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问题时,要积极思考和倾听他人的建议,才能找到最佳解决方案。写总结时,可以借助一些写作工具和软件,如思维导图、文字处理软件等,提高写作的效率和质量。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能够感受到时间的流逝和努力的价值。
16岁那年,我开始记日记。现在已经累积有厚厚的28本。闲来无事,我把日记编成号码,整整齐齐地排列在书橱里。这些日记好比是我人生的见证人,安静地站在那里,随时向我作证:这就是你的人生,一切都是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常常翻看这些日记本,或欣喜,或羞愧,或惆怅,或伤感,为过往青春的幼稚,为从前生活的困厄,也为曾经理想的追求这些日记,记载的是过去岁月的困顿、忧郁、纠结,当然也有感动和快乐。不管生活状态与人生境遇如何,这些日记记载的都是自己真实的生活经历,原原本本,真真切切。
日记大体可分为几个阶段。一是在结婚之前,这些日记最纯真,记录的生活最详实,忧愁也最多。正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为了表现自己的成熟,天天看那些忧愁的书籍,闲暇时间到处乱走,一朵花的衰落,一只小鸟的受伤,都足以让自己感伤半日。即便如此,爱情还是不由分说地闯到,心中的白雪公主若隐若现,整天激动得好像是捞出水面的鲢鱼,跳个不停。女孩对自己笑了一下,心脏便跳起了热烈的广场舞;女孩疏远自己了,便心如死灰,如坠入了无底的深渊峡谷里。
结婚之后的日记记录的是与妻子的磨合过程。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我与妻子是鸳鸯配,她性格倔强,我性格急躁,我俩的个性都相当要强。这样的两个人结合在一起,冲突在所难免。有时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就会闹翻天,是一个“不和谐”家庭的典型代表。那些年的日记里,我不知道写了她多少“坏话”,——幸亏她是一个“理科女”,从来不偷看我的“狂草”日记,否则“大闹天宫”的剧情会即刻在我的家里上演。
不过,随着年龄渐增,我们的脾气反而越来越温和,就像一对老南瓜,没有了青涩,却有了黄金一般的从容沉静。这时,我的日记里少了一些打打闹闹,多了一份温馨体贴;少了一些恩恩怨怨,多了一份理解宽容。
喜欢写日记的人是幸福的,能把一生过成三生:第一次过的是实际的人生,第二次是每次记日记时,又把生活回味了一次,第三次是晚年再读日记时,又在回忆中重温了一次人生。感谢年少时代培养的一种爱好,让我坚持不懈地记录人生,记录社会,记录所有我爱的人们和爱我的人们,愿这些日记本能够给我的晚年生活带来回味,带来安乐,带来启示。
隔开。
室外狂风、刺槐、牛粪。
屋里温情、火炉、放荡不羁的诗。
扉页嵌着那过半的心。
看似跳动。
只有温度,却无生机。
夜23:30,大幕终于拉开:
狂风扶摇着刺槐。
彻底席卷了松干的牛粪。
熊熊的热火爱抚着热恋般的文字。
捂热了那颗几近停歇的,
心跳。
加勒比的海风砸开了窗。
吹烂了帘。
冰冻了炉火。
迅疾搜刮着诗集的每一页。
它在找寻什么?
