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员工请假管理制度(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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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7 00:00:00    小编:-咖啡少年不加糖-

最新员工请假管理制度(汇总14篇)

小编:-咖啡少年不加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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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一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公司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产假及哺乳假

女职工在合同期内生育,其产假及哺乳假按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

6、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7、年休假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聘用及临时用工人员除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年休假原则上在每年的春节前后由公司统一进行安排。员工如不服从公司统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动放弃休假处理;员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时间规定,不按要求准时上班的,将按旷工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1、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员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内不得进行累积休息;同时,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积休1天在当季内换休使用,逾期作自动放弃,每季度末累计积休天数不得超过3天,;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积休,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生产部门其他员工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安排和计件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规范请假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请假种类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

第四条员工请假,首先填写《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按程序批准,并将批准后的《员工请休假申请表》交所在考勤员后,方可休假。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员工销假,应办理销假手续,病假(30天以上)销假凭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出院或康复证明。

第五条请假批准程序

(一)普通员工

请假天数批准程序

1—4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5—8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8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中层管理人员

请假天数批准程序

1—4天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高管人员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假由董事长批准。

第六条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凭医保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休假。如发生急诊,不受指定医院限制,但急诊病假不得超过3天,并且不可连续发生。

第七条员工因病住院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工资标准为:3个月以内(包括3个月)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50%,3个月以上1年以内(包括1年)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30%,一年以上发放疾病救济金。

第八条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员工因私事请假,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30天,年累计不得超过60天。

第十条必须在《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具体原因。

第十一条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第十二条符合法律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给予婚假3天。

第十三条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登记)除3天婚假外,在结婚当年可享受晚婚假15天。

第十四条进入本公司后结婚的员工可以享受婚假,婚假必须自结婚登记日起6个月内休完。办理请假手续时应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第十五条员工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以享受假期5天,(外)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以享受假期为3天。

第十六条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行给予路程假。

第十七条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如遇难产,可凭医院有效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十八条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晚育假30天。

第十九条女员工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天,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第二十条妻子生育,男方可给予护理假10天。

第二十一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经其主管批准,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二十二条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以上规定待遇。

第二十三条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天;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天;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天;结扎办理卵管,休假21天。

第二十四条接受结扎输卵管手术的,男方可以享受5天护理假。

第二十五条同时接受两种节育手术或者晚育的同时接受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

第二十六条以上各种假期,应以申请上批准的时间为准,遇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第二十七条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八条工伤假、年休假、法定节日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从分布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婚假含节假日。

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女性员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可请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75天),请产假不扣工资。

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准,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

请假3天以上的,须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

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

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根据假期核准权限呈请部门主管批准。

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以电话向直属主管请假并知会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核准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

超过请假期限逾期未回的,应使用电话向直属主管申请,上班当天补办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请假所需提供之证件,必须真实。如持假证明,将作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行政科。

本规定自颁布日起执行。

附件:

1、《请假单》。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四

为规范本公司员工的请假休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正式转正的.人员,其他试用及临时工均不包括在内。

公休日包括以下几种:

1.星期例假。

2.法定假日及政府临时公布的休假日。

3.劳动节。

4.新年休假依从政府规定,以上各休假日,薪资照发。

5.以上公休例假,本公司可视事实需要与其他日期互换,互换后的休假日有关薪资及加班与公休例假同。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x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出示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累计以x天为限;住院者,以x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x年。

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x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x天(包括例假日)。

4.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x天。

四、产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x星期;小产x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x个月,办理独生子女手续再加x个月。

2.配偶分娩可请假x天。

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x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x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x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x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x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1.员工特别休假,休假时间区别如下:

(1)在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假x日。

(2)在公司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假x日。

(3)在公司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给假x日。

(4)在公司服务满10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给特休假1日但以30日为限。

2.职员休假以不碍工作进度为原则,其作业程序,由x主管于每年元月x日前,根据各员服务年资,列具应休天数将申请单移x核对后,转送给x核定,并退交x保管。

3.特休以当年为限,不得延续至次年。

一、核准权限。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x核准,三天以上由x核准。

2.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x核准,三天以上由x核准。

3.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x核准。

二、核准手续。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一、事假。

1.日薪者事假不发薪资,月薪者当月x天内全年x天内只发半薪,逾假者扣全薪。

2.试用人员月薪者,凡请事、病假薪资全扣。

二、病假。

病假在一个月内缴验医院证明者薪资发给半薪,超过一个月者全扣。

公伤人员按劳保规定办理,除薪资照给外,本公司不负担任何费用。

三、婚假薪资照发。

四、产假:(针对女性职员)。

1.服务本公司6个月以上者产假期内薪资照给。

2.服务本公司6个月以下者,薪资减半发给。

五、丧假薪资照给。

六、公假。

申请公假,其准假天数,薪资照给。

第七条附则。

本规定经xxx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xx。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2.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请假程序

