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熟人读后感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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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梳理和总结读书收获的过程,可以反映出我们对书本内容的理解能力和思考深度。在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时,首先要对所读内容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整理。可以先回顾自己的阅读过程,再逐个分析书中的人物形象、情节发展、主题思想等方面,并加以概括和总结。在这里给大家推荐一些精彩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
昨天在标记已读的时候,弹出一行小字“出版五个月就读完了”,看到这行字内心真的是有点愧疚。一本书拖拖拖竟然读了五个月。总是读着读着就忘记了,没有那种爱不释手废寝忘食要读完的欲望,反而总是觉得晦涩艰难。贼指花大概是读的最艰难的一个章节,应该也是全书唯一一章脱离高密东北乡这片土地发生的故事。
就在我快要放弃读它的时候,千玺在采访中推荐了,也就继续硬着头皮读下去了。莫言的短篇故事应该算得上精彩,但是总感觉较之长篇多了一份仓促。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口哨与火把》了,为三叔和三婶花前月下杜鹃啼血的悲怆爱情故事动容,为清泉清灵的死扼腕叹息。
虽然莫言在里面淡化了时代背景,但能看出他对那个时代背景下人物命运故事把握的得心应手。相较而言,《红唇绿嘴》《红床》虽同样精彩,却总带着一种处在时代边缘的扭曲错位感,莫言对于网络时代的批判依旧辛辣却似乎没有那么的笔力遒劲。不过相较于余华的《第七天》已经是高明的多。
一直都很喜欢莫言,因为故事,也因为他故事中流露出的乡情。“因为那洁白的大馒头,那用老面引子而不是酵母粉发起来的大馒头,那形状如同一个大西瓜拦腰一分为二的大馒头,那散发着甜丝丝的气味的大馒头,那家乡土地上生长出的小麦磨粉后蒸出来的大馒头,总是能引发我的乡情。”
喜子是刘老三的独生傻儿子,十七八了,还是一丝不挂地在池塘边跑来跑去,他的妹妹欢子拿着衣服在后边追赶。我、二哥、田奎及其他少年正在池塘里戏水、摸鱼,田奎喊挖泥打傻瓜,大家就都戏弄起喜子来,欢子挡在喜子面前,身上被打中很多泥巴。这是亲情的自然反应。
当晚,刘老三就找到我们家里来了,父亲打了我和二哥,二哥说是田奎领的头。因此,田奎的爹田千亩剁掉了田奎的右手。田奎本就是左撇子,从那以后,田奎就一直用左手干活了,也什么都不怕了。他本学习很好,但他不上学了,每天在有蟒蛇的墓地里割草,所以田千亩让每年来村子打铁的铁匠为田奎打制了左镰。亲情也可以这样残酷,但终归还是亲情,留下了田奎异于常人的左手。
很多年过去了,欢子嫁给了打铁的小韩,小韩死后,又嫁给了打铁的老三,老三死后,村子里的媒婆袁春花给田奎说媒,说把有克夫命的欢子嫁给他,他敢不敢要。田奎说敢,他真没有什么可怕的了,只是,人们的命运是多么可怕呀。
前段时候因为排队体检时,虽然是第一个到的,但是前面的关系户插了16个人,在朋友圈发文感慨了一下,有朋友推荐我阅读《晚熟的人》。