几秒钟后。
掳走了尚存余热的文字。
——“今夜无眠”
窗,开了一夜。
帘,碎了一地。
我数到凌晨四点。
群山静寂,可以看到斜风细雨,在春来秋去的剪影里,如何还能让我遇见那些故事,回忆那些就已转身的温存。一程山水,一段故事,只是回忆里最美的琴瑟,一场雨念篆刻的城,似梦里的风荷,在抵达尘埃的脚尖瓶颈时钟的声音,细细碎碎,就像那些无声无字的歌,在宣纸的寂静里同度光阴。
-------那转身后的落寞。
拂过光阴的想念,雨念的声音,四月天的花瓣雨,皆成诗情画意。雨丝轻弹,云雀轻舞,是这样的一个雨天,只剩下一帘雨丝和一个人的孤单烟尘,不看书,不写字,只听的时间仓皇的逃走,思绪在散淡的简单,回忆寂静无声。雨念的回忆,颓废的也不知想起谁,昏黄的灯下细雨缠绵,只感觉是夜太凉,徒增撕碎的沉寂。
我心如雨,一个人的时候,可以私密的快乐,可以如梦幻般去痴迷回忆爱情,那一生一世,满纸的忧伤思绪,曾路过,也曾错过的悲喜。下雨的屋檐,果然适合隔窗听雨,浮生六计,像在听宋词一样,稀疏的心情,有些散淡,深的浅的记忆,只有有心的人,才从窗下经过,雨季刚刚来,时光恰恰好。
等来有风相伴,等来寂静轻欢,光阴打马而过,一切云情雨意。常常与散淡陌生人喝茶谈光阴,有些颓,有些脆弱与生悲,生活只有几缕神秘,寂不成形,又软软绵绵,又无限的颓废。远远的天边,来不及入眼的山水,又久违的芳菲散尽,断了的思念,竟然还要回忆时带着笑意,摇曳的心事——没有人比我更明白我,也没有人比我更不明白我。
家乡种植的苜蓿开紫花,百度上说:紫花苜蓿是“牧草之王”,一点不假,它一年可以收割三到四次,生命力相当顽强,一次播种之后就会绵延不绝,根系粗大,能充分吸收土壤深层次的水分,抗汗能力很强。为了不占用肥沃的土地,农民便将苜蓿籽洒在山坡地带,任其自由的生长。
经过一个冬天的休眠,春风轻轻一吹,牙尖就会迫不及待的露出地面,苜蓿地就成了孩子们掐菜、嬉闹、玩耍的地方。如若遇见“小气”的`主人,会被追赶,主人来了就四散逃窜,主人刚走又聚拢起来,孩子们乐着玩闹,主人气的七窍生烟。刚刚长出的嫩芽必须用小刀去“剜”,好不容易“剜”的菜芽,在紧张的躲闪中,洒的满地都是,却乐此不疲。
在无水无肥的山坡地上,苜蓿快乐地生长,幼时授益于人,长大是牛羊骡马的草料。
苜蓿掐回来之后,嫩芽是不需要切的,白面倒入菜中,在案上用力搓揉,加盐调合,揉成长长的菜棒切成一寸厚的片,入锅蒸,叫“苜蓿菜叶叶”。蒸熟了,蘸着醋和油泼辣子和成的汁子,一口气能吃好几个,对我来说是上品佳肴。
苜蓿的味道和土地的味道混杂,亲切温暖,经久弥香。过去人顿顿吃,吃的面露菜色,如今的人好多年不吃一次,却面无血色。
比起那些烧烤炸焖来,它应该成为餐桌上的常客。
你的声音便向外飘逸。
如此清脆。
那么甜蜜。
再嚼一嚼。
那被灯光亲吻得发黄的字迹。
眼里。
便又一次现出。
亭亭玉立的你。
那样熟悉。
却又叫人那么迷离。
哪一夜。
我失去了你。
哪一天。
我没有了生命的绿。
睁大眼睛。
问一问深邃的苍穹。
或许。
知情的。
爱情是一种瘾,失恋就如同戒断毒瘾。
爱情,也只不过是一种需要。没什么高尚不高尚的。
正因为,有人没把爱情看得神秘又纯洁
才抓住了爱情的关键
才可以左右爱情的感觉
任何崇拜,都不利于发现真理。爱情是这样,人也是这样。
除非你认为技术是一种浪漫的东西
可是用技术生发出的感情和感觉,仍然是浪漫的。 因为人不仅有理性,还有感性。
爱情是一座房子,由一经一纬的木头搭成。
先离开的那个人,会把他所有的经纬的木头中属于他的那部分全部拿走,所以才会有失恋后,世界坍塌的感觉。
一个属于你们两个人的王国,就这样悄悄地毁灭了,类似于那个小游戏。
这就是为什么失恋后,总有一段时间,人总是喜欢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说不可能
你以为否定整个过往的,只是这几个字吗?
