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学教师招聘信息(模板13篇)
总结是一个重要的思维工具,可以帮助我们抓住事物的本质,提高问题解决的能力。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对目标的规划和实践进行全面评估。以下是科学界对于环境保护的研究成果和建议,让我们一起关注环保事业。
小学教师招聘信息篇一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李沧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骨干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区(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青年教师专业人才、拔尖人才、公开课、优质课比赛一等奖。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
(四)符合青岛市落户政策。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具体办法是:
网上报名时间:204月25日9:00―4月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年4月26日9:00―4月28日12:00。
网上查询、缴费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4月28日16:00。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应聘职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以最后一次填报的信息为准。报名信息经用人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请在提交前认真审核。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在报名期间用人主管部门在网上审查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5月10日至1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考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人员,于5月5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李村小学(李沧区九水路25号)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笔试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向用人主管部门提交《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承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用人主管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的地点、时间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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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招聘信息篇二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顺庆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40名,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6号令)及《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9号),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选贤用能。
二、招聘名额及学校和学科分布。
本次共招聘40人,学校及学科分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高等师范院校2011年师范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音体美专业可以是取得了教师资格证的师范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及非师范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5)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2.应聘者应符合下列岗位条件:
(1)报考语文、小学数学教师普通话应达到二甲;
(2)报考英语教师英语必须过专业四级;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末解除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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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招聘信息篇三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在市直事业单位就业实行考试聘用的试行意见》(临政办发[2005]78号)和《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文件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教育局决定公开考聘77名毕业生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具体岗位和学科见附表)。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考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1、2009--2011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师范类毕业生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回国留学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本科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2007年-2009年由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报考非定向考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考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5、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
6、本科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1、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还应携带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根据欲报考的学段、学科到相应报名点进行报名(具体报名点见附表)。各报名点对其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进行现场照相,采集考生电子照片,不允许委托他人报名。
2、毕业生选报的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学段、一个学科,不得重复报名,一旦报名,报考志愿不得更改。凡不按规定报名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报名点和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时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考聘计划数。
4、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基层服务人员报考定向职位的,除携带本人身份证、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还应携带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外,参加“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报名时到有关报名点缴纳。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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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招聘信息篇四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师资需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64人,其中公办中学在职教师岗位26人,毕业生岗位9人;公办小学毕业生岗位9人;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岗位10人,毕业生岗位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1.青岛市市内四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全国范围内优秀在职教师。
二、招聘单位。
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青岛台东六路小学(集团)、青岛市市北区海逸幼儿园、青岛市市北区海安幼儿园。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专业条件。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青岛市市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9:00―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5月10日至12日9:00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5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明霞路37号,乘3路公交车动物园车站下车或1路、4路、15路、25路、212路、225路、307路、308路公交车延安路站下车)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及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英语水平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在职教师须提交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现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工作经历(指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和现任教学科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师范类专业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2年5月5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明霞路37号,乘3路公交车动物园车站下车或1路、4路、15路、25路、212路、225路、307路、308路公交车延安路站下车)办理加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要出具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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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招聘信息篇五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0名。其中,初中教师42名,小学教师72名,幼儿教师6名。具体岗位详见《乐至县20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六)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八)“小学教育”专科学历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不能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按政策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此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乐至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报名时间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22日(上班时间),共三天。
