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公司考勤规章制度(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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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6 00:00:00    小编:公考客栈店小二

2025年公司考勤规章制度(优质17篇)

小编:公考客栈店小二

人们常常会试图去理解和解读自己的情感体验,以便更好地应对和处理各种情感需求。如何培养自己的领导能力,发挥个人潜力是每个人都希望实现的目标。这是一些精选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一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将从202x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湖北九州舜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2、打卡时间。

2.1市场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标准考勤时间:9:00--17:00。

2.2其他部门按排班时间执行,以保障业务正常运作;。

2.3考勤以考勤机记录为准.每一天空上下班至少二次指纹打卡,作为日常考勤的依据。

3、相应处罚。

3.1任何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均处罚200元/次;。

3.3综合管理部每月不定期检查打卡及其它考勤状况,各部门应予以配合。凡出现推诿、临时变造考勤的状况,部门负责人承担管理职责,罚款200元/次。

4、其他说明。

4.1员工忘记打卡时,应在当日填写《考勤异动表》(附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异动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

4.2考勤记录采用手工和打卡相结合的形式。手工考勤和打卡考勤不一致的,以部门负责人审核的.《考勤异动表》为准。各部门、分公司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登记表》交到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

4.3公司鼓励举报代打卡及其他变造、伪造考勤的行为。一经查实,被举报人处罚200元/次,当天考勤记为旷工;被举报人为部门负责人的,处罚400元/次;对举报人予以100-200不等的奖励,并替举报人保密。

4.4新入职未录入指纹人员,由各部门填写《考勤登记表》及《考勤异动表》,至指纹录入成功为止。

4.5请尚未录入指纹的人员于20xx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前往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逾期不录指纹的以旷工论处。

5、以上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

6、之前下发的其他文件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二

管理部、事务部、工程部、为每周六天,每天6小时(暂定);。

客服部、保安部、保洁部因工作时间特殊,由各部门根据实据情况制定,原则每人每周工作不超40小时。

(2)、上下班按时签到打卡时间:。

各部门员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钟签到打卡。

(5)、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又不到岗者,均视为旷工。管理层员工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工资, 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工资;操作层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和一天加班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和两天加班工资;管理层入操作层员工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辞退并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当月工资。

2、请假。

(1)、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相关手续,写明事由及去向经批准后交管理部备案。

(2)、操作层员工请假七天以内由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操作层员工请假10天以上者,原则上须在本单位服务一年)。

(3)、请病假须有医生证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规定执行。

(4)、试用期间请假者转正时间要按请假实际天数延长,若请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上班时间必须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管理部不定期对员工上岗情况进行抽查,如检查发现无故脱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3、考勤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按部门按时签到打卡;操作层人员在本部门签到打卡考勤,部门考勤员在每月5日上午前将上月考勤表及请假条一并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门考勤员及部门主管人员承担责任。

4、 员工加班按下列标准发放加班工资。

(1)、管理人员不发放加班工资,可发安排轮休或补休,补休原则上不跨月。

(2)、操作层人员每月加班时间最多只能按四天加班工资计发。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三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补充,特制定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评一次。

4.其它情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5.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

1)全月无迟到、早退及旷工情况,全勤奖100元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第二次扣2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3)员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为忘打卡者),同时有相关人员证明,视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视为迟到一次。

4)员工凡在工作日无假条、又不打卡的均计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6.执行时间:本制度执行时间从202x年5月1日起至202x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订调整,以公司另行通知为准。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四

第一条 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因季节变化需要调整上下班工作时间 ,则由办公室另行通知,夏时令(早上8:00—12:00,13:30—17:30)/(早上7:30—12:00,14:00—17:30),冬时令(早上8:00—12:00,13:00—17:00)。

第二条 员工(除特殊审批外)在公司上班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登记制度,一个月内无特殊原因累计二次未见指纹打卡记录的,如能证明确实在上班,须填写附件补打卡申请,否则按旷工半日论处(扣除当月日工资1.5倍),依此类推。因工作需要在项目部上班,则由项目部负责考勤,如若发现既不打卡,又无项目部考勤,视作旷工论处。

第三条 所有员工(除特殊审批外)须先到公司指纹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及时通知办公室。不办理批准手续者,经查实,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四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如因特殊原因,需填写补打卡申请上交办公室。否则5分钟至30分钟内打卡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扣除当月日工资的1.5倍)。