那是过去的整个世界都被颠覆了。
他们在玩这个游戏,你看着他一点点地抽走木条,可是却无能为力,这个过程,是非常煎熬的。
恋爱的时候,人们会倾注热情,关心,爱护,欣赏,浪漫……
世界顿时变得白茫茫的,空虚了。一切都没有了意义
曾经平凡无奇的日子,也变得那么令人怀念。因为有他的陪伴,你突然觉得每一个日子都值得珍惜。
你多希望那不是真的,你希望他仍然爱你,这两种希望折磨着你,令你瞬间就懂得了什么是寝食难安,失眠,成了习惯。
他似乎离你越来越远,越来越少关注你,可是你得不到他的消息会发疯
他的一句话,就如同一丝高手的真气,让命悬一线的你有了转机和生气
这似乎早已成为了高三的代名词,我们在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在一个没有终点的赛场上,奋斗拼搏。我们脱去了稚嫩,丢掉了天真,屏蔽了所有的电子产品,就如歌中唱的一样“我们的未来不是梦!”
“光阴似箭催人老,日月如梭趱少年!”我们的时光在不知不觉中已悄悄的溜走,留给我们的只是独自的感伤,在未来的蓝图里,它似一张白纸,需要我们用自己的行动去描绘那五彩缤纷的世界,是碌碌无为,虚度韶华?还是脚踏实地,勇往直前?是成为陆地上平庸的小草,还是成为笑傲天穹的精灵?一切的一切,还是由我们自己决定。
高三了,我们不再是唱着童谣,摇动舞步的小孩。我们不再是那衣食无忧,充满幻想的小孩。我们不再是那躲在爸爸妈妈身后畏畏缩缩的小孩。我们更多的是要担起一份责任。一份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
因此,我们需要的是奋斗,不断的进取,不断的突破自我。在人生的路上,盲目的船,一路逆风,永远没有风向,没有终点。只有树立远大的目标,才能把握船舵,顺风起航,对于孤独的雏鹰来说,一路坎坷,蓝天永远遥不可及,只有鹰击长空,才能在浩瀚的天空中自由的飞翔。对于我们高三学子来说,困难重重,成功似乎远在天涯,只有用勤劳的汗水去灌溉,才能开出希望之花。
那一涨涨埋头苦干的脸庞使我们真实的写照,在时间的长河里,。舀一瓢清水,泛起最美的涟漪。
高三了,我们该为自己的人生埋单了。
读王世襄老先生《秋虫六忆》读的是没黑没白废寝忘食的。
意念得了这个空,倒不禁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来。
我虽是个女孩子,可自小淘劣,实像个男娃儿,也常约些小伙伴,干这种捉虫欺蚁的事。记得那时常逮来玩儿的,除了蝴蝶、蜻蜓、蚂蚱、拉拉蛄、摇头娘娘外,也逮蛐蛐。我们那时逮虫,不像王世襄老先生那么专业,用什么钎子、罩子、芭蕉扇之类,我们就只徒手捉逮,倒也少不得弯腰哈背蹑手蹑脚。逮住蝴蝶、蜻蜓类的,就圈在旧玻璃洋瓶里,撒些菜叶子在里面,算做“圈养”。逮住蚂蚱,就用小手捏紧其双腿,嘴里念叨着:“簸簸箕,簸簸箕,簸上三年我放你。”那蚂蚱果真就头一点一点,屁股一撅一撅的动起来,像极了场院里人们用簸箕簸物的样子,很有意思。那些簸的好看的,能逗我们开怀大笑的,我们一高兴,就将它们放生了。反之,如果遇到懒惰的,呆头呆脑不听指挥的,我们就会将其碎尸万段毁尸灭迹。逮住树身子栖在茧子里的摇头娘娘,也是捏着其尾端,也是口里念念着“摇头娘娘摇头娘娘摇一摇”的话。若摇,就大赦,若不摇,便斩立决。如今想来,人之暴虐心性,原是与身就有的。
2
秋虫,是农村小孩子们几乎都玩儿过的一种“玩具”。
