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语文作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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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和消化所读内容,加深对其中观点和主题的理解。如何写一篇引人入胜的读后感呢?以下是一些建议,供你参考。在这里分享一些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从中获得一些写作的启迪和灵感。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己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现在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我现在时常会触景生情的,也时常会有感而发的。情与趣有时来的很快,稍不经意就会错过;而去却有如抽丝,即使一时忘却了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
人过中年,这样的感觉,越发地明显了,特别是在阅读的时候,时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静。现在想来,也并不是莫明的。它时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个事件、时而是源于听到的某一个人、时而是由于读到的一段诗词文赋,那怕是点滴感动都会浮想联翩一番。
近两年修身养息,总算有了一点闲暇时空,做我想做、做我爱做。于是,我学会了漫步,也有空闲懒懒地翻阅起过去买了却一直放置着的书籍,不经意间会为自己、为他人、为那些自己内心觉得值得的东西而波动、惆怅、感叹!跟随着那些睿智哲人们,跟随着那些煽情作者们体味人生。
近日,我在翻看一本书时,常会翻到一页,仿佛这里总夹有一个书签。这是篇题为《热爱生命》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1533~1592)。于是我莫名了,我为什么会几次在这里逗留文章字数不多,数了数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读越觉得文章富有逻辑、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严密,几次想一扫而过却又都被紧紧拽住了。我读了又读、读了冲又想,自然要去对照一番。我对照自己、对照他人、对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励自己。
又一次,翻开蓝色封面;又一次,抚摸百读不厌的真理;又一次领略生命真谛。
――题记。
忍不住,从书柜中抽出一本书――《天蓝色的彼岸》,翻开,图画让我微微一笑,点点波澜在心中荡漾。
“我特别怀恋那种感觉,风吹在脸上,也许你还活着,根本没把这当回事但我真的很想那种感觉。”当风拂过笑靥,常常忽视了那种温柔的感觉,从来不知那是一种无言的幸福。活着,享受风,珍惜现在拥有的每一刻。
《天蓝色的彼岸》,又一次,品读书名,一片纯真在心中漫开。细细看封面的图,凄凉孤独。一个弱小的男孩眺望着远方,背影显得单薄,似乎有无尽悲伤。远方,海水微微发白,掩盖一丝一缕忧愁。
小说结尾,给人留下无限遐想。最后的插图,他挥着手,天使般的笑容定格在他脸颊上,没有了遗憾。脚下,海水泛着波澜,我的笑容,也定格在脸颊上。
又一次,悄悄读完全书,领悟:生命,不要有遗憾。生命的尽头,不要让遗憾成为负担。活着,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不是游戏一场。
生命,像一朵鲜花,花开花落都有自己独特魅力,在生命的每分每秒,尽自己最大努力,追求芬芳,绽放完美人生,无怨无悔。
生命,像一朵云彩,在天空中飘荡,最终,变成绵绵细雨,落下。在那美丽人生中,尽情享受,化为雨,也要淋漓尽致,迎接崭新的开始。
这本小书,让我们心灵归零,一切从头来过,欣然睁开双眼,对这个清新四溢的世界多一份感动与留恋,多了一份感动于留恋,多了一份关注与热爱。让一颗颗平凡而存有感觉的心柔柔的享受阳光,雨露,风霜,与一切。
用心体会,风吹过脸颊的凉凉湿湿的感觉,那就是幸福的味道。
怀着憧憬的心情翻开这本书,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史从我眼前闪过。只是初次阅读,我就对其中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绚烂的中华历史所吸引,久久不能自拔。
