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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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动笔了,估计生疏了许多。
断断续续,花了将近两周的时间看完了盗墓笔记,一开始感觉的是惊险、刺激,超级有画面感的描述方式,让我久久沉浸于其中。再往后,越看越有一种淡淡的伤萦绕在情节中。
主人公吴邪是那种烂好人的性格,天性纯良,然而一次次的盗墓,一次次谜底的揭穿,个中情节的曲折和相关人物的决绝狠戾让他一直挣扎、痛苦,每一次他的决定都会带来死亡,而他最不愿意看到的是因为自己导致别人的死亡。从来他都不是为自己而活,活在别人的世界,揭露别人的真相,他拼了命的帮小哥寻找身世,了解小哥的故事、家族,即使这些和自己没有关系或关系不大,但他做得义无反顾,仿佛失忆的是自己,要找回的也是自己。
闷油瓶,对这个人物,估计每个人都会嗟吁不已,身怀绝技而又涉世未深,仿佛从天而降,从未体验过活着的乐趣,一生都只为自己身上肩负的使命。一次次的失忆,一次次的找寻,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却最能勘破生死。我想他应该唤起了很多人内心柔弱的地方,对这样一个人,不知道如何去描述,心疼、同情,亦或是其它。
我想,吴邪最后的那股子倔强,跟着他从南到北,踏雪山、进缝隙,应该是实在也不知道拿他怎么办了,打不赢、说不过,任何手段都无法改变他的心意,只能一路陪伴,到最后被弄晕,不甘的离去。
胖子,就像作者说的,或许是铁三角里活得最真实的,经历任何大风大浪,很多事情看得最透彻。这样的人,应该是最让人羡慕的,活得自由自在。如果没有他,吴邪和闷油瓶会少了很多乐趣,整天大眼瞪小眼,估计沟通都成问题了。他是一股润滑剂,有时候对吴邪的思维开导,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说他是吴邪的师傅我都不觉得过分。可惜,最后云彩的死亡,也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不过,凭着他的能力,相信不久就能从伤心难过的阴影中走出来了。
其他还有很多人,如潘子、三叔、文锦、阿宁等人,不过在我印象中都不是那么真切,人物的刻画相对还是模糊一些。不过就像很多小伙伴的点评一样,本书的摊子确实是铺得相当大,而且埋下的伏笔(也叫坑)简直多得填不完,如果不是当一本小说去消遣而是认真研究的话,相信书里面很多情节都值得推敲,有的可能过于牵强了。
不过纵观后面章节的描述,很明显三叔还有后续,且静心等待吧。
阅罢《盗墓笔记》心思还沉浸在吴邪的痛苦、惆怅、无奈、空洞之中难以自拔,心中回响着那句“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闭眼回想,那血尸,密洛陀的恐怖形象在脑中闪过,但似乎已经变得不是那么令人心颤,但书中的伪装与阴谋却令我开始怀疑周围的一切,而人心的丑恶与虚伪,也始终令我胆寒。
鬼神并不可怕,可怕之处在于致命的鬼神隐藏在人们未知的角落,人对鬼神的恐惧实际上就是对未知的恐惧:人们习惯了生,不知道死亡的感觉,他们畏惧未知的死亡的感觉。人们拥有生命,他们害怕失去生命,他们畏惧失去生命会遭遇无穷未知的变化。人们习惯于生活在自己已知的世界里,人们害怕他们所未知的事物,因为这是他们无法控制的,人本能地躲避未知,人本能地恐惧未知。因而鬼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未知的恐惧。
然而在我看来,对未知的恐惧实则不足为惧,因为未知的东西会渐渐地被我们认知,人生不也正是把未知变为已知的过程吗?对未知的恐惧,实际上是一种本能,克服了本能,那也就没有了恐惧。
比对未知的恐惧更可怕的,是人心。
人之难知,江海不足以喻其深,山谷不足以配其险,浮云不足以比其变。未知的事物是不会刻意地欺骗的,因此当我们探求到未知的事物的真理的时候,它就不再令人恐惧了。而人心不同,嬉皮笑脸,谄媚奉承的面具后面往往正勾勒着阴险歹毒的计划,默念着恶毒伤人的诅咒,所以我们一不小心就成了最愚蠢的小丑,掏心掏肺地喂食着白眼狼。人与人之间隔着利益的假面,自以为是地揣摩着对方的念头,自作聪明地定义着他人,轻蔑地认知着这个世界。
这世上,最脏的是人,最丑陋的是人心。虚伪与丑恶,标识着人心的可怕,鬼神之可怖,不足其万一。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虽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借我三千笔墨,绘他淡漠眉眼,予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无邪。
合上《盗墓笔记》的那刻,心情是复杂的,张起灵要在长白山巨大的青铜门后孤寂十年,只为用这十年换取吴邪的天真无邪。
我不知是该敬还是该叹。
南派三叔说,这可能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结局了,可事实上,张起灵十年后踏出青铜门的那刻又有多少可能会再次见到吴邪,又或吴邪等了二十年,也还是未等到青铜门开启的那刻,可很多故事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才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我们期待着却又害怕着。
胖子临走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说的挺有感觉,若不是这么多时间相处下来,又出生入死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套话里的意思有多么婉转凄凉。
