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最喜欢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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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事情,它需要我们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思考和整理。怎样提高总结的质量和效果?在下文中,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总结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技巧。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我也有养狗的经历。
我养的是一只棕色小泰迪,棕色的卷毛、湖水一样清澈的'眼睛,它那强壮的四肢奔跑起来就像风一样快,所以我很宠爱它,告诉你们吧,它是母的,可是它还太小,不能当妈妈。我经常带它出去遛弯、逛街。最有趣的时候就是它在吃饭的时候。我在茶几上给它拌饭的时候,它就用它那有劲的前爪趴在茶几上。当我拌好了饭,放在它的小窝面前的时候,它就立刻扑上去,不一会儿就吃光了。我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米粒儿”。因为我想让它不挑食,一粒米也不要剩下,所以它才长得这么强壮。
米粒儿给我留下最美好的印象就是它活泼开朗,跟我一样。我跟它就像一对亲姐妹一样,我们一起玩耍,一起吃饭。
这就是我的狗狗,我的好姐妹,跟它一起成长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
书就好像是一架天梯,帮助我攀登知识的高峰;书就好像是一盏指路灯,让你找到正确的方向;书就好像是一把钥匙,帮助我们开启知识的大门。喜欢的书就好像是一个忠诚的伴侣。
我小时候最喜欢漫画书。有一次,妈妈让我看一本名著,可是我就看了一两页,发现那一本书非常无聊,便偷偷在妈妈不注意的时候,把放在旁边的一本漫画书拿起来夹在了名著里面,偷偷地看。妈妈在里面洗澡,等水声一停,我便把漫画书放回去,假装还在看那一本名著。
长大了,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一有时间,我就会津津有味地看。有一次我在看《哈利波特》,看到一半,主人公正在和反面人物决斗,十分激烈,看得我惊心动魄。突然妈妈喊了一句:“喂,你应该去写作业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了书架。
书里令我最伤心的情节,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校长决战伏地魔,校长被伏地魔给杀死了。我当时看到了之后,我十分伤心,好像自己亲身经历过了似的。
书中令我最高兴的情节,是伏地魔被哈利波特杀死的时候,我的心里十分开心。比期末考了年级第一的感觉还要开心。
《哈利波特》这本书让我明白一个深刻的道理:有时别人的话,不可以全部都听,要加上自己的思考和理解,才能做出属于自己的判断。
高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好像是你的一位朋友。《哈利波特》系列伴随我很多年,就是我的好伴侣。
我喜欢音乐课。温祥,柔和的歌声,仿佛把我带到了人间仙境。听这美妙的歌声,感受大自然的风采!
我喜欢音乐课。热情,奔放的歌声,仿佛把我带进一个火热的世界。听这奇妙的歌曲,体会世界之奇妙。
我喜欢音乐课。欢乐的歌声,仿佛把我带进了一个欢乐的世界。听着欢乐的歌曲,感受万物的欢乐。
我喜欢音乐课。不同的歌曲把我带进不同的世界,有不同的感觉。我喜欢音乐课!
