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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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0 00:00:00    小编:小卢叔-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模板12篇)

小编:小卢叔-

总结能够激发我们的思考和创新能力,帮助我们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向和方法。写总结时,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观点,但不应照搬和盲目模仿。希望通过这些总结范文的分享,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写出优秀的总结作品。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篇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33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于20xx年1月组织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重点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各地高度重视今年的就业援助月活动,按照统一要求,深入基层摸查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和就业需求,确定援助对象,宣传政策、落实援助措施、进行跟踪帮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国共走访71万余户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56.8万多名未就业困难人员;组织1万多场专场招聘会;帮助39万多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帮助66.6万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了政策;认定近2.5万户零就业家庭;帮助2.2万余户零就业家庭中2.5万多人实现就业。

各地在认真做好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组织专场招聘会、实施岗位援助等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创新援助活动,加强就业援助精细化、长效化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方面的建设。主要做法有:

(一)创新宣传模式,强化宣传力度。

各地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在就业宣传中的作用,大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同时积极采用新手段、新方式,加强与援助对象的联系。

山东省东营等市将寄发贺卡与宣传政策相结合,根据援助月活动正值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的特点,把政策宣传寓于祝福贺岁之中。按照困难群体的不同需求,分别设计印制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零就业家庭援助政策、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自主创业扶持政策、求职登记指南”六种明信片,并在上面注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劳动监察举报电话等相关事项,在春节期间寄发就业困难对象及求职者手中。

湖南省长沙、株洲、常德、衡阳等市专门组织召开了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对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援助月活动的重点和难点,收集就业困难群体对援助月活动的看法和要求,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此外,各地还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山西省晋城市利用手机短信的形式发布消息9万余条,使当地招聘单位和各类求职者都能广泛了解到就业援助月活动的主题和目的,了解援助月期间各项主要招聘活动,即吸引招聘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又吸纳就业困难群体能够有针对性的参加招聘活动。河南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当地移动公司合作共建“12580就业直通车”,搭建了全天候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为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即时有效的就业服务。

(二)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各地针对长期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专业技能较低的实际问题,始终把提高职业技能作为实现再就业的“催化剂”来抓,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

一是开展针对性培训。如湖南省制定培训计划,落实专项资金,建立责任制度,组织有培训意愿的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根据用工单位需求,组织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努力做到促进就业与稳定就业相互依托,素质就业与开发岗位同时并举。

二是开展短期灵活培训。如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就业训练中心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援助月活动期间增设了深受下岗失业人员欢迎的面点制作、电焊专业培训班。山东省泰安市分别就十字绣、缝纫、食品加工等简单易学、受益高、见效快的小技能进行了综合培训,并结合培训学员的所学专业,及时为他们联系就业岗位。

三是开展创业培训。山东省菏泽市结合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确立培训项目,设置培训专业,上门组织报名,为每一名有创业愿意的就业困难人员广泛征集创业项目,通过落实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场地安排、后续扶持等服务,帮助其成功创业。

(三)注重个性化帮扶,提供精细化服务。

各地按照就业援助精细化的要求,加大了对援助对象提供个性化帮扶的力度。

北京市丰台区开展“三进六送”活动。对每位就业援助对象家庭入户三次,即:“一进摸底,二进援助,三进跟踪”;为每位援助对象提供“六个一”个性化服务,即:对每个援助对象进行一次职业规划,制定一份个性化援助计划,签订一份服务协议,进行一次个体职业指导,至少提供一个就业岗位,赠送一次免费技能培训,全力帮助援助对象实现就业。

上海针对援助对象的不同特点以及共同需求,注重就业岗位和援助服务的针对性。黄浦区将新退工的世博服务人员,特别是其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列入了重点服务对象,通过政策扶持和多方奔走来拓展他们在后世博时期的就业渠道。卢湾区针对贫困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制作发放“就业服务台历”,开辟站应届生就业导航,向其推介“青年就业绿色通道”、实习岗位推荐、职业培训等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

