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严禁占道经营宣传标语(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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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占道经营宣传标语篇一
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汇报
我校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积极依靠政府和有关部门,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治安案件和破坏校园治安等各类违法活动,有效排除校园及周边各种安全隐患,扎实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经过上一阶段的整治,我校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大幅度减少。
一、存在问题
经过三个阶段的集中整治,我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有了明显改善,影响学校的治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学校周边及校门口经过整治比以前的秩序好了很多,没有出现在校门口违规经营现象,使学校的校门口交通秩序得到改善,但是在整治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个方面。
1、家庭教育缺失。我校是一所服务外来工子弟的学校,学生性格类型多样化,有单亲家庭的孩子、有父母在外务工的本地学生、有因父母长期在外务工而无法管理的学生等等。这些孩子性格都比较怪癖,安全意识比较薄弱,缺少家庭的教育,这样孩子容易出现一些危险的事情。
2、我校的路口比较弯曲且很窄,出行车辆又比较多,有走读的孩子在经过公路的时候容易发生危险的情况。
二、下步工作打算
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已结束,回顾工作,总结经验,我校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加大对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继续对文化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进行整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和监督查究机制。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作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给予表彰。
在强化上述措施的同时,我们还将协调有关部门改善学生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环境,扩大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义务监督员队伍,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
虽然,我校的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但是,距离上级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加倍努力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治安环境。
08年春期
严禁占道经营宣传标语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环境秩序,深入推进美丽武清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在全区上下营造“当好东道主,办好绿博会”的社会氛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区政府决定对城区非法占道经营进行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禁止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堆放物品的处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强制拆除。
2.禁止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没收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3.对不服从管理或者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暂扣违法行为涉及的工具或者物品,并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特此通告。
xx区人民政府
严禁占道经营宣传标语篇三
全区占道经营清除整治阶段性总结
根据市创卫办《关于集中取缔市区占道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在和平街道办事处辖区开展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我区统筹策划、积极行动,对全区范围内占道烧烤、夜市餐饮和大排档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
一、严密组织,扎实推进
为做好此次清理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占道经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城管、公安、环保、食药监、交巡警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立足当前工作实际,对整治行动进行了详细部署,制定了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间表。
二、广泛动员,加强宣传
为得到广大市民和经营业户的理解与支持,我区通过宣传车巡回播放整治公告、向沿街经营业户发放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动员,使广大市民和经营业户充分了解了本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全面整治,成效明显
通过联合执法,一批夜市餐饮、占道烧烤、大排档得到了有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此次行动中,共拆除违章建筑30多处,取缔不规范疏导点6处,关闭夜市烧烤7家,取缔占道经营42家;对不达标的餐饮,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4家烧烤、20多家大排档经营进行了规范;8家烧
烤业户安装了环保烧烤炉,3家近期进行改造。为加强长效管理,对全区76个重点点位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二院东门周边、吴庄路北段烧烤、倒马井等屡治屡犯、难以根治的问题,积极引入体制内招标机制,吸引城管系统内部的“能人贤士”参与治理。目前,已试点招标管理的3个点位运行效果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通过近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市区占道经营得到了有效控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整治中存在个别经营业户不配合执法、甚至抗法的情况,执法保障亟需加强;二是农贸市场、便民疏导点的建设严重滞后,业户无处经营,导致整治后时常会有回潮问题。
清除整治占道经营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我区将在此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临时便民疏导点建设,坚决取缔市区占道经营,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面貌。
严禁占道经营宣传标语篇四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城市环境秩序,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宜居的居住环境。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决定对违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未经批准严禁在城市道路两侧、校园附近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设摊点、流动经营。
