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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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细化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根据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石府办函〔20xx〕16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xx〕178号)、雅安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要求,通过实施网格化监管,形成“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二)基本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目标。“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一)网格体系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构建乡、村二级网格,并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二)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乡行政区域设为一级网络,责任主体为乡人民政府,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2、二级网格:村所辖区域设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委员会,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
(三)网格职责
一级网格:乡人民政府为该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确定本级网格的负责人,明确环境监管工作机构和任务,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二级网格:村委会为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四)网格要求
1.实行“五定”。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责任制。各级网格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并完善涵盖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
(五)网格运行
1.巡查: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察,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查处:及时责令整改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报告网格责任主体,按规定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
3.反馈:上下级网格主体和成员间要信息互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
(六)网格监督
1.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2.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舆论监督:发挥新型媒体的作用,利用led、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各级网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网格的环境监管职责
一级网格:乡政府各站所按照相应网格中明确的网格职责,履行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
二级网格: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落实辖区内各项生态环保工作。明确驻村干部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村配备必要的环保监督员,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二)完善制度。乡政府制定定期例会、排查整治、日常检查、信息交流、学习培训和督察考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环境形势的实时分析,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高环境监管效能,保障网格化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建立档案。乡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文字、图像资料,规范完善相关档案。
各村(社区)、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和手段,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和框架,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及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按照达川区网格化环境监管的要求,通过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形成“政府统一组织、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二)基本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划片包干、 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目标。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二、网格划分
石桥镇环境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划分三级网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具体划分为:
1、三级网格1个,全镇行政区域建立三级网格。
2、四级网格39个,以村、居委会行政区域为单位建立四级网格。
3、镇辖区内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建立四级网格。
三、机构设置及责任分工
(一)镇政府为一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镇长为三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落实5名环保员。
2、工作职责。负责指导辖区内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粉尘企业的加工、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改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建立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台帐,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信息。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各村、居委会为二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以村、居委会主任为四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并兼职环保信息员,在所属网格环保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2、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重污染企业、农村畜禽养殖、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环境行为的定期巡查,及时发现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动村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三)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为四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镇辖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网格内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至少2名专门人员负责环境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各级各部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议。
