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疗机构上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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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时间、资源、人员等。持续监测和评估方案的执行效果是必要的。方案的应用范围很广,不同类型的方案实例都有价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提升公立医院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综合实力提级,诊疗能力明显提升,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升至94%以上;
(二)精细管理提级,综合效益明显提升,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
(三)要素配置提级,学科水平明显提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达到35个以上;
(四)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省份排名进入全国前12名,5个以上三级综合医院进入全国前100名。
1.打造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医院。
(1)创建国家级高水平医院。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分中心,支持中国科大附一院争取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建成国家儿童、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再争取若干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省级高水平医院。统筹资金、项目、政策等资源,集中支持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医大一附院、省中医院、蚌医一附院、弋矶山医院等5家医院,重点打造优势学科群,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基本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
(3)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统筹省市资源,以市为主、省市共建,建设蚌埠、阜阳、芜湖、安庆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10—15个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
(4)创建一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一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基本达到苏浙同类培训基地水平。
2.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
(1)巩固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高水平县级公立医院,根据县域病种外转情况,建设重点专科,柔性引才引智,100万左右人口的县(市)至少1家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政策,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医防融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2)建设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各市集中力量建设1—2家高水平市级公立医院,提升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进一步明确城市公立医院在新发展格局中的功能定位,建设重点专科,实行差异化发展。按照网格化布局要求和“五包十统一”路径,建设紧密型城市医联体。
(3)探索建设城市医院集团。支持高水平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基础上扩容增效,适度发展多院区,实行管理一体化、行政扁平化、服务同质化,发生重大疫情时单个院区迅速转换功能。
(4)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将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基层,到2025年三甲综合医院普通门诊服务量减少30%以上。城市三级医院将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等患者,及时转诊到基层。持续推进市、县(含市、区,下同)公立医院“千医下乡”。
(5)建设智联网医院。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医联体”,构建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覆盖院前院中院后和全生命周期的整合型服务体系,2023年智联网医院建设拓展到各级公立医院。
3.构建“1+5+n”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省级传染病救治基地(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以及合肥、芜湖、蚌埠、阜阳、安庆等区域传染病救治基地,各市建设1所高水平传染病专科医院或依托三级综合医院建设独立院区。建成1个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加快推进省级中西医结合传染病救治基地和芜湖、六安2个区域传染病救治基地建设,建设1支国家级和10支省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加快推进省胸科医院迁建项目、省眼科医院建设项目、中国科大附一院滨湖老年(康复)医学中心、安医大一附院老年护理和妇产医学中心、蚌医一附院心脑血管中心建设。省市共建高水平中国科大附一院感染病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精神病院。推进省市县精神专科医院(科)和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实现县级精神卫生专科全覆盖。推进省属优抚医院专科规范化建设。专科医院专科能力逐步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鼓励城市二级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转型发展。
5.建设更有特色的中医医院。建成4个国家特色中医医院,90%的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标准,9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甲以上标准。建成100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有中医药特色的服务体系。
6.减少跨省异地就医。依托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医院,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医保政策联动、转诊备案管理和专项考核,力争到2025年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升至94%以上。
7.提升临床专科能力与水平。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国家和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十四五”期间,通过中央财政支持、省级财政按不低于国家补助标准积极支持建成35个以上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全国排名进入前10名。建成10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200个省管市建临床重点专科。各市比照省级建设模式,建设市级、市管县建临床重点专科。各承建单位按照不少于1:1比例配套项目资金。
(2)加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建设。支持中国科大附一院、省中医院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支持安医大一附院建设国家卫生应急移动医疗救治中心,继续加强皖北皖中皖南省级医疗救援基地建设,各市、县建立紧急救援中心和队伍。加强院前急救转运与院内救治协同衔接,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化建设胸痛、卒中和创伤中心,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8.推进医学技术创新。
(1)实施科研强院。到2025年,每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上项目不少于200个。以技术创新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部分临床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省级高水平医院建设转化医学中心,理顺政策机制,拓展院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奖励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大力支持临床单中心、多中心研究,支持公立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承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逐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占比。
(3)促进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鼓励高水平医院瞄准国际先进医疗技术开展攻关,创造条件推进临床使用;及时引进国内先进医疗技术用于临床。积极支持医疗新技术价格立项,促进医疗新技术临床使用与沪苏浙等高对接。
9.创新医疗服务模式。综合医院全面开展多学科诊疗,中医医院推广中医综合诊疗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建立临床药师下临床制度,临床药师参与疑难复杂疾病多学科诊疗。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规范开展日间手术,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三级医院达20%以上。不断优化服务流程,三级医院门诊分时段预约比例达80%以上,三级医院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入院一站式服务。推广院前院中院后一体化服务。
(1)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2025年,三甲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以上,二级以上医院达到4级以上;三级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甲等以上水平,二级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水平;三级医院智慧医院覆盖率达50%以上。
(2)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间信息共享。制定全省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实现公立医院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2022年建成安徽省影像云平台,覆盖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逐步拓展到超声、病理、心电等范围。
(3)加快推进全系统数据资源整合应用。深度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基于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资源整合,推进等级保护测评,提升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和网络安全水平。2023年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居民授权调阅共享。2025年实现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和综合管理等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建成“安徽医疗健康云”。改造用卡环境,完善基于“安徽医疗健康云”的电子健康卡(码)运用,与安康码互通互认,实现省内不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疫情防控、信息查询等一卡(码)通用。
11.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建立科学决策、分工负责、协同落实、分析评价、沟通反馈的高效运营管理机制。推动运营管理全面融入现代医院管理理念方法技术,深度融合医院核心业务,强化成本管控与投入产出评价,提升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平均住院日、百元资产医疗收入、病例组合指数(cmi)、万元收入能耗等主要指标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
12.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机制,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内控机制,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有效防范管控风险,提升医院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
13.实行绩效考核目标管理。2025年,10家省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达到a等级及以上,60%市、县公立医院达到b等级及以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制、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国家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省份排名达到全国中上位次。力争2025年,省属医院全国排名实现新突破,5个以上三级综合医院进入全国前100名。
14.改革人事薪酬制度。
