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公告公示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公示(五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扶贫项目公告公示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公示篇一
一、资助对象和责任
1、资助对象为全市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职业初中学生,下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供养人口家庭的学生,不得纳入“两免一补”资助范围。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申请资助,但在排序时应本着品学兼优贫困生优先的原则。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2、资助贫困生工作主要由县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构成:中央提供贫困生免教科书费用;市、县(区)两级承担贫困生杂费,免杂费以市级为主,市负担比例(根据各县区可用财力凡人均可用财力超过2万元的,市负担60%,不足2万元的市负担70%,余下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补助贫困生寄宿学生生活费由县负担。20*年资助面积达到贫困生的35%,2006年资助面积达到贫困生的70%,到2007年基本实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享受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目标。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1、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包括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具体资助方式按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资助。特教学生(包括残疾、孤儿)必须享受免全部教科书费,基本免除杂费。
2、学生享受免费提供的教科书按国家规定应优先选用经济适用版教科书,如果选用彩版书超出的费用由县(市)区承担,但所有学生必须使用相同版本的教科书。今年春季由县(市)区统一采购,已收取书费的一律退还给学生。秋季后由省统一采购,不许再向贫困生收取书费。中央财政对贫困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必设科目的教科书,小学包括品德与思想(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外语、科学、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初中包括品德与思想、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选择生物、物理、化学)、历史与社会(或选择历史、地理)、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20*年享受免教科书费的贫困生,20*年春季应继续予以资助。免费的教科书扉页上须标明“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字样。免杂费按省规定的“一费制”标准:农村小学1-2年级每生每年130元;3-6年级每生每年18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35元;特教生每生每年200元。补助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一般按250元掌握,初中每生每年一般按400元掌握,特教生每生每年一般按250元掌握。
3、各县(市)区要积极筹措资助资金,并将资助贫困生资金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按责任承担免杂费资金,逐步安排寄宿生生活费,不得降低资助比例,减少资助人数,不得按在校生平均分配资助资金或轮流资助贫困生。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家庭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资助贫困生及时做出调整,保证贫困家庭学生得到资助。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形式和公示情况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资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后领取补助资金。
4、免杂费、免教科书费的资金原则上不发给学生本人。免杂费的资金由学校集中使用,补充学校公用经费;免教科书费的资金要集中掌握。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原则上由学校集中掌握,也可分月发给学生。
四、资助情况上报
各县(市)区要及时向市教育局、财政局报告“两免一补”经费的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再分春、秋两季及时上报资助贫困生情况,内容包括:由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下发的资助贫困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生成的上报电子信息数据,及打印生成的《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县级基层报表》、《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报表》、《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转出花名册》。
五、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将“两免一补”专项资金统一纳入国库管理,在县级设专户或专帐实行报帐制,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二是定期进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财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将定期对各县(市)区“两免一补”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挪用资金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减扣补助资金。
扶贫项目公告公示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公示篇二
第一,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中省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因地制宜,自主确定扶贫资金的用途。
第二,资金使用范围上有明确的方向。包括可以用于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能力素质提升,金融资金支持,扶贫项目管理费,其他扶贫支出等。其他未尽事项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三,不得用于下列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管所及贫困农场,林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财政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第四,鼓励创新资金使用机制。
第五,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不得与单位基本账户中其他资金混用。
第六,切实加强预算执行。
第七,资金实行项目管理。
第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实行备案管理。
第九,扶贫资金实行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
扶贫项目公告公示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公示篇三