(三)报名方法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乐至县2011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等信息并按以下程序报名:
1、报名填报信息、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时如实、准确填写《登记表》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留联系电话在公招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贴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
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登记表》一式一份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历和专业的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同时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在考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聘资格,且后果一律自负。
2、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每人须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37号文件规定,两科共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3、准考证发放。报考资格合格的考生于8月2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乐至县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准考证。
(四)政策性加分。
(1)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社、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和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规定时间和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笔试的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特殊职位经县人社局、教育局批准,可放宽到2:1)。
(一)笔试科目安排。
笔试科目为《教师基本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师基本知识》包括《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占50%)和《教育基础知识》(占50%)。内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法律知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公文写作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等。
《学科专业知识》中报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教师岗位主要考所报学科的学科知识,知识面不超过该学科高中新课程标准;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主要考所报学科的学科知识,知识面不超过该学科初中新课程标准(其中报考小学语数教师岗位的语文、数学各占50%);报考初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岗位主要考所报学科初中新课程教材内容;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主要考幼儿园现行教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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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招聘信息篇六
2018年,我区考核招聘的30位研究生学历高端人才和通过省统一招聘的62位农村小学教师、190位农村初中教师、48位高中教师、5位特殊教育专业教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为使相关岗位考生明白报考,安心从教,现将我区使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享受政策说明如下。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在薪酬待遇、住房公积金、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2.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可同样按照有关干部任用办法,通过民主推荐、考察、考核等作为学校后备干部,符合条件的可担任学校管理人员。
3.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在服务期(5年)满后,可参加我区城区教师选调;也可参加区外正常流动,我区将为其办理上编手续,调整为编内人员调出。
2018年3月29日。
小学教师招聘信息篇七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胶南市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4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副高级职称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4日后出生)。目前仍在胶南服务的或胶南户籍(生源)的,服务期满未就业、符合加分条件的基层项目人员(含胶南市新农村大学生)不受户籍、年龄的.限制。
4、符合考选专业(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5、在校大学生(不含年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6、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单位。
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9:00―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6:00。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胶南市生源(户籍)师范类毕业生如果无对应学科,根据大学期间所学课程情况,可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四个专业中选择一个相近学科报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审核。报名期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集中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5月10日-1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5日9:00―11:30,13:30―15:00到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胶南市阳光大厦裙楼二楼)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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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招聘信息篇八
总结精选(1):
(一)标题。
招聘启事文稿的标题常见的有两种:
一种是“招聘启事”,“招聘”、“诚聘”等,这种标题简洁明了。
另一种是标语、口号式的,这种标题的特点是活泼、能吸引人的注意,带有必须诱惑力。
(二)开头。
招聘启事的开头主要叙述招聘原因,从而引出招聘启事的正文。常见的有三种开头方式:
1、引子式。
直接干脆,三言两语。直接引出招聘正题,简洁明了,以招聘信息的发布为主。这比较适合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单位采用。
2、简介式。
在开头部分,首先对本单位进行简要介绍,使应聘者对招聘单位有个大致的了解。这种开头方式,对于知名度不高或者是新办企业来说比较适合,适当地自我介绍使应聘者在作出选取时有所依据。
3、议论式。
此刻常见的招聘启事中,第二种常常变成公司的产品广告和业务介绍,偏离了“招聘”这个主题;第三种开头方式此刻还不多见,这其实是就应大力提倡的,把用人单位的用人哲学和对人才的要求,用文学化的语言表述出来,远比干巴、单调的资料要吸引人得多;但是也不能大话连篇,脱离本单位实际。
(三)正文。
招聘启事正文主要列出招聘的专业(或岗位)、要求、数量和待遇等资料。
(四)应聘方式。
应聘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直接面试;二是以书信应聘、报名。
总结精选(2):
招聘启事一般要简明扼要,直接了当的说明需求,一般常用的招聘启事的格写作范文如下:
标题:xx有限公司职责公司招聘启事。
招聘要求:xx有限公司职责公司招聘:
详细资料必须要具体写明招聘的人员等具体事务。
1。先公司自我介绍。
xx有限公司职责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属于民营企业,目前为xxx行业领军企业,年营业额xxx元,公司员工。。。。。企业文化等等都是招聘启事要写清楚的。
2。需要招聘员工的具体要求:
年龄:
性别:
学历要求:
潜力要求:
岗位职责:
工作经验:
其他要求:
工作待遇:
以上是任何一篇招聘启事范文需要的资料!
3。要求面试者带给个人简历和哪些证件,何时面试以及应聘流程。
4。面试具体描述:xxx月xx日在xxx进行面试或者复试!
落款x有限公司职责公司人事部。
联系地址:xxxx省xxx市xxx。
联系人:某某。
电话:xxxxx。
公司网址:xxxxx。
以上为普通招聘启事基本格式,好的招聘启事能吸引人才的注意,能够更好的招聘到需要的人才!
