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安全管理(精选11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挖掘出问题的根源并找到解决方案,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写总结可以参考他人的经验和方法,但更重要的是发展自己的独立思考和总结能力。以下是一些经典总结示范,希望对大家写作总结有所启发和引导。
工程安全管理篇一
乙方:贡新小学公租房承建方。
由于我校教师校内现无宿舍,放学后、周末和寒暑假不在学校,为了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我校师生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确保我校师生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1、凡学校不是正常上课时,学校施工人员自己开门,开门进出后必须锁上,如。
未锁上,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后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2、如乙方进出时锁好铁门,学生及社会人员与其他方式进入校园的,出现安全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权不让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防护栏内,更不能让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在建工程建筑物内,如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施工、用电、高空坠物等安全,不能让非施工人员入内,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亦,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1、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工后,经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3、学校校门开或关由学校保卫人员肖本金负责。
乙方:
工程安全管理篇二
建筑业的生产活动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多发行业。近几年我国建筑业的死亡率是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高的行业,损失巨大,令人痛心。虽然强制实行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了建筑市场的准入控制,并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检查力度,但伤亡事故仍然时有发生。本人认为,伤亡事故多主要是由建筑行业的特点决定的。而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群众性、综合性非常强的工作。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以及全社会都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传统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时代要求。现在需要应用科学的现代企业安全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因此,做为建筑企业,应认真研究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现状,树立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新的符合建筑业管理规律和项目管理特点的安全管理模式,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而努力。
(一)建筑业的安全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施工现场,可以说,施工项目是事故发生的发源地。
因此,我们必须对我们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是否满足安全管理的需要、是否符合项目管理的特点、是否满足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认真分析,从而,达到改进或更新项目安全管理模式的目的。
(二)安全管理事故的原因分析。
1.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所谓人的原因,是指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人在生产活动中,具体不安全行为有:操作错误(启动操作不给信号、忘记关设备)、奔跑作业、送料过快、以不安全的速度作业;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的摆放不安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在起吊物下停留作业;机器运转时加油、清洁、修理;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未使用防护用品;不安全着装;工作时说笑打闹、带电作业等。
2.物(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塔吊的钢丝绳脱丝;未及时更换,造成钢丝绳断裂,掉物坠落;电锯等用电设备电线老化,造成电线失火等。
3.不良的生产环境对人的行为和物的状态产生负面影响。
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直接引起的。但不考虑客观的情况而一概指责施工人员的“粗心大意”、“疏忽”也是片面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还应当进一步研究造成人的过失的背景条件,即不安全环境,如照明光线过暗或过强导致作业现场视物不清;作业场所狭窄、杂乱;地面有油或其他影响环境的东西等。与建筑行业紧密相关的环境,就是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精心布置的施工现场,事故发生率较之杂乱的现场肯定低。到处是施工材料、机具乱摆放,生产及生活用电私拉乱扯,不但给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而且会引起人的烦躁情绪,从而增加事故隐患。当然,人文环境也是不能忽略的。如果某企业从领导到职工,人人讲安全,重视安全,逐渐形成安全氛围,更深层次地讲,就是形成了企业安全文化,那么这个企业的安全状况肯定良好。
4.管理的欠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有时甚至是直接的因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都与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减少甚至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制度、推行文明施工和安全达标等活动予以控制。对作业现场加强安全检查,就可以发现并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常见的管理缺陷有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分明、有法不依、违章指挥、安全教育不够、处罚不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安全检查不够等。
由此看来,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保证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人和物的安全状态,这些都需要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模式,并通过安全管理模式的正常运行来达到目的。
(一)改变安全教育的现状,实行分级负责、分级教育。
各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才能上岗。所有新员工或从事新的工作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项目部、班组的安全教育,并要定期培训,不断学习新工艺、新技术,强化工程特点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具体作业安全要求。
(二)加大科技投入,做好科研合作。
落后工艺,通过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要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和社会力量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社会监督的制约作用,从而把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全面引向深入。
(三)加强风险评估,做好重点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不同的项目特点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分析安全风险,作出评估,并对每个项目具体化,做好安全防护和重点管理。
