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文件夹
所谓“人谋事,天定胜”,计划是我们主动掌握自己命运的一种手段。要做到有计划地行动,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优先级和时间管理原则。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激发你制定计划的灵感和创造力。
为了加强治理,增强队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理念,进一步提高队员的安全防范能力和服务水平,20x年在酒店总经理的领导下,围绕酒店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酒店创造良好的经营治理环境,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酒店经营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和决策,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完善部门工作,培养一支纪律严明。作风顽强的保安队伍。
3、做好为酒店其他部门在各项工作的沟通。协调。协助。
4、做好巡查工作,特别是酒店楼层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对夜间车辆的停放做好看守工作。
5、做好本部门队伍的培训及军训工作,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和进行落实。
6、做好治安管理监控系统的保密。
7、配合人力资源部门把好本部门的用人关,做好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团结。素质高。岗位技能突出。责任心强的安保队伍,确保酒店经营安全。
8、在日常工作中引导保安员提高服务意识。礼貌待客。不能与客人发生正面冲突,教育员工从心里明白我们的一切都是为客人的满意而做的。
9、加强各种设备设施的管理。保养。完善维保制度明确。维保。责任。
保证设施设备的有序正常工作。我们要不断深化管理,培育一种职业精神。激励保安员继续求真务实的精神面貌。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打造一个高效务实文明的新形象。为酒店的发展做好保驾护航的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v^《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总行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的规定,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我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单位内部的安全稳定和经营管理秩序,确保我行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1、不发生因违规造成的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
2、不发生因违规造成的重要票据、凭证、档案、贵重物品丢失及公私财物被盗案件。
3、营业场所、金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设施符合有关规定,达标率为100%。
4、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给我行造成损失的失泄密案件、事件。
5、不发生因违规造成的火灾、交通致人死亡和治安灾害事故。
6、不发生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大事件。不发生内部人员违法犯罪案件。
7、不发生内部人员违法犯罪案件。
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
1、支行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应将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没,与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同奖惩。
2、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法制观念和防范技能。
3、支行兼职保卫人员协助本单位第一负责人具体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履行工作职能。
4、建立健全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5、按照规定报告发生在本单位内部案件、事故。
6、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要害岗位人员工作和思想情况。
7、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积极化解内部矛盾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保障内部安全稳定。
8、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上级的监督、检查及调查。
三、内部治安保卫实行“一票否决”制,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全年考核的内容之一。
落实责任制和完成工作目标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因违规发生案件、事故,依据规定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及时报告案件、事故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和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可视情况予以免责或部分免责。
支行负责人:支行员工:
年月日年月日。
1、传达省企业安保会议精神和具体工作,学习《部门安全保卫综合治理责任书》。召开安全例会,把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做到“谁主管,谁承担责任”。
2、元旦期间组织各县市分企业等部门联合开展安保、消防、车辆检查,确保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1、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好春节期间主管领导巡查和值班;明确强调放假不放制度。
2、提醒各部门员工注意管好自家的门、窗、水、电、做好防火工作。
1、各部门自查隐患,抽查各部门重点安全部位,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2、宣传安防理念,贯彻企业安保综治精神,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3、做好春季防抢、防盗、防火、防爆、防突发事件,做好用电安全培训等工作。
1、规范保安员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管理技能。
2、结合省企业安全运作模式建立安防管理组织体系。
3、强化安防管理班组的职能,建立安防管理规定,加大奖罚惩处力度。
4、强化安防队伍的.培训、检测、执行、检查力度。
5、保安员队伍日、周、月、季度例会,挖掘问题,查找隐患。
6、实施月、季、年终安防管理检查,组织安防队伍以模拟的形式的应急演练。
7、完善重点区域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着手建立和修订区域《人员出入登记》、《车辆出入》、《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范,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和修订。
为了深入推进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把治安、消防、安全防范责任真正落实到实处,更好地保障校园生活秩序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发(xx)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教政12号)和(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等文件精神,经校综合治理责任人与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协商沟通,签定本协议。
一、校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的职责:
1、根据市综治委、市教委、市公安局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确定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2、加强对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重大问题领导责任追究制,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部署和检查全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3、建立健全学校的综合治理规章制度和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加强综合治理队伍建设,重视队伍的政治素质和能力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指导和检查各单位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处理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组织整改重大隐患和调查处理重大事故。
6、指导、督促各单位增强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发生泄密事件。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完善以技防为主,人防、物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有效控制特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做好重要警卫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7、及时总结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的职责:
根据规定,院(系)、单位(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内部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负总责,并确定领导班子中的一名成员分管这项工作。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加强对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内部防范目标和管理责任制度,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治安、火灾、交通、安全、医疗等事故,切实维护本单位的安全和稳定。
2、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单位内部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对存有现金、易燃易爆、剧毒物、放射性物质、贵重仪器设备的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确保安全,避免发生事故。严防爆炸、凶杀、纵火、破坏等恶性事故的发生。要确保不发生严重失密、泄密和窃密事件。不发生重大、特大火灾和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对本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培训、临时聘用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内部人员犯罪。对本单位使用的外来人员、施工队和出借出租的场所加强管理,减少外来人员违章、违纪和违法犯罪现象。