二、严禁沿街商铺倚门设摊、店外设摊、设棚等。
三、临街商户未经审批严禁占道促销,擅自设立拱门,严禁占道堆放物品、摆放桌椅。
四、严禁户外占道进行电、氧、气焊等加工作业,以及占道修理、洗车等作业。
五、严禁在道路两侧屠宰家禽、家畜和进行食物加工。
六、临街商户要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对于各类违规占道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从严处罚。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举报违法违规占道行为,一经核实将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举报电话:0479—753800(请用固话拨打)。
八、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xxx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由二连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xx市创城工作指挥部
3月5日
严禁占道经营宣传标语篇五
**县2014年开展创建文明城
交通秩序整治勤务方案
为迎接省级文明城测评验收,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创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7月27日至2014年7月31日,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现制定勤务方案如下:
一、执勤时间
7月27日至29日上午每天上午7:30时至9:00时,中午10:30时至12:10时;下午16:30时至18:10时。7月29日下午从15:00时至18:10时;7月30日从早上7:30时至下午18:10时全天候执勤;7月31日7:30时至上午12:10时。
二、岗点设置
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工作制,具体分工如下:
1、执勤第一组由农机中心副主任何逵祥(电话:***)负责,执勤人员有:罗荣发、窦睿(交警大队),李斌(农机中心),袁承(工商局),陈福荣(城监大队),城关派出所民警1人、协警2人。负责溪口桥头(青云岭方向,含三岔路口)溪口小学门口路段。
2、执勤第二组由工商局副局长李**(电话:***)负责,执勤人员有:张昌煜(工商局),高龙彪(电话:***)、王洪彬(车站),严广武(***)、陈小平(交警大队),吴承全(城监大队),傅亦工(交通局),城关派出所民警1人、协警1人。负责县汽车站工商局景秀花园新县政府万安桥头(含万安桥头)路段。
3、执勤第三组由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廖永健(电话:***)负责,执勤人员有:徐锁锁(城监大队,电话***),艾建平(工商局),余坤麟(交通局),吴以政(农机中心,电话***),黄新汉、支宁(交警大队),城关派出所民警1人、协警1人。负责(1)万安桥头**水都亿兴大厦水南红绿灯水南圆盘;(2)**水都水南圆盘
4、执勤第四组由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长黄海根负责,执勤人员有:张胜文(城监大队),李宏龙(工商局),阮晓松(交通局),吴俊(农机中心,电话:***),黄兴生、徐健(交警大队),城关派出所民警1人、协警1人。负责(1)水南桥头国土局门口西门菜市场路口;(2)水南桥头国土局门口青**苑步行街路口实验小学城门楼(刺桐红银行门口)路段。
5、执勤第五组由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陈建忠负责,执勤人员有:胡雪兰、廖永忠(交通局),黄捷(城监大队),张宝(工商局),罗鹏(交警大队),城关派出所民警1人、协警1人。负责城门楼(含三岔路口)县医院交通局青云岭溪口桥头路段。
6、执勤第六组由城关派出所教导员戴伟民(第六组负责人由城关派出所每天安排的组长)负责,执勤人员有:卓宜建(城监大队),杨维武(工商局),揭润宇、林菊花、陈守强(交通局),林元青(交警大队),城关派出所协警2人。负责西门菜市场路口(含西门菜市场路口)爱心园盘周围民政局交通局门口路段。
7、执勤第七组由交警大队教导员郭建勇负责,执勤人员有:汤健(城监大队),刘建平黄跃宏(工商局),魏志平、邓伟林、汪义武(交通局),谢剑锋、廖兆军游鑫(交警大队),城关派出所协警2人。负责(1)城门楼三优街电信转盘计生局门口;(2)青**苑路口步行街电信转盘农村信用联社县医院路口路段。
8.执勤第八组由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姚炳炎(电话:***)负责,执勤人员有:交警大队秩序管理中队全体民警、协警。负责建行路口一中门口文化宣传中心路口路段。
三、组织部署
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邓润春(电话:***)、交警大队大队长修国发(***)为总协调,城关派出所教导员戴伟民为城关派出所联络人。
四、工作职责
1.维护城区交通秩序,依法从严查纠机动车无牌无证、套牌,酒后驾驶,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驾车不系安全带等显见xxx通违法行为;
2.做好机动车、非机动车归位停放,依法查处机动车违法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3.依法查扣无牌无证及已达报废标准的载客三轮摩托车,属报废及非法拚装车辆,依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牌无证机动车和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政文[2006]45号)一律强制报废解体;
4.宣传、劝导行人过街走人行横道线;
5.依法查处公交车、出租车随意停车上客,客运车慢车揽客等违章行为;
6.清理占道摆摊设点,店外店影响交通等违章行为。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强城市管理,创建文明县城是反映县城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和城市品牌,各部门要将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各警组领导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整治,执勤人员应按勤务安排准时到达执勤岗位,特殊原因未参加整治行动的必须经批准;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围绕整治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和整治措施,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营造整治氛围,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3.严格考评、落实奖惩。整治期间,县政府将组织专门督察组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4.规范执法、加强防护。执勤人员要严格按照《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执勤执法,严格落实执勤人员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规范、文明执法,公安民警须带好执法记录仪。
严禁占道经营宣传标语篇六
为进一步治理城市脏乱差,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按照辉县市委、市政府“清洁辉县大行动”的统一安排,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辉县市城区占道经营规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月30日起取缔城区一切店外经营和违规占道经营,规范市容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临街商场、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加工和展示商品。重点取缔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销售或生产加工制作铝塑门窗、铁艺护栏、灯箱牌匾等商品和从事维修、清洗车辆、汽车美容等违章行为。
二、街道两旁的餐饮店、烧烤店严禁出店摆设桌凳店外经营,无店铺的露天餐饮、烧烤摊点一律进入划定区域经营。无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及违章占道经营餐饮行为一律取缔。
三、严格规范厂家、商家的节假日促销行为,未经审批,严禁任何企业、单位、个人在任何路段、门前搭棚举办各类促销、展销活动。
