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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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反思的过程,通过总结我们能够更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是许多人面临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能力、最尽责任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己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不法分子绳之以法。他的能力不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么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们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____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不法分子无话可说。
福尔摩斯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推理分析能力,这位神探博学多闻、细心耐心、追求真理、坚持原则的品质,也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让我们向他学习的优秀品质。
福尔摩斯就像一个神话般的人物活在我们的心中。虽然他只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人物,可我却丝毫不怀疑他存在的真实性,那是因为,福尔摩斯已经为我们留下了最美好的印象。他在书中的每一言一行,都牵动着读者为他高兴,为他担忧,为他着急,为他气愤,这就是福尔摩斯的魅力,他已经紧紧牵住了我们的心,让我们也进入书中和他一起破案。
把不可能的东西剔除之后剩下的,即使难以令人相信,但那就是真理。——题记“姐姐,谁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侦探啊?”一个略带稚气的声音从身边响起,让正在读书的我微微一顿,刚想回答,却瞥到了手中还未看完的书,便把书轻轻拿到弟弟面前,微笑着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说道:“看完这本书,你就会知道了。”弟弟似懂未懂地眨了眨眼,接过书后,认真地指着封面上的几个大字,一字一顿:“福—尔—摩—斯……”
《血字的研究》,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为它短小,所以它更说明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另一个方面,这个案子也是华生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读者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他的推理能力无容置疑,除此之外,他更是一个活灵活现的人。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无所知的方面。虽然并不完美,但更接近了生活,让人感觉他就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员。他有鲜明的个性。他会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在实验室钻研几天,他也会拉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在遇到案子时,他会很亢奋;在无所事事时,他又会很沉默。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活。
夏洛克·福尔摩斯已经陪伴人们跨越了一个世纪,但他仍然留在亿万人的心中,这是为什么呢?从《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自己的叙述中,我找到了答案:“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夜空中,一颗耀眼的流星,划破长空,为人们带来光明,即使转瞬即逝,那一道绚烂的光芒也会永远地留在人们的心里。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看的书,而有一些人不知道看那些书就随意看,而最后什么都不记得剧情只有满足于一时的快乐,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索集》。
而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勇敢,虽然他是个侦探但经验却很多,分享给了我们,福尔摩斯说过:“人的脑像一个阁楼是有限的,是要选择性的放一些对你来说重要的东西,而不是随地乱放,摆好整齐,这样当你需要时就很容易取出来,不然没整理好,一些新知识把旧知识挤出这样你脑袋的东西对你来说就轻而易举拿出”。像这样的话有很多,我永远记在心中,书就像我的朋友在无聊和难过时给我看,让我逃离尘世的杂乱,在书中漫游。
这样的书我还想要更多。
《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千千万万的'读者。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与狡猾的罪犯做斗争,捍卫的法律的尊严。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本书的最后一个故事,福尔摩斯为了除掉一个世界上的祸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他是这么说的:“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他(莫里亚蒂)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很高兴。”多感人的话啊!我们虽然不能像福尔摩斯一样牺牲自己的生命,但是我们必须要学习他在这本书里所有的精神。
比如有一次,我和同学在小区里玩儿,发现有一个人鬼鬼祟祟的,不像好人。于是我们便去喊警卫员,警卫员礼貌地问:“请问你是来找人的吗?”那个人指着身旁的小狗说:“不是的,我住在这里,我带着我们家的母狗出来溜达溜达。”我看见那只狗大摇大摆地走到一个电线杆旁,右腿翘上去小便。我和同学使了个眼色,让她去报警,我在这儿看着他。
过了一会儿,警察来了,将那个人带走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母狗是不会翘着腿小便的。之所以我能识破他的阴谋,是因为我学习了福尔摩斯的精神,仔细观察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想:歇洛克·福尔摩斯之所以能破这么多案子,是因为他不仅有着仔细观察的习惯,而且他有着广泛的知识面和大胆、新奇的想法。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在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
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
在这个暑假里老师给我们留了好多作文,我的头都大了,但是有一篇是要求写必读书目的读后感,其中有一本是《福尔摩斯侦探集》,我笑了,这个好写,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书,书中那波折的故事激发了我的兴趣。
柯南·道尔塑造了一位大英雄——福尔摩斯,他的智慧,冷静、沉着、勇敢,让我佩服,让我崇拜。我多么希望自己也变成那样的人。
福尔摩斯在办案的时候,他总是能用他那像鹰一样尖锐而又专注的眼镜和像猎犬一样敏锐的嗅觉找出真正的罪犯,我最喜欢第一集中他竟然能在各个蛛丝马迹中联想到犯人的特征,他能从墙上的字能判断犯人身高、体重。从墙上的单词当中的一个字母就能判断出他装成德国人,而实际不是德国人。
还有在《四个签名》中一张细条条对于福尔摩斯来说都是重要的证据,他说任何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可能暴露凶手的身份、地址、同伙等。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大侦探是有道理,我总结了一下,你看我说的对吗?首先,福尔摩斯的心里非常细腻,全方位的观察犯罪现场,在精确的分析,然后再有丰富的联想和坚韧不拔的毅力,这就是他成为家喻户晓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理由。
福尔摩斯的整个破案过程,不仅适用于破案,它也同样适用于我的学习,我以后也要像福尔摩斯一样,心细、智慧、坚韧不拔。请爸爸、妈妈、老师监督!
