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网络谣言举报篇一
严惩“网络大谣”,是民心所向,民意所指。“谣言止于下一个谣言”,这是“秦火火”等“网络大谣”们的“法宝”,他们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蓄意炮制虚假新闻,恶意诋毁公众人物,不断制造事端,非法牟取暴利,把网络空间搅得乌烟瘴气。他们一次次突破道德底线,一次次触碰法律红线,扰乱了社会秩序,威胁社会安全稳定,损害百姓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严惩“网络大谣” ,法律威慑必不可少。网络谣言等网络乱象,已成为社会“毒瘤”,公安机关及时亮剑、果断出击,集中开展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是顺应民心之举。同时,相关司法解释也在紧锣密鼓制定中,相信随着法律的完善、打击的深入,隐匿网络的违法犯罪分子终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严惩“网络大谣”,行业监管必须严格到位。互联网的监管涉及部门众多,相关监管部门要主动担当,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作为第一道防线的网站经营方,更不能推卸公共使命,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摒弃一味追求“眼球”经济、忽视社会效益的短视行为,从强化法律意识和提高技术水平层面,双管齐下,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甄别和监测,真正把好净化网络空间的第一道关口。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是现实空间,决不是可以不负责任的什么“虚拟空间”。广大网民在网上畅游时,要与在现实社会一样,自觉接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承担起共同净化网络空间的责任。对于未经证实或难以证实的信息要保持理性,不过度依赖、不轻信盲从,更不随意传播,这是截断谣言扩散途径、压缩谣言滋生空间的有效方法。
维护网络秩序,人人都是参与者。广大网民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线索,使“网络大谣”们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还网络一个晴朗的天空。当前,我国互联网正在由“商用互联网”走向“全民互联网”时代,网络的虚实界限逐渐消失。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91亿,接近6亿,换言之,相当于每两个国人中就有一个是网民。
如果说,以前互联网还只是一种工具或技术,那么,现在的互联网已经与社会全面融合、难分彼此。这既体现在网民与民众身份标签区别的淡化,也体现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已全部映射在互联网。互联网既反映着社会的各个方面,还逐渐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治理。可以说,现在已经是网络即是社会,社会亦是网络。
随着互联网全面融入现实社会,传统社会中的一些痼疾也在互联网上日渐凸显,首先就是“信任缺失”。这种“缺失”既体现于网民对网站的交易信任不足,也存在于网站之间的商务信任欠缺,还体现在网民之间的交流信任短板。
根据《2012年中国网站可信验证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2年上半年,31.8%的网民本人曾在网购过程中直接碰到钓鱼网站或诈骗网站。30%的受访网站曾遭遇过恶意仿冒网站的`侵扰。相当于每三个购物网民中就有一个曾被骗,每三个知名网站就有一个曾被恶意仿冒。此外,微博、微信等新兴互联网应用的崛起,极大地方便了网民分享和发布各类信息,也加大了不实信息、诈骗信息传播的力度,新型网络钓鱼形式的出现,让网民对互联网的信任感持续走低。
因而,构建可信网络环境一直是无可争议的社会共识,从政府主管部门,到行业协会,再到互联网从业者,都很关切如何构建更加安全、可信的互联网环境,众多互联网厂商都在身体力行地推行可信互联网构建。随着构建可信网络环境认识的发展,当前核心议题已经从“怎么看”转向“怎么办”。
目前,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技术支持,中网()推出的“可信网站”验证日渐成为我国网络身份验证领域的中坚力量。通过这些成功的经验,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而言,从管理模式上,建议应施行“政府倡导、协会支持、民间运作”的原则,也就是发挥市场主体的基础作用;从可信内容上,应逐步形成“网站身份验证、网站安全扫描、网站信用评价、网站内容鉴别”等网站验证分级体系;从运行机制上,打造“验证服务—验证管理—查验平台—举报纠错”可信生态链条,借助可信验证把网民和网站两大群体连接起来,消除网民对网站的信任隔阂,更大限度激发互联网的正能量和商业价值。
而针对整个网络环境的完善以及社会各界如何分工推进来说,最终需要整个互联网生态链联动起来,合力共建可信网络环境,让互联网成为一个真实可信赖的世界。
网络谣言举报篇二
当今,互联网的开放性、时效性、信息的共享性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但与此同时,互联网也成为某些造谣者肆意散播谣言的平台,诸如“军车进京,北京出事”,“抢盐**”,“艾滋病患者滴血传播艾滋病”等没有事实根据的谣言大肆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导致了民众的恐慌和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政府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加强网络信息的监控,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
网络的形成确实给大部分网民带来了一个可以说话、交流的机会,很多牢骚可以通过网上和匿名的网友之间进行倾诉。但是,并不意味着你可以用骂人的话来发泄,因为你的话别人能够看到,不是你一个人在房子里面自己对自己说话,任何传播一旦影响到别人的时候,就有一个基本的传播道德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网络给了每个人表露心声的机会,但是,表露心声本身要有所克制,因为你的自由不能影响别人的自由。
面对约束与管理,一些人喜欢拿个性、权利说事。殊不知,个性的张扬必须以公认的道德与价值观为底线,主张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勿以恶小而为之,个人对事物对错的判断、积极或消极的应对、效仿或抵制的抉择,很可能成为“蝴蝶效应”的起始。低俗发泄不仅无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最终还可能反遭“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面对网络“低俗文化”,理智清醒的人没有理由随波逐流。面对某些人对现实的不满与困惑,社会也没有理由袖手旁观。积极疏导、解决矛盾,本就是构建和谐、权益维护的应有之义。虚拟与现实,需要的是相辅相成,绝不是互为掣肘。
流言止于智者,每个人都有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的义务。网络进入寻常百姓家以来为人们自由发表言论带来了无限便利,但它也是一把双刃剑,人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时常苦恼于网络谣言所带来的种种伤害。谣言在口耳相传时期是一传十十传百,可现如今谣言以网络为传播媒体,它的传播速度、波及范围、危害程度程无上限增长,给人们带来了无限的精神困扰,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为了保证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环境,必须严厉惩处网络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
首先,作为网络新闻监管者,应当增强本身的政治敏感性和自身的专业素养。很多情况我们看的是,网络监管人员本身的素质不够,不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内识别什么才是真正有价值的新闻,只是一味的维护自己网站的点击率,就可以不顾一些虚假低俗的东西出现在自己的网站,因此加强监管人的素质培养是规范网络新闻自由度得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其次,网络的使用者也应该注意正确的使用文明用语。网络自由并不代表着可以随便说话,网络新闻也要追求新闻的真实效果,作为一种传播媒介,他所承担的是新闻的承载和传递,但是很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够从自身认识到言论自由的度,就会各自发表意见,百家争鸣,而不是相互谩骂,互相诋毁。
最后,网络的新闻采写者是新闻的把关人,很多时候网络新闻的采写者为了争取量大快速而忽视了网络新闻的质量,一旦听到什么风吹草动,根本没有去亲自的考证就直接写稿子上头条,有的根本就是胡说乱扯。这样的网络新闻的言论自由的如果没有控制好就相当于变相的人身攻击。
总之,新闻自由的权利很多方面的问题,即采访、报道、出版、发行等自由
权利,这些中都包括新闻记者,新闻监管,和新闻发布者的言论自由,不管是什么样的权利,不管怎么受到法律的保护都应该把握好自己的一个度,言论自由是公民和新闻工作者得普遍享有的权利,言论自由中又包含了表达权利自由和知情权利自由,在采写新闻和获得新闻之后都需要发表评论,而这些应该是一种正确的引导不应该是一种伤害人的武器。网络作为一种新型媒体是一种特殊的媒介就更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合理的处理政府、人民和媒体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党的耳目喉舌,帮助国家正确的引导人民。
现在上网的网民中未成年人的比重是相当高的,而网上这类行为很可能诱发对未成年人去模仿。随着他们的成长,这一代人如果习惯于无法无天地在网上随意搜寻他人的隐私材料,那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认识就会大大降低。孙立平有一本书叫《论道德底线》,我觉得我们现在需要做的事情是守卫底线,守卫底线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就是要尊重其他人的隐私。你尊重其他人的隐私,别人才有可能尊重你。一个现代公民所应该具备的,也最值得称道的美德,第一就是宽容。因为随着社会越来越开放,中国人的个体意识正在觉醒,个人的选择多了、自由度大了,随之而来的意识形态、文化观念上以及生活态度上的矛盾,惟有宽容之心可协调。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并且以宽容之心看待这种差别,应是和谐之本义。
回顾网络言论自由所促进的社会变化不难发现,在依法治国的建设中,很多决策的制定变化都与网络言论自由有着密切关系。由此可见,网络言论自由是个好东西。但是,自由从来不是绝对的,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因此,人们遨游在虚拟空间享受它带来快乐的同时,亦要牢记网络言论责任,这样才能使他人与自己一样自由!