墨子,一个黝黑外表的人,他的身世也因此受到不少史学家的争议,但他在文化上的造诣众人皆知。他劝阻楚王攻打宋国的事迹可谓流传千古,他用自己犀利的话语和巧妙的战术让楚王放弃攻打宋国,其中表现出的政治远见和历史功绩让人称赞不已。不过更为有趣的还是他这个功臣在归途中避雨造拒的事,而他则用他的气度道出:“运用大智慧救苦救难的,谁也不认;摆弄小聪明争执不休的,人人皆知。”乍一看这件事不免让人好笑,但细一想却又引人深思。
司马迁,一个名扬千古的人,他发愤写《史记》的事我们都耳熟能详。但他背后所经受的精神痛苦和身体摧残我们无法体会,只知道,他是伟大的。面对其他懦弱的官员,司马迁大胆地站出来,向汉武帝分析了李陵的行为。其实并不只有他看透了真相,但只有他敢说出真相。结果可想而知,他先是入狱,之后在死亡和腐刑面前毅然选择了后者。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还是死亡更为干脆,但司马迁和他们不一样,他知道自己还有未完成的事,即使再痛苦,也不能就此罢休。就这样,《史记》诞生了,成了“无韵”的《离骚》。司马迁也在不久后消失,他的结尾我们无从知晓,也无需知晓。
曹操,一个丛林中的强人,由于《三国演义》的缘故,他给我们的印象不是很好,但他在文学方面的杰出贡献我们无法否定。在军中,他用诗抒发了他的豪情和他对天地生命的理解,“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等名句我们已烂熟于心,但其中所表达的感情仍耐人寻味。他把人生看作“朝露”,把死亡看做永恒。与其他伟大的领袖不同的是,他主张薄葬。或许这便是他的气度吧,在他的墓中,不需要财宝、装饰,只愿拥有永恒的清净。人们曾不知多少次寻找他的坟墓,但始终没有找到,那就让它永远不被找到吧。
盛唐,一个中国最辉煌的时代;长安,那个时代最骄傲的城市。中国的文化在那时,在那里,得到了空前的发扬。长安向世界敞开了自己,世界也把长安当作了舞台。它容纳外来文明,传递中华文明,充分体现了“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在长安,宗教矛盾灰飞烟灭,种族差别不再重要。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中国的包容在此刻展现得淋漓尽致。
耶律楚材,一个辽国皇族的后裔,一个金国的高官,一个成吉思汗的得力助手。他的存在,改变了中国的历史。他的到来,让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场征服战开始,也正是他,让这场残酷的战争得以结束。是他,让蒙古军不再屠城,也是他,让华夏文明得以延续,壮大。古代四大文明国度,三个都在战火中消逝,唯有中国,在战火中生存了下来。历史上少数民族对汉族的征服不在少数,但各民族之间摒弃前嫌,反而融合得更加紧密,这些无不得益于像耶律楚材那样的人啊!
断断续续地读完了这本书,我对中国历史文化虽有了一定的理解,但还是较为浅显。那就让我与余秋雨一同在这本书中品味历史,寻觅中华吧!
这本汪国真的诗集代表作真的是名不虚传,一打开就深深爱上了它。诗集中更多地描述了感情、青春、期望和理想等一些美妙的词汇,再加上作者优美而精简的表达,恐怕只能用妙不可言来形容了。
他的诗里处处充满着一种善良和温和,蕴含着更多的朝气和期望。他总是有这样一种魅力,既不是某些作者肆意渲染,故意堆砌华丽辞藻,矫揉造作,让人看得目眩神迷而不得其宗旨,也没有很多老作家太过直白甚至口语的表达那样繁重。就像一杯清茶,少了水的无味,也一点不输浓茶的芳香。也许这就是作者本人,才华横溢却又谦虚恭谨,低调内敛,平常之中与常人无异,但自身散发月亮般的光泽,熠熠闪烁之处尽是风采。
他很喜欢写感情。是啊,感情是很多人年轻时的重要主题之一,即使没有谈过恋爱,心中也藏有很多对感情的憧憬和向往。他的笔下,感情能够是一个人一无所有时甘愿倾心付出,他在《星星是我送给你的钻石》中这样写:“我想送给你的很多,但我拥有的太少。星星是我能送给你的钻石,原野是我能送给你的花园,还有一颗心,剔透晶莹。”他也会把感情里分手后的复杂心绪一一勾勒,他在《分手之后》里这样写道:“相识,总是那么美丽;分别,总是优雅不起。你的身影,是一只赶不走的黄雀。最想忘却的是最深的记忆。”还有很多很多,我总是很好奇他是不是谈过很多场恋爱,如果没有,但却能把感情描述的那样准确,也许只能归于优秀诗人的才华了。青春的恋爱总是那样,让人心向往之,爱得那样纯洁,没有杂质,也同样伴有很多的遗憾和可惜。也许,青春里的恋爱本来就不该太去计较结果,只要彼此经历过,有所收获,就已经足够了,已经是彼此的最好记忆了。
一向很喜欢张晓风描述的那个美丽的日本故事。说的是每年冬天,当初雪落下时,人们便坐在庭院里,穆然无言地凝望着那一片片轻柔的白色。这本诗集里也有一首描述雪花的诗,写得很美,他是这样写的――《心中的诗和童话》:“雪轻轻地落下,那是多少人心中的,诗和童话。这是开得最短暂,也是开得最多的花啊,凉凉的,却不知温暖了,多少心灵的家。”这首诗很短,但很精妙,雪一向被认为是纯洁的向往,人们喜欢雪,也许就是因为人喜欢纯洁和完美的世界吧。
也许很多人会说他写了很多鸡汤,然后每当听到这句话,我都会无言地笑。在这个年代,鸡汤竟然能够把对美的向往给顶替了,真是好荒谬。在我看来,鸡汤但是是一堆看似励志和无逻辑的自我安慰,在生活中面临复杂的选取时并不会对你做出更好选取有益处,而对于美的向往则不同,他的诗是一种认真思考后的选取,是能够让人产生感同身受,这样的作品始终是沉甸甸的。
