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乡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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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乡镇篇一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畜牧渔业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渔业航船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我县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了对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成立了正安县畜牧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落实了任务分解,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确保了安全生产组织保障、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三个到位。
2、以开展“禁渔专项活动”为契机,以开展“法律八进”为载体,大力开展畜牧渔业法律法规和渔业船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出动宣传车到全县渔业水域宣传渔业法律法规、政府通告,发放禁渔知识明白纸,在二月至5月四个月的禁渔期内,我局累计出动宣传车45辆次,宣传人员124人次,悬挂标语21幅,张贴政府通告82份,发放明白纸5000余份;二是通过办专栏、搞讲座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我局共办专栏三期,办专题法制讲座一期,参加对象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分管畜牧水产工作的领导和畜牧站长,全县河流承包户,水库经营者,共200余人;三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宣传畜牧渔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配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县城南新天广场进行启动仪式,并开展为期一月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此项活动将于6月1 月启动,6月30日结束,目前我局以出台了专门的宣传活动方案,准备了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落实了工作经费和具体人员;五是利用我局“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我局将渔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法规纳入普法依法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送放心农资下乡,把涉牧渔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送到农户和渔民手中,送维权知识到作业水域、到渔民家中、到渔民手中,引导渔民树立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3、深入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我县境内渔船主要分布于芙蓉江、三江、清溪河下游河段沿线,涉及乡镇有格林、俭坪、和溪、乐俭、土坪、流渡等六个重点乡镇,渔船持有人是沿江沿河两岸的村民,渔船多为木质结构,只有三艘小型机动船,渔船的规格、配置、性能比较落后,船员专业化水平低,捕捞仅是村民的一个附带产业,捕鱼作为农闲时改善生活质量和提高经济收入的手段之一,这也体现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含义。换言之,我县目前没有专业的渔民或渔村,也没有一艘质量合格的渔船,多数是农用船兼用。据统计,我县目前有从事捕捞的渔船有46艘,今年前五个月来,我局加大了禁渔宣传与执法力度,对道真、正安两县共管水域渔塘库区的渔船进行清理,特别是开展了渔船上岸、渔网入库、渔民休渔的禁渔专项行动,与渔民签订禁渔和安全生产责任状46份,查处了两起下高网、船舶航行区内作业等阻碍航运的行为,末获得捕捞许可证3起,末通过渔船检验1 起,末配备安全设施4起,目前还没有发现渔船违章载客的行为,即使有,也是船主自身作为渡河劳作的交通工具使用,不具备商业营运的特征。
4、认真开展渔业船舶安全隐患治理行动
重点对渔船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及使用情况、船员安全技能实地操作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好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实行县局与乡镇站长、乡镇站长与渔船持有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县局渔政站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末按规定及时消除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开曝光,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通过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使广大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自觉遵守国家渔业和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生产的能力得到了加强,同时增强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规范了生产行为,有效窥避了安全事故的风险,维护了我县良好的渔业生产秩序。通过隐患排查,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坚决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监管队伍培训教育,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1、渔船和渔民分布较散,作业隐蔽性强给安全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2、渔船质量差,结构和服务功能不够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3、渔民知识和年龄结构不合理,多为文化水平低,年龄较大的人,接受新事物、新知识较慢,抵御风险的能力弱;
4、渔政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弱,管理体制不顺。
目前县局渔政站有执法人员5人,且年龄呈现老龄化的趋势,并且渔政站和水产站实行的是“一套人马、二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既要负责抓生产发展,又要行使执法职能,没有实行专门的定员定岗,致使管理较为随便和松散,监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办案设备不足,甚至连执法服装都没有,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较低,成为制约我县渔业生产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乡镇篇二
为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水产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全疆“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新渔字[20xx]59号)要求,我局开展了以“安全生产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始终坚持把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站、所领导为成员的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结合全县渔业特点,以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倡导安全文化,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式稳定为目标,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活动实施计划,并精心部署检查活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检查活动。
(一)参与以“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提升布尔津形象,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节约集约及法律意识。6月由环保局牵头,水利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在白山布广场开展了以“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我单位渔政、水政执法人员走上街头,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了《渔业法》、《水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共出动宣传车1辆,宣传人员6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余份。
(二)开展了“端午节”和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检查活动。为让广大消费者度过欢乐、祥和、安全、和谐的“端午节”和迎接初、高中学生顺利升学考试,同时为广大游客营造一个放心的旅游环境,6月7日,我局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查,营造了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此次安全检查活动,重点对水产品销售市场、酒店、水产养殖场(户)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兽药、渔药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批发市场1处,10个摊位。通过检查,全县水产品销售市场销售的水产品均末出现任何质量安全问题,市民可以放心食用。