2、工作职责。配合环保部门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如排污费核定征收、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各类环境保护报表上报等;制定完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各排污点源的日常监管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各排污节点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完善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并逐级报备。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各重点风险源要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生各类环境问题及时报告。日常生产过程中,如遇设备检修或因工艺要求等正常原因,不可避免临时性无组织排放浸染物时,及时向区环保局报告并征得同意;遇突发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浸染时,除积极采取必要防范、补救措施外,及时向区环保局报告;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日常宣传,努力提高员工环境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操作。
四、网格运行
为切实保障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正常运行,我镇监管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区环保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个网格设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配备两名监管员具体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四级网格信息员可直接向所属网格负责人反映。
1、巡查。网格责任人员、专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情况定期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环保人员报告。
2、查处。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送达单位,对需要多部门联合调查的,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人大、纪检、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建立人大代表、老党员、老干部、环境监督积极人士为主体的协管员队伍。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8日-2月28日)。召开动员大会,三、四级网格负责人按本方案要求,及时制定本网格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并于20xx年3月10日前将本辖区内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划分结果汇总表报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3月11日-5月25日)。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运行机制,确保网格级别,各个责任区,责任人员的监管职责和措施。
(三)督查验收阶段(20xx年5月26日-6月30日)。全面实施阶段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该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组织不力,行动不及时的单位和负责人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生态环保办、应急办、综合执法办、综治办、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及各村、居委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保办主任担任,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日常工作。以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安排专门力量和资金,全力抓好落实,安排镇班子成员下挂下级网格,同时要明确各级的联系人,直接责任人,避免因责任人休、病、事假及出差、培训等原因所出现的管理责任空白。
(二)加大经费保障
为切实保障我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将环境保护网格信息平台建设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确保平台建设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严格问责
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以村、居委会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考核,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措施。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居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宣传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重要性,充分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健全规范全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发现和整改工作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为建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责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健全规范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发现和整改工作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强化属地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责任,以发现和整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风险隐患,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福泉市辖区为一级环境监管网格,以乡镇(街道)为环境监管二级网格,以村(居)为三级网格,以村(居)下辖的组为四级网格,以工业园区为环境监管特别网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网格化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生态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各乡镇(街道)负责分别建立监管网格,建立“1+8+4”模式的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全市一盘棋、乡镇园区一张网”的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格局。
(一)建立网格化监管督导体系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总督导,督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生态环境福泉分局。
(二)科学合理划分环境监管网格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划分原则,明确各分管副市长为一级网格长、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二级网格长,乡镇(街道)党政副职领导或同职级领导任三级网格长,村(居)干部和镇包组干部任四级网格长,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实际,制定三、四级网格监管体系。