四、市区主次干道严禁流动摊贩占道摆摊设点、经营商品和农副产品。各流动摊贩、商贩必须自觉进入城区各农贸市场经营。
五、所有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和划定的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严禁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确保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畅通;所有工程车辆禁止在城区主要干道停放,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各商家、经营户要自觉遵守,积极支持、配合整治经营秩序工作,凡有上述行为之一者,请在规定时间自觉整改到位。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自觉整改到位的,市城管部门将组织有关执法单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依法清除(扣押)其相关物品,并予以罚款。
七、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按照《xxx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xx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1月28日
严禁占道经营宣传标语篇七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专项汇报材料
xxxx市公安交警大队
自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开展以来,我队仅仅围绕这个中心成立专门机构,及时召开动员大队,要求全体民警思想不松懈、不麻痹、树立大局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做好“创卫”工作。2010年我大队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局要求部署,先后组织开 展了“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统一行动”、“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治理行动”、联合开展“西北联动1号”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行动、“客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交通安全文明行动”等集中整治行动共90余次。大队把90%的警力压到一线,在国道109线、215线、省道303线及市区各主要道路开展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查处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货运车辆以及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客、人货混装、三轮摩托车超载、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大队民警的不懈努力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效果。在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查扣涉嫌无牌无证摩托车500余辆。酒后驾驶专项整治xxx查处酒后驾驶58起。行政拘留19人。
一、强化路面管控能力,降低交通事故,努力打赢“创卫”攻坚战。队领导俯下身子经常深入一线,指导和督促交通管理工作的开展,把各项工作层层落实到每一个人。通过科学分析研判、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强化源头管理等有效工作措施,大力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一)健全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机制。我队根据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发生的原因、存在的隐患等,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研究,针对全市事故预防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健全机构,加强危险路段和隐患点段治理,推动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向纵深发展、筑牢源头防线,加强路面防控等有效措施,从而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认真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我队根据xxx交管局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成果,大力创新管理举措,不断强化整治酒后驾驶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大队从2010年4月起,建立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长效机制,其中4月1日、4月12日、4月27日为全省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统一行动时间为20时30分至23时。将最大警力摆放在路面上,队领导深入基层督导工作,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在勤务安排上,结合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落实定点与流动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管控力度,不留盲区和死角,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农用车违法载人、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减少了因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维护了道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了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大力开展事故隐患点段排查整治。我队多次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进行整治,加大管理力度,有效排除路面事故隐患,降低了事故发案率。
二、加强源头化管理。我队始终把抓好源头化管理作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环节,狠抓措施落实。
(一)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杜绝隐患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一个时期以来,我辖区交通事故一度呈现上升趋势,死亡、受伤人数急剧攀升。队领导经过缜密研究,发现绝大多数交通事故和摩托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肇事摩托车多为无牌无证车辆。针对这一情况,即组织全体民警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经过广大民警的不懈努力,摩托车肇事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死亡和受伤人数明显下降。
(二)加大客车源头化管理,开展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我队严格落实客车各项管理工作措施,加强客车驾驶人、车主的安全教育,督促帮助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注意发现安全技术隐患,并对发生问题的运输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防止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三)开展校车整治。我队组织专门警力,深入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对全市校车进行摸底、造册登记,并在校车的规定部位粘贴统一制式的醒目标志,提醒其他车辆注意礼让;放学时间派出警力在学校门口执勤,护送学生过马路;组织学生参加“警营开放日”活动,增强相互间的沟通和了解;为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将交通安全宣传引向教室和课堂;与教育主管机构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召开联系会议,共同探讨交通安全对策,努力搞好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和治安环境。