化学1101刘阳41166007
网络谣言举报篇三
;
2019年1月,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老年网民突破8000万人,中老年人上网状况及风险网络调查报告显示,网络谣言成为中老年网民群体遭遇比例最高的网络风险,部分中老年网民甚至成为信谣与传谣的主力军。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大数据传播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社会心理学会大数据网络心理学专委会秘书长何凌南对50岁及以上人群采取线上问卷调查方法,采集了34个省级行政区的1124个样本,分析了微信平台每日举报量疑似谣言文本296229条。
同时,腾讯公司辟谣产品较真平台主编王杨提醒,中老年人易感谣言从内容来看大致分为4类:饮食养生类谣言,如食物相生相克、热苦瓜水能抗癌;
疾病医疗类谣言,如某月将流感大爆发、被某种虫子咬了或染“新型艾滋病”;
公共安全类谣言,如雪糕车偷小孩、3岁孩童被大狗吃了一条腿;
公共管理政策类谣言,如退休金增减、农村补贴发放等。
专家一致认为谣言精准利用了中老年人焦虑心理、知识缺陷,以及缺乏对新媒介的分析辨别能力。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郑宁说,著名传播学者克罗斯曾提出一个谣言公式,即谣言流通量=问题的重要性×证据的模糊性÷公众批判能力。谣言的传播效果如何,既同事件与人们的关联性和重视程度有关,也取决于真实信息的透明度,同时受到公众鉴别能力的制约。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郑宁给出的原因是,中老年人大多没有受过综合教育,缺乏基础科学常识,日常生活中大多以经验判断各种事情。他们接受新事物的渠道主要通过口耳相传,对信息缺乏足够的分析辨别能力,容易被网络谣言误导成为易感人群。“宁可信其有”的认知取向、“我是为你好”的关切心态形成一股合力,推动谣言实现病毒式传播,甚至让一些早已被辟谣的信息沉渣泛起、死灰复燃。此外,中老年人精神世界空虚,也使他们容易被谣言攻占。
中老年人“关切利他”的心态,被业内人士、专家多次提及。郑宁说,谣言标题惯用赶紧转给亲朋好友、不转就会如何如何的套路,利用了中老年人的善意,使他们成为谣言的二传手。“中老年人转发谣言同他们购买保健品并不是真的需要一样,而是把购买过程当成了亲情缺失的安慰剂。”何凌南说。他通过观察发现,中老年人比同龄人更早学会使用电子产品的技能,会觉得很有面子。硬件设备容易获得,而信息素养、网络素养、科学素养这些“软件”的提升却相对困难。中老年人相信谣言、转发谣言,不但与群体特质有关,很大一部分原因要归于谣言生产者、生产过程的目的性和手法。“谣言的制造手法可谓专业,往往避谈现在、着眼未来,强调事件对身心带来的不良后果,以增强代入感。用‘你进行指代,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有着较强的身份卷入度,产生消极情绪引发死亡恐惧。”何凌南说,网络谣言经过演化,破坏力已渗透到整个中老年人群体,进行“无差别式打击”。
“有人让您花钱超过100元的,您跟我说一下,不要被坏人骗了。”王杨常常这样对母亲说。王杨的母亲会跟她说哪个邻居听信了保健品推销,哪个邻居相信了传销,还要拉她加入。王杨和母亲之间的沟通还不错,母亲也很依赖她,辟谣相对容易接受。
王杨觉得容易相信谣言的人,相较其他人更容易掉进更深的陷阱。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说,老年人听信谣言可能导致财产损失,影响身体正常恢复,甚至陷入网络传销。点击谣言信息中的非法链接,可能发生网络支付账号、网银账号被盗现象。
“网络谣言、虚假广告、网络诈骗、低俗色情是中老年人最易遭遇的四类风险。”郑宁说,中老年网民极易遭遇的网络诈骗包括保健品诈骗、红包诈骗、中奖诈骗,也有不少中老年网民遭遇过网络传销、理财欺诈、非法集资等。其中,保健品诈骗最为严重,这些用来诈骗的保健品,一般都会对中老年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我会说我先给你查查,然后告诉老人相关内容在哪里已经辟谣了,而不是简单粗暴地说‘这东西是假的,你不要信。”王杨说,子女与父母沟通时应尽量表达尊重,不能有所谓的“智力优越感”。造谣者的手段很厉害,加之每个人都有知识盲区,都可能被骗,所以先要让老人知道相信谣言并不是件丢脸的事情,然后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把辟谣渠道介绍给父母。中老年人则要提高理性、提高科学素养和信息素养。辟谣产品应注重增强中老年人群体的易用性。
“新的技术容易在子女和父母之间划上一道鸿沟,最重要的就是多陪伴。走進网络新世界,他们需要我们的陪伴,正如我们幼时需要他们的陪护一样。”郑宁与王杨建议,子女应该给予父母更多的理解和关爱,在教会他们使用新科技的同时,提醒各种不良信息的存在,不断增强他们抵抗谣言的免疫力。
“子女应积极对父母进行网络反哺教育,帮助他们找到正确的接受知识渠道。”郑宁说。
在这个问题上,何凌南认为,年轻人工作生活压力大、节奏快,与父母之间关系和情感连接变弱,对父母的关心度、实际交往的时间大大减少。以家庭为单位,让年轻人帮助父母提高素养防止谣言的方法,与想象的相差甚远。
(据《法制日报》)
相关热词搜索:;
网络谣言举报篇四
;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谣言也找到了最好的发展平台,从互联网信息传播角度看,网络谣言很难杜绝,作为一种畸形舆论,谣言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当谣言借用网络这一工具,比起口头传谣,危害更严重。这种是非不明、善恶不辨的恶意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人们的网上活动,败坏了网络的信誉,也严重威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关键词】:网络谣言网络时代传播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网络环境”。随着互联网迅猛发展,谣言的发展也达到了极致,从复制的速度和规模来看,谣言的发展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峰值,其杀伤力更为强大。匿名、自由和交互性强的特点为网民隐藏了身份,不必承担任何社会责任,将各种信息肆无忌惮地在网络上进行传播。本文试通过对网络谣言的传播渠道的分析,提出控制网络谣言的基本策略。
1bbs与各类论坛
很多人喜欢在bbs上发表文章,引起在线网友的关注,得到一种创作的成就感和愉悦。很多网民面对上面的消息,无法完全将之搁置不理。在将信将疑中,谣言得到了巨大的生命力和传播价值,在网外又通过口头传播直到广为人知。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级强烈地震后,一篇题为“我预测2008年5月12日中国将发生地震”的帖文在国内论坛、博客中传播。后经查证,此贴属于谣言贴文。12日震灾才发生短短几小时,网上、qq、短信又传出“5月12日晚22时至24时北京局部地区要发生2至6级地震”的谣言,由于国家地震局及时出面辟谣,才避免了北京地区广大民众的恐慌,及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
2网络新闻
网络造谣者为了以假乱真,常采用新闻报道的手法,在形式上力求“逼真”,甚至盗用媒体的名义,通过网络媒体或传统新闻媒体具有的权威性的传播平台,以新闻形态进行传播,以证实其“可信度”。
专家认为,谣言借助各种先进的传播手段进行快速、广泛的传播,已成为今天新闻传播领域中的一大公害。开始是网络假信息,进而成了媒体假新闻,最后备网站转载,假新闻就这样产生了。互联网使信息传播更自由,信息发布和传输没有严格的检查和核实系统;
