜,雾中花,是绚烂泡沫中的气泡。
抛开书中浓重的意识形态不言,我在这三部书里只读到了“孤独”,这种孤独,源自思考,源自不同。
在《我们》里,“我”原本是大一统帝国里满足而且有地位的设计师,“我”信仰着施恩主,活在“我们”当中,以成为统一的“编号”感动无比光荣。可是当“我”学会爱情,被另一个编号唤醒沉睡在基因当中数百年的“灵魂”时,“我”陷入了一种不可名状的狂热当中,陷入脆弱的患得患失当中,陷入孤独的反抗的当中……从“我”长出灵魂,从“我们”当中脱离出来以后,“我”的生活变得乱七八糟,害怕于自己不一样的想法,惶恐着无所不知的护卫……“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是因为我们都是一样的存在,“我们”就是一个人。当“我”发现自己与“我们”的差别时,就像一只手的第六根手指,多余而且丑陋,对于别人每一个不经意的眼神都表现得无比在意。
最开始人类的祖先为了应对野兽的威胁而聚合起来,共同生活,集体劳作。后来在发现所有人集合起来以后不仅安全性得到了提高,劳作的效率也得到了巨大的提升……久而久之人类养成了群居的生存,再是群居的生活。明明每一个个人最开始的群居是为了安全,为了个人得到更多发展机会。为了上述的目的的达成,个人有必要为集体做出一些牺牲,可是在群居的习性发展成为统治的未来,当国家机器的出现,当每个生活在集体中的个人不得不为了统治的稳定而不断做出让步,受到越来越多的拘束以后,甚至因为个人的“异类”思想影响了集体所谓的“统一”而被剥夺发展甚至生存的权利时,那个时候,得失到底该如何衡量。“我”不知道,温斯顿不知道,赫尔赫兹不知道,约翰不知道。
在所有故事的最后都是兔死狐悲的不幸,失去灵魂的“我”,重新变回了“我们”;被思想改造的温斯顿最终成为了“思想纯洁者”;企图隐居的约翰在全世界的关注下悬梁自尽。
在集体里面,越是过多的思考,越是发现自己的不同,越是痛苦。所以,“异类”是痛苦的。“异类”们往往得不到“集体”的认可,当他们被自觉或者不自觉的排斥,来自基因中对集体的依赖让他们变得惶惶不可终日。要么屈服大众,要么驱逐自我。
在一个愚昧的时代里,思考是一种“异类”。
在一个充满错误的时代里,修改错误是一种“背叛”。
思考的'痛苦,苏格拉底知道,布鲁诺知道,哥白尼知道,伽利略知道,马克思知道……。
可是我宁愿痛苦,因为思考是每个人天赋的权利。
宁可自己痛苦的清醒着,也不愿平安的愚昧着。
肉体可以被同化,灵魂的独立却永远不能被剥夺。
这个道理毕勒克知道,鲁迅先生知道。
我宁愿像那个野蛮人约翰,挑衅一般回答全世界,“我不想要舒适!我想要上帝,我想要贫穷,我想要真正的危险、自由和善!我想要罪恶!”没错,如果用独立的灵魂去换取无病无灾,换取舒适生活,换取青春永驻,我宁愿不知好歹的选择“我渴望受苦的权利!”