备注:1、按迟到论处时间表(夏时令8:06—8:36 /7:36—8:06、冬时令8:06—8:36)。

2、按旷工(半天)论处时间:

(夏时令8:36之后 /8.06之后、冬时令8:36之后)。

(夏时令17:00之前、冬时令16:30之前)。

第五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两次以上(含两次)累计发生,按50元/次扣款处理。

第六条 员工迟到、早退1次,当月扣工资20元,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2次者,除按规定20元/次扣工资外,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含以上)者,除按规定20元/次扣工资外,给予记小过的处分;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含以上)者,除按规定20元/次扣工资外,给予记大过的处分,并上报总经理。

第七条 员工无故旷工,当月按应扣日工资的三倍扣款,因旷工造成公司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无故旷工1天,除按规定扣除本人当天工资的三倍外,给予记小过的处分;当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记大过;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八条 员工(除经总经理提出的特殊处室特殊审批外)因病因事要请假的,无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填写好请假单,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处室长审批,并报办公室,超过一天的还需报分管副总批准;处室长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未经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 办公室由专人考勤,考勤人员必须在上班后将员工到勤情况报办公室主任。考勤人员在每月五日前须将考勤汇总表及值班费上报各财务处核实,且各公司财务处务必于每月15日前将工资发放到员工手中(中实建设为每月8日发放)。

第十条本制度自20__年5月13 日制定,于20__年5月16日生效,若本人对考勤结果有异议,可至办公室考勤管理员处查询。请公司全体员工认真遵守,互相监督,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六

一个公司如果要使管公司整体营运正常,得有一套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管理制度范文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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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七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和《门源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中共门源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门源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事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考勤和因公外出的考勤及日常出勤情况。

第三条 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 组织部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考勤的综合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第二章 审批程序及批准权限。

第五条 科级干部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必须提前向组织部报告外出和请假事由,办理报批手续。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方式以书面为主。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或电话报告和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六条 县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州委书记、州长请假,并分别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履行告知手续;县人大、县政协正职领导及副县级领导干部(不包括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应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报组织部备案;3天以上的,经书记、县政府签署意见后,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报告,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公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由单位正职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报书记同意后,向州委副书记通报,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 各乡镇、各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 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向单位正职领导报告;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后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九条 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省、出国(境)的参照第六条、第七条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条 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假期结束后向审批人销假。

第三章 请假手续及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有外出的文件依据可证明材料。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期满需延长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请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延长的天数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应有具体事由及事假的期限。事假期满需延长的,延长的天数继续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因病请假10天以上的,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如遇特殊情况,医疗疾病证明可后补。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既不履行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手续,又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 国家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

第四章 考勤管理及审核。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勤档案。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建立本部门(单位)科级以下干部的考勤档案。组织部负责审核各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勤情况。

第十八条 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每半年汇总一次领导干部考勤情况,并将科级领导干部考勤情况汇总后报备案。

第十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汇总一次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并进行公布。

第五章 请假期间有关待遇规定。

第二十条 请假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省人事厅《关于青海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5号)、《关于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6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青人薪字[2015]538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考勤管理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考勤纳入平时工作考核之中,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工作人员的日工资,按工作人员本人的月工资(不含规定按考勤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根据国家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的规定,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可统一按21.5天计算。

(一)工作人员因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扣除当月工作津贴;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当年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病假在当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工作津贴;

5、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虚假证明请病假后从事经营或其它盈利性活动,经查实,即停发工资。

(三)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当年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2、超过5个月以上的,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并取消当年公休假;

3、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需陪护治疗或随患者出省诊断时间较长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单位)研究同意,根据审批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不扣除工资。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安排病休。领导干部病休期间免去现职。病休后视其健康状况和工作需要,予以重新安排工作。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在编但长期不在岗者,按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章 考勤工作纪律及监督。

第二十五条 在考勤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追究责任:

2、考勤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勤登记失实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考勤工作实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3、考勤工作中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对本部门(单位)工作和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定期组织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全年考勤情况在每年年底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公布时一同公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单位)对见习岗位的大学生、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人员的考勤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八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上班时间为9:00~17:00。

第三条 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 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3、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 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2天。

2、法定节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节,放假3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 国庆节,放假2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办法

第八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 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 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九

为保证工作秩序的正常开展,加强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员工(指副总经理级别以下人员)必需签到。