书买到手后,一个晚上就读完了。阅读的过程很顺畅,莫言的幽默风趣让我开心的笑了几次。最后写三婶的那篇文章集中了太多死亡的悲剧,看完不禁于深夜恐惧起死亡来。回想起来,《晚熟的人》描写的一众人物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高参”,这是一种什么人呢?忘恩负义?白眼狼?赖皮?敲竹杠?精明?奸滑?庆幸身边没有遇到这种人。
结尾的情节真的很戏剧,她卖的产品是“谣言”。这种人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坑害身边的人,遇到这种人真的倒霉。还好文章中也有人有治她的办法。
时隔八年,莫言拿出了他新的作品——《晚熟的人》。
“晚熟”大约是和“早熟”相对应的概念吧?——我这样猜测。不过对于我这种二十五六岁,刚从学校出来,面对社会尚应接不暇,恨不能一日活到三十岁,还远谈不上“成熟”的人来说,“晚熟”实在是种残忍。
我很害怕别人问我“之后”。似乎这种问题的答案最终要么归于“虚无”,要么归于“荒芜”。打开莫言这本书,我也想看一看,莫言获得殊荣之后,他的“故事”怎样继续。
一切都是熟悉的样子——高密东北乡、铁匠、文革、上世纪,迎面而来的胶东乡村气息。还是那种理所当然的叙述语气,幽默之中夹杂一点讥刺。仍是“返乡”的叙述视角,在一系列看似毫不相干的短篇之中,描画出高密东北乡进入新时代的农村乡镇小人物群像。或者用“小人物”来指代这群人并不十分贴切,毕竟他们的身份有高有低,在大概以莫言自己为原型的“大作家”——“我”的复杂身份背景及庞杂的社交关系的加成之下,小人物也似乎不那么“平凡”了,毕竟他们动辄可以同“大作家”攀点“青梅竹马”的关系,随口一提就是称得上“故事”的旧时回忆,对于故事外的我们,他们怎么也算沾到了“诺贝尔文学奖”的光。当然,这也正是这本小说集不同于莫言之前作品的地方。
我以为作家在获得巨大殊荣之后,想要继续拿稳创作的笔而不至于被这荣誉冲昏头脑,他势必首先让自己远离现实。为声名所累,繁华与热闹也带来伤害。且这种伤害远胜于因不能获得这声名而带来的伤害。因为后者至少可以在失败之后奋勇前进,前者却必须面临进无可进的尴尬局面。然而使我意外的是,莫言不仅没有“远离”,反而在作品之中无限接近文本的世界、读者的世界、外部的世界。作家自己被写进作品,那个向来居于幕后的叙述者莫言,成为作品之中的一个具体角色。他观察世界,也观察自己:在功成名就之后,世界还是那个世界。
也许一切应该不一样,但一切又明明还是从前的样子。诺贝尔文学奖如同一盏高亮聚光灯,所有人都将这灯光之下的莫言看得清楚——但这还不够,还想看得更多,得到更多。莫言也许感到窘迫,但他却不失豪爽地选择主动将生活放到聚光灯下,连带那些阴影的部分,也叫人看得清楚。
我们看到他的迟疑,迷茫,不知所措,无所适从。但也看到,在实现了“历史书写”的野心之后,少了怨怼和残酷的平和朴实。
我不读莫言的书,也有八年了。他的《透明的红萝卜》《蛙》带来的压倒一切的残酷触感,令我眩晕窒息。而《丰乳肥臀》《红树林》等长篇所带来的沉重历史感、胶着在童年经验之中的汪洋肆意的奇幻想象、见首不见尾的绵延不绝却又波澜壮阔的叙述方式,犹如怪诞而又精美的宗教刺绣长卷,虽栩栩如生华贵异常,却又荒诞不经终篇可怖。他的作品向来极具侵略性,使人见了就忘不了,不管你喜不喜欢,看得懂看不懂,反正你忘不掉。
但在《晚熟的人》中,这种仅属于莫言的扑面而来的奇异历史书写撤退了,那种绵长的、纷繁复杂的画卷感也消失了,不再有整段整段长得令人回不过气的文字描写,也几乎不见从前那种随处可见的奇幻而又真实令人始料未及的想象。这与长篇或短篇,没什么关系。