郧县实施“两免一补”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鄂教财[2005]17号文件通知,我县教育局、财政局按照文件要求对全县“两免一补”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郧县地处鄂、豫、陕三省交界,老、少、边、贫、库俱全,是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县共有20个乡镇(场),近60万人,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924元。全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91423人,其中小学45883人,初中45485人,特校55人。通过调查摸底,郧县共有贫困学生35000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38%。
2005年春季,我县享受国家“两免一补”资助19314人,其中小学11805人,初中7400人,特教109人,占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落实“两免”资金229万元,其中国家免教科书64万元,省免杂费165万元。
2005年秋季,省下达我县“两免一补”资助名额19514人,其中小学10531人,初中8874人,特教109人,比春季增加了200人。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暂行办法》和《郧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将省下达的资助名额全部落实到贫困家庭学生身上。
关于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县财政今年已安排了10万元,每生每年补助100元,共补助寄宿生1000人,并要求于9月20日前将补助费落实到位。补助对象及标准严格按郧财教字[2005]109号文件操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县自实施“两免一补”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刘学勤任组长的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郧政办发[2005]26号),县长柳长毅两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和研究贫困生资助工作,并深入乡镇检查指导工作落实情况。今春开学,副县长刘学勤带领教育、财政部门负责人深入全县部分乡镇专门检查“两免一补”工作落实情况。县教育局也于今年3月正式成立了贫困生资助管理中心,定编2人,各乡镇也成立了以镇长或分管教育的领导任组长,由教育、财政、民政等单位为成员的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贫困生资助有关工作。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两免一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严格。为了做好这项“惠民工程”,各乡镇、学校通过标语、广播、新闻媒体、校内、外公示栏及学校师生大会等形式对党和国家的“两免一补”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让广大贫困学生和学生家长了解“两免一补”政策的意义和内容,让广大受助学生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今年6月,我县还统一印制了“两免一补”政策宣传单3万份,分发到全县贫困学生和贫困学生家长以及广大群众手中,营造了全社会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三)严肃政策,规范运作。“两免一补”工作是社会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我县财政局、教育局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做到严肃政策,规范运作。
一是严把个人申请关。我们要求各乡镇、学校申报贫困生一律由学生和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有村委会、财政所和基层学校在受助学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二是严把资助条件关。今年6月,我县教育局、财政局依据《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暂行办法》制定下发了《郧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实施细则》。《细则》明确规定了申报贫困生的范围、对象、基本条件和贫困生家庭界定标准,切实保证了孤儿优先、残疾优先、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优先、因突发事件导致的家庭贫困的子女优先和绝对贫困家庭子女优先。
扶贫项目公告公示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公示篇四
根据县扶贫办要求,20xx年项目在瓢井镇平塘村实施。
我镇年均气温11—,年降雨量1130—1300毫米,无霜期221—245天,年日照时数1500—1600小时;最高海拔2325米,最低海拔1400米,各类人工草生长四季赏青,适宜多种植物和牲畜的繁衍生息。
项目村xxx水、电、路xxx三通,通讯设施已建成,村级公路基本建成,可保证项目建设物资和项目产品的运输。
此次羊种为湖羊或小尾寒羊,在平塘村共扶持农户5户(其中2户为扶贫户)。饲养基础母羊95只,配置种公羊5只,新建圈舍775平方米,建人工草地500亩。总投入资金12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筹资配套资金2万元)
(一)20xx年3月——4月,开展建圈培训,完成羊圈的修建。
(二)20xx年5月,开展种草现场培训,完成种草任务。
(三)20xx年6月,开展草地田间管理培训,完成建圈任务、配套设备和羊只采购培训工作。
(四)20xx年7月,完成基础母羊、种公羊采购及发放,开展羊只饲养管理和疾病防治培训,制作安装项目区和项目户标志牌。
(五)20xx年9月——10月,完善档案材料,完成县级自查验收。
项目扶持农户5户,到20xx年末养殖户实现销售收入万元,按每户人计算,养殖户人均收入10714元,可使5户农民通过实施项目摆脱贫困转化成牧民,1个良种繁育场建成,基本满足下年度项目区种公羊配置和老项目区种公羊交换需求,以提高畜牧业生产总值,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和快速发展。
草场500亩建成后,可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质量,羊群放牧给草场带来羊粪、羊料等有机肥,人工草场、天然草坡和灌丛草实行划区轮牧,减少人为生态破坏生态。同时,充分利用秸杆和人工牧草,储备冬季草料,经过腹还田,提高土地肥力,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使农、林、牧相互促进。
成立瓢井镇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张民(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
副组长:刘此昌(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
易斌(瓢井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罗莉(党政办主任)
梅福俊(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孙飞成(林业环保站站长)
宋顺康(水利站负责人)
付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胡贵霞(纪委工作人员)
张盛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畜牧兽医)
龙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扶贫工作)
陈永(平塘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由龙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审批和资料收集工作;技术服务组设在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由畜牧兽医站和项目村兽医协勤员组成。{扶贫养羊到户实施方案}.