玩儿秋虫的年纪,已然是八九岁的时候了。这往前了数,作为农村的娃儿,经事第一眼认识的,概就是泥土。遂,“泥巴”算是人生之初第一个玩具。
家乡所在的大后套,是典型的红泥土地。每到春来,万物复苏,一些渠畔,水沟,小海子的水就融化了,随之,旁边的冻土也消了,在太阳渐暖的光照下,散发着袅袅的热气。孩童们就会寻上前去,抓上几把,和成面状。红泥土有粘性,一经揉搓,就光溜溜地了,柔软而筋道。三五小伙伴捧着这些泥块儿,坐在一个墙角的阳窝窝里,玩儿起了“补窟窿”的游戏。有一个“庄家”,把泥巴用小手圈成一个玉米面钵钵样儿,再把“钵”底部的泥面捏的薄薄的,卧在一只手掌心里,大声喊“瓷牛板片儿补不补?”其它的几位就和声说到“补”或“不补”,像现在赌场里下注一样。话罢了,那个小“庄家”就立时会扬起手中的泥钵,用力倒扣在地下,只听见“啪”的一声响,那钵底原被捏成薄薄的部位,就瞬间炸开一个窟窿,看上去像朵无蕊之花。这样的窟窿有时大,有时小,有时也没有,这就要看那“庄家”捏泥钵的技巧与摔泥钵的力度了。当没有窟窿的时候,“庄家”就得赔给那个先前回答说“不补”者一块儿泥巴,反之,若是有窟窿,那个原本喊“补”的人,就会把自己泥巴揪扯一块儿,捏成片儿,给补在那个窟窿上;原本回答“不补”的人,就会补上双分的泥巴。接下来,就由另外一个人坐庄家。如此这样,一圈一圈的轮流着。最后,谁的泥巴赢的多,谁就是胜利家。
泥巴还有别的玩儿法。将泥巴分成若干小份儿,捏个糖果了,盘碗了,桌凳什么的,总之,那小小心眼里凡能见着的东西,能捏来就捏,捏不来的,就胡邹着乱捏。将捏好的物件摆在太阳下晒干了,也会拿出去比赛。这样,一个春天下来,娃儿们皆把个小手皴的糙糙的,涩涩的,就那样,也玩儿的顾不得。
泥巴,是很小时候的玩具。再大些,就跟在老爷屁股后头,编草人儿玩儿。
玉米秸,或高粱秸,是编制草人儿的主要原料。把玉米秸秆掰成小段儿,用嘴咬着秸秆的皮儿,顺势撕扯,一条儿一条儿地剥干净了,再把剥下的皮断成若干长长短短的小扁棍儿,随后是组装。用白白的软软的杆心做小人儿的头,身子,用坚硬的皮做脖子,胳膊,腿,再找些高粱穗子做头发,高粱米粒做眼睛,鼻子,嘴巴。眨眼功夫,一个小人儿就成型了。做的好的话,还能站立呢!
除了做小人儿,用秸秆还可做小车,石磨,笊篱。记得有次老爷给做了一个双套辕的马车,就是由两匹马拉的大车,光车轱辘就四个,车轴还打着花样。那马更是好看,个儿大,腿粗,脖子昂着,十分威武,不逊徐悲鸿的八骏。那套马车我曾玩儿很久,宝贝似得,谁都不准碰。
高粱的秸秆,还能做风车用。找来年下写春联用过的旧红纸,老爷用剪刀给剪成四扇,中间留一个窟窿眼,扎在高粱秸秆上,再用秸秆里的软芯掰成小块儿,塞子一样压死中心。风车是逆风玩儿的。风力很关键,风小,转的就不欢,风大了,容易扯烂纸瓣儿。
3
再大些,有了力气,便不捏泥人、扎草人了,就开始玩儿扇纸盒。
纸盒,也叫三角,是用大人抽罢了的纸烟盒,拆了,叠成的三角形,或四角形的片儿片儿,三角的就叫三角,四角的叫四宝。记得自己最初的烟盒三角,总是父亲搜罗积攒起来他抽过的烟盒纸,或他一同教书的同事抽过的烟盒纸,一页一页撸平了,放在热炕底下压压,再帮我一个一个叠成三角。那时我很笨,力气也不大,又没有巧宗,一沓子烟盒三角不出两日全都输给别人了,气的两眼发红急的两眼掉泪,再返回身去找父亲。父亲从不觉厌烦,他不仅会源源不断的供给我“战资”,还曾手把手教我煽烟盒三角的技巧,我当然是巴不得,他更似乐此不疲。