新闻网站往往依赖干网民的自由投稿获得信息,这就造成了检验事实真实性的困难。更有很多新闻网站在新闻竞争的过程中不顾事实真象,怎么吸引人怎么写,怎么激动人怎么编,还有的将明明已被证明是不真实,但颇具吸引力的传统媒体上的新闻转载,利用人们对传统媒体的信任,提升点击率。
3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
自从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商业运作以来,伴随其高速发展,数亿用户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方便自由地进人互联网,于是造成了网络谣言大肆泛滥的局面。网民获悉网络谣言,并对其产生关注或是将信将疑之际,往往使用qq、ic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迅速快捷地向好友等传播,征询他们的意见等,于是谣言就这样泛滥成灾。
4网外传播
网络谣言在网络上成为热门议题时,可能再被大众媒体所报道,此时,网络谣言便从虚拟世界进入实体世界,成为热门的新闻议题。当网络谣言经大众媒体披露后,许多不使用网络的民众也会知道消息,影响更大。另外还有手机短信传播、口头传播等更方便快捷。
就网上谣言来说,相关权成部门不能忽视利用网络速一特殊信息传播阵地及时辟谣。网络与其他媒体一样,都是可以充分利用的阵地。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惩处传播者、造谣者。
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说,新兴的网络媒体是极重要的战略阵地,对国家安全、社会人心影响巨大。—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必不可少,同时网民也要自觉抵制网上不良现象,不造谣传谣,文明上网。
我国网络信息立法虽已取得成效,但尚未出台一部正式的专门性网络法律,这削弱了法制管理运行的社会效力。在实践中,由于规则的欠完备、经验不够丰富、法规操作性较弱、对现实问题的覆盖范围较窄、查实、获得充分的证据并不容易,需要法规层面的进一步严格规范。要有效控制网络谣言,需要完善举报、立案、取证、审判、惩处的程序与机制,使之对网络谣言制造者与传播者产生震慑作用。例如:杭州2008年12月24日出台了地方立法《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条例》规定,散布谣言,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者将受到单位最高1.5万元、个人最高5000元的处罚。
第二、建立信息求证、反馈机制。
信息公开程度越高的社会,谣言生存的空间越小。但是,谣言往往涉及最新的事态,这常常是信息公开的盲点所在。这就需要建立一种迅速反应机制,权威部门完全可以通过网上进行澄清,—旦网上出现谣言,不仅能够迅速查到相关信息,而且能够及时向主管部门求证,主管部门能迅速作出符合实际的回答,假若对网上信息撒手不管,任其自流,那么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会得逞,以谣言危害社会和谐与稳定。
第三、建立网络系统的协调应对机制。
建立有效的控制网络谣言的机制,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会被大大压缩,其危害会降至最低。作为网站,要遵守宪法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谣言等有害信息的管理。我们提倡商业自由,并不意味着默许对商业自由的滥用。作为负责网站监管的部门,要完善和强化制度管理,尤其是要建立起问责追责制度,对违规的责任人坚决进行严厉处罚。
我国网站数量庞大,还有博客、网络社区、个人主页等。网络信息发布点众多,网络谣言藏身之处甚广,向网络谣言开战,揭露网络谣言,删除网络谣言,必须是全网络系统的统一行动,单打独斗意义不大、收效也不大。这需要整个互联网络——包括网络管理部门和各种形式与各种类别的网络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行动,以形成反对网络谣言的统一战线,构筑网络谣言的控制体系。例如由200家知名网站自由联合组织起来的“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行动,“我承诺不传谣、不信谣”网民签名活动,都是相互联合协调的行动。
第四、建立控谣工作机制。
络的快速传播,又反过来助长了谣言,使谣言越传越盛,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网络监管部门和网站,要有一套控制网络谣言的工作机制。重点控制给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带来动荡的网络谣言。网站发布网络新闻,要完善工作制度,把好编、审、发各关口,杜绝谣言。网络论坛、聊天室、博客、播客等,虽然由网民发布信息,但它是面向大众的网络传播形式,也是控制的重点,尽管难以杜绝谣言,也要采取删、堵及不断提醒网民等方式,减少谣言的传播。即时通讯工具及邮件,属小众传播的网络形式,控制谣言传播的难度相当大,很难人工监控,可以通过软件监控和不断提醒的办法,减少谣言传播。网络谣言传播之初和广泛扩散后,控制办法也是不同的,管理部门和网站应有不同的应对之策。
第五、实施基于网络技术的控制措施。
人际传播的谣言,大多是口口相传,如风之迹、水之形,常常无影无踪,无法追溯。网络谣言就不同,它虽然是发布,但在网络上留下了踪迹,可以寻迹追踪,找到谣言的“始作俑者”。利用这一特性,可以开发出追踪谣言首发帖的软件,找到谣言的首传者。
第六、提高网民识别谣言的能力,文明用网。
为什么会传谣?因为相信谣言是真的,或者认为传谣好玩,无害,为娱乐而传播它。控制网络谣言,最有效的方法是阻断谣言的传播链,换言之,无人传谣,谣言自然就消失了。作为网络的使用者_广大网民,当从我做起,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等网上丑恶现象,遵纪守法,文明上网。每个人的所言所行,那怕是在虚拟世界,都应遵循文明和法律的尺度,对社会负责,对个人负责。每个人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力与自由,但每个人都应努力避免因为滥用这种自由伤害自由本身。
提高网民辨别谣言的水平与能力,可以收集以往的网络谣言,建立专题,广而告之,让更多人认识网络谣官,了解网络谣言,从而提高对网络谣言的识别能力,增强对网络谣言的识别和抵制能力。
我们享受网络,也要维护网络,对于一些未经证实或难以证实的信息,要多问个为什么,要保持自己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要独立思考,不要瞎起哄,不要见风就是雨。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谣言止于智者,谣言也止于责任。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但责任如影随形且实实在在。现实有现实的法律,网络有网络的规矩,只要违反了都须承担责任。这是网民们必须紧绷的一根“弦”,否则将付出法律惩罚的代价。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加强监管,违法必究。我们期待各方齐努力,一起埋葬谣言,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共同呵护给我们带来自由与便利的互联网。
相关热词搜索:;
网络谣言举报篇五
新闻学院 专 业:
广播电视新闻学 学生姓名:
学生姓名 学 号:
xxxx 指导老师:
