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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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过去,才能更好地面向未来。要遵循逻辑,将内容分类,使读者易于理解和消化。1.以下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每当我看到天空在下着倾盆大雨时,有两个人在共伞时,我就会想起去年的那一件事。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五点左右,那时天空开始乌云密布,天空几乎是乌蒙蒙的一片,过了一会儿,天上开始下着雨,又过了一会儿,雨下得越来越大,吓得我在上课外班时都没有听课,而是去关注窗外的雨去了。下课后,带了伞的同学自己回家去了,没有带伞的同学被自己的爸爸妈妈接走了,过了一会儿整个教室里就剩下我一个人,我坐在座位上,忽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原来是妈妈。看她身上湿淋淋的,好像是跑着来的。妈妈说:“走回家吧。”“哦'我回答了一声。在回家的路上,妈妈总是把伞往我这边斜着,我对妈妈说:”妈妈,你可以把伞移过去一些,我没有淋到雨。“”没关系“妈妈说,”如果你淋到雨感冒了怎么办,就不能上学了。"于是,我就沉默地和妈妈走着,心想有这样的妈妈真好,到家了,妈妈先帮我脱掉湿衣服和裤子,换上干净的衣裤,才去把自己的衣服换掉。
这时候我明白了生命是有限的,爱是无限的。
这本来应该是快乐的,但是挥舞键盘写下这每一个字时,心中却没有一丝快感,只尽是悲伤,或是,回忆与思念的痛处。
同桌,这仅仅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词,两个在普通不过的字吗?也许,每个人的理解不同,可能是,却也可能不是。但是,对于我来说,这个词,这两个字并不是那么的简单,我认为并不是谁都可以真正地理解它。在这个词里,包含了太多太多复杂的情感——ourfriendship。
从小到大,每个人都历经过无数个同桌,但有几个同桌,能留下难忘的回忆,刻骨铭心的记忆呢?我们的将来,还要走好多好多的路,还有好多好多同桌要我们去回忆,那味道或酸或甜或苦或涩。
很怀念那种永远不会返回去的儿时生活,然而,校园里同桌的生活更是让我眷恋,让我牢牢的记在心中,永远都无法忘记。
从一年级开始,我几乎没有和男生同桌过,我的同桌都是清一色的女孩。每个可爱的同桌都给我留下了不同的感受,不同的记忆,更是留下了不同的心情。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大约是二年级的时候,我和丫头被调到了一块儿,因为我们从幼儿园就在同一个班上,自然不会陌生,心里非常舒服,因为丫头在我们班样样都非常优秀,能和她同桌是我的荣幸,应该说是我和她同桌我非常高兴。我这个可爱的同桌,特别调皮,机灵,反应还非常的快,记得有一次,我没有带红领巾,被拦到了校门口,就要扣分了,我的心跌到的深渊,我可不想为班级扣分。这时我的救星到了,只见丫头跑过来说“哟,你的红领巾不是放我这了吗?快戴上!”我激动得语无论次,立即接过红领巾从容的戴上,并且瞟了值周生一眼,心里别提多得意了。丫头类似于这种救我于水火中的事情做得太多了,于是,我就更喜欢上我这个同桌了。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三年级时,我们又分开了,而且分的好远好远。那种心情,着实让我难过了好多天。
