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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政务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行风建设,确保全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重申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通知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一、请销假和公务出行纪律
(一)请事(病)假纪律
1、厅党组成员请假,报请厅党组书记(或由主持工作的厅领导)审批。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1天内由分管厅领导批准,1天以上,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报请厅长审批。
3、副处级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由分管厅领导审批。
4、其他工作人员请假,10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批准,10天以上,由分管厅领导审批。
厅机关和厅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按《省水利厅机关请(休)假及考勤管理办法》(青水党[2015]32号)的规定,实行请销假报告单制度,具体程序和准假事项按文件规定程序执行。
(二)公务出行纪律。
厅党组成员因公务离开西宁的,应事先向党组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厅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厅机关、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务离开西宁的,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填写《青海省水利厅工作人员因公出差 呈批表》报厅党组书记、厅长(或主持工作的厅领导)审批。
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因公离开西宁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请示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行。
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出行期间,必须根据工作需要,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具体工作任务,讲求实效,减轻基层负担,并严格控制一般性的外出考察和交流,严禁公费旅游。
二、会议纪律
1、凡以厅党组或水利厅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办公室发出通知。参会人员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参加。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的,要提前向厅长请假,副处级干部要向分管厅领导请假,告知厅办公室。
2、与会人员请假经批准后,须指定一名代理其职责的负责同志与会,签到时要以代理与会人员姓名签到。
3、与会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提前15分钟到会。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关闭通讯工具或将通讯工具设在振动位置,不准在会场接打手机,不得在会场上随意走动。
三、通讯纪律
厅党组成员、厅属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的手机、办公室电话更换号码要及时通知厅办公室,并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含周六、日及所有节假日)。其他工作人员也要按照本部门、本单位的有关规定保持通信畅通。对因通信联络不畅而影响工作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工作纪律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干部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
2、不准工作时间打电子游戏和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
3、不准工作时间下棋、玩扑克、打麻将、随意串岗、聊天。
4、不准对承办的工作相互推诿,拖延不办、办而不结、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5、严禁吃拿卡要,不准对服务对象设置障碍,故意刁难;不准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授意服务对象捐赠、赞助、购买指定商品、接受特定服务。
7、严禁虚假言论,不准制造、传播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准随意表态、乱发议论,进而造成不良影响。
8、严禁有令不行,严格执行贯彻厅党组决策部署。
五、考勤纪律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考勤工作,并建立详细的考勤制度和考勤纪录。考勤的内容分为旷工、迟到、早退、请病假、事假五种情况。其中:
1、不请假而缺勤的视为旷工。
2、无故在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内未到岗的视为迟到;30分钟以内提前离岗的视为早退。
3、因病(事)不能坚持上班者,应及时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请销假手续的,应电话告知单位负责人,并于事后补办请销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六、值班纪律
1、厅机关、厅属各单位要确保工作日以外及所有节假日有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工作,禁止本单位以外人员代班。
七、监督办法
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是加强管理的关键环节,希望各单位严肃认真对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检查、督促本单位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实。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加强学习,加强管理,加强教育,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
厅办公室、监察处、人事 处将对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请销假执行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考勤纪律情况以及值班与通讯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情况由厅人事 处记录在档,并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在督查或群众举报中发现违反工作纪律和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部门负责人明知本部门工作人员发生违纪的行为不制止、不处理,经查属实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为了进一步强化机关事业单位管理 ,增强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性,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现根据融委办[1999]65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考勤 请销假制度 ,请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勤制度
考勤实行签到登记制度。各单位应设兼职考勤员,负责每天上下班的考勤登记工作,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替他人签到,否则一经发现,双方均按缺勤处理,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当天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缺勤半天。
二、请销假制度
(一)严格请假制度,实行分级审批。
1、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二天以内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三至五天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六天以上的,报我局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组织部、人事 局审批。
2、单位副职领导请假二天以内,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三至五天的,报我局审批;六天以上的,报我局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组织部、人事局审批。
3、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请假一天以上至五天以内,报我局审批。六天以上的,报我局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组织部、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报批请假手续。
(二)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审批机关、所在单位和个人各留存一份。
(三)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四)请假期满需要续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五)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三、法定假期规定
(一)探亲假。根据国发(81)36号、闽政(81)91号文件有关规定,工作满一年,不与配偶、父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人可以享受探亲假。具体规定为:
1、探望配偶:每年双方仅限一次,假期30天。如因故与配偶团聚累计达30天以上或产假后继续团聚30天的,均不享受探亲假。
2、探望父母:已婚的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但同时探望配偶与父母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未婚的.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但已与父母团聚20天的,不再享受探亲假。
