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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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总结经验,愚者重复错误,我们应该如何总结自己的经历?总结要简洁明了,并突出重点,以便读者能够快速了解主要观点。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范文的写作思路和结构,用来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2、各类档案应按系统:土建、强电、弱电、空调、锅炉房、热力站、机管,按图纸资料、维修记录、运行记录、设备台帐、各商户单元装修和维修档案等,进行分类管理。
3、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存放各类档案并贴上标签。编制档案目录,内容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4、外单位交来图纸由各系统工程师核对实物,如图纸无误则由文员按系统归档;图纸有误,则联系交图单位更正。
5、各类档案及图纸资料是工程维修保养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工程部经理确定用途。图纸资料、重要维修记录和用户装修、维修档案应长期保存,其他各种记录保存期限一般为二年以上,过期需销毁的资料应由工程部经理、主管及技术人员组成鉴定小组研究后决定。
6、借阅档案需经相应系统的主管(工程师)以上人员批准,确定归还日期,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
7、文员每月对维修登记台帐、维修单、运行记录、维修记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保存。
为了更好的规范工程资料、文件、设计图纸的保管、发放和使用,根据公司档案资料及图纸数量的实际情况,本着为工程服务的原则,合理利用档案资源,达到施工、存档两不误的目的,制定本细则。
从工程项目建议书始到工程竣工决算止所有与工程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图纸、图标、声像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等。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公司的有关制度,严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及时将收集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4、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5、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工作,档案柜必须加锁。
6、保存的工程档案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有关单位查阅档案,应出示单位证明及本人证件,档案管理员要做好登记手续。
2、本单位职工查阅档案,档案管理员同样要做好查阅登记手续。
3、档案一般只供查阅,不予外借。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由管理员按期追还,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借阅人应做好外借档案保管工作。
4、原件原则上不外借。
5、查阅、借用档案,应保证档案完好无损,严禁撕损、涂改、抽页、沾污(包括划线、画图等、档案资料。
6、允许复印的档案,应在登记时注明复印的名称和份数。
1、施工图纸从设计院出图审查后,先送到工程部档案室,档案管理员按设计合同规定接收设计院分发的施工图纸,准确核对后,按专业分类、编号,并将目录输入微机。
2、工程施工过程出现的变更文件等相关设计文件的内容必须先到档案室登记备案,由档案室登记发放。
1、招标代理公司所需图纸,必须从档案室按借阅程序借出,招标结束后,3日内送还档案室,延期管理员要尽快督促还回。施工图纸的发放由管理员按中标通知书通知有关单位领取。
2、施工单位等部门的图纸接收人为公司负责人。 3、图纸发放由资料室办理发放手续,接收人核查无误后进行签字、领取。
4、对于已领取图纸的施工单位,不得再向档案室借阅该部分图纸。
5、公司其他科室需在资料室借阅的图纸,借用人在资料室进行借阅登记,由各自部门领导签字认可,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七天。
6、档案室存档的图纸原则上不予借出,特殊情况下如需借阅,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图纸变更单执行上述规定。
对施工中由于变更等原因而作废的图纸,资料室将新图纸报主管领导审查,由主管领导发布变更通知,资料室通知各使用部门将旧图纸交回资料室后,按领用程序重新领用新图纸。回收的作废图纸,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建设局档案室及质检站有关的要求,由档案室对图纸、资料进行整理、移交、备案。
1、收文登记表
2、发文登记表
3、借阅登记表
4、废图回收登记表
(1)维修档案属工程档案的一部份,由工程部文员统一管理。
(2)设备维修档案按强电、弱电、机管、电梯、空调、装修、用户单元内设施分类。
(3)用户单元维修档案用标签按不同档案分开,其他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4)文员根据返回工程部的维修单每天填写维修档案记录表,并录入电脑中已设置密码的“维修管理”项目。
(5)文员每天核对发出和返回的维修单,将有关内容如实录入维修档案记录表,如发现不符马上追查原因。
(6)文员每月对维修档案记录、维修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
(7)维修档案为评估大厦设备运行情况和用户室内设备状况的根据,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维修项目保存期至少为两年。过期档案由工程部经理、系统工程师组成的鉴定小组统一审定后销毁。
建立设备档案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设备,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提高维修和管理水平,达到管理好、用好设备,设备档案应收以下档案资料:。
1、酒店各种大型动力设备、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关键性设备、技术性较复杂的设备档案资料,具体内容是:。
(1)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
(2)设备的制造厂家、出厂日期、安装日期、使用日期。
(3)设备的借应商、设备价格。
(4)设备原始技术数据和运行技术数据,维修保养要求等。
2、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它包括:。
(1)设备维修部位、更换的零部件。
(2)维修保养后设备的运行与技术状况。
(3)设备维修保养的日期及维修者
3、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故障前的先兆和现象,修理的部位,所更换的零部件,修理日期和维修者等。
4、设备技术档案其它管理资料:。
(1)酒店施工竣工验收的整套档案资料。
(2)设备的规范、标准、各项制度。
(3)设备新技术信息及资料。
(4)职工技术考核标准及燃料。
5、设备事故分析档案资料:。
设备因非常原因造成损坏,易影响酒店的正常营业,在对设备事故三不放过的同时(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肇事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还必须建立设备事故档案资料,主要资料为:。
(1)发生经过及损坏情况:。
a、事故报告人、设备事故当事人。
b、事故性质与类别、设备停机时间、设备损坏程度。
(2)设备事故原因分析:。
a、设备操作是否违反操作规则、有无擅离职守。
b、设备是否未近期检修,有无忽视安全措施,检修质量是否有问题。
c、设备是否先天不足。
(3)防止设备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
为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司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详附件一)。
(二)归档文件的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3、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
4、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a4规格归档。
各工程部设资料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归档、移交、索引、保管、统计。
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责任人(经手人)必须于当天交一份原件给资料员,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当天登记入盒。