(1)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加强制度规范管理,优化运行管理机制,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开展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根据公立医院发展需要,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实行编制动态调整。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动态考核。
(2)增加护士配备。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标准。按照岗位标准,合理配备护士,2025年底前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3)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培养一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一批综合素质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骨干到国内外高水平医院或科研机构深造培养。实施“江淮名医”培养工程,培养200名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
(4)优化职称评聘制度。合理设置公立医院岗位职数。科学设置卫生专业职称序列和评价标准,不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突出业绩评价、实际贡献、科研诚信等,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
(5)改革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力争达到40%。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逐步提高固定薪酬比例,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15.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1)实施卫生招才引智登峰行动和柔性引才引智云端行动。省级医院大力引进省外(海外)高层次临床专家团队、高水平博士,市、县医院引进高水平硕士;鼓励柔性长期引进院士、长江学者、中华医学会专科副主任委员以上高层次人才;创新“星期六医师”制度,柔性短期引进省外专家来我省开展疑难病例会诊和手术等。
(2)落实人才保障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保障,积极支持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专科团队,按规定对引进人才落实工资报酬、职称晋升、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为引进人才开展临床新技术、新项目和科研等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
(3)加强引进人才目标考核。各级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纳入市、县政府和省属医院目标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临床医学院士实现零的突破,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显著提升省市县临床专科医疗水平。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稳妥有序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对照沪苏浙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水平和报销比例,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学习三明经验,改革优化调价规则和程序,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支持公立医院开展标志性领先技术,对于技术难度大、外转率高的项目,优先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儿童专科等薄弱学科发展;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提高技术劳务性收入占比,逐步达到30%以上。鼓励设区的市积极申报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积极稳妥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探索按床日付费。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含外转病人额度)预付政策,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科学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简化考核流程,严格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19.强化患者需求导向。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建设患者友好、老年友善医院,全面推广“少跑一次路,一本明白账”经验,加快推进、依规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医学伦理审查、患者隐私保护、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强公立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20.构建关爱职工的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鼓励提供托幼等服务。设立青年学习基金,支持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等,构建多层次、多渠道职业成长通道。创建平安医院,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21.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注重文化传播和品牌塑造,凝练院训愿景使命。以院史馆陈列馆等为载体,传承历史文化,加强爱岗爱院教育,创建人文关怀医院,提高公立医院公信度美誉度软实力。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建立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督促指导行业党的建设,确保相应的机构、人员、工作机制落实。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2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符合条件的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纪委书记,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
24.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推进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要确定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清单,定期研究推进,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保障。加强督查考核,省政府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参照沪苏浙有关做法,结合地方实际,合理有效、逐步提高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力度,财政补助收入占比逐步达到沪苏浙平均水平。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对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按季度开展自评;各市、县按年度对所属公立医院进行评价。省属医院年度自评和各市、县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鼓励各地各医院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培育名院名科名医,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为切实把抓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始终把守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力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在校园蔓延,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制定本方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各年级主任、各班主任、校医。
具体职责与分工:
1、组长负责此次疫情的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相关具体工作的落实。
2、党支部、团委、少队:负责全校教职员工外出及健康情况的登记汇总工作。(由年级组长汇总本年级教师的情况报给党支部汇总,行政教辅人员由李主席负责,后勤及服务从业人员由总务处负责,各部门汇总后上报党支部)。做好学校教职工疫情监测工作,教师外出,必须上报学校。规范健康监测报告机制。要密切关注教师员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制定员工信息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加强教师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监测,每日统计教师健康状况、行程动向、隔离情况、新冠病毒感染情况等。出现情况及时上报给学校,学校及时准确掌握信息。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负责学校的师德建设工作和党建工作,坚决杜绝教师任何形式的线上线下有偿补课、乱办班有违师德的行为。指导支部党内教育和管理工作,管理志愿者工作。
3、总务处、安全办、装备办: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物资储备工作以及学生开学前及开学后的消毒工作。学校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禁止入园,不允许教师学生提前返校。开学后严把校门第一关,有及特殊情况需负责联系所要找的当事人到校门。负责学校的联防联控以及保安工作,保安要戴口罩,做好登记和测体温工作。对校园定点巡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校医:认真做好复学复课前全校师生疫情情况统计和开学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健康监测、疫苗接种、核酸抽检和日常检查及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开学后对教工、学生病情的简单诊断,每天学生健康情况及出勤情况的上报工作(零报告制度),晨午检工作以及隔离室的管理工作等。加强与社区、防疫、疾控等部门联系,落实好联防联控机制。
5、政教处、德育处:做好学生线上德育活动以及学生返校预案;做好学生返校前14天体温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要求。
6、教务处:负责线上线下教学及教研工作。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教学与课程计划,全面总结线上教学的经验成果,规范线上教学管理,统筹做好教学、教研等各项工作。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做好初三学生的复习方案。
7、电教:负责学校大屏幕的宣传指导工作,负责疫情期间文件收发、信息发布及其他临时任务。
8、班主任:做好疫情期间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健康监测报告机制,要密切关注学生健康状况,“一人一档”制定学生信息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加强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监测,每日统计学生健康状况、行程动向、隔离情况、新冠病毒感染情况等。出现情况及时上报给校医,学校及时准确掌握信息。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信心;提醒广大师生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服从当地社区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责任人:包保中层领导)。
2、提前告知具体开学时间。复学复课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复学复课具体时间(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知为准),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提前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责任人:政教主任、班主任)。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政教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报“无”,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责任人:政教主任、班主任)。
4、做好线上教学期间疫情信息统计。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学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责任人:教务主任、政教主任)
5、抓好重点师生摸排工作。根据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动态,对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的师生开展摸排工作,做好详细的`信息统计,每天跟踪询问核查相关师生身体心理及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责任人:)。
6、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总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洗手液、酒精、棉球、口罩等物品备用。(责任人:)。
7、做好校园卫生消杀工作。在市、区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室、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责任人:)。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复学复课返校做好准备。(责任人:)。