(四)全力保障春运和节假日交通安全。我队科学布置岗勤、合理调配警力、提前安排部署,有针对性的延长工作时间,将测速车长期安排在109、215国道,实现对以上路面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控、巡逻,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危险物品运输企业对车辆进行认真检验,严防带病车辆出车,对危险路段全面普查,确保主干线和重点旅游景区道路通畅,确保人民群众满意祥和的过好节假日。
(五)圆满完成各项交通安全保卫任务。我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交通警卫工作,以提高各级领导对交通警卫及民警勤务的满意率为目标,全力以赴做好交通警卫工作。队领导科学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体民警恪尽职守,精神饱满,严阵以待,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先后保质保量完成各种国家级、省级重大交通警卫任务,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严禁占道经营宣传标语篇八
保 证 书
营口市站前区***********维修中心在营业期间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遵守各项工商、交通、运输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遵守各项法律及法规,合法经营,诚信于顾客;
三、在维修质量上要严格检验,确保维修质量;
四、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时刻注意工作、生产安全;
五、保证门前三包,保持区域内清洁卫生、不乱丢弃垃圾,及时清除积雪等;
六、不制造噪音、不影响居民休息;
七、不占道经营。
我维修中心在经营中严格遵行以上保证书条款,如果发生违规,愿意接受《道路行政许可部门》的相应处罚直至吊销道路经营许可证。
保证单位:营口市站前区***********维修中心
保证人:***** 2014年***月***日篇2:临时占道经营承诺书2014730 临时占道经营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临时摊点经营行为,维护城市容貌整洁有序、道路畅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本人(乙方)特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甲方)郑重承诺:
一、经甲方批准,乙方在 处设置临时摊位;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摊位设计样式和要求,自行联系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制作,费用自理;在甲方无法保证该临时摊位使用期限的情况下,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风险;如因城市管理或县城总体规划等需要,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坚决无条件搬离临时摊位设置点。
二、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保证诚信经营、合法经营,自觉服从城市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的检查管理;如因城市重大活动、交通管制、市容市貌整顿等需要,乙方接到甲方要求暂时停止营业或需要临时将摊位搬离设置点时,保证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
三、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内经营,经营期间保证不擅自改建、扩建或随意更改、破坏临时经营摊架的外观,未经甲方同意保证不将临时摊位转让或外租。
四、临时摊位存续期间,该临时摊位用水、用电等有关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行申请办理和承担,并对该临时摊位用水、用电等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自备垃圾容器,自觉维护临时经营摊点周边的环境秩序,保证做好临时经营摊点周边的环境卫生,保证不把废料和其他垃圾杂物堆放在经营场所内。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如违反上述承诺,保证坚决接受甲方作出的处罚决定。
七、本承诺书乙方签字生效。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篇3:禁止露天占道烧烤经营保证书
杜绝违规经营露天烧烤保证书
第〔 〕号
为改善城市市容环境,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市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违法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行为的通告》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保证书。
一、保证地点或区域范围: 街(路)号
店名:
二、保证内容和标准:
1、保证不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经营烧烤和排档。
2、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3、保证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按执照规定的场所经营烧烤和排挡。
4、保证经营烧烤和排档过程中,符合相关环保规定。
三、违规查处:
保证单位或保证人应按照本保证书的规定,增强自律意识,入室合法经营,一旦出现违反本保证书第二条中确定的行为,自愿接受市容环卫(行政执法)、工商、药监、环保等有关部门的依法查处。
保证人: 监督人:
单位(盖章):
个人(签字):
二○一五年 月 日
(第1页保证人签收)
(第2页行政主管部门存档)篇4:常丰广场商铺占道经营整顿实施方案
常丰广场商铺占道经营整顿实施方案
为规范管理,给业主一个舒适和谐、整洁有素的环境,我司依照《管理规约》的相关规定对常丰广场商铺占道经营及乱摆乱放的行为进行整顿。为解决占道经营造成的脏乱差现象,切实地做好为业主服务,请各部门积极配合本次整顿工作。按照2013年4月23日的会议精神作出分工安排,制定整顿占道经营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顿时间
本次整顿行动时间为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
二、整顿内容
(一)商铺门前占道经营行为,确保不影响通道。
(二)商铺门前及其他公共地方乱摆乱放现象。
三、职责分工
客服部负责对商户的经营行为予以规范,纠正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对占道经营的商户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劝阻违规行为;对长期占道经营、拒不改正的,督促其按要求按时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予以停水电处理;做好相关整顿资料的记录和存档。
安管部负责协助客服部对占道经营商户进行宣传规劝,协助违规黄线的划分,打击阻挠整顿的违规行为,保护整顿人员的人身安全。
工程部负责对占道经营的黄线进行划分和油刷,并测量违规占道经营部分的面积,协助客服部对个别严重违规商铺进行停水电。
保洁部负责商铺及路面的清洁事宜,对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等违规物品进行清理,并协助监督商户“门前三包”行为。
区域助理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宣传引导,监督其遵守花园《管理规约》和《商铺管理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本次占道经营整顿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整顿步骤
严禁占道经营宣传标语篇九
云城街整治石材企业经营管理秩序工作
