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同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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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新事物,才能更好地总结和归纳。怎样撰写一份有深度的环保总结?有没有一些方法可以提高总结的可操作性?总结范文的风格和结构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调整。
从幼儿园到小学我有许许多多朋友,不过,我最喜欢的朋友名叫侯秉江。一个和我同龄的小男生。他个子中等,有点胖,眼睛小小的,头发短短的,有时说话还有点小结巴。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小男生却是一个勇敢正直的男子汉。
有一次,我和一些小伙伴在健身场玩耍,我们正在攀天梯,一个大哥哥想赶走我们,就爬到高处踩我们的手。这时候,侯秉江冲上来制止他。没想到他蛮不讲理地说:“少管闲事,不然就揍你。”当时我们女生都很害怕,想算了吧,不玩了。这时侯秉江说:“别怕,他欺负人,我们为什么要让他?”。于是他指着那个哥哥说:“你欺负人,我们才不怕你呢!”。那个大哥哥居然走上前来打了江江一拳。江江也冲上去和他扭打在一起。这时来了几个家长,严厉地批评了那个哥哥,并把他赶离了游乐场地。
侯秉江的勇敢还表现在学滑板上,记得那是一个暑假,大家决定一起学滑板。开始我们谁都害怕。江江说:“让我先试试”。只见他晃晃悠悠地站上滑板,一头栽进了树丛里,脸都被树枝划破了。但他却说:“没事,接着玩。”说完,他又站到滑板上。在他的鼓励下,我们大家都学会了滑滑板。
江江也有缺点,比如他上英孚课不认真,回答不出问题。但我还是喜欢这个勇敢的小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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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乌黑的头发和圆圆的“鸡蛋头”很相配。他有一双浓眉大眼,非常讨人喜爱的葡萄形状的眼睛一闪一闪地亮着,别说有多么引人注目了。他非常爱笑,笑的时候,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
他做事认真,同时也是老师的好帮手。他担任我们班的语文科代表,他为班里做出了许多事情。每天上午都把我们的作业收好弄整齐了,就把作业交到语文老师办公室里面。下午又把老师批改完的作业放回班里再发给同学们。
他很热爱集体。每当班上、学校举行活动,他都会热心参与。他还经常说:“集体的荣誉比个人的荣誉高的多。”比如:帮老师出主意。帮老师管同学,还帮老师画板报,粘手抄报……。
他热心帮助同学,我们大家都喜欢他。当同学出现问题时,他都会热心的去帮助。又一次,我被选中参加校鼓号队,我很开心。可是我上午要吃早餐,如果去练习吹号,那么等我练完后,学校的早餐时间已经过了,怎么办呢?邱德健知道后,就对我说:“没关系,我明天帮你把早餐打好,你练完号就回班里来吃。”我听了以后,心里很是感动。
邱德健就是这样的人,我最喜欢他!
我最喜欢的同学是李正,因为他对待学习非常热情、认真对待老师给他的事情。而且他有很多优点,下面就让我来向你们介绍介绍吧!
他眼睛很大、嘴巴不大也不小、他非常瘦、他并不高,他的皮肤非常白。
上课时,我总能看见李正的手举得高高的,他的学习成绩是那么的好、学习态度也是那么的认真。
他非常喜欢看书,每天下课时我都会看见李正在座位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即使是玩游戏,他也总是那么投入。
在学习上李正的字写的非常的漂亮,写作文是词语用的也非常恰当,而且作文写的很有感情,班级网志上他经常会发表,写的即生动又好。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李正有那么多的优点,所以我要向他学习,做一个优秀的好学生!
他,长着矮矮的个子,一双水灵灵的眼睛时时刻刻都在诉说着他的心声;嘴唇的颜色好似黄河边鲜嫩的山丹丹;两手虽如一对粗制滥造的木板,却十分灵活;两腿虽短缺快步如飞;样子憨厚可爱,做事却一丝不苟,十分惹人喜爱。这就是我的朋友:李晋锐。
他和我之间有说不完的新鲜事,但是要说起最记忆犹新的要数以下这两件事:
记得有一年“六一节”我和他在院子里玩。我们跑的和飞似的。忽然我觉得身子抖了一下,重重的摔在了那里,当时感觉身体万分疼痛,想喊,可是他去买水喝了,旁边又没有人。我一直心情沉闷的坐在那里,等待“救援”。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听见背后有“哒哒”的脚步声传来,扭头一看,是李晋锐。我像是感到救星来了似的,心情马上便激动起来。李晋锐把我扶了起来,先是一阵安慰,然后把我扶进家里,又是擦药,又是揉腿,对我的安慰无微不至。当我正准备起来道谢时,他却像一阵风似的,跑得无影无踪。“多么好的一个朋友啊”李晋锐走后,我心里不自觉的发出这样的感叹。
记得还有一次,那是放暑假后的一天,我和李晋锐在外面瞎转悠。我发现了一团泥,我们便不由自主的过去和起来。我只是在那里毫无意图的瞎搅合,弄得满手是脏兮兮的泥巴。他与我做的却恰恰相反:他把两只塑料袋套在手上,看了看泥巴,左一下,右一下,简直像在做一个工艺品。我看得入神了,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当时的情景。我大约等了有半个小时,一个小泥娃娃便从这位“艺术家”手下诞生了。我有些惊异了,一个在平日里微不足道的“小毛孩子”也能创造出这么精美的东西?但在这事实面前,我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心灵手巧。
我虽然在学习上稍微比他占优势,但是这优势是微不足道的,可能很快就会被他赶上来,我不再加把劲可能回落后,可能过不了几天我们就会成为竞争对手,但是我很高兴结识这样一位朋友,我们相互当做榜样,相互当做对手。当做对手:不甘示弱。当做朋友:相互帮助。这样的话,我们也许就可以互相称对方为“挚友”了吧!