镇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项目实施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发动、宣传,与项目户签订《承诺书》、《协议书》,并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和任务。
成员单位职责为: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采购供应草种、肥料和农药,指导种羊场建设和种公羊选(培)育、调运、交换等技术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项目村落实;督促指导项目生产运行、滚动发展和效益分成;积极引进社会
资金组建龙头企业,形成产品加工、销一条龙服务体系。
(2)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与报账、物资采购监督及项目资金专项审计。
(3)农业服务中心(扶贫站、兽医站):负责组织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督查项目进度及质量,定期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申报配套沼气池、项目村兽医室、农机具等项目并组织实施;对重大动物疫病,农药、肥料、兽药、饲料使用进行监测;搞好在镇外引进羊只的监督管理,禁止疫病传入,做好项目区市场检疫和产地检疫,对发生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处置;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区,完善项目区村寨道路、庭院硬化和房屋美化。
(4)水利水保站:负责配套项目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
(5)社会事务办:切实解决好项目村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困难。
1、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报账管理制度。(1)公示:对项目实施农户花名册、物资发放或资金投入补助及标准、政府统一采购物资价格等,在项目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拨付报帐:严格执行《大方县种草养羊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实施细则》。
2、物资采购管理:(1)基础母羊由项目户自行采购,种公羊由草地中心采购、镇负责发放;草种、肥料采购由草地中心负责,草种实行询价方式采购。(2)实施单位对采购的物资实行专人发放管理和出入库登记管理。
3、档案管理:镇严格按照县、镇、村项目建档目录要求,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分类归档,装订成册,作为项目技术服务、检查指导、跟踪管理和项目竣工验
扶贫项目公告公示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公示篇五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和《关于开展结对帮扶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x市办发〔201x〕x号)文件要求,结合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x州是农业大市,贫困村大多地处丘陵山区,发展农业产业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农业产业扶贫立足贫困村、贫困户的资源禀赋和生产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户主体作用,通过3—5年的努力,进一步培植壮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使70%的贫困村加快培育发展能带动贫困户脱贫、具有自身特色的农业产业,基本形成“一村一品”格局;支持贫困户参与农业产业发展,使70%的有产业发展愿望、有一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
(一)产业选择的原则
1、坚持主导与特色相结合。围绕所在县域、乡域已形成的优势主导产业,确定产业发展重点。也可以根据自身产业发展基础、资源禀赋条件,选择发展前景好、综合效益高的特色产业。
2、坚持长效与短平相结合。既注重培育投资少、见效快的产业项目,又要兼顾发展果树、茶叶等周期较长、长期受益的产业。
3、坚持种养与经销相结合。在引导贫困户扩大种养规模、发展种养业的同时,因地因户制宜,支持有条件的家庭从事发展农产品流通、加工、电商等产业。
(二)产业发展的重点
1、高效经作产业。按照适销对路、品种优良的原则,引导贫困村合理确定主栽品种,大力发展蔬菜、茶叶、白莲、烟叶等特色经作种植,脐橙、油茶产业扶贫专项方案另发,培植壮大一批产业专业村。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连片规模种植,推进农业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鼓励大户带动、加入专业合作社等途径,扶持贫困户直接发展高效经作产业。
2、优势畜禽产业。按照可养区、限养区、禁养区“三区”规划,确定产业发展布局,重点发展牛羊、家禽、生猪等优势畜禽产业。发挥各类农业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采用“公司+农户”、封闭式委托养殖等模式,扶持贫困户从事一定规模的生猪养殖。鼓励推广生猪土法低成本养殖技术,扶持贫困户养殖黑猪、藏香猪等特色生猪品种。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肉牛、山羊产业,注重扶持一些贫困户适度扩大黄母牛养殖。通过大户或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家禽养殖。
3、特色水产产业。大力发展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常规水产养殖,积极发展鳗鱼、鲟鱼、生态甲鱼、刺鲃、斑点叉尾鮰、棘胸蛙、泥鳅等特色水产养殖。对水资源丰富、生态环境好的贫困村,积极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发展家庭渔场。充分发挥x南气候、生态、水质等优势,培育种苗繁育大户,吸纳带动贫困户参与水产苗种养殖。
4、休闲观光农业。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挖掘民俗风情、自然风光,积极创办农家乐、qq农场、美丽田园等休闲农业业态。鼓励城区附近、郊区、景区周边的贫困村、贫困户建设优质蔬菜等配套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发展农事体验园、采摘垂钓园。引导贫困户开发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生产,实现游购娱吃住行多环节获利增收。