在工业园区建立4个特别网格(马场坪园区、龙昌园区〔含川恒〕、牛场双龙园区、罗尾塘组团〔含磷矿采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和黔南高新区领导任四个园区网格长,市工信、市应急、市自然资源、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分别负责执行四个园区网格的网格管理,与市下派驻企业环保监督员共同抓好网格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乡镇网格
1号网格:牛场镇
一级网格长:昌晓辉副市长
二级网格长:李卫军
2号网格:道坪镇
一级网格长:昌晓辉副市长
二级网格长:刘诗萌
3号网格:龙昌镇
一级网格长:徐稳副市长
二级网格长:刘训丽
4号网格:仙桥乡
一级网格长:徐稳副市长
二级网格长:黄丹
5号网格:陆坪镇
一级网格长:王乔顺副市长
二级网格长:卢海楠
6号网格:金山街道
一级网格长:王乔顺副市长
二级网格长:李秀友
7号网格:马场坪街道
一级网格长:杨欣副市长
二级网格长:叶丹
8号网格:凤山镇
一级网格长:杨欣副市长
二级网格长:李廷华
(2)特别网格
1号特别网格:马场坪园区
一级网格长:姬凤弟副市长
包保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马场坪街道
2号特别网格:双龙园区(牛场)
一级网格长:王泉明副书记
包保单位:市工信局、牛场镇
3号特别网格:龙昌园区(含川恒)
一级网格长:胡梅副主任
包保单位:市应急局、龙昌镇
4号特别网格:罗尾塘组团(含磷矿采区)
一级网格长:唐兴武副主任
包保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道坪镇
(三)明确网格长和网格员职责
紧扣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明晰网格长和网格员职责、任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
一级网格长职责:统筹负责生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的建立、运行和调度,科学安排、建立机制,监督下级网格责任主体履职尽责,牵头建立网格化监管突出问题总台账和整改责任移交,牵头组建辖区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和重点排污企业环保明白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环保监管对象底数调查。
二级网格长职责:牵头组织二级网格监管正常运行,对二级网格区监管成效负主责,统筹开展二级网格区的明查、暗查、夜查和节假日查,牵头组织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收集、整理和研判,参与违法案件查处和协助开展问题整改,上报福泉市生态环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认真完成一级网格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级网格长职责:深入开展网格区监管对象和污染点位的底数调查,认真建立排污企业“一企一档”,精准建立网格区监管对象台账和问题台账,及时上报存在的环境问题。
四级网格长职责:联络护林员、巡河员、小组长等村组工作人员,组建“一园、一村”至少4名以上网格员工作队伍,按要求对网格内环境问题开展巡查、走访、调查,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最普惠的生态环境民生福祉。
网格员职责:对本网格内各村居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及处理;检举本网格内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参与对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和参与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的环保知识。
(四)建立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形成“政府督导、领导包保、全域建网、铁军监管”的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
1.坚持从严督导。一级网格长每半年调度一次网格化监管工作,并组织对典型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战。总督导负责统一指挥、深入一线开展生态环境系统网格化监管。
2.加强协调落实。市整改办负责督促调度各网格报送网格台账、问题线索及整改情况等,承担有关文稿、材料起草及文件制发,负责建立全市网格化监管工作总台账,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督导领导报告,动态梳理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单交办给乡镇以及市直部门“一把手”推进落实,强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
3.注重巡查暗查。二级网格长每月在网格区开展巡查暗查两次以上,三级网格长每月在网格区开展巡查暗查三次以上,四级网格长每月在网格区开展巡查暗查四次以上,网格员每月在网格区开展巡查暗查五次以上。重点对畜禽养殖、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整治等进行巡查暗查,及时发现和依法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一级网格长书面报告。
(一)坚持尽锐出战。明确监管网格员要以单位在职人员为主体、执法人员为主力,精选有责任心、有办事能力和实际在岗人员作为网格员,各乡镇(街道)要成立辖区内网格化监管方案,具体到村组,于7月底前将监管四级网格体系方案报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备案。市督查考评中心负责带队,高效做好网格抽查、核查和监管指导工作。
(二)坚决不留空档。全域网格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建立督导体系、网格体系人员动态调整机制,网格长可结合业务特点适当调整,网格员必须按照“退一进一”在岗在位,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做到监管力量无空白。
(三)坚定压实责任。要按照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精神,对照职责、恪尽职守,层层传导压力、锁定责任,对工作消极、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监管不力、成效极差,特别是应查未查、上级查实的典型突出问题,视其问题实质按程序问责。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xx〕178号)、《中共甘孜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环境监管机构建设的通知》(甘编办发〔20xx〕47号)、《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修订)的通知》(甘办函〔20xx〕193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甘环发〔20xx〕87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重点,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各有侧重、差别监管,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原则,建立完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执法规范化、精细化,确保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提升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互相监督的格局,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贡献力量。
以行政区划为基本网格,建立健全我镇二、三级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按层级定区域、按职责定任务,建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督网络。通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网格监管,推动生态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打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最后一公里”,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
在县级层面建立一级网格的基础上,以镇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以村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管理体系。
(一)网格划分
1、二级网格。以镇为单元划分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网格长由郭世军镇长担任。下设镇环境保护办公室,黄仪任办公室主任,袁觉康、泽仁扎西同志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