一、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一、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第四章 请假规定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办公室核准,三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三)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八、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九、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十、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一、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二、本公司员工换班,依照本制度执行,如有私自换班者以旷工论处。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请假程序

一、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一、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第四章 请假规定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办公室核准,三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三)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八、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九、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十、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一、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二、本公司员工换班,依照本制度执行,如有私自换班者以旷工论处。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请假程序

一、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一、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第四章 请假规定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办公室核准,三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三)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八、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九、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十、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一、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二、本公司员工换班,依照本制度执行,如有私自换班者以旷工论处。

第一章 总则

一、 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度,统一由公司请假行政办公室,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请假程序

一、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扣除;

(二)病假: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休假为宜,并取消实际假期天数、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三)婚假:凭结婚证明,假期 7 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第四章 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 3 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 、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一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一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 、主管人员,假期一天内由经理核准,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 、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员工的病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需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在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物交代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要求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均以旷工论处外,并以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一、本规则经公司所有人员同意并签字,同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执行。

一、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特制订了公司员工请假休假管理规定如下:

(1)例假日1、元旦;2、春节;3、妇女节(限女性);4、劳动节;5、国庆节。

(2)每星期日。

(3)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4)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二、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1)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2)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3)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4)产假?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5)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7)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三、 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四、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2)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五、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六、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事假愈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2) 病假愈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 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七、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八、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九、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十、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十一、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十二、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三、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十四、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五、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十六、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1)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2)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3)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十七、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1)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2)旷工达3天以上者。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第六条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请假规定。

第七条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假期计算。

1.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七

1、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两天以上事假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部门经理因事请假需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来不及请假,应电话通知,经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请假,返回工作岗位时,必须到人事部销假,否则人事部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事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1、员工上班时因病需接受治疗,应先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按请假时间计扣工资。

2、员工请3天以上病假须开具县(区)级以上证明,经人事行部审核批准方能有效。

3、员工因突发性疾病或病重无法上班,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因病(工伤、产假除外)不能工作达一个月以上者,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病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1、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非人为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发生事故后,员工必须按有关程序迅速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经公司认定后,方可作为工伤。

2、工伤假期内员工享受定额工资,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治疗费用及抚恤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员工如遇当值,可安排在假期结束后一月内补休或以加班计算。

遇正式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辞世,公司批准员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内公司支付定额工资,不报并旅费,同时人事行政部有权要求员工出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谎报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员工婚假定为7天,如男女双方晚婚(男方25岁,女方23岁)可延长假期为10天,同时员工享受定额工资。

公司正式员工申请分娩假时须呈交医院证明书,经公司核准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内支付定额工资)。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八

1、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两天以上事假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部门经理因事请假需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来不及请假,应电话通知,经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请假,返回工作岗位时,必须到人事部销假,否则人事部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事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1、员工上班时因病需接受治疗,应先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按请假时间计扣工资。

2、员工请3天以上病假须开具县(区)级以上证明,经人事行部审核批准方能有效。

3、员工因突发性疾病或病重无法上班,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因病(工伤、产假除外)不能工作达一个月以上者,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病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1、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非人为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发生事故后,员工必须按有关程序迅速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经公司认定后,方可作为工伤。

2、工伤假期内员工享受定额工资,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治疗费用及抚恤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员工如遇当值,可安排在假期结束后一月内补休或以加班计算。

遇正式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辞世,公司批准员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内公司支付定额工资,不报并旅费,同时人事行政部有权要求员工出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谎报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员工婚假定为7天,如男女双方晚婚(男方25岁,女方23岁)可延长假期为10天,同时员工享受定额工资。

公司正式员工申请分娩假时须呈交医院证明书,经公司核准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内支付定额工资)。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九