9、做好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为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意识、优化流程、落实责任,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开学前做好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有效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责任人:包保中层干部)。
1、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强化学校党政一把手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完善书记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责任部门联动落实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改进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岗。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制度,明确并落实疫情信息报告人,及时报送疫情信息。
2、强化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完善教育、卫生、公安、交通、工信等部门通力配合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工作联系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学校要会同属地卫生疾控部门,组织开展多场景、实操性应对突发疫情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能够随时启动。安排校内应急隔离场所、物资储备和人员力量。畅通家校沟通渠道,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保持安全距离。鼓励家长自驾车接送孩子,在指定位置接送后快速离开,形成家庭学校两点-线。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3、严格校园封闭管控机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严格校园封闭管控,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把好校门关,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校内师生员工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离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外师生员工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返校;进出学校全员要求一致,避免区别对待,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扫场所码、亮码通行,严格落实来访人员健康登记等措施,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便捷的进出校园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内重点场所防控,定期通风换气,做好环境监测、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
4、规范健康监测报告机制。健全完善科学、精准的家校协同防控机制,多形式引导家长自觉遵守防控规定。要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制定师生员工信息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加强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监测,每日统计师生健康状况、行程动向、隔离情况、新冠病毒感染情况等。严格落实师生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要求。
5、建立核酸检测抽查机制。加大疫苗接种宣传教育引导,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积极配合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形成免疫屏障。教育师生员工做好校园内外的自我防护,上下班(学)时坚持学校、家庭“两点一线”并全程佩戴口罩。学生在实验室、报告厅等室内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加大师生核酸抽检力度,落实定期按照一定比例对师生员工进行师生核酸检测或抗原试剂检测,重点加大保安、保洁工作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频次,原则上每周检测一次。
6、坚持线上线下结合机制。加强教师线上教学能力培养优化国家级教学资源平台,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双线”供给和有效衔接,科学制定、有序实施各学期教学与课程计划,全面总结线上教学的经验成果,规范线上教学管理统筹做好教学、教研、科研等各项工作。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精准分析学情,完善教学计划,统筹安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7、强化后勤服务保障机制。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校园内各类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校园生活、场地活动设施,严防发生群体性重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倡导节约文明。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积极回应师生员工合理诉求和关切。
8、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底线思维,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处置工作队伍建设,在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加强防疫人员培训,提高时效,多途径、全方位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监测,及时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有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一旦发现疫情,能够快速启动,第一时间做好校园封控管理、人员隔离管控、流调转运、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健康检测、就医治疗、线上教学等措施。
为及时、高效、科学、规范的保障我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的早期识别、诊断、治疗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准备和医疗救治工作。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情景构建方式,提出不同情景下的防控策略和应对措施,特制定本预案。
1.1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为加强我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的应对准备,预测我院防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构建可能的情景,提出相应防控措施,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湖南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衡阳市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衡东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编制。
1.3情景描述。
鉴于国内外新冠肺炎流行形势以及防控策略和措施调整,我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六种情景。
情景一: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情景二: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患者。
情景三:门诊就诊时出现发热患者。
情景四:患者就诊时高度怀疑新冠肺炎。
情景五: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适宜转运。
情景六:医院职工(含安保、保洁、餐饮人员)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
根据省、市、县各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建立应急领导小组,统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唐德武。
副组长:颜国雄、陈爱平。
组员:万龙生、颜利国、刘小燕、戴青、谭文艺。
3.1应急预案启动情形。
3.1.1在省级、市级、县级应急响应情况下,采取防控措施,并根据省级、市级、县级应急响应情况及时启动、调整及终止。
3.1.2院内一旦发现可疑病例,立即进行院内应急响应。
3.2情景一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3.2.1患者的处置。
(1)患者在体温和异常情况监测中,出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时,医务人员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同时将对患者立即实行就地单间隔离。
(2)主管医师通过再次询问流行病史、检测血常规,排除者继续严密观察。
(3)如主管医师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及时向医务科、感控科报告。医务科立即组织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如需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由医务科联系衡东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在确保转运安全的情况下,由我院救护车将患者送至衡东县人民医院做影像学检查。
(4)若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后仍怀疑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务科立即上报县新冠肺炎诊疗专家组,组织县级会诊。
(5)由县级专家组会诊后,如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按照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运至衡东县人民医院。
3.2.2医院管控措施。
(1)科室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科内不能排除时,科室及时报告新冠肺炎应急领导指挥组。
(2)院内应急领导指挥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院内应急响应。
(3)封闭应急组立即对科室采取封闭式管理,暂停择期手术,暂停办理患者出入院,对其他在院患者实施单间隔离治疗。
(4)按要求对可疑/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工勤人员、其他患者及家属)进行单间隔离。
(5)科室其他未发生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负责其他患者的医疗救治服务,根据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6)如院内或县级专家组会诊排除后,恢复正常医疗秩序。如经新冠肺炎诊疗专家组会诊后,确定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立即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
(7)病例调查组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感染事件的基本情况和信息进行核实,并对疑似患者所涉及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病例追踪调查。
h根据县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决定采取进一步的暂停医疗服务范围及项目。
(8)对外协调组及时疏散健康人群,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外做好相应的公告及宣传。
(9)后勤保障组负责隔离患者和工作人员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物资的保障。
(10)消毒隔离组严格按照《同济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消毒技术方案》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隔离工作,医疗废物处理。
3.2.3需要转运至定点医院的患者在院内转运路线。
(1)转运人员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2)全院必须在做好人员疏散、清场后方可转运。
(3)转运时确保以最短路线到达应急电梯。
(4)患者必须经应急电梯直达底楼大门口转运。
(5)转运后做好相应的消杀工作。
3.3情景二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患者。
(1)检验科在得到患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通知后立即报告医务科、院感科。
(2)医务科、院感科接到通知后立即上报院内新冠肺炎应急领导指挥组、上级行政部门、县新冠肺炎专家组,立即启动院内应急响应。
(3)封闭应急组立即对相应的科室采取封闭式管理,暂停择期手术,暂停办理患者出入院。
(4)对外协调组立即疏散健康人群,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外做好相应的公告及宣传。
(5)封闭应急组立即人群疏散后立即对患者及陪伴、经治医务人员实行单间隔离。
(6)病例调查组协助衡东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感染事件的基本情况和信息进行核实,并对疑似患者所涉及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病例追踪调查。
(7)流行病学调查结束后,按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衡东县人民医院。