不必时时想着历史与人类的话题,不必刻意在作品中保持与现实生活的隔膜,甚至不必将故事处理得有始有终。他将笔触从历史移入现在,魔幻现实主义似乎只保留了现实的风格。故事中的那些人物,我读来都感到熟悉。不像是他们从书里走出来,倒像是从我的记忆中走到书里去了。这些活跃在中国乡村的各色人等,我要么从前见过,要么从前听说过,要么我现在回到农村家里,我还能跟他们寒暄一二。
《左镰》中走乡窜村的流动铁匠,存在于祖辈父辈口中计算工分的生活,总是纠集在一处惹是生非的同村小孩子,似乎我的童年也是这样过来的。《晚熟的人》中,因某件出名的事或某个出名的人而兴起的粗制滥造的旅游景点,低劣虚假的表演;《斗士》中如武功一般逞凶斗狠耍无赖的凶残的弱者;挂着诗人的名号招摇撞骗的“金希普”;写几首歪诗就自以为有才却整日游手好闲、想入非非、愤世嫉俗的“表弟宁赛叶”……这些人物在我所了解的乡村,很容易就能找到一两个与之相似的。只是可惜我们十里八乡也没出一个莫言似的“大作家”,大家既不能找到一阵八竿子才能打着的秋风带着自己扶摇直上,也没能得着一个招摇撞骗、开发景点的好由头。《晚熟的人》中各式各样的人物,在与大作家“我”的命运相互纠缠之中,互为镜子,写实对照。小说里体现了一部分莫言获奖之后现实生活的样子,如同一出出接连上演的滑稽戏。荣誉如果没有使人自满自得,那么只好使人更清醒沉着地面对生活。莫言以小说的面貌将其记录、展现,用文字来观照、思考,并从中获得了内心的宁静。但这种宁静的可贵之处并不在于功成名就之后,而在于作家又一次坦然地站到了世界面前。是的,他坦然。在应该成熟很久且已取得巨大成就的年龄段,仍与世界有着对抗的、紧张的、相互观照的关系,当然也和解、妥协,流露出略带轻蔑的淡然笑意。
这样理解使我头一次感到自己同他亲近。假如我“早熟”,我会带着希望;假如我“晚熟”,我会尝试不那么焦虑,将生活过得沉重一点,可能与世界格格不入,但我至少坦然一点了。实话说,莫言的笔下几乎没有我这个年纪的人物形象。时代的印记在他身上表现得格外固执明显。《晚熟的人》所收录的十二个故事里,有几篇走出了上世纪七八十年的时代背景,讲述了当下的故事。然而对于我来说,这些故事里的人,依然年老,上个世纪的种种痕迹明显,几乎不必刻意寻找就能抓到。以我二十多岁的人生经历作为客观参照的话,我羡慕他们的命运沉浮,感到自己人生只有大片大片空白。我好像是没有故事的一个人。我找不到我的时代,也不知道未来将通向哪里。年轻人渴望功成名就,但在《晚熟的人》里看到五六十岁甚至更年老的人的命运沉浮,千帆历尽之后,发现一个人成熟之后还会再次成熟,这许多次成熟,或早或晚,也不早不晚。该像莫言一般坦然勇敢,焦虑无用。时代在莫言身上落下的沉重感,好像消散了一些。人是永远这样活下去,倒也不必对彼此过分苛求。
读完这十二个故事,是应该深思一下的。
朱光潜先生曾经羡慕印度有泰戈尔和甘地,如果就达到文学作品的巅峰而获得诺奖而言,中国现在也有了莫言。大师们的作品都是值得阅读和传播的,这些艺术的作品除了给人带来艺术的享受,文学作品还带有对人性科学的研究。读者从中能了解人性的光辉与渺小之处,从而也来升华自身。
大师笔下的这些小人物,没有完全的好与坏,而是集二者于一身,这些小人物就是大众,就是普普通通的平凡之人。他们就这样感受着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把这些小人物排开,他们密密麻麻的生活着,交织着,从中看到一个社会在前进着,后退着,又前进着。
写小说就像导演皮影戏,作者通过文笔牵拽人物,人物就行动表演起来。小说中的人物嬉笑怒骂,尽情表现,表达了作者的思想,触动了读者的感情。作者塑造了各种的女性形象,也写了一些朴实的爱情故事。
书中最后一篇小说中的三婶有鲁迅作品中祥林嫂的命运,孩子被狼吃掉了,但三婶比祥林嫂勇敢,她杀死了狼,七天之后郁郁而终,随自己的家人去了天上。一个凄美的爱情家庭故事,惹人爱怜。