《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正文开始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现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工请假规定如下:

1、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2、教职工有事应提前请假。二天内的向园长请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长请假,若有全园性重大活动,时间无论长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长请假,园长请假需经中心校校长批准。请假(无论什么类型的假)都要有书面请假条,其中请病假累计3天以上(含3天)须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教职工请假均需经批准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也应及时电话请假,并将书面请假申请表于上班时补交。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若因故还不能上班,可以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需中心校长审批。

3、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论。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请假三天;实行晚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请假10天;再婚可请假3天。(婚假从结婚正日或提前一至两天起算。)。

6、本人直属亲属死亡,可请3天丧假。三代内亲属死亡,可请1天丧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按工作规定条例办事。

7、产假顺产为三个月,剖腹产延长十五天;对晚育的(24周岁后生第一胎),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

8、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时间: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天;带环受孕人工流产术后休息十五天。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休假,不做病假处理。未采取措施导致计划外怀孕做流产手术,产后休息作病假处理。

9、孩子处于哺乳期的老师享受哺乳时间,每天1小时。

10、教职工外出函授学习,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如必须在工作日参加学习进修,课务尽可能自己调代且每学期连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周,或间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0天;如确有困难需要其他老师代课,每节自付3元,期末时财务处在其工资中扣除;如超过时间,作事假处理;未经园部同意参加各种学历进修的幼儿园不报销任何费用,也不准假,如要请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11、每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奖励金额为20--25元。

12、如遇特殊情况教师每月可有三次临时离园时间,临时离园必须向副园长说明理由,同意后进行登记。离园累计时间超过0.5小时以上,不享受月全勤奖。

13、每位教职工每学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园长请假同意。

请假者酌情扣奖,病假一天扣奖10元,事假一天扣奖20元,旷工一天扣奖50元。

14、因班上老师请假临时代课或承担其它工作任务的,超工作量奖一天为15元。

15、其它事项按中心校教师考核标准。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幼儿园以前制定的请假规定同时废止。本制度解释权属园长室。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十

为规范人员管理,严格请假纪律,维持总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xx师院人(20xx)第7号《关于重申教职工请假手续办理的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1、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

2、所在部门需将签批后的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病、事假七天(含)以下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七天以上,十五天(含)以下的,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准;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签准。

4、病、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待遇及相应年度考核管理按校人事处的有关规定办理。

5、病、事假期间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待遇由所在部门拿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效益工资原则上不享受。

1、产假假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作计划生育手术,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休息。

3、产假请假手续可由家属代为办理,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照发。

1、女员工生育后确有困难,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哺乳假假期及给予抚育未满一周岁子女的女员工的哺乳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哺乳假期间,国家工资发放80%,岗位工资不发。

1、填写请假申请单,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给予婚假三天,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增加十二天;丧假一般为一至三天。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

3、婚、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4、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 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度,统一由公司请假行政办公室,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请假程序

一、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扣除;

(二)病假: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休假为宜,并取消实际假期天数、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三)婚假:凭结婚证明,假期 7 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第四章 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 3 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 、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一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一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 、主管人员,假期一天内由经理核准,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 、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员工的病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需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在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物交代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要求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均以旷工论处外,并以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一、本规则经公司所有人员同意并签字,同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请假制度,保障工作秩序和全体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初婚为晚婚的(女23周岁,男25周岁),延长婚假10天(共计13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8天。

在探亲假(探望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再另给假期。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丧假

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时,给予3天丧假。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去世时,给予1天丧假。

干部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时,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最多不超过8天。

三、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同时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符合再生育政策的,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探亲假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与配偶或父母团聚(“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乘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加半个白天)的`假期。另外,根据实际需要适当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双方不重复享受),假期为30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为20天。

见习生、试用人员,见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原则上应一次使用。探亲路费的报销,按照财务规定办理。

五、事假

所有因干部职工本身的原因而申请的休假均为事假,一般应安排在节假日和年休假期中进行。干部职工在当年年休假已经休完的情况下,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因私出国(境)请事假的,应从严掌握。请事假连续超过10天的应报市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干部职工申请事假需提前1天填写《干部职工休假审批表》。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天以内,全年累计事假原则上不超过20天(含20天)。