(8)消毒隔离组严格按照《同济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消毒技术方案》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隔离工作,医疗废物处理。
3.4情景三门诊就诊时出现发热患者。
因我院不具备单独设置发热门诊的条件,故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暂时不收治发热病人,门诊遇到发热患者时,建议患者自行转诊至衡东县人民医院就诊。
3.5情景四患者就诊时高度怀疑新冠肺炎。
3.5.1患者的处置。
(1)接诊的医务人员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医务科、院感科汇报,同时对患者立即实行就地隔离。
(2)医务科立即组织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如需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由医务科联系衡东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在确保转运安全的情况下,由我院救护车将患者送至衡东县人民医院做影像学检查。
(3)若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后仍怀疑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务科立即报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并上报县新冠肺炎诊疗专家组,组织县级会诊。
(4)由县级专家组会诊后,如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按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衡东县人民医院。
3.5.1密切接触患者的医务人员的处置。
医务人员在接诊后发现患者为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后,应在所在办公室的位置就地隔离,若患者经县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排除疾病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生活。若患者经会诊后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患者,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则按情景二的处置方法处置。
3.6情景五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适宜转运。
(1)各科室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适宜转运情况后,立即电话通知科主任、护士长、医务科、院感科。
(2)医务科、院感科接到电话后立即报告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并上报县新冠肺炎专家组、上级行政部门、县疾控中心,患者为孕妇时还需报告县产急办,医务科立即组织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请县新冠肺炎专家组参加)进行会诊,制定治疗方案。
(3)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医务科负责通知相应科室做好防护准备、物资准备、抢救准备。总务科、办公室做好封闭、疏散人群的准备。
(4)若患者经抢救治疗/术后,由科主任/县新冠肺炎专家组再次评估患者是否需要转诊,适宜转诊的患者按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衡东县人民医院。若暂时不适宜转运,则患者在我院隔离病房隔离,待适宜转运后转县人民医院。
3.7情景六职工(含安保、保洁、餐饮人员)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
(1)医务科、院感科接到职工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的通知后,立即上报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衡东县疾控中心、上级行政部门。
(2)医务科立即通知各科室立即停止接诊或部分医疗行为,并通知在院职工就地隔离,在家职工居家隔离。
(3)全院职工配合衡东县疾控中心、县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的处置。
4.1组织保障。
医院院长为医院新冠肺炎防控第一责任人,科主任为科室的新冠肺炎防控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必须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效应对。各科室必须健全科室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内部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职能部门必须开展常态化防控工作暗访检查,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弥补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防控责任,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责问责。
4.2应急物资准备。
由设备科牵头,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协助结合院内实际情况,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防护物资、以及急(抢)救药品和治疗呼吸道疾病的药品,原则上实物储备不得低于当地疫情防控最高峰值的30天用量。
疫情期间,我院必须服从上级部门的安排,积极配合调查,待上级部门提出终止相应响应的建议后我院的应急响应才可终止。
本预案由我院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制订。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由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xx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减少人员聚集。各地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1.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1.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县级疾控机构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政府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6.建立信息平台。县政府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城乡结合部、附近机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规范治疗。县医院具备收治条件的,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县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地市级定点医院。
4.严格院感防控。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1.组织领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xx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通过调派移动检测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等方式,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地(市、州)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区域内集中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3.对口帮扶。城市三级医院已经与县医院组建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城市三级医院加强对县医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检测、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县医院没有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三级医院分县包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县医院的驻点指导。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4.物资保障。各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xx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备案。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使人民群众在疫情面前切实增强安全感。
(一)强化疫情监测与报告。
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密切关注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及时推送疫情防控信息调整等通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强化疫情监测、预测预警和报告工作,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要第一时间向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区疫情防控指挥中心上报,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二)做好流动人员排查管控。
各社区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行业防控指南要求,实行精准化防控,实行“扫码+测温+登记+口罩”措施,动态掌握辖区内来往人员情况,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境外人员、重点地区(动态调整)来返人员和健康异常可疑人员等重点人群的追踪监测、排查和健康管理。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居民履行个人防控责任义务,出行时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自觉遵守公共场所文明秩序。无疫情发生时主要采取防输入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若有疫情发生时要采取及时上报,并按要求做好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阻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三)抓好重点场所防控。
各社区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完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对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加强社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正面引导,指导公众特别是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出现肺炎症状后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四)强化宣传教育。
各社区要利用党日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有针对性普及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发布健康提示等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五)开展节前环境大整治。
20xx年春节将至,各社区要动员群众和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集中对生活小区、背街小巷存在的坑洼地带、积存水体、垃圾死角等重点部位开展整治,激发整治内生动力,形成环境整治合力。
(一)压实工作责任。街道班子成员要按照“管行业、管防控”原则,负责分管领域的防控工作;各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作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防控工作触角延伸到每一户、每一人。
(二)加强防控治理。各社区、各部门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指定专人加强协调各社区紧盯防控重点人群做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疏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对突发应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及时上报,落实好预防控制措施并具体负责卫生知识宣传、环境消杀等相关工作。
我门诊部本年度参加医疗服务“三进”活动的人员为余北门诊部即余北红十字志愿服务队骨干成员。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我门诊部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的服务对象为余北门诊部辖区的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病人以及5户低保户、五保户困难家庭(5户固定服务对象名单见后表)并为他们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和康复服务,并针对其需要送医、送药、送健康知识。并且联合本部健康管理团队对村居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我门诊部医疗服务“三进”活动的团队活动时间确定为每月中旬组织一次活动,并且针对帮扶对象的个户因素,进行有针对性的平时上门健康咨询和送医药服务。
在每月活动开展中,都以志愿服务队的骨干成员为主,活动中以讲座的形式来普及常见的卫生保健知识;以咨询方式来解答百姓在生活中遇到的医疗卫生方面的疑虑;并且在活动开展中为老人们进行常规身体检查。针对病情,免费赠送治疗药物,对需要的辅助检查也相应减免部分或全部费用。在村居卫生室开展工作的同时对卫生室提供医疗技术指导。
此为20xx年余北门诊部红十字志愿服务的总体规划,在活动中我们力求完美地把卫生知识普及到每一个辖区人民的心里,让他们的卫生保健意识逐渐加强并在生活中起到预防作用。让低保户、五保户及特困家庭在疾病中解脱出来,享受来自政府的关怀!