(四)编制安全措施,执行科学程序。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的要求,结合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遇有特殊作业(深基坑、起重吊装、模板支撑、人工挖孔桩、临时用电等)还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按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
(五)搞好“五定”,认真落实。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1.注重培育全员安全文化。
这种全员安全管理模式是“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管理,因此,其安全文化应该是全员安全文化。形成新的安全文化就是要培育全员安全文化。全员管理不仅包括总承包管理人员、分包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人,还应包括业主、设计、监理及社会相关方。
作为总承包方,要积极调动和发挥相关各方安全管理的监督作用,使安全管理成为压倒一切的工作。当然,首先要充分调动本单位全员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安全文化。只有形成全员安全文化,才能营造安全生产的氛围,保障人员安全。全员安全文化是新的项目安全模式的核心。
全员安全管理模式与传统的项目安全模式相比,有四个转变,分别是:变单纯的安全专业人员的岗位安全管理为全员参加的体系安全管理;变单纯的安全管理为安全管理与进度、工序穿插和施工方法紧密结合的综合管理;变以点为主的间断的、静止的管理为线面结合的、连续的、动态的管理;变并行的安全与生产两条线为安全与生产紧密结合的安全生产一条线。
3.全员参与是全员安全管理模式的核心。
全员安全管理模式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已经不再是单独的岗位安全管理组织,而是以项目经理为首的,以专职的岗位安全管理为核心,以各专业工程师为骨干,班组长及工人全员参与的,安全监督管理层和安全管理实施层既独立设置又互相依托和紧密联系的体系安全管理,是将生产与安全的紧密结合的组织,是对项目安全管理资源的充分挖掘和充分利用。
随着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进步,安全管理由定性逐渐走向定量,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得以迅速推广。目标管理应用于安全管理方面,称之为安全目标管理。它是生产企业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安全总目标,分解展开、落实措施、严格考核,通过组织内部自我控制达到安全目的的一种安全管理方法。它以总的安全管理目标为基础,逐级向下分解,使各级安全目标明确、具体,各方面关系协调、一致,把全体成员都科学地组织在目标体系之内,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目标体系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每个人的积极努力来实现特定组织的安全目标。
制定安全目标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置若干个,例如事故发生率指标,伤害严重指标,事故损失指标或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率等。但是,目标不宜太多,以免力量过于分散,应将重点工作首先列入目标,并将各项目标按其重要性分成等级或序列。各项目标应能数量化,以便考核和衡量。
安全生产水平是一个国家政冶、经济、文化多方面的综合反映,涉及到国家、社会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到国家声誉、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各个层面,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当前,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建筑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领域,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施工项目作为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直接关乎生命与健康,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保障生产、生活顺利进行的必然要求,更是促进生产、发展经济的必备条件。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建立新的安全管理模式,提高职工的安全执行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工程安全管理篇三
一是建筑工程具有施工难度大、投资规模大、增长速度快及危险性大等特点,其中最为主要的特点就是工程体积大、施工人员复杂、建设周期长、施工原材料及设备机械量多。尤其是在当前的情况下,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越来越快,投资规模也越来越大,造成建筑市场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建筑物也由简单的结构设计向复杂结构设计发展,由简单的低层建筑向复杂的高层、超高层建筑发展,这就加大了施工交叉作业量,增加了施工难度,从而导致施工危险性也大大增加。二是建筑投资主体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致使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要求及难度越来越高。但是部分投资主体在具体投资时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在施工时故意逃避安全监督管理,在盲目的情况下就进行工程建设。建筑工程生产的专业化要求也越来越高,主要包括:总包、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监理等,这就使得建筑工程分工更明确、更详细,但是这也极易导致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管理职责不明、管理程序复杂问题。此外,建筑工程相关人员对工作的敷衍了事也进一步加大了管理难度。三是当前,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普遍为农民工,整体素质偏低,流动性也极大。虽然我国在不断扩大对施工人员的培训,但也仅仅只是流于形式,导致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的农民工仍极为缺乏专业知识与技能,对于施工安全知识知之甚少,也没有相应的防护技能,造成自身施工安全意识薄弱。由于建筑工程是一项多工序协调作业及人员流动性大的工程,受其影响就极易导施工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只是流于形式,一些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标准也得不到贯彻落实,导致建筑施工方法和操作方式缺乏科学性、安全性及规范性,这就进一步加大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难度。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较多,极易发生安全事故。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并贯彻实行,又对建筑市场准入控制进行加强,对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是仍无法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国家和建设部门颁布、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但仍有一些相关部门和企业只顾自身利益,对安全生产选择忽视,监管力度大大不足,部分一些施工人员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在进行具体施工操作时也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安全教育培训,自身安全意识薄弱,以上均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建筑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体系不配套、不完善,安全施工标准系统性不强。随着建筑工程复杂性的不断提高,多工序、多分包商共同交叉作业的.大量增加,这极大的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是一个严峻的、全新的挑战。由于大部分承包商、分包商实力参差不齐、素质良莠不齐,造成其施工技术与管理水平也较差,社会声誉普遍较低,且在施工中不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经常出现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情况,甚至出现只顾自身利益而偷工减料的情况;又因为工程施工人员分属情况复杂,这也是对安全管理造成阻碍的重要因素之一,导致安全生产,统一管理难以实现。二是建筑工程各参与方对于自身职责不明确或是没有严格履行相应职责。部分建筑企业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程序办事,擅自分包工程,签订一些不合理合同,并提出垫资施工,对工程款项进行拖欠,造成建筑施工费用严重不足,导致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极大削弱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加上为了获取更大利益,一味赶工期,导致交叉作业、疲劳施工时常出现,不仅忽视了施工质量,更忽视了施工生产安全,最终造成事故发生。还有就是一些监理人员不具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知识,无法做到及时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三是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支撑体系落后,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同时监管手段极为缺乏,相关检测技术与设备落后、短缺。此外,安全监督部门的现状无法在适应建筑业飞速发展的形势。这主要是由于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编制受限,导致无法满足建筑队伍发展需求及工程量不断增大的需要。为了降低工程成本,部分工程的监督人员还身兼多职,不仅监管质量,还监管安全。施工质量问题是显露于外的,能通过眼睛的观测和手掌的触碰发现问题,因此,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通常只注意到质量,而忽视了安全。