本科毕业论文 i 摘 要 谣言在生活中十分常见,它存在于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说到底,谣言不过是一种胡扯,它出于人们各种各样的目的并以一种扭曲的方式呈现事实。严格来说,我们日常生活的语言很大一部分都或多或少包含着虚假的成分,但我们却并未被谣言弄得惶惶不可终日。
谣言与日常口头的胡扯很大一个区别就在于,谣言是一个传播中的概念,而胡扯仅局限于少数人之间,而且常常能够轻易地被人们识别。
而这些不切实的胡扯之所以能够传播,能够成为谣言是因为人们或多或少对这些胡扯有些相信,它们或者调动了大家的恐惧感,或者使大家充满希望,或者使大家的怨恨得到发泄。激发同情是谣言能够传播的重要基础。
新时代的网络谣言是传统谣言的新的子集,并且传统谣言也更多地以网络谣言的形式表现出来。网络的诞生极大地加强了谣言的威力,使其能够更加迅速地传播,并产生更加严重的社会效应。
当下,自媒体的崛起的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流言的快速传播。每年的微博和朋友圈都会诞生大量的谣言并引发一波又一波的浪潮。
本文以网络时代的网络谣言为研究对象,从一则典型案例出发,主要研究网络时代,尤其是自媒体崛起的当下,谣言自身和谣言文本的新特点,以及网络谣言的传播基础,源头和原因。
关键词:网络谣言 谣言特点 谣言文本 谣言传播 谣言源头
1947 年,allport&postman 认为“谣言是借由口语传播的一种陈述或信念,且是没有公开证据支持的。” 1951 年,peterson&gist 认为“流言是在群众间针对各对象、事件或是符合大众兴趣的问题,而流传开来的一种说明或未经证实的解释。” 1952 年,berrenson 认为“流言是一种具有说服力的信息形态。” 1955 年,schachter&burdict 认为“流言是不可信的,是一种利用蔓延或扩散的作用,暗地在人际互动间快速传播的扭曲沟通。” 1966 年,shibutani 认为“流言是一群人议论过程中产生的即兴新闻。” 1988 年,rasnow 认为“流言是一种公共的信息交流,反应了个人对于某一现象的假说。” 1990 年,kapferer 认为“我们称之为流言的,是再社会中出现并流传的未经官方公开证实或者已经被官方公开辟谣的信息。” 1994 年,张华葆认为“流言是指社会上已经发生或假想的一件事,经口耳相传,而又缺乏证据的解释或理论。” 1998 年,fisher 认为“流言是一种集体行为,为了某一目的而在人际间产生与传播的信息。” 1998 年,pendleton 认为“流言是未经可信来源证实的信息沟通。” 2.本文所认为的“谣言” 根据前文的研究,我们首先得知谣言是一条“信息”,能够传达某些内容;其次,“谣言”拥有“未经证实”的属性,现实生活中常常表现为由非官方机构发布;再次,谣言应该有传播渠道,能够在社会中“流动”传播;最后,谣言应该最终会被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是“虚假的”。
3.本文所研究的“谣言” 本文所指的谣言主要是指网络谣言,顾名思义,是指通过网络而传播的谣言。在自媒体崛起的当下,更多的谣言通过自媒体传播并呈现出相应的特点。它们都是本文的研究对象。
本科毕业论文 2(二)谣言传播理论 1.中外谣言传播理论 中外谣言传播理论纷繁复杂。
比较著名的有奥尔波特和波斯特曼在《流言心理学》中提出的观点。他们提出了流言传播的公式 r≈i×a,其中,“i”指“important(重要性)”,“a”代表“ambiguity(模糊程度)”,认为“流言传播广度随其对相关人员的重要性乘以该主题证据的模糊性的积的变化而变化,重要性和含糊性之间不是加法而是乘法,因为,两者之间又一个零,就没有流言了。”[1] 这一经典的公式为以后学者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印度心理学家巴萨德认为,奥氏公式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即忽略了个体的心理变量,因为谣言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在缓解人心的焦虑和不安。因此,他认为,除了前两种变量之外,不安(anxiety)也是谣言产生的动力之一。[2] 1953 年,学者克罗斯提出一个新的公式 r≈i×a÷c。其中 c 指公众的批判能力(critical ability),公众的批判能力越强,谣言就越不容易传播。[3] 此外,还有学者认为,谣言产生的条件有三点:“不安”(anxiety)的心理条件,环境和心态上的“不确定性”(uncertainty)以及“相关程度”(involvement)。[4] 2.网络谣言的爆发 网络谣言的产生、传播、发展有其一定的周期,网络谣言的爆发是指网络谣言已在网络上大规模传播,并形成相当大的影响的时刻。文本有些例证会提到谣言的爆发时间点,这并不代表在这时间点之前没有谣言传播,只是这一时刻之后谣言已经形成了相对的较大的影响力。
(三)本研究的主题 本文主要研究网络时代,尤其是自媒体崛起的当下,谣言自身和谣言文本的新特点,以及网络谣言的传播基础,源头和原因。
本文重点研究社会层面上广泛传播的谣言,因其后果通常是有害的,因此。选用“谣言”概念而非“流言”。
本研究的主题,具体来说,包括以下问题:
本科毕业论文 3 4)网络谣言的源头和原因。
“各位家长通报一件事:市中医医院昨晚会诊一名 12 岁男孩,小男孩昨晚突然鼻腔及消化道广泛出血,家长迅速送到医院,经医生检查凝血酶 180(正常 11-15),工作了这么多年,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差的凝血指标。追问病史发现患者那天曾吃过羊肉串,由于目前最常用鼠药的主要成分就是抗凝药,现高度怀疑患者吃了含有鼠药的老鼠肉。希望大家珍爱生命,原理烧烤!……补充:毒物试验已经出结果了。是老鼠药,现在孩子正在 icu 做血透…请各位家长教育孩子不要在校外的小摊上乱买零食了。为了孩子有个健康的身体,亲人们都为了我们的宝宝,大家快转发,告诉不知情的家长,千万不要乱吃东西。食品安全,刻不容缓!远离烧烤!【校讯通】”[1] 这条来自校讯通的“善意提醒”第二天就被证实是虚假谣言并在网上发布了相关信息。
“【‘小学生吃烧烤后疑似鼠药中毒生命垂危’的信息系谣言!】从昨晚开始在我市部分微信、微博、短信用户中转发一条关于《各位家长通报一件事》的短文,经汉中市食安办、食药监局核实系虚假信息!经网上搜索,去年同样内容曾在北京、郑州、西安等地传播!请大家提高警惕!切勿信谣传谣!” 有意思的是,这条谣言在去年的就已经多次出现。下面分别列出 6 月在保定出现、9 月在上海、9 月在贵阳出现的三种版本。
6 月保定版本:
“向各位家长通报一件事:二院医生昨晚会诊一名12岁男孩,他是大辛庄村的人,突然鼻腔及消化道广泛出血,查凝血酶原时间 180(正常 11-15),工作了这么多年,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差的凝血指标。追问病史发现患者那天前曾吃过肉串,由于目前最常用鼠药的主要成分就是抗凝药,现高度怀疑患者吃了含有鼠药的老鼠肉。希望大家珍爱生命,远离烧烤!补充:毒物实验已经检测出老鼠药,(患者)正在 icu 做血透……请各位家长教育孩子不要在校外的小摊上乱买零食了。为了孩子有个健康的身体,亲人们为了我们的宝宝,大家快转发,告诉不知情的家长,千万不要乱吃东西。
【校讯通高新区第一小学】”[2] 9 月上海版本:
“发生在贵阳的事,向各位家长通报一件事,市中医医院昨晚会诊一名12岁男孩,小男孩昨晚突然鼻腔及消化道广泛出血,家长迅速送到医院,经医生检查凝血酶 180(正常 11-15)。医生追问病史发现,患者家属称前天曾吃过肉串,由于目前最常用鼠药的主要成分就是抗凝药,医生高度怀疑患者吃了含有鼠药的老鼠肉。” 比较可以看见:内容大同小异,主要区别便在于谣言中声称的“地点”。例如保定的发生在当地“二院”,那孩子是“大辛庄村的人”,该消息来自“高新区第一小学”的校讯通。上海的版本中该事件则发生于“上海市中医医院”,贵阳版本中加上了“发生在贵阳的事”,发生在“市中医院”。[2] 当然这条谣言并非仅有这三个版本,根据记录,同样的谣言在天津、长春、武汉、泰安、常熟等等多个城市都曾出现过。