(三)参与“安全生产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宣传活动。6月11日,由安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在白山布广场开展了以“安全生产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我局高度重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渔政、水政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宣传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群众宣传、讲解相关知识并进行了维权教育。同时向过往群众宣传了《渔业法》、《水产养殖安全管理规定》、《水法》、《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工作人员6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0余份。
(四)进村入户,深入渔区一线,张贴渔业安全生产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对企业、水产养殖基地、养殖户宣传《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发放宣传安全生产资料,为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
(五)严格查处各类违禁渔药、违规生产活动。按照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文件要求,我局进行了以查处违禁渔药、违规生产方式,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水产品的违法行为为主的执法活动,并参与了县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养殖专业户、水产品销售市场、超市等处的生产销售环境以及《水产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水产品销售记录》等档案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
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我局渔政站年初与各水产企业及养殖户签订了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规范了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建立完善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同时,我局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全县捕捞渔船进行逐一检查,对渔船规格、型号、救生设备等进行实地查看,并统一编号和登记造册。对不合格的渔船进行提出修理或废除,消除了渔船不安全因素,强化渔船安全生产的源头监管。据调查统计,全县共有各类船舶15艘(均为木质船舶,无机械动力),其中捕捞作业船6艘,养殖用船9艘。经检查发现,全县绝大多渔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渔船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目前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是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行为难规范。管理对象觉悟低、纪律松散,又存在着侥幸心理,不穿救生衣冒险、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难到位。小型渔船多且分散,管理面广、工作量大,靠临时突击的检查很难成效,现缺少行之有效的办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针对新问题、新情况,适时修改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各类工作预案,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
三是积极开展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杜绝渔业船舶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组织各生产单位及养殖户参加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渔民技能水平,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乡镇篇三
根据《xx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农业厅办公室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部署安排,我县积极落实省、市关于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检查和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年初制定的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切实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现将半年来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渔业股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立完善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保障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并向社会公布渔政执法及办公室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参与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依法保护渔业生态环境意识和渔业安全生产意识
认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体的多种形式,多种类型安全生产教育活动,采取无声宣传和有声宣传相结合,固定宣传和流动宣传相结合,现场说教和咨询相结合的办法,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及宣传车,编写简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在主要交通沿线及重点水域制作标志牌和警示标牌,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渔业条例》、《澜xx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糯扎渡电站库区非法设置网箱养鱼及库区放物的通知》、《澜xx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糯扎渡电站库区非法捕捞及垂钓鱼活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编写简报信息10期。
(二)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和渔政执法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库区巡查和检查力度,共出动执法车辆46辆次,执法船艇21艘次,执法人员242人次。在执法检查行动中,共发放《关于限期停止糯扎渡电站库区(澜xx县辖区)擅自使用“三无”船捕捞及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捕捞行为的通知》112份、《关于限期拆除糯扎渡电站库区(澜xx县辖区)擅自网箱养鱼设施的通知》38份、《关于禁止在糯扎渡电站库区(澜xx县辖区)擅自收购、加工、经营水生野生动物行为的通知》15份、执法警告165起,查处禁渔期非法捕捞1起,没收并放生渔获物275千克,查处禁渔期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1起,没收鲜活加工半成品渔获物495千克,加工好成品干鱼1005千克。立案调查2起,处以罚款2.4万元人民币;销毁30m×40m抬网26张,价值14.3万余元。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行动,从源头上治理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平衡,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维护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和渔业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养殖生产安全的监管
重点检查糯扎渡电站库区养殖网箱浮桶的安全承载及救生、消防相关安全保障设施的配置,养殖场电路及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工人吃、住、行和工作平台的安全检查指导及培训,检查渔业工作船及渔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实际操作,渔业安全基础设施配备情况指导服务,做好山洪、泥石流防范措施。
