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饮品店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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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应当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充分审查和理解合同的内容,确保自身利益。合同范文的阅读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合同的撰写和理解能力。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少儿外语培训教学是很有发展潜力的教育模式,对学生的未来英语学习有显著地作用,甲乙双方本着优势共享、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普及和推广少儿外语校外培训教育,寻求双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就乙方加盟甲方,成为加盟甲方连锁分校、建立加盟连锁关系、在乙方所在地进行少儿外语培训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订如下加盟协议:
一、加盟的意义。
1、同荣外语培训学校是我省一所专业化从事外语短期培训、认证培训、职业教育及信息咨询的专业化培训、咨询机构,为开发培训市场、迅速扩大在乙方所在地的同荣外语培训学校知名度,本着扶持新培训学校、本地培训学校竞争力,共同发展外语培训事业,实现共赢。
2、本协议所指加盟连锁分校的涵义为: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管理制度,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议,授权乙方作为甲方的加盟成员,可使用甲方之培训学校”品牌,开展少儿外语培训事业。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享受甲方的专业技术服务、并接受甲方监督,但双方自付盈亏、独立核算。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地点建立加盟分校。乙方如需另设分校,须与甲方协商,获得新的授权。如因不可抗力影响致使乙方不能在现有校址继续办学,乙方可另行选址,并经甲方认可后享受协议的授权。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品牌使用及其分支机构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商业秘密拥有专有权;。
(2)对加盟者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标准和规范运行;。
(4)有权按规定向乙方收取加盟费以及管理费用等;。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作为会员机构的发起人和组织者,提供品牌支持,承担组织机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的指导责任,并负责乙方在学校宣传的建设维护和信息资源的编辑、加工及服务等工作,提供校报和宣传简章等宣传品。
(2)为乙方制作授权铜牌1个;。
(3)可协助乙方完成连锁分校建设。
(4)向乙方提供市场宣传建议、广告支持;。
(5)作为乙方的师资后盾、师资培训基地,甲方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教材、教学配套服务。
(6)向乙方提供业务运作支持;。
(7)提供统一的管理、运作方式;。
(8)统一发放结业证书样式、统一教材、教案;。
(9)为乙方提供相关的考试及认证等渠道;。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加盟后,使用甲方品牌。
(2)参考学校的管理、规范等;。
(3)享有各大媒体广告、网站宣传;。
(4)获得甲方的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5)对分校拥有经营管理权;。
(6)有权要求给予技术上的支持;。
(7)在权要求给予师资上的帮助;。
(8)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
4、乙方的义务。
(1)完成分校开业前所需手续;。
(2)接受甲方的监督;。
(3)确保分校教学场地、教师及其资金等条件的稳定与持续;。
(4)保护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
(5)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以及管理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7)在加盟甲方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再加盟其它相同或类似的组织;。
(8)如开展相同、类似或再设立分校等业务,可经甲方批准;。
四、交费标准及方式。
(一)交费标准。
1、加盟费——乙方加盟甲方,应交纳加盟费_________元整。
2、管理费——乙方每年应向甲方交付管理及维护费,首年减免管理费,每年的管理及维护费相比前一年增加_________元。
3、加盟费,管理费按______年收取,费用自加盟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
4、拖欠加盟费30天视为乙方放弃加盟协议。
五、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正式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年,合作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有关规定去乙方考察,如考察情况与乙方汇报的情况不相符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
3、如三年合作期满后,有一方不愿继续合作,可提前_______月告知对方。
六、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需要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主体消亡;。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并要求赔偿;。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并经甲方同意;。
(6)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1)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已经被第三方控制而丧失实际经营权时;。
(2)乙方私自将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转让给第三方时;。
(3)乙方不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及管理费时;。
七、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3、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地址:号.乙方:地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的订立以《_合同法》《商业贡茶经营管理条列》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第二条:鉴于甲方为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产品的供应,确保__xx__x产_的合理定价,拓展店的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出《xx__xx__茶有限公司贡茶加盟体系》计划.