情况汇报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国道324线云城与云安交界至河口永丰桥、省道368线云城段沿线石材企业经营管理秩序整治方案》和《关于对国道324线云城与云安交界至河口永丰桥、省道368线云城段沿线石材企业经营管理秩序进行整治的通告》的要求,我街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行动,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街在充分宣传发动和做了大量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整治工作组人员的共同努力,我街石材企业经营管理秩序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街324国道罗沙路段及过境公路罗沙至牧羊路段沿线各石材企业(经营门店)已顺利完成整治。据统计,我街整治路段沿线石材企业(经营门店)共447家,完成整治并入室经营的石材企业(经营门店)444家,完成率达%;完成石材企业门面“废渣、废料”排放整治39家,完成率达100%;拆除和收缴违建棚架和广告牌37个,完成率达100%。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石材企业经营管理秩序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1
落实工作责任,我街迅速成立了整治石材企业经营管理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李润担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黄国邦担任常务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梁惠钦担任副组长,并抽调街道干部职工共6人分成两个小组,分地段把工作包干到每个工作组,明确责任到人,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行动迅速,宣传到位。
在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发动方面,我街具体做到:一是在整治路段沿线设臵宣传标语、横额共20条;二是出动宣传车,每天4车次,在沿线范围路段对整治行动进行广播宣传;三是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对324国道罗沙路段及过境公路罗沙至牧羊路段两旁商业经营门店、石材厂及装卸车辆进行登记造册,并派发我街印刷的《关于对国道324线云城与云安交界至河口永丰桥、省道368线云城段沿线石材企业经营管理秩序进行整治的通告》和《致石材企业主的一封信》共700多份,具体要求沿线石材企业(经营门店)按照通告的要求规范经营管理秩序。在入户进行宣传发动的同时,工作组还听取了他们对石材企业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提高他们对美好环境建设必要性的认识,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和生活环境。通过做细做实宣传发动工作,大部分石材企业(经营门店)积极支持和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按要求进行了自行整治,将摆在行人路上石材产品、广告牌等占到经营物品放进了经营范围内整齐摆放,临街楼房建筑物上搭建的帐蓬、棚架(含星铁棚)部分进行
了拆除,对其门面范围内的石材废料、废渣、垃圾进行了清理清运。沿线石材企业(经营门店)的环境卫生和沿线一带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有了明显的改善。针对部分不按要求进行自行整治的石材企业(经营门店),我街道联同区石管办书面或口头多次通知其自觉配合整治工作,反复做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尽最大努力动员他们自行进行整治,为集中联合整治行动的顺利推进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联合整治,确保成效。
我街高度重视石材企业经营管理秩序联合整治行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区石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整治要求,迅速制定了联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先后五次进行联合整治行动。区政协副主席林小刚、街道党工委书记李润、街道办事处主任黄国邦靠前指挥、现场督查整治行动,亲自带领联合整治工作组人员,对整治路段沿线石材企业(经营门店)进行法规政策宣传,对经多次规劝仍不自行整治的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的35间石材企业进行了强行整治,依法暂扣了他们占道经营的石材产品,并与有关违规占道经营的石材企业签订了承诺书,保证了联合整治行动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使整治路段的石材企业(经营门店)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改善了石材企业(经营门店)的经营管理秩序。同时,通过定期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和公路部门,定时对沿线公路垃圾进行收集清运,使我街石材企业(经营门店)的经营环境得到了进一步
优化提升,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和好评。
(四)巩固提高,提升成果。
为了对集中整治的工作成效进行巩固提高,并形成长效机制,管理常态化。我街具体做到:一是按照区领导的指示和《云城区石材企业经营秩序巡查管理工作方案(暂行)》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制定日常巡查管理工作方案,致力建立经营秩序长效常态化管理机制,并相应成立日常巡查小组,积极配合区巡查组定期对我街辖区范围内两旁的石材企业生产经营秩序进行巡查、检查、督查,并将情况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相关领导小组汇报,形成日常巡查工作制度;二是我街还会同建设、工商联、宣传、石管办、市石材商会制定石材企业经营管理秩序(含门面装饰、产品摆放、广告招牌设臵、环境卫生等)评估细则,每季度对我街辖区内石材企业经营管理秩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到区征信中心,以此作为石材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之一。同时,把经营管理秩序作为石材企业评优评先先决条件以及加入石材商会的重要条件之一,对经营管理秩序混乱的会员企业由石材商会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取消会员资格。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开展整治行动的人手不足。街道从安监所、环保办、村道站、党政办抽调的6人均是兼职从事石材整治工作的,随着整治范围越来越大,显得人手严重不足;二是开展整治行动的资金缺乏。区没有专项经费下拨给我街,街道每年还
要落实4万元巡查经费上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致使我街在开展该项行动时受到经费缺乏的制约;三是长期巩固整治成果的难度大。由于人手和经费的缺乏,加上个别石材企业主还存在侥幸的心理,认为整治行动是阶段性的,不是长期坚持的,如果巡查稍为放松,容易造成占道经营行为死灰复燃,所以巩固整治成果的难度相对较大。
四、下一步计划
下一阶段,我街将继续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区石材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整治要求,全力做好我街石材企业经营管理秩序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整治行动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二是争取区领导小组资金和人力上的大力支持,继续加大定期巡查和联合整治力度,继续完善石材企业经营管理秩序整治长效机制和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提高整治的工作成效,确保沿线石材企业(经营门店)的经营环境得到全面优化提升。
云城街整治石材企业经营管理秩序
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严禁占道经营宣传标语篇十