这样广泛蔓延的谣言在各地出现没多久,各地的记者就纷纷查证并出来辟谣。2014年 7 月 13 日的《焦点访谈》还就这一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
根据《焦点访谈》的调查,我们可以清晰的了解到这起谣言爆发的最初形态。
2014年2月20日,北京一家医院的曹大夫接触到了一个病人,这个病人全身出血,经 307 医院毒理检测,确定是老鼠药中毒。
曹大夫 21 日在朋友圈发了这样一条消息:
“各位朋友圈内朋友,向大家通报一件事:我昨晚会诊一名 12 岁男孩,鼻腔及消化道广泛出血,查凝血酶原时间 180(正常 11-15),工作了这么多年,我第一次见到如此差的凝血指标。追问病史发现患者 3 天前曾吃过肉串,由于目前最常用鼠药的主要成分就是抗凝药,现高度怀疑患者吃了含有鼠药的老鼠肉。希望大家珍爱生命,远离烧烤!” 经过几番传播转发,在济南形成了最初的谣言版本。该版本内容与原文一致,只不过在前面加上了“齐鲁医院吴铭生教授刚发一则贴子”,看起来就好像是吴教授经历这件事一样。而吴教授也只是转发了同事邵振宇医生转发的朋友圈。
本科毕业论文 6 三、网络谣言特征:社会现实的变奏(一)时间上的共振 1.突发性共振:以核泄漏事件后的抢盐风潮为例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海岸发生9.0级地震,地震造成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1—4号机组发生核泄漏事故。
随后社会上就有谣言称:食盐中的碘可以防核辐射;并且,受日本核辐射影响,国内盐产量将出现短缺。于是,从3月16日开始,中国部分地区开始疯狂抢购食盐,许多地区的食盐在一天之内被抢光,期间更有商家趁机抬价,市场秩序一片混乱。
“据有价值信息,日本核电站爆炸对山东海域有影响,并不断地污染,请转告周边的家人朋友储备些盐、干海带,暂一年内不要吃海产品。” 随后,这条消息被广泛转发。16日,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发生抢购食盐的现象,产生了一场全国范围内的辐射恐慌和抢盐**。
3月17日午间,国家发改委发出紧急通知强调,我国食用盐等日用消费品库存充裕,供应完全有保障,希望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合理购买,不信谣、不传谣、不抢购。并协调各部门多方组织货源,保障食用盐等商品的市场供应。18日,各地盐价逐渐恢复正常,谣言告破。
3 月 21 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发布消息称,已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行政拘留 10 天,罚款 500 元的处罚。[1] 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不久,国内便“谣盐”肆掠,显示出明确的相关性。
2.时事性共振:以反腐谣言为例 时事性谣言就是指那些与当下社会生活中主要话题相关的谣言。反腐是时事的热门话题,因此当下的许多谣言也不乏反腐题材。
“3 月 21 日,农历 2 月 2 日,龙抬头,可对南京市建邺区副区长王德宝来说,是不幸的一天。当晚,江苏省纪委对其“两规”。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南京建邺区副区长王德宝在女儿婚礼现场被纪委带走。对此,昨天下午,省市纪委均回应表示“该报道内容严重失实”。[1] 3.季节性共振 有一些谣言的爆发成季节性状态,即每年的某一期间这些谣言传播地最为广泛。例如春季是一些流行性传染病高发的季节,因此相关的疫情谣言在春季也呈爆发状态。本文随后将以麻疹谣言为例。需要说明的是,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大多数流行性疾病都得到较好的预防和治疗,因此该类谣言的数量较历史水平是呈下降趋势的。
另一种季节性谣言准确地来说与季节并无直接关系。以高考丢证谣言为例,它的爆发往往多在每年的 6 月,这与高考本身的时间安排有必然联系。但高考时间的安排是一种人为设定,与自然的季节不同。但同时由于该类谣言的爆发也呈现季节性状态,故将其归类为“人为的季节性谣言”。
另外需要说明的就是,以麻疹谣言、高考丢证谣言为例,是为证明一类谣言的爆发的季节性状态。并不意味着该类谣言就会绝对地每年同期爆发。季节性特征是根本,而季节性爆发的谣言只是现象。
“针对近日社会上流传的关于麻疹事件的谣言,大同市政府希望市民不信谣传谣,科学、理智对待,注意个人卫生,勤喝水,尽量少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今年春季,北京也发生了麻疹疫情。
“2015 年 1 月 22 日,市疾控中心接到东城区疾控中心报告,该区朝阳门街道的某大厦发生了一起麻疹暴发疫情。截至 2015 年 1 月 26 日共报告麻疹病例 23 例。” 尽管“市区两级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及时赴现场采取了病例隔离、消毒、麻疹疫苗应急接种等控制措施。为防止麻疹疫情的传播,该大厦现已完成麻疹疫苗应急接种3462 人。目前,该起疫情尚无新增病例报告。” 但还是出现了麻疹谣言。
本科毕业论文 8 居民的担忧。”[1] 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由于天气原因,人体的免疫力相对低下,加上室内空气不易流通,很容易发生呼吸道传染性疾病。[2] 这种自然的联系给此类谣言带来了季节性爆发的特征。
(2)人为的季节性共振:以高考丢证谣言为例 2013 年 6 月 4 日,甘肃庆阳一中考生白娅倩不慎丢失准考证,6 月 5 日当地警方把准考证送到她手上。
她本人并没有将丢失准考证的信息发上网,但是 6 月 5 号起,全国各地出现了关于白娅倩丢准考证的消息。
“帮朋友转发一条重要信息,捡到粗心小朋友的高考准考证,谁认识通知下,别耽误了高考大事。白娅倩 考点市一中 考场 013 座号 11 准考证号 204101311 联系电话 ***。” 白娅倩丢准考证的消息已在网上传开,绝大多数都没说是哪个地区的一中,大家都认为是自己所在地的一中。
江西、安徽、重庆、陕西、江苏等多地公安和教育经过查询,并未发现辖区有叫白娅倩的考生丢了准考证,加上微博中的号码一直打不通,于是这个件事被认定为谣传。
另外,有些地方的谣言中篡改了电话号码,成为一个“吸金电话”,骗了一部份热心网友的钱。
时隔一年,2014 年 6 月,该谣言又爆发出来:
“朋友捡到一个高考准考证,有认识的通知一下,别耽误了高考大事。考点:一中;考场;013 座号:11 姓名:白娅倩;联系电话:***;请大家转发寻找失主。
本科毕业论文 10(四)老谣言:时空的双重变奏 辟谣快仅仅指在谣言爆发之后会很快地有人出来证伪并表明真实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就能快速地制止谣言传播。同样在“各位家长通报一件事”中,吴教授出来辟谣并没有很好的效果,人们传播谣言的热情远大于辟谣的热情,导致这一谣言在 2014年 2 月之后,以多种面貌在不同的时空多次爆发。甚至在焦点访谈辟谣之后,仍然如此,可见该谣言生命力之强劲。
一个比较经典的老谣言案例是“世界末日谣言”。据考证,公元前 2800 年,亚述人就在泥碑上记述了世界末日,这是人类最古老的世界末日预言。在历史长河中,各种版本层出不穷,以至最后将末日明确为 2012 年的 12 月 21 日。不过,随着 2012 年12 月 22 日太阳的升起,流传千年的末日谣言不攻自破。[1] 四、网络谣言文本公式(一)可怕的现实:耸人听闻 以前文提到的麻疹谣言为例。