第三条:鉴于乙方受邀加入《__xx__x贡_有限公司贡茶加盟体系》计划,成为《山西xx__xx__茶有限公司贡茶加盟体系》的成员,在甲方整体策划并提供经营指导的前提下,独立开办贡茶经营店,使之成为xx__xx__茶店的合法贡茶经营者.第四条:满足人们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需求,提高________品的销售与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xx__xx__茶的良好形象是此协议的精神所在.第五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充分友好协商的精神签订本合同,让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一条订立本合同旨在双方共同遵守__xx__x贡_有限公司贡茶加盟之规则.
第二条订立本合同的目的在于乙方加入甲方推行《__xx__x贡_有限公司贡茶加盟体系》计划后,确保乙方商品供应情况,服务水平及销售定价.
第三条订立本合同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担任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的代理商,代理人或受雇人.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不得代表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第四条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以从事本贡茶加盟事业.
第五条本合同所涉及的附件合同,附件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为了更加规范和完善本贡茶加盟事业和经营运作,甲方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可随时追加《__xx__x贡_有限公司贡茶加盟合同书》条款.
第三章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依据双方合作意向和__xx__x贡_有限公司贡茶加盟规则,甲乙双方合作期限最短为五年,正常情况下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终止贡茶加盟合同,也可以继续签订合同.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有效期为____年.
第三条乙方自愿在____市_____区______街_____号开设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__xx__x便_利”____号________店.
第四条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续约之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重新签订新合同,以做双方执行相关义务及权利之依据,未按时办理续签合同手续者,自合同期满之日起合同即自行终止,甲方收回其贡茶经营权.
第四章贡茶权使用。
第一条依据__xx__x贡_加盟规则,经双方同意,让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及经营模式,并让乙方提供门店的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贡茶加盟事业的经营.
第二条为双方有效执行上述事宜,乙方应以国家法律法令之规定,办理取得营业执照.并让乙方登记为该贡茶加盟店的合法负责人.
第三条乙方取得甲方指定之贡茶权是基于甲方为贡茶人,乙方为受许人之法律关系.第四条甲乙双方在正式签定合同前要进行基本信息资料的交流,这些资料包括:甲方提供:店面编号及名称,经营状况,门店投资预算分析情况,各种费用的收取情况,门店物品配置,商品配送以及对乙方人员的系列培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主要包括合法资格证明,产权证明,有效的身份证明,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资料,并将相关文件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第五条乙方由于人为的或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如变更负责人,增减注册资金,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拥有甲方指定之特许权后,可自行使用各种授权来经营本贡茶事业,不得__xx__x擅_更改,复制,不得私自转授,转让他人使用,不得与他人合并或延伸使用.
第六条乙方取得其贡茶经营权,应按照《商业贡茶经营条列》规定,结合本贡茶加盟企业之营运情况,支付各种相关费用.
第七条甲方所授权之贡茶加盟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贡茶加盟合同终止之日废止.
第五章费用及支付。
(一)甲方以进货价格配送给乙方商品,并向乙方提供“__xx__x”_贡茶,乙方向甲方交纳贡茶使用费和贡茶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按年交纳相应的贡茶使用费)。
(二)贡茶加盟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纳2万元的贡茶保证金。(三)乙方使用甲方“__xx__x”_贡茶使用费为2元每月每平米,贡茶使用费在本合同生效对应日起按年为单位交付,5年为______元.第三条pos系统使用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立即向软件供应商支付5500元的pos系统使用费(不退还),并按月交纳80元的远程数据传输费用.(甲方代收)。
(一)甲方在每天收取乙方货款的基础上,根据乙方的请货要求即给予商品配送,到每月初,甲乙双方结算上月货款,在甲方所收取的乙方上月的全额营业款的基础上,扣除上月配送货款以及乙方上月累计从甲方所领取全部耗材费以及甲方相关费用后,多退少补.
(二)乙方需预付甲方先期投资款20万元(包括店面修费,设备购置费,商品保证金等).开业后多退少补.
第六章门店的开设。
第一条甲方在乙方申请的基础上进行市场调研考察确定其门店具体地址之经营可行性.