扇纸盒的年纪,还玩儿一种玩具,叫陀螺。我们村儿的人称其为抽毛猴儿(儿音,去声)。也有地方叫“打牛”。
陀螺最早出现在后魏时期的史籍,当时称为“独乐”。据闻,从山西夏县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中,就发掘了石制的陀螺。可见,陀螺在我国最少有四、五千年的历史。
我们玩儿陀螺,可不是石头做的,是木头做的。上半部分成圆柱形,下半部分是圆锥形,于柱体上面刻画一些个图案,染成七彩色;于锥底部掏一小洞,按一颗铁滚珠进去。另外还需要一条鞭子。木棍削的光溜溜的,梢头绑一麻绳子。长短要适中。玩儿的时候,自鞭稍头开始,将陀螺柱体部分一圈一圈紧紧缠绕好了,寻找一处平整无碍的土地,将陀螺的锥底及地,一甩,陀螺便如小兽打滚的转起来,旋即,就用手中的鞭子瞅准了陀螺的锥体上半部分,用力抽打,得了力,它就会越转越欢实。那柱体顶端原本刻画好的图案,便会随着陀螺的转动而转动起来,好看的要命。抽陀螺最关键两点是,一要有平整的地面,二要会抽。地面不平整,容易绊倒陀螺。而不会抽,也会抽死陀螺。这其中的奥妙,我是最清楚的了。估计现在叫我玩儿,我定亦不逊色。
4
与玩陀螺一样的年纪里,还玩儿风筝。
风筝是个极优雅好玩儿的玩具,现在的孩子们也常玩儿。社会进步了,人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就像风筝一样,时下随便花几个钱,小卖部里买几个,方便、快捷。我小的时候,人们生活还贫困,谁家也不会给孩子们花钱买玩具的,所以,只能自己动手做。而做风筝又是件很巧妙的事,如果没有大人帮忙,孩子们是做不来的。记得我玩儿风筝的年龄要比同龄的孩子们早些,因为有哥哥姐姐们帮着做。
做风筝需要有纸,有葵花杆子或玉米杆子,还要有长长的尼龙线。我小时候玩儿的风筝都是水墨色的。因为也没有其它什么好看的纸张,哥哥就会找来普通的旧报纸,用粗粗细细的秸秆扎成各种形状,一般多是三角形,四方形,或长方形的。再用黑毛笔在那上面画出些个图案,什么人面了,西瓜了,燕子了的。那时放风筝最佳的去处就是打麦场。那里空阔无阻,跑起来不用担心被绊倒了。有风的时候,我就会跟在哥哥屁股后头,跌跌地跑去看。没有风,哥哥还会用口哨引风,我那时觉着他极有本事。现在想起来,我们做的那些风筝,真正能飞的高,飞的远,飞的久的很少,几乎没有。但在那时,就是觉得快乐。那水墨色的风筝在未起飞时,还可辨别其上图案,然一旦飞起来,就什么图案也看不见了,就见一团白花花的纸。但在那时,就是觉得好看。
玩儿风筝的年纪还玩儿冰车。
所谓冰车,就是冬天在冰面上滑行的车。这种车一般都是用干透的木板子做的。将木板锯成方形或长形,板子下面两侧钉两根约两指宽与板等长的木棍儿,木棍儿下方在抠出细细的槽,再将等长的锯条齿状向内嵌进去。另外再找两根木棍,削的光滑些,做撑子用。玩儿的时候,把冰车放在冰面上,人盘腿坐其上,一手握一撑子,像撑筏子一样,冰车吱遛一下跑起来。在大大的冰面上,真有天空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感觉,很有意思。
5
孩童年代过的很快,一晃就上了学。
上学之后玩儿的最多的,是跳方方,抓骨子。