在我心里一直有一个道理:是同桌,就是朋友。
我的每一个同桌对我来说,都很重要。我把她们当朋友,当前进的动力,当一堵隐隐约约的墙……她们比我优秀的多得多,我们在学习你追我赶,在课外时都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我们同桌之间有着最珍贵,最纯洁的是友谊。我和我每一个同桌都是朋友,我们会互相帮助,互相比拼,互相结下友谊的种子。那时候的我,常常沉浸在幸福和失落的漩涡中,幸福是因为有这样好的同桌,失落是刚熟悉就要换同桌。
如今我的小学生活即将结束了,心里有一种怀念,不是特别的怀念谁,而是怀念所有的人。我知道,我在怀念那种时光,我知道,每到一个新的地方,就有一个新的感受,新的回忆,新的故事,新的生活方式,以及新的性格。我还知道,每一个同桌都会不同,要认认真真的去发现同桌的存在,才会互相了解,互相学习。
同桌,在我的字典中,是同学,是好朋友,也是,亲人……。
晓雾将歇,万物从黑暗中苏醒;夕日欲颓,一切都充满诗情画意;星沉月朗,银白色的温暖洒在我心上。记忆被拖往从前,那芬芳慢慢映入脑海,摘一片小叶,静静思量。
由于爷爷工作在烟台,我与奶奶只得于每年暑假经长途跋涉去遇见“彩虹”。
话说一次晚上,我们正聊得火热朝天,爷爷提议:“咱们去抓知了吧!”“知了是什么?”“去了就知道了!”爷爷有点兴奋地冲我说到。
年幼无知的我望着有点像周伯通的爷爷冷哼一声,心中多少有点不乐意,但我还是去了。于是乎,在奶奶的帮助下,我穿得像个消防员似的去了小树林儿。
大自然是一幅天然的画:小道幽暗却有种静谧感;树的枝叶将一切“保护”于它们身下;知了发出噪耳的声音,但相比这悠长的小树林儿,那点嗓音也不显得那样刺耳了;我闻到青草的味道,淡淡的、幽幽的清香,与镇上小草的味道不同……我很是陶醉其中。
爷爷向有些发呆的我招了招手,我有些吃力地跟了过去。露珠将小草压弯了腰,那旁边也许是蝉的“迁徙地”。我并不具备“捕食”能力,只得跟着爷爷走。
低处的蝉还好说,一捂,一握,抓住了赶快放入袋子里;高处的,对于海拔不是很高的爷爷来说就有点费力了,他只能直起那佝偻的被岁月压弯的腰,紧锁眉头,用尽全力,像一只想飞的鸟儿,费力地向上伸长手臂。抓住了,我便兴奋地大呼“爷爷万岁!”,看到我高兴的样子,爷爷虽然身体不适,但为了我,他依然咬牙坚持着。
终于,历经万难后,我们带着胜利品踏上了回家的路。青草味弥漫在爷爷身上,渲染了他的朴实无华、憨厚与对我的宠爱。
回到家后,爷爷不顾劳累进了厨房,不一会儿知了的香味仿佛有了灵魂,偷偷地穿过门,进入我这个觅食者的鼻内;锅里“呲啦呲啦”的声音,也仿佛是天生的鼓手,演奏着有规律的谱子!爷爷回头看到外屋不断吞咽唾沫的我,开心地笑着,眼睛都笑眯成一道缝。
炸好知了后,望着那本来是灰姑娘几分钟后满身金黄的知了,我口水都分泌加快了。爷爷马上夹了一个最大的给我。“好吃到爆了!”我大声感叹到。爷爷边笑边继续夹知了,奶奶看着我们祖孙俩也幸福地笑着。