第二条在甲方确认门店具有经营可行性的情况下乙方提供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如租赁协议等„„.第三条为维护本贡茶事业的统一形象,甲方负责门店的修,施工,修与施工费用按甲方标准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为维护本贡茶加盟体系的统一形象,门店开设需要的一切潢以及材料,均由甲方设计,规划,验收.第五条甲方提供门店面饰形象造型,并提供特殊材料,乙方要求门店增加设备或提高质量标准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其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依据本贡茶加盟企业《贡茶加盟手册》条列规定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前必须按预付费标准一次性付清预付费用.(修工费,潢特殊材料费,机器设备费用和首期货款)。
第七条乙方在现有店面的基础上申请开发新的目标市场,须向甲方递交书面《目标市场开发的可行性报告》或进行特别约定,否则甲方有权另行授权他人,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甲方.
第七章培训与指导。
第一条为了乙方更加快理解甲方贡茶经营理念,服务理念,并达成共识,使之达到最大的经营效益,甲方将在乙方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进行经营指导及到必要的相关知识和经营技术的培训.
第二条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本人或乙方派遣具体店铺主管,到甲方参加贡茶加盟事业的学习培训,学习必要的经营技术,管理经验和店铺运作的相关知识.
第三条依据总部培训制度,甲方派遣营运部工作人员在门点开业前,对乙方进行开业培训指导和店铺入轨期的培训指导.
第四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参加总部每年定期召开的发展战略研讨会以及不定期的业务培训学习.第五条依据贡茶经营管理办法,为维护整个贡茶体系的健全运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经营指导,业务培训和市场督导.
第六条甲方为保障贡茶加盟体系的正常运作,有效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的权益,乙方所有店员必须持有由甲方发放的上岗证才具备开业资格,因此影响开业进度所造成的一切埙失方承担.
第八章促销与广告。
第一条依据总部贡茶经营之促销和广告规划,为提升“__xx__x”_茶贡茶形象的统一性,整体性,甲乙双方必须恪守促销广告之条列。
第二条甲方负责提供本贡茶加盟体系具有整体贡茶效应的广告规划,其规划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三条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具有统一形象识别系统的相关物件或规范去执行操作。
第四条甲方提供具体的促销宣传方案和促销物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具体规划去实施。第五条乙方如要独立进行广告促销时,必须向总部申请备案,由总部同意后方可实施。且广告促销费用由乙方来承担,如擅自进行独立广告促销活动影响本贡茶加盟体系形象,或造成实际埙害者,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不少于_____元的赔偿,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九章商品制度。
第一条依据总部贡茶经营之规划,为提升“__xx__x”_茶贡茶形象的统一性,整体性,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商品之条列.
第二条为了维护乙方的稳定经营及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按乙方卖场面积及平均营业额计算的库存底限规定,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可向乙方索取存货与库存底限配送费的差额补偿.第三条针对公司专卖商品,根据国家零售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贡茶加盟主在贡茶加盟时,需交纳____万元的商品保证金,所有商品由公司统一配送,商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经营使用权归乙方.
第十章财务制度。
第一条甲方的贡茶经营体系有统一的资金核算方式,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统一的财务结算,并认可甲方pos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条乙方应与次日十二时前主动将前日门店营业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以避免因资金不足,造成乙方商品不能及时到位.
第四条甲方财务部于每月初提供上月的往来汇总表给乙方,作为乙方结算之依据.第五条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甲方与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以乙方的店号章为确认标准,该店号章视为乙方的权利义务体现,不以乙方的实际经营者为转移.
第十一章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制定统一的商品价格和店内布局,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随意调整。
2)甲方的门店督导员有权对贡茶加盟店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每一年度的入店次数不少于50次)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的盘点小组进行盘点,以保证乙方的正常销售和商品质量.按照甲方规定,盘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店内的饰,以免影响“__xx__x”_统一形象,情节严重者,取消贡茶加盟资格.9)乙方负责本店面所在管辖区内办理所需的一切证件,如:房屋租赁证,施工占地证,消防安全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烟草专卖证,员工暂住证等.
10)乙方保证按甲方贡茶经营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实行经营管理,并不得将甲方的管理体系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第十二章所有权。
第一条所有带有“__xx__x”_茶的有关标志,形象识别,商号,注册商标,注册专利,内外景观设计专利,相关证件和荣誉以及相关资料和经营技术,其所有权均属甲方拥有。第二条乙方不得擅自注册使用与甲方相关或相似的任何企业标志。
第四条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门头布及竖招,所有权归甲方,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乙方就失去了甲方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第十三章贡茶权的转让。
第四条《转让协议》内容必须仅限于:乙方自己的合法财产。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乙方自行采购商品。
第十五章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四条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贡茶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六章法律适用。
第十七章通知。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九章其他。
第一条本合同的解释权在甲方,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和用语以遵守甲方之规定为准,如有分歧,则以甲方解释为准.