4、及时发现和了解各类矛盾,认真做好预防和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及时报告安全稳定动态信息,做到重大动态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不瞒报。
5、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治安防范、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落实并按时答复学校和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对本单位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报告。
1、改正完善《保安队员绩效挂钩实施方案》。
2、和管理处一起做好绩效方案的宣传、发动、预备工作。
3、认真执行绩效管理的检讨、监察职责,公正、公平处置问题,决不姑息违规队员,努力在保安队营造人人遵照公司制度的正气。
1、制订正、副队长培训方案。
2、从月份开端每个星期二天,一共进行为期十天的正、副队长加强培训。
3、在月中旬就培训内容分别进行业务和军事考核。
1、制订下半年保安队员的培训计划。
2、认真落实培训计划,半年集中搞一次军事训练竞赛,条件成熟考虑搞一次安全知识竞赛。
3、探索培训经验,形成一种长效模式。
1、制订新聘队员培训方案。
2、联接公司实际情况,由保安部对新队员进行三天的业务培训后,由保安队长对新队员进行实际工作辅导和军事、消防训练一个星期,八天后由保安部考核,考核合格后纳入惯例训练。
3、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每个新聘队员依此进行规范培训。
1、贯彻公司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二次学习。
2、二次学习中至少一次扩大到队长层面。
1、比较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做好日常工作。
2、增强巡查岗亭,特别是管理处下班以后的时段。
3、就懂得到的情况、问题和管理处共同分析研究,认真解决。
1、实事求是地对所有队员进行才能评估。
2、建立后备保安干部名册。
3、将后备保安干部人选按照对正、副队长的要求进行培训。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全矿的各种设施不遭破坏和全体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认真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对违犯治安条例的人和事负责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3、抓好普法教育,不断提高本单位职工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4、加强对要害部门的检查,制定好防范措施,尽职尽责秉公办事,保证要害部位的安全。
5、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班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管理标准,严格落实本企业已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做到班组长不违章指挥,工人不违章作业。
2、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3、对本班组负责的生产系统,工作场所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对生产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整改,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推广新技术,不断改善生产场所的作业环境,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5、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生产工具,防护用品,安全装置,注重环境安全,及时的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隐患。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管理标准和本企业、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对所辖生产范围职工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生产工具,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并教育职工注意环境安全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3、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并经常检查本班组人员对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
4、有权拒绝领导违章指挥,杜绝本班工人违章作业。
5、生产中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矿级主管领导,采取及时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7、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安全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8、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职工情绪状况,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合理分配生产任务,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指定专人负责其在劳动中的安全,未经安全考试合格,不得让其正式上岗。
9、要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解决不了的隐患,要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积极引导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和公安派出所联合在所属管辖范围内对敬老院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以预防和减少敬老院火灾事故的发生。
逐一排查摸底,大力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利用一周时间,各乡镇(街道)民政所会同公安派出所对敬老院进行一次专项联合检查,准确掌握各敬老院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坚决整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敬老院。
落实消防责任,深入开展敬老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消防制度建设和落实能力。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完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是敬老院人员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建设。每个敬老院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一名主管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树立“消防工作、宣传先行”的理念,邀请县消防大队人员到敬老院上消防知识课,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五保”老人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是加强逃生能力建设。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指导和督促敬老院配备符合供养对象感知特点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结合供养对象特点,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疏散逃生。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各敬老院自查、互检,不断提高全县敬老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建立敬老院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每周及时将敬老院安全工作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底上报消防安全工作小结。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秧序,保障企业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本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有生产、经营场所的所有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企业必须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企业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治安保卫责任人制度。
第四条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预防和消除治安灾害事故,检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本企业内部安全与稳定。
各级人民政府对治安保卫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企业和个人,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五条市公安局是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各级公安机关依照职权分工,指导、监督辖区内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六条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应当协助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的治安保卫责任人。
企业的治安保卫责任人,应根据本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对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组织制订和落实内部各项治安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对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组织制订和落实内部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第八条企业根据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保卫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保卫工作管理人员。不设置保卫工作管理机构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卫工作管理人员。
企业可组建护卫队、消防队,业务上受公安机关的指导、监督。
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应报公安机关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备案。
第九条企业保卫工作管理机构、专(兼)职保卫工作管理人员,在企业治安保卫责任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二)制订安全保卫措施,组织落实安全防范工作;。