跳方方,即用木棍在平地上划出一块阵营来,有方的,有长的。把自己手里圆圆的铁盒(一般多是手油盒)放置于第一个方格里,一腿曲起,一腿独立,用直立的那只脚的脚尖尖,或脚侧,或脚后跟去踢那个盒子,像上台阶似的,一级一级的进级,谁先踢完了所有的格子,谁就算赢。这跳方方是最讲究耐力与轻巧劲儿的。因为跳方方时人是单腿直立的,你若没有足够的耐力,一条腿翘立不了多久就会累极,就踢不了盒子了。二来因那盒子是圆形的,你踢的力度不够,它就不行进,若踢的太过,又会翻转,甚至会像滚环一样溜溜地溜走了。我们踢方方时,一般就不带那些个笨手笨脚的,谁一旦与其是同个阵营的,势必会输的惨不忍睹。
骨子,就是羊骨头关节处的纽带骨,人们啃骨头时将它啃的干干净净的,再用小磨石打磨光滑了,用红红的指甲油涂抹上色彩,配以上面踢方方的铁盒子,或是小皮球,坐在地上抓着玩儿。不过,那个年月里,人们很少大鱼大肉的吃,所以羊骨子搜集起来特别费事。我有一副,约二十几颗,都是家姐好些年积攒下来的。她玩儿过的,就传给我玩儿,就像她穿过的衣服,也传给我穿一样。那个年月的孩子们,几乎都是这样接力赛一样成长起来的。
与如上年龄相仿时,还玩儿沙包、皮筋。
沙包做起来是很快的。找来旧花布,剪成片儿,缝纫机上噔噔噔噔一会儿就做成个漂亮的沙包皮。拿着沙包皮往梁仓里抓一把麸子或小米装里去,缝住口子,即可。也有孩子会往沙包里装玉米粒和小麦粒,那样的沙包打到人,会很疼的。我少时所玩过的所有沙包,全都是父亲帮做的,都很漂亮。而且,我还是玩儿沙包的高手。记得那时常玩儿的一种游戏叫“跑千米”,回回我都能跑好几个千米,是同伴里最机灵最有耐力的一个。因为玩儿丢沙包,我还摔折了自己的左臂,至今还“残疾”着。
相比沙包,皮筋做起来就费时费事些。要先搜罗几个旧自行车的红色里带,顺着纹路,用剪刀细细剪开,接头处或用挽成小小结,或用针线密密缝合。做成的皮筋要宽窄匀称,接口牢靠才行,要不,等你正玩儿的起兴时,啪嗒断了,就不好了。我曾拥有过一条全村、乃至全校最长最好的皮筋。为了跳我的皮筋,有不少小伙伴都争抢着跟我要好,我骄傲的不得了。那也是父亲给予我的。
6
再大些,就是踢毽子。
毽子的踢法有很多种。有单踢个儿的,有翻毽子股的,有打绦的',还有一种是绦、翘、跪、战、毽子股、懒汉一套的。我那时最会踢毽子了,从来不玩儿什么简单的踢个子,只要毽子一上脚,一气能打几整套。即使如今想来,也觉得佩服自己。
毽子的踢法多,做法却很简单,但做一个很好踢的却很难。首先要选做毽子的底座,也或叫做毽托。有的孩子会从家里的工具箱里,搜罗一些个自行车或马车上用剩下的有眼儿螺母铁片儿,那种铁片儿要么很轻,扎的毽子会栽头;要么很沉,踢的时候砸脚。而且,那铁片儿彼此大小形状不一样,组合在一块儿也不服帖,做出毽子来十分的不好踢。我做的毽子那是最讲究的。家姐很疼我,总会从她的同学那里弄来一二铜钱,也叫字钱,也叫麻钱(清朝用币)。这种钱币薄薄的,中间有一方型孔,四周上刻“顺治通宝”,“宣统通宝”,“光绪通宝”等字样。选好这些字钱,两枚合叠在一起,放在一约寸宽、三寸长、中间预先取好孔的布条上,将布条两端从字钱的孔处穿出,翻成两瓣儿。再取鸡毛短羽一撮,长羽四五根或五六根不等。长羽围簇短羽成一束花状,栽于原来准备好的基座上,用线扎紧,即成。
毽子不仅要好踢,而且还要漂亮,这样人玩儿起来才悦目才尽意。毽子的好看与否,关键是在毽羽上。毽子的大羽,一般都用公鸡屁股后面的尾羽,因那个部位的羽毛宽而柔软,光泽性及垂坠性很强,栽成的毽子踢起来,悠忽上下,丽羽灵动,光芒闪烁,像鸟雀与空中曼舞,好的不能说。少时,自己为了制作这样好看的毽子,曾没少摸过鸡屁股,没少薅过鸡屁股上的毛。