甲方(出卖人):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向乙方出售车辆壹台(下称该车):品牌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车身颜色为: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车在运输或储存过程中造成以下瑕疵: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买卖该车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下称本协议):
一、甲方保证该车修复后已达到主机厂车辆合格标准,该次修复不会影响该车的使用,不会导致该车正常功能的降低。甲方为体现客户至上及诚实信用的原则,本协议即视为对该车修复之前原存在的瑕疵情况对乙方的正式告知。
二、乙方对该车曾存在瑕疵以及现在修复后的车况现已明确知晓,对全部车辆状况(包括外观、内饰、发动机、底盘等)均已核对、验收后表示认可,并且仍然同意购买。且乙方确认该车销售价格中已经对该车曾修复因素予以考虑,甲方已经在价格或优惠方案对该车给予了优惠。
三、乙方承诺:该车交付乙方后,乙方对该车车况不再以任何方式再向甲方提出异议;本协议签订后,除正常保修范围以外,乙方今后不再以包括涉嫌欺诈在内的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乙方自愿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
四、保密条款:对于本协议的内容,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泄露、透露或加以利用,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当乙方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及其它约定时,原购车合同中给予乙方的优惠兼补偿立即取消,乙方应将该车销售价格与同期市场价格之间差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双倍返还甲方,即应向甲方给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一、为了更好的促进的销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四、产品及价格:
1、产品价格以双方商定为准,供货价格如有变动,甲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2、酸奶不含税不含运费,乙方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行协商。
3、乙方每次向甲方提出供货要求时,应提供书面的订货单。
五、收货及配送方式:
2.乙方负责人接到甲方所配货物,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收货。
六、结账方式:
2.乙方以结算货款。
开户行: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
七、退货及换货:
1.甲方承诺新品上市首批订单一月内无任何返单给予乙方______%换货支持。
2.甲方承诺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无条件退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产品资料及必要的产品配套资料。
2、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情况提供产品海报、单张、物料、展示柜、促销配套用品等广告促销支持。
3、甲方协助并督促乙方销售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向乙方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在内的广告宣传资料,与乙方共同制定营销方案,协助乙方共同协商在重大节日或销售旺季的促销活动方案及实施。
4、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导购人员的产品知识培训和销售技巧培训,商品陈列等培训,以利于乙方开展销售工作。
九、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在自营终端店将甲方产品进行最佳位置陈列并进行必要形象建设。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在乙方代理区域必须执行甲方价格政策和配套渠道政策,乙方需按甲方要求严格配合执行甲方进行市场推广活动。
3、乙方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有关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发现违反,甲方将停止与乙方合作,
八、其它事宜:
合同纠纷的解决:
如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首先友好协商解决的原则。如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变更:在合同的履行中,如一方需要变更,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传真件有效)。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如有附件及补充协议即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到期如有货款未结清,顺延一个月内有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
4、前款加盟管理金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付。
2、加盟管理金_______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五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金。
2、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_______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金、加盟保证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九条:物品的保养和维修。
1、加盟店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条: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票据和表单。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1项所列的账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相关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总部。
2、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所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式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所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须将通告同式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的应得利益,则必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三条: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的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和营业时间从事经营。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_______点以后。每天的营业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第二十四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于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五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时,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3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须再支付加盟管理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加盟管理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6)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经营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的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其他违约行为。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的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商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7)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解约,并付清了加盟管理金、广告宣传分担金和其他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由总部代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一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1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无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止后,须及时消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三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本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归还加盟店。本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本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四条: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三十七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他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三十八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时,本条第2、3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保证金的月平均数计。
5、在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下,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一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和保金投保。
第四十二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三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四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品牌)。
地址:
电话:
法人:(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部甲方:加盟者。
地址:
电话:
法人:(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自乙方处购买饮料等相关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价格。
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价格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
2、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产品质量。
