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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经典作品是培养情感和审美能力的良好资源,值得我们深入研读。怎样使总结的内容更具说服力和可信度?这是一篇精彩的文章,让我们一起来读读吧。
鸟语林里的鸟可真多!有可爱的鸽子,有憨憨的白鹅,有美丽的孔雀,有威武的鸵鸟,有巧嘴的鹦鹉,还有一些我不知道名字的珍奇鸟类。
我最喜欢的鸟是孔雀。它像一只大大的珍珠鸡。它的头和翅膀是银灰色的,脚是深棕色,周身的羽毛和上翘的尾巴有七种颜色,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非常好看。它们讨好地在我的面前走着,可小眼睛却直直地盯着我手里的鸟食,就像一群小馋猫,我忍不住给它们吃了个饱。
突然,有一只孔雀开屏了!它的尾巴就像仙女手中的彩扇,慢慢地张开变成了一条美丽的裙子,五光十色的,把我的眼睛都看花了。它还昂着头,挺着胸,在大家面前走来走去,炫耀着自己的美丽,真是可爱极了!
书是知识的天地,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还是智慧的结晶,我最喜欢读书了。
幼儿园的时候,我勉勉强强认到了一些字,妈妈给我读了许多小人书,她说:“读书的兴趣是从小就要培养的。”我从这一刻,便喜欢上了读书。
我八岁时,自己开始读曹文轩写的满带着真情实感的小说——《根鸟》。我读着读着,总会令我潸然泪下,但还是觉得自己有许多问题都不明白。这些小故事,好像有些自己都亲身经历过。
因为读曹文轩的《根鸟》引起了我对小说的兴趣。我又看了书架上的《笑猫日记》,我读到虎皮猫病了,可能不会好,我大哭了一场。妈妈说:“孩子,别哭呀!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我继续往后读,读到最后,我开心地笑了,因为虎皮猫的.病好了,它和笑猫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十岁时,我又读了一遍《根鸟》,我很同情根鸟,他在去大峡谷时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但根鸟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他找到了大峡谷。我很佩服他那种勇气和毅力,我托着下巴,想着根鸟会不会见到紫烟,自己编着后面的故事。我觉得,在不同的年龄读同一本书,会有不同的感受。
还有一次,我写作业的时候,不小心把桌上的水打翻了,水流在了桌上、地上、床单上,我连忙拿起桌上的书,一页一页地检查。“幸好没把书打湿。”我把书当作宝贝一样抱在怀里说。这件事后,爸妈给了我个称号——“小书虫”。
这几年来,我读了不少书,我感到读书比做任何事都快乐。我觉得读书使我的生活变得充实,让我充满了智慧。
读书能使一个思想狭隘的人变得豁达;能使一个性格脆弱的人变得坚强;能使一个目光短浅的人变得深谋远虑……读书的好处太多了,一时间可说不完。
我喜欢读书!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来读书!
我喜欢春,喜欢春日的风。风本无迹可寻,但春风一至,大地一下子就绿了。树上的嫩芽是绿的,地上的小草是绿的,一切的一切都成了绿的。大地呈现出一幅生机勃勃的景象。
我喜欢夏,喜欢夏日的树。在炎热的夏天,当人们满头大汗地走在路上,突然发现有一片树荫地时,那会是怎么的一种欣喜啊!
我喜欢秋,喜欢秋日的果。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果实也随着秋风而成熟了。那种红红的、黄黄的可爱的颜色,总能诱使人上去咬上一口那甜美无比的果实。
我喜欢冬,喜欢冬日的雪。在冬天,天上总会飘下来那洁白的雪花,把大地扮成一个粉妆玉砌的世界。我们在雪地中忘乎所以的玩着。似乎忘记了冬日的寒冷。
我不但喜欢天地之间的景观,更喜欢精神上的享受。
我喜欢读书,无论在什么时候,读书时我就会身临其境一般沉醉其中,读《三国演义》时,我仿佛就身处在那惊心动魄的古战场;而读《鲁滨逊漂流记》时,我好像就和鲁滨逊一起自由的生活在孤岛上。
我喜欢玩电脑游戏,在紧张的学习一周后,玩一会儿网游,可以使自己的身心放松,在电脑中得到乐趣。
我还喜欢体育运动,无论是足球、羽毛球还是其它什么运动。在体育运动中,我便会有种充实、丰富的感觉。
如果你能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并且热爱生活,你也会有这么多的喜欢。
春天。小草才吐出尖尖的小嫩芽,及嫩的黄绿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总是激起我去摸一摸的欲望。
我喜欢夏天。虽然是骄阳似火,但绿树成荫的树林下还是那么沁人心脾,处处散发着小草的清香。大树伸展着长臂,舒展着腰肢,让我感到大自然正是令人敬畏。
我喜欢秋天里摇曳的芒草。在山坡上,在水边上,黄的那样凄凉,美而孤独。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画画。我能够用自我的手和画笔一笔一笔地在白纸上勾勒出我心中最完美的蓝图。