还有寻夫的马秀美,很多年等待摩西的归来。就像杜拉斯的小说《长别离》中的女人,一直觉得一个傻瓜像是失踪多年的丈夫,日日盼着这个傻瓜能认出自己。这两个故事的结局却是不同的,莫言给了一个圆满的结局,马秀美的摩西回来了,马秀美又焕发了青春一样,让读者也跟着泣笑。而杜拉斯的故事结局却是长别离。
建设新农村的进程中,农民的生活越来越城市化。有头脑的农民就折腾了起来,不怕失败,积极的生活。在现实的社会生存环境里活蹦乱跳着,是那些生命的真实写照。为之所奋斗的,无论成功还是失败,总之没有停留在原地,故步自封,而是保持了积极进取的精神,依然自强不息,有所追求。
虽然一切都是土里土气的,但这是农民的气质。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从各个时期而来,居住在一方土地上,汇聚在一本书里,表达着自己的思想感情。惹人悲悯,也让人欢喜,土里土气的生机是那么无限。
人间世事难料,人生起起伏伏,生命总是在无常中陨落。其中的些许人物,命运也是如此,这又何尝不是现实中人的命运。
读完小说,能唤起不同人不同的思想感情,这是作品给了读者特别大的想象空间,给读者想象空间的大小是衡量作品优劣的标准之一。希望人人多读大师的作品,来感受人物的命运,也感受自己的生命存在。
早些年听过一句话:早熟的人势必晚熟。在经历过一些事情之后,我觉得这句话有些道理,同样,反过来也说的通:晚熟的人势必早熟。既是推理人的成熟程度,用人际关系来证明想必是最有效的,少年不知所以然,中年已然在里面,多少有点感慨。
一位老同学推荐我看莫言先生的新作《晚熟的人》,似乎说他就是那种晚熟的人,懂事儿太晚,以至于过早的放弃后来看挺好的工作、频繁换行业、身边的人也总来来回回,还说我比较早熟,上学的时候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一直坚持。这让我有点诧异:到底什么是晚熟或早熟?关于这个讨论,我先放到后边再讲,先来看看莫言先生在小说里写了什么。
《晚熟的人》是一部小说集,刚开始因为长久不看小说,对里面平铺直叙的介绍及人物关系理不顺,多次有想放弃的念头,坚持下去却愈看愈吸引人,文风就是家长里短,时而透露出带点讽刺的莫式幽默,如在《等待摩西》中,主人公柳卫东条件一般,硬是把已经订过婚约的马秀美拉过来,被马家哥哥痛打一顿也宁死不屈,也或是因为此,这马秀美一辈子死心踏地的跟着他,好日子好过,坏日子坏过,最让人揪心的是,柳卫东生意失败后人间消失,整整消失了三十五年,期间,马秀美不停的找他,最后柳卫东回来后,周围都觉得这人真可恨,该被打、被唾弃,可是到了马秀美这里,“但眼前的这个人,身体发福、面色红润,新染过的头发黑得有点儿妖气,眼睛里闪烁着幸福女人的光芒”,一看就知她根本就没有计较。“我看到院子里影壁墙后那一丛翠竹枝繁叶茂,我看到压水井旁那棵石榴树上硕果累累,我看到房檐下燕子窝里有燕子飞进飞出,我看到湛蓝的天上有白云飘过......一切都很正常,只有我不正常。于是,我转身走出了摩西的家门”。一切都很正常,大自然在它的`世界中自然的运转,而我们又能做些什么,我们什么也做不了,谁人的幸福谁知道,哪怕受苦受累也是幸福的,因为她有希望。
带讽刺的莫式幽默,又如《贼指花》,这可夹杂了一些对于人性善恶美丑的故事。一群文学作家坐船到东北游玩,一路上,各种故事热闹又紧凑的发生着。其中,撂翻狂傲的驾船大汉及空手捉苍蝇的武英杰被大家连连拍手称赞,同时,帮助女记者教训小偷的光亮事迹更是让人佩服,外加送给女记者的一首诗,将因被报复而留在脸上的一道疤写出另一番美:
我梦到那断指,如同接穗。
嫁接在你的腮。
萌芽抽条并开出。
诡异的花朵。
仿佛猫的笑脸。
贼指开花。
贼指花。
有无可替代之美......