没有钱,我们可能饥肠辘辘,面露苦色;没有诗和憧憬,我们可能失去的是对生活的高雅追求。我们身上有就业的压力,有学业的负担,我们或许不能做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但我们也需要一个精神家园,让自己的期望和信念都住在那里。最后期望你的生活里也有更多的诗和期望。
有这样一句话:“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形成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热爱生命》是米歇尔·埃康·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如果说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主要是谈“生”,那么在后半部分作者要解决的就是“死”,但归根到底还是要说如何地“生”。
“生与死”是人类历程中一个永恒的主题,有人说“生的本质在于死”。我是凡人,总是达不到伟人般胸怀的,但我想即便是“伟人”也和我是一样求“生”的,只是他们更懂得如何地“生”,还能够勇敢、坦然地面对“死”。这倒让我想起一个人来,他算不得“伟人”,在我眼里也不应该是“凡人”了,他,该是我一个已故的亲戚,让我深感敬佩。在他癌症晚期的治疗中,始终充满了生活的激—情和坚强的姿容。在生命垂危的最后时段,每每看着他与病魔抗争时的坚韧和乐观,看着他在生命流逝时刻的坦然和理智,看着他在匆匆光阴下对生活的热爱和珍惜,没有消极、没有颓废、没有抱怨、没有暴躁,有的是对生命的珍惜和给予过我的不断鼓励。
对于生活殷实和忙碌中的人们来说,死是遥远的,或许是根本不愿意提及的。但当我们面对逐渐衰老的暮年或者面对持久的病痛时,有很多人畏惧死亡。一个人免不了对人生进行思考,而年轻时未免流于肤浅,只有在年老时才会渐趋睿智。这篇暮年之作中所充盈的深邃思想,正是让我浮想联翩的所在!每每读到这篇短小的文字,我看到了蒙田所展示出来的他对生命的深入思考和最终态度。
对于蒙田来说,他曾经在欧洲长时间的旅行,这无疑开拓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锻炼了他的意志,陶冶了他的情操,归隐田园后的潜心研究和思考使他看透了“既有其生,必有其死”的玄机,正如他在文中说的那样“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这不正是我们要热爱生命、积极人生的辩证思想观这不正是我们常说的“生命在于运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来的核心。从物质不灭的角度来说,“生”和“死”只是展示了我们存在的不同形式,但从思维的角度来说就大不一样了。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体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大胆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冲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单独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倾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名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楚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凑数其间。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存亡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大概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经过种种措施,让它连续烧下去。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但他们从未放弃希望。
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我没有感叹于“三皇五帝的时代”,也没有融入于秦汉时期各地的兵戎相见,更没有流连于宋朝的富饶和先进,当然,我也不会存在于衰落的明清时期。只有大唐,才是我心中的所属。那繁华的都城,领先的科技,胡汉交融的团结,文人墨客的诗作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沉浸其中,久久不能忘怀。