27 日晚,一条“北京某大厦一半人得了麻疹”的消息迅速流传,引起北京许多居民的担忧。随后,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通告称,今年 1 月 22 日,北京市疾控中心接到东城区疾控中心报告,该区朝阳门街道的某大厦发生了一起麻疹暴发疫情。截至 1 月26 日共报告麻疹病例 23 例。市区两级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及时赴现场采取了病例隔离、消毒、麻疹疫苗应急接种等控制措施。为防止麻疹疫情的传播,该大厦现已完成麻疹疫苗应急接种 3462 人。目前,该起疫情尚无新增病例报告。[2] 发生麻疹疫情是事实,但仅有 23 例,并且已对其他人完成了麻疹疫苗应急接种。情况是可控的。但是谣言却极度夸大了这一事实,从 23 例扩大为上千例,其耸人听闻的程度可见一斑。
(二)专业与权威的肯定:伪证实 1.专业化:术语与专家 专业化是谣言文本增强自身可信度的重要法宝。其主要手段则借专家或长期从业者之口,并运用专业术语来为自身辩护。
有一则“长期吃草莓相等于慢性自杀”的谣言是这样说的:
本科毕业论文 11 本人是蜂农。每年草莓丰收之时就是我们蜂农欲哭无泪之时,草莓园为了防害虫差不多隔一两天晚上就要打药,因为白天有顾客到园里采摘怕人看见,所以只能在晚上打药,晚上打药之后我们的蜜蜂就会陆续出现大量的死亡,持续时间在一周到十来天,令到蜜蜂群势大量下降乃至整群死亡,长期吃草莓相等于慢性自杀。
大家不信的话可在傍晚后到草莓园观察打药情况。在我国不论什么的地方的蜂农见到草莓园都要跑,真是直接欲哭无泪啊。本不想打烂果农饭碗,但每到节假日看到很多家长带小孩去草莓园摘草莓又于心不安,所以发帖向大家提醒一下!”[1] 这段谣言,将草莓打药与蜜蜂死亡联系起来,并推出“草莓有毒”的结论。
而实际上,“农作物栽培种植没有在夜间打药的,因为夜间温度低,湿度大,对病害防治效果极低。白天上午刚刚开始蒸腾,作物气孔都打开的时候喷洒农药对植物的吸收,防治效果都是最好的。” 另外就草莓而言,“正规大棚内种植的草莓,打药一般是从草莓苗移进大棚内开始到草莓开花,大约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在这个阶段用的是低毒农药,主要是为了预防此后产生病虫害,草莓开花后一般不再用药,正规渠道的草莓在上市前都会经过农药残留的检测。”也就是说并不是草莓毒死蜜蜂。
关于蜜蜂的死亡:“采集蜂一般寿命是在 25 天左右,蜜蜂因为自己本身生物学特性,它们会把这些死峰搬到巢门外,所以出现巢门外有大量蜜蜂死亡的现象,属于正常现象。” 总之,该谣言夸大了事实,并借蜂农之口臆造了不存在的联系,以此传谣。
2.权威性:机构 接机构之名披上官方的外衣,是谣言增强自身可信度的另一重要法宝。
2014 年 5 月 23 日,网上流传这样一条消息:“教育局紧急通知:东突恐怖分子已进入上海,扬言目标为中小学生。教育局要求近期取消一切集会活动。” 当日,上海教委在其官方微博表示:“据核查,本市教育系统从未发过此类通知,也未接到过此类报告。请广大网友不要误信、误传!”此后,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也转发教委微博内容称“不信谣,不传谣,谣言止于智者”。[2] 这是借权威性传谣的典型案例。另外有一个案例也可说明此论点。
2013 年 4 月,济南一位学生张某误信传言,以“济南市疾控中心”的名字注册微博,并发布济南出现禽流感疫情的谣言。[3] 该学生尚是未成年人,不管其初衷如何,但他传播这条消息时,选择了使用“济南市疾控中心”的名称就很能说明问题。
高考丢准考证谣言中:“朋友捡到一个高考准考证,有认识的通知一下,别耽误了高考大事。” “各位家长通报一件事”中:“请各位家长教育孩子不要在校外的小摊上乱买零食了。为了孩子有个健康的身体,亲人们为了我们的宝宝,大家快转发,告诉不知情的家长,千万不要乱吃东西。”“食品安全,刻不容缓!远离烧烤!” “长期吃草莓等于慢性自杀”中:“在我国不论什么的地方的蜂农见到草莓园都要跑,真是直接欲哭无泪啊。本不想打烂果农饭碗,但每到节假日看到很多家长带小孩去草莓园摘草莓又于心不安,所以发帖向大家提醒一下!”(四)配图会更棒:有图有真相 1.通常无关 图片以其直观性,增强了文本的现场感和真实度,并且在“无图无真相”成为一种口号的当下,大部分谣言都会配上各种各样的图片。
前面提到的一个副区长被双规的原文标题是这样的:“南京一副区长王德宝在女儿婚礼现场双规被带走(图)”。[1] 大部分人看到这一标题后的“(图)”大概便以想象出配图的构图与内容,至少应该是能够说明这个标题真实性的画面。然而实际上,点进去你只会看到一张这名副区长在某次大会上发表讲话的人物摄影。
2.单方面配图 在“长期吃草莓等于慢性自杀”的谣言里,造谣者配了几张有蜜蜂大量尸体的画面。这一类图片呼应了谣言中所说的“草莓洒药”与“蜜蜂死亡”的联系,但图片中仅仅呈现了谣言中的一个方面,并不能作为这一联系的完全证据。
但是在谣言的传播中,这一类的配图已足以加强谣言的效力。
本科毕业论文 13 态核录时用的。” 记者报道中出现了偏差,即使配图再准确,也只是成为谣言的帮凶。
(五)无伤大雅的漏洞:错误的证实 1.专业错误 尽管传谣者运用专业性来增强谣言的可信度,但通常也会漏出马脚。不过由于大众也并非专业人士,识别起来也并不容易。
仍以“各位家长通报一件事”为例。
最初医生发布的朋友圈是这样:“各位朋友圈内朋友,向大家通报一件事:我昨晚会诊一名 12 岁男孩,鼻腔及消化道广泛出血,查凝血酶原时间 180(正常 11-15),工作了这么多年,我第一次见到如此差的凝血指标。” 传播到贵阳时则变成“发生在贵阳的事,向各位家长通报一件事,市中医医院昨晚会诊一名 12 岁男孩,小男孩昨晚突然鼻腔及消化道广泛出血,家长迅速送到医院,经医生检查凝血酶 180(正常 11-15)。” 我要指出的一个重要差别是在传谣的过程中,传谣者将“凝血酶原时间”简化为了“凝血酶”。但是,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显示出传谣者对医学知识的匮乏和误用。
2.权威错误 造谣者在造谣中也会显示出对机构名的不熟悉不了解。仍以“各位家长通报一件事”为例。
该谣言中一则保定版本在最后是这样写的:
“请各位家长教育孩子不要在校外的小摊上乱买零食了。为了孩子有个健康的身体,亲人们为了我们的宝宝,大家快转发,告诉不知情的家长,千万不要乱吃东西。【校讯通高新区第一小学】” 传谣者在末尾署上了“高新区第一小学”的名称。实际上,保定市高新区只有一所小学,校名全称就叫“保定市高新区小学”,并不含“第一”两个字。
①一般化:传播时会遗漏许多具体细节,流失很多信息,使内容变得越来越简略而扼要。
②强调化:某些内容引起听者的注意,留下较深刻印象,因而变得更加突出。
本科毕业论文 14 加枝节,然后再传播。所以最初产生的流言到最后可能已经变得面目全非。[1] 这些是谣言以口头为主要途径传播的特点。在网络时代,一键转发往往能完整地保留谣言文本。尽管传播广泛,但几乎没有出现那种与原来谣言文本完全不同的谣言文本。
但是这中精确性并不是绝对的,这三个过程仍然会发生。不过情况相对简单,手法也比较单一。以“各位家长通报一件事为例”。
一般化的主要表现在于删除细节:这个谣言最简洁的版本如下:
医院胸外科吴铭生教授提醒,他参加的一个会诊中,怀疑一位 12 岁男孩因为吃过含有鼠药的老鼠肉烧烤,中毒死亡。[2] 它极大地删除了各种细节,原本“广泛出血”,“如此差的凝血指标”等等细节被删除。
强调化在这里表现为将原文的“抢救”变为了“中毒死亡”,极其骇人。
同化现象则广泛地表现为不同版本中暗示的地点:“校讯通高新区第一小学”“二院医生”“上海市中医医院”“发生在贵阳的事”“齐鲁医院吴铭生教授刚发一则贴子”。
当然,如果加上这些明确地点的传谣者确实误以为是本地的事,那么他指出是“发生在贵阳的事”的初衷也很可能是为了强调,引起别人的注意。
五、网络谣言传播的基础(一)客观的信息不对称(模糊性)1.专业知识不对称 专业知识不对称是现在众多科技谣言传播的重要基础。上文提到的“各位家长通报一件事”和“长期吃草莓等于慢性自杀”当作案例。
“各位家长通报一件事”的贵阳版本中出现了一个医学错误:即把“凝血酶时间”错改成了“凝血酶”。尽管对于学医的人,这是个明显的错误,但对于广大的普通民众,他们并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因此也无法凭此识别谣言。
“长期吃草莓等于慢性自杀”中,作者以蜂农的口吻叙述了...