就这样一个光辉形象的武英杰,从姓名里可以感觉到的威武英雄的人,在后边的真相中,原来不仅玩弄了一位女性,而且还真正是一个小偷!当时作家们游玩时,胡东年的钱包丢失,多重逻辑及线索都指向“我”,而“我”真的很冤枉啊。听了尤金让的故事,再加上“我”的亲眼所见,“那么,我想,尤金讲述的他和范兰妮的故事,也许是他编的,而偷了胡东年钱包的人,也许是尤金,或者,真的就像他们怀疑的那样,那个贼,就是我”。表面上一幅正气凛然的样子,背地里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贼,让正常的人无以应对,也不想、不屑于应对,干脆就是“我”吧。
20世纪70年代初期,有建设兵团独立营,五百多知青住在我们这里,每到周六晚上在篮球场上放一次电影,让我们村的小青年也跟着沾光。每到周六下午,我们都无心思干活,但队长要到太阳落山才让收工,我们再跑到篮球场,电影就已经开演了,知青们也不愿意我们来蹭看电影,总是故意提前放映,我们不但来看,而且看到外国电影里的情节还大呼小叫,惹得知青厌烦。
常林,是我们之中最调皮的青年,自称是会武功的蒋启善的徒弟,与知青单雄飞打了两架。第一次,常林被打。第二次,常林用偷学的招数,打败了单雄飞。于是单雄飞找到蒋启善,千方百计拜师学艺。后来,单雄飞成了常林邻居吴老二的上门女婿。单雄飞与我、蒋启善的孙子蒋二、常林成了老相识。
自从拍摄过我写的《黄玉米》之后,我的家乡就热闹了起来,参观的人一波接一波,络绎不绝,我都觉得没什么可看的,但日本朋友来了,我还是带着他来参观一番。恰逢蒋二的拳赛文化。如今的蒋二再也不是之前的那个傻小子了,他借着我获奖的机会发了财,卖我的书,搞文化旅游,如今又弄起了擂台赛,还临时通知让我上台演讲。
正是在擂台赛的时候,我见到了单雄飞,依然练武表演,他的闺女单舒拉也在蒋二这里工作,为大家解说擂台赛,也如同她的父亲当年一样早熟。擂台赛演出了一幕一幕抗日的剧情,场面很是火爆。蒋二还是很有头脑的,懂得怎么发财,自称是晚熟的人,更是夸奖我也是晚熟的人。但还有一个早熟的常林,蒋二伤心地告诉我,常林已经喝百草枯离开人世了。
蒋二的擂台被确认成非法用地,原本好好的生意,被推土机推没了,蒋二哭哭啼啼,我只能劝他继续晚熟。
成熟的过程也许短,也许长,也许在小时候有人就彰显了很强的处世能力,占尽了上风,又岂知世事变幻,人不能固步自封。我想,谁能一生一切顺利呢,人一直是在向成熟的路上行走,故事中的人物一直要审时度势,才能保持生存状态。
如果赢在了起跑线上,又会输在哪里?晚熟的人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比较晚,年少不韵世事,即使有些人已成年也是单纯的思考世界,不被世俗化,看上去也就不成熟。阅历一大把的时候,单纯被浸染过之后,世人眼里的成熟也就随着适应时代而表现出来。
但我想,也许最成熟的人,应该是最单纯的人,是不被世事所累,不被阅历摧毁的纯洁之人。
《晚熟的人》以戏虐生动世俗化的语言讲述了居住在东北高密乡的农村小青年常川和蒋二的人生故事,并借此提出了一对对立的人生发展状态——早熟和晚熟。
故事主要分成两个时间段讲述,一个是二十世纪70年代,一个是文中的讲述者作家莫言获奖之后。
第一个时间段里,主要描写了两个情节,一个是以常林为代表的农村小青年与以单雄飞为代表的的“鸡屎青年”因看电影放屁问题发生冲突,常林单挑单雄飞,最后常林以从蒋二爷爷那偷学的两招滚地龙拳险胜;另一个是知青单雄飞被打败后虚心求教,拜蒋二爷爷蒋蛐蟮为师,学习滚地龙拳,与蒋二成为了师兄弟。
第二个时间段里,分成两个时间点,一个是法国友人来看莫言,遇到了刚刚借莫言的声势发了小财,并且计划发扬祖传滚地龙拳的蒋二,一个是五年后日本友人来看莫言,这时的蒋二已经是东北乡地龙文化公司的蒋总,莫言被盛情款待并且观看了一场蒋二导演的文化活动——首届滚地龙国际擂台赛,比赛结果是:单雄飞打败由常川儿子假扮的,被蒋二爷爷打死的日本军官的儿子渡边一郎。