广东省广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就业援助社工辅导与就业服务志愿者服务项目,重点对“涉亚”志愿者,特别是单亲、低保失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四专”就业援助服务,即专人就业指导、专人岗位配送、专人动态跟踪、专项就业补贴,引导失业人员正确把握当前就业形势,及时调整就业心态,提高应聘技巧,从而增强就业竞争力。

(四)加强跟踪服务,建立长效化管理。

在今年的援助月活动中,各地纷纷加强了对援助对象的跟踪服务,基本实现了长效管理。

辽宁省抚顺市建立了《就业援助跟踪走访制度》,对已经接受就业援助的人员进行跟踪基本情况问询,前期为每个月问询一次,情况基本稳定的一个季度问询一次。通过跟踪走访全面了解和掌握接受就业援助人员在享受就业援助后的基本状况,全面记录就业援助过程,全面跟踪援助者被援助后一年内的基本状况,把发现的一些问题记录在案,逐一解决,并探究新的工作方法。

江苏省无锡市对就业困难较大的援助对象和在援助月活动中已经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均指定专人负责,分类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沟通联系,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就业状况的变化,确保其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对生活、就业非常困难的失业人员建立了跟踪服务制度,变“集中援助”为“常期援助”。对这次“就业援助月”活动中未能实现就业的困难就业对象,将实施“一对一跟踪帮扶”,进一步做好台帐管理,对其就业愿望、要求进行分类登记,一旦有合适岗位及时联系,确保第一时间帮其解决就业。

重庆市对活动期间难以直接解决就业困难的援助对象,针对其实际困难,量身定制援助计划,帮助他们在后续就业服务活动中实现就业。对已经就业的,特别是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援助对象,积极开展“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的“三回访”活动,跟踪了解其就业状况,及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对在回访中发现再次失业的,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帮扶”,确保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在1个月实现就业。

陕西省榆林市在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逐户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各区(县)、街道、社区的专项基础台账,完善专项统计制度,同时开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计算机管理应用子系统,及时将就业困难人员有关信息录入系统,建立实名制信息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做到了家庭情况清、就业要求清、培训愿望清、身体状况清。

(五)探索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积极探索建立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也是今年就业援助工作的一个亮点。

浙江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乡镇(街道)、县(市、区)活动,加强对乡镇(街道)的考核力度,把就业援助工作作为充分就业乡镇(街道)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督查就业援助月开展情况,并将就业援助活动月开展效果纳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绩效考核中,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加强对就业援助工作的综合评估,鼓励争先创优,进一步推动援助活动向纵深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出台了《柳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规范了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就业援助等工作流程;桂林市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制定了《桂林市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规范运作考核标准》,完善了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机制,促进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积极性,使就业援助工作有了更新的发展。

宁夏结合自治区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国家级、自治区级星级示范社区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建立起一整套规范的工作制度,并以此为抓手,逐步探索建立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对就业援助工作进行综合评估,鼓励先进,带动后进,使就业援助工作有更新的发展。

(六)加强部门合作,促进残疾人就业。

针对残疾失业人员这一特殊就业困难人群,各地加大与残联的合作,积极开展帮扶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

天津市将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为残疾人开展政策咨询,推荐具体项目,提供资金、场地扶持。在就业援助月期间,共帮助31名残疾人享受专项扶持政策,残联为其中6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

贵州省开展了“公益岗位助残就业”活动,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通过重点开发社区服务业和社区残疾人事务工作等适合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公益岗位,帮助一户多残、零就业残疾家庭和重残无业等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实现就业,及时落实岗位补贴政策,提高了企业接受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