《韩非子·说林上》曰:“圣人见微以知著,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不足也。”细枝末节有时也许可以反映出更深的事实。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神探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自己对细节的关注和理解,经过缜密的推理,最终破获了一起起令众多警察都束手无策的案件。是细节,造就了福尔摩斯的成功。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断案如神的本领并不仅仅取决于聪明的大脑,而是那些易被人忽略的细节。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案中,福尔摩斯注意到考瑞斯教授饭量突然增加,从而判断出书房里还有一个人,并因此侦破了案件。而华生和霍普斯警长却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即使福尔摩斯提醒过他们。
在古代著作《淮南子·说山训》中有这样一句话:“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如果将这句话用在福尔摩斯身上,那便是“见一细节而知案件之内情”。
把握细节,不仅在侦探破案时有用,在社会生活中同样作用巨大。几百年前,比萨的一所天主教堂里,一名做礼拜的学生看着天花板时突然发现,天花板上的灯的摆动虽然越来越弱,摆动的距离也越来越短,但每次摆动所需时间却是一样的。他根据这一细节,找到了摆的规律,后世根据这个规律制造出了钟表。他,就是伟大的科学家伽利略。他从灯的摆动这个不起眼的现象中,发现了通向更广阔的的物理世界的大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是细节的积累让人们从很普通的小事中发现隐藏的事实或是道理。如果说最后的成功是一栋雄伟的高楼,那么无数的细节就是这栋大楼的基石。鲁迅先生在写作时曾经专门将“摘腊梅花”改为“折腊梅花”,只是因为他认为梅花紧贴枝干,只有“折”才能获得花。也正是诸如此类的细节让鲁迅先生的文章更加生动形象,使我们在读到鲁迅先生的文章时,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我们就是那个身处在上个世纪的某个庭院,于冰天雪地中,笑折一枝含苞待放的腊梅的人。细节造就了鲁迅先生在文学上的非凡成就。
一位教育家说:“细节是一种创造,细节是一种动力,细节表现修养,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会,细节凝结效率,细节产生效益,细节是一种征兆。”细节决定着成败。
细节决定成败,让我们关注细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成功。
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
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书有多大的可读性,那些离奇的案件虽是吸引人的,但案件过多,即使没有重复,人看着也乏了,厌了。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复仇的,比如说“血字的记载”,所以整体上我对它的评价并不高。
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书中的福尔摩斯是让人敬佩的,他总能抓住线索,破了一个又一个别人看来古怪离奇的案子,他是最出色的护法使者,不图名利,无人能与他比。
我走进书中,每读一篇文章便对这位侦破高手更添一份敬佩。我读的第一个故事是《银色马》,可能是出于我对马的喜爱,看到这个标题就吸引我读下去,故事是围绕一匹银色的白额马莫名其妙的丢失,驯马人的死亡展开的,线索错综复杂,福尔摩斯却从容不迫,他根据马儿的习性,寻着马蹄印非常准确地找回了失踪的马儿,让它如期参加了赛马,并成功串出了案子的前因后果,随着谜底一步步的揭开,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驯马人竟然是被马踢死的,不是被人害死的,这个福尔摩斯真是比神还厉害,仿佛自己亲眼看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一样,简直是西方的“诸葛亮”啊!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罪犯多么的狡猾,总会被福尔摩斯找到蛛丝马迹,并最终落入法网。
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一丝不苟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很值得我学习,不仅如此,他为大家服务,不为利益与名望,一生光明正大,正义凛然,即使粉身碎骨也不愿意向世间的罪恶低头的精神,也让人钦佩,在故事的结尾,福尔摩斯与罪大恶极的罪犯一同掉入深渊,连尸骨都没能留下,实在让人遗憾,但是他破的无数个奇案,让每一位读者都牢牢记住了他,一个最出色的护法使者——大侦探福尔摩斯。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体会(优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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