相对于以上大段的生动描写,在这两个时间段之间却有关键情节被一笔带过的,而这却是人物命运的关键转折点,一是蒋二与三个傻子为伍,成了东北乡的四大神仙,一是常川服了百草枯,自杀死了。
在这几乎没有描写的一段,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看出整个的环境一定非常的恶劣才会把两个青年都逼进了绝境,可是面对绝境两个人却选择了截然不同的处理方法。也是在这里作者借蒋二的话点出了早熟和晚熟的概念。
“我们老蒋家的人有个特点,那就是:晚熟!当别人聪明伶俐时,我们又傻又呆;当别人心机用尽渐入颓境时,我们恰好灵魂开窍。”
“有的人,小时胆小,后来越来越大;有的人,少时胆大,长达后胆越来越小,这就是晚熟和早熟的区别。”
作者一直带着戏虐和嘲讽的口吻,从功利世界来讲,蒋二的确是成功人士,但是从武士道精神角度看,常川似乎更具有英雄气质虽然是地痞向的,而从中庸的角度去看,单雄飞确是最佳的礼教典范。虽然作者在采访中透露出想要成为一个晚熟的人的愿望,但是作者的晚熟概念更多的是从艺术创作角度来诠释的。而我们阅读小说更多的是获取人生的经验,小说的解读往往属于读者,小说以辩证的角度描写着一系列人,以及他们的生存策略和生存状态,我们需要自己去分析,去判断,构建自己的价值体系,不受作者的裹挟,这才是阅读的乐趣所在。
初读莫言先生的《晚熟的人》是在6月的爆裂读书会,觉得特有趣!于是,推荐联想创新读书会8月选了这本书来共读的一本书,四次线下读书会活动,分享环节大家交流热烈。其实读完后我一直想写一遍读后感,恰逢出差,工作稍忙,就一直也没有动笔。十一假期,为了不给国家添堵,窝在锡城,哪都没去,也用这一点闲暇,又读了一遍《晚熟的人》,又有一些不一样的心得体会。
这个短篇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阅读的时候,透过字里行间,就能看到他们的表情,仿佛就是和这些人物在对话。从他们的出场开始,就让人想窥探情节的发展。一:粉墨登场:(这是我列的这一篇小说里的所有人物和关联图)先看看最主要四个人物的出场:第一人称的莫言自己首先亮相,有人批评说,莫言在自己的文学作品中,总是双标!其实就这篇小说而言,书中的莫言可以算作是对蒋二和其它角色的补充,是觉察的眼睛,你这样想,可能就会觉得恰到好处!而蒋二的出场则是用了一个诙谐的改名趣事:“其实他的原名叫蒋天下,在阶级斗争天天讲的年代,这名字能演绎出吓死人的结果,幸亏他的爹是退伍军人,家庭成分又是雇农,根红苗正。起这样一个名字完全是无意,所以也就没别的好说,只是让他立即改名。他爹说就叫蒋天吧,有人说,蒋天也不行,那就去一横,叫蒋大,叫蒋大也不行,于是又把“天”字里的人撤掉,蒋天下就这样成了蒋二。”这是一个绝妙的设计,我觉得莫言一定是琢磨过的,如果没有,就当作我瞎掰,纯属个人观点:除了莫言明确交代姓氏和天下组合出的演绎,这里我似乎还看到一些寓意,至少三层:
1.蒋大改成蒋二,那么随意?蒋大也好,蒋二也罢,这不是排行吗?这不是社会伦常?改的随意.随意了人的辈分。
2.原文说把天里的人撤掉!这个“撤”字用的真好!……随意了人的属性。
3.第三层含义,从构字法来看,“天下”与“二”相比,差异是“人下”二字,
二:蒋二可爱吗?小说的第四章,第五章,以莫言和日本朋友一次回乡为背景,这一次回乡的所有行程,一定是蒋二的安排,而且大体上是和莫言做了沟通和确认过的。因为蒋二在接人待物上是可爱的,是受到莫言喜欢的,我甚至觉得他对莫言的方式,就好像道德经里说的:唯而不阿!挺好!举几个文中的例子:
1.不瞒您说,大哥,他的字比您的字漂亮多了!我到文化局执法队告了他,借机与他解除了租房合同。文化局处罚他时,他还不服气,说这是为您增光添彩呢!我说,呸,放屁,我哥的字无论多么丑,那上面也有我哥的气息,就像那臭豆腐,无论多么臭,那也有人喜欢!我说,闭嘴,蒋二,没有你这样夸人的!