关于林业秩序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去年,林业部门在开展打击乱砍滥伐林木、整治林业秩序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多人次,侦破破坏森林资源的林业刑事案件××宗,抓获犯罪嫌疑人××人,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林业行政案件×××宗,依法处理林业行政违法人员×××人次,缴获木材×××立方米。整治行动所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林业秩序整治工作的开展,推动了创建林业生态市而作的顺利推进。近年来,我市整治林业秩序工作,得到了省市政府和林业部门的肯定,去年底,省政府派出的生态市检查验收组,对我市包括林业秩序在内的十项指标进行检查验收,均达到了省林业生态县的标准。二是林业秩序整治的不断加大,使全市林业违法案件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08年至2011年,我局查处的林业违法案件分别为×××宗、××宗、××宗和××宗,处理人数分别为×××人、×××人、×××人、×××人,而罚款数则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和×××万元。2011年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比2008年减少了×××宗,而罚款则增加了××万元,说明在我们不断加大处罚力度的情况下,全市林业案件还是出现了逐年下降的趋势,也说明全市林业秩序正在向和平稳定的方向发展。我局抓好林业秩序整治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措施是: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林业秩序整治的决定,我局加强了对林业秩序整治工作的领 1
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林政工作的局领导、森林公安分局局长为副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和办公室、林政股、监察室、执法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将全市××个镇(街道)分成六个片,每个局班子成员分别一个片3个镇或街道的林业秩序整治工作,还明确了宣传报道、案件处理、执法监督和机动队的负责人和组成人员,采取分片包干、各负其责、分工配合的形式加强对全市林业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形成了各部门协同作战的局面,从而使我市的林业秩序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领导、有重点地顺利推进。
二、抓好宣传,大造声势。根据市委、市政府整治林业秩序的要求,我局切实做好了整治林业秩序的宣传工作,将林业秩序整治的宣传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建林业生态市和林业政策法规的宣传结合起来,开展宣传。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宣传车××台次,林业部门和各镇共悬挂横幅×××余幅,张贴标语×××多条,编印行动简报××期。这些宣传工作的开展,从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全市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不少群众积极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动进行举报。在去年我局和森林公安查处的林业案件中,有四成的案件是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查处的。
三、整顿队伍,形成全力。我局召开有局机关和森林公安全体人员以及林业工作站林业站长、林场场长参加的整治林业秩序专题会议××次,对整治林业秩序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分工,明确纪律、明确行动的主要措施,要求全体
林业执法人员坚决与市委、市政府保持一致,听从指挥,遵守法纪,敢打敢冲,踏实工作,积极投身到林业秩序整治工作中,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期望。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市纪委下达《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乱砍滥伐、无证运输、非法经营林木的通知》,增强了全体执法人员的组织纪律和秉公执法的水平。同时,对林业执法队伍进行了优化和整合,从林业工作站和森林公安分局抽调得力的力量,组成了林业行政执法大队,作为机动执法队伍,在全市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既加大了打击力度,又对林业站、检查站、森林公安的执法工作产生了牵制作用,此外,还将一些素质较差的护林员进行清退,选配一些素质较高的护林员充实到护林队伍。这些措施的落实,对于形成整治林业秩序的合力产生了积极作用。
四、紧握铁拳,严厉打击。整治林业秩序行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握铁拳,积极组织严厉打击行动。一是强化源头管护与源头案件查处。在划定护林员管护责任区、认真落实护林员巡山护林责任、加强巡山护林、及时发现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包括森林公安派出所、林业工作站执法人员,加强山上的源头管护,开展巡山护林和案件排查工作,对山上盗伐滥伐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二是加强了道路查堵。采取定点检查、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措施,对全市林区道路、县乡道和省道、国道运输木材的车辆加强检查,防止木材走私行为的发生。三是
斩断非法运输木材的重要通道。针对我市通××、××、××县的林区公路四通八达的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组织力量,对切断重点林区通市外的林区公路的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交各有关镇执行,从而从流通渠道防止林区盗伐滥伐流往市外。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竹木加工企业的清理整顿。一方面,严格控制竹木加工企业总数,将全市竹木加工企业总数控制在××家以内;另一方面,切实加强竹木加工企业的管理,把清理整顿和管理好加工厂的任务落实到了各林业工作站,要求各林业工作站定期对本林业站管辖范围内的竹木加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督促其建立竹木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台帐,从制度上严防竹木加工企业非法收购无证采伐的木材和毛竹。五是加强松树采脂管理,严厉打击违章采脂行为。一方面,严禁在生态公益林中进行松脂采割作业,并通过加强巡山护林、开展宣传等措施加以监督;另一方面,实行采脂作业许可制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严格执行“采四留六”的作业规程,防止过度采脂、破坏松林生长的现象发生。
五、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是整治林业秩序、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的最为有效的措施。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了加强采伐管理、林木放行管理规定。
1、推行林木阳光采伐,建立和谐林区秩序。目前,我市林业产精兵重点还是停留在生产和销售原木原竹的阶段,因而,搞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是我局做好林业产业发展工
作的重点。一是将木材采伐指标分配情况在市、镇、村四级进行公开。二是聘请市镇村三级“阳光使者”,健全“阳光采伐”评议机制。三是实行集体审批,把好“阳光采伐”审批许可关。
2、建立伐区责任人管理制度,加强林木采伐源头管理。近年来,我局在坚持“阳光采伐”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伐区管理人责任制度,加强了林木采伐的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工作,组织力量对各镇的林木采伐工作进行了检查,从源头上切实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维护了林区秩序。
严禁占道经营宣传标语篇十一
《诚实守信 文明经营》倡议书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力度,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学校周边环境的突出问题,营造有利于学校发展和师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特向各位商家发出《诚实守信 文明经商》倡议。
