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函多久能拿到 解约函是纸质还是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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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__________大学__________本科毕业生,于__________被贵公司录取成为新进员工,并于_____________接受到贵公司所盖章的三方就业协议书。
由于___________原因,本人_____________,经过一段时间的慎重考虑之后,很遗憾地,我正式向贵公司提出解约申请,希望贵公司能够考虑本人的特殊情况,准许本人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并出具解约函,声明终止三方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应。
对此,对贵公司在招聘过程中对本人的厚爱表示由衷的感谢,并对解约过程中给你们带来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
本保函旨在保证 工程承包合同的顺利履行,保证主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发包方已经与工程承包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书后,由保证人接受主合同承包方委托为承包方履行预付款相关义务作出如下连带责任保证承诺,本保函项下条款受《^v^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约束。具有不可转让性,保证人作为承包方的履约保证方保证具有提供保证
1,本保函从属于 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约能力和资格,本保函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2,本保函保证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承包方在接受发包方预付款后所应承担合同相应义务以及由履行相应义务产生的违约、赔偿责任。
3,本保函保证的主债务履行期限的确定:应为根据主合同发包方支付预付款后,承包方依据合同所应完成的相应工作量,工程量的确定由发包方或其委托的项目管理公司确定。
4,在主合同解除后,保证人对承包方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5,本保函中保证人承诺代为履行的仅限于金钱债务,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保证期间,发包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期间,发包方与承包方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承包方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承包方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8,主合同如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9,承包方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发包方,订立主合同和本保函,发包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承包方破产案件的,发包方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11,发包方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发包方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
12,本保函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13,本保涵未经发包方(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保证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将预付款专款用于主合同约定目的并按本保函承诺承担无条件保证责任。
14,保证人承诺在收到发包方或其授权代理人部分、或全部索赔通知时应履行无条件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的款项。但可要求发包方提供索赔依据以及担保款项的计算明细,在履行无条件保证义务和支付款项前无权对上述依据提出任何异议。履行保证承诺的期限应为接到发包方提出上述书面要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5,本保函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保证的期间以主合同发包方履行预付款之日起至承包方履行相应预付款义务之日止6个月后失去法律效力。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住所:
开户银行:
解约申请书
尊敬的 公司:
本人是 大学 专业 年应届毕业生 ,于 年 月 日被贵公司录用,签订了三方协议。
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去贵公司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慎重考虑,以及和家人再三商量,最终我选择放弃工作。因此,很遗憾的向贵公司提出解约申请,希望贵公司能够考虑本人的实际情况,允许本人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并出具解约函,声明终止三方就业协议的法律效益。同时,本人将严格按照就业协议承担责任,履行与贵公司的违约条款。
非常感谢贵公司在本次的校园招聘中对我的厚爱,我深知我的违约将给贵公司的招聘工作带来极大地不便,在此我对没有处理好个人事情而给公司带来的资源浪费表示深深的歉意。
申请人:
年 月 日
解约函
大学:
在充分考虑个人选择意愿和我公司实际情况下,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贵校 学院学生 与我单位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其与我单位解约手续已办理完毕,同意其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请贵单位予以协调。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裁判观点:最高人民法院 (2016)最高法民申3375号 民事裁定书最高法认为:一、关于气体厂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包销协议》的问题。(一)本案中,润力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气体厂公司解除《包销协议》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对气体厂公司向润力公司发出《关于解除的函》是否具备合同法第九十三条或者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进行实质审查。理由是: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根据上述规定,气体厂公司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通知润力公司解除合同的,必须具备合同法第九十三条或者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原判决对气体厂公司向润力公司发出《关于解除的函》是否符合合同法第九十三条或者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并无不当。气体厂公司、广昊公司和羊城公司申请再审称原判决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错误,该主张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理由是,首先,《包销(二)气体厂公司向润力公司发出《关于解除的函》,不具备合同法第九十三条或者第九十四条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协议》系气体厂公司和润力公司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其次,《包销协议》明确约定“原创鸿公司已支付给甲方的合作款项中的1500万元在签订本协议后转为乙方应付的包销款,在首笔包销款中抵扣”,创鸿公司已经支付给气体厂公司的合作款项,是属气体厂公司所有、气体厂公司可以自行支配的款项,其同意以该部分款项抵扣包销款,是其对自身权利的合法处分,无需得到创鸿公司的确认。因此,原判决认定《包销协议》签订时抵扣已经完成是正确的,气体厂公司以润力公司未依照约定支付首期包销款为由解除合同,缺乏理据。
2025年解约函多久能拿到 解约函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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