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理由 如何写投诉理由(3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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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6 00:00:00    小编:王一快

投诉理由 如何写投诉理由(35篇)

小编:王一快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投诉理由 如何写投诉理由篇一

尊敬的王市长:

我们是居住在海甸岛人民大道颐园路附近的居民,原本选取住在海甸岛就是因为它安静、悠闲的居住环境,周边学校、医院一应俱全,没想到,最近开了一家名叫9点半的酒吧,名为酒吧,却做的是的厅的生意,每一天从11点左右开始就是强烈的鼓点音乐一向吵到凌晨4点多,就连家住七楼以上的居民关上门窗都被吵得无法入睡。就这件事,我们投诉到环保部门,也打过110,但好象收效都不大,前天因为打架斗殴事件110曾来过,也就安静了一晚上,但之后的投诉都不再有回音了。为此,我们想向王市长提出几点意见:

1、这类娱乐场所的审批到底是依据什么?哪个部门审批?噪音超标的娱乐场所能否开在居民区?何况周围海大、海台实验学校、市医院、疗养院都近在咫尺??

2、审批了此类娱乐场所,它的噪音该如何控制?经营者就应做出相应隔音措施才对,可9点半酒吧,不但没有隔音措施,而且进出开关门时会有更恐怖的噪音,本来就已经噪音够大,在安静的睡眠中,还会不时传出更大的噪音来试探居民的容忍度,实在是忍无可忍。

3、娱乐场所的经营时间是否有规定?一个噪音如此无法控制的娱乐场所,居然经营到凌晨四五点,试问周围居民要如何休息?

这一阵还是国庆放假期间,周遭居民大不了就是白天再补睡眠,但是正常上班后呢?这样的梦魇要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住在里间的年轻人尚且吵得无法入睡,老年人如何休息?

海口标榜自己的最佳人居环境,这种环境如何居住?海甸岛超多外来人口,时值又是老年人群超多在琼过冬养老时节,海口市如果没法处理此类影响人居环境的噪音事件,何谈最佳?

像香港、上海等地,都会有巡警过问此类噪音事件,为何海口却是报而不管?请问海口到底把最佳人居环境的标准放在哪里??

我们愤而向王市长提出投诉,是因为投诉无门,请问此类状况今后该如何办理?一向得不到回音,这就是海口市的办事效率、办事风格?我们不能理解海口的城市规划,环保管理,光看9点半所在的南苑大厦被改建的建筑风格就明白,海口市的规划到底在做什么?一栋好好的大楼,一二楼改成铺面后,居然玩起了变半边脸的游戏,这种临街半边脸建筑便是海口的风格?

推荐海口市进行一次噪音大整顿,为了吸引更多的人选取海口成为第二居住地,就务必营造舒适的人居环境。

投诉人:

xx年xx月xx日

投诉理由 如何写投诉理由篇二

申诉人:李______,男,_______岁,汉族,_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人。

被申诉人:郭______,男,__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人。

案由:……

要求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合理地解决我们房崖宅基地纠纷一案,其事实和理由如下:

上述房屋宅基地是土改时农会分给我的。解放前郭______是我村18家后台之一,村中所有苛捐杂税均由其指派。我村解放时,郭随xxx跑到______县城藏匿起来,农会将其财产没收分配给贫穷农民。其中将郭的一座坐北向南院西屋瓦房3间和南屋地基三间分给贺______;北屋瓦房3间和东屋地基3间分给我。我一直执管居住至今。时隔40余年,即______年,郭以持有其祖父郭______土地证为由索要房子。当时经大队、公社、______县法院及______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均认为此房确系农会分给我的,分后并执管多年,郭一直未提出过争执,其土地证是错填和误填,依照法律和事实将此房判归我所有。______年郭又申诉到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期间,忽略了房子被分出去的事实,避开原一、二审的调查依据,没有分析郭______土地证的来历和事实,简单机械地视土地证为唯一依据,而将上述财产判归郭所有,我认为是错误的,应当纠正。其理由如下:

一、______年______县解放时郭投敌逃跑,当时农会除给郭留够住的房以后(郭当时3口人,留有瓦房3间,地基3间),将其余财产没收。因我当时4口人,无房子住,住公房内。农会干部将郭坐北向南院北屋瓦房3间和东屋地基3间分给我。______年土改时又确认给我。现有土改农会干部政治主任贺______、民兵营长贺______、农会主席贺______都证明北屋是给我的(一、二审卷可查),并出有书面证明,愿到庭作证。

二、郭一座坐北向南院其西屋和南屋地基分给贺______,北屋和东屋地基分给我。贺______的土地证上明明写着北至李______(见附件)。如果房子没分给我,为什么贺______的土地证上写着北至李______呢?