1、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因非产品本身的质量原因(如甲方储运不善等)产生的问题,乙方不予调换,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产品包装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和甲乙双方约定,并且达到安全和卫生条件。
第四条、产品的交付。
1、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货运代理人将产品运至双方指定地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即时对货物数量、编码、外观、包装、质量等情况进行检验,如有任何异议,应在立即告知乙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完毕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在送货单上签字盖章。
2、甲方需将计划用量按实际需要提交乙方,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计划进行备货,不能备齐的货品应在甲方提出计划的48小时内反馈。
3、除因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外,甲方不得拒收。
4、乙方产品的所有权在产品交付时转移至甲方,货物风险随之转移。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
1、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首付款,供货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全部余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遵循平等诚信的原则,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而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自行向第三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可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第七条、协议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1)一方明确声明或以实际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2)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3)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
转让方(一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号码:
顶让方(一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包经营____县 饮品店,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经营范围(除含油烟的餐饮)。
第二条店面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店面位于 。
2、该店面现在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3、本合同签订当天一起对该店的所有东西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乙方承包后可享受该店的所有经营权,使用权,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六条房租到本月____日为止,乙方接手后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与房东签铺面租赁合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_____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_____、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_____的特许加盟店。“公司_____”:指称为公司的_____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_____,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_____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_____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_____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第四条:_____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_____、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_____。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_____,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_____。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_____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_____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_____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_____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追加建店。
1、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_____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
4、前款加盟管理金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_____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_____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第十一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付。
2、加盟管理金_______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_____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五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金。
2、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_______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金、加盟保证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九条:物品的保养和维修。
1、加盟店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条: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票据和表单。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1项所列的账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相关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总部。
2、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所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式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所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须将通告同式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的应得利益,则必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三条: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的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和营业时间从事经营。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_______点以后。每天的营业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第二十四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于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五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时,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3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须再支付加盟管理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加盟管理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6)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经营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的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其他违约行为。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的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商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7)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解约,并付清了加盟管理金、广告宣传分担金和其他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由总部代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一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招牌、_____等的撤除。
1、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_____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_____、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1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_____、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无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止后,须及时消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三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本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归还加盟店。本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本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四条: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_____、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_____等其他劳资纠纷和_____、天灾人祸、_____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第三十七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他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三十八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时,本条第2、3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保证金的月平均数计。