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1、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组卷。
3、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4、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5、竣工图按专业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1、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30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2、卷内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责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
有多个责任者的,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名称。“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未按要求编目的,每项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0日内,部门资料员要完成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未按时归档的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60日内,部门资料员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一份移交给城建档案馆,一份移交给工程档案室,未及时办理移交的,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八)工程档案的索引(待讨论工程代号、档号)。
工程代号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定,档号由工程档案中心根据工程代号填写。
案卷号如:第1卷1.1.1-1。
专业号如:基建类1为1.1.1。
工程代号如xx花园首期为1.1。
楼盘代号如xx花园代号为1。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保持档案室的干燥和通风,保证工程档案不被腐蚀。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具体详附件一)。
1、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
2、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3、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密级分为机密、秘密两种。同一案卷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为机密级,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为秘密级。
本制度由部门经理负责考核部门资料员,工程技术部经理考核工程档案管理室档案员。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1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1.4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2.1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2.2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
2.3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
3.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3.4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由项目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根据其逻辑顺序,分类保存,保存的资料应做好标识,方便管理查询。
3.5项目部对移交的资料统一整理后,重要的、日常使用的资料,项目部应及时归档,方便资料需要人的使用,项目部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项目部自留复印件。
档案室应做好项目部移交资料的登记,并对移交工程资料单独归类存放。
3.6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管理,原件资料一般不允许借阅,借阅复印件供借阅人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外递交的档案应做好说明,备注原因。
工程项目档案借阅后,档案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借阅人,按期归还。
4.1工程项目文件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4.2工程项目档案从立项到验收交付过程中,施工、监理等相关方应主动将相关资料移交现场工作人员;同时档案收集人应及时收集及催促资料移交人移交资料,工程资料一律先收集、整理、归类,再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分类,在项目工程每环节完成后,根据项目特点,由项目部将需要归档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
4.3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认真贯彻集中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的原则;
(2)遵循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
(3)保证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
(4)认真审核,未经相关机构审批签字的要求相关人及时补齐;
(5)资料移交方和接受方均须做好资料备份。
4.4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
4.4.1项目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施工前)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移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见)。
4.4.2项目施工阶段,由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移交现场工作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并提交现场工作组。
4.4.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完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交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竣工验收阶段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
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1.2、归档文件的要求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
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a4规格归档。
2.2、中国华冶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部各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归口管理的资料归档,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档案工作的领导,对本部门工程文件归档的完整、准确负有领导责任。
2.3、各分包单位负责按要求向工程管理部提交归档资料。
3.1、工程档案的收集
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责任人(经手人)必须于当天交一份原件给资料员,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当天登记入盒。
3.2、工程档案的整理
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3.3、工程档案的立卷
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组卷。
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竣工图按专业组卷。