3、归国华侨、侨眷、台胞职工出国出境探望配偶和父母,根据有关规定:
(1)归侨、侨眷、台胞职工出境探望配偶,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半年;不足四年的,按每年给假一个月计算。
(2)未婚归侨、侨眷、台胞职工出境探望父母,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四个月;三年一次的,给假七十天;一年或两年一次的,按国境内探亲假规定执行。
(3)已婚归侨、侨眷、台胞职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天,不累计。
(4)归侨回国、台胞职工回大陆工作10年以上,未出境或未在境内会见配偶和父母的第一次出国出境探望父母、配偶的,给假半年。
(5)港澳同胞眷属职工,符合国家规定享受出境探亲待遇,因种种原因不能出境探亲的,可在内地会见从港澳回来的配偶或父母,按普通探亲假的规定办理。
(6)父母已去世的台胞、台属职工,可以探望其在台的亲兄弟姐妹,出境探望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四十天;在境内探望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7)归侨、侨眷职工探亲假不批准续假,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原单位,本人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事假。
(8)归侨、侨眷职工申报探亲假时,应提供有关配偶或父母在境外、国外的定居证明。
4、在职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不享受探亲假,应按事假对待。其假期根据实际需要由所在单位确认假期后按管理权限报批,其中去港澳台的,不得超过二个月,必须按期返回;出国的,不超过三个月。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续假的,报我局审核后,报组织部、人事局研究审批。
5、非归侨、侨眷的在职职工,根据单位具体情况,批准事假,去港澳台的不超过一个月;出国的不超过二个月,并均不批准续假。
6、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如学校的教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
一、严格执行三级请假制度。凡离开所在乡镇,必须向小组长、受援学校校长和带队老师请假。带队教师及时向队长和原平市教育局支教办上报学生请假情况。
二、支教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者,2日以内的,由受援校长和带队老师同时批准;2日以上7日以内的,由带队队长和原平市教育局支教办同时批准;7日以上的,必须由家长说明请假理由,如患病,要求出示县级人民医院以上医患证明,由家长亲自到学院支教处请假。
三、请假必须保证信息真实。发现请假撒谎者,学生受严重警告处分一次。两次及以上者,同时终止其支教活动,送返学校并报请学院取消该学生支教成绩,下学期重新支教。请假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期满且返回者,及时向带队老师和受援学校销假。
四、请假须申明返回时间。逾期不返者,警告一次。警告两次,视同严重警告,第三次直接送回学院,取消支教成绩。
五、带队老师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带队老师对学生缺勤隐瞒不报者,对老师进行批评教育,并承担学生出事后果;严重者上报学院,终止其带队资格。
六、学生之间要互相提醒相互监督,知情不报者,该受援学校其他学生负连带责任,取消其评优资格。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就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上下班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论因公因私,凡离开岳西,均需事前履行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才能外出。出国(境)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出国(境)前提前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
二、所有在职县干因公外出开会、参观、考察、学习或因事、因病请假等2日以上,由本人向书记和请假。因公外出参会或工作的,在回来3日内要向书记和报告会议或工作情况,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
三、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外出2日以上,必须向、县政府分管领导请假,并向书记、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外出。因公外出参会或工作的,在回来3日内要向分管领导报告会议或工作情况,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外出2日以上,必须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请假时间超过3天,还须向县分管领导报告。其他干部的外出请示报告,由各地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县政府和“两办”通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政正职参加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须本人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和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本人在事前向书记、和分管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五、凡按上述规定需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或报告的,同时,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把外出的时间、地点、所办事项等,报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六、凡因公外出人员,必须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标准核销差旅费;外出考察不得擅自延长考察时间,不得中途绕道和滞留;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时刻保持与本单位的工作联络。因特殊情况需逾期返回的,必须提前请示并经批准同意。返回后要及时销假,如有超期的,要按原来请假程序报告。凡未履行请假程序外出的,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责任;给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依照有关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岳西办公室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19日
第一条 会议室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公司会议室包括大会议室、小会议室。
第二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使用会议室,并登记。
第三条 会议室内的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如麦克风、音响、空调等,办公室负责设备调试。
第四条 会议期间损坏设备,须由相关部门或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 会议必须要有纪录,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六条 做好会议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七条 公司重要会议、年度总结大会等,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分管副总、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九条 开会人员应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清洁,会后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空调,整理好会场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党的以来,不管是党内还是党外都对作风建设进行了极大的整顿,整顿之间又提出了三严三实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需对照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作风。
加强作风建设,是长期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一项重大而长期的任务。党的以来,针对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党的作风建设存在的新问题,党中央以抓作风开局起步,在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提出的各级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要求,为我们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树立了新的标杆。