3.再先听听蒋二在席间的对话:大哥,毛爷爷怎么说的来着?“忆往昔,峥焼岁月稠”,苏爷爷怎么说的来着?“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大哥您是怎么说的来着,“高密东北乡是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毛爷爷和苏爷爷文化太高,话说得深奥,不如大哥您土鳖人讲土鳖话,犹如臭鸡蛋拌上隔夜的蒜泥,气味独特,冲击灵魂。
可爱不可爱?身边有个这样的朋友,也许也不错!甚至我相信他这样的人,如果生意做成了,答应给莫言20万的股本,一定会兑现!不过他的生意也许很难做成!不过,回过头来,一定要说的是,蒋二有恶的一面:
1.他与舒拉,完全没有乡里长辈对邻家侄女的那种质朴的感情,甚至在言语上似乎已经些许过分了。
2.当擂台下的两只猫不合时宜地撕咬在一起并发出尖叫.蒋二恨恨地低声说:妈的,明天弄点耗子药送它们上天堂,全然是对生命的漠视.
三:谁才是晚熟的王者,这本书看起来其实很轻松,如果非要把早熟,晚熟和人物对号入座的话,常林可以算做是早熟的,从他说:老子早熟,天生就会!到打架输掉时说那是因为没吃饱,以及自称是地龙拳传人,特别是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我不是自杀,我只是治治我拿放屁的毛病,无一不是死要面子的证明.却没有直面问题的勇气.(青铜)蒋二呢?他一直不停回应这个社会,回应这个时代,甚至后来那么多的乡民认可他,他就算晚熟了嘛?蒋二是在和他人,和社会,和他自己的人生对弈,而他不知道的是,苍雪大师的一首诗早已道出真谛:神仙更有神仙招,毕竟输赢下不完。蒋二认为自己晚熟,却不知道一切事物都无穷无尽,相生相克,没有了结。(黄金)单雄飞是不是就是那个晚熟的人呢?莫言说他熟过好几茬了!我在想他过了花甲这个年纪,还留在那个包装和虚构的舞台上和一群后生演员,蹦来跳去,到底是为了什么?仅仅是为了对武术的痴迷和热爱嘛?还是像《笑傲江湖》里,觊觎《僻邪剑谱》的人一样,躲在蒋家,等待机会,觊觎着还没学到的4招“滚地龙拳”?我其实心里是有一个疑问的:蒋二会那四招嘛?(王者)因为莫言在文中,用了大量的文字去描绘武术打斗的场面,武侠!那就不得不提一下,这本书里的滚地龙拳一代宗师:蒋启善!老爷子有绝技傍身,却隐没在这个小山村里喂牛养马,“和其光,同其尘”。老爷子是有道家思想的,人之所畏,不可不畏,收礼处理的就特别好,当然蒋二用孔子的例子来给他爷爷做了个台阶:孔夫子教学也是收束脩(xiu)的。(荣耀王者)。
四:莫言的哲学。其实莫言自己说过他对晚熟的理解:我从艺术角度来讲,一个作家或者一个艺术家,为了使他的创作生命能够延长得更长一点,还是应该躲避成熟。成熟了就代表了固化,代表不成长了、不发展了、走下坡路了。事情发展到顶点就越来越远了、就开始亏了,树长到极点就要开始落叶、开始枯萎了。所以要抵抗成熟,尽量使自己晚熟。我想这是一个艺术家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也是一种追求.万是千非,不问对错!世界上的事儿就是这样,无论多么高的山,也有鸟飞过去;无论多么密的网,也有鱼钻过去就像莫言在比武擂台的间隙意识到,我陡然间又晚熟了一个量级,明白了这一切不过是一场戏也许人生无熟,人生不熟才是生命的真谛。理解成最近流行的说法吧:保持好奇心,终身学习和成长!
五:后续。我比较喜欢书中这样的文字,关于乡愁的一段描写,莫言用一颗章丘大葱就搞定了,所谓天可改地可改,饮食口味不能改。文中:我抓起一段葱,蘸上黄酱,哐当咬了一口,这一下唤醒了我的胃,唤醒了我的豪气,唤醒了我的乡愁。也勾起了我的乡愁,两年没回过老家的我,也馋了仪征的老鹅,馋了六合的猪头肉.书中还有很多映射的社会现象,有的一笔带过,有的不惜笔墨,使人物的表现更加有张力,角色的血肉更加丰满,而这些社会现象同时也值得回味和思考!总之,这本书不是值得“一”看,而是值得多看几遍!回味无穷.
2025年《晚熟的人》读后感200字(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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