3.调处各类环境信访和矛盾纠纷;
4.负责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5.对三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具体工作内容:
1.摸排镇域范围内二级网格化监管重点和一般企业(单位),重点和一般巡查企业(单位、点)要挂牌公示。重点企业(单位)每月至少巡查2次,一般企业(单位)至少巡查1次。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以任务分解表的形式,印发至相关责任人,并提出巡查相关要求。
2.巡查要拍照备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填写工作,按月整理巡查台账存档或上报一级网格。
3.党委政府每季度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并安排部署落实下一阶段工作。
2、三级网格。以村为单元划分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委员会,网格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
主要职责:协助二级网格做好对网格内排污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及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
1.摸排三级网格重点和一般监管企业(单位、点),重点企业(单位、点)每周巡查1次,一般企业(单位、点)每月巡查1次。
2.巡查要拍照备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3.发现问题或接到相关举报第一时间向二级网格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4.充分发挥基层村委员会、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吸纳有时间、有热情、有能力的村民、居民担任环境监管协管员或志愿者,参与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二)网格运行
1.计划管理。各级网格要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做到监管活动有章可循、规范透明、全程留痕。
2.沟通反馈。建立上下级网格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网格运行顺畅高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整改要求,上级网格应及时反馈下级网格。对巡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环境问题整改动态情况,下级网格应及时报告上级网格。
3.部门联动。二级网格接到环境违法线索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对确存在问题及时上报一级网格要求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及多个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组织联合调查,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4.信息公开。利用网络、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各级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长和网格监管组、巡查组名单,动态调整和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公布网格监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监督考评。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鼓励聘请网格群众监督员,对网格环境监管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进行监督;二级网格要运用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三级网格监管情况的监督。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考评办法,每年对下一级网格监管情况组织考评,考评列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减分项目。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环保办要定期组织研究部署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齐配强网格监管人员,所需工作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要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网格与现有社会综治、安全生产、城管等基层网格的融合式建设,有效整合力量。
(二)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做实二、三级网格。定期组织开展网格巡查监督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支持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保证网格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网格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将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巡查监督管理人员的责任。
一、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总体思路
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总体架构是根据经营者的地理位置、数量、规模和行业分布等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划网定格,并层层分解监管职责,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原则,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指挥便捷、反应灵敏的价格监管和服务网络。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总体目标任务是以稳物价、助和谐、保民生、促发展为目标,以定期市场巡查、规范明码标价、打击价格欺诈、规范不正当价格行为和及时处理价格举报为手段,以全地域各类商品服务价格及其价格行为为监管对象,实现市场价格监管责任制和常态化,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二、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主要内容
— 1 — 全覆盖的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体系。
(一)划定网格
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所管辖区域,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并结合行业部门条条管理的需要,划分为若干片区形成若干监管格,也可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监管格进一步细化形成监管子格。在此基础上,采取一定方式将各监管格和子格有机联系起来,形成本级市场价格监管网。省、市、县三级价格主管部门分别为一、二、三级监管网,监管网所属区域的监管格和子格,分别为本级网的监管格和子格。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市场价格监管网格,要立足现有条件实现有机链接,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或与其他信息网络联网管理。
(二)选定人员
为确保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的有序推进,省、市级网格要分别明确三级责任主体:监管网负责人、监管格负责人、监管格责任人,县(市、区)级网格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网格员,实行逐级负责制。监管网负责人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担任;监管格负责人由有关处(科)室单位负责人担任;监管格责任人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指定物价工作人员担任,每个网格至少配备一名监管格责任人,有子格的要配备子格责任人;网格员由价格主管部门在经营者、社区和相关组织中确定,— 2 — 或在社会人员中选聘。