“三严三实”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蕴含深厚的历史渊源、具有广泛的现实基础,是历史继承性和现实针对性的统一;直指做人从政的根本、切中干事创业的要害,是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守则;是对党章核心的再诠释、对党性原则的再强调,其出发点是正己、落脚点是为民。践行“三严三实”有利于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能够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可以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实提供保障,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河南作为焦裕禄精神发源地,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所在省份,一定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努力将“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改进作风。要固本培元,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加强道德修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方法,勤于修身练就内功。要严字当头,守纪律、慎用权、重小节,遵纪守规强化约束。要实处着力,从正在做的事情做起,敢于担当、提升能力素质,务实重干创造业绩。党员干部要从自我做起,在改进提高上做表率,在学用相长上走在前,将践行“三严三实”与弘扬焦裕禄精神结合起来,以优良作风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千年,传统的德治礼序、乡规民约对我国民族精神有着重要的教化作用。习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在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此即“三严三实”。“三严三实”就是要加强党性,提升境界,严以律己,心存敬畏。“三严三实”既体现了我们对于传统的继承,又是对当今时代现状的.深刻总结和反思。作为一名卫生监督所的卫生监督员、一名执法机关的执法者,我们更应该深入学习习的“三严三实”思想,严格依法执法,恪守职业道德。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身处哪个岗位,都要遵守相应的规则和法律。卫生监督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更应该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定:“各岗位监督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必须着装整齐,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目的,在法定范围内,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所赋予的职责,秉公执法,行使卫生监督权,并尊重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服务承诺制度规定:“卫生监督员执法监督时必须2人以上同行,持卫生监督执法证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卫生规范进行监督检查,文明执法。”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规矩不等于被遵守,而只有各行业的工作人员用实际行动守规矩才能发挥规矩的作用。作为卫生监督员,需要我们遵守的规矩、规则有大也有小,无论大规矩、小规矩,我们都应该用实际行动去遵守。例如,当我们外出执法的时候,不论何种环境,都要穿戴整齐,证件带好。记得有一次我们外出执法,时值夏季,气温非常高,出发之前我提出不要带帽子了,外边很热。但是领队立刻就拒绝了我的提议,并且耐心地和我说,“我们是执法单位,我们出去执法是有规定的,要守制度的,必须穿戴整齐,不管怎样,只要外出执法,就要穿戴制服,不可以随性。你想,你身为执法人员,外出执法的时候连你自己都不按规定穿戴整齐,怎么能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怎么能让行政相对人信服?”听完这番话,我深刻地感受到了自己的不成熟,也明白了穿戴制服的重要性。外出执法穿戴制服,不仅是为了表明身份,更重要的是要表明我们是政府权力的行使者。在工作生活中,在我们身边,有着许多需要我们去学习的好榜样、好规矩。古语有云,“慎在于畏小,智在于治大。”虽然穿制服这件事,看似很小,但是却能从侧面反映出我们执法队伍自觉遵守规矩,树立良好国家形象的好风气。
有规矩,而守之,国家和社会才能有序运行和发展。有榜样,而习之,团体和个人才能稳步壮大和成长。让我们多多地去发现我们身边的好规矩,并且遵守这些规矩,向他们学习吧,我相信,在身边榜样的影响下,我们会大步向前,迈向社会主义新时代!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国家的兴衰成败,关系中国梦强军梦能否实现。作为人民的公仆的国家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从我做起开头实行中央的三严三实,深刻学习领会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首要的是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现实意义。
在安徽代表组的会议上讲的三严三实施要求各级干部要严格执行,在日常工作中实行为人民某好事、谋幸福而努力,最近几年因为中央各级领导一直强调注重工作方式方法,转变作风为人民服务的号召下,在全国各地积极开展了转变作风为人民服务工作开展了。
本来一些事情并不复杂、严重,只要多加沟通就能化解,但由于干部难见,无人处理纠纷,变复杂,恶性事件不断升级,一些当事人走投无路,上访事件不断,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纠纷解决途径受阻,谣言就有了市场,社会风气会受到不良影响,损坏干部形象和政府权威,还容易导致“找领导好办事”观念的流行,助长腐败之风。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是党员干部,必须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没有群众的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自说自话。所以,总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经验,明确强调,第二阶段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真正搞好,必须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加强引导,讲究方法,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就是把作风建设当作党的建设的日常工作经常抓、长期抓。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抓、长期抓,特别要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时时刻刻为人民的苦难而着想,为人民解难而努力思考、努力效劳。务实,就是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条件较差和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保证其存货及财产盘点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盘点范围。
1.存货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的盘点。
2.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的盘点。
3.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的资产。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资产。
第三条 盘点方式。
1.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产部或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部与会计室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应采取重点盘点)。
3.月份检查由检核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 人员及职责。
1.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其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各部门主管担任,负责盘点的实际工作。
3.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的监督。
4.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8.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 准备工作。
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略),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2.经管部将应盘点的财物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并由财务部准备盘点表格。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予以标示。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载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略)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
3.盘点期间已收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者,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1.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3.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特殊情况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方式进行。
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务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统计表”(略),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略)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 不定期抽点。
1.由总经理室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填制“财物抽点通知单”(略)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2.盘点日期及项目,原则是不预先通知经营部。
3.盘点前应由会计室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实际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 盘点报告。
1.财务部应根据“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略)一式三联,送经管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第二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三联自存财务部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于盘点后两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4.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等应确定核对认定,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条 存货盘点。