我喜欢唱歌,那一个个跳动的音符唱出了我对生活的完美期望,唱出了我心里面的欢乐。
我喜欢读书。喜欢书中那流动的细腻,还有那让人猜不透的情节。读书,是一种很美的享受,就像是在倾听一首乐曲,慢慢的划过淡淡的音符,走出古代诗人那多愁善感的情怀。读书,是需要细细品味的,恰似一条轻轻流过的小溪,若少了这种品味,便体会不到那一脉优美的传统,体会不到那细水长流的智慧。
我喜欢小动物。喜欢到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忠诚的小狗;可爱的小猫;乖巧的小兔子;以及像球一样毛绒绒的仓鼠。喜欢他们讨好我时的样貌,喜欢它们静静睡觉时的憨态。
我喜欢生活,并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连绵起伏的山,山是一种神奇的“石头”,有高有矮,有大有小。我喜欢的山高至喜马拉雅山的珠穆朗玛峰,低至几十米的小山坡。我觉得它们各有各的风采,高的可以一睹世界的美貌,低的.可以享受大自然的气息。
我喜欢生命之源——水,不管是纯净的蒸馏水、微甜的矿泉水,还是白开水与自来水,或是海水与雨水。这些水我都喜欢,因为它们都能滋润地球上的万物。
我更喜欢绿油油的森林,我喜欢的森林大至跨越六个大国的亚马逊丛林,小到家乡的那三亩地大的小森林。这些我也都喜欢,因为只要是森林一进去就会感到生机勃勃,并且会有许多新鲜空气扑面而来。
虽然我喜欢连绵起伏的山、生命之源——水,还有绿油油的森林。但要是比起这些的话,我更喜欢那从未被唤醒的巨人——冰川。冰川远看犹如被浸泡在海水里的巨人,只有近看才能体会它美丽而又壮观的景象。要问我最喜欢的是哪一个冰川的话,那就要数兰伯特冰川了,因为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冰川。
我喜欢大自然,喜欢大自然的一切鬼斧神工,因为它们是我无法用科学来解释的,但我还是喜欢大自然的一切。
我喜欢一个人坐在书房里,静静地读书。我会因为书中有趣的情节而笑喷,也会因为书中感人的故事而黯然落泪。
我喜欢和朋友聊天,谈谈自己的心事,又八卦一下班中的新事,然后滑稽地笑几声,再伸伸舌头,做个鬼脸。
我喜欢喝白开水,而不是喝那些没有营养的饮料,因为白开水才有益健康。就像生活,不一定要精彩,但一定要养好身体。
我喜欢一日三餐,我喜欢那种把肚子装得满满的感觉,也喜欢肚子快要饿扁时的雪中送炭。每当我从电视中,看到那些可怜的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孩子们,就感到自己无比的幸福。
我喜欢打羽毛球,在绿茵场地上,挥舞着球拍,眼盯着那白色的小球,”嗖“的一声抽出去。喜欢这种力量与眼力的提升,喜欢这种技能的提升,虽然我打得不是特别好,可我却常常收获快乐。
我喜欢打游戏。不管是电脑,或者是手机游戏,都在我的狩猎范围。我喜欢“绝地求生“中的刺激与欢乐,也喜欢玩”王牌战士“时的热血沸腾的感觉,更喜欢在游戏中结识朋友、收获友谊。
我喜欢旅游,喜欢尝试新鲜的事物。大连的海边,西安的古城,福建的鼓浪屿,北戴河的鸽子窝……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顺带说一下,今年暑假,我要去内蒙大草原哦!
我喜欢我的家人。他们在我开心的时候陪着我,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在我犯错的时候批评我,让我懂得了好多道理。
喜欢没有理由,只因有了‘喜欢’,人生才会精彩!
我喜欢冬日里的阳光,喜欢它的温暖柔和,喜欢它的宁静淡远。
我喜欢田野里的泥土,喜欢它的肥沃湿软,喜欢它能萌发出新的芽儿。
我喜欢夏日校园里的那颗古榕树,喜欢它浓密苍翠的树冠,喜欢它那粗糙粗壮的树干,喜欢它能在夏日投下那阴凉的树荫,喜欢风儿吹动它,它那腼腆的舞蹈。
我喜欢童话,喜欢它在故事中能灵性的表达出主人公的喜怒哀乐,喜欢它能使动物变得有思想会语言,喜欢它能让哭闹的婴儿变得安静,喜欢它能让大人冷漠的心变得柔软。
我喜欢那生机勃勃的四季,喜欢那布满小花小草,正在冒芽的小竹笋的春天;喜欢那炎热的,可以吃冰激凌和吹空调的夏天;喜欢瓜果飘香,满满丰收的秋天;还喜欢那有着缕缕幽芳的梅花,下着纯洁雪花的冬天。
我喜欢夜晚,喜欢黑夜中的星星点点,喜欢在黑夜里,房间中依然闪烁着点点光芒,那是勤奋的人们还在努力学习。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下雨天陪我一起散步,阳光下一起游戏,喜欢她们的善解人意。
我喜欢生活,喜欢运动,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暑假,我去上海看望外公和外婆,外婆送给我一套“六面娃“。回到家后,我把它们摆在了写字台上。
六面娃很有意思,是六个表情和神态各异的小娃娃。有的在哭,好像有人刚刚欺负过他,再看旁边那个又是哈哈大笑,我想一定是他欺负了那个哭的,要不怎么会那样得意呢?有的很严肃,好像考试前在思考什么似的。还有的嬉皮笑脸,样子好像搞了一次恶作剧。总之他们的表情各种各样,都好似要对我说些什么。但是他们的衣着却都一样,一律穿着短裤,一定是天气很热吧!