(四)加强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20xx年3月14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渔业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县渔业工作,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考核目标,县人民政府与20个乡(镇)人民政府签订2014年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与20个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与县直属的4家渔业生产企业也签订了2014年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及县渔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监督管理,渔政执法人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细致抓,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并加强定期和不定期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各项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渔业养殖苗种与用药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养殖场电路及机械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努力做到每季度进行1次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的分析。
(一)渔政执法大队现有编制4人,实有专职执法人员3人,人员少,工作量大,管理力量薄弱。
(二)渔政执法工作经费和执法装备严重不足,手段落后,目前仅有渔政执法艇一艘。
(三)由于我县辖区面积大,库区水域面积广,渔政执法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难度大。
(四)电站库区乱捕乱捞和非法放牧现象突出,渔业安全隐患较大。
(一)加大电站库区渔政执法和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
(二)加大执法工作经费的投入,完善渔政执法装备,改善执法手段。
(三)制定出电站库区管理办法,提升库区的管理水平。
总之,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辖区面积大。库区水域面积广,渔政执法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难度大,乱捕、乱捞现象突出,渔业安全隐患较大。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实现渔业健康稳步发展。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乡镇篇四
今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渔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按照省、市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统一布署,紧紧围绕“渔业增产、渔民增收、渔县稳定”这个中心,狠抓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认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并针对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落实整改措施,规范渔业安全生产行为,杜绝渔业事故发生。今年我县海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情况较好。
1、领导重视,制度落实,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一是调整充实了县政府海洋开发领导小组和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以及我局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织领导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分管副县长主持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或座谈会,研究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县政府针对不同时期存在的问题,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加强对采捕飞鱼卵作业渔船监督管理和打击渔船违规载客行为等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三是每逢台风来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都要按照分工,负责驻守到各渔港、网箱养殖等重点防范部位现场指导对养殖设施进行加固、组织人员撤离和落实渔船就近返港避风。
2、制定预案,落实措施,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完善了《渔业防台抗台工作预案》《渔船海上遇险紧急救助行动方案》,在全市率先出台《渔港渔船防火预案》,按照各种预案要求,落实镇、村、养殖户和船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以县政府把全县各村的渔船、渔排和渔港等安全管理责任人分别落实到镇、村主要领导,并在有线电视上进行了公布;为提高渔船救灾抗灾能力,我县组建了33艘渔业船舶救助后备船队,主要渔业镇也分别组建了渔业救助船队,对参加救助的船舶每次给予1000-1500元的奖励,对救助船队的船舶每月给予150元的补贴;在湾以外作业的渔船按村为单位实行编队生产,并在每个编队中确定1-2艘信息船,定时报告作业地点和组织遇险救助。通过以上措施,我县在指挥防台抗台和渔业应急救助工作中,做到了反映迅速,政令畅通。
3、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渔民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今年4月份县渔政和渔港监督部门联合举行渔业安全生产和安全操作专题培训,开展水上救生操作现场培训;5月份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结合伏季休渔,在全县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8月份我县结合新出台的《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配合县人大召开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和贯彻宣传《条例》座谈会,组织渔政渔港监督执法人员深入各渔县、港口码头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和《条例》宣传工作,使渔民和基层渔业干部提高安全防患意识。
4、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县渔政站联合渔港监督和各镇村开展拉网式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和渔业设施发给整改通知书,全年共通报限航整改渔船146艘次,通报船龄使用到期应报废渔船27艘,通过检查一些安全隐患得到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渔政渔港监督人员和乡镇船管站人员到各港口、码头开展渔船安全大检查和值班,对违规载客行为及时给予制止,对违规操作、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5、加大渔业基础设施投入,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县政府加大了对关系渔业安全的渔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一是安排专款新建了两个渔船避风澳,xx渔港综合整治工程已经开工,xx避风澳工程也得到县政府批准,即将动工;二是投入20万元为箱养鱼基地配置了应急供电、探照灯,救生衣等抢险救灾设施,并设立网箱抗台抢险指挥部和值班室;三是渔业岸台建设得到了重视,今年xx电讯站搬入了新址,设施和办公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
6、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秩序。开展沿海水产养殖用药、养殖设施加固等巡查,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违法行为,维护海洋渔业生态环境,针对沿海渔民反映较为强烈的部分养殖户使用违禁农药造成渔业生态环境破坏的渔业违法行为和破坏渔业资源的“电、炸”鱼违法行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对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清楚的依法给予立案查处。同时加强与市渔政站沟通联系,共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为做好飞鱼卵作业船舶安全管理,市县渔政站联合组成工作组,蹲点监管,采取疏导与处罚相结合的措施,使今年我县非法从事飞鱼卵作业船舶比往年有大幅度减少。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沿海渔民安全生产意识;
2、针对新情况,适时修定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各类工作预案,争取渔业救助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
3、继续联合各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乡镇船舶安全生产专项联合整治,杜绝海上船舶安全事故发生;
4、在与沿海乡镇、边防部门联合共建乡镇船舶管理站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四落实”,进一步做好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加大力度开展海上网箱设施加固、“病、险、烂”网箱和沿海各港池船舶残骸清理工作,排除安全隐患;
6、联合渔监部门继续组织举办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渔民抗灾救灾能力,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乡镇篇五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的通知》(桂政办电20xx19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的通知》(来政办电20xx57号)、《来宾市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平“3.11”重大水上交通事故通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通过开展一系列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我市渔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据统计,今年3月全市共开展开展水上执法行动10起,出动执法人30人次,检查渔船200艘次,排查治理隐患渔船9艘,其中一般安全隐患9项,已整改8项,无重大安全隐患。