二、文明服务。大力倡导文明服务,微笑服务,热情服务。做到举止文明,语言文明,老少无欺,礼貌待客,营造文明和谐的经营环境。
三、践行文明。服从治安管理,维护公共秩序。做到不占道经营、不私拉乱接、不乱堆乱放、不乱贴广告、不乱扔垃圾。引导学生文明购物,垃圾入筐,维护门前环境卫生。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同心携手,用你我的热情和真诚,为倾心构建繁荣、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施州民族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大家上午好!篇2:文明诚信经营倡议书
文明诚信经营倡议书
共建文明县城,同享幸福生活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清丰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整洁美丽的县城环境,文明和谐的经营秩序,诚信守法的市场氛围,不仅带给我们舒适宜居的生活,还会给我们带来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提高县城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县城经营环境,是县委、县政府为群众谋福祉、为清丰求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是显民智、聚民力的大事。为此,清丰县文明办、工商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质监局、食药局、工商联、个私协会号召全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投身到争创全国文明县城的创建活动中去,积极投身到“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活动中去,出一份力,添一份光,尽一份责。现倡议如下:
一、诚信为本,倡导文明。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市民公约,遵守从业道德,诚实劳动,诚信经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革除陋习,倡导文明,自觉抵制一切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做文明诚信的模范,做全国文明县城争创活动的积极分子。
二、主动作为,服务文明。争当行业文明礼仪的典范,坚持文明从业、文明服务、微笑服务、热情服务,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客;禁止店外经营,保持店面、摊位整洁卫生,商品摆放整齐有序,穿戴整洁美观;以文明服务为荣,用文明诚信行为树立行业形象,营造文明和谐的经营环境。
三、经营守法,交易文明。依法经营,不违法乱纪;照章纳税,不隐瞒逃漏;明码实价,不哄抬物价;公平竞争,不欺行霸市;货真价实,不掺杂使假,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自觉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交易氛围。
四、构建和谐,践行文明。从我做起,做倡导和谐的模范,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实守信,诚敬做产品,履行社会责任;文明我先行,争做“讲文明、守秩序、爱清丰”主题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的先进标兵,积极争创“文明诚信企业”、“文明诚信商户”、“文明诚信示范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产品质量奖”、“优质产品”等。
尊敬的广大企业商户,您的每一份努力,都让我们的县城文明更进一步;您的每一份辛苦,都为我们的县城增添一份光彩。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开创清丰文明诚信经营活动新局面,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贡献我们的力量!
二〇一四年六月
1篇3:商铺占道限期整改通知书 限期整改通知书(存根)no:
根据xx文明城市建设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商户经营秩序,我xx于 年 月 日对 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经查,你店存在占道经营行为,违反《xx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相关规定。限你店在收到本通知后一天内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将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执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你承担。
特此通知!xx街道xxxx 年 月 日
送达人: 签收人:
———————————————————————————————————————————
限期整改通知书 no:
根据xx文明城市建设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商户经营秩序,我xx于 年 月 日对 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经查,你店存在占道经营行为,违反《xx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相关规定。限你店在收到本通知后一天内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将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执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你承担。
特此通知!xx街道xxxx 年 月 日
送达人: 签收人:篇4:关于加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规范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规范管理的建议
提案者---蔺三利
近年来,我区在区委、区政府强有力地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全面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使全区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在我区城区部分地段仍存在有违规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等行为,“脏、乱、差”的现象未能得到有效治理,堵车、争吵等事件时有发生,与我区城镇建设的大环境格格不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文明的要求,占道经营的存在,直接影响着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制约了城市现代化的发展步伐。因此,我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把取缔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作为加快我区文明之城、生态之城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
一、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的危害
1、严重占道经营,弱化了城市交通功能。占用公共通道,街巷杂乱无章,沿街店面的经营者占用人行道,流动摊点经营者充斥机动车道,车辆交通经常阻塞,行人不安全因素诸多;
2、污染了市容环境。许多饮食店,流动摊点不但占道经营,而且人为制造的垃圾、污水随处可见,严重影响城市卫生;
3、许多不规范早餐点卫生条件比较差,无论是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还是经营的早餐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居民的健康得不到保障;
4、存在偷税漏税、侵占公共利益等现象,影响公平竞争。
二、几点建议