一是建立全新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搭建一个多方联合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平台。进而要求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选择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出众并具备一定安全生产实践经验与资质的人员。参与工程建设的各级人员必须明确自身安全生产责任,并落实管理责任。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含进去,对每项工程建设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预测,并采取相应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措施,从而尽量控制和防范事故的发生。二是建筑企业应规范制度,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建立事故档案。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加大工人的培训教育活动,确保做到持证上岗,且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做好班前交底工作,杜绝违规行为。对于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发生过重大安安全事故的建筑企业,不应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优先考虑。通过利用信息管理技术建立诚信体系并进行不良记录,将企业的市场行为、安全业绩和存在问题等纳入其中,进而与市场准入、资质认证、评优评先、行政处罚直接挂钩。
总之,对建筑工程施工这些安全监督管理进行分析与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建筑企业应在具体施工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从而不断总结经验,提出更好的有效管理策略,这样不仅能提高建筑生产安全程度,确保工程质量,还能为企业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工程安全管理篇四
当工程需要连续作业时,计划安排夜间施工和赶工时,需要夜间加班的工种,由施工人员向项目经理申报夜班施工作业申请表,并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事先对现场施工工作面进行检查,具备夜间施工条件后,方可批准安排夜间施工,并安排施工管理人员跟班负责夜间施工巡视检查工作。
1、现场具备足够的夜间施工照明设施、施工场地要做好落手清工作,不乱堆材料,保持工作面整洁,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的伤害。
2、脚手架的转角、上人梯口、各层楼梯口等相应安装安全照明设备,保证施工通道畅通。
3、沟、坑、坡等处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围栏。
4、高空作业具备足够的安全设施。
5、浇捣混凝土施工时,每个混凝土振捣手必须配备1kw的照明灯,节点重点部位指定专人负责,楼板下的`楼层内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
6、夜间施工严禁进行搭、拆脚手架等高空危险作业,以确保安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工地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7、施工用电线路必须架设,排放整齐,不准乱拖乱拉,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工程安全管理篇五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
一、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1、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3、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二、特种作业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2、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3、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三、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1、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2、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3、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四、外来务工人员教育。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璺、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3、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4、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五、采用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1、“五新”的基础知识。
2、“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3、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4、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5、采用“五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撑敢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工程安全管理篇六
对于企业来说,安全就是对健康、行为模式、期望以及价值观等的要求。安全文化是各个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对企业的成功有着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在土木工程施工中更为重要,所以,各个土建企业一定要清楚地知道企业经营目标不是唯一的目标,它是与安全管理目标直接挂钩,相互促进完成的。
1)制定相关的安全法则。在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的促使下,各个土建工程企业应该着重抓安全管理,使企业经营目标和安全管理目标达成一致。在土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安全方针,并且,要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安全意识,制定的管理制度要以安全为主。
2)团队协作精神的建设。培育团体协作,敢打硬仗的团队精神,有着铁一般的安全纪律,对每个土建企业安全管理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在土木工程建设施工中,要经常灌输施工安全性、团队合作等思想,并且让员工具有共同的安全价值观,优化自身的思维方式,管理自身的行为规范。
3)完善培训体系。员工施工技能掌握的情况,直接影响着土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所以,土建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增强每位员工的施工技能知识,并且增强企业教育,把企业文化渗透到每位员工的心里,不走过场、不搞形式,让员工在心里认可企业。
4)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一套合理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对于每个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土建企业应该建设一套约束和激励的机制,如安全责任的约束机制、安全行为的约束机制、安全曝光的约束机制、人文关怀的机制、安全考核和安全奖励的机制等。通过建立这类机制,一方面可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约束员工的行为,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