5、在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下,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一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和保金投保。
第四十二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三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四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品牌)。
地址:
电话:
法人:(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部甲方:加盟者。
地址:
电话:
法人:(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自乙方处购买饮料等相关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价格。
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价格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
2、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产品质量。
1、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因非产品本身的质量原因(如甲方储运不善等)产生的问题,乙方不予调换,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产品包装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和甲乙双方约定,并且达到安全和卫生条件。
第四条、产品的交付。
1、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货运代理人将产品运至双方指定地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即时对货物数量、编码、外观、包装、质量等情况进行检验,如有任何异议,应在立即告知乙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完毕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在送货单上签字盖章。
2、甲方需将计划用量按实际需要提交乙方,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计划进行备货,不能备齐的货品应在甲方提出计划的48小时内反馈。
3、除因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外,甲方不得拒收。
4、乙方产品的所有权在产品交付时转移至甲方,货物风险随之转移。第五条、货款的结算1、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首付款,供货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全部余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遵循平等诚信的原则,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而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自行向第三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可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第七条、协议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甲、乙双方就酒水饮料供销问题,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乙方兹同意,甲方享有乙方场所所售酒类及饮料的为期年的独家供货权。
二、乙方应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经营的将授权经营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交给甲方。
三、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见附件价格表,为不含税价格,如开票则另计税金。如厂方调价,经乙方签章认可后按新价格执行。
四、甲方保证按时、按量送货给乙方,并承诺对所供酒类保质保量。如有假冒伪劣产品经有关部门鉴定后,一切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据此可解除合同。如乙方对接受的酒水有异议,须在收货后30日内提出,否则视为有效接收。
五、乙方允许甲方派驻进场促销人员,但促销人员须遵守乙方场所的规章制度。
六、收货:乙方收货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也可凭有效委托手续委托他人收货,乙方也可指定作为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交与甲方),委托收货文件为本合同有效附件。
七、货款结算:
1、乙方须在每月_______日前,根据甲方提供的对账单,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清上月购进货物款。如乙方不能按时结清款项,甲方有权拒送酒水。甲方账户:________市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支行。
2、甲方业务员通常不得收取现金,除非持有甲方该有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收款委托书时,且乙方经电话联系甲方负责人确认后才可以支付现金。
八、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本协议已完成交易额的20%作为违约金。乙方迟延给付货款还应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货款额的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九、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结清所欠货款。
十、如乙方在合同期中,因任何原因歇业或转让,则此合同自行终止,据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结清所有货款。
十一、合同期限为签章之日起年。合同期内乙方因故未完成既定销售额,经甲方同意,可申请延期履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合同引起的诉讼纠纷,违约方还需承担为此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1、大纲、范围、定义:
__xx__x贡_加盟店,乙方在该地区经营甲方经营的所有产品,并享有甲方的各种经营,管理理念,产品的商标,包物及各种荣誉,乙方拥有本地区贡茶加盟店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甲方只对乙方的经营提出建议、指导。
2、贡茶加盟权的授予: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贡茶加盟合作协议书,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该地区开甲方的贡茶加盟店,并授予贡茶加盟权。
3、贡茶加盟店的地位:
乙方拥有该店的所有权,甲方只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
该店的营业实际面积led专卖店不得低于40m2,店堂不得低于150m2,地段为该地区二级店面以上位置,修的风格、档次须符合甲方要求,产品的投资(包括库存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
5、价格问题:
a.甲方供货价,甲方给乙方产品的价格应以甲方的出厂价折供给,不得有高于其它贡茶加盟店的供价价格。
b.乙方在当地市场的价格全国统一定价。
6、财务会计事项:
乙方须完全覆行协议中的付款条例,保证甲方的财务运作,及双方的良好商誉,在乙方的贡茶加盟店,乙方享有自主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自负盈亏。
7、贡茶加盟店的设备投资:
甲方的设备投资:甲方负责对其产品的生产、加工、包所需机器、厂房、基本的投资建设。
乙方:乙方对其贡茶加盟店--“山铼特工贸有限公司led专卖店”贡茶加盟店的店面、店内修、广告灯箱的投资,包括根据营业需要的茶座等各配套设施。
8、经营贡茶问题贡茶加盟店二店、三店的贡茶经营,但不得同时经营非甲方产品。
9、指定原料,采购地点:
为保证甲方产品的质量及公司的声誉,经营所需的原料及成品,须由甲方统一配送,如甲方没有乙方市场所需产品,或甲方缺货或甲方同意的产品不在此条例。
10、换货、挂损、检验之规定:
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销售的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换货申请,进行产品调换,甚至退货;挂损:甲方送至乙方产品,如因甲方对产品包不力,造成产品破损,由甲方负责;如因运输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破损,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产品破损不超2%,属正常损耗,甲方不负责任。
12、人员支持问题:
业期间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等业务培训,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及在乙方期间的吃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进行较长时间的管理(15个工作日以上)乙方还须按甲方的工资标准付工资给甲方。
13、事故及顾客反映处理:
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顾客投诉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不在甲方负责范围内),其它因素均由乙方负责。
14、各种报告义务:
乙方每月前三天内须把前一个月经营情况、销售额等营业进展、市场信息,当地的产品销售、广告告之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经营情况作必要配合,甲方如有新的可行性销售策划及市场信息应及时通知乙方。
15、管理支持:
必须无偿为乙方提供甲方公司各种管理资料如人员培训专卖店日常管理制度及公司各种〈荣誉证书〉及产业的信息资料。
16、营业秘密规定:
甲、乙双方都应视公司对对方的经营情况,包括零售额,促销广告计划视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17、债权、债务让渡:
甲、乙一方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或公司法人代表更换,均应书面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继续覆行,或合作方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8、保证金、贡茶加盟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贡茶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贡茶加盟时,须付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开发新产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贡茶加盟店时,须交贡茶加盟金壹万元人民币,以保证甲方利益。
19、法律及讼诉。
a.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
b.双方因覆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协议本身的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解决;。
c.若协商不一致,双方可就争议事向协议覆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终止及续约:
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乙方若有违约甲方销售原则,如倾销甲方产品或向第三方进非甲方产品或自行进质量不合格产品等,影响到甲方商誉,皆为构成违反本协议的条款。2l、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的附件为不可分割之部分。
乙方:时间:时间:签约人: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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