西藏在活动期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协调,加强了对残疾人就业情况和家庭状况的摸底调查和就业后扶持政策的落实。在掌握残疾人就业技能和愿望等基本情况后,通过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向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推荐等就业服务,帮助残疾人尽快实现就业,并积极落实了残疾人就业的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同时还开展了残疾人就业后的走访慰问活动,到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了解残疾人就业后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篇二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更多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更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6月21日下午,佛坪县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干部,赴袁家庄街道肖家庄村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宣传展板、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材料及手册等方式,向村民重点宣传了《法律援助法》、《民法典》、汉中市掌上“12348”微信小程序,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掌上“12348”的操作流程进行了答疑解惑,还积极回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吸引了众多村民的关注和参与。本次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法》《民法典》《宪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手册200余册,解答群众疑惑20余条。

下一步,佛坪县司法局将以送法进乡村为主要形式,开展系列活动,加大《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同时,积极受理与困难群众相关的法律援助案件,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每一个受援群众都看到法律援助的价值,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篇三

本次宣传月活动以“法润民心、援梦三晋”为主题,主要宣传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以及法律援助的.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法律援助近年来的工作成效及亮点,法律援助的范围、形式、申请条件、程序、便民措施等。

主要开展五项活动,分别为:法律援助法颁布一周年专题户外宣传活动、“三晋法援基层行”专题采访宣传活动、专题视频征集宣传活动、聚焦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和多载体多形式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其中,“三晋法援基层行”专题采访宣传活动将围绕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以及法律援助先进典型,分赴全省各市进行集中宣传采访。各市还将充分发动当地各大媒体,与省司法厅采访组形成合力,掀起法律援助法宣传贯彻高潮。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篇四

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在上级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和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残联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密切配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走访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家庭30户,登记失业的残疾人数45人,组织残疾人参加专场招聘会一场,实名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20人,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15人,其中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吸纳就业8人,帮助7名残疾人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1、加大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突出“就业帮扶、真情相助“的活动主题,使广大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残疾人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2、加强领导。就业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乡组成了以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人员,解决了工作经费,为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3、加强工作协调。乡残联积极与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共识,工作协调一致,招聘会同时办,资源共享。

4、注重服务。为了让一部分残疾人实现就业,乡残联采取定点联系村、企业的办法,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帮扶,服务到人头,服务到家,让残疾人切实感受到残联组织送去的温暖。

1、残疾人的就业岗位不能适合残疾人的需求。

2、残疾人有自我认识不到位,自认为能力强,因此,需求就业岗位要好,待遇报酬要高。

3、少数企业不愿意接纳残疾人就业,害怕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1、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条列的宣传,让全社会都关心帮助扶持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2、加大对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力度,让更多残疾人掌握一定的技能,为未来就业打下基础。

3、加大对残疾人的帮会组教育,帮助残疾人要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社会,以积极向上的心态融入到社会生活中,勇做生活的强者。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篇五

根据《关于做好xx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xx〕250号)精神,##省在元旦、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为主题,以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为重点,以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为载体的再就业援助活动。本次活动重点突出,服务到位,成效明显。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浙江劳动保障厅领导高度重视xx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专题作了研究部署。一是完善了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厅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项活动职能处室和联系人。二是大力组织和开展“二法一规定”的学习和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信息栏等各种媒体,采用专版、专题宣传、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三是对全省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作了部署安排,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xx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浙劳社就[xx]10号),要求各地围绕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宣传实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为重点,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成效。

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各地把今年的就业援助活动,与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紧密结合,与当地“两节”期间送温暖办实事活动紧密结合,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全省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集中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援助月活动期间,全省共发放政策宣传资料27.75万份,走访下岗失业人员特困家庭1.81万户,签订服务协议1.83份,2.5万人接受了就业援助,其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44万人,使13.22万人享受了社保补贴,落实社保补贴金额2.3亿,营造了全社会都来关心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落实政策。