有一次,前院邻居家的一只五彩大公鸡,钻出他家的篱笆墙,跑到我家的粪堆上刨食,被我贼一样的发觉,且惦记上了。那只公鸡十分肥硕,通身羽毛暗红色,脖颈及额头呈亮红,尾羽则格外漂亮,纯墨色,油亮油亮的,稍头有些许红色,高高翘起在肉肉地屁股顶端,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架势。一日,我约了个小伙伴,还叫上她的哥哥,手里拿着棍棒及玉米粒,一番威逼利诱与围追堵截后,将其困在我家的柴火垛里。我与小伙伴做外围防御,她的哥哥做突击手,乘其挪动身体周旋着欲以张翅飞起时,一个箭步朴过去,稳稳地将其拿住,像生擒鬼子的英勇战士。那公鸡心有不甘,还在抵死顽抗,并发出虚张声势的大叫。我们怕被人发现了,抱着公鸡一溜烟跑进柴火垛旁边的小房里,从其屁股上生生揪下五根尾羽来。那羽毛还带着鸡的温度与血迹。之后,我于小房外鬼猫六眼的巡视一圈,见四下无人,便将它放了。公鸡逃脱缚手,一阵嘎嘎地跑远了。我们各自拍拍身上的土,拿着强抢豪夺来的战利品,相互诡秘的笑着。
那五根羽毛扎成的毽子,像一种荣耀,在小伙伴的中间可羡慕了好一阵。我用那只毽子,还在学校组织的比赛中拿过奖呢,那也让同学们赞叹了好些天。
再往大些,就开始玩儿学校里的大绳,滚环,排球,足球,乒乓球之类的。
再往大些,关于玩儿的记忆,似乎就断篇儿了。
再往后了数,人越长越大,需要背负与面对的也就越来越多,似就渐次把孩提时代那些个玩儿的劲头丢在脑后,丢在生活之外了。然,不论多大多老,人之内里总还是会潜藏一些好(四声)玩儿的心思,随着岁月的积淀日子的安稳,尤其是在睡足了,吃饱了,穿暖了以后,就会想着找些乐子来玩儿。说的雅些,是精神享受,说的俗些,就是乐子。比如打麻将、斗扑克、跳舞、钓鱼,及电子时代的qq、微信、微博、网络游戏,乃至笔者现下噼噼啪啪所敲写的这些个文字。想来也是,人活着,就该时时保有一颗纯善无忧的童心,活到老,玩儿到老。毕竟,像有玩意儿的童年方是快乐的童年一样,有玩意儿的生活才是有意思的生活。
王世襄老先生所写之《秋虫六忆》,讲的就是其童年关于玩儿的一些旧事,篇篇读来都极有趣。王老先生还深谙生之意义,他将这样一颗好玩儿的童心一直保存着,从未丢弃。他小的时候玩儿蛐蛐,玩儿獾狗,玩儿鸽子。长大了,就玩儿漆器,玩儿铜器,玩儿竹器。别人玩物丧志,他玩物不仅怡情而且养性,他玩物不仅玩物还研物,如此,生生就玩儿出了名堂,玩儿出了一部惊世大作——《锦灰堆》。想来,这概是“玩儿”之一事上的最高境界了。
二十二年,转瞬即逝,曾经念念不忘的以为忘记不了,如今以为能够触摸得到的,踮起脚尖却不能拥抱,一切都不是这样合情合理的。
岁月苍老了容颜,还有多少梦来不急触摸,站在原地满血复活,却还是一味的跌倒,困难重重,怎样用铁蹄踏碎?岁月留住了青春的纹络,青春却留不住岁月!
漫漫长路,蹒跚步履,踏不出梦的轮廓!驻足观赏,道路两旁种满鲜花,却种不下岁月。
六年的时间如同在梦里一般度过,想起你哭泣的那一刻心还是会颤抖,想起你转身离开的那一幕,是留给多少日夜里回想的背影,无力的挣扎,伤痕累累,想要忘记却忘不了。
时光就这样一点一滴的消磨着青春,我们都在成长着,我们都不在像以前那样任性,该懂得的还要去学会。放下该放下的,走出六年的梦,触摸属于自己的梦想,触摸属于自己的世界!
当最后一片秋的落叶飘落时,一片火红的世界在我的眼前浮现,点亮了我的心火,曾经的落寞,寂寥,哀愁,慢慢的溢出我的心房。重新分配着我的心房!