根据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确定的分工要求,物业公司组就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严格按照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的分工职责,组织和动员我市城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立即采取行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部署要求,强化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实现“有预案、有监督、有落实、有效果”,确保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将疫情降低到最低限度,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物业公司组实施组织动员,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于2020年1月28日立即执行对所管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防控的通知和动员,并指导企业对防控用具的配备和设置。全行业迅速开始行动,坚决贯彻执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
(二)组建监督巡查行动组。
(三)明确监督巡查内容。
1、巡查范围内小区是否按要求进行疫情防控正面宣传条幅或标语、提示性宣传图文的悬挂或张贴,发现没有执行的,立即督促并指导企业进行落实。
2、巡查范围内小区是否执行了对非本小区人员及车辆禁入的规定和要求。
3、巡查范围内小区是否执行了对租赁户异常人员的排查工作。是否执行了禁止开发企业、中介人员带客进入小区进行看房、选房的要去。
4、巡查范围内小区是否按要求设置体温检测点,并对进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是否对重点人员(武汉、信阳、南阳、驻马店、周口)进行了排查登记和上报,对异常人员是否登记记录并上报社区。
5、巡查范围内小区是否在车辆出入口设置检测点,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是否对鄂类牌照、豫p、豫s、豫r、豫q牌照车辆进行登记,并要求禁止驶入小区,对车辆及人员信息是否执行了立即上报社区要求。
6、巡查范围内小区是否对公共区域电梯、大厅、楼道进行消杀并张贴消杀记录。
7、巡查范围内小区垃圾是否执行了日产日清,垃圾存放点及存放工具是否进行了消杀。
8、巡查范围内物业企业是否与社区居委会及业委会建立了联防连控机制。
(一)各企业单位。
对排查出的异常人员和车辆,立即上报所在辖区的社区。
(二)各监督巡查组。
每天的巡查情况,尤其出现的异常情况、企业单位不执行实施方案要求的,立即上报给各区物业办联络人员。
(三)各区物业主管部门。
各区物业主管部门每天要把辖区监督巡查情况,形成电子版形式,于下午16:00前报送至物业管理组联络人,由联络人报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问责追责。
在落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疫情指挥部《实施方案》中,企业单位连续三次拒不执行、对要求整改不到位的或出现瞒报、不报现象的,按照问题企业处理,对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触犯法律法规的,立即追求其法律责任。
1、七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21个巡查组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以特殊时期特殊手段认真对待此次疫情防控工作。
2、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于2020年1月28日下午四点前,将区每天的联络人、电话上报物业管理防控小组。
3、21个监督巡查组要根据所巡查辖区的小区和项目数量,自行安排巡查时间,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
4、要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做到防控无盲区。对发现情况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并督促相关企业向所在社区报告,坚决打赢疫情狙击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新冠病毒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现就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人民健康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来,进一步树立感染防控的底线红线思维,查找感染防控存在的短板漏洞,抓细抓实各项感染防控举措。各地要科学遴选确定辖区内承担定点救治、隔离观察等任务的医疗机构,切实履行防控投入的责任,确保所需经费、物资及时到位,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
坚持“人、物同防”“医、患同防”的思路,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在满足正常通行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入口开放数量。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均应当测量体温、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需要查验健康码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入口处的规范管理,避免人群聚集,缩短患者及陪同人员等候时间。对于老年人等不适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绿色通道,配备人员帮助查询健康码。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患者,医患双方应当做好隔离防护等,不得拒收中高风险地区患者。加强医疗机构食堂等场所以及快递外卖、维修、物流配送等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患者预约诊疗,实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合理分配就诊时间,并设置充足的等候区域。对于老年人等不会网上预约的群体,可采取电话预约、窗口预约、亲友代办等措施。鼓励医疗机构在预约诊疗时,先开展网上预检分诊,减轻现场预检分诊压力;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安排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门诊出诊医师要加强对患者有关新冠肺炎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问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对于发热患者和预检分诊中发现的不能排除罹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患者,要安排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医疗机构要将感染防控管理融入医疗管理的全流程,并加强制度建设。原则上,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时应当佩戴口罩,外出检查、查房会诊时重点做好戴口罩、手卫生等防护措施。医疗机构应当在急诊抢救室、手术部(室)、病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区域或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并实行单间安置。根据不同类别患者细化核酸检测要求和频次,住院患者、手术患者和血液透析治疗等患者的核酸检测,应当纳入术前讨论、会诊、查房等诊疗活动,并将检测结果等相关内容记入病历。
医疗机构要加强病区管理,做好患者感染的监测、报告、控制和管理。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探视、不陪护。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鼓励有条件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无陪护管理,采取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应当相对固定;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陪护人员应当做好健康状况和基本信息登记,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病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改善并保障患者营养膳食。护士增强主动服务和人文关怀意识,关注患者的不适和诉求,及时为患者提供帮助。
医疗机构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管理,有条件的可进行空气消毒。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加强对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消毒管理,对于重点部门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次数。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落实全员感染防控培训制度。培训对象应覆盖全体医务人员以及管理、安保、后勤(包括外包服务)和陪护人员,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定,并组织培训及效果考核。通过持续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与技能,具备排查新冠肺炎的意识和能力,使所有人员掌握标准预防要求、落实基础感染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医疗机构要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制定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例如在发热门诊、普通门急诊以及其他诊疗过程中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对发热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院内排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院内隔离、转运和终末消毒等。要细化每种情形、每个环节的流程措施,具体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开展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查找漏洞短板,持续优化应急预案,提高实战能力。