忆毕,我想留在心中的芬芳就是捉知了的乐、厨房里的香、吃知了的喜,还有爷爷满满的宠爱。这一切都驻留在我心中,一辈子挥之不去,我会将它们永远珍藏在心底,因为这份记忆的底片上记录着爱,一想起来心中就暖暖的。
不知不觉的时候家乡已经变得高大。抬头四十五度仰望到的不再是灰蓝的天空,鳞次栉比的大楼遮挡住了半片苍穹,记忆显得模糊而令人迟疑。
曾生活过的一幢旧房与朱红色的砖块,去豫园城隍庙,记得那里有小刀会的点春堂;暑假外出上辅导班必经过的刘长胜故居,母亲在空闲时时常津津乐道地提着石库门弄堂,繁华的街景旁有立着粗石柱和静安寺庙的影子,就宛若有了版权,专属的文化元素,便彻彻底底融在一起。无论多久都给予本地人“看!这里是上海。”的亲切感。
在一切的家乡魂中距离我最近的是有大理石大厦之称的那幢建筑物。自从上学以后,几乎每个周末都有去中福会少年宫学画,从在临时楼里眺望那漂亮的大别墅,到驻扎进了新大楼,一次领奖仪式进去瞧过几眼,再到干脆进了大理石大厦进行素描的学习。好些次那里在施工,只是短期的修理罢了,只是当初会疑惑为什么不直接拆除,修修补补不麻烦吗?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明白了它的价值。早在七、八年前它就是家乡的一部份了,无法割舍。这个“老家伙”一边诉说着历史一边见证着城市越来越繁荣昌盛的模样,它如此重要又如何抛弃?饱经风霜的大楼,每当走近它的时候,我看得到精致大雅的欧式风格的魅力,开窗户似乎是个很繁琐的过程,涂上白漆的窗框,映着刻画着小天使与鲜花束的壁纸。光束射在地板上,亮了又大又高的房间,听得见它无声的话语。
它说“请牢记属于这个城市的记忆。”
仿佛时间齿轮逆时针转动起来,逆光下许多的低矮的楼房,还有瓦片屋顶。父亲经常捎梨膏糖或一包五香豆回家,母亲有时会领我去静安寺烧香拜佛,邻家的老婆婆在树荫下纳凉,门前有几只木制的板凳,还有花盆里开花结的小果子。
这样的上海气息随着光阴逝去逐渐淡化,隐隐约约就要消失在高楼大厦之间。请让我们一起挽留住它,因为这份城市记忆始终是最珍贵的宝藏!
曾经有人问我:“你们北京人什么样啊?”
的确,作为北京人,我被问懵了:北京人究竟什么样啊?
我依稀还记得那故宫披上银纱的样子。那是故宫角楼最可爱的时候。爸爸骑着大二八载着我一路骑过西四、西安门、白塔,到护城河边的草地。他拿出大摄像机,我便偷偷地团好一团雪,准备好,砸过去!
那周围的寂静就被我和爸爸的嬉闹打破了。之后发生了什么我就记不得了,只记得回家的路上爸爸一直在责备我。我却是傻傻的一直笑,满是开心。
我想,长在北京,不免会沾上那老北京的傻气吧。
老北京人是单纯的。
你若想找到老北京,去找找上年纪的理发师吧。每次去理发都会感到满满的北京气息。围布围好,吱吱作响的电动推子伴着亲切的北京腔就出来了:“小子最近怎么样?有没有听家长的话?”之后更是一连串的天南地北,侃侃而谈。
的确,北京自元以来为国都,是外来文化与奇珍异宝的汇聚之地。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自然也是见多识广,毫不拘束,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包容。
作为长在北京的北京人,那种“我家大门常打开”的容纳天地之心应该是有的吧。
他们在我的记忆里好像就是进行曲前的银铃,叮叮叮。音乐开始!