二、按时签到:上午上班8:30以前签到,下班12:00以后签退;下午上班13:30以前签到,下班6:00以后签退。(签到、签退时间随公司作息制度相应调整)。

三、如因公事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签退者,由本人外出归来次日写出状况说明,交本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报总台或考勤管理员备案。如无签到又无缘由说明者,按公司相关规定赐予处理。

四、因私事请假或请病假(有医院证明)的.员工,必需写出书面申请,按请假规定程序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禁止代他人签到。发觉代他人签到者,公司将对代签到者进行惩罚,第一次违纪扣1分,其次次违纪扣2分,第三次违纪扣3分,依次类推。违纪三次以上者,除作以上惩罚外,取消本年度评先及加薪资格。严峻者赐予开除处分。

六、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者,每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七、无故不上班或有意不签到者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发当月薪金的10%,旷工1天扣发当月薪金的20%,旷工2天扣发当月薪金的40%,旷工3天或以上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当月连续旷工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公司将按规定做除名处理。

八、品质部、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考勤状况跟踪监督。

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头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十

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职的`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员工打卡时要求有保安监督。

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1)早上8:00—12:00下午;

13:30—17;30;

(2)晚上加班时间:18:30—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经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考勤负责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次数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20元)。

5、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工。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岗者;3分钟—8分钟按5元扣款,9分钟—15分钟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时间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罚款(50元)。

3、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上,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个月没有迟到、早退、事假的员工给予全勤奖金(50元),员工公休日补贴每天按10元补贴。

5、员工出差必须到部门主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差客户地址,不完善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员工因公外出的经部门主管批准补办签卡,部门主管保管好员工签卡资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财务保管。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当班工作时间,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专卡专用、自行保管(如有遗失需交5元卡费及补发卡手续)。

三、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四、当班执行时间为:上午8:00到11:00,下午14:00时到17:00时。上班刷卡时间:不得超过当班时间10分钟,如上班超过刷卡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刷卡视为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违章处理(罚款10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20元。迟到、早退超过当班时间1小时按旷工处理。

五、在当班时间内出差、施工、办事或参加会议的必须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当班前或下班前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或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可按考勤办理登记手续。

六、因公出差在外,无法执行打卡规定的.,应事先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以上负责人证明后办理考勤登记手续。

七、当月出现迟到、早退2次以上(含2次)或缺勤、旷工4次以上(含4次),将给予警告,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如连续二个月出现类似情况或当年累计出现迟到、早退30次或累计缺勤、旷工10(含10次)以上,给予除名处理。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十二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        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            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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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十三

根据各分店实际营业时间而定,但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个小时。

2.考勤时间。

按自然月(每月的1号-月末最后一天)为考勤时间;次月的5号发上月的工资。

二、打卡机。

1.每个人都应爱护打卡机,爱护公司财物。

2.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

3.打卡时间应根据排班表的时间打卡。

1.考勤是公司发放工资的依据。

2.严格按上、下班时间打卡。工作期间不得脱岗、串岗。

3.严禁他人代替打卡,1次罚款50元。

4.上班打卡时间应换好工作服后再打卡。(提前5分钟到岗)。

5.下班打卡时间应打卡后再换工作服.

6.如遇特殊情况应有店长(厨师长和前厅经理)签字.他人签字无效.

7.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1.由分店人事主管详细统计汇总考勤表并签字。

2.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际出勤日、加班时数、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

3.各部门主管签字。

4.上报店长,确认无误后店长签字。

5.上交财务部审核,并签字。

6.最后总经理签字。

7.考勤汇总表应于次月2日前上交财务部。

五、奖罚制度。

员工不得迟到、早退。

每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一次罚款10元;

超过4小时者以旷工处理;

旷工1天扣本人3倍日工资,旷工3天以上(含)除名,当月工资奖金全部扣除。

员工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含)扣除当月20%的工资;5次以上除名。

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计嘉奖一次。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十四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使职工考勤工作切实成为推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有利措施.不断提高广大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证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加强思想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对职工考勤工作的认识,认真自觉地遵守考勤制度,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不遵守考勤制度,并弄虚做假的,按考勤制度规定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和纪律处分.

二、 考勤。

第三条 各单位要设专(兼)职考勤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一丝不苟地执行制度,实事求是地填写职工出勤、缺勤、迟到、早退等考勤记录,做为计发工资依据.对玩忽职守、弄虚做假的专(兼)职考勤员,给予罚款.

凡阻碍专(兼)职考勤员履行正常职责者或进行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停止工作检查、罚款、行政处分等.