医疗机构要建立感染防控巡查整改制度,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进行巡查,查找梳理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销项落实整改措施。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召开办公会,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召开专题会,专门研究感染防控巡查整改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并将巡查结果纳入对科室及人员的评价考核。加强感控管理部门专职人员配备,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感控工作,统一接受感控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定期自查整改。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挥质控中心或专业组织作用,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管理的质量控制,并开展医疗机构之间的互查机制,及时发现隐患漏洞,持续质量改进。对于因管理不到位或者责任心问题导致的医疗机构内感染事件,要坚决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v^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xx〕50号)精神,在全区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v^^v^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以人为本、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元并举、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制度完善、快捷便民、服务良好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满足多层次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遵循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力量主体作用,激发社会各阶层活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提升层次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
二、目标任务。
三、服务对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具有安定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服务点范围内以下人员:
1.城乡空巢(独居)老年人;
2.农村留守老年人;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愿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照料护理费用统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四、服务内容。
基础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膳食供应、家政护理及其他服务等3个方面:
1.膳食供应服务。基本内容:集中用餐、上门送餐、协助进餐。服务要求: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合理配餐;服务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用餐特点的设施设备;用餐、送餐器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餐清洗消毒。
2.家政护理服务。基本内容:个人卫生护理、居家环境卫生清理等。服务要求:提供理发等个人卫生护理服务;定期清洗衣物及床上用品;定期清理家庭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3.其他服务。基本内容:陪同就诊、送药上门、代购代办、定期探视、电话访问等。服务要求:老年人患病时,服务人员要及时联系家庭签约医生,明确告知病情、症状等情况,协助医护人员提供相应医疗服务;代办代购服务时要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做到账实相符;对空巢(独居)老年人定期上门探视和电话访问;接到紧急呼叫时应及时联系相关机构和人员,到服务对象家中进行处置。
五、服务场所。
城市居民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合理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打造就近便利、灵活多样的“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1.依托乡村能人设立养老服务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类乡村能人的积极性,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卫生护理、日间照料、健身娱乐等服务。
2.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养老服务点。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发挥乡村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志愿者队伍作用,在党群服务中心为附近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3.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养老服务点。利用旧学校、旧村址、旧农房以及服务人员住所等场所,在村民小组设立养老服务点,配备必要的设备,为本村民小组和就近的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六、服务人员。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主要包括:
1.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乡镇、街道确定的服务人员;
2.农村养老服务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
3.村(社区)干部;
4.志愿者。
七、补贴机制。
按照“分类定标、差异补助”的原则,建立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费用补贴机制。对于非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低偿服务,费用自理;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础养老服务分类给与补助。
2.家政护理及其他基础养老服务按月补助,按照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服务内容及要求定期开展服务,具体为:
(3)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周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0元。
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各级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八、服务流程。
各乡镇、街道排摸需要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汇总花名册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区民政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服务对象审核后,转交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录入信息平台,由信息平台管理运营机构定西市养老服务中心统一调派服务人员开展服务。服务结束后,服务人员向平台上报服务结果,由信息平台进行统计汇总,作为发放补助、计收费用的重要依据。服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每月统计上报服务对象变动情况和服务次数,补贴费用据实结算。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民政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区人社局要指导各乡镇按照规定聘用养老服务员、理发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确相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养老服务职责;区市场^v^要依法加强服务点食品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服务场所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按照规定标准设立供餐点;区卫健局要加强家庭签约生管理,依托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医疗服务,指导服务点和服务人员做好消毒防疫等工作;区妇联要加强基础妇联组织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妇女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各乡镇、街道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靠实服务对象监管、服务点建立、服务队伍组建的主体责任,认真确定服务场所、服务人员,建设稳定可靠、乐于奉献的养老服务队伍。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老年协会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和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大力培养和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制度,积极探索“时间银行”等做法,建立老年人自愿参与互助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居家养老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安定精神、志愿精神、慈善精神以及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念、社会化养老的消费理念。表彰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加大助老为乐好人好事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为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权益,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药耗材采购和医疗保障政策的衔接工作,发挥好部门职能,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李梅为组长,副局长冀世惠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责任分工。在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县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结合我局实际,设立医疗救治组和物资保障组,李梅同志负责统筹医保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督查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医疗救治组(“哨点”检测和核酸检测工作):协助做好县医疗救助组的各项工作,沟通协调处理疑似和确诊的参保患者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的支付报销工作;监测医用耗材价格变化,及时预警药品价格和供应的异常波动。
牵头领导:冀世惠
成 员:覃燕群
2、物资保障组:协助做好县物资保障组的各项工作,沟通协调统筹物资保障工作;对接汇总各类信息数据,做好单位内部后勤保障。
牵头领导:李 梅
成 员:卢红菲
(三)局机关场所防控工作。
1、保障防护物资配备。准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强化人员培训。安排专人(由办公室负责)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2、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入口处要提醒人员,扫签到码、出示粤康码、保持一米距离、佩戴口罩等。若发现红码(黄码)人员立即向社区“三人小组”报备,并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前不出行。
