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比喻作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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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做出与众不同的创作,我们需要从日常琐事中发现特别之处。积极用专业术语语言,以提高总结的准确性和专业度。这是一份关于创意思维的资料汇总,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我的家,可以说是一个动物园。不信?不信就来看看。
我的妹妹非常贪吃,每天中午做的饭菜,她吃的最多,她就像一只小猪,但是她并不胖,这一点让我感到很奇怪,不但如此,她还是个淘气包,有一天我和我的妹妹,说好要买棒棒糖吃,我买了一个大的,妹妹买了一个小的,她快速地吃完她的棒棒糖后又来抢我的吃,真是个淘气包呀。
我的爸爸非常凶,但是是很有原则的。他就像一只蜜蜂,不到最危险的时候,绝不盯人,有一次我的作业没有写完就出去玩儿了,爸爸非常严厉地批评了我,虽然我很伤心,但是我的作业没有完成也是不对的,爸爸也是为我好。所以我才说爸爸是个很有原则的人。
我的妈妈很温柔,像一只慈母龙,妈妈喜欢扎一个马尾辫,就像慈母龙的龙角,妈妈很喜欢吃素,比如青菜,土豆之类的,妈妈也非常会照顾人,妹妹幼儿园放学的时候,她突然哭了。妈妈赶紧抱起来妹妹,绞尽脑汁的哄她不哭。
介绍了半天,忘记介绍主人公——我自己,我的歌声很美妙,像一只百灵鸟,百灵鸟的歌声让人听了就停不下来。百灵鸟喜欢吃素,我也喜欢,如果豆腐,土豆之类。我有很多寒毛,就像百灵鸟的羽毛一样。有一次上音乐课的时候,老师选八位同学上台表演唱歌,其中选中了我。我们唱完之后,老师还表扬了我,我非常的开心。
这就是我家的动物园。现在你们相信了吧。
我的家可是个小小“动物园”,不信你就来看看吧!
我的妈妈可小心点,她可是一只“母老虎”。嗓门打得很,让她说话,那声音如同山崩地裂,天都有可能随时随地掉下来。
记得有一次,我的作业写的有点慢,“母老虎”大吼道“写快点!要不然你慢到凌晨一点也写不完,我也不管你了”我顿时一动不动,生怕我动一下“母老虎”就吼一声。
喵-我是喵星人,我头上顶着两只猫耳朵,还喜欢猫呢!
每次吃饭,我都只吃一点点,胃口跟猫差不多,而且,我跟猫一样爱跟人,爱在家里撒娇,在外面坑都不吭一声,回家就是:“妈妈抱抱”还一直喵喵叫!
我的爸爸是一只黑白兔子,因为他身上被晒的一块黑一块白,跑起来像一阵风!爸爸不喜欢吃肉,不吃辣椒,只吃蔬菜和主食,让他多吃一点难死了!而且爸爸好瘦呀,看来不吃肉长不胖呀!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小动物园”,你们觉得有趣吗?
我家是个动物园,为什么这么说呢?请听我慢慢讲述。
我家里有一条鱼,一只猫和一只公鸡。
鱼是我爸爸,他游泳很好,一下水就消失不见了。一不注意,水战就开始了。他从我旁边悄悄探出头,我还没发现,一阵水花就把我吓坏了,转头一看,“爸爸”,我惊叫。又一阵水花,当我再次转头时,爸爸潜了下去,早离我四五米远了。作为一个不会游泳的人,我感到十分羡慕,多么希望也能会游泳。
公鸡是我爷爷,它是我们动物园里起的最早的,他起来去买菜或锻炼,买完菜就大喊起床啦,起床啦,那声音响彻云霄,震耳欲聋。正在美梦里的我一下子清醒了,太阳刚刚升起,我的美梦早已画上句号。
这个动物园是多么有趣啊!
