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工作场地保持清洁,工具和设备摆放有序。
3、维修车辆时必须使用翼子板护翼、座套、挂档套、方向盘套及脚垫。
4、非授权人员严禁驾驶公司或用户车辆及试车。
5、允许挪车人员在车间挪动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同时要互相避让,进出厂房门及通道时要缓慢注意。
6、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7、举升车辆要小心,避免车辆出现刮蹭现象。在维修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8、禁止在车间吸烟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车上和车下同时作业时,车上人员要防止掉下东西伤人。
10、谨慎操作,严格执行修理工艺和修理技术标准。
11、车间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并按要求使用专用工具。
12、文明生产,禁止在厂区范围动用明火并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13、所有人员熟知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电闸箱附近不得放置易燃可燃物。
14、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场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15、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段电源开关。作业结束或下班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1、进入车间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所有人员需按照培训要求操作,专业岗位需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违规操作造成人员伤害,需承担相应责任。
2、员工进入车间禁止相互追逐、嬉戏打闹,防止滑、摔倒;进出车间时按照秩序,自觉排队,禁止拥挤,防止发生挤压踩踏的事故。
1、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非专业人员不得对车间线路进行改动。
2、电器安装、接拉电线或电器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不允许自行处理。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要擅自处理,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3、生产中应注意防止意外触电,任何设备需要移动前,先检查并关闭电源。
4、所有工作台上的工作灯在下班后均要关闭电源,设备使用完毕或者长期不用要断开电源开关。
5、车间清洗等用水后,应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防止湿滑跌倒。
6、车间产后清洗地面、工器具及设备时,做好设备防护,禁止将水溅到设备电机上,以免造成设备损坏;用水完毕后,应检查水龙头,确保关闭,防止水泄露造成其它设备、材料等损害。
7、厂区、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带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出厂区、车间。
8、纸箱、托盘等易燃物品的存放要在指定位置,避免随处乱放。
9、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防止引发火灾。
10、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员工应熟悉消防疏散通道,爱护各类消防施设,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11、限制区域(配电房、制冷房、泵房等),禁止非本区责任人员进入。
1、每台生产设备设专人负责,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授权人员严禁操作。
2、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指挥与违规操作机器。
3、开机送电前要检查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否正常,正常方可开机,按照规范操作。
4、操作机械设备时,注意传送带等活动运行机构,避免手指、头发、衣物扯入。
5、在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时,不允许擅自处理,应按“急停”或“停止”按钮,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6、紧急情况下,拍下“急停”按钮,保证人员、设备安全,非紧急情况禁止按下“急停”或“停止”按钮,严禁在设备运行时直接将电闸拉下。
1、上班期间禁止饮酒。
2、堆垛不得超过规定高度,禁止在设备与电线上堆放东西,禁止各种危险动作。
3、使用梯子等进行高处作业前先检查,确保没有损坏。应至少两人一组,保证一人在地面观察。
4、采用次氯酸钠等化学品清洗消毒时遵循《化学品管理制度》,穿戴好橡胶手套等个人保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身体特别是眼睛。禁止在较小的密闭空间使用,防止发生意外中毒事故。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紧闭盖好,避免翻倒泄露,并放回指定储存点,以免他人误用。
5、员工上下班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使用电瓶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时应带好安全帽,穿反光服。注意观察路况,规避行人、车辆。
6、发生任何情况下的事故,应保持镇定,及时把意外的发生地点、事故情况等通知主管领导或专业安全员进行处理。
7、加工中心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全员参加,不得缺席。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1
为了搞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各车间遵照执行:
1. 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9.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
10.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确需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必须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安排作业,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监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1、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建立相关安全检查台帐。
2、必须建立由电站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3、综合检查由电站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电站(包括节假日检查)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于每月下旬检查);班组安全检查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
4、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特别是汛前检查,主要是对重要电气设备和水工建筑物、起重机械、厂房建筑、安全防护用品以及防火防爆等进行专业检查。
5、季节性检查由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主要有汛中、汛后检查和对防洪、防火、防职业危害和地震后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和岗位工人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的班中巡回检查。
