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技术开发合同税率篇一
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二、房屋出租要交哪些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事项】
技术开发合同税率篇二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赁的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深圳,间数 ,共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租金支付期限与方式
乙方应于每季度末支付租金给甲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并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房屋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 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 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
(2)电表现为: 度;
(3)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
乙方(签章):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技术开发合同税率篇三
合同登记编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县)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________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____________标准,采用____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______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__________________。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一)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____________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______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费为: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__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__条约定,__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__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①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委托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甲方 联系人 (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服务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乙方 联系人 (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中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介 联系人 (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方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印花税票粘贴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注:①本合同书标有*号的合同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是具有较高技术含量、较高技术附加值的服务贸易活动,技术服务合同是其法律形式。通过技术服务合同,解决了经济建设中大量的专业技术难题,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技术服务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是主体的`特定性,即服务主体是以高级知识分子和科技人才为主体的知识密集性企业;二是服务内容的多样性,涉及到技术的各个领域;三是成果的有效性。技术服务成果重点是要解决某一个或者几个重点难题,因此,成果具有实用性,是将理论转化为生产力的渠道之一。
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是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所谓特定的技术问题是指需要运用科学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才能解决的有关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环境、提高安全系数、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节约能源降低能耗等方面的问题。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范围包括工业设计服务、工艺编制服务、测试调试服务、软件应用服务、配套试制服务、科技信息服务、标准技术服务、农业技术服务、其他方面的技术服务。服务范围非常广泛,不同有服务其相应的数据有不同,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技术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验收标准和方式,报酬及支付方式,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计算方式,纠纷争议解决办法等。
制作技术服务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对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要在合同中逐项予以明确,便于操作。对于配套技术服务工作要明确双方的职责,避免互相扯皮。
1.技术服务合同印花税率
2.技术服务合同增值税率
3.租赁合同印花税率
4.合同能源管理税率
5.技术服务合同 以及技术服务合同
6.租房合同印花税税率
7.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
8.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技术开发合同税率篇四
合同能源管理税率是多少呢?一起看看吧!
国税总局和国家发改委2014年1月6日联合发布《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对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程中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根据公告,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节能服务企业的分享型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短于6年的,按实际分享期享受优惠。
二是在优惠期限内转让所享受优惠的项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受让企业可自项目受让之日起,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优惠。
三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折旧或摊销年限应与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保持一致,即有关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税法规定作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周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四是在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发生的期间费用,按照投资额和销售(营业)收入额二个素计算应分摊比例,权重各为50% 。
五是明确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类项目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中列举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也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是按照简化和取消行政审批的总体要求,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对涉及多个项目优惠的,按项目分别进行备案。节能服务企业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应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
七是企业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税务部门将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建立监管机制,共同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八是明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由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负责,并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由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方可享受公告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告》同时明确,上述内容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发布前已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仍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尚未享受的,按公告规定执行。