占道经营是一个社会问题,单纯靠城市管理部门取缔和突击整治的方法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又容易引发执法纠纷和社会矛盾。为此,从我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部分城市的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守法意识。加强宣传和引导文明经营、守法经营和理性消费、文明消费,并加大对查处和取缔无牌摊贩乱摆卖及饮食店档占道经营以及无牌摊贩乱摆卖危害性的宣传;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提高流动摊点经营者对占道经营违法性的认识,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管理环境,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2、加快各类市场建设。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小集贸市场、餐饮小吃一条街、步行商业街等专业市场,引导商户实行集中管理,形成有特色、有规模的专业市场。
3、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占道摊点入场经营。对下岗职工、农户及其它困难人员,除了在税收上给予一定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其资金困难、竞争力弱的实际情况,采取降低摊位租金费用等措施,降低入场门槛,尽可能保证他们进得去,留得住。篇5:城管&占道经营
城市管理中流动摊贩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严禁占道经营宣传标语篇十二
2011年创文明城城交通秩序整治措施
一、目前主要整治4个方面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对市区主次干道和交叉路口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随意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对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不在规定区域或停车场、临时停车位停放的乱停乱停放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行人随意横穿马路、过街不走人行过街横道和攀爬隔离栏、穿越隔离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电动车进入中山路禁行路段、逆行、超员载人等不各行其道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主要措施
(一)、从管理入手,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进一步强化对交通秩序的管理;实行全警动员、全员上岗,对市区中山路、解东、解西、南环路、龙隐路、漓江路、上海路、北极广场等主、次干道及34个重点路口,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扩宽管理覆盖面,避免出现管理死角的情况。
(二)调整勤务模式,实行“民警、协警、协管员包点、中队长包线、大队长包面、流动执法和定岗指挥相结合”的“点、线、面三包”全天候、不分周六周日、不分晴天雨天的12小时不间断的包干负责勤务模式。同时使用电子警察装备不间断地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摄录,确保高峰时段、重点位置有人指挥,乱点、难点位置有人治理,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控率。
(三)、公安交警部门出动所有的清障车,对在市区主、干道机动车乱停乱放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实行罚款处罚150元外,并依法将违法车拖移违法现场。(四)、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不各行其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顽疾”,公安交警部门对查处的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对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车走禁行线的违法,按规定当场处50元罚款并出具财政发票,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一律扣留非机动车;对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按规定当场处10元罚款,对不接受处罚的行为人,则要求其佩戴“交通劝导”袖套,义务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30分钟,维护交通秩序。
(五)、在整治中,公安交警部门除全力配合媒体公开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外,还将对查处到机关行政单位的干部职工出现的不文明交通行为,通报到该单位,由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对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进行曝光,争取各类媒体的支持,跟踪报道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情况进展。
整治的目的除了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维护交通秩序的自觉性外,也对于推进我市创建文明、和谐、平安的“家园”具有实际意义。
严禁占道经营宣传标语篇十三
为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城市品位,打造宜居城市环境,根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参照《安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等法规、政策规定,区政府决定对安康中心城区出店占道流动经营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范围为中心城区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建民办辖区范围内,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摊点和流动摊贩。
二、中心城区金州路、巴山路(东堤头至西堤头)、兴安路、解放路(安运司什字至兴安路什字)、南环路、香溪路、大桥路、育才路、瀛湖路、南环快速干道、香溪大道、东大街、西大街、安悦街、文昌路、滨江大道、江北大道(汉江一桥北桥头至中渡路口)、安康大道、进站路等19条一类道路禁止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叫卖,禁止设置废旧回收站点。
三、中心城区黄沟路、中渡路、出站路、水电大街、改线、江北大道(中渡路口至江北缫丝厂)、内环路、巴山西路、巴山东路(东堤头至高井路口)、果园路、鼓楼街、西外环路、东外环路、朝阳路、汉宁路、五星街、培新街等17条二类道路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叫卖。金属加工、汽车(摩托车)维修摊点等必须入场入室经营,符合行业管理规范,严禁占道摆放、作业。
四、中心城区一、二类道路以外路段为三类道路。三类道路按照划行归市原则和控制规模、规范有序、确保畅通的要求,经辖区办事处提出设置申请,区城管局审查批准后,可设置划线经营、限时定点的便民服务销售点,辖区办事处负责各便民服务点的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工作。
五、沿街门店要认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对在责任区内流动占道经营进行劝导、纠违;各门店必须在店内经营,不得在店外堆放和销售物(商)品、设立灯箱招牌和遮阳棚伞;从事餐饮的经营户不得出店设桌、摆放炉灶;车辆清洗、维修、装饰行业不得占道作业;加工、焊接及修理行业不得出店占道施工。
六、水果、蔬菜、小百货等摊点应进入指定市场经营,不得沿街流动叫卖。
七、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人行道设立机动车辆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保管站(点)。
八、城区现有临时销售点、摊点在禁设控制范围内的,限于20xx年3月11日前自行迁离,待销售服务点规划设置完成后,进入服务点统一经营,逾期不迁离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强制取缔。
九、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区城管局依照《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对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