1.2防止人员失误的技术方法和措施。
1)耐失误设计。耐失误设计,是设计人员在精心的设计下,使员工在现场施工的过程中不发生失误。事情没有绝对,但是,即使发生了失误,也会把失误控制到最小,而且在失误后不会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如在现场施工中使用不同颜色、不同尺寸和不同形状的构架,并且在安装的'过程中有连锁装置,就是为了防止发生失误,一旦发生了失误,系统会自动锁定装置,避免对人和物造成伤害,耐失误设计对现场的人和物都有着无害化的效果。
2)冗余技术。土木工程建设引进的冗余技术,就是在系统运行中,一旦在施工中发生失误,那么中断装置并不是把全部的装置都中断了,而是只有一个或者是几个装置中断,其他的系统仍然在正常运行,并不影响整体的施工进度,其中的安全性也有着一定的可靠性。尤其是在危险岗位上施工的人员,可能双人操作,又或者是人机并行的操作,通常这样的岗位都会采用冗余技术系统对人的安全给予更大的保障。
1.3防止安全事故的方法。
1)消除危险源。在土木工程施工现场,有时可能会发生一些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要寻找危险源,第一时间消除危险源,尽量降低和减少事故的危险程度,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土木工程材料也逐渐丰富起来,而且有很多材料都是可以相互使用的,尽量把施工现场的有毒材料都换成无毒的材料,并且,把工程技术换成生物技术等,这些都是消除危险的方法。
2)限制能量或危险的物质。一些能量或者危险物质,会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及时有效地控制危险物质和能量的使用,并且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可以减少或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控制温度、限压、限位等方式。
无规矩不成方圆,土木工程施工也一样,要有科学的制度进行管理,才能确保施工者和使用者的安全。安全管理主要对施工现场的场所、物品和人三者之间进行分析和研究,拟定一个最佳的科学管理方式。安全管理通过对有关的因素分析,得出完整的信息,再通过这个信息系统做为媒介,对物品、人物进行有效的管理。通过对施工现场的整顿和管理,进而把无关的不需要的物品清除掉,并且把所需要的物品摆放在规定的位置,以便在施工过程中随手可得。整顿管理,提高施工工程的效率,发展科学化的管理模式,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性,以达到高效率、高标准、高安全性等目的。土木包括很多项目,如项目分析、项目设计、项目的组织、项目实施以及项目检查等。项目分析,是土木工程建设施工前需要准备的工作,分析各种关系到施工的因素;项目设计,对项目分析透彻后,根据各个数据再实施对项目的计划策略等;项目组织,设计好项目之后,需要组织人员准备对该项目进行施工;项目实施,项目组织完成后,要进行项目现场施工;项目检测,对于所完成的项目,不管是设备上、工艺上还是其他的方面,都要进行相应的检测,如有哪些方面没有达标,要及时更改和调整。通过一系列安全管理系统的执行,能更好地确保土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本文针对于土木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探讨,在实际的土木中,管理人员需要全面地了解土木工程施工中影响安全的因素,进而采取有效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的效率,促进土木工程安全施工的顺利进行。
工程安全管理篇七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人,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3条成立由装饰管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装饰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10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11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2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报装饰管理部备案。
第13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14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15条每月定期由总经理或装饰管理部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6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四章临时用电管理。
第17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18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19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20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附则。
第21条本制度由装饰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2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工程安全管理篇八
1、装修改造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室外、幕墙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3、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5、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6、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7、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8、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9、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安保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工程安全管理篇九
第一条凡属我市范围内的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饰等建设工程,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接受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监督部门”)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在颁发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审查结果报送工程所在地的“监督部门”。
第三条审查程序。
2、施工企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自检自查,合格后报建设单位审查;
3、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提交的《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定。审查后,认为符合开工要求的,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监督部门”备案。
第四条工程项目开工条件的审查内容包括:
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建各方、总包和分包的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按规定已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5、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6、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是否有使用计划,安全防护、临时设施的搭设计划;
7、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设施计划情况,已进场的是否完好;
8、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五牌一图”设置情况。
9、施工现场围档、冲洗台、临时设施是否符合拟规定要求。
10、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条“监督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审查结果,进行复查;必要时到现场进行抽查。审查或抽查不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书面通知改正。
工程安全管理篇十
在上一小节中,我们探讨了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安全目标的分解、安全责任明确的方法。这一小节主要跟大家探讨的是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有人说,作为代表投资单位利益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方,还有必要搞什么安全管理制度吗?