7、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8、各级组织的检查结果,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9、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
10、电站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11、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逐项分析研究,做到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凡是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得推给别人。
12、各级检查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有关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总并存档。
1.操作前先想一想,如有疑难先发问请教。
2.工作场所内勿追逐嬉戏。
3.场地、进出口、通道保持整洁畅通,勿堆积物品、废物。
4.非经允许,不可私自开动机器设备。
5.勿靠近悬吊物品下方或工作。
6.了解消防器材位置及其用法,并作定期检查或调整。
7.发生意外应立即报告,勿擅自处理。
8.肥料、油布、垃圾应分别放于规定处所。
1.遵守安全规则及信号。
2.工作时应佩戴安全护具,如安全帽、护目镜、劳保鞋等。
3.工作时穿着合身工作服,扣好衣服带、纽扣等并保持整洁。
4.在操作机器过程中,勿于他人交谈。
5.操作转动机具时,勿戴手套。
6.如有伤害时,均应迅速处理与治疗。
1.开动机器时,应先了解该机器性能及如何停止。
2.所有护罩使用前后均应放置定位。
3.保持机器清洁与良好状况,如有故障,立即关掉电源,并向上级报告。
4.机器运转中,切勿清理、调整或修理。
5.未获得上级许可,切勿启动或操作任何机器。
6.机器设备用毕后,须将各操作杆放回原来位置。
7.关闭电力电钮后须待机器确实停止后,始可离去。
8.转动中的机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体试图停止。
1.易燃气体及液体应放置于安全处所。
2.存放易燃物品的地面周围勿有油渍。
3.切勿在易燃物品周围点火、吸烟等。
4.使用气体、液体燃料时,应先检查其输送系统及各部门是否有泄漏现象。
5.易燃物品使用完毕,应立即关闭分支及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情况。
1.电线及电器上不可搁置物品。
2.通电前必须通知所有参与工作人员。
3.设备安装时,必须注意装设接地线。
4.设备插电前,必先查明保护装置之正确与否。
提高生产效率,保证车间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首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企业负责,以一切为了生产为指导思想。具体细则如下:
1.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厂,若确实有事,必须提前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另外指定他人值班;
2.随时注意车间及周围生产人员的安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及时纠正违章现象;
3.对车间工人的劳动纪律负责,严格考勤,对到厂不到岗或迟到的员工做好记录,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及时报告车间领导处理;
4.督促行、起人员积极配合机床及时吊、装工件,不能耽误生产;
5.以身作则,提醒当班操作者振奋精神,不能睡觉,杜绝疲劳操作,防止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6.值班期间,如遇机床故障、工件在加工过程中有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其它能影响生产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应部门人员或车间领导处理。在未得到处理结果之前,不准擅自决定停工、停机、准假;
7.值班期间,所有上班人员严禁饮酒或酒后上班,冬天不能随意升火取暖,一经发现严格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罚;
8.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笔迹工整清楚,如实反映在值班过程中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的实际情况,做好面对面交接班工作,确保工厂生产顺利进行。
以上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有不负责任或失职现象,公司将根据情节给予处罚或取消值班津贴。希望值班人员认真负责,做好表率。
为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车间员工的行为,防止和减少车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生产研发部机电车间全体员工,以及外协安装维修等人员。
3.1机、电主管兼生产安全员负责所属车间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2车间全体员工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4.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4.2坚持落实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4.3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5.1设备部安全管理职责
5.1.1建立各生产部门设备从安装、调试、验收,到运行、维护、保养、检测等各环节的档案,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最大限度的`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5.1.2指导各生产部门设备操作人员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检查、监督各分部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5.1.3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作业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严禁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首要责任。
5.1.4负责公司特种设备(行车、空压机、烘缸、蒸汽管路)的维护管理工作,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评估(厂内评估),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严防特种设备失效(修)产生重大事故。
5.1.5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5.1.6组织本部门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中修计划,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各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设备)、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同时组织各生产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5.1.7认真做好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全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记录表格或图表,各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5.1.8负责公司各部门机电设备信息的建立和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机电安装维修工程的质量、安全、检测与试验管理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6.1《机电车间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2《机电车间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6.3《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6.4《砂轮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6.5《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6.6《风焊、氧割安全操作规程》