总结精选(3):
招聘启事的写作格式一般来分,能够有三项资料。
(一)标题。
招聘启事能够简单地由事由和文种名称构成。如“招聘启事”或“招工启事”,有的写作“招贤榜”。
较为复杂的招工启事还能够加上招聘的具体资料。如“招聘抄字员”、“招聘科技人员启事”,还有的招聘启事在标题中写明招聘的单位名称。如“××服装厂招聘启事”。
(二)正文。
招聘启事的正文较为具体,一般而言,需着重交待下列一些事项。
1。招聘方的状况。
包括招聘方的业务、工作范围及地理位置等。
2。对招聘对象的具体要求。
包括招募人员的工作性质、业务类型,以及招募人员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工作经历、技术特长、科技成果、户粮关系等。
3。招募人员受聘后的待遇。
该项资料一般要写明月薪或年薪数额,写明执行标准工休状况,是否解决住房,是否安排家属等。
4。其他状况。
应募人员须交验的证件和应办理的手续以及应聘的手续以及应聘的具体时光、联系的地点、联系人、电话号码等。
(三)落款。
落款要求在正文右下角署上发表启事的单位名称和启事的发文时光。题目或正文中已有单位名称的可不再重复。
写作招聘启事的注意事项。
招聘启事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所招聘的各项资料,均应如实写出,既不可夸大也不可缩小。
招聘启事的'各项资料,可标项分条列出,使之醒目。也可用不一样的字体列出以求区别。
招聘启事的语言要简炼得体又重点突出、要庄重严肃又礼貌热情。
小学教师招聘信息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阳春市201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阳春市教育局、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8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共58人)。
(一)普通高中教师。
共12人,其中:
1、阳春三中5人:政治1人、数学2人、历史1人、地理1人;
2、潭水中学1人:地理1人;
3、春湾中学5人:地理1人、生物1人、体育1人、美术1人、音乐1人;
4、合水中学1人:地理1人。
(二)职业高中教师。
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共3人):音乐2人,体育1人(篮球特长优先)。
(三)镇初级中学教师。
共13人,其中::
1、陂面中学1人:音乐1人;
2、大陈学校5人:数学2人、地理1人、美术1人、体育1人;
3、圭岗中学1人:美术1人;
4、双蛑醒3人:生物2人、美术1人;
5、市民族希望学校1人:语文1人;
6、松柏中学1人:音乐1人;
7、岗美中学1人:音乐1人。
(四)镇小学教师。
共30人,其中:
1、英语:19人;
2、计算机:11人。
具体岗位在择岗时提供。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4、学历条件:
(1)高中教师(含职业高中教师):具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非师范类的,还要求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考,要求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证书。
(2)镇初级中学、小学教师:具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非师范类的,报考初级中学还要求具初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具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考,要求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证书。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应聘。
中国大学网
小学教师招聘信息篇十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拟公开招聘118名中小学教师补充到中小学校。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年旺苍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1年旺苍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12月31日前在我县学校代课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的代课教师可报考小学岗位。
(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118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粮贸超市三楼)。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地填写《2011年旺苍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在现场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给报考者。资格初审的结果和考生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
3.现场照相。报考者在提交《报考信息表》后,由旺苍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报考者现场照相。
(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现场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未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特困考生在报名时,凭上述有效证明办理免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旺苍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将招聘计划调整到其它需求的岗位。岗位被取消的,将服从调整的报考者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无法联系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调整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请报考者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岗位调减或取消的信息,2011年7月25日前在旺苍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2011年7月26日前凭本人身份证、《报考信息表》和缴费票据(票据兑奖凭证刮涂无效)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粮贸超市三楼)退回所缴费用,逾期不再受理。
(四)领取准考证。
2011年8月2日至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且缴费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粮贸超市三楼)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50%+《专业知识》×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卷合堂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综合知识》包括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四川省情省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事业单位常识、时事知识等内容。《专业知识》为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定于2011年8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8月5日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旺苍人事人才网、旺苍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报考者直接上网查询。
4.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相应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24号)、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川组通〔2007〕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1〕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相应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提交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留存县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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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招聘信息篇十一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在市直事业单位就业实行考试聘用的试行意见》(临政办发[2005]78号)和《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文件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教育局决定公开考聘77名毕业生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具体岗位和学科见附表)。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考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1、2009--2011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师范类毕业生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回国留学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本科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2007年-2009年由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报考非定向考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考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5、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
6、本科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1、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还应携带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根据欲报考的学段、学科到相应报名点进行报名(具体报名点见附表)。各报名点对其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进行现场照相,采集考生电子照片,不允许委托他人报名。
2、毕业生选报的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学段、一个学科,不得重复报名,一旦报名,报考志愿不得更改。凡不按规定报名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报名点和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时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考聘计划数。
4、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基层服务人员报考定向职位的,除携带本人身份证、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还应携带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外,参加“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报名时到有关报名点缴纳。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
[1][2]下一页。
小学教师招聘信息篇十二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2012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人(详见《2012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需求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聘人员年龄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三)符合青岛市市内四区落户政策。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需求表》)。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9:00―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5月10日至1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4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市南区社区教育中心(观海一路27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从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程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岗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的证明材料),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明。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事宜在市南人才网()上发布。
(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市南区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4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市南区社区教育中心(观海一路27号)办理加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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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招聘信息篇十三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教育工作实际,2012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等103人(详见《2012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守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8.凡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9:00―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10日至12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5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岛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免笔试的人员,携带《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达不到规定报名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
(二)加分确认。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20、20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市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5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办理加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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