这个问题请稍等,我们晚点再来回答,为了把问题说清楚,讲透彻,方焱想有必要从源头开始,梳理一下。
我们假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方所咨询的范围包括了设计、监理的咨询内容,那么他们的安全责任就理应包括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且都在我们国家法律法规中找得到明文的规定,我们一起简单回顾一下: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建设单位不得对施工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压缩同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所需要费用。
1、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3、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其实,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仅仅是一个底线,一个原则性的东西,如果投资方还有更高要求的话,咱们还得往里加内容。具体加什么内容,就得看项目在决策阶段,投资单位所确定的安全目标是什么,以及投资单位对这个项目安全管理的其他要求了。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一切工作都是需要围绕着投资方来开展的,但又不能违反国家的相关法规。这是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的根本所在。
知道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安全责任的目的在于实现项目的安全目标。当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与项目总咨询师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之后,我们项目总咨询师开始着手对投资方的安全目标进行分解,按照建设项目的工作关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这是我们上一小节文章的主要内容。
但仅仅是签订了《安全责任书》,项目上的安全难道就这样了吗?如果一个全过程工程总咨询说出这样的话,建议投资方可以立即把他开排,因为安全管理对于他来说,就像他所表现的那样,一片空白,他只知道把安全责任分解出去,生怕连带到自己,仅此而已。
一个优秀的全过程工程总咨询师,一定是一个高度注重安全且项目管理经验非常丰富的专家。当他与咨询公司签订了内部的《安全责任书》以后,他会根据项目的特点、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投资方的其他要求,构思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方案。这个方案也是《项目管理规划》或《项目管理实施性规划》的一部分。
这个方案一旦被最终确认后,那就到了真正实施的时候了。怎么实施?
靠每天在工地上用您的大嗓门喊吗?还是靠每次工地例会上的拍桌子,砸手机?我们在一个管理有序、效率极高的工地上显然是看不到这种情况。
他们早在工程之初就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他们靠制度来管理项目。一个光靠嘴巴的管理者,永远成为不了合格的管理者,在这类人眼里,发脾气、摔安全帽也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高水平的全过程工程总咨询师往往在事前就能想到项目所面临的各种可能,把自己高超的管理方案转换成多个管理制度,以此来实现他对安全管理的各种想法。
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回答在本文开篇的那个问题了,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单位对于项目的安全,同样也要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在一个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最常见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领导节假日带班制度》、《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三同时”监督管理制度》……等等。因为每个项目都不一样,所以方焱就不再展开了,还是那句话,我们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的一切工作一定是满足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投资方的相应要求的。
最后,我还想提一下,一切制度只是作为规范项目管理而采取的管理手段和管理者的管理方法,所有的工作开展并不是非得生搬硬套制度条款,严格按制度行事,如果您真这样管项目的话,我敢保证您管不好!咱们中国人都不好管,原因起源于我们国家的文化,致使我们每个人都太聪明。所以,在适当的时候,还是应该讲究一些策略。引用曾仕强老教授的一句话来作为本文的结束语吧:“修己安人”!