(四)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制止在企业发生的危害社会安定的行为;。
(五)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在企业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
(六)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企业暂住人口和职工住宅区治安工作;。
(七)处理发生在本企业有关危害治安尚不够治安管理处理的行为;。
(八)受理职工对危害企业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行为的举报或投诉;。
(九)组织职工的安全防护教育和培训护卫、义务消防人员。
第十条企业护卫人员的产要职责:
(一)守卫门户和要害部位;。
(二)巡逻检查;。
(三)执行保卫工作管理机构或保卫工作管理人员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十一条企业保卫工作管理人员和护卫人员在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现场,有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将行为人立即扭送公安机关的责任。违法犯罪行为被制止后,不得对行为人实施殴打、侮辱、关押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第三章防护。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治安保卫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层、级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并参与本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十三条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必须建立和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
企业接到公安机关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完成整改项目。
第十四条企业应将掌管重要机密和生产、经营指挥决策,以及对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和关键环节,列入要害部位防护范围,并报公安机关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备案。
要害部位必须落实下列安全防范措施:
(一)指定治安保卫责任人;。
(二)建立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
(三)设置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所必需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
(四)组织值班护卫。
第十五条企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以及病毒载体和有害菌种,必须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制定应急方案。
第十六条企业的财物管理,必须采取下列防骗、防盗、防抢、防火措施:
(三)物资的管理,应建立健全收发,领退、核对的日清月结制度,物资仓库应安装防盗设施、配置完备有效的消防器材;贵重物品及危险品的保管、运输,除应安装防火、防盗报警装置外,还应制定防抢的应急方案。
第十七条金融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置和使用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设施和装备。
在公司领导的指引下,围绕安全第一、防治结合的工作思路,特制定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消防安全。
4、开展消防普法教育,提高员工消防法律意识。
二、治安管理。
3、做好区域的治安保卫任务,做到预防为主,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6、加强员工的培训力度,使其有较好的能力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达到办事高效的工作方针。
三、队伍建设及培训。
1、每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学放学期间,管理好校门口的安全,确保学生不发生死亡、伤害事故。
2、非放学时间学生要求离校,没有班主任教师书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3、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并问明详细情况,未经登记或情况不明,决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内,确保校园安全。4、经常检查巡视学校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校务处,确保校产安全。
5、下午放学后,要检查巡视各室门窗是否关牢,应关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实验室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1、实验室由实验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对实验室进行经常化的安全检查,加强防火、防盗、放水、防事故。
2、凡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安全知识,明确安全规范和本人承担的责任。
3、未经许可不得将私人财物存放实验室,确保水、电、气、门窗安全,防止发生意外。水、电、气、门窗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总务处,尽快修复。4、实验室的大型、精贵、稀缺仪器设备应有安全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拆卸。剧毒、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稀缺材料要分类存放,经常检查,严格领发和回收手续。5、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在实验室私自用电炉和其它电热器具。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关好水源、气源和门窗。
6、实验室要保持文明、整洁,严禁在实验室吸烟。
7、实验室内的楼梯、消防通道和紧急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在通道堆放杂物。
8、实验室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存放醒目易取,不得移做他用或损坏;实验员应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到会报警(火警电话119),会扑救初起火灾。
9、实验室发生事故及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情事故原因。
三、校产安全保卫制度。
总务处应对学校建筑物,旗杆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校长室,学校应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1、教学楼、食堂、实验室按有关规定配备好灭火器,总务处应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维修。
2、总务处应经常检查学校防盗工作。
3、财会人员应遵守财务制,禁止现金在保险箱内放过夜。
4、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保卫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不熟悉的来访人员要严格实行登记制度。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发现盗窃现象立即报告。下午放学后应仔细检查教学和生活用房门窗,关严关实,关好拉棚门。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5、较长时间的节日实行学校领导值班制度,寒暑假实行教师轮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离岗、并经常查看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6、总务处要对各教室,专用教室、广播室、文印室等插座,用电器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严防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食堂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和正确方法操作烧油、烧气、烧煤灶具,确保安全生产。
一、每天(包括节假日)白天和夜晚都有行政轮换值班,检查和监督值班教师、学生寝室值班人员、保卫人员的工作情况。值班行政和其它值班人不得擅离职守,遇事应及时反映和汇报,保卫人员每天在校园内巡视、巡逻。
二、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由当日值班教师、学生寝室值班人员门、窗的关闭,而其它专用室则由使用者或管理者负责管理,伙食团和医务室要安排专人值班。
三、每晚10:00(高三除外)准时关闭教学大楼,12:00学校大门。
四、学生在校期间不能擅自离校、不在教学区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严禁翻越门窗、楼道扶手、栏杆,不爬墙攀高,不打架斗殴,更不能与社会上的青年联系和交往,每班选学生做好安全员,每天协助老师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全校教职工凡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妥善的办法制止。
五、严格履行外来人员进校和家长探望学生登记制度(上课时间或就寝后原则上不安排),家长给哪个给学生送物品只能放在值班室处由学生寝室值班人员转交,学生在非放学时间离校必须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条,方可离开学校。
六、师生需集中外出活动时,组织者要事先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然后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临行前还必须给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仔细检查学生随身物品,严禁携带危险品。
七、学校所有财物出校,必须持有后勤服务部主管领导的批条,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八、为共同做好学校保卫工作,各项检查的登记册、各类批条都必须长期保管,法定节假日的护校值班安排还必须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
九、学校各类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必须将药品按规定存放,对有毒、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的药品还必须定点储存并有管理措施,伙食团保管室、操作间、开水房、财务室等重地由专人管理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治安保卫办公室、后勤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进行全面按检查,清除失效消防器材,更换过期的用电设备,维修老化的建筑设施。
十一、在师生中进行安全教育,组建学校义务消防队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工具。
最新安防部工作计划(大全12篇)
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