唐朝历史从6唐高祖李渊称帝建立唐朝开始,历经289年,也算比较“长寿”的一个朝代。在这289年里,唐朝有不少盛世,国家发展十分迅速,但是在安史之乱以后,唐朝便开始衰落,最终灭亡。
唐朝也有很多出名的诗人——李白,杜甫,高适,王维,白居易……他们都留下了很多著名的诗作。但是我认为,李白的诗作最为浪漫洒脱。李白生活在盛唐时期,他性格豪迈,热爱祖国山水,写出了大量赞美祖国明川山水的的壮丽诗赋。他的诗,既豪迈奔放,又清新飘逸,而且想象丰富,人们称他为“诗仙”。李白追求在诗中塑造自我,强烈的表现自我,因而他的诗歌具有鲜明的浪漫主义色彩。他喜欢采用雄奇的形象表现自我。在诗中毫不掩饰,也不加节制的抒发情感,表现他的喜怒哀乐。对权豪势要,他“手持一枝菊,调笑二千石”;看到劳动人民艰辛劳作时,他“心摧泪如雨”。当社稷倾覆、民生涂炭时,他“过江誓流水,志在清中原。拔剑击前柱,悲歌难重论”,那样慷慨激昂;与朋友开怀畅饮时,“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又是那样天真率直。总之,他的诗活脱脱地表现了他豪放不羁的性格和倜傥不群的形象。
李白的仕途充满着坎坷。他极力追求官位,自负自己的才能能够治理国家,但世事难料,他42岁时才成为待诏翰林——皇帝身边的文人,用于起草诏令,议论时事。43岁时,遭谗见疏,遂有归隐之念。李白的治国梦就此破灭。后来,安史之乱爆发,被永王三次聘请,下山入幕。次年,永王兵败,李白入狱,后被叛长流夜郎。
李白交往过的人不少,但在李白心中却没有“朋友”这个名词,一切在他看来都是昙花一现,还不如这眼前的大江山水更长久,更真实。但他人对李白却有不一样的评价。杜甫赞扬他说:“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魏颢评价他说:“白与古人争长,三字九言,鬼出神入。”余光中欣赏他说:“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李唐峥嵘,青莲独占。李白,大唐中最亮的一点,照耀着整个大唐,闪烁着中国的自豪和骄傲。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悲壮的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同伴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的前行着。就在他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两个生灵拖着垂死的驱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究竟是什么?没有人可以讲清楚,没有经历过生死抉择的人更是难以体会到,但是杰克用他粗犷豪放的感触让我们身临其境,感受到了生命的力量和坚韧。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没有名字,与其说他同死亡和饥饿抗争,不如说是与恐惧抗争,从文章的字里行间蕴藏着生命的巨大能量,这能量让他活下去,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兽,还是饥饿、疲惫,生命都是帮助你战胜它。
热爱生命,简单的四个字却凝结着全部生命的感悟,就像小说开头题注上所写:万物之中唯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步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生命重在热爱的过程,因为结果都已注定,我们无法把握死神来临的时刻,但是我们还是能够热爱当下的美好!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法国米歇尔・艾甘・德・蒙田。
文章讲的是作者对时间的两种看法,一种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作者认为,糊涂人只懂指望来生,而不懂爱惜现在的生命。热爱生命不是贪生怕死。死亡是生命的归宿,这是自然的规律,聪明人热爱生命是一种抗争,是为了争取在有限的光阴中过得更充实。
的确,我还认为在被别人逼迫下做的事情也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事情也会做的不好。那是因为我不想做,这让我想到了一句俗语: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就像流水般一样,流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分钟。
这篇随笔充满思辩色彩,情理相生,既亲切又有说服力。启发人要善待生命。既要爱惜自己的生命,也要爱惜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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