我是方焱!每天都会为大家在微头条中分享关于在建筑行业创业的深度话题。同时每三天都会为大家更新关于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下项目管理的专业论文,我们大家一起探讨。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方焱非常期望能结识到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分享,共同进步。您的鼓励是对方焱创作的最大动力。
工程安全管理篇十一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
2、项目部组织班子人员,每十天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书。
3、施工班组每天坚持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每个工人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5、安全员、各工种工长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6、对检查出工人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7、对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施工高峰、夏季、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使职工能够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临时工)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对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都要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4、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制造新产品、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1、为确保安全施工,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素质,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各项目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每天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班前交底内容主要是当天的作业环境、邻近高压线、附近建筑物地基情况、气候条件(如台风、雨季等)、当班主要工作内容、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技术要求的特殊工种的配合等。班前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现场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上班前由工地负责人(工长)对当天的工作安排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记录在案。
4、班组长在班前向职工交待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让职工了解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正确使用和发挥建筑工人“三宝”,发动职工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组织落实和实施。
5、必须建立班组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制度,即在平时的班前活动中,增加以下内容:小结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特别是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的工作环境和特殊作业部位等,如何采用相应预防措施,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和吸取教训。
6、上级有关单位对工地的检查情况均应按实记录。
7、记录要齐全、详细、认真,并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必须按时复审方为有效。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职工作和工作范围。
3、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把机械、机具交给无证人员使用。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班前班后检查本人所使用的机械、机具,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6、严禁机械、机具带病工作。
7、特种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
8、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9、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后应附操作证复印件作为安全检查资料附件。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条款。
2、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3、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5、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六)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
1、各项目部应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2、物资部门应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管理,按统计的工种和性别,做好年度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不得盲目采购,防止积压。
3、各项目部在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须在国家审批的劳动保护用品商店采购,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质量安全鉴定证书等。
4、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后,必须进箱、进柜,经常检查,严防霉烂变质、鼠咬、虫害、保持清洁卫生。
5、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中,要建立发放领用台帐,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6、职工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和保管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七)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1、各项目部对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储存,必须设立专用仓库或储存室。
2、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场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2)有防雷保护措施;。
(3)电气设备符合国家电器防爆标准;。
(4)有防静电设施;。
(5)设置有相应的通风、防爆、监测、报警、灭火等消防安全设施;。
3、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许可证;。
(2)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储存、使用的场所、设施;。
(3)有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含保管、使用等人员);。
(5)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
4、运输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车辆及驾驶员必须至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办准运证,配备的押运员也要办理押运证。
5、运输工具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6、各项目部必须严格填写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分类清单,逐级上报,报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证并盖有公章。
7、当日未使用的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退库,不得在使用单位滞留,即使是明日还要使用,但也要办理退库,明日使用时,再按规定领用。
8、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入库验证、领用签证批准、退库签证确认等工作。
1、公司设安全奖励基金,按完成工程总价的万分之一计提安全奖励基金,各种违章罚款均进入安全奖励基金,建立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由公司统一使用。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奖励。各二级公司及项目部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计提安全奖励基金。
2、公司每月组织对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检查评分达到优良的,建设公司将给予项目经理或项目主管负责人元的奖励。
3、各项目部、二级公司年内无死亡、重伤事故、负伤率控制在指标内(5%),年终公司给予项目分部、二级公司主管经理2000~5000元奖励。
1、各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0~8000元罚款。
2、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对项目经理处以2000~5000元罚款。
3、未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元罚款。