家庭网络发展研究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2014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参考范文
网络谣言举报篇六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大家对论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为了让您在写论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面对网络谣言的议论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网络应用已成为人类社会信息化时代的标志,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人们在学习、沟通、娱乐等方面获益匪浅,同时人们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随着论坛的开放、博客的普及、微博的运用,人人都可以在网上发言。近年来,网上谣言传播事件日益泛滥,网络谣言的传播成为一大社会公害,网络谣言的泛滥呈愈演愈烈之势,这其中既有针对公民个人的诽谤,也有针对公共事件的捏造。 20xx年的“蛆橘”传言,20xx年的“皮革奶粉”,还有20xx “食盐可防辐射”以及“食盐将短缺”等谣言都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
有数据统计,截至20xx年12月,中国网民6。18亿,其中39岁以下网民超过80%,29岁以下网民60%;微博用户3亿多,青少年同样占80%。青少年群体已成为互联网使用群体的主力军,网络已成为青少年学习、交流、娱乐的重要平台,使青少年从中受益,对青少年的性格、心理、社会生活、思维方式、人际关系都产生着巨大的积极影响,从这方面说网络谣言的传播对青少年的杀伤尤为巨大。特别是谣言制造者常常利用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网民易激动愤青、愤世嫉俗、人生经历少等弱点,传播散布网络谣言,极大损害了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造成思想和行为的偏差。
青少年要学会明善恶辨真假。青少年作为一个充满活力的群体,应该传递正能量,明善恶,辨真假。不信谣、不传谣是青少年最基本的责任,谣言虽说终会在事实面前不攻自破,但在破除之前的时期内倘若处理不好还是会造成一定危害的.,因此,青少年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任何言论面前要保持理性的态度,要深思熟虑,切勿成为谣言传播的帮凶。
青年人要做辨识网络谣言的“智者”。最基本的要求当是知法守法,履行自身社会责任,坚守“七条底线”。要做到文明上网、文明发言,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助长谣言的流传蔓延,发现网络谣言积极举报,做网络健康环境的维护者。
广大青少年都能树立起远大理想,勤奋学习,勤于思考,自觉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同时还要积极承担起构建健康、良性网络生态的社会责任,引导身边人守法上网、文明上网,在网络的天空,用纯净的阳光点亮每颗灿烂的心灵。
一个健康文明的社会,就不能容忍谣言的肆意传播。现实世界也好,虚拟空间也罢,都有道德和法律的边界。朋友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做网络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让网络谣言止于青年智者,让网络清风吹拂网络时代,让网络环境真正“玉宇澄清万里埃”。
一是维护法律法规底线;二是社会主义制度底线;三是国家利益底线;四是公民合法权益底线;五是社会公共秩序底线;六是道德风尚底线;七是信息真实性底线。
网络谣言举报篇七
随着信息网络的迅速发展,人们越来越习惯在网络上制造、评论话题并发表个人意见和想法。由于信息网络又具有交互性、快捷性等特征,利用信息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往往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渗透力和破坏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网络传播谣言”承担何种责任,欢迎借鉴参考。
根据虚假信息的内容性质,刑法分则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规定了相应的罪名,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
1、侵犯特定个人利益类犯罪
例如,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
2、侵犯特定公司、企业、单位利益类犯罪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3、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以造谣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5、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
(1)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构成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2)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案例:陈某某拨打110电话报警,编造在铁路上海站及候车室内放有炸弹的虚假信息。公安机关接报后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调动刑侦、反恐等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布控、人员疏散、搜爆排爆等工作。
(3)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4)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案例:房产中介人员沈某某编造虚假的收紧信贷政策信息在微信工作群中散布,要求下属业务员告知客户并通过微信朋友圈等予以散布,该信息短时间内在网络上被大量转发、评论及数十家媒体报道,致房地产市场出现非理性购房情绪,成交量剧增,政府部门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启动重大舆情处置预案,加强交易中心现场应对,提前开门受理,延迟下班等,且经3次发布辟谣贴仍余害难消。
6、扰乱作战秩序类犯罪
不具有军人身份的自然人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的,构成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军人在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构成战时造谣惑众罪。
此外,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还可能作为诈骗等犯罪的手段行为。例如蒋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超低价赴国外旅游的虚假信息,后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构成诈骗罪。
1、信息网络谣言实施主体的审查
a、接警单记录在散布网络恐怖谣言等犯罪中,行为人多以拨打110报警电话的形式进行。对于接警单记录详情中的报警电话号码与报警内容等应与被告人供述进行仔细比对。
b、通话录音接警的工作人员一般会对来电人的报警内容进行概括后反映在接警单中,由于行为人表达能力及口音等条件限制,接警记录未必能够如实全面反映行为人的真实报警内容。110报警平台对于报警来电会形成电话录音,而此类案件案发及时,具备调取报警录音的条件,故应仔细审查当时的报警录音以真实反映报警内容及性质。
c、信息截屏对于利用移动电话机发布虚假信息类犯罪,有条件的应审查原始设备中的信息内容材料。
d、证据保全、扣押材料着重审查公安机关对电话机、电脑等关键证据的保全、扣押程序是否符合规范。
e、司法鉴定意见对于通过电脑等终端设备利用互联网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的,无法从外观进行对应性判断,应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于电子证据的导出、电子证据的内容、ip地址等要件进行鉴定。
f、言辞证据对于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可以结合同案人员、行为人的家人、亲友或者网吧等工作人员的证人证言进行判断。
2、虚假信息的审查要点
一般而言,虚假信息是指没有客观依据,与事实不符的信息。刑法具有谦抑性,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对于信息网络谣言类犯罪中的“虚假信息”应当进行严格的限制。
a、内容性质虚假信息在内容方面应当是关于事实或者事件的描述。公民发表一般评价性或者对金融、经济、市场走势等预测性的言论不宜适用刑法评价。
b、明确性虚假信息在时间节点、地点、事件等核心内容等具有明确性。仅模糊表述诸如“要出大事了”等要件不明确的信息,不宜适用刑法评价。
c、主观恶意即行为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没有客观依据。对于无客观依据,有证据证实系行为人编造的信息,可以认定其具有主观恶意。对于非行为人编造的信息,而是传播他人发布的信息,对于主观明知的判断应结合行为人的身份、职业、普通人的认知条件、传播场景等严格把握。对于特定行业的人员,还应该苛以较高的注意义务或信息审核义务。
d、误导性虚假信息应具有较大程度的误导性,可引发公众产生错误认识并继而产生恐慌等情绪,影响部分公众的言论或行为选择。
e、社会危害性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方可纳入刑法评价,具体而言,可审查有无造成物理公共场所秩序、生活秩序、信息网络秩序等混乱;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有无中断;有关职能部门有无采取紧急应对措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的次数等。
3、公共场所的审查判断
对于寻衅滋事罪等侵犯公共秩序类犯罪而言,一般要求行为实施于公共场所。就信息网络而言,一般的论坛、贴吧、网页等,受众多,且人员进出具有任意性、开放性,属于公共场所,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不存在争议。
微信朋友圈是否属于公共场所?