我的同学是一个名叫邱曦的男孩子,他是一个超自信,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老师每提到他,就会流露出一丝微笑。每次考试,他都能考高分。我们都非常佩服他,也很喜欢他。
记得上一次期中考试的时候,我们迫不及待地等着老师发试卷,自认为考得好的都做起了白日梦。我觉得自己应该考得不错,得意地向四周望了望,心里飘飘然的。可邱曦却不慌不忙的说:"如果考得好的话就继续努力,考得不好就得找原因。""哦噢"有些同学怪叫起来。这时,铃声响了,同学们兴高采烈的坐在座位上。有的在窃窃私语,好象在猜测自己的分数。惟有邱曦坐在那里,等着老师报分数。这时,龙老师突然开始一个个地报着分数。"邱曦!99分"龙老师报出了一个高分。我们不由自主的.把赞赏的目光投向邱曦,邱曦的脸红红的,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却说:"我觉得自己考得还不是很好,我还要继续努力。"没想到,一向成绩好的我,竟然倒在邱曦的高分下。我的心里感到十分惭愧。
邱曦他不仅品学兼优,他还是一个超自信不气馁的好同学,即使他不是一个班干部,他的指令,我们也会遵守。三年二期时。令人激动的班干部竞选又来到了。听邱曦说,他想当班长。哈哈!没想到,一向以人气最高而自居的我,又增加了一个强劲的对手了。大家都在期待那一天,都在期待着那场对决:邱曦vs和芷先。大家都在打赌,男孩们都在为邱曦打气,女孩则为我加油。让我没了信心。班会终于来到了,听到他那精彩的演讲,我心里没了底。下课了,同学们一堆围着邱曦,一堆围着我。问了我一大堆的问题。周一,老师宣布了结果。我以一票的微弱差距,当上了班长。男孩们咬牙切齿的,可邱曦却不觉得遗憾:"这是一场很激烈的竞争,我输给了你,下次一定要超过你。"。
这就是邱曦,一个自信的,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我从他身上找到了当代小学生闪光的东西。我要向他学习!
我有一个同学,她是我最好的姐妹,我很喜欢她。她有一头飘逸的秀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和一张水润润的樱桃小嘴,甚是可爱。我们俩从学前班开始就是好朋友。她气质非凡,本是一位花枝招展的美女,可惜的是,她脸上的小伤疤”毁“了她的美貌。据说,是在幼儿园时小朋友给她留下的”纪念品“。
她十分热爱舞蹈,而且具备良好的舞蹈天赋。每当音乐响起,她就会情不自禁地翩翩起舞,我无不为她那优美的舞姿连声喝彩。据说,她经常参加一些省内外的舞蹈比赛,每次比赛都能得前三名。现在,她可是国内儿童舞蹈界的知名人士。
你别看她一副文静的模样,要是她一发起脾气来,那真像一头河东狮在”咆哮“。连我这个好姐妹都要惧她三分。记得有一次上自习课时,有一位同学在教室里大声喧哗,影响到了其他同学的学习。作为班长的她,拍案而起,厉声吼道:”肃静!这是在课堂,有话回家去说,别在这儿瞎嚷嚷,影响别人。“她这一声”咆哮“,没把我吓趴下算我幸运……她就是这样,对工作极端负责任,深受老师的好评和同学们的尊敬。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好同学、好姐妹——李**。
夜空里有闪烁的星星点缀;草坪上有五彩的鲜花点缀;天空里有洁白的云朵点缀……。而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令我难忘的事点缀着我的'记忆。记得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一直想着我心中敬佩不已的小甘早上说的那件事情而兴奋得睡不着。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早晨,小甘和奶奶打算一起去科技馆参观,当她们经过一个草丛时,小甘在无意间看见一个黑色的皮夹子。小甘弯下腰,捡起那个皮夹子,打开来一看,里面不仅有两百多元钱,还有一张准考证。看了这些,小甘看了看四周,心想:丢钱包的人,一定十分着急,我一定要把钱包还给他!可是她转念一想:这个皮夹子是谁的我都不知道,而且世界这么大,我怎么才能够找到他呢!对了,我想起来了,老师之前告诉过我们:找到别人丢失的东西应该给警察叔叔!于是,她着急地对奶奶说:“奶奶,我们不去科技馆了,去警察局吧!我要把钱包还给失主!”她奶奶听了之后一边微笑,一边说:“好啊,好啊!”于是,她们放弃了科技馆之行,去了警察局。
她俩来到了距离科技馆最近的警察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警察叔叔。警察叔叔了解了事情后,便立即展开了寻找失主的调查工作。小甘和奶奶决定留在警察局把皮夹子亲自还给失主。