(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20xx年地毯式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黄世硬(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副组长:林万顺(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组员:王延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渔业科科长)、韦新洪(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站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渔业渔政科,并制定来宾市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月报制”和“零报告”制度。
(二)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以渔民为重点,着重宣传《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河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办法》。
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举办渔业安全基本知识、渔业保险及法规、渔船海难事故典型案例讲座,不断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与全市6县(市、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明确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在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我们紧紧抓住基层渔政执法部门和船主这两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直接管理责任。
(四)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监督
采取以渔船为核心,以渔船安全生产为工作对象,以渔船船主自检自查和渔政机构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我市渔船的实际,严肃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针对当前水上大雾、大风和寒潮等恶劣天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系统、彻底排查安全隐患,狠抓安全隐患整治。
1、检查渔船的持证情况。确保“四小证”(渔业船舶检验证、渔业船舶登记证、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员职务证)齐全。
2、检查船检期限和职务船员、救生、消防、通信设施的配备等。
3、检查渔船的安全适航情况。重点检查渔船的船体、主机运行以及漏水、稳性等情况。
(五)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为了有效的、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针对渔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和措施,强化对不适航状态渔船的监管,责令整改,整改率达到89%。同时加强重点水域、复杂水域等水域的通航秩序维护,严厉查处渔船违规作业行为,特别是违规载客、载货运输和非法电、炸、毒鱼以及利用渔船从事潜水打捞奇石等非“渔”行为,打击违章捕捞,有效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1、渔民安全生产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渔民思想观念落后,存在侥幸心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2、监控范围广,监管力度不足。来宾市现已登记在册的渔船有828艘,尚有部分船只不在登记之内,而且分布比较分散,执法人员、装备和经费不足,影响安全监管效率。
3、少数渔民受利益的驱使,非法、违规作业现象(主要是利用渔船从事潜水打捞奇石、潜水捕鱼或非法载客)成为我市渔船安全生产的隐患。
4、一些老弱渔民,迫于生活所逼,继续以捕鱼谋生。其中年纪较大近70多岁,容易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1、继续加大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宣传力度;
2、继续实施对渔民进行职务船员和安全生产专项培训,使渔民熟悉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
3、针对违章载客和非法作业,渔政部门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和检查密度,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4、同时鼓励渔民转产转业,推进转产渔民转移就业,争取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扶持转产渔民或其直系亲属参加非“渔”行业培训,加强渔业行业技能培训,鼓励转产渔民转移从事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水产品流通等渔业行业。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乡镇篇六
为切实做好此次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我局专门调整了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水产局局长任组长,渔政执法人员为成员,组织全县渔业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结合我县渔业特点和我单位实际,以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倡导安全文化,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式稳定为目标,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活动实施计划,并精心部署检查活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检查活动。
我局十分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年初就与各水产企业和养殖户签订了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规范了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了各生产企业和养殖户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此次大检查中,我局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全县养殖、捕捞渔船逐一进行检验,对渔船规格、型号等参数实地检验后,统一编号和登记造册。对检验出不合格的渔船根据实情责令其限期修补、报废处理,消除了渔船不安全隐患,确保养殖、捕捞渔船登记率、检验率达到100%,严把检验关,强化渔船安全生产的源头监管。据调查统计,全县共有各类船舶15艘,其中养殖机动船4艘,木质捕捞船11艘。经检查发现,全县大多渔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我局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组织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我局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组织渔政人员深入渔村、企业渔区一线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渔民、养殖户宣传《渔业法》、《渔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160余份,悬挂横幅4条,出动宣传车一辆,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同时结合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对渔业安全生产具体法规进行宣讲,以提高广大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
1、养殖户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存在着重生产轻管理的思想,对安全设施设备投入不足。
2、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行为难规范。管理对象觉悟低、纪律松散,且存在侥幸心理,不穿救生衣冒险、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3、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难到位。小型渔船多且分散,管理面广、工作量大,靠临时突击的检查较难凑效,对小型渔船管理相对滞后,缺少行之有效的办法。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
2、针对新情况,适时修改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各类工作预案,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
3、积极开展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杜绝渔业船舶安全事故发生。
4、组织各生产单位和养殖户参加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渔民技能水平,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