1.存货的盘点,应于当月最末一日进行。
2.存货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需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项目盘点。
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略)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第二联存财务部,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3.经管部应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证的影印本,送交财务部核查。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必须深入了解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
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必须依规定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该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故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务的进出及移动。
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须经盘点人员签认方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任。
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定资料为依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登记。
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可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轮流编排补休。
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 奖惩。
1.盘点工作事务人员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主盘人签报,给予奖励。
2.违反本办法的,视其情节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力资源部议处。
第十四条 账载错误处理。
1.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
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均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1.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3.对所保管的财务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 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中有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行为的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十九条 审计人员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条 如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过程中发生的以上行为,若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二) 制度体系内容。
(三) 制度体系修订、调整。
(一)制度观合理。
制定的制度应与企业发展目标及企业所倡导的价值观念相一致,并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严格地贯彻落实。
(二)规章制度应以正激励为主,与文化管理理念相符。
员工需求按照马斯洛需要层次可分为:生理、安全、社交、自尊与自我实现五个层级,所以制定规章制度要以员工需要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员工更高层次的需求;规章制度的落实要考虑奖罚明晰及执行落地,让员工好的行为得到及时鼓励和强化,调动员工多担责任的主动性以及工作的积极性。
(三)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塑造严肃性。
规章制度制定目的明确,内容合理,可操作性强。执行不偏私,不例外,保证规章制度本身的严肃性。
(一)友爱平等、相互尊重。
1、 公司充分尊重员工,对任何员工严禁有歧视性的语言和行为;
2、为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应该是平等的,不应该有贵族阶层。
(二)精细管理、降低成本。
1、 建立部门间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2、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找出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三)适当授权、例外管理。
1、 权责对等,适当授权;
2、 各级管理者在自己权限范围内,自行决策;
3、上级仅在特殊情况下对下级的决策进行干预。
(四)团结协作、真诚服务。
1、 部门之间应团结协作,不能相互推诿;
2、树立内部顾客及服务意识,特别是管理部门要树立服务观;
(五)效率与效果并重。
1、 公司要建立快速、高效的反应机制,以适应公司业务扩张;
2、注重过程控制,保证正确结果。
(六)统一指挥。
1、 正常情况下,上级领导不能越级指挥;
2、管理人员的职责划分明确,不能造成多头指挥的混乱局面。
1、 在提拔、晋级和培训等方面,管理制度和选拔程序要公开;
2、 人员筛选的标准和过程要透明;
3、 以业绩论英雄,在业绩面前人人平等。
(八)令行禁止。
1、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必须严格执行,不适合的制度要及时废除;
2、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各级领导应该率先垂范。
(九)即时激励。
1、 以正面激励为主,以惩罚措施为辅;
2、 无论奖励或惩罚,都要及时兑现;
3、年终考评与即时激励相结合。
四、 公司全体员工行为准则。
(一)基本素养。
2、 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为股东、企业和顾客负责;
3、 具备服务意识:上游为下游服务,部室为基层服务,全员为顾客服务;
4、 具备团结精神,把个人恩怨和哥们关系放在公司利益之下;
5、 爱岗敬业,脚踏实地。
(二)职业道德。
1、 维护公司利益,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
2、 洁身自爱,不做损害他人的事;
3、 不拉帮结伙,不搞圈子文化;
4、 不可诋毁同事的声誉,不可讥讽他人的成功。
(三)言行举止。
1、 严格按照岗位规定着装,保持整洁,工作时间佩戴胸卡;
2、 坐姿端正,禁止坐在桌上或脚踏桌椅;
3、 使用礼貌用语,严禁说脏话;接电话时首先说“您好”;
4、 接待客人要热情、耐心、有礼貌;
5、 员工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谦让,平等相处,不可恶语相向。
(四)工作准则。
1、 认真对待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2、 遇见问题及时汇报,虚心求教;
3、 到完成期限,无论工作完成与否,都要主动回复完成情况;
4、 工作中不能因个人恩怨而消极协作,也不能因哥们关系而丧失原则;
5、 各级领导要关心员工,主动与员工沟通,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
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了规范自身建设,加强企业成本控制、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公司利润、增强企业品牌影响力,通过一定的程序所制定出的管理公司的依据和准则。
公司管理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规章制度侧重于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细则、行政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侧重于规范责任、职权和利益的界限及其关系。一套科学完整的公司管理制度可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多数中小企业在建立公司管理制度时,多是参照样本文档稍加修改来作为自己的管理制度。
不少企业设定了管理制度也只是放在资料柜的角落,在需要时拿出来读一下,而很多员工根本不清楚自己公司的管理制度。这种情况使公司的管理制度失去了其存在的实际意义,并形同虚设。
首先,并不排斥参照样本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因为有了参照才能让我们取长补短,切不可全部照抄,在制定管理制度时,首先应确认以下几方面,企业的行业性质、企业的工作性质、员工类别等等。
比如,广告公司由于行业性质决定了他们多数采用弹性工作制,所谓弹性工作制是指每周达到一定工作时间,但这些时间是可以由实际情况而安排的,并非严格的朝九晚五工时制。新的一些网络游戏开发公司也实施这种工作制。
另一方面,公司的管理制度会对员工的着装及发型等都会做明文规定,但由于行业性质的不同,比如广告、公关等等相关设计宣传类的公司就比较注重形象的前卫时尚,不会对员工的打扮做要求,而像金融业、服务业等等就会对员工的仪表做严格统一要求。
六、公司管理制度的方法 借鉴学习。
作为新建企业在借鉴学习其他企业先进的管理制度时,要巧学活用,但绝不等同于生搬硬套的拿来主义。我们要围绕自身企业的实际,学习同行同业先进企业的管理新理念,管理者要大胆地解放思想,追求管理创新,彻底摒弃陈旧的管理观念,将所学到的、借到的科学管理理念、方法来统一企业员工的认识,使全体员工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合乎自身企业发展前进的要求,主动参与管理、配合支持管理。
不断总结。
任何事物的先进与落后与否都是相对的。作为管理者,应当清晰的认识到,其他企业管理中最好的东西,放在本企业中运用并不一定是最好的,要树立管理中的自信:“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因此,我们在新建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初期,就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和需要,在管理工作实践中,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认真审视自己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并不断总结、完善、修正来提升管理工作水平,以建立健全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循序渐进。