为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了解,近期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以下简称emca)开展了相关调研活动,并同国家节能中心共同召开了“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座谈会”,在会上,国家节能中心节能管理处辛升和emca副主任兼咨询研究部部长孙小亮通过与多位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近距离交流,了解他们在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取得的宝贵经验、碰到的障碍和问题。
一、多数节能服务公司已成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emca调研及与会的节能服务公司反映,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已比较清晰,可操作性较强,大多数的节能服务公司均已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二、节能服务公司需对增值税优惠进行纳税筹划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方面,切断了增值税链条,客户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导致客户成本增加,因此,可能导致节能服务公司市场开发难度加大,甚至导致合同谈判失败;另一方面,节能服务公司也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节能服务公司需综合考虑企业类型(设备自产型企业或设备外购型企业)、购进设备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金额的比例、项目利润率,进行测算和筹划,可选择享受免征增值税或放弃享受免征增值税,根据税法规定,一旦放弃免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这就要求节能服务公司纳税筹划与企业长期的发展战略相一致。
三、“节能量要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门槛稍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节能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锅炉、工业窑炉技术改造和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技术改造项目才可申请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其限制了较小规模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不利于中小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拓展和持续发展。
另外,“1000吨标准煤”指的应是项目竣工后第三方检测确认的年节能量,即节能项目的体量和规模。但有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理解为项目的实际节能量。而项目的节能能力都是按照改造时工况测量来计算,由于经济在下行、企业减产等因素,项目产生的实际节能量会低于设计值,有可能低于1000吨标准煤,此时项目是否能够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存在争议。
四、政策条款和申请文件的模式“固化”
财税[2010]110号文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内容及技术要求应符合《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中所附合同模板的要求,但由于合同模板的格式单一,实际上企业与客户签定合同时需要对内容不断增减和完善。但税务局机关审核时,有的地方会认为合同不合规,需要节能服务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耗费大量时间进行解释和补充说明。
另外,由于第三方审核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不清晰,存在着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对节能服务公司申请项目认证的准备材料清单提出不同要求。
五、政策执行存在地区差异
座谈会上,有北京的两家企业反映,由于税务系统设置问题,同一个客户在税务部门的网络系统中只有一个id号,节能服务公司为同一家客户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能同时备案,因此,只可享受一次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北京地区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开具税率为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但上述问题在杭州等地区却不存在。
六、增值税即征即退探讨
虽然产业内一直呼吁实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但是在此次会议上,也有企业发出了不同的声音,对于设备自产型或者设备采购金额占比较低的节能服务公司来说,尤其是体量比较大的项目,由于项目进项税额较少,如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虽然增值税可以退回,但附加税无法退回。由于附加税金额也很可观,相对于即征即退,免税对此类企业和项目更加有利。
七、基层机关需提高对相关税收政策的认识
目前,仍存在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对税收优惠政策不熟悉,不同的主管税务机关对政策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理解不一致的问题。在部分县市或偏远地区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的主管税务机关由于不了解政策,不予受理,节能服务公司的沟通时间比较长。因此,建议加强对税务部门的培训,让他们更多地了解和关注节能服务产业,减少节能服务公司申请税收优惠遇到的阻力。
八、相关税务培训“迫在眉睫”
在组织税收优惠培训方面,大家纷纷表示,如果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节能服务公司希望emca能进行全面深入的解读,将同地区有成功减免税的经验拿出来进行系统的分析和分享,为会员提供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不光涉及到政策本身,也涉及到政策落实的相关具体问题。”辛升强调,想要搞好节能服务,国家不仅要制定相关政策,也要经常性地听取节能服务公司的实践经验和政策建议。孙小亮也感言,emca作为连接两者的桥梁,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且意义重大,他希望emca努力做好节能服务公司与政府及相关单位的纽带,促进相关政策的深入落实,共同推进节能服务产业做优、做强、做大,不断增强节能服务产业的活力和影响力!
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附常见问答
可以。
2.不是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可以申请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吗?
只要符合财税[2010]110号对于节能服务公司的.要求即可申请,是不是备案公司与能否申请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关系。
3.申请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的相关依据政策有哪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公告2013年第77号)》。
4.具体优惠政策是什么?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暂免征收增值税)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不能。只有符合条件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
如果希望根据财税[2010]110号文件享受增值税(原营业税)减免,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节能服务公司也可选择放弃免税,依照《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放弃免税后,可以抵扣进项税。
合同期满,设备所有权转让给用能企业时免征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按实际分享期享受优惠。享受优惠期不可间断,应连续计算。
10.何时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节能服务企业享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涉及多个项目优惠的,应按各项目分别进行备案。节能服务企业应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
11.节能服务服务公司应向哪个税务机构申请税收优惠?
应向节能服务公司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负责确认,并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也可由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
13.办理所得税减免备案手续时应准备哪些材料?
1)减免税备案申请;
2)能源管理合同复印件;
5)项目第一笔收入的发票复印件;
6)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生转让的,受让节能服务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项目转让合同、项目原享受优惠的备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