当秋风吹过秋天的面庞时,寒风轻拂着冬的微笑,我站在冬季的阳光下,嘴角上扬着,你带来了我冬季的交响曲,魔力冬夜曲。一指一弦,一弦断哀愁,抹离愁,心悲歌,画文画心画世界。
这样的天气能干什么,空气中懒散的气味不断蔓延。心中种了无数杂草,无人清理任其生长,它们叫嚣着肆意横行,大有一统天下之作为。
茶水在杯子里不断晃动着,颜色清澈。
时间疲惫的不像话。我在自习课上沉沉睡去。梦中有飞鸟轻吻我的发梢,而后飞速逃离,梦境编织一切美好,天空静悄悄,落下属于四月的樱花雨。
我习惯看窗外的绿叶,随风摇曳时一室清凉。枝叶婆娑,阳光好时靠窗的地方总是树影斑驳。从我这个方向不戴眼镜看过去绿意模糊,依稀看个大概。尤是午后,阳光为叶子镀了一层金光,像上帝的手抚过。
假设使我厌烦,今天淅淅沥沥下了小雨。我穿了一身的宽松黑色,包裹住或好或坏的情绪,睫毛掩去神色,眉目淡淡。我是陌生的旅人,这个地方只是旅途停留一个站点。长出翅膀飞向远方。天上有云地下有草。将死时一碰黄土葬了自己,这也不坏。
讨厌黑暗,他连一个梦都吝啬给我。起床,刷牙,按部就班。这样的日子,荒无人烟,孤独无边。心是铜墙铁壁,口患上失语症,眼睛蒙上雾色,耳朵被神明掩住。口罩隔绝一切。
如何才能让我遇见你,在你最美的时刻。
沿着一条铺满青石板的小路,穿过一片浓郁的林荫,再走过一块嫩绿的草地,便可向身后的景物告别。穿梭于城市的喧闹,途经这片土地便是我唯一的宁静。
我注意河对岸很久了,或许是不同于记忆中那惨白裸露的黄土。在河对岸边新种下的柳树旁,簇拥着一团团新发的嫩绿。起初我以为是杂草便不以为意,直至那一团团的嫩绿上出现了一抹亮黄,我才有所关注。
几天之后,大片大片的明黄色占据了我的视野。我与朋友交谈路过这里时,互相约定抽空去河对岸探寻那“庐山真面目”,但却迟迟没有履行。河对岸说不上很远,也就是一个石桥的距离,但却是逆着前行的方向。
假期的前一天晚上,噼里啪啦的雨珠砸在屋顶上,奏响了一支雨夜交响曲。我心里默默的为河对岸的它祈祷。
假期一至,我便踏着雨露散落一地的青石板,向那期望已久的河对岸奔去。踏上石桥,我便看到了它挺拔纤细,不蔓不枝的身躯,深深的扎根于土壤,倚靠着大地。走进些,如同小雏菊一般的花瓣正一片片的绽放着,昨夜的雨珠洒落在柔嫩的花瓣上。风雨再大,依旧难敌它坚强的意志。风扬起它的裙摆,拂过这一片片的花海,芳香醉人。没有遇见初开的羞涩是我的遗憾,但在雨后我感知了它的坚强。
我遇见了你,在你最美的时刻。
交友的路上,能否结伴而行,要看追求的东西是否相同。
朋友问我说你都看什么书,我说这可不好说,从罗曼罗兰到余秋雨,从郭敬明到长着翅膀的大灰狼,只要感兴趣的我都看。
我喜欢郭敬明的文字,一见钟情。他的文章饱含凄凉伤感的美。又不乏令人看下去的张力。
凄美也是一种美。我爱美。
看郭敬明文章的时候,我总感觉是在看自己。于是便把郭敬明
引以为知己。但是从几天前我就开始决定,我要做个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好孩子,不能动不动就把伤感孤独挂在嘴边,尽管孤独依然如影随形,但我也很幸福。
有的时候,心会在唱歌。多想想别人的笑容,想想开心的事情,想想美好的东西,仿佛世界全都是光芒。阳光普照的世界里,每一个细胞都是幸福的。
把自己沉浸在小说里吧,湿淋淋的,每个细胞都在兴奋,都在颤抖。已经忘记从什么时候起,小说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持久的动力,无论是看小说,还是写小说。
真实世界真可怕。每天都要警告自己,不要轻易动情,否则一不小心成了别人的小三,最后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还是一个人好,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想和谁做好朋友就和谁做好朋友。不必因为和某个异性走近了,被某个有心之人看在眼里,然后被贴上不守妇道的标签。
有一瞬间,心变得极其淡然。仿佛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都可有可无,仿佛下一秒半空降落个,也懒得动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