有观点认为,微信朋友圈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不能认定为公共空间,行为人利用微信朋友圈散布虚假信息的不能认定为犯罪。
笔者认为,微信朋友圈的信息虽然一般限于好友之间阅看,但是在未设置权限的情况下,即便非微信好友仍可阅看一定数量的信息,且因交互性等特征,通过微信朋友圈亦可实现信息的裂变式传播。尤其在公众每日面对海量信息的情形下,微信朋友圈的信息相对经过筛选,较为突出醒目,也易于扩散传播。因此,在一定的场景之下,微信朋友圈也可认定为公共场所。
4、竞合的审查处理
第一,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中的信息限于险情、疫情、灾情、警情4种,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中的信息限于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事件为内容,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机的不真实的恐怖信息。故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中的4类信息不包括恐怖信息。此外,寻衅滋事罪属于一般性规定,寻衅滋事罪中的虚假信息不包含刑法分则特别规定中的各类虚假信息。
第二,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网络谣言举报篇八
;
在网络舆论多元多样多变环境下,网络谣言作为谣言的一种特殊形式,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深,其治理已刻不容缓。网络综合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网络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网络谣言治理能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一、当前网络谣言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网络谣言治理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相关部门也开展了一系列整治网络谣言的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突发事件发生时,网络谣言依然如影随形,其治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执法力度与精准度有待加强
网络谣言依据其不同类型和传播范围等,对社会具有不同程度的现实危害,由于危害程度难以界定,加之造谣成本相对较低,执法成本相对较高,导致执法力度与精准度不够,甚至错位。比如,不管是对一些无主观恶意的造谣传谣者,还是恶意制造和传播恶性谣言者,均采取说服教育等象征性惩治措施,甚至冷处理、不处理,法律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法律威慑力处罚力不够。
(二)网德建设与网民自律有待加强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04亿,其中农村网民规模为255亿,占网民整体的282%;受过大学专科及以上教育的网民群体占比为195%。由于网民规模结构及学历层次等客观现实,加之网德建设滞后,决定了网民辨别力与鉴别力不高,特别是在面对网络谣言时,往往缺乏理性思考而人云亦云。同时,一些网络平台以流量至上,“把关人”角色弱化,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成为网络谣言传播扩散的推手。
(三)技术防范治理手段有待加强
当前,针对网上海量信息,单靠“人海战术”对于网络谣言的识别、筛查、拦截、管控、溯源等所起作用不大。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和有关网络平台虽然也陆续开发了一些技术系统,但总体效果不明显,仍然存在大量网络谣言。
(四)权威信息发布和辟谣引导有待加强
网络谣言在网上大行其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官方权威信息发布滞后,政府部门在应对网络谣言时很少主动出击,往往是被动应对,权威信息缺位必然导致网络谣言挤占网络空间。同时,官方权威信息和辟谣信息发布后,存在推送不到位和覆盖不全面的问题,特别是一些精准辟谣信息,点对点、圈对圈引导不到位,导致传播率不足,到达率不高。
二、网络谣言治理的相关文献回顾
当前,国内关于网络谣言治理的文献研究较多。截至2020年7月26日,以“网络谣言治理”为关键词,通过中国知网共搜索到507余篇相关文献。通过梳理已有文献,有关网络谣言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从网络谣言形成和发展的阶段入手
(二)从网络谣言治理的手段入手
(三)从网络谣言成因及传播机理入手
综上所述,当前,网络谣言充斥网络空间,特别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发生后,网络谣言应时而生,裹挟各类真假难辨的负面信息,在别有用心之人推波助澜和不明真相人员惯性转发下在网上不断发酵衍变,严重影响网络舆论环境,甚至危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消解政府公信力,必须系统治理、综合整治。网络谣言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政府部门、网络平台、网民等多个方面。但从治理主体看,政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体,其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中坚力量。因此,网络谣言治理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充分利用法律、技术等手段,构建法治、自治、智治、共治“四治联动”的综合治谣格局,加快推进网络谣言治理现代化,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三、构建以政府为主体的网络谣言综合治理策略
(一)强执法、善明察,加强依法治谣
治网之道,法治为本。当前,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网络谣言治理已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不仅《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对编造或传播谣言作出处罚规定,网络空间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也对传播虚假信息等作出明确处理规定。同时,国家网信办近年来发布的系列规定均对网络谣言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比如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明确提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违法信息”,同时也对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健全谣言处置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
依法治谣,已实现有法可依,但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执法成本、惩罚力度与谣言危害性不匹配等因素,导致网上造谣传谣行为未得到根本遏制,破解之道在于执法必严,应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衔接机制,着力提高执行力,让更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网上造谣传谣行为进入法律程序,而不是简单地批评教育、说服引导了事。同时,还应建立严格的追责机制,将网络造谣传谣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对网上造谣传谣行为进行长期性、精准化打击。
网络谣言治理要坚持法治原则,但也要注意区分和鉴别恶意谣言与好心质疑,恶毒攻击与善意批评,对网上那些带有善意的批评、建议、提醒、提示和有待证实的信息应给予一定的容忍度。应对此类网络信息时应特别审慎,必须明察信息发布者的主观动机、意图和目的。若出于善意,仅限于当时条件下认知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而发表和传播了一些真假有待确定的信息,则不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而应适度包容,让时间检验真伪。
(二)重自律、倡网德,实施谣言自治
依法治谣强调的是他律,谣言自治则强调的是自律。要从根本上铲除谣言滋生的土壤,不仅要靠他律更要靠自律。网民自律应包含三个层面。一是不造谣。作为信息发布主体的网民个人不能仅享有自我发布权利,更应履行自我管理责任。二是不传谣。网络谣言成于传谣者,要阻断网络谣言传播,网民个人必须理性思考,增强鉴别力和抵制力。三是不信谣。网络谣言终于信谣者,要破除其严重危害性,必须提高网民自身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不能偏听偏信。在此基础上,更要主动举报各类网络谣言,积极参与网络辟谣。
如何提高网民个人自律意识,提升网络谣言辨识能力,倡导社会网德建设是重要路径。2017年,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实施“网德工程”,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当前环境下,以网德建设推动网络谣言治理显得尤为迫切。一是应以德办网。网络平台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社会责任,加强用户资质审核和内容监管,建立完善网络谣言治理平台处置机制,探索形成行业自治规程。二是应以德上网。网民个人应守公德严私德,履行公民责任,积极培育自身网德意识,提高网德认知,自觉规范个人网络行为,不断以网民个人文明上网行为带动和影响网民群体以德上网。三是应以德管网。相关部门应将网德建设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网德宣传教育,探索成立网民道德建设委员会,加强互联网领域信用建设,落实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三)扩样本、强技术,深化技术治谣
技术前进一小步,管理难度就增加一大步。当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ipv6、区块链、算法推荐、新型互联网接入等颠覆性技术,早已穿透网络空间监管边界,给网络谣言治理带来极大挑战,但与此同时也为网络谣言治理提供了新的有效路径。强化技术治谣,必须创新治理理念,始终在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坚持“以技术对技术、以技术管技术”,以新理念应对新挑战,在准确把握技术创新内在规律的基础上,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用于网络谣言治理实践。
技术治谣应探索从初期谣言识别,到中期自动阻断,再到后期处置,建立网络谣言全周期、全链条治理机制。谣言识别阶段,需以大量谣言样本为语料,搭建大数据模型建立样本库,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样本库谣言的识别和处理,自动鉴别变异、变种或新增谣言,同时将典型样本纳入库内,不断丰富谣言样本内容。自动阻断阶段。应参照欧美等国家做法,以新技术强化网络内容监管,研发网络谣言自动过滤系统,实时对已鉴别出的网络谣言或新增谣言信息,进行自动扫描、推理、对比,最终评判、预警和阻断。谣言处置阶段,应充分利用ipv6、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对网络谣言传播源头、路径和规律等进行监控和捕获,对谣言发布者身份、位置信息、网络信息等进行追踪和取证,对“黑名单”账号和转世账号等进行识别和处置。
(四)重真相、靠联动,落实共同治谣
谣言止于真相,唯有让真相与谣言并驾齐驱甚至跑赢谣言,才能让谣言无处遁形、无立足之地。当面对谣言已经蔓延的被动局面,及时、快速、准确辟谣则是关键。权威信息发布必须突出一个“快”字,除定时定点主动通报官方权威信息外,还应主动搜集谣言信息,筛选典型样本,快速核实和发布辟谣信息;必须强调一个“准”字,针对越来越多的医药、食品、卫生等专业领域谣言信息,必须组织专家学者有针对性地精准辟谣;必须基于一个“信”字,应加强网络辟谣信息内容建设,让辟谣信息看得懂、贴得近、传得开,切实增强辟谣信息的可信度。
当前,在海量信息与信息茧房共同作用下,如何让辟谣信息起作用有效果,联动辟谣是一条有效路径。国家层面建立以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为中枢,涵盖国家部委、地方省市、中央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专业权威机构、普通网民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辟谣机制,重点对重大谣言信息进行精准辟谣。地方省市则应联动属地部门、新闻媒体等,根据属地实际建立网络辟谣矩阵,主动接入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完善谣言及时发现、报告、核实和辟谣发布机制,做大做强辟谣力量。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充分动员网评队伍、网络志愿服务队等“进圈入群”,多终端多渠道转发权威辟谣信息,点对点精准开展评论引导,打通网络辟谣的“最后一米”,打赢网络谣言治理的“人民战争”。
参考文献:
作者:陶秋胜,重庆市网信办干部
陶佳丽,陸军勤务学院基础部教员
责任编辑:刘小侨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