致:小荷雪。
雪儿,你是我在小荷的第一个朋友,我很喜欢你,
雪儿,希望你能看到这篇我特地为你写的。
今年暑假,我和妈妈、姨妈一起看我最喜欢的'植物——荷花,我家乡也有荷花,但没有那里的品种多,池塘大。
荷花非常美,有黃的,有白的、有白里透红的,荷花的花就像我们的笑脸一样,我们往荷叶上洒水,倾刻间,那水就变成一颗一颗珍珠转眼滑落。听一个老爷爷说:“荷叶上的水珠之所以象珍珠,是因为荷叶上有一层油,又有表面张力,水会形成珍珠,荷叶也不沾水了。”
荷花也污泥而不染,风吹在池塘上,荷花像仙女在绿地毯上跳舞。阳光下的荷花,在骄阳的衬托下,格外的娇嫩,如花样游泳员勇敢的在水上跃着,摆着各种姿势。人们看了会心旷神怡。
荷花的根是莲藕,可入药,作用是清火,可做成我最爱吃的藕汤。荷叶也是带有清香,用来做荷叶耙,荷叶鸡。
荷花虽然不是最美丽的花,但是我非常喜欢它,每到夏天,我都要去池塘边观看荷花。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古往今来,世界上发明了各式各样的灯,古代人们只能用煤油灯和蜡烛照明,后来美国的发明家爱迪生发明了电灯泡,从此,给千家万户带来了光明。再后来,繁华都市的夜晚,装饰着色彩缤纷的霓虹灯,象征着经济快速腾飞的现代生活。我也有最喜欢的灯——我家的飞机灯。
快跟我一起来看看吧!这盏灯的外型是一架直升机,上面有一个弯曲的.钢架,把它支撑在天花板上,他的“皮肤”是由不锈钢和磨砂玻璃构成的,顶端有一个呈十字型的螺旋桨,当你打开灯时,它就会旋转,真有趣。他的身体里藏着它的心脏----灯泡。后面还拖着一只长长的尾巴。尾巴稍高高的翘起来,这样既好看,又能让光线射出灯罩。脚底下还有一双像雪橇一样的鞋子,降落时,还可为它效了大功劳呢!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家飞机里面的灯泡也在不断的变化。5岁时,我们搬了家,我拥有了自己的房间,很很漂亮,而且还拥有了一盏属于自己的灯,它非常明亮,里面是普通的灯泡,一年后,爸爸给我按上了磨砂灯泡,又过了一年,里面变成了节能灯泡,发出白色的光。现在,我们用的是led节能灯管,里面没有灯丝,灯光更亮,更加环保节能。啊!通过灯泡的变化,让我们发现了科技的进步。我想我的飞机灯,在未来的变化还不仅仅是灯泡的变化。
还有以下等功能:自动调节光的亮度,而且语音识别功能。他还像一个变色龙一样,随着周围的变化而变化,发出不同颜色的七彩光。我相信将来的科技会越来越发达,我家的飞机灯也会升级换代,越来越漂亮,功能越来越强大。
灯--给人们带来光明,指引人生道路,我的飞机灯将会陪伴着我走过小学,初中甚至高中。在它柔和灯光的照耀下,我要勤奋学习,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成为有用的人。
我喜欢书,是因为书是一件很美好的物件,令我情不自禁地想抓住它,抓住了,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忘了时间,忘了地点,忘了一切。
书是知道的海洋,看数学,我仿佛就是海底探险家,不知下一步会怎么样,是对是错?看课外书,让我充分领略一探险带来的刺激。我从中感受到冰心这位伟大的女性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从《繁星》中看到这位作家爱自然,以及诗中流露的富含人生哲理,从《寄小读者》中又看到作者是一个爱小朋友,关心小朋友的人。
让我难忘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我为鲁滨逊的命运感到不公,但同时又为鲁滨逊感动庆幸,当鲁滨逊找到“星期五”时,我为他高兴不已。
随着时间的增长,书带给我的乐趣与知识也不断增多,我也从中总结了不少的经验:
失败乃成功之母。
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
使人高贵的.是人的品格。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这些经验让我遇到困难倒下时,又爬起来,鼓起信心向前走去。
书,我喜欢,它带我畅游在知识的海洋中,让我找到经验,我会继续在书中海洋乘风破浪,奋勇前进的。
诗就像茫茫的大海一样,而我们就像一叶扁舟,在诗歌的海洋里遨游。
我最欣赏的一首诗是李贺的《雁门太守行》。诗人李贺在战争前写下《雁门太守行》,兵临城下,虽然力量悬殊,但是士兵们还是想要报效国家,所以写下此诗《雁门太守行》: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角声满天秋色里,塞上燕脂凝夜紫。
半卷红旗临易水,霜重鼓寒声不起。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这首诗是李贺运用乐府主题来创作的一首描绘战争场面的诗歌,敌人像乌云一般压近,城墙被摧垮,阳光射入铠甲鳞片中,号角在这响的哪里都能听见,战士们的鲜血把泥土染成了紫红色,军队拿着半卷红旗抵达易水边,冷天让鼓声显得低沉,为了报答国君的赏赐,自愿拿起宝剑上战场战死沙场。
首联的“黑云压城”写出了当时敌军包围的紧急情况,颔联的“凝夜紫”写出了士兵们血战沙场的英勇,颈联的“半卷”“霜重”写出了在大冬天战士们不畏严寒的精神,尾联的“为君死”写出了战士们报国的忠心。
我最喜欢这一首诗,因为它饱含了士兵们视死如归及强烈的爱国精神。
林老师,是我们的英语老师,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对弯弯的柳叶眉,一个樱桃般的小嘴,长长的头发,美丽极了,我很喜欢她!