(三)设定职责
监管网负责人主要负责组织制定本级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的总体方案,组织、指导和督促网格化监管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局性监管活动,协调解决网格化监管工作中的全局性问题,不断提升网格化监管效率。监管格负责人主要带领本部门(单位)负责制定本网格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具体计划和措施,督促指导网格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协调网格内各项价格监管工作的落实,保证本网格的正常运行。监管格责任人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和协调网格员履行职责,承办所在网格本级价格部门职责内市场价格监管的具体业务,及时了解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网格员主要负责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络和指导相关单位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收集群众价格意见和建议,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线索,化解价格矛盾等。各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由各级物价部门细化。
(四)确定对象
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对象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分工管辖范围内所有商品服务价格及其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监管中要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热点难点问题。基层网格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点监管对象要建立监管台帐。
(五)确定任务
— 3 — 1.切实落实明码标价。进一步落实明码标价,积极倡导明码实价,不断提高明码标价覆盖率和合格率。
2.认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等重要时段,以及对重点监管对象可视具体情况加密检查频次。市场价格巡查人员必须按相关要求填写日常市场巡查记录并归档。
3.及时办理价格投诉举报。热情受理、依法办理、及时回复每一件价格投诉和举报,确保网格内的价格投诉举报受理率和回复率达到100%。
4.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创建活动。引导监管对象积极参与价格诚信单位、明码实价示范店(柜)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价格环境。
5.努力做好价格公共服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价格政策宣传,按要求完成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12358价格举报平台的宣传任务,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价格问题,及时发布社会公众需要的价格信息,逐步建立并提供经营者价格诚信度查询服务。
6.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线索,配合价格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整改规范。
7.适时做好价格监督检查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重要商品服务
— 4 — 价格、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动态,及时了解和研究相关行业主要经营者价格行为特征,进行监测,发现市场价格明显异动或价格行为明显涉嫌违规时要及时预警。
三、网格运行机制
(一)信息报告。网格员在做好日测基础上每周向监管格责任人报告一次市场价格情况;监管格责任人每周对网格员报告的情况进行一次整理,每月向监管格负责人报告一次情况;监管格负责人每季度要召集监管格责任人分析一次市场价格情况,并向监管网负责人报告;监管网负责人每半年要系统分析一次监管形势并向上级监管网报告。各级责任人如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二)应急处置。当价格主管部门作出启动价格应急预案决定时,所涉及区域市场价格监管网格同时转入应急状态运行。在应急状态下,网格各级责任主体均应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并实行信息日报制。
(三)互联协作。本网格如有价格监管事宜需要其他网格协助办理的,可向相关网格提出协作请求,相关网格应予积极协助。如有相关价格监管信息对其他网实施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时,应及时向有关网格通报。
(四)市场巡查。各级监管网每年至少组织3次市场价格巡查,重要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等敏感时期必须组织巡查。
(五)案件查处。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仍按法定分工办理,— 5 — 各级网格责任人要给予极积配合和支持。
(六)舆情管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舆情管理工作,建立舆情监控、发布、采集、处置工作制度,提高媒体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水平。各级监管网都要配备一名舆情管理员,负责舆情阅评、监测与预警,及时搜集易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前瞻性信息,对舆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七)督导考核。上级市场价格监管网要加强对下级市场价格监管网(监管格和子格)运行情况的督导和检查。省物价局对市州网格运行情况,原则上每半年督导抽查一次,每年集中考核一次,平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市县网格的督导检查办法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四、工作步骤
(一)调研部署。2014年3-5月份,省物价局组织力量对全省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行调研,听取市州县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经营者意见和建议,制定方案,对全省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进行部署。
— 6 — 局完成全省市场价格监管网的编制任务,初步实现全省市场价格监管网格化管理。在此期间,省物价局拟召开一次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查找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1月1日起,按网格运行机制试运行。
(三)检查完善。12月份,省物价局对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是查找问题,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措施,修订网格运行机制,促使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2015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也是今年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分工负责、抓好落实。要主动加强与综合治理、商务、工商、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形成市场价格监管合力。
(二)加强检查督办。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所辖各县(市、区)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推进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巡视督办,确保按进度和要求落实建网工作。要加强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
— 7 — 传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宣传基层推进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典型经验,不断提高经营者和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
