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种猪购销合同书 种猪购销协议(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种猪购销合同书 种猪购销协议篇一
订购方(甲方):
签订地点:
出售方(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生猪购销合同。
第一条、生猪单体品种、毛色由双方协商议定。
第二条、标的交售日期、数量、重量及价格:
1、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售生猪 头。
2、价格随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按照次时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乙方出售的生猪单体重量每头不得低于 公斤。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条、交货、验收、结算方式:
1、生猪由甲方上门收购,双方当面验收。
2、货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结算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四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生猪如因生长、养殖等原因不能出栏,交货日期可提前协商,提前或推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15%)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故拒收生猪,应向乙方偿付拒收生猪值(5%—15%)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1%—15%)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交售中,出售病死或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生猪,甲方有权拒收。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就签署书面协议。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范本《生猪购销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工商机关备案一份。
买受人(甲方):
住所:
负责人:
种猪购销合同书 种猪购销协议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品种:生乳猪。
2、数量:每天300头,如临时有改变则乙方要先知会甲方,甲方尽可能满足乙方的需求。
1、等级和质量:生乳猪必须是健康的,重量要在8-20斤之内。
2、检疫办法: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
1、价格:16元/每斤,如市场价格波动超过20%,则由双方协商新价格,本合同继续有效。
2、货款结算方式:乙方需预付一个月的货款。
1、期限:一到两天交货一次。
2、地点:乙方的加工产所。
3、方式:甲方实物交货给乙方,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甲方货款。
l、乙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10%(由买卖双方约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2、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乙方应按未付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l、甲方逾期交货,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乙方偿付货物总值的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未交货款总值的30%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30%偿付违约金。
2、甲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乙方有权拒收。如乙方同意接收,不按违约处理。
3、甲方交售的生乳猪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乙方可以拒收。
本合同有效期为2012年03月01日至2014年03月01日,由于临近清明,
乙方第一个合同月需要的生乳猪数量较大,在万头左右,因此经双方协定当乙方付首笔货款250万元时本合同正式生效。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时间: 时间:
种猪购销合同书 种猪购销协议篇三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种猪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凭县扶贫部门开据的提猪证明信(标明种猪品种、数量、体重、金额等)到甲方提猪,甲方负责免费送猪到村,并提供所有种猪耳号和系谱档案。乙方负责分猪到户。
产品名称
公斤/头
数量(头)
单价(头)
荣昌猪
5000
400000
5000
450000
本地猪
5500
330000
6000
420000
人民币:¥1600000
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
二、产品品种及数量
三、种猪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的种猪优质纯正,符合国家的种猪销售标准,并经过了科学免疫程序免疫和严格检疫。
四、20xx年扶贫项目斯格种猪价格为:父母代65公斤以上种母猪每头1100元,种公猪110公斤以上达到能够取精配种或直配要求的每头6000元。
五、服务承诺:
1、由于运输等原因,从供猪到户七日内死亡或有伤残的包换,病死猪由县扶贫办商京安公司处理。
2、对不孕母猪,经过技术人员人工配种两次以上,仍不受孕的,按每公斤元由京安分公司回收。继续养猪的,农户按当时商品猪市场价交款,购回一头60公斤同品种母猪;不愿继续养猪的,周转到期时每头偿还300元。对不能配种的公猪,在供猪到户半月内,经技术人员签定,由于种公猪本身原因的,由京安分公司调换一头110公斤以上的合格的种公猪。
3、负责为养殖户提供不同品种、不同阶段的饲料配方。对饲养户使用本公司4%预混料的按对本公司内部价供应。
4、负责组织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建立技术服务巡回小分队。按300头种母猪配备一名包村技术人员,服务期限一年。对包村技术人员、村技术人员和养殖示范户进行系统培训。
5、搞好统一防疫和配种服务。种母猪从供猪到户开始到第二窝产仔,种公猪从公猪到户一年内,第一窝仔猪从出生到育肥出栏实行免费供应疫苗,统一防疫。对养殖户种母猪第一次受孕采取免费配种,以后配种实行市场运作、费用自负。
六、争议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扶贫部门协调解决。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与扶贫部门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参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扶贫办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种猪购销合同书 种猪购销协议篇四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一.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购销_______ 原木,达成如下内容购销协议:
二.规格、单价、数量
三.产地________。
四. 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木料的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
2.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3.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____mm;
4.木料允许小色差,_______mm以下的小活节和______度以下的小斜纹;
5.木料湿度在_______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______度.
五. 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 交货地点_______.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_____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乙方先支付甲方300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定金,甲方为乙方开据带有公章的收据,______货物到港后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利,甲方无条件返还乙方定金300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支付‰的利息给乙方。
九、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甲方无条件返还乙方定金300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支付‰的利息给乙方。
2、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传真件亦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种猪购销合同书 种猪购销协议篇五
销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南部县金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处南部县嘉陵路136号)的生猪头蹄销售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年宰生猪约10余万头,平均月宰量约9000余头,其头、蹄全部销售给乙方,若甲方的生产量不能保证乙方的需求,乙方可另行外购,甲方不得干预。
二、产品质量:甲方所提供生猪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经过检疫检验并出具相关有效票据。
三、甲方每日所产生的头蹄乙方自行组织人员收集、归类过磅,结清当日货款(其中:运费、人工、卸装车等费用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否则,甲方将从定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若需续签,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五、资金流量预算:300套/日×㎏/套×元/㎏×30天=元。因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甲、乙双方每10日议价一次,达成共识后执行。
六、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货源定金伍拾万元人民币。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将按《^v^合同法》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增补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