三、此房在我执管30余年期间,______年我将房子借给同村贺______居住至______、年。贺______于______年归还我后,我一直居住使用至今(贺______的证明二审卷可查,现仍可到村调查)______年我在东屋地基上盖房两间。______年又将北屋西山墙处一棵3尺多围的大杨树砍用。郭全家人一直在家,从未提出任何争执和异议。

四、郭的土地证来历有疑。土改时因我村小人少,郭又是个有文化的人,当时的土地证是他帮助填写的(有证件附后)。由于农民没有文化,不认识字,对土地证的作用认识不足,我就是其中的一个。郭乘机大耍花招、将分给我的房屋填写在他祖父郭______的名下。他祖父土改初期就去世了,我村老年人陈______、贺______都可证明。我______年就开始住着此房,______年发证时郭______为什么不拿出土地证向我要房子呢?现在提出难道没有问题吗?郭就是利用填写土地证的机会从中捣鬼,现在出来进行反攻倒算,有些法院就看不出,还判他有理。

申诉请求:

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请求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撤销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民监判字第___号判决,维持原______地区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民上字第___号判决,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___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

投诉理由 如何写投诉理由篇三

尊敬的各位游客:

您好!

原计划在国庆大假期间(10月5日)来我景区旅游并作为嘉宾为游客助兴的中国影帝--xx,因为相关手续未办理齐全,推迟到来时间,具体时间待定。我景区在此向大家真诚的道歉。

xx是我国著名演员、金马影帝,也是颇受粉丝喜爱的一位歌手。为了增添节日欢乐,吸引更多人气,我景区特请xx在10月5日来景区献歌表演,并签售景区门票,与游客一起欢度国庆佳节。但近日,景区正式接到通知,由于考虑到国庆大假期间的游客量大,以及交通、安全等多种因素,未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xx来景区献唱计划被推迟,具体到来日期待定。

为表达歉意,我景区特别推出了相关优惠活动,即在原定xx献唱的10月5日这天景区票价全面6折以表我们景区诚意。希望大家理解和包容。祝大家国庆假日快乐!

道歉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投诉理由 如何写投诉理由篇四

投 诉 人:宁波市****保洁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宁波市**区姜山镇环境卫生管理站

宁波市**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

投诉事项:请求对被投诉人在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并责令其停止招标、限期改正。

事实与理由:

**年3月18日,被投认人宁波市**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以下简称“姜山交易站”)接受招标人宁波市**区姜山镇环境卫生管理站(以下简称“姜山环卫站”)委托发布招标公告,就“姜山镇镇区道路保洁项目(项目编号:js-zb-006)”进行招标。投诉人宁波市****保洁有限公司作为投标单位已参加本次投标报名并领取姜山交易站发放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投诉人发现姜山环卫站和姜山交易站的本次招标活动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现依据《xxx招标投标法》第65条规定依法向贵局提出投诉:

一、招标人姜山环卫站缺乏自行招标的能力,应当依法委托招标。

从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来看,本次招标活动姜山环卫站没有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而是选择了自行招标。但姜山环卫站作为基层环卫管理组织,可能不具备《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16条规定的“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若招标单位不具备上述招标能力的,应当依法委托招标,否则违反了《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54条第1款的规定,上级行政监督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

二、招标人姜山环卫站的《资格预审文件》备案单位不合法。

1、法律规定

(一)《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15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特点和要求,认为确需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编制资格预审的条件和方法,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二)《**区镇乡(街道)财政性投资500万以下50万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操作细则》(鄞政办发118号)第6条“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但应当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投诉人意见

投诉人认为,姜山环卫站此次招标活动属于强制招标项目,应当向作为行业行政监督主管部门的贵局备案。而姜山环卫站的《资格预审文件》备案单位为姜山交易站,明显违反了上述两项规定。因此,招标人姜山环卫站的《资格预审文件》备案单位不合法,依法应予改正。

三、招标人姜山环卫站《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评分标准”中含有不合法内容,妨碍或者限制了投标人之间的公平、公正竞争。

1、法律规定

(一)《招标投标法》第18条第2款“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25条“招投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以地域、行业、所有制等为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二)以获得本地区、本行业奖项作为投标条件”。

(三)《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15条第4款“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四)《**区镇乡(街道)财政性投资500万以下50万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操作细则》(鄞政办发<2008>118号)第8条第3款“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不得针对个别投标人特点设置针对性的条款;不得以地域、行业、所有制等为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以获得本地区、本行业奖项作为投标条件;不得将评比获奖项目作为额外加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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