这时候就会有老人身后追着孩子从院里出来了。
胡同可就热闹多了。卖糖葫芦的,吹糖人儿的,有时还有卖豆汁儿加焦圈儿的,都来了。吆喝声此起彼伏。有时候遛鸟儿回来的大人们,在门口寒暄几句,便进屋搓麻去了。
这下歌曲就进入了高潮:小孩子的叫喊声,二八车清亮的车铃声,吆喝声,麻将牌互相碰撞的声音交织在一起,犹如那提琴重奏,犹如那音乐团的合奏。
其中属小孩子们最活跃。在小小的胡同里,那时流行旱冰鞋。可我不会,我就求着妈妈给买自行车。在我7岁的时候我骑上了我的第一辆自行车。他们要跟我比赛从胡同西口“骑”到胡同东口。
当然,我总是赢。
他们总是说我耍赖。在争吵声中、长辈们的劝说和安慰声中,他们又来向我挑战了。那时候,真是无尽的开心。
后来由于一些变故,我们搬进了楼房。胡同里的多了新成员——汽车。这时,胡同进行曲就好像进入了尾声。鼓和锣已经打响了。小号的尖锐却悠扬的的声音标志着尾声的开始。其他乐器陆续退出了演奏。卖糖葫芦的进了商店,吹糖人的进了庙会,卖豆汁儿焦圈儿的去了磁器口。
随着汽车的一声“滴”,《傍晚胡同进行曲》就此打上了休止符。只剩那时不时的“叮当叮当”了。
我想,长在北京,我们北京人最应有的就是那老北京范儿。踢着懒汉鞋,穿着马褂,转着俩核桃,怀里揣着蝈蝈,早上去带着鸟儿去磁器口来碗豆汁儿就焦圈儿,上午公园遛鸟儿,中午隆福寺来盘儿灌肠,下午趁着阳光还好,慢悠悠的摇着鸟笼子走回家,时不时嘴里出一句:“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凭阴阳如反掌保定乾坤。”那种惬意和舒坦啊。
的确,北京人什么样?
单纯,热情,惬意。
下车时,父亲正在车站对面邮局旁的长椅上静静地坐着,在他身边,停着伴了他好几年的摩托车。这段画面已不止一次出现了,我看着他,感觉他又老了许多,思绪不禁飞得很远很远,开启尘封的记忆变成了我人生最美的奢望。
我8岁那年,父亲31岁,正是一个男人奋斗的最佳年龄。当时的父亲认为种莲子不仅辛苦还不赚钱,毅然将家里准备种莲子的地改成了鱼塘。然而由于缺乏养鱼的技术和经验,就在第一年鱼池翻了塘。一年的希望落了空,父亲因此受到重重的一击。
大约是年前的某一天,字典破旧得实在是不能用了,犹豫很久的我还是决定对父亲说出来,然而换回的却是父亲重重的一巴掌,他吼道:“一本字典烂了不也还是字典吗?买新的不要钱啊?”其实,父亲本不想打我的,只是他不耐烦的语气挑动了我的叛逆心理,我反驳道:“没赚到钱,你吼我干什么?”结果,那重重的一巴掌就落在了我的脸上,确切地说来那一巴掌并不重,只是对于从未被父亲打过的我来说,那一巴掌很重很重。
我自然是伤心的,其实父亲比我更伤心。记不清我俩后来是怎么和好的,我只知道父亲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不该打你,但你也要理解一个做父亲的难处。”
又一年,我14岁,父亲37岁。或许是收成不错,他看上去比以前胖了些,精神也很好。但人总是要老的,父亲的两鬓已出现些许白发。记得那年,我被学校分到次等班。父亲免不了责骂我,埋怨我,原本伤心的我更是痛哭流涕。
父亲深思后决定托关系将我调到优等班,我自然不同意。在我看来,一个人靠关系进优等班,会受到老师同学的鄙视,那种感觉谁能忍受。但父亲依然执著于自己的想法,他说:“学习就像养鱼一样,不能因为今年翻了塘蚀本,明年就不养了。”我被他朴实的话打动,踏进了学校的优等班,我要证明我并不比别人差。意外地,高中入学考试时我被市里一所很不错的学校录取。
而现在,我17岁,朝气蓬勃,已读高二;父亲40岁,两鬓全白,额头全秃。由于学校离家远,坐车需要一个多小时,而且课业繁重,我一个月才能回家一次,住上一晚,第二天大清早就得赶车去学校。父亲总是毫无怨言地将我从车站接回家,又将我从家送去车站。