王胖子,吴邪,张起灵,他们是《盗墓笔记》里的铁三角,一个胖子,一个傻瓜,一个疯子。疯子老是失忆,想要找回过去的记忆,可傻瓜却一直不离不弃。可胖子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钱财?不,几次倒斗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还差点豁了命。他是为了他仅有的两个兄弟啊。
小说总是折射着社会现象,也许他们的故事不够真实,但人心确实真实的。比鬼神更可怕的便是人心了。他们走过了人性的白云苍狗,不经意间自己也变了,也许他们不会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对他们所应该面对的一切,但别人会用最深的城府去揣测你的一切,随着时光推进,旁人的眼光变了,自己也变了。
在读者心中,南派三叔为我们构造的这个虚拟世界使我们沉迷,这本小说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在于他将人心的不古与兄弟情义融合在了一起,世上骗子很多,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圆回来,我们没法判定谁是谁非。
有时候多想让吴邪做个坏人,好人没前途,除了哭就是悉数痛苦,最后还要怀着巨大的思念,为那个不归人守候十年。
江山之大,无人许我一世繁华;墓柩之大,方寸之间亦是天下。
读完《盗墓笔记》后很想写点什么,可是一直拖啊拖,拖到今天。
今天再一次顺序播放着手机里的歌曲,慢慢的放着就到了音频怪物的《咫尺回忆》,心里忽然有种淡淡的伤感,心里想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能让人淡看死亡。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不忠不孝不义的人,反而显的书里的感情更美更深,这也难怪现在太多人一头扎进书里,每天忿忿然替书中主角担忧。
初读笔记时,年方十五。完全不懂书中所说,只是就这样一点点的把这些一字一句记于心间。
自然,彼时我尚未踏上宅腐之路。
只是觉得,这张起灵应该是反派大boss吧?不然为何如此神秘?
后来觉得,天真有这么个人保护真不错,我要是也有就好了。
再然后,胖爷出现了。
开始觉得这胖子真欠收拾…至今仍这样觉得。他的出现,让盗墓铁三角隐现雏形。
天真的聪明执著,小哥的少言能打,胖子的跳脱神经,视明器如命。
这些都是后来书中铁三角中的特色。
我是一个看书不会投入感情的人,从开头的只是当打发时间看到后来有想投身入其中的想法,再到后来的归于平静,回到这只是一个故事的起点,用了三年。
虽然如此,当胖子被从岩缝里拖出来,却不忘满身刻满的地图。当小花虽可能遇险,却不忘留下线索时。当吴邪从古楼里一步一个脚印背出张起灵时。当潘子高声唱出那“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时。当吴邪最后跟着张起灵上长白山,却被点晕时。
我哭了,这些都戳中了虐点。很真,真的就跟发生在你眼前一样。你能看见却不能帮忙…。
后来我腐了,虽然看到更多的是基情。
但是即便是腐了,我也觉得这种感情不是什么外力可变的。
三人缺一不可,书中人缺一不可。
不得不说,虽然书很长,作者很坑爹。但这本书真的很好,书里的友情,义气。是一直求而不得的东西……后记中他们说的那些话虽然平淡,但是其中分量不言而喻。
想是此生若得有此情。
一半,便是朝闻道夕死亦足矣。
不可否认的是张起灵吸引我读书,而吴邪让我永久的留下来。
这本书拥有我的许多第一次,是我真正意义上第一部认真看的网络小说,也开启了我热血中二的新人格。说到底,这本书不够格打五星,可我仍旧打五星,大抵是因为初恋情节吧,我不会再给其他书这样的待遇。
说回题目,盗墓笔记的灵魂人物,男主人公,吴邪,长沙狗王吴老狗的孙子。书的`一开始,他守着一个濒临倒闭边缘的古董店,店里只有一个玩着扫雷的伙计。他除了来自盗墓世家以及一些知识与别的青年人并无区别,当然,对真相的执著也算一个不同点吧。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坚持下来了所有,击倒了汪家,摆脱了那称之为命运的东西。对于他,我只能想到这句话——他叫吴邪,天真无邪。
我很心疼他的改变,可是毫无办法,只能看着他成为沙海中那个老板。所幸他成功了,他也在8。17接回了张起灵。不知为何,盗墓笔记重启居然看不下去,可能在我希望他们能够安安稳稳在福建等一场千年雨歇。不过日后有了时间应当会看完重启的。
杭州、长白、福建、西沙、墨脱、塔里木,我会把你走过的地方走一遍。
这个暑假最让我喜爱的一本书就是《盗墓笔记》了,原来我感兴趣的的东西在这里,读着读着就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了。
首先,《盗墓笔记》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蹩,千年粽子,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出现。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
第三才是吴邪,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很了不起。
我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盗墓笔记》已经拍成电视剧,我正在看,但有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
读《盗墓笔记》这本好书给我了很大启发,也是真正让我感兴趣的一本书。
最新盗墓笔记读书笔记300字(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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