新建企业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工作过程中一般是沿着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困难到容易的顺序进行的,所以循序渐进原则也是管理规律的反映。贯彻循序渐进的管理原则,要求做到:一是管理制度设计者要按照管理的系统工程进行编制,不能想当然的让制度缺失和出现空档;二是管理者要从企业管理的实际台阶出发,由低向高,由简到繁,通过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管理制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管理制度要贯彻执行到企业各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如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等,做到现代企业管理中责、权、利的有效结合。
特色管理道路。
正确评估,审视自身,走企业自身特色的管理道路。常言说得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企业管理也是如此,没有绝对的模式,但有相同的框架。长松咨询的专家认为,要形成自我特色的企业管理制度,一是要对制度有效宣传,得到员工的普遍认同,才不致于成为空中楼阁,才有可能得到贯彻和执行;二是对制度执行过程中不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应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评估,既不附合,也不盲从;既不骄傲自大,也不悲观消极,以科学的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它;三是对制度进行适时修改和完善,旧的管理观念一旦进入管理者的潜意识,就容易根深蒂固,一时无法清理干净,所以,因地制宜的适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制度是一个正常的必要的过程,需要管理者有足够的勇气去自我调整或自我否定。 针对性和实效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强调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责、权、利明晰。因此,作为新建企业管理制度一旦形成将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什么?归根到底是执行力问题。长松咨询的专家在认真调查研究后,将执行力差的问题归结为三大方面的因素:
一是领导管理风格决定企业的管理整体水平和效果;
二是中层管理队伍的管理艺术和水平决定企业管理的综合实力;
三是职工对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支持程度决定企业管理制度的最终命运。
七、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
管理制度具有规范性。
1、 企业管理制度本身就是一种规范。
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共同须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企业管理制度的表现形式或组成包括企业组织机构设计、职能部门划分及职能分工、岗位工作说明,专业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单等管理制度类文件。企业因为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制定这些系统性、专业性相统一的规定和准则,就是要求员工在职务行为中按照企业经营、生产、管理相关的规范与规则来统一行动、工作,如果没有统一的规范性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就不可能在企业管理制度体系正常运行下,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
2、 一个具体的专业性的企业管理制度一般是由一些与此专业或职能方面的规范性的标准、流程或程序、规则性的控制、检查、奖惩等因素组合而成的,在很多场合或环境里,规则=规范+程序。从一个具体的企业管理制度的内涵及其表现形式来讲:企业管理制度主要由编制企业管理制度的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制度的实施程序、管理制度的编制形成过程、管理制度与其他制度之间的关系等因素组成的,其中属于规范性的因素有:管理制度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制度的构成等;属于规则性的因素有:构成管理制度实施过程的环节、管理制度实施的 具体程序、控制管理制度实现或达成期望目标的方法及程序;形成管理制度的过程,完善或修订管理制度的过程,管理制度生效的时间、与其他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
3、 规范实施企业管理制度是需要规范性的环境或条件的:
第二,实施规范性的制度全过程是规范的,而且是全员的整体职务行为或工作程序是规范的;只有这样,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整体运作才有可能是规范的,否则将导致管理制度的实施结果呈现不规范的状态。
稳定和动态变化相统一中呈现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是要求企业管理制度呈稳定和动态的统一的,长年一成不变的规范不一定是适应的规范,经常变化的规范也无一定是好规范,应该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而实现相对的稳定和动态的变化。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管理制度应是具有相应的稳定周期与动态的时期,这种稳定周期与动态时期是受企业的行业性质、产业特征、企业人员素质、企业环境、企业家的个人因素等相关因素综合影响的。企业应该依据这些影响因素的变化,控制和调节的企业管理制度的稳定性与动态性。导致规范性的企业管理制度动态变化时的因素一般有三种情况:
1、 企业经营环境、经营产品、经营范围、全员素质等是要经常发生变化的,这些因素的变化相应会引发组织结构、职能部门、岗位及其员工队伍、技能的变化,继而会导致使用、执行原有的企业管理制度中规范、规则的主体发生变化,企业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因素必然须因执行主题的变化而相应改变或进行修改、完善。
2、 产品结构、新技术的应用导致生产流程、操作流程的变化,生产流程、操作程序相关的岗位及其员工的技能必然要随之变化,与之相关的企业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程序等因素必然须因此而改变或进行修改、完善。
3、 因为发展战略及竞争策略的原因,企业需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市场份额,当原有的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程序成为限制提高生产或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等的主要要素时,就有必要重塑企业机制,改进原有企业管理制度中不适应的规范、规则、程序。
规范性企业管理制度的良性动态变化必须是与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创新结果企业管理制度的动态变化需要企业进行有效的创新,也只有创新才能保证企业管理制度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规范性,合理、科学、把握好或利用好时机的创新是保持企业管理制度规范性的最佳途径或唯一途径。
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实施与创新活动的产物,通俗的讲:企业管理制度=规范+规则+创新;这是因为:一方面,企业管理制度的编制须按照一定的规范来编制,企业管理制度的编制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企业管理制度创新过程就是企业管理制度文件的设计、编制,这种设计或创新是有其相应的规则或规范的。另一方面,企业管理制度的编制或创新是具有规则的,起码的规则就是结合企业实际,按照事物。
不管是党内还是党外都对作风建设进行了极大的整顿,整顿之间又提出了三严三实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需对照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作风。
加强作风建设,是长期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一项重大而长期的任务。针对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党的作风建设存在的新问题,党中央以抓作风开局起步,在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提出的各级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要求,为我们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树立了新的标杆。
“三严三实”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蕴含深厚的历史渊源、具有广泛的现实基础,是历史继承性和现实针对性的统一;直指做人从政的根本、切中干事创业的要害,是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守则;是对党章核心的再诠释、对党性原则的再强调,其出发点是正己、落脚点是为民。践行“三严三实”有利于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能够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可以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实提供保障,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河南作为焦裕禄精神发源地,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所在省份,一定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努力将“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改进作风。要固本培元,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加强道德修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方法,勤于修身练就内功。要严字当头,守纪律、慎用权、重小节,遵纪守规强化约束。要实处着力,从正在做的事情做起,敢于担当、提升能力素质,务实重干创造业绩。党员干部要从自我做起,在改进提高上做表率,在学用相长上走在前,将践行“三严三实”与弘扬焦裕禄精神结合起来,以优良作风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国家的兴衰成败,关系中国梦强军梦能否实现。作为人民的公仆的国家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从我做起开头实行中央的三严三实,深刻学习领会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首要的是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现实意义。