升入三年级,林老师成了我们的英语老师,已经陪我们走过了漫长的两年时光,我们从陌生到相知,从师生关系到朋友关系。她很有责任心,也很幽默,有时也很严厉。
有一次,我上课没有认真听讲,家庭作业写的很不好,第二天我们交上作业,林老师就在教室批改,改到我的作业时,就把我叫了过去,问:"陈宸,你昨天的作业怎么写的那么差?”看着我一副可怜的模样,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一定是昨天没有认真听课,来,我再给你讲一遍。”老师给我仔细的讲解,听完后,我恍然大悟。林老师责任心真强!
林老师上课很有趣,讲完单词,总会带我们做小游戏,例如玩“单词接龙",谁答不上来就要受罚——来个才艺展示;有时领我们玩“木头人”,老师说汉语,我们说英语,如果谁答不上来,就不能动——变成“木头人"。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上林老师的课。
林老师有时候也很严厉,正因为老师的严格要求,让我从原来的十几名成了班上的第一名,我相信在老师的帮助下我的成绩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这就是我的英语老师——林老师,我非常喜欢她!
我八岁生日的前一个晚上,妈妈订了一个有草莓、黄桃、巧克力的蛋糕,这些也是我的最爱。
第二天晚上,好朋友们都来吃饭了,妈妈准备了好多美食:又甜又香的糖醋排骨,外酥里嫩的炸鸡翅,香浓清爽的冬瓜骨头汤等。我赶紧迫不及待地把美食端了出来,叔叔阿姨和我的好朋友都赞不绝口,说妈妈的菜让他们食欲大增。
我看朋友们口水流个不停,就赶紧一次给他们家。碰巧的是,加到最后一个人时,刚好只剩一个了。妈妈在一旁紧张地望着我,好像在说:“你先别吃,给客人吃!”我咽了咽口水,毫不犹豫地把那个“香飘十里”的鸡翅夹给了朋友,妈妈松下了一口气。
我的好闺蜜畅畅看到了,关心的问:“陶子,你不吃吗?”妈妈的心好像又被提了起来,大家都好奇地看着我。我镇定地回答:“因为你们是客人呀!妈妈跟我说要像孔融一样懂得谦让!”畅畅一脸崇拜的看着我,似懂非懂地说:“哦!应该就是孔融让梨那个故事吧!”我仿佛看到了知音,高兴地点了点头。
叔叔阿姨都夸我懂事儿,妈妈摸着我的头说:“还不是因为我们家陶子长大了呀!”
早上六点钟,我被鼠标的“咔嚓”声和键盘的“咔嚓”声吵醒。好不容易打开“窗帘”一看,哥哥正全神贯注地敲打着键盘,一会儿你难过,一会儿你微笑,整个人似乎都钻进了电脑。反正睡不着,就起床当他的“陪审团”。
早上吃完早饭,我在楼下玩我哥哥的手机。我只想把它还给他,但是我发现那个人已经走了。也许你会问,“人们在哪里?”但是我不假思索地去了我哥哥的房间。他一开门,就在网上和朋友们愉快地聊天。“给,兄弟,你的手机,”我说。但他没有回应。直到我再说一遍,他才回答说:“把它放在桌子上。”什么?我付出了这么多,这就是为什么我付出这么少?我也想玩游戏!然而,我终于明白,一定有“高超的技术”。为什么?因为只有当你吃午饭的速度比他快时,你才能触摸键盘。否则,你就没有机会抓住老鼠。自然,下午是一样的。
晚饭后,我的`兄弟“学习”了中午的课,他一“解决”了这顿饭,就冲上楼,打开了电脑。北京时间20点钟:我已经乖乖地去见了周公,但我的弟弟还在战斗,战斗,再战斗。半夜11:30,我被“哔——哔——哔——哔”的声音吵醒。当然,我哥哥还在努力工作。所以我打开mp3听音乐。直到12:15,他终于“结束了这一切”
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叫我哥哥“网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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