当初决定买下这本书是因为在书店里看了一半舍不得扔下剩下的部分。引起我兴趣的书总是要一口气看完的,这本书也不例外,在一天之内看完了。读完后第一感受是结尾有点拖拖拉拉,但从头到尾看下来非常过瘾,感情上的纠葛让人的情绪跟着千回百转。对这本书的热情过了之后重新审视,个人认为可以用一个失败的比喻来概括这本书。刘白羽和冰心的序之所以对这本书大加赞美,大概是由于时代的原因,在旌旗飘扬人心向党的时代,能创作出以爱情为核心观念的作品实属新锐,然而说到底这本书也不过“革命加恋爱”罢了,一流的背景(穆斯林的传统习俗、抗战及建国后的时代、燕园、英吉利),可以说是非常宏大了,可惜佐以二流的文笔,以及不知道该如何评论的剧情发展,只能说这部小说不过是时代的宠儿罢了,并不能因为两位大家的联袂推荐和茅盾文学奖就奠定了多么高大上的文学地位。
之所以说是一个失败的比喻,是因为作者似乎从头到尾都在有意将韩新月比作奥菲利亚,将楚雁潮比作哈姆雷特,就连最后郑晓京在新月之墓前都煞有介事地说了一句:“谁造出东西来比泥水匠、船匠或是木匠更坚固?掘墓的人!因为他造的房子可以一直住到世界末日。”本以为这一句有什么深意,没想到她淡淡地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你忘了吗?这是《哈姆雷特》里的台词。”(这部作品的一个很重要的缺点也是喜欢各种引经据典,导致文章十分冗长和啰嗦,这一点后面会说)如果说新月与奥菲利亚的共同点是她们都纯洁如白纸、善良近乎博爱,那么哈姆雷特的复仇对象是谁呢?难道要感叹一句“这是一个混乱颠倒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吗?显然不是。既然本无此意,那么就不该反复出现这个比喻。奥卡姆剃刀原理说的好:“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后来又仔细一想,假如按照这个比喻来的话,那么韩子奇难不成是克劳狄斯?这真的是细思恐极。
此外小说的辞藻过于复杂,本来没必要的`引经据典在这里频频出现,且对推动剧情发展没有任何作用,就比如上文提到的郑晓京在新月之墓前说的那句:“谁造出东西来比泥水匠、船匠或是木匠更坚固?掘墓的人!因为他造的房子可以一直住到世界末日。”紧接着又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你忘了吗?这是《哈姆雷特》里的台词。”和《月亮与六便士》里那句未说出口的圣经以及“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牡蛎的日子”相比这一段话的高下立见。《六便士》的结尾不仅读来让人心潮澎湃,而且回味悠长。还是那句话,“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那么为什么还要拿出来提一下呢?徒增文字而已了。
有点像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反复向读者强调:我在写这本小说的时候读过这些东西!虽然与主角的爱恨情仇没有什么必然关系但是就很想向你们科普一下!这个特点最明显的在新月的葬礼,本来非常悲伤的情绪都已经给渲染上来了,生生被那个繁复的葬礼仪式给冷下去了,不知道作者究竟想渲染个怎样的氛围,神圣吗?那就只需要把那些诵唱的经文用简单易懂的文字描述出来,或是于无声处彰显力量,而不是用那些看起来非常蹩脚的阿拉伯文的音译大费周章地给读者介绍葬礼流程。其实很多处介绍穆斯林传统的描写都有这个弊病,所谓气氛破坏者,说的就是这个了。读者可以百度的东西,就不要和百度一样写得那么程式化,(不过为作者辩解一下,她创作的那个年代还没有百度)至少要贴合剧情,否则就好像一块贴纸,随便找了一块墙贴上去,尽管很好看,却与雪白的墙面相比十分突兀。你要想藏一朵花,就应该把它藏在花丛中,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看!美丽的春姑娘来了!她用一双巧手把大自然装扮得五彩缤纷,生机勃勃。
蓝湛湛得天空有了白云还不够,燕子一身乌衣,像精灵一般给天空带来了生机。乐呵呵得小鸟也飞来了,它向我们叽叽喳喳地说:春天来了,你们看,树都长出绿叶子了。
不错得,树枝迎风摆,树下小草儿也探出了头,它们排着整齐得队伍,随风舞动;小花戴上了五颜六色得新帽子,它们弯了弯腰,正向春姑娘鞠躬致谢呢!山上是绿油油得油菜花,而山得形状不同,有得像小鸟,有得像小兔,真是太美了。山旁有几颗大树,这几颗大树都争着看谁抽出得嫩叶最多,小蝴蝶觉得太有意思了,也过来看热闹,这时小狗也正好走了过来,它在认真得数小花是几片花瓣。小狗看了一会,告诉小蝴蝶说;小花得花瓣是五瓣。小蝴蝶看了说;太对了,太对了。
小河里也非常热闹,冰块融化了,发出“叮咚”“叮咚”得声音,演奏着美妙得音乐。河水清澈见底,小鱼在河里自由自在地游着,偶尔停下来小憩一会儿。
你看春天是不是生机勃勃呢!这具有诗意得季节,给我们带来了快乐,带来了温暖,我真希望春天能永驻人间!
我有一个有趣的大家庭,它就是一个有趣,又可爱的小动物园。
妈妈就像一只爱干活儿的蜜蜂,每天做这做那的,一点都不偷懒。早上蜜蜂妈妈给我做早饭,又叫我起床。家里的事情她都管,还要关心我、照顾我,真是一只爱干活儿的蜜蜂啊!