在安徽代表组的会议上讲的三严三实施要求各级干部要严格执行,在日常工作中实行为人民某好事、谋幸福而努力,最近几年因为中央各级领导一直强调注重工作方式方法,转变作风为人民服务的号召下,在全国各地积极开展了转变作风为人民服务工作开展了。
本来一些事情并不复杂、严重,只要多加沟通就能化解,但由于干部难见,无人处理纠纷,变复杂,恶性的事件不断升级,一些当事人走投无路,上访事件不断,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纠纷解决途径受阻,谣言就有了市场,社会风气会受到不良影响,损坏干部形象和政府权威,还容易导致“找领导好办事”观念的流行,助长腐败之风。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是党员干部,必须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没有群众的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自说自话。所以,总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经验,明确强调,第二阶段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真正搞好,必须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加强引导,讲究方法,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就是把作风建设当作党的建设的日常工作经常抓、长期抓。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抓、长期抓,特别要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时时刻刻为人民的苦难而着想,为人民解难而努力思考、努力效劳。务实,就是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条件较差和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转型期,国内外形式错综复杂,各级领导干部面临着各种诱惑,稍有不慎就会落入万丈深渊,因此,必须坚持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而“三严三实”的提出就是对群众路线及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各级领导干部应严格执行。
严以修身是把修身作为人“安身立命”的起点,以“修身养性”作为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我改造形式,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以指导自己的行动。
严以用权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对权力主体自我约束的要求。为了将权力真正落到实处,免走歧途,应合理建立权力运行机制、权力监管体系,提高权利运行的透明度,才能保证领导干部手中“权杖”为人民谋福利。
严以律己是修身的要求,规矩定了还得需要领导干部要有自我约束力,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及时“管好嘴巴,断了念想”。惟有严字当头,从严要求,才能不触红线、不入雷区。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是科学发展观最基本的要求。实践证明,只有遵循客观规律、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想法才能真正推动工作有效落实,才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领导干部要坚持一步一个脚印,坚持务实创新、勇于担当,做实干家,求实情、求实策、求实招、求实效。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要实实在在深入到群众中去,扎扎实实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树立起群众心中的“亲民”形象。
4月26日,区委召开全区正风肃纪工作会议,通报了干部周某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及对其处以纪律处分等情况。区委吴书记围绕正风肃纪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正风肃纪问题,要以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照通报的相关案例,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对“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党员干部的作风,事关党的声誉和形象,影响着广大群众。我们党历来十分注重作风建设。在今年参加全国“两会”安徽代表团讨论时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是对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我们党一贯倡导,要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每名党员都要深刻意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仅代表自己,更代表我们党这个肌体,群众看待党和政府,对党和政府最直观的评价就是看党员作风如何。同样如此,作为衢江区的党员,要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自觉维护衢形象。
党的纪律是党的工作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毛泽东主席曾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章党纪就是党员必须遵守的纪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搞特殊,执行纪律也不允许“打擦边球”,搞变通。每位党员都要充分认识遵守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做到时时刻刻,事事处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作为衢江区的党员,我们更应在执行党章党纪中作表率,体现衢江党员的良好素质。
毋庸置疑,衢江区的党员干部总体素质是好的。无论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作风纪律,还是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按照党章党纪和“三严三实”要求,做到守纪律、正作风、顾大局、作奉献。在历届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广大党员干部团结一心,苦干实干,大力弘扬“忠诚、责任、激情、奉献”的新时代衢江精神,拉高标杆、追赶跨越,衢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不可否认,确实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思想懈怠、精神萎靡、纪律松懈、作风松驰,说出了违纪违德的话,做出了违纪违德的事。他们不仅影响了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建设和发展,也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推进衢江经济社会追赶跨越发展,关键在党员干部,衢江区党委政府形象如何,关键也在党员干部。“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从周某案例中吸取教训,严格执行党章党纪,坚决践行“三严三实”,要严以修身,做好德的表率;要率先垂范,做敢于担当的表率;要务求实干,做狠抓落实的表率,以自己的表率作用带队伍、转作风、促落实,树立起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在安徽调研时强调,治国之要首在用人,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严的措施和纪律做好干部工作,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治国之要首在用人,用什么样的人呢?就是要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用符合“三严三实”要求的好干部。
选人用人,关键在把好干部挑出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用20个字为新时代的“好干部”画出了一幅“标准像”。组织部门一方面,要坚持用“好干部”20字标准公道正派选人、选公道正派的人;另一方面,要用“好干部”20字标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砥砺自己的品行、打造自己的形象,争做一名“好干部”。
选人用人,要树立正确导向。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发展任务繁重,利益诉求多元,矛盾问题复杂,迫切需要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干部承担起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选拔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敢担当、有本事能胜任、能吃苦肯干事、作风正自律严的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解放思想、敢于开拓、敢于创新的干部,注重选拔作风深入,不做虚功,脚踏实地、抓住实干的干部,引导干部把心思和精力放到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事情上来。
选人用人,要注重群众公认。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在选人用人的问题上,要注重群众公认。”一个干部的思想态度、工作能力、生活作风等,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人民群众认为好的干部,应该认真考察放手使用;反之,则一定要慎重使用。当前,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干部实践锻炼力度,注重在改革发展主战场,维护稳定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磨练干部、检验干部。
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三严三实”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进一步深化,是对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当前“三严三实”已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如火如荼的开展,我们当以此为契机,认真领会“三严三实”的内涵,在工作、生活中自觉践行,提升党性修养、能力素质,为投身干事创业固本强元。