几小时过去了,失主终于来了,只见他脸色苍白,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万般的焦急。小甘快步走上去,把皮夹子还给了失主,他顿时笑了起来,看了看皮夹子,然后一个劲的向小甘道谢,还打算给小甘一点钱来当作感谢的。可小甘摇摇头,说:“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最后,小甘在大哥哥的要求下,还是留下了姓名和学校给他。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最崇拜的同学小甘——一个拾金不昧的人。
我最喜欢的同学是郁云博。他红扑扑、胖乎乎的脸上长着一双明亮的小眼睛,每当她笑起来,脸上就露出两个小酒窝,谁见了,都非常喜欢。
我喜欢他上课时全神贯注的样子,眼睛紧紧地盯着老师。他特别开朗、爱开玩笑。有一次上体育课,他给我们出了一个脑筋急转弯,“什么动物的牙最黑?”同学们没猜出来,他像小老师一样说:“嗨,你们都没猜出来,真可惜!我告诉你们吧,是蚂蚁。没听说过那首歌吗?蚂蚁呀黑,蚂蚁呀黑。”看着他那滑稽的表情,同学们都笑了。
郁云博是个开心果,时刻给我们带来欢乐,我很喜欢他。
我最喜欢我们班的伊行健同学。他很可爱,我最喜欢他那笑眯眯的表情,看起来很好玩,还有就是他不爱吃饭。每当有人问起他:“健健,还吃饭么?”他的眼睛弯得像月牙,把手放放在胸前:“不吃了,不吃了。”
除了这些,他还有许多优点。一个是他很听话,从不打架,不说脏话。第二个是健健很喜欢历史,一有空就让叔叔给他讲历史故事。现在,他已经知道了许多著名的历史故事。第三个是他积极参加班里的各种活动。第四个是健健很有礼貌,见人就问好。他还很团结同学,一起玩的时候从来不欺负别人。除了这些优点,健健同学还有很多长处和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夜空里有闪烁的星星点缀;草坪上有五彩的鲜花点缀;天空里有洁白的云朵点缀……。而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令我难忘的事点缀着我的记忆。记得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一直想着我心中敬佩不已的小甘早上说的那件事情而兴奋得睡不着。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早晨,小甘和奶奶打算一起去科技馆参观,当她们经过一个草丛时,小甘在无意间看见一个黑色的皮夹子。小甘弯下腰,捡起那个皮夹子,打开来一看,里面不仅有两百多元钱,还有一张准考证。看了这些,小甘看了看四周,心想:丢钱包的人,一定十分着急,我一定要把钱包还给他!可是她转念一想:这个皮夹子是谁的我都不知道,而且世界这么大,我怎么才能够找到他呢!对了,我想起来了,老师之前告诉过我们:找到别人丢失的东西应该给警察叔叔!于是,她着急地对奶奶说:“奶奶,我们不去科技馆了,去警察局吧!我要把钱包还给失主!”她奶奶听了之后一边微笑,一边说:“好啊,好啊!”于是,她们放弃了科技馆之行,去了警察局。
她俩来到了距离科技馆最近的警察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警察叔叔。警察叔叔了解了事情后,便立即展开了寻找失主的调查工作。小甘和奶奶决定留在警察局把皮夹子亲自还给失主。
几小时过去了,失主终于来了,只见他脸色苍白,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万般的焦急。小甘快步走上去,把皮夹子还给了失主,他顿时笑了起来,看了看皮夹子,然后一个劲的向小甘道谢,还打算给小甘一点钱来当作感谢的。可小甘摇摇头,说:“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最后,小甘在大哥哥的要求下,还是留下了姓名和学校给他。
我的同学以前也是我的同桌,他叫任嘉鑫。
他的个头在我们这个年级不高也不矮,不过比我高点。他长着一张瓜子脸,头发不长但乌黑乌黑的。眼睛大大的,鼻子高高的,嘴巴不大不小,他的四肢肉比较多,而身子上的肉却比较少。
他非常喜欢画小兔子,还好逗我,想让我生气后追着打他。在学习方面,他经常会比我多几分。
在一个学期前,他曾和杨怡帆打着玩的时候,杨怡帆把他的衣服拧成了一个棒子,他们还在吐口水……想一想我就想笑。
这就是我的同学,一个可爱又可笑的同学。
我最喜欢的同学作文300字(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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