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3.4、工程档案的编目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30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卷内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责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的,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名称。“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3.5、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0日内,部门资料员要完成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60日内,部门资料员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一份移交给城建档案馆,一份移交给工程档案室。
3.6、工程档案的保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
3.8、工程档案的统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4.1、不得随意拆换档案卷宗文件或对档案文件进行剪切涂改,不得在档案文件上写字、划线、做记号等。
4.2、借阅档案的,应填写借阅申请,经档案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才可借阅。
4.3、严禁任何人利用职务之便将所掌握的业务秘密向外传播,严禁任何人将内部文件向外传播。
1、认真贯彻执行xx市城建档案归档制度,建立工程施工技术档案。
2、配备专职工程档案资料员,负责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的编制、填写、收集、整理、装订与保管和竣工资料的复印装订与移交工作。
3、工程施工档案资料,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与整理,并做到齐全与完善,按类别装订存放保管。
4、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工程档案资料和弄虚作假。
5、所有投入使用的材料或半成品、成品的构件均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并存入工程档案备查。
6、所有资料的交接、借出均须办理手续和进行登记签证。
7、工程档案资料在保管过程中将做好防潮和反腐工作,以免纸张变色和发霉。
第一条为了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基本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策划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基本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条各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本部门、本地区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参加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检查验收。重要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部门、地方的重点建设项目由部门、方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
第五条项目建设过程个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有关单位应按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
第六条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
1.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实行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管理的建设项目,竣工时由现场指挥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第七条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现场指挥机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施工过程中要有能保证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第八条凡有引进技术或引进设备的建设项目,要做好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的图纸、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得到的与旨进技术或引进技术或引进设备有关的档案资料,均应交档案部门统一管理。档案部门要加强提供利用的手段和措施,保证使用。
第九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面整洁,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第十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必须进行鉴定,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登记造册后方可处理。保密的档案资料应按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设计建设大、中型建设项目时,均应设计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要求的.档案资料库房,并为档案资料保管和提供利用配置必要的设备,其费用列入工程总概算。
第三章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竣工图是工程的实际反映,是工程的重要档案,工程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要根据国家对编制竣工回的要求,对竣工图的编制、整理、审核、交接、验收做出规定: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的,不算完成施工任务,并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记录、检验记录、交工验收记签证等,整理好变更文件。按规定编制好竣工图。工程竣工前,由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组织检查竣工图的质量,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的主管部门应检查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档案的质量。
第十四条编制竣工图的费用,按下列办法处理。
1、因设计失误造成设计变更较大,施工图不能代用或利用的,由设计单位负责绘制竣工图,并承担其费用。
2.因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要求更设计,需要重新绘制竣工图时,由建设单位绘制或委托设计单位负责绘制,其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基建设投资中解决。
3.第l、2项规定以外的,则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技工图,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第四章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一般可根据本规定附表《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特殊专业的建设项目可参照附表制定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全过程中应产生的文件材料规定详细的归档范围和内容,以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第十七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保管期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长期保管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实际保管期限不得短于建设项目的实际寿命。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技术改造项目可按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暂行规定由国家计委、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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