本制度自2022年09月01日起执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产研发部机电车间所有,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一、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穿着不整齐不允许上岗。
二、工作中必须服从现场管理者的工作指令,不得私自违章作业。
三、必须严格按照各工序生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规野蛮操作。
四、各工序员工各负其责,未经允许不得擅动机.电设备。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其它岗位工作。
五、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车处理,检修设备要挂出警示牌:正在检修,请勿启动:。
六、生产作业中必须注意力集中,以免设备给人体造成伤害事故。
七、上班时间严禁窜岗,打闹,睡觉。禁止班前班中饮酒。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或开除。
八、厂区内禁止打架,滋事和偷盗公司财物行为,一旦发现扣除当月工资,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九、各电控室,操作室,财务室,仓库等重地禁止闲杂人员出入。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十、厂区消防器材应指定位置放置,无故不得移动。
十一、设备旋转部位应加安全防护罩,隔离护栏。设备启动运转时人体不得靠近。
十二、电气焊,起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做到防火,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十三、厂区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
十四、电器出现故障有专人负责维修,无关人员不得乱动。
十五、车间机动车辆、天车、均由专人操作,严禁带障作业。
十六、专用吊具(绳、钩、带)使用前应详细检查,有隐患先排除再作业。
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增强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自觉性, 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 避免事故的发生, 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 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进入本厂人员等)均经过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教育时间不得小于24学时。
2、车间级教育由分管安全的`车间主任负责, 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生产特点, 主要设备的性能, 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 事故教训及预防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经考试合格, 才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教育由班长负责, 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 主要设备结构原理, 操作注意事项, 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 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 安全装置和工器具, 个人防护用品, 防护用具, 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才可到岗位学习。
1、车间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利用每天的早会经常性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 增强员工的安全意思和法制观念。
2、定期开展安全活动, 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前, 车间要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检修。
4、员工上岗前必须指定导师对其进行岗位相关技能和知识传授。
5、每年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考试, 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考试不合格, 允许补考一次, 凡考试不合格者, 进行上岗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才可从事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期限进行复审, 复审合格后, 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证外, 还必须取得本单位的安全作业证。
4、发生事故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 吸取事故教训, 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1、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安全用品;
2、造型过程中所用工具必须就近安放不得随意乱丢;
3、不得擅自接电源,需临时用电应有电工接线;
4、造型需留出浇铸安全通道,型箱不得影响浇铸;
5、浇铸前应检查所用器械,加穿浇铸时应穿戴的防护用品;
6、浇注前应检查型箱的干燥,压箱必须够重,边缝需填实,防止铁水溢出;
7、出水应慢放,在放水结束后方可移包,浇铸过程应做到实走、稳抬、慢浇;
8、应按规定时间出箱,逐件依次移出;
9、必须在工件冷却后再进行清沙处理;
10、注意车间整体卫生,型箱工具用完需摆放整齐。
1、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应做到
(1)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
(2)制定防治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
(3)企业应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危害状况进行评估,以确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发放
3、员工健康监护应做到
(1)企业应定期为员工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2)对职业病患者,应按规定给予及时治疗、疗养。
(3)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并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应及时调离。
1、在开炉前应先开水系统并认真检查个水冷管的畅通,及水压是否正常。保证各水接头不得漏水。
2、在开炉前应检查炉衬和炉口,炉嘴保证完好。保持感应圈清洁。并对炉台机械运行进行检查。
3、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部分加料。
4、通电由低逐步渐高,直到正常。增压过程巾应随时注意各仪表指示。
5、熔炼中应保证炉料按比例投入,随时除渣和松料,以保证不得出闷气,架牢现象。
6、按工艺要求温度及时出炉,在出炉前应造渣并清渣。
7、每一炉炉水出完以后应检查炉衬。
1、检查机器各部是否完好,辗轮转动是否灵活,刮板尺寸是否调节适当,再空运转3分钟~5分钟,确认各部正常后才能加砂、加料,并必须严格按规定量使用,禁上超负荷。
2、混砂机在转动时,不许用手扒料和清理辗轮,不许伸手到辗盘内添加各种物料,取样必须从取样孔去取。
3、无论新、旧砂都必须过筛防止将铁块等杂物投入辗盘内损坏机器。
4、因故停车应清除辗盘内的砂及物料后再行启动,不能重车强行启动。