每次回家前夕,在电话里和父亲说不上几句话,或许我与父亲之间已有了隔阂。其实我们彼此都知道,我爱他,他爱我,可两个人在一起说不上几句话就会吵起来。渐渐地,我们都学会了沉默。或许这是最好的交流方式。
今天,我如以往一样坐车回家。下车时,父亲正在车站对面邮局旁的长椅上静静地坐着,在他身边停着伴他好几年的摩托车。他向我挥手,我向他走去。以往我会坐上他的摩托车一路沉默。今天,看着他花白的头发,想数清那白色的发丝却怎么也数不清时,我说道:“爸,你的头发都白了。”他回过头来,沉默片刻后说:“人老了!不像你,正朝气着呢!”我坐在他身后莫名地哭了。
十几年了,父亲健朗的身姿被岁月摧残得佝偻沧桑,我稚嫩的心态被时光洗礼得成熟稳重,而这一变,只在转身的尘封记忆间。
阴雨绵绵,如一张用细丝织成的大网,笼罩在天地间,覆盖于云彩之上。
我没有打伞,头发已被小雨淋湿,手里还紧紧地攥着那张被我揉得不成样子的试卷。我缓缓地走着,在家门前徘徊。想起老师冷漠的目光,同学无情的嘲笑,我的手就仿佛注满了铅一样,一直抬不起来,去按下门铃。
终究还是按了,母亲笑着打开了门。她看着我愁苦的面容,还有那张已经成为纸团的试卷,她心里已经明白了大半。
“出去走走吧!”母亲率先打破了沉默。我不语,放下了书包,向楼下走去。
虽然还只是立秋时节,大半树叶却已成枯黄色了,大地一片萧条,毫无半点生机。就在这时,一片绿忽然映入了我的眼帘。它的树叶还是那么翠绿,在这让人悲伤的小雨中,它的根却大口大口地吮吸着水分。鸟儿在它的枝干上蹦来蹦去。刹那间,我感到它变大了,我的眼中,脑海中,心中,都只剩下了绿,和生机。
“这是香樟。”母亲追了上来,它在秋天也不会落叶,一年四季常青。只有在春天,它才会边长叶边落叶。
“回去吧。”我招呼母亲,准备开始重新启航。
那棵拥有着蓬勃生机的香樟将我之前的沉沦与绝望全部带走了。它给了我新的记忆:执着、顽强与永不言败。
“楚塞三湘接,荆门九派通”的襄樊,如今也只能在我的梦中若隐若现,诸葛亮广场的高大威严和汉江的源远流长,在岁月的痕迹中已模糊不清。也许,也许,我真的需要记忆。
“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是呵,我热爱的是那片土地;我热爱的是那里的人儿。然而,在梦中,没有见到故乡的河,也看不清故乡人的脸。因为在故乡时,我从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离开她,因为我并未认真地对待别人,对待自己,而这样令我羞愧不已,但已成过去。记得,我常欺负我的女同桌,也曾和朋友打架,曾偷按邻居的门铃,也曾上课时讲话。
逝水依旧,赤壁犹在,只是人已苍茫。也许无尽的感叹并非有用。“把握现在,把记忆藏在心底,作为前进的动力吧。”我对自己说。
是的,我不想忘记什么,但我也不想让回忆变得空虚,我把它们都变成一张张图片,一篇篇日记。经常翻出来,看上片言只语,心中暖暖的,便很充实。
我不想忘记什么,因为生命本来就是由快乐和痛苦交织而成的。在落木萧萧下的林间,我在那里留下了脚印,在学校里,我留下了笑语。走时,没有带走一丝云彩,也没带走我的心,带走的,只是思念。她不属于我,但我的心却属于她。
我不想忘记,因为:
回忆的画面/寂寞的语言。
我独自徘徊在黑夜里,
失去了方向,
只是需要一点安慰。
我需要记忆,我把她写在纸上,写在心里。没有过去,哪里会有未来?!但夺不走的,也终是我那记忆。
这年二月三日,我到达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在前途一片迷茫的情况下,我开始了另一段人生。