有一次妈妈叫我洗手吃饭,我不情愿地说:“不洗了!“正好,我看见了六面娃,那个吐舌头的娃娃好像正在嘲笑我不卫生呢!我赶紧去洗手了。还有一次,一道数学题我不会做,我觉得太难了,不想在思考下去了。我正要把笔放下,一抬头,就看见那个生气的娃娃,就仿佛每次妈妈冲我生气时一样,像是在说:“一道题就把你给吓跑了,真是胆小鬼!“我不服气,就埋头思考起来,也真怪,不多会儿,这道难题就被我攻破了。真有意思,自从六面娃来到我身边后,我就好像再也离不开它们了,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我都要请教它们。虽然它们不会说话,但是它们的表情,神态总仿佛在告诉我怎样去做。如今,我家已经是九口人了,有爸爸,妈妈,我,还有那可爱的六个小兄弟--六面娃。
“你要死啊!骑车不长眼睛啊!”我努力地想控制好左右摆动的龙头,望着逃跑似的那个身影,愤愤道。
“轰”,终于,我连车带人重重地摔在了马路上。精神恍惚了,一阵阵钻心的痛,在手腕处蔓延开来,“呃呃!”疼得我眉毛揪在一块!
一起去排练的她,急急忙忙跑过来,小心翼翼地把我扶起来:“你没事吧。”我挤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扶着她的肩膀:“不要紧的,没死哪!”
今天,洁白的音乐教室,多了几分宁静,明媚的阳光,柔柔地洒在那架被红布盖住的钢琴上,令人觉得格外庄重。我静静地坐着,任由疼痛一次又一次的袭击我那脆弱的神经。
“我问门卫要了一些药来,帮你消消炎。”耳边响起了她黄鹂般动听的声音。我愣了一下,“消炎?”回想起了以前受伤涂药的情景,那真是悲惨啊!我连忙站起来,两手放在胸前,一脸推笑道:“那个……能不能不涂啊?”她眯着眼睛,奸笑着:“你说呢?”我见情况不妙,撒腿就跑,谁知还是被逮个正着,我用我那没受伤的手推耸着:“大姐!大妈!大姨!就放过我吧!”她一口回绝了我。
我坐在她细长的腿上,紧紧抓住那朴素而清爽的衣裳,闻着她的味道。“哎呦!”我叫起来。她轻轻拍了拍我的脑袋:“笨蛋,我还没涂呢!”我尴尬地笑了笑。她缓缓地捧起我的手,修长的手指捏着棉签在那块血肉模糊的地方点了一下,我不敢看,紧紧地贴着她的'肩膀。咦?不痛哪!她皱着眉头,问:“痛吗?”我欢快地摇了摇头。她又了过去,长长的睫毛就像两把小扇子,覆盖在眼睑上,随着她眨眼的动作,扑闪扑闪的。薄厚适中的嘴唇专注地轻抿着,像樱花一样粉嫩娇艳。瞳孔是那么的清澈,仿佛落满了星辰似的闪闪发光。“恩?不准备哇哇大哭啦?”她回眸一笑。我憨憨地摸了摸脑袋:“呵呵,呵呵!”
我多么希望时光就停留在这一刻。
她,我喜欢。她的外表与心灵都深深地打动了我。在我的眼里,她仿佛是一位天使,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善良!那么的细心!
我喜欢生活,喜欢生活里的一切事物。大到城市、蓝天,小到一片草地、一朵小花。
我喜欢校园,在早晨的一声铃落,琅琅的读书声让一天都充满活力。我喜欢校园中的体育节,俗话说的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一个好身体,又怎能获得好成绩呢?我喜欢校园中的戏曲活动,让国粹进入校园,让戏曲融入到我们的课间中,让国粹传承下来。
我喜欢我的教室,那是知识的乐园。老师传授知识,让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自由发挥,也让知识碰撞的火花绽放。
我喜欢教室的黑板,是黑板把知识完美的诠释,是黑板将文字与数字传递。
我喜欢绿油油的草地,特别是在春天。小草褪去冬日的枯黄,换上绿色的新衣。而那绿里透着黄的小草,就像诗中所描绘:“草色遥看近却无”一样。
我喜欢生活,喜欢生活中的事物,热爱生活中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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