3、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注意及时清理。
4、预防性消毒。日常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
5、对干部职工进行健康监测。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建立体温监测登记本。离连返回工作岗位人员需进行报备登记。每天上班前干部职工要进行体温测量。
6、健康教育。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人流量大的地方张贴卫生防护海报,以及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定向推送防护知识资料。
(四)疫情应对。
1、设置应急区域。可在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外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加强健康监测。干部职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自我管理。
3、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当干部职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安排就近就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局干部职工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责任到岗、到事、到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对工作缺乏责任担当、敷衍塞责、消极作为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全局干部职工要加强相互配合,并主动加强与卫健、公安、市场监管、防控指挥部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或通报疫情发展情况,加强信息资源对接,科学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三)提高意识,加强防范。全体干部职工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工作中要佩戴好口罩等防护设施,多锻炼,勤洗手,不聚集,不聚餐,发现疫情风险源头要远离,并主动做好疫情汇报工作。
1、接诊护士主动向病人(或家属)介绍经治医生,责任护士,住院须知,病人守则。
2、病员入院72小时内,经主治医师、护士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进行一次全面沟通交流,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项目目的和结果,手术方案、风险、并发症和防范措施,医疗费用,病情大体预后(转归)疗效等,解答患者及家属的疑问。交流过程应注意保护其隐私权。
3、住院期间护士应主动热情介绍用药的作用和不良反应,根据各科各病种健康宣教贯穿在整个护理过程中。
4、每月召开一次公休会,及时了解和听取患者的建议和意见,回答病人询问,满足其知情权,要有专用记录本,记录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签名。
5、交流(沟通)内容要有文字记录,让患方签字认可。
6、对普通疾病患者,经治医师查房时要详细告知,使之理解、支持和配合,对疑难、危重者,由诊治组组长或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为认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卫生健康领域的'头等大事来抓。现就做好当前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我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我院于20xx年1月17日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预案,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成立医疗骨干力量组成的医疗救护小组和应急机动队,随时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
我院加强24小时卫生应急值守,提前安排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并于1月20日前报送委办公室和疾控中心备案。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独立配备医务人员值班,救护车随时待命,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及应急机动队成员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保证随叫随到,休假需要登记,在春节期间不得离县(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县,应向院领导申请登记,并向县卫计委报备)。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的沟通,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及时通报有关信息。
一是严格病例诊断。首例病例的认定必须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的确诊病例定义,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领导小组下设的诊断组评估确认后,由省卫健委公布,医务人员不得自行确诊本地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并对外公布。
二是强化早期识别,做好病例报告。设置发热门诊,做好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登记、报告工作,特备要注意询问发热病人有无两周内流行病学史,认真做好病例排查工作,及时识别可疑病例。一旦发生疑似病例,受限要实行隔离措施,相关密切接触者要追踪到位。
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病例报告制度,同时按照传染病管理有关要求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来自高风险的、有不明原因发热、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规范治疗无效的患者,对于疑似病例,要安排救护车和医务人员送至定点救治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三是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发现发热病人及时转至发热门诊进行检查治疗,并筛查登记。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预检分诊制度等要求。做好病例的隔离观察、治疗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切实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严防出现院内聚集性病例。
从1月17日开始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全面收集发热病人信息,每日下午4点半之前报告至县卫健委,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疫情发生后,迅速落实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等各项措施,防治疫情蔓延。
组织全院职工及辖区内所有乡村医生,迅速开展广泛、全面的培训,切实提高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早期识别、诊断、诊疗能力,提高一线医务人员的敏感性,做好疾病筛查诊断工作。
根据本地疫情形势,有针对性的制订宣传教育方案,充分利用多重媒介,广泛深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流感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教。特别要针对春运期间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大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切实降低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风险。
督促辖区内卫生室落实防控工作措施,确保各卫生室的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正确引导舆情,及时准确客观的发布疫情和防治工作信息,加强对传染病相关舆情的收集和回应,及时澄清不实传言,避免群众恐慌情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严格信息管理。不得隐瞒疫情,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等病例要第一时间向县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员不得把病例或疫情信息向社会以任何形式进行发布或传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国家人防办xx培训中心的职能作用,根据xx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xx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举办指南》、《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举办展览活动的通知》,结合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根据xx培训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要求:
每一期培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明确专人负责。因参会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培训中心特成立专班负责,由主管局分管主任挂帅,xx培训中心主要领导作为专班成员,具体分工进行常态化检查、巡逻,全面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举办方及承办方的主体责任,统一调度应急处置所需人员、物资、场所,研究解决疫情处置中的突发问题,做好人员带离、转诊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
1、做好会场环境清洁消毒。对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擦拭消毒,消毒后进行封闭管理。
2、加强会场通风。会议室使用前后通风,正确使用空调系统,保持单向通风,维持室内适宜温度。
3、会场门口放置免洗手消毒液或医用酒精。
4、定时对电梯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人员分散乘梯。
5、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证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和下水道畅通。
6、所有会议人员在进入xx培训中心门卫处,需提交健康码,持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妥善处置,总服务台做好人员实名登记,便于必要时开展追踪检测。