通过亲人的介绍,我在餐厅工作。乳黄色的台裙和椅套将整个餐厅装扮得高雅清净。这个用黄色点缀的餐厅印证了我三个月里所有的欢笑和忧愁。
记得下雪那天,我满脸傻傻的笑着,口中像孩子一样不停的重复着:下雪拉!呵呵,真的下雪拉!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雪,第一次看漫天的雪花在空中飞舞。我冲了出去,任雪花飘落在我的头上和肩上。然后学着同事的样子把雪抓在手里,捏成一个又紧又硬的雪球。手被冻得通红,却还是舍不得放开,依恋这纯白的固体,想用自己的体温去温暖它,尽管我知道这是一种很愚蠢的做法,但我却做了,而且是毫不犹豫。晚上下班很晚,雪却没有停的意思,反而越下越大。在路灯的光芒下,它依旧轻轻的飞舞着,旋转着,好美好美的样子,就像落入凡尘的天使。大雪下了三天,我的生日是在雪的洗礼中度过的,美丽得寂寞。
上班是枯燥单调的。每天重复同样的节奏和生活。打扫卫生,站台服务客人,然后下班......动作是机械的,语言是冷漠的。总厌恶自己对他们如此卑谦,我们永远站在地上,仰望高处尊贵的客人。无法有平等的一天。总厌恶他们看我的眼神,那种光芒像野兽鄙夷的目光,令我从手指寒到心底。
为什么呢?天空不是蓝色的吗?我站在门口看树枝遮掩住的天空,依旧是那么蔚蓝,皱皱眉,又陷入无尽的沉思。
三个月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度过这三个月的,小说没怎么写,书也是随便看看。工作累了就倒在床上拼命的睡觉。有时跑去网吧上网,让自己的生活变乱,夫妻成长日记是太讨厌有规律的生活了。
总觉得自己该换个地方工作,所以在五月九日,我递了辞呈,打算离开这个城市。
离开,会让一切变得简单,也会让自己更疲惫。站在生命的面前,我选择面对,黑暗的夜里,我想着能温暖我的名字:十二,明日,砂乜,小艳,秋风,萧萧......
然后握紧拳头,嘴角轻笑的抬起头,走向远方。
专心致志是第一点,也是最根本的一点。盂子曾经说过:
棋王弈秋收了两个徒弟,一个专心致志地听弈秋讲棋理;另一个却三心二意,想着天上有鸟飞来,要用弓射它。学完之后,前者的棋艺与他师傅不相上下,而后者却什么也没学到。专心致志是理解也是记忆,学不专心,花再多时间也记不住。记忆时要平心静气,把全部精神集中起来,要克服一心两用的毛病。
第二点是理解后记忆。我有亲身体会。一次,我没注意听课,下课时老师要我们背诵,只有一小段的课文,我背了老半天也背不下来。另一次,老师让我们背课文所描写的情景,我对课文理解透了,印象深了,没读几遍就背得滚瓜烂熟了读、听、看、想、写是我总结出来的第三点。读,要读得声情并茂。听,不仅要听别人怎样读,还要听自己怎样读,听多了,耳熟能详。看,要边读边看,逐字逐句地看,让眼睛也来帮助记忆。想,脑子里要想象课文中描写的情景,这样背下来容易持久。写,抄一抄,写一写,就记得更牢了。
第四点,遇到较长的内容,要分解。有一次,我参加“澳门知识”竞赛,复习材料有好几百道问题,我从头到尾一口气读了好几遍,就是记不住。妈妈教我把材料分解为一块一块地记,果然迅速背下来,还得了第一名呢!
最后一点,要放松。如背书,遇到记不起来时,不要硬着头皮去背,这样会越背越乱。不妨放松一下自己,或出去走走,或做几节体操,或先做别的作业,等心静下来,再从头开始。
这几点,说起来容易,真正做起来却难。但只要坚持不懈,记忆力会好起来的。
记忆作文400字(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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