第四条 考勤范围。

凡是我公司在册职工均属考勤范围(全民合同制职工、集体合同制职工、农民合同制职工、临时工).

第五条 考勤办法。

以机关部室、项目经理部、专业公司(班、组)为考勤单位,考勤员每天上下班时将职工出勤、缺勤、迟到、早退等情况填写《职工月份考勤记录表》,同时在月份计算工资前记入《职工考勤卡片》.

三、 劳动纪律。

第六条 认真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工作制度,贯彻电力劳动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考勤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工作时间,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第七条 对迟到、早退全月累计计算,不足四小时按四小时计算,超过四小时不足八小时,按八小时计算扣发工资和施工津贴.全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三次以上者,执行奖励制度时,当月不受奖.

第八条 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坚守生产(工作)岗位,上班前不喝洒,工作时间不打闹,不带孩子,不做与生产(工作)不相干的事情或闲谈闹逗,不妨碍他人工作.

第九条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者,部门领导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仍不改正者,可根椐公司《职工奖惩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工作期间(包括非工作时间)聚众闹事,影响生产和人身安全者,除扣发当月奖金和停止工作检查外考勤管理制度,另可根椐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由保卫部出据罚款通知单,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在工作岗位或工作时间严禁做私活(包括非工作时间用公家的机械设备、材料为私人做活).对做私活者,扣发当月奖金,并将所用公家材料、机械设备等费用,由所在单位出据折价,在工资中扣还.在工作时间要按做私活的工时扣发工资,对领导干部加重处罚.

第十二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职工有事,必须请假.无故不请假外出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处理办法:旷工除按《职工奖惩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外,一律扣发工资和各种工资性津贴.给予行政处分者,按处分决定执行.执行奖励制度的,无故旷工一天以上者(含一天)扣发月全部奖金.职工旷工必须由其所在单位及时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劳动人事部考勤管理制度,并记入本人考勤卡.

第十三条 凡停止工作检查期间,停发工资和工资性津贴,改发待岗工资或按公司决定处理.

第十四条 新入厂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一律实行试用期六个月,在试用期间发现有偷盗、打架斗殴、 不服从分配或违反劳动纪律(半年累计迟到、早退七次以上,旷工三天以上者)取消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要表扬,违反劳动纪律的要批评教育,并按以上规定罚款,发现班(组)长有营私舞弊者,单位领导有权对班(组)长进行罚款.

四、请销假制度。

第十六条 病假。

按公司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制定的《职工病假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事假。

1、职工有事必须请事假,并一律办理请事假手续,不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2、准假权限:请事假三天(含三天)以内者,由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三天以上者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批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单位自行审批,严格履行手续.

3、续假:职工请假需延续者,必须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到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4、职工请假期满返回,必须到批假部门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 探亲假。

1、学徒工、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从转正之月起按比例享受当年的休假假期.

2、合同制工人同公司正式职工一样享受探亲假待遇,临时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3、受刑事处分(包括缓刑执行期间)和劳动教养人员,不享受探亲待遇.

4、已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20天.并按规定报销一人次往返路费.

5、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婚后的第二年算起,1997--20002001--2004以次类推)假期20天,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公司负担.

6、所批准的假期不得自行分期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职工在休假期间必须提前回单位者,需由本单位领导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可另行安排休假,否则余假作废.探亲假规定只报销一人次往返路费.

7、职工休假返回时把本人休假所发生的往返票据交给本单位的劳资员考勤管理制度,由劳资员统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销手续(个人来办一律不受理),到财务部报销.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单位自行办理报销手续到财务办理报销.

第十九条、带薪年休假。

职工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5年的,每年休假7天;参加工作满1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休假天数不包括法定假日,路费自理.

第二十条 探伤假。

实际从事放射工作15年的人员,可享受休假14天,实际从事放射工作15--25年的人员,可享受休假21天,实际从事放射工作25年以上的,可享受休假28天.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路费自理.

第二十一条、婚丧假。

1、婚假:婚假三天,晚婚假10天,生育护理假7天.

2、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享受丧假三天,如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视其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二十二条、生育假。

1、女职工怀孕超过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凭医务部门证明可办理休假手续,报劳动人事部批准,享受病假等待遇.

2、时间:从女职工办理休假手续起,直至婴儿满两周岁.

3、待遇:产假期四个月:技能工资执行100%,岗位工资100元.四个月后至二年:技能工资执行75%,岗位工资100元.