4、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对项目经理及其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
5、未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班前活动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相关制度,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
6、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经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检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合格要求,将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处于1000~3000元的罚款。
1、对发生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隐瞒不上报的工程项目,将对项目的安全主管负责人处于5000元的罚款。
2、工程发生死亡1人事故,将对项目经理部及分公司处以8000~12000元的罚款。死亡2人及以上处以20000~30000元罚款,并扣发全年奖励性工资。
3、各工程年负伤率每超过控制指标的1%,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超过2%及以上以1000元为基数累计罚款。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伤1人罚款4000元;重伤2人以上以4000元为基数累计罚款。
4、被罚款部门在接到建设公司罚款通知一个月内,把罚款交到公司财务部。
违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要求处罚细则。
1、进入生产作业区不戴安全帽等,罚款30元。
2、高处作业,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
3、焊工不戴防护用品,罚款30元。
4、气割工不戴防护眼镜,罚款30元。
5、打磨、切割、清铲等产生飞溅的作业不戴防护眼镜、口罩,
罚款30元。
6、喷漆不戴防毒口罩,罚款30元。
7、能够产生粉尘的其他作业不戴防尘口罩,罚款30元。
8、其它作业不按规定佩带相应防护用品,罚款30元。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细则。
1、不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动土、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电路检修以及超长、超宽和超限吊装等特殊作业。
2、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现场安全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现场。
3、设备修理无方案、施工维修无设计或设计未按规定审批。
4、有设计或方案不执行。
5、试压、干混、吊装以及危化品接卸、储存不执行工艺纪律。
6、夜间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无保障措施强行冒险作业。
7、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
8、管理人员发现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劳动防护服装不规范时不及时纠正。
10、交叉作业没安排统一的安全协调人。
12、管理人员为赶进度强令工作人员减少安全防范环节、省缺有关操作要领和过程。
1、作业现场、物资仓库内、易燃品储存区等禁止吸烟场所吸烟。
2、施工场所梯子不稳固或单独在梯子上站立作业。
3、违规操作机械设备。
4、管沟施工不设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完毕不不盖盖板。
5、动土施工结束后未及时回填恢复地面设施,随意堆放处理建筑垃圾。
6、施工人员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7、吊装设备和管材不按规定使用引绳。
8、无人指挥起吊重物或指挥吊车不戴指挥标志。
9、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绳套起吊重物。
10、在起吊物下面逗留、穿越。
11、超速行驶。
12、乘车不系安全带。
13、向路面排放污水、原油、酸碱、化工材料等物质。
14、场内特种作业车辆搭乘人员。
15、设备设施运行期间对其进行维修作业。
16、特种设备作业时在抓斗、叉斗和设备不安全部位站人。
17、检修设备停放在陡坡、斜面等位置。
1、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
2、脱岗、窜岗或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酒后上班或上班喝含酒精的饮料。
4、未经安排或同意私自顶岗、换岗。
5、不按规定值班,重点工作、特殊作业等应该在现场的时候不在现场。
6、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先进评选。
1、新进场员工未经三级教育并考核合格而上岗作业的,一人罚款5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一人罚款100元。
3、无经过审批并合格的安全施工组织方案,没缺一项罚款200元。
4、塔吊、龙门架等安装或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罚款500元。
5、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不及时整改的,罚款200元。
6、未按要求张贴安全规章制度,或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的,罚款100元。
1、在建工程或临时设施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少于规定安全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0元。
2、无临时施工用电方案或无审批即实施的,每项罚款200元。
3、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装置,箱体结构不符合要求,或安装位置不正确的,每处罚款50元。
4、带电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罚款100元。
5、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源的,罚款50元;。
6、直接使用电线插入插座的,罚款50元;。
7、不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或不按规定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每处罚款100元。
8、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9、工地现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电线、电缆不得拖地,违者每项罚款50元。
10、配电线线路老化破损、接头处理不当的,每处罚款50元。
11、线路未设短路、过载保护,线路截面不能满足负荷电流的,罚款50元。
12、线路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电缆沿地面明敷,电杆、横担、支架不符合要求等,每处罚款50元。
13、电工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每次罚款100元。
14、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电锯、移动式电气设备、宿舍用电线路等没有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每项罚款100元。
15、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接线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护罩的,每台罚款50元。
16、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没有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离明火小于10米而又没有隔离措施的,现场没有防晒、防雨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17、湿作业时未及时对灯线盒、地漏、管口等采取保护措施的,罚200元。
18、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配电柜上(内)摆放杂物的,每处罚款100元。
19、电工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装设地线和挂标示牌,每次罚款50元。
20、电线裸露,绝缘损坏,电器无防护罩,每次罚款50元。
21、电焊机接地线不规范,电焊机停用时不断电。临时用电布线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罚款100元。
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用电不使用安全电压,每次罚款50元。
违反“四口”、“五临边”防护规定处罚细则。
1、在建工程临边、洞口等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罚款50元。
2、在建工程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
3、工作面临边无防护,临边防护不严或不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处罚款50元。
4、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未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处罚款50元。
5、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未设置安全平网的,每处罚款50元。
6、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防护棚两侧未进行防护,
防护棚宽度不大于通道口宽度,防护棚长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7、建筑物高度超过30m,防护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防护棚的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1、物料提升机。
(1)物料提升机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罚款100元。