5、农产品流通业。引导有能力的贫困户直接从事农产品经销、电子商务和种养相关配套产业。支持农业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订单农业,通过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产销衔接模式,推动与种养基地、贫困户形成稳固的购销关系。
6、农业品产地加工业。引导贫困户发展分级分类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实现优质优价。鼓励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发展规模农产品的烘干、储藏、包装,引导发展精深加工,实现多层次转化增值。
7、高效林业产业。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新造速生丰产林、短轮伐期用材林、珍贵树种以及毛竹丰产林。积极培育林下经济,重点发展林果、林茶、林粮、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林禽、林驯繁、林蜂等林下养殖利用林地面积。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主要种植桂花、红豆杉、罗汉松、梅花、茶花等。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旅游;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质量;实施水源涵养林、乡村生态风景林、长珠防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改善生态环境。
(三)帮助选准产业
1、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结对帮扶单位及工作队深入调查研究,根据贫困家庭人口、资源、技能、意愿,帮助选择好能够带动覆盖多数贫困户的主导产业,于6月底前制定出农业产业发展方案,明确具体产业以及产业布局、规模、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措施等。
2、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干部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选准产业项目;引导没有劳动能力、没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流转、入社托管、作价入股,参与产业发展,从中获得收益。
(一)扶持政策
1、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对开发扩大蔬菜、茶叶等基地,具有一定种养规模,辐射带动贫困户较多的贫困村,倾斜安排项目资金用于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根据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类型、规模等,在贷款、贴息、种苗补助、综合奖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扶助。
2、鼓励贫困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形式与其他农户组建合作社,按规定分红。在贫困农户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流入方优先流转贫困农户的土地。对流转其它农户土地的贫困户和对流转贫困农户土地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符合补助标准的,在享受流转一般农户土地补助的同时,增加50元/亩的补助。
3、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助实现就业。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可优先享受“财政惠农信贷通”政策。对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在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并且按贷款金额3%的标准给予贴息,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省级龙头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农业产业化项目;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江西名牌产品)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对市级龙头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对带动辐射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在用地、用电、用水、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对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的,享受相关补助政策。
4、积极鼓励贫困农户以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各种经营主体发展产业。鼓励贫困农户以土地、林地、产业发展资金入股农业企业。鼓励贫困农户组建、加入各种农民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户创办家庭农(林)场。鼓励贫困户与其它农户合作,实行联户经营。引导支持贫困农户到农(林)企业就业。鼓励贫困农户与企业合作发展产业。
5、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资金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市级以上涉农项目优先向贫困村、贫困户安排。
(二)扶持措施
1、加强农业技术培训。以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为重点,分类别开展“联合”、“订单”、“定向”培训。加强扶贫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建立畜禽、渔业、水稻、经作、观光农业等市、县级产业专家库。创新技术服务方式,采取“科技特派团”、“xxx制度”、“结队帮扶”等形式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