(四)努力搞好保障。实行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支撑,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给予一定财力投入,确保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
湖北省物价局 2014年6月3日印发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主体数量激增,交易行为日益复杂,日臻成熟的市场经济,迫切要求市场监管更加高效,服务更加规范。特别是2008年9月1日,收取了20多年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终于完成历史使命,退出了历史舞台。两费的停收,导致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型,由此,以监管成本低、行政效率高并将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的网格化监管模式便应运而生。
所谓网格化监管就是以工商所为实施主体,将所管辖区域分为若干个网格,将所有市场主体按所处位置固定到相应的网格,明确网格监管内容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使工商职能在辖区范围内得到全面落实的基本管理机制。简言之,网格化监管就是采用大包干的形式,由监管责任人(包干人)负责包干区域内经营户涉及工商职能的监管与服务。
一、实行网格化监管是形势发展和职能转型的客观需要
1、执法主体与市场主体数量严重失衡。近年来,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长,市场主体的类型日益多元化,交易行为日益复杂化,违法行为日益隐蔽化。而作为执法主体的工商部门由于正常的新陈代谢,严把公务员进口关等原因,人员数量有所减少,人员的素质虽比以前有所提高,但仍难以面对日益严峻的监管挑战。
2、“问责”风险不断加大。几年来,以阜阳奶粉事件为代表的各类责任追究事件,给呼职能部门敲响了警钟。随着“问 1 责”制度的不断强化,群众的要求越来越高,外部环境的制约越来越紧,工商部门所承担的责任风险越来越大。必须进一步强化我们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下大力气提高监管工作的预见性和精确度,有效规避因市场主体准入把关不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不到位、消费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等带来的行为缺位失范等“问责”风险。
3、传统监管模式存在诸多不适应现象。如“执法反应不快速”。传统的监管模式存在基本经济户口数据底数不表,监管动态信息来源少,传递渠道不畅通,指挥系统不灵敏,难以形成具有威慑性的合力等问题,上级部门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无法科学快速地决策,合理有效地进行处置。再如,效能责任不清。在传统的监管模式下,片管员主要是承担执法收任务,缺乏综合监管的意识和能力。遇到问题时习惯绕道走,不注重抓防范除苗头排隐患,满足于报喜不报忧。内部分工与协作不顺畅,监管组长、分管所长、所长以及局领导,由于没有具体明确的责任连带追究制度的制约,都乐于当好好先生,不注重防微杜渐。由于责任不明确,在考核时定性与定量分析缺乏操作性,容易产生推诿扯皮,争功诿过现象,造成效能低下。又如,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差。在传统监管模式下,习惯于分兵把守,单一监管,泾渭分明。基层执法人员日常工作比较机械,上级推一下,下级动一动,不推不动;部分没有具体任务的中层干部习惯于只当指挥员不当战斗员,结果容易形成“做的做、看的看,一级向着一级看”的消极被动应付工作的局面。
4、外部环境发生了改变。一方面,法制不断健全,人民 2 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社会监督越来越到位,对执法部门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不法分子对法规的研究也更加深入,违法行为也更加具有迷惑性,对普通群众具有较强的蒙蔽性和欺骗性,容易混淆视听,影响群众对工商执法的理解和支持。
二、网格化监管的基本运行模式
网格化监管是一种新兴的监管理念,在城市管理等公共管理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北京等地工商部门都积极将网格化管理的理念和模式借鉴到市场监管中,提高了对市场秩序的掌控能力。每个地方的网格化监管在实践中都有发展和创新,都有切合自己实际情况的特点。所谓网格化监管,就是将辖区市场(以县级局为例)划为一个大的网格,即一级网格,局长为一级网格责任人。一级网格根据下属若干个工商所的分布和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个二级网格,工商所所长分别为各自所在网格的二级网格责任人。二级网格再根据本所执法力量和监管任务按片区划分为若干个三级网格,由所长确定三级网格责任人。相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网格为一个巡查组,工商所以巡查组为单位对辖区经济秩序实施监管和执法。对于各市场主体的监管职责,根据其所在网格对应实施:三级网格责任人即片管人员承担首要责任,二级网格责任人即所长承担直接责任,一级网格责任人即局长承担领导责任,由此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无盲区,管理无盲点的三级管理模式,真正从局长到所长,从所长到管理人员,使人身上有责任,个人身上有任务,大家共同担责任,一起干工作。推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 3 错的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便于日常监管与巡查,便于明确监管责任,避免出现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等情况。
三、深化网格化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网格化监管是一项新的工作机制,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遇到许多新的问题和障碍,要通过逐步改进监管方式,不断深化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三级、三定、一评”体系,使网格化监管的内容更丰富,职责更明确。
三级:将监管责任具体分为三个层次,分别制定各级责任。所长为第一责任层级,对全辖区域内的网格化监管工作负总责。各分管业务副所长为第二责任层级,对应分管区域和分管专项业务,对影响网格监管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阶段监管重点,对网格责任人日常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网格责任人反馈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向所长汇报。各网格责任人为第三责任层级,落实网格区域内的各项工作。
三定:以工商所管辖区域为基础,划分区域落实监管人员和监管职责,即定监管网格、定网格监管人员、定监管人员责任。每个网格确定了九项监管任务:一是负责市场巡查监管工作。建立网格内市场主体经济户口、对市场主体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确保无证经营率控制在5%以内,亮证经营率应在98%以上,食品和危险化学品亮证应达100%;二是负责消保维权工作。对各网格内的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每个网格责任人全程参与处理,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并录入“金信工程”;三是负责食品快检工作。按县局下达的快检工作计划和任务,由网格责任人和负责食品快检工作的同志一起进行积极配合完成快检 4 工作,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坚决查处;四是负责食品监管工作。网格监管人负责健全网格内食品经营户档案并及时更新,对于各自网格内的食品经营户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以上,督促网格内的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帐,落实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和食品经营者责任制;五是完成专项检查任务。对于县局布置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各网格监管人要按照所上的统一安排,及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录入“金信工程”系统,将巡查记录单交由所上负责此项业务工作的同志;六是负责经济户口的认领。网格监管人员负责发放各自网格的营业执照并将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归档,对各自网格内的食品行业及时完善食品经营户监管档案,然后交由注册登记人员和食品监管人员统一存档;七是完成个体验照工作。网格监管人员负责对各自网格内的经营户进行验照的审核和登记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验照信息录入“金信工程”并存档;八是抓好商标和广告监管工作。网格监管人员负责对各自网格内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并负责商标档案材料收集,交商标广告监管人员存档;九是完成临时交办任务。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由所长统一安排,每名同志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按时完成。