六、病假

干部职工因病请假的, 1天以上的凭正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对于病假期间工资、津补贴等计算,按省、市人社部门的规定执行。

七、年休假

我办干部职工凡工作满1年以上的,则可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工作年限满1年、10年、20年后,可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一)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四)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全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各处室可根据干部职工本人的意愿,在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干部职工年休假。

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干部职工,年初均应提出年休假计划。在年度总结以及重大活动等关键时期,原则上相关部门不安排干部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根据工作情况,分2次安排;年休假不跨年度安排。

八、各类假期履行手续

(一)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根据市里有关规定办理。

(二)各处室负责人申请各类假期必须报办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其他干部职工申请各类假期的,由处室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劳务派遣人员按相关规定比照实施。

(三)申请各类假期的干部职工,休假前均应填写《干部职工休假审批表》,并于休假前,将《干部职工休假审批表》报秘书处备案。

(四)本办秘书处将不定期督查,凡未履行各类假期手续及无正当理由超假逾期不上班的,视同旷工处理,并按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予以处理。

九、其他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20天(含)或连续事假不超过10天(含)的,原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不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以上或连续事假超过1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基本工资、各类津贴补贴。

当月因病、事假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工作性津贴或岗位津贴减半发放。

(二)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作旷工处理,从旷工之日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和各类津贴补贴。

(三)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四)病、事假期间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已经查实扣发请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各种福利待遇,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当年度已修满年休假后又请事假,并累计超过5天以上的,应冲抵次年的休假天数,如事假天数累计超过20天的,则次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十、国家或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的政策规定办理。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请假程序

一、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一、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第四章 请假规定

一、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办公室核准,三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三)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八、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九、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十、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一、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二、本公司员工换班,依照本制度执行,如有私自换班者以旷工论处。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项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项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实习生、兼职的各类人员根据双方签署劳务或实习协议另行规定。

3考勤规定。

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统一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2、公司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长8个小时,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对于研发部门实行弹性工作制,其上班时间08:30—09:00,下班时间:17:30—18:00)。

3、实行弹性工作制以人力资源部审批为准;。

4、公司以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5、公司在办公地点安装了考勤打卡装置,所有正式员工(公司领导除外)一律要求通过考勤机执行考勤。

6、驻外人员接受当地考勤安排;。

7、销售人员在公司办公同样接受考勤,外出需要通过《员工外出登记表》进行登记。

8、员工上班后忘记带考勤卡,须到人资部填写《忘记带卡登记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记,同时必须由公司前台作为证明人签字。

9、员工次月5日之前应及时处理上月所有考勤异常信息,经直接主管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

10、正常考勤人员在规定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弹性工作制9:00点以后到公司算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迟到与早退均按“次”为计算单位。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应提前取得上级主管批准并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的事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1、迟到早退的处理:

(1)员工每月有3次(含)以内善意迟到或早退机会,超过3次后每次扣除当月绩效;。

(2)2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3次善意迟到或早退),或当年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37次(含),公司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4休假规定。

1、请假规定。

员工请事假通过书面的《请假申请单》按照请假单规定流程审批,审批通过后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带薪年假规定。

(3)员工事假可以带薪年假抵消;。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7)员工因个人没有申请休带薪年假的当年年假视为自愿放弃;。

(9)当年没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节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视同自愿放弃休假权。

3、病假规定。

(1)病假以半天为单位请假,2天以内(含)部门经理审批;。

(5)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4、婚假规定。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一次休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连续计算。

5、产假规定。

(4)女员工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享有1小时的喂奶时间,该时间必须按时使用不能合并使用。多胞胎哺乳时间每多一胞胎每天增加30分钟。

(7)违反x政策超生的享受产假但是没有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待遇。

6、丧假规定。

(1)员工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去世可请丧假。

(2)员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请丧假5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请丧假3天。

(3)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须一次休完,否则作废,丧假请假过程中休息日及节假日均计算在内。

7、工伤规定。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负伤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人力资源部。

(2)工伤假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的证明;。

(3)工伤假其它事宜按国家《企业职工工伤医疗期规定》规定办理。

8、事假规定。

(1)员工请事假以半天为计算单位,不满半天的按半天计算。事假可以带薪年假抵消;。

(2)员工没有剩余可休年假抵消的,这种事假则不发工资;。

9、旷工规定。

(1)旷工定义:员工没有来公司上班、利用公出时间办私事的、出差未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工作期间擅自离岗的、未办理完毕请假续假手续(以取得请假批准回执为准)缺勤的、未正式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玩失踪的、申请休假的理由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提供休假证明)而已休假的。