(2)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不灵敏,罚款100元。
(3)安全停层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罚款100元。
(4)未安装上限位开关,或限位开关不灵敏、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5)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超过30m,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自动停层、语音及影像信号装置,每项罚款100元。
(6)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7)未设置进料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8)停层平台两侧未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停层平台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固,罚款100元。
(9)未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不起作用,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每处罚款50元。
(10)吊笼门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1)附墙架结构、材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12)附墙架未与建筑结构连接或附墙架与脚手架连接,每处罚款50元。
(13)缆风绳设置数量、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使用钢丝绳或未与地锚连接,每处罚款50元。
(14)地锚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每处罚款50元。
(15)吊笼处于最低位置,卷筒上钢丝绳少于3圈,罚款50元。
(16)未设置钢丝绳过路保护或钢丝绳拖地,罚款50元。
(17)安装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罚款100元。
(18)未制定安装(拆卸)安全专项方案,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9)未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填写不规范,未经责任人签字,罚款100元。
(20)上下无联络信号,罚款50元。
2、塔吊。
(1)塔吊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失灵,罚款100元。
(2)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失灵,罚款100元。
(3)吊钩无保险装置,罚款50元。
(4)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5)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未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6)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不灵敏,罚款50元。
(7)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未安装障碍指示灯,罚款50元。
(8)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勾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9)吊钩磨损、变形、疲劳裂纹达到报废标准,罚款100元。
(10)滑轮、卷筒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1)滑轮及卷筒的裂纹、磨损达到报废标准,罚款50元。
(12)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罚款50元。
(13)安装完毕无验收或责任人未签字,罚款100元。
(14)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5)作业队伍没有资格证书,罚款100元。
(16)塔吊无专人指挥或司机不持证上岗,每次罚款50元。
(17)塔吊无交接班、维修保养检查记录,每次各罚款50元。
(18)多塔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方案针对性不强,罚款50元。
(19)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3、施工升降机。
(1)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罚款100元。
(2)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不灵敏,罚款100元。
(3)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罚款50元。
(4)未安装急停开关,或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5)未安装吊笼、安全钩扣,罚款50元。
(6)未安装极限开关或极限开关不灵敏,罚款100元。
(7)未安装上(下)限位开关或上(下)限位开关不灵敏,罚款100元。
(8)极限限位器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罚款50元。
(9)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连锁装置或不灵敏,罚款50元。
(10)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1)未安装防护围栏门连锁保护装置或连锁保护装置不灵敏,罚款50元。
(12)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3)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14)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超过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5)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规范要求,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6)未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罚款50元。
(17)安装、拆卸单位无资质,罚款50元。
(18)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或方案无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9)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20)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次罚款50元。
4、起重吊装。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罚款100元。
(2)起吊重量超过100kn及以上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罚款100元。
(3)未安装荷载限制装置或不灵敏,未安装行程限位装置或不灵敏,罚款100元。
(4)吊钩未设置钢丝绳防脱钩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5)未按规定安装荷载、行程限制装置,每项罚款50元。
(6)起重拔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起重拔杆组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罚款50元。
(7)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索具安全系数小于规定值,罚款50元。
(8)卷筒、滑轮磨损、裂纹达到报废标准,或卷筒、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罚款50元。
(9)地锚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罚款50元。
(10)起重机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不符合规定或未采用有效措施,罚款50元。
(11)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2)起重吊装作业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罚款50元。
(13)未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未留有记录,罚款50元。
5、施工机具。
(1)各施工机具安装完成后,未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罚款50元。
(2)各种施工机具无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每台一项罚款30元,并限期改正。
(3)设备无保护接地(零)或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的限期改正并每台罚款30元。
(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通道未设置、不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扑救作业要求的或者被堆物、堆料或者挤占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施工现场消防管网未设置或不能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的罚款200元。
(3)两个相邻消火栓间距大于60米,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手提式灭火器配备,地下室重点防火部位少于2组的或者地上重点防火部位、现场可燃材料库房、工程实体内明火作业部位少于1组的,每次罚款200元。
(5)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或堆放处距离工程实体小于10m的,每次罚款200元。
(6)现场内动用电气焊及明火作业未开动火证或动火地点与证上地点不符的,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