我家里还要一头大犀牛爸爸!这头犀牛负责管我,我最害怕他了。每天,只要我写错题目的时候,他就会大声的对我说话。他这头犀牛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很灵活,很爱出去运动,他跑出去的时候比我还要快很多倍呢!我保证,你肯定跑不过这头犀牛的。他做事也很快,比如说我们一起吃饭,他都比我快的多,而且他还很爱干净,这就是我的干净的犀牛了。
在老家的一段时间里,爷爷就是我们村子里的老土拨鼠,他每天都不停的挖呀、打呀、放呀,反正这只土拨鼠的活儿多的很呢。就连我们的家,也是这只土拨鼠和他的同伴一起盖的呢!他以前是一名工程师,现在也是呢。这只土拨鼠每天都在他的大坑挖泥土,而且他干活非常快,过不了几个星期,一栋大楼就差不多盖好了。
我嘛,就是一只小猫,每天都想在家里睡觉,我的性格也有点像猫,有时高兴,有时生气。
你们想来这个小小动物园吗?
珊瑚,在我理解的.范围内,是海底的一种生物,长得形态各异,五颜六色,会随着海水飘扬。可今天,我却见到了石珊瑚。
刚进表弟家,我一眼就发现了一袋“石头”,这“石头”长得奇形怪状,不由得让我起疑。于是,我就询问表弟。仔细一问,原来,这“石头”是海底的珊瑚。表弟一副小大人的模样,有模有样的开始给我上课。这珊瑚之所以像石头一样硬,是因为这些珊瑚已经死了,是事先晒干的。
我征得表弟同意后,从袋子里拿出了3块珊瑚做留念。
这第一块珊瑚一定是男孩子最喜欢的东西了——弹弓。弹弓珊瑚没有我的手掌大,只有小拇指的长度大小。形状为字母“y”,在每个地方都随处可见一个个米粒大小的凹口,像是久经波折,身经百战的标志。这颗珊瑚呈米黄色,我把它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生怕一点点拉扯就会使它破碎。
这颗树枝型的珊瑚跟我的手掌一半大小,它有米黄色的外表。树枝珊瑚它有5个分叉,大小不一,粗细不同。远看,犹如一棵小树,傲然挺立;近看,是浓缩小树。我打算回家后把它染成咖啡色。
最大的要算是这畸形枪了。这个畸形枪呈“l”状,把长的一头朝外,短的握手,就是珊瑚枪啦。珊瑚枪比我的手掌还大些,握在手上还真像一把枪。弟弟还不懂事的误认为是把真枪,追着我要。
这些珊瑚虽然只有一种颜色,但是却又栩栩如生的模样,真是世上无奇不有!
从前有一把钥匙,不知道是被谁丢在路边,就那么静静地躺在那里,忍受了风吹、雨淋、日晒、雪落、霜冷,早已遍布锈痕,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看世间人情冷暖,颇有“彼处波涛汹涌,此处闲庭信步”的境界。
旁边的石头看他样子不禁觉得好笑:“老兄,看你天天张望,张望个啥呢?咱们又不能动。”
钥匙看了石头一眼,微微笑道:“等锁。”
石头摇头,不再多说半句话。
终于有一天,钥匙正在睡觉,忽然觉得有人把他捡起来,揣进了口袋里。钥匙只觉得漆黑一片,随着口袋颠簸。自己的未来就像这口袋里的环境,黑暗不明。
等到他重见天日的时候,他被拴上绳子挂到了一个木板上,这里还有好多钥匙。他忽然发现对面的柜子上有那么多那么多的锁。
原来,他被一个锁匠捡到。
有一天,一个教授来配钥匙,忽然发现了他,于是他从锁匠手里得到了钥匙。
他原本是一个古铜宝箱的钥匙。那个古铜宝箱曾经是圆明园中最珍贵的文物,几经流落,最后终于落叶归根收藏在博物馆里了。可是苦于没有钥匙,专家们无法发现宝箱里到底藏了些什么。
宝箱还是那个宝箱,只是她不认得锈迹斑斑的钥匙了。她说:“你别白费力气了,这个世界上能开我的钥匙只有一把,你不是。如果你是,你打开我证明给我看。”
钥匙如果有泪腺,此刻已经泪如雨下了。
钥匙知道,如果自己打不开宝箱,那么他一定会再次被丢弃,丢弃在茫茫人海里,忍受着热闹的孤独。
想到这里钥匙一咬牙,似乎用尽毕生的力气。
只听得“咔吧”一声响,钥匙断在了宝箱的锁里。
专家们傻眼了。
钥匙与锁,从此永不分离。
最新比喻作文200字(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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