日渐衰老、丑陋、阳痿、生梅毒患癌症得伤寒,过一种食不果腹、凄凄惨惨、永远不知道明天将发生什么的惴惴不安的生活,还有被各种难以言说的痛苦折磨。是的,“我渴望这一切!”约翰成为一个孤独的斗士,哪怕只是蚍蜉撼树,也始终信仰着自己的独立灵魂,走到生命的尽头。
所以我宁可选择像一个朝圣者,五步一拜,十步一跪,无谓饥饿疾病、寒冷苦累,朝着自由思考的圣地前进。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一个人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就可以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美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保尔遇到了许多挫折,几次都险些丧命,可他对之毫无所惧,仍在身体欠佳的时候,继续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工作,这不是他不在乎生命,而是他在乎超乎生命之外的人生价值。他以顽强的毅力战胜挫折,在病魔缠身时继续工作,是为了抓紧时间工作,不想时间从身边溜走。
疾病、挫折不是我们必须的,而保尔的精神和毅力却是我们必需的动力和人生的支点。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要畏惧,我们应该抬起头对困难说永不言弃,去战胜困难,所以说能否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是不能由你左右的,你难以改变的是你自己,如果你自己都无法改变,那么迎接你的只有失败。在困难和磨练中我们要学会成长,磨练不是必须的,但那困难、磨练后的精神却是人生中的一笔财富,我们要勇于面对各种磨练,在风雨的洗礼之后,挺起不屈的脊梁。
末路英雄西蒙?玻利瓦尔写的栩栩如生,我仿佛看见玻利瓦尔那英雄情怀和衰老的身体的强烈对比,一副壮志豪情和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冲突。在玻利瓦尔的迷宫中,我恍惚中也在历史和虚构的迷宫中迷离了。
玻利瓦尔是个多面性的人物,他常使部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好无奈的说“将军的心思只有将军知道”。
玻利瓦尔是个凡人,而且是个病入膏盲的凡人:他的身高从1.65m萎缩成1.61m,他的咳嗽声、吐血、在草药水中冥想,和整夜光着身子不睡在房间里跑来跑去,都给我留下深深的印象,“那些不久前在世纪大会上见过他的朋友都不敢相信,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他的身子竟至这般形销骨毁地步”!我们不难看出他的身心疲惫和多度劳累使他变得骨瘦如柴,病入膏肓!
玻利瓦尔还是个内心狂热的英雄,他的病情睡着外部军事政变的消息经常一次次奇迹般的变得精神抖擞和回光返照。各种善意的谎言进场让他喜形于色,他梦幻中又回到了万民拥戴的岁月:我们从来没有这么好的机会沿着正确的道路从新开始…当我重新踏上阿拉瓜谷那天,全委内瑞拉的人脉都会起来支持我。身体状况的每况愈下和精神层面的峰回路转及极度狂热,将《迷宫中的将军》中一个“在迷梦中摸索,寻找根本不存在的东西”的英雄刻画的让人爱恨交加,玻利瓦尔的盖世雄风让我肃然起敬。
玻利瓦尔是个解放者,他结束了西班牙人长达3个世纪的统治,182017年受到万民拥戴,享受着“解放者”的荣耀,并拥有长达2017年兼任玻利维亚总统、哥伦比亚总统及秘鲁独裁者的风光和无上权力。这是一个雄才大略的英豪,也是个信念坚定、不屈不挠、最有远见,能把政治家的天才和军人直觉最完美结合的伟人。他坚信:我们只有以对手的鲜血为代价,才能保存我们自己的权威和生命!这是怎么样的枭雄啊!独立是具体事情,但是独立以后,下一步到哪里去,下一步建立怎么样的体系,如何平衡南美一体化对各地的寡头政府和当地豪门家族的特权的冲击,如何让南美洲人民过上和谐相处的生活,将军迷失了,他在权力的梦幻和虚无中迷失了。
“咱们走吧,越快越好,这里谁都不喜欢我们”,“我已经没有可以为之牺牲的祖国了。”玻利瓦尔的这些言语表达了他内心对权力的渴望和失败后的孤单和无能为力。而他为了和委内瑞拉武装夺权的派斯将军和解,并允许派斯将军随心所欲地支配一切,为他自己的执政播下了灾难的种子。
打天下难,守天下更难。而要成为一个真正的英雄,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而不是靠和豪门寡头进行利益交换,要民主而不能独裁,要仰望星空而又脚踏实地。只有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心中装着人民,才能不迷失在权力的梦幻和虚无中。玻利瓦尔喜欢把自己当作拿破仑·波拿巴,那迷宫中的将军注定是玻利瓦尔在那个时代下宿命的结局和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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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读作文有感200字(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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