7、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会: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治疗期间及确诊后3个月内的;疑似病例及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未痊愈者,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近21天有国内疫区旅居史、接触史的。
8、所有参会人员要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并随身携带备用口罩,保持科学距离。
9、参会人员如有条件的,宜提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并随身携带相关证明。
10、合理安排就餐,提高就餐人员分散度,保持就餐环境干净整洁,入口处放置消毒酒精和洗手提示牌,保持餐厅通风,合理使用空调。
11、加强餐厅和食品加工制作区环境清洁消毒,严格餐饮器具消毒,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12、做好客房通风消毒,以开启门窗方式进行客房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定时进行常规清洁消毒。
13、做好交通工具的防护管理。
14、预留两间客房,作为临时处置点,对突发性发热人员进行临时隔离、转诊。
根据淄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冠防办发〔20xx〕2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各类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和机关、单位、学校、居民社区、养老机构、公厕等人员比较密集场所,以及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废品收购站、畜禽养殖等部位为重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手段,采取环境整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等方式方法,迅速开展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每天至少消毒灭菌消杀一次,确保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大清洁、消毒、通风力度,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隔离制度。
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采取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等方式,落实群防群治与专业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健康环境基础。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系,确保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确保不漏一个市场、一个单位、一个学校、一个村居、一个公共场所、一个办公楼。建立检查督导、反馈整改机制,高标准完成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消毒灭菌消杀涉及千家万户,工作是否到位不仅直接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更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消毒灭菌消杀是一项群众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深入开展。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联系卫生院进行指导。
(三)强化督导,严格管理。为确保消毒灭菌消杀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镇政府将组织专人加大对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于每天14点前上报当日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情况(消杀具体地点、时间、消杀人员、药物种类、数量、消杀面积、负责组织人员等信息)。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坚决守住“院内零感染,院感零容忍”底线,根据《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督导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院感控制督查(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检分诊设置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预检分诊,实行“四必须一登记”制度。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出入口管理,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进入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必须设立预检分诊点,安排具有感染性疾病专业能力和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承担预检分诊任务;必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一旦发现发热病人或疑似症状,立即引导其至附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信息登记,确保人员去向可追溯。
(二)加强医疗机构人员培训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要求,做好全员培训和重点人员培训。同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现发热等可疑患者,能够快速有效的展开救治、转运等工作,能够严格按预案执行。
(三)强化医护人员防护措施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院感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全体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体医务人员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降低职业暴露的风险,严格执行防护标准和要求,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做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室、感染科、呼吸内科等一线科室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以及保洁、废弃物处置等后勤保障人员,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做到人员全覆盖,必要时根据防控需要扩大检测范围。医疗机构非高风险岗位每周抽检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一)严格落实筛查登记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全部来医疗机构人员筛查登记制度,引导来院患者有秩序的就医,完善信息报送工作,做到“逢疑必问、逢疑必报”。
(二)加强医务人员管理,实施健康检测
发热门诊和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应相对固定,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避免医务人员过度疲劳。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应接尽接"的疫苗接种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和风险等级,定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每日进行体温和呼吸道症状的主动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参与新冠确诊患者转运和救治的医务人员应采取严格闭环管理措施,居住和工作场所要形成闭环,不得居家或自行出入公共场所,减少交叉感染。
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诊管理,进入医院的人员必须测体温、扫安康码,戴口罩。发热病人要按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规范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同时做好流行病史询问和登记。规范普通门诊和及急诊管理,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门诊“一诊室一病人”,急诊病人未出检测报告前隔离救治。规范病区管理,严禁加床,无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不得进入病区,严格患者及陪护探视管理,非必要不陪护,严格执行一患一陪制度,病区陪护不得扎堆。规范院区管理,继续执行院感巡查队和院感监督员制度,及时纠正院内人员的不良行为,避免人群聚集。规范医务人员健康管理,医院职工要每天坚持体温测量报告,医疗机构继续督促组织医务人员新冠疫苗接种,严格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工作,规范核酸采样和检测,落实环境物表核酸采样检测工作。规范环境清洁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暑假过去了,大家以极高的热情迎来我院开展的“医疗安全月”活动。众所周知,医疗安全是一切医疗活动的核心内容,是医疗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健康。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月”活动顺利实施,确保我科医护人员能领悟本次活动的精髓,我科严格组织医护人员分期、分批学习各项有关医疗安全的法规,并采取自查、讨论、座谈等方式检查学习落实情况。收集、整理自查中的突出问题,制定书面整改措施。
通过此次“医疗安全月”活动,我科总结出几点较突出的问题:
2、 具体服务过程中责权是否分明?医疗安全如何保证?
3、 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如何调动?医护人员正当权益、人身权益如何保护?
对于第一个问题,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既然医护人员作为服务岗位中的一份子,给予患者的服务就要“诚心、耐心、细心”,与患者建立良好的信赖关系,患者对医生才能坦诚相待,医生才能全面了解病情,做出最正确的'诊疗。
对于第二个问题,也就是医疗活动中具体如何操作的问题。我们医护人员在日常行医过程中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特别是首诊医师负责制、分级负责制、及时请示报告制度。从主任、护士长做起,结合法规和自己的具体工作,制定出符合每个人工作性质的细化整改措施,从医疗、护理、药品各方面,填塞一切漏洞,进一步使每个急诊医护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规范及诊疗流程。对于不同疾病,疾病的不同阶段都要拿捏准确,心中有数。如有疑问要逐级请示,指导治疗,杜绝盲目医疗的隐患。
第三个问题,也是关系到医疗安全的核心问题。作为医疗活动中的主体,医护人员的积极性是保证医疗活动高效、严谨、细致完成的关键。要建立起具体到每个人、每件事的奖罚细则,让医疗活动在有原则、有热情、有人情味儿的氛围中进行。当医护人员在正确诊疗操作过程中,人身安全受到无理甚至是严重威胁时,医院保卫程序应当立即启动,保护当事人正当权益。
骄阳悬空仍似火,但我们急诊科的每一位医护人员像一潭清澈的湖水,冷静、平静的面对日常使人疲惫而又令人骄傲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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