一评:把网格化监管目标纳入所上的贯标查验之中,按照网格责任人对自己网格做到的“户数清、证照清、经营项目清、信用等级清、年检验照情况清”的监管目标进行全面考核,按考核项计分标准实行扣分,对不合格的网格责任人在所务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年为不合格的网格责任人与公务员绩效考核挂钩。
四、网格化监管推动了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由于网格化立体式监管体现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阳光执法、科学监管及和谐发展的理念,极大地提高了市场监管能力,有效地提升了综合管理效能。
一是增强了快速反应能力。网格责任人进一步增长了工作责任感,也更加深入了解辖区监管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由于信息来源广泛快捷,对相关的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有效提高工作效能。
二是促进了廉政建设。由于网格内的监管和执法信息等行为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公开。社会各界通过查询就可立即清楚相关信息,能极大地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徇情枉法等不正之风。
三是提高了队伍素质。实行网格化监管,使网格责任人出于履职的需要,自觉地要求全面掌握甚至精通各项工商业务;掌握一定的微要操作能力,及时录入和更新动态数据库,借助信息技术提高了工作效能;由于对网格监管负直接责任,独挡一面,锻炼了统筹安排工作的能力;通过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协作的能力。从而有助于基层复合型执法人才的成长。
四是培养了团队精神。网格化讲究分工与协作有机结合,管理资源优化配置,合理调度。既强调增强网格责任人的责任心,发挥其独挡一面的作用,又注重队伍协作执法,形成合力。网格责任人通过换位思考,能够增强大局,加强团结,更好地配合其他的网格责任人工作。机关通过网格监管,增强了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得到一些监管人员配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6 增进了各股室、各所、股室与所之间的沟通,加深理解,促进和谐。
五是促进了各项工作。网格化立体式监管要求上下纵向、相关岗位横向、内外交互的信息沟通顺畅。相关的工作流程必须统一、工作标准必须统一、工作时限必须统一。这不但解决了常规性工作有规可循,有例可参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相关责任人的本职工作完成的质量如何,必然受到来自上级、同级、下级、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必然会有助于提高相关责任人的自觉性,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样干,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
六是优化了执法环境。网格责任人通过日常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增进了相互间的理解,促进了资源共享;网上政务公开为社会监督群众参与提供了必要;适时的新闻宣传增进了社会对工商职能的了解,能够有效增进对工商工作的支持。
七是规避了执法风险。网格化监管使得责任追究直接具体到人,并实行了连带追究,有效地激发了相关责任人的主观能动性,能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利用,极大地提高了督查效能,实现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精确督查。网格责任人在配合执法工作中通过与同组网格监管成效的对比,能自觉地见贤思齐,自我整改,努力消除行政不作为、消极行政和越权行政的现象。
网格化监管概念
网格概念是美国argonne国家实验室的资深科学家ian foster于1998年在其著作中提出的。ian foster的定义是:“网格是构筑在互联网上的一组新兴技术它将高速互联网、高性能计算机、大型数据库、传感器、远程设备等融为一体,为科技人员和普通百姓提供更多的资源、功能和交互性。互联网主要为人们提供电子邮件、网页浏览等通信功能,而网格功能则更多更强让人们透明地使用计算、存储等其他资源。” 网格的根本特征是资源共享和分布协同工作。近年来网格研究和应用的主体在科学计算领域。网格技术在管理领域中的应用便产生了网格化管理思想。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理论监管理论由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监管任务的网格化部署与实施3部分组成。
1.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网格化监管体系是以各级政府监管网格为基础结构;以政府纵向分级负责、部门纵向分级监管、部门横向分工监管、属地为主实施管理、行业实施指导为基本指导思想,以基于多级监管网格的业务管理、业务监督、信息报告与反馈3种互动关系(或称网络体系)的有机统一为基本运行机制,切实支撑各级政府承担起法定监管职责,推动政府监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的网格化运行基础架构。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是用于承载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管网格、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责任、监管保障、监管授权、运行机制7个方面。
相应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设内容包括划分监管网格、确定各级监管网格监管主体、梳理各级监管网格监管对象、对各级监管网格进行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各级监管网格监管运行保障、在各级监管网格中进行监管授权(分解并部署任务)、确立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等7个方面。同时,针对地市级监管网格内某些监管对象(如市直企业、省驻市企业、中央驻市企业等,按法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由地市级网格直接负责)建立责任网格,方便信息传递,以强化其对所辖二级单位、三级单位等下级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网格可分为两类:监管网格和责任网格。监管网格是政府履行监管职责的载体和基础;责任网格是管理主体履行管理责任的载体和基础。本部分阐述监管网格。
监管网格包含物理网格和逻辑网格两个层面,它是物理网格和逻辑网格的有机统一体。其中,物理网格是有实际地理边界的格,而逻辑网格用于承载监管责任。不同的逻辑网格叠加到同一物理网格,分别代表不同的监管责任。物理网格使得逻辑网格具备在本物理网格内区分监管责任的能力,从而为实现责任分解与业务部署的同步提供了基础机制。
划分监管网格是构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崭新格局的第一步。安全生产监管网格(物理网格)划分,主要采用行政区划界线作为监管网格边界,保持与行政区划的统一;作为补充,经济功能区按实际管辖范围划定监管网格边界。这样,各级监管网格根据划分方法的不同区分为行政区划网格和经济功能区网格。以地市级部署为例通过在全市范围内按市级、区市级、镇街级三级进行政府监管网格划分结合对横向部门监管责任分工的考虑可有效贯彻“政府纵向分级负责、部门纵向分级监管、部门横向分工监管、属地为主实施管理、行业实施指导”的思想,从机制上实现由监管业务导向驱动的条块整合。
监管主体
广义地理解,监管主体的确定过程反映了对监管机构和领导在各级监管网格中的分工过程。监管主体从机构层面看,包括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其他部门两类;从领导层面看,指在每个监管网格中,要明确网格化监管主要领导(某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某级政府的分管负责人)和具体领导(某级政府中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监管对象