(2)旷工期间扣发双倍工资;。

(3)连续旷工超过2天(含2天),或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公司可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管理责任。

1、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每月结束后及时统计员工考勤信息,形成《月度考勤统计表》报给薪酬主管核算当月薪酬。

2、员工的考勤管理直接责任人为其上级主管经理。

3、上级主管经理要按时处理员工考勤异常信息并对审批结果负责,凡是与员工共同作弊者一律按照严重违纪给予开除处理。

6违纪处理。

3、部门经理没有及时处理员工考勤异常信息:年度先警告一次限期处理之后开始计次,按照次数计算,第一次没处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绩效工资部分彻底扣除。

(提示:上述逐级加重的措施可防止不重视考勤的现象)。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凡我校教职员工,均应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工作,决不能擅离职守,有事有病的教职工必须在上班前持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假期满后到校办公室销假,否则以旷工、旷课论。

二、假期种类和期限

1、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治疗或休息的教职工可给病假,一天以上五天以内者须有医疗证明,教学人员上级上报分管校长批准假交校办公室备案,其他员工由各处主任批准。

2、事假。教职员工确有重要事情,必须请假者,可给事假,但要严格控制(一般不得超过三天),上天以上三天以内教学人员上级分管校长批准假条交校办公室备案,其他员工由各处主任批准备案十五天至一个月以上者,需学校行政会通过。

3、婚假。以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实行。

4、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病故,可给丧假三天,旁亲一天,不扣工资。

5、产假。女教师工产假可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关于出勤方面的处理意见

学校一切工作员,都应是学校学生的表率,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凡不请假离校和请假逾期又不办理销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旷工扣发工资办法:

1、旷工1天扣100元,并扣发期末出勤奖励工资,并给予校内警告处分,3天以上学校解聘。

2、旷课1节扣50元,未经请假不参加活动、会议作旷课处理(不足1节按1节课计算),因个人原因请假不参加会议、活动,每次扣10元。

3、上班、开会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累计三次迟到,早退或溜岗1次视为旷课1节。

4、全期无病、事假、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教学人员发全勤奖200元,其他员工100元。

5、教学人员病假(凭病假条)每天扣20元,(每月调课后半天看病不扣工资)5天以上不享受服务工资(不含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不享受结构工资中的浮动工资及本月学校规定的全部福利,只享受本人原有的基本工资70%,一个月至三个月队不享受浮动工资及全部福利外,只享受本人原有的基本工资的50%三个月以上,浮动工资,基本工资及福利均不享受,以上情况均不得参加学校评优及续聘。其他员工病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6、事假每天扣30元(每月调课后半天事假不扣),3天以上不享受当月服务工资(不含3天)。事假一个月以上自行解聘。其他员工事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7、教学人员全期事假1天以上或3天以内,病假1天以上或5天以内,发出勤良好奖100元,其他员工事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8、全期病、事假超过第4条,全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9、离职学习(非公派)长期病休和长期请假人员按条例第5条执行。

10、事假、病假、旷工应记入教职员工的业务档案,作为评估教职工工作的依据之一。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十四

1、公司的假别主要有: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探亲假。

2、员工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职

务代理人。填写《员工请假卡》,同时附带与所请假别相对应的证明文件和材料,依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并于休假前将审批后的《员工请假卡》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如因紧急情况(如生重病、工伤、发生重大事故等)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休假第一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有权批假的领导请假,并于假后上班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连续请假者须依累计之请假天数按核决权限由有权限批假的领导核决。请假核决权限表见附件。

4、员工未经请假而擅离岗位或未经核准续假而不到职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经查明属实并经权限领导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5、员工全年请假日数的计算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请假日数超过各种假别最高规定日数的,须呈报事由说明,核准后实施。

6、请假天数可能影响员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

7、员工在同一年度内请假,需使用同一张《员工请假卡》,以备年终考核。

8、所有假期请假期间的假日(星期日及国家法定假期)包括计算。享受以上所有假期时不予享受当月全勤奖、请假当日午餐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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