第二十三条、职工申请休假时,必须提前填写休(事)假申请单,由所在单位领导批准,非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单位需再到劳动人事处办理休假手续.职工在上述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其基本工资及部分津贴百分之百发放但不发给奖金、施工津贴等.

五、附则。

第二十四条、广大职工和各级干部要认真监督和带头执行本规定,对不负责任,出面说情,弄虚作假的干部要加重处罚.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内容如遇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十五

考勤就通过某种方式来获得员工或者某些团体、个人在某个特定的场所及特定的时间段内的出勤情况,相关考勤规章制度,一起来看看!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xx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病、事假规定,或违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十六

一、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时间。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30至11:30,下午为1:00至5:00,须提前10分钟到达。每月带薪轮休一天。

2、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

3、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月底;每日上下班须打卡,每日规定打卡4次。

4、所有人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迟到10分钟到班者扣半天工资;超过30分钟者扣一天工资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全天论处。

6、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三、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

2、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事后申请一月不得超过2次,超2次者则视为旷工。

3、员工无故旷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时的工资外,并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

4、公司业务繁忙期间,不予轮休(特殊情况提前找主管申请)。对于整月无休者,轮休补做一天工资。

四、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写出门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准,转交前台,由前台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备查。

2、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转交前台,由前台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备查。

3、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十七

按公司制定的作业时间标准执行。

第二条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迟到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

3)旷工。

a)凡旷工半天者扣发一天半基本工资;旷工一天者扣发三天基本工资。

b)连续旷工两天;全年旷工六天者作自动离职,公司给予除名。

4)留职察看期间,只发50%岗位工资。

5)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元。连续3次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6)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3、考勤纪律。

1)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打卡时必须出示本人工号牌;未出示工号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不需打卡。

2)酒店部门二次签到考勤制度,部门二次签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员工的'迟到、早退以部门二次考勤为准。

3)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二次签到记录),每月3日以前报人事部。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

4)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50元,连续三次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警告处分一次,并处罚款50元。

6)上下班忘记打卡,由经理证明签字有效;但每月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者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7)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8)私自舞弊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9)酒店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记特别嘉奖一次。

第三条请假办法。

1、请假程序。

1)员工各种假期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生效,请假申请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无重大事项以电话请假属无效。

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3)员工正当请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结婚、亲属丧亡等,应予以准假;员工请假理由的正当与否具体由各部门负责人灵活掌握。

4)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5)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6)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7)酒店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报不属实情形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1)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申请表,并报人事部备案。

2)所有请假人员请假期满须到人事部消假。

3、各种假期。

1)事假。

a)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半年累计以6天为限。

b)员工请事假必须于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c)事假待遇规定:事假扣除当天岗位基本工资;若超过半年累计6天时间,每天将扣除两天岗位基本工资;由人事部进行具体核算。

d)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病假。

a)员工请病假,一律应出具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病假单、医药发票须及时交部门审核。

b)单次病假不得超过6天;否则以事假论处。

3)婚假。

a)员工在酒店工作可享受婚假。

b)员工本人结婚,须提供结婚证书等有效证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门申请,并经人事部及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c)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员工(男28周岁,女25周岁)可享受婚假7天。

d)员工婚假属有薪假。

4)丧假。

a)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获批准3天带薪丧假。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获批准1天带薪丧假。

b)员工休丧假按请假审批手续办理。

c)员工请丧假属有薪假,必须出具相关证明交人事部核实方为有效。

5)工伤假。

a)由酒店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工伤假享受带薪休假。

b)凡在工作时间内因违反安全条例和操作规程自我造成伤病,按病假待遇处理。

6)请假逾期。

1)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须行续假或虽行续假但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2)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a)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免职或解雇。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7)放行条的使用。

a)员工临时离馆在两小时以内可使用放行条,不需填写请假单;超过两小时则需填写请假单。

b)员工非正常下班时间离馆需凭部门负责人签批的放行条或者凭请假单交人事部后由人事部负责人所开据的放行条方可到后岗门卫处予以放行。

c)员工无论以任何形式带物品离馆均需部门负责人或总经办签批的放行条后岗门卫方可放行。

d)个人日常用品不需开据放行条。

e)个人因特殊原因带物品进公司一律由后岗门卫代为保管并作登记,不得带入营业区内。

a)需离职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申请呈交部门负责人。

b)期满经审核同意离职者由部门经理签署可到人事部领取正式离职表填写,由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c)离职人员在财务部规定时间内进行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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