监管网格中的监管对象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该网格的直接下级网格,第二类是该网格直接管辖的企业,第三类是该网格直接管辖的其他对象,如:学校、医疗机构、社团、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非企业类对象以下简称为第三类对象。作为监管对象的企业及第三类对象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监管责任
监管责任分解过程的实质是在监管主体(监管人员)和监管对象间建立对应关系。根据安全生产法律的规定,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要严格落实 “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在网格化监管体系中,需要将这些法定责任分解到具体网格,对网格中的每个监管主体、每个工作人员结合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其网格化监管职责,明确其所负责的具体监管对象,以便为具体任务授权提供基础条件。
监管保障
网格化监管运行保障包括人员编制、设施装备、工作规范等内容。需要落实每个网格中人员组成、装备设施配备等基础要求,落实对每个网格中人员的素质要求,落实具体任务所涉及的行动措施、工作规范、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监管授权
监管授权是任务部署的具体方式。需要根据监管责任将分项任务部署到各级网格中的各监管主体和各监管人员。
运行机制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涉及两类业务:第一类是管理性业务,包括基础信息管理、专项监管、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执法监察、治理跟踪、事故处理、行政审批等;第二类是监督性业务,如,投诉举报、督察督办、内部监督、绩效考核等。这两类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均以强化基层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为主要内容特征。
3.监管任务的网格化部署与实施
将安全生产监管业务部署到各级政府监管网格中的一种可取的方式就是以监管任务方式进行部署。
监管任务
监管任务是监管业务的具体表现形式。例如,专项监管业务可表现为企业主体责任评级、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特种设备检验质监部门的专项监管业务等监管任务;再如,隐患排查业务可表现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等监管任务。随着形势变化和对安全生产不同监管侧面的关注,以及国家、省对安监工作的新要求,新的监管任务会不断提出。
监管任务的网格化部署
监管任务在各级网格中的部署是运用网格化监管体系开展监管业务的具体实践的起点。任务可由不同层级的监管网格发起,并对下级监管网格分解。
具体来说,将一项监管任务部署到各级监管网格的方法是,通过任务分解,将分项任务部署到具体网格,根据各级监管网格的监管责任分解,确定各级监管网格中该任务的监管主体(指明什么机构、具体哪位领导)和监管人员;根据对各级监管网格中监管对象的梳理成果指定该任务涉及的由特定监管主体和监管人员负责的监管对象及细分的分项工作任务;明确各级监管网格内工作目标、监管要求(如,任务完成期限)、监管反馈的时限要求如(工作目标完成信息的交流时限)、工作规范、行动措施和考核标准;检查各级监管网格中执行该任务所需的监管运行保障情况并做好准备。
监管任务的实施
任务自上而下分解完毕后,即可利用已确立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结合执行该任务的具体业务流程开展工作,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是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为目标,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信息化及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网格化部署实施的信息化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政府监管业务系统。
1.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作用
首先,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将网格化监管体系信息化——包括将监管网格划分成果信息化;将监管主体(本级网格涉及的部门和领导)和监管人员信息化;将监管对象(包括本级网格直辖企业、第三类对象和直接下级网格涉及的部门和领导)信息化;将监管主体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信息化(包括目标责任书、安全承诺、所负责的监管对象,明确的监管责任是监管授权的基础);对网格内的监管运行保障内容(队伍人员编制、装备设施配置、标准规范建立等)落实并信息化;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信息化(规划为管理、监督和信息三大模块,其中管理、监督模块负责监管业务流转与处理,信息模块负责统一信息展现)。网格化监管体系被信息化后,可为各种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的信息化提供基础架构。
其次,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可将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化。即将具体的管理性业务、监督性业务逐渐实现为信息系统中的一个个业务处理功能,如,一级功能有基础信息、专项监管、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执法监察、事故处理、行政审批、投诉举报、督察督办、治理跟踪、内部监督、绩效考核等;再如,对专项监管功能而言,二级功能可有主体责任评级、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特种设备管理等。再如,对于应急管理,二级功能可有重大危险源备案、应急预案备案、应急资源管理、应急培训信息、应急演练信息、预警预测信息、事故救援信息等;对于应急资源,三级功能可有应急专家管理、应急队伍管理、应急装备管理、应急物资管理等。随着开发的持续深入,系统将可对各级监管网格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业务提供广泛支持。
再次,通过在各种监管业务过程中推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应用,可积累大量动态数据,从而建立起各种动态信息数据库,如隐患数据库、应急数据库、执法监察数据库等等,为数据的有效利用和价值挖掘提供了广阔空间,通过开发统计分析功能并结合地理展现方式,可有效支持对整体安全生产形势的把握、对安全生产不同侧面的评估、预测及对各种行动措施的决策。
系统建设总体策略以地市为例,在全市建设一套信息系统,市级集中部署(可部署在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内网或专网运行,按网格分级授权,严格身份认证。区(市)、街(镇)不单独建立信息系统,只需具备访问市级系统的条件(终端电脑、政府内部网络、用户授权)。
系统设计原则
系统设计坚持实用性、安全性、可靠性、易维护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兼容性、标准化原则。
系统功能设计
附注
万米网格是运用网格地图的技术思想实施城市管理的基准单元,以1万平方米为基本单位,将城区划分成具体的网格状单元。每个“万米网格”长100米、宽100米,面积约1万平方米,一个网格一个代码。将所划分的“万米网格”组成一个整体的管理责任单元,在空间上和组织层次上形成市、街道、社区各自的网格化管理责任范围,实现管理区域的无缝拼接,消除城市管理盲区。每个“万米网格”配备若干名巡查监督员,负责对网格进行巡查将发现的问题通过pda(城管通),以电话、短信等形式传输到数字城管信息中心,实现对“万米网格”的信息采集。
城市部件管理法就是把物化的城市管理对象,城市市政管理公共区域内各项设施,作为城市部件,运用地理编码技术,将城市部件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万米单元网格地图上,通过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其进行分类管理的方法。城市事件管理法是把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需要城市管理部门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事情和行为作为城市事件,运用地理编码技术,将城市事件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万米单元网格地图上,通过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其进行分类管理的方法。
图二:
2025年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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