5、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并应经常注意音响及辗轮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
6、当辗轮未完全停止时,不准将手及其它器械伸进辗盘内,进入辗盘内清理检修时,除了要拉开电源开关,挂上“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告牌外,还要设人监护。
7、工作后,必须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拉歼电源开关,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1、开动砂轮机使用前首先检查砂轮罩壳是否齐全牢固,砂轮是否有破损。
2、使用砂轮磨削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3、操作者,应站在旋转砂轮的侧面。
4、砂轮安装时需两面加石棉垫,加紧牢固。
5、磨削时工件应夹紧抓牢,工件应慢慢接触砂轮。不能速度太快或用力太猛,应均匀磨削。
6、磨削时发现砂轮跳动、运转不平稳应及时修整砂轮。
7、如有异常情况出现立即停止。
1、开机应认真检查各项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台车送出、进应仔细观察走线安全。
3、装料不得超重量(11吨)和炉料在进炉内前要检查稳定性,并不得超高和须离测温表10 cm~2 0 cm。
4、在设定温度前须再度检查炉料捌‘质对设定温度应复检后方可开启。
5、对直接入水件必须在顶起前要开启油泵,并保证安全卡在位。
6、热处理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温度的升、保温情况。
7、处理完后应检查内膛电阻带和炉板清洁方可把台车进炉。
1、使用喷枪前必须检查液化气瓶阀有无泄漏。
2、检查喷枪开关是否完好。
3、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
4、检查皮管有无漏气,连接各部位应严密。
5、点火时需在口后部点火。喷口不得对人和物。
6、点火前要对需烘烤得部件周围检查不得有易燃物品。
7、在对型模烘烤过程中必须先前后近的操作方法。
8、使用后必须管好气瓶开关,然后管好喷枪开关,枪瓶分离后分别放好。
为了加强车间生产工作的安全,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促进企业的事业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1、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车间员工要经常检查设备,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报告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3、车间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车间员工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5、车间设备、生产原料和货物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6、车间员工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相亲疏散通道上堆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7、车间员工严禁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8、车间员工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等设备。
9、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10、车间员工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或特殊机台。
11、车间员工不准操作故障设备未修好的任何设备。
12、车间员工不准上班时间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3、车间员工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和老人进入车间工作。
1、新工人操作设备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重点设备、特殊工种须以培训考核后凭证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指定没经过培训的工人操作设备,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指挥者负责。
2、工作前必须熟知所使用的防护用品、防护设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进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使用各种防护设施。
3、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周围有无障碍物,排除故障和隐患。
4、上班时,进车间人员均应穿工作服、工作鞋。
5、设备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业;设备的搬迁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禁止使用除锈剂清除机械、设备、配件的锈蚀;禁止使用汽油浸泡机械配件;禁止使用汽油、丙酮、酒精、丙醇、挥发性强的试剂,擦拭机械设备、(属于设备使用说明书载明的必须使用的试剂、油料、化学物品除外)。
6、使用手提电器必须采取绝缘、接地等防护措施。
7、各车间的.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阻塞。
8、各机台需引接电线时,应请专业人员进行引接,引接电线要求整齐,牢固、严禁乱拉乱接。
9、禁止生产设备、动力设施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电器开关、安全防护开关,必须符合用电要求。
10、瓶装、桶装化学试剂、硫酸、油料按规定使用后,必须使用原盖封存,禁止敞口存放。
11、禁止擅自拆装、组装或互换机械设备的配置、部件。
12、本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允许非本岗位人员、动用机械设备。
13、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私自挪动消防器材。
14、需要用炉灶加热时,应先检查加热容器是否安全、清洁。必须将容器、加热炉及地面洒落的可燃物清理干净,方可进行加热。在加热过程中,火焰不得超过锅底范围,并必须有人守护观察。
15、进车间的原材料、应规范、整齐的放置在材料预进间。
16、各班组在下班前必须将未使用完的原料密封放好,设备擦拭干净,成品、半成品有条理摆放,不得阻塞通道。
17、非生产性杂物不得进入车间,保持生产场地清洁卫生,回收包装物应叠齐打捆,垃圾应装袋,按指定的地点放置。
18、非生产人员、小孩、非生产用车辆一律不准进车间。
19、下班时应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和气源,熄灭火种。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3、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1、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8、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9、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11、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1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1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1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14、质量保证材料;
15、工程业绩资料;
16、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17、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18、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19、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2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