严以修身,匡正家风。修身齐家方能治国平天下。领导干部如不能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弘扬正统的家风,就不能管束好自己,约束好家人,就会被“枕边风”吹晕,被贪婪、变质的亲情“绑架”“腐蚀”。身正为范勤俭廉,封封家书正家风。一代儒将曾国藩之所以受后人敬仰,就在于其一生兢兢业业、严以修身、从未懈怠,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导家人勤俭节约、修身传家,不可以权谋事、以势谋利。一部《曾国藩家书》也成了后世修身治家的经典书目。在新年团拜会上首提“家庭道德”“家庭建设”,足见中央对家庭、家教、家风的看重。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重视家庭、重视亲情。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领导干部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弘扬光大传统家庭美德,让其作为我们安身立命、为人处世、为官为业的内在坚守。
严以用权,清明政风。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认清权力的来源,才能明晰权力的去处。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有权在手,当常思为党尽忠、为国尽力、为民尽情。权大权小,都当一心为民,牢记权为民所用。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严格将依法行政、严以用权作为我们的时代主题,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有权不任性,用权当慎思。“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领导干部要知法、尊法、敬法、畏法,切忌因私废公、徇私枉法;要守纪律、讲规矩,尊重组织程序,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政风清明清朗,政治生态“山清水秀”,我们才能提振精神气,为“四个全面”的全面落实保驾护航。
严以律己,心存敬畏。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告诉我们,内因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起主导作用。当前很多落马的官员在接受采访时往往将贪腐原因归咎于外界诱惑太大、制度监督不力等外因,却始终不能深刻剖析一下自己这个内因。领导干部手握权力,如果不能做到严以律己,心存敬畏,往往就会迷失方向,走上违法违纪之路。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利国利民,用不好,则害人害己。拥有权力就当敬畏权力,当有如履薄冰、战战兢兢之感,而不应以权谋利、自我膨胀、目无法纪。孟子曾言,吾日三省吾身。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自律、自省,时刻保持清醒,不乱为、不胡为。
因地制宜,谋事要实。“大人不华,君子务实。”谋事要实是对“形式主义”作风的进一步批判,是对花拳绣腿、华而不实虚功的摒弃。“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是领导干部谋事的大忌,也最伤害党群、干群关系,不仅浪费资源、破坏环境,而且往往贻误时机,错失发展良机,有的甚至沦为“烂尾工程”,贻害后人。在谋事业、促发展上,领导干部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地区、部门实际,因地制宜,始终将群众所需、所欲、所盼作为干事创业的出发点,真正着眼于最需要的地方、最管用的地方、最见实效的地方。要树立科学、正确的政绩观,稳打稳扎、戒骄戒躁,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奉献与豪迈,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拍胸脯推进、拍屁股走人的现象。
脚踏实地,干事要实。以“求真务实”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点赞”,就在于我们真正将群众的需求作为我们干事的动力,切实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现实问题,打通了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领导干部要真正把精力集中在抓落实上,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业上。凡认准的事情,要千方百计去办,切不能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疲沓拖拉,错失良机,不然工作就会落空。领导干部要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上下功夫。要把握全局谋大事,集中全力抓实事,调动力量干成事。
慎独慎微,做人老实。君子坦荡荡。共产党人最讲党性。讲党性就是要时刻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荡,公道正派。党员干部要慎独慎微,讲规矩重程序,老老实实做人。近年来不断完善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既是要求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向组织交心,也是让领导干部自证清白、坦荡为人。近日上海市公布并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是对领导干部无形的影响力穿上了有形的制度外衣。这能够有效禁止领导干部权力寻租,也对未来政商关系的走向提供了范式: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了“红线”,拉起了“警戒线”,在权力与司法之间建立起了“隔离带”,领导干部一定要引起重视,管好自己手,种好自己田,切莫将手伸到了别人的田地里。
坐而论道无法推进“四个全面”的全面落实,我们唯有坚持“三严三实”之严要求、实导向,严格遵守、自觉践行,方能带领人民群众开创一片新的天地。
为保证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
写清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
确保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2、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运输、装卸、陈列和贮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食品应与有害物品分开运输、存放。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同时设置标牌,标明食品的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销售人员应当穿着隔离衣,并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经营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或隔断,并保持卫生整洁;
我单位从事xx经营,整个经营过程分x个环节。分别是:(例子)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采购(责任人:)。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按照政府食品监管要求,将相应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7、按照政府食品监管要求,将每一批次的进货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二)食品储存(责任人:)。
1、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责任人:)。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责任人:)。
1、每天对上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食用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要集中摆放,并作出明确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相应资料应当及时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责任人:)。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7、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8、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我单位由张xx、李xx、赵xx等?个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张xx负责食品采购环节和食品储存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李xx负责食品运输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赵xx负责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退市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政务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行风建设,确保全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重申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通知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一、请销假和公务出行纪律
(一)请事(病)假纪律
1、厅党组成员请假,报请厅党组书记(或由主持工作的厅领导)审批。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1天内由分管厅领导批准,1天以上,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报请厅长审批。
3、副处级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由分管厅领导审批。
4、其他工作人员请假,10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批准,10天以上,由分管厅领导审批。
厅机关和厅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按《省水利厅机关请(休)假及考勤管理办法》(青水党[2015]32号)的规定,实行请销假报告单制度,具体程序和准假事项按文件规定程序执行。
(二)公务出行纪律。
厅党组成员因公务离开西宁的,应事先向党组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厅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厅机关、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务离开西宁的,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填写《青海省水利厅工作人员因公出差 呈批表》报厅党组书记、厅长(或主持工作的厅领导)审批。
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因公离开西宁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请示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行。
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出行期间,必须根据工作需要,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具体工作任务,讲求实效,减轻基层负担,并严格控制一般性的外出考察和交流,严禁公费旅游。
二、会议纪律
1、凡以厅党组或水利厅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办公室发出通知。参会人员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参加。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的,要提前向厅长请假,副处级干部要向分管厅领导请假,告知厅办公室。
2、与会人员请假经批准后,须指定一名代理其职责的.负责同志与会,签到时要以代理与会人员姓名签到。
3、与会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提前15分钟到会。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关闭通讯工具或将通讯工具设在振动位置,不准在会场接打手机,不得在会场上随意走动。
三、通讯纪律
厅党组成员、厅属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的手机、办公室电话更换号码要及时通知厅办公室,并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含周六、日及所有节假日)。其他工作人员也要按照本部门、本单位的有关规定保持通信畅通。对因通信联络不畅而影响工作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工作纪律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干部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
2、不准工作时间打电子游戏和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
3、不准工作时间下棋、玩扑克、打麻将、随意串岗、聊天。
4、不准对承办的工作相互推诿,拖延不办、办而不结、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5、严禁吃拿卡要,不准对服务对象设置障碍,故意刁难;不准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授意服务对象捐赠、赞助、购买指定商品、接受特定服务。
7、严禁虚假言论,不准制造、传播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准随意表态、乱发议论,进而造成不良影响。
8、严禁有令不行,严格执行贯彻厅党组决策部署。
五、考勤纪律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考勤工作,并建立详细的考勤制度和考勤纪录。考勤的内容分为旷工、迟到、早退、请病假、事假五种情况。其中:
1、不请假而缺勤的视为旷工。
2、无故在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内未到岗的视为迟到;30分钟以内提前离岗的视为早退。
3、因病(事)不能坚持上班者,应及时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请销假手续的,应电话告知单位负责人,并于事后补办请销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六、值班纪律
1、厅机关、厅属各单位要确保工作日以外及所有节假日有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工作,禁止本单位以外人员代班。
七、监督办法
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是加强管理的关键环节,希望各单位严肃认真对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检查、督促本单位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实。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加强学习,加强管理,加强教育,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
厅办公室、监察处、人事 处将对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请销假执行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考勤纪律情况以及值班与通讯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情况由厅人事 处记录在档,并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在督查或群众举报中发现违反工作纪律和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部门负责人明知本部门工作人员发生违纪的行为不制止、不处理,经查属实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为进一步巩固我校“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成效,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产和服务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01]233号)要求,认真执行考勤制度。
2、严格执行考勤材料填报制度,从2015年6月起,各单位须在每月25日前将《吉林大学考勤表》(以下简称《考勤表》)报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人才交流中心,考勤期间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如遇寒暑假期,则在开学后第一个月的25号前报送《考勤表》,考勤期间为假期前后的工作时间。
3、各单位需明确考勤负责人和考勤工作人员,填写《吉林大学中层单位考勤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同2015年6月《考勤表》一并上报(《信息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如因岗位变动需调整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的,应重新填写《信息表》并随当月《考勤表》一并上报。
4、各单位应认真建立考勤档案,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并存档备案,学校将定期检查。
5、实行考勤监督机制,每月初将在校园网通报上一月按期上报考勤表的单位名单,对于未按期上报考勤表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6、考勤要求做到实事求是,不虚报,不漏报。对于出现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现象的,一经查实,将追究考勤负责人责任,并上报学校予以严肃处理。
根据公司《关于企业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公司修订完善、下发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理顺管理流程,规范工作秩序,让员工充分了解和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人人学制度、懂制度、遵制度的法制体系,公司决定对全体员工进行企业管理制度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每天下午五点到六点。
2、地点:十三楼会议室。
1、参加人员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2、组织安排,本次培训由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
3、培训考核。
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工作需要请假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因个人原因请假一律按缺勤处理,未经请假按旷课处理,并按集团考勤制度进行处罚。对因未参加培训造成对制度不理解的、不清楚的,希望通过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并严格按制度规范管理工作及日常行为。
第一条 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 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 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 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十条 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 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 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 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 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 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 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 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 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最新严格执行(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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