根据浙江省实际,总结往年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经验,今年全省的就业援助活动,把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及其他需帮助就业的困难人员列为重点对象,全面开展了对这三类就业困难人员“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的“四送”援助活动。如宁波市开展了以“强化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保持就业稳定”为目标的援助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使每一位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得到就业再就业政策的扶持。活动期间,全市共发放社保补贴和用工补助1.04亿,有4.5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扶持,享受政策的企业达1.42万家。杭州市为减轻就业困难人员生活压力,解决其就业不稳定问题,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简化各类补贴申报手续。援助月期间,其有15265人享受了社保补贴,落实社保补贴金额达2861.9万元。舟山市对历年来建立的就业困难人员台帐进行核实和完善,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使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真正享受到扶持政策,活动月期间落实社保补贴1461人。

三、分类扶持,注重实效。

为切实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今年援助月期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结合当地党委政府对生活困难家庭送温暖活动,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不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一是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如省劳动保障厅和杭州市联合举办了大型人力资源交流大会,组织340家单位进场招聘,共提供就业岗位9183个,应聘15119人,达成意向3931人,较去年提高4个百分点。湖州市一方面抓好市内5场人力资源交流大会,665家规模以上企业,共提供28870个就业岗位;另一方面,为帮助部分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组织14家企业带着767个岗位赴外省参加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温州市也举办了专场人才交流大会,65家单位进场招聘,907人前来求职应聘,达成就业意向534人。二是开展技能培训,以培训促就业。技能单一或没有技能,是当前绝大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的主要原因之一。援助月期间,杭州市组织各区、县(市)开展以“技能培训进村社”、本地农民技能培训班等为主题的各种活动,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努力做到促进就业与稳定就业相互依托,素质就业与开发岗位同进并举。援助月期间,共组织1348名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培训,落实1865人的培训补贴。嘉兴市在对困难人员进行了“五清”(失业原因清,家庭状况清,思想动态清,技能特长清,就业愿望清)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重点向有创业能力援助对象,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一条龙”服务,保证培训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同时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愿望,分别开设了缝纫工、保洁、保安、计算机操作员、家政、厨师、美容美发、家电维修等20多个培训项目,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促进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据统计,援助月期间,全省共组织8065名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培训,落实培训补贴9003万元。三是开发就业岗位,强化援助机制。各地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在前一阶段开发“三保”等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服”(家政服务、配送服务、保健服务)和“三管”(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公共管理)等岗位,就近就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宁波市结合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活动,为解决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群体家庭的实际问题,鼓励失业人员积极就业,千方百计为他们提供就业岗位,免费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嘉兴市紧紧围绕企业用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实际需求,努力做好就业岗位开发工作,重点开发适合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并通过有效的形式,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对新开发公益岗位安置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及时兑现社保补贴。舟山市通过分发调查表、深入企业等形式了解散、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着重挖掘企业中适合“4050”人员的岗位。据统计,援助月活动期间,全省共帮助2443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公益性岗位就业9202人,援助零就业家庭184户,帮助其中209人实现就业。

这次“就业援助月”活动,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并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不同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不仅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也为建立和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帮助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奠定了基础。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篇六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增强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全面维护经济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近日,辛集司法所联合辛集镇法学会工作站、镇妇联在镇驻地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往来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页、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并向群众重点普及了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和申请程序。对于群众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政策解答和法律问题释疑,以此激发群众学习法律的热情,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使群众对法律援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下一步,辛集司法所将持续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动员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深入学习法律援助知识,深耕群众路线,深挖援助线索,聚焦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提高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切实增强《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影响力、扩大群体覆盖面,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篇七

县司法局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县各文件制度指引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全面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村(社区)顾问律师积极参与“三大攻坚战”,认真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均有较大提高。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年来工作概况。

20xx年,我县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以每个村10000元/年的补贴标准纳入经费预算,实现经费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根据要求,按时定量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截止至12月31日,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2137件/次(其中提供法律咨询1502人/次,举办法制讲座524场/次,提供其他服务类型111件)。

创新形式提升知晓度,主要表现是:

(1)大力推行“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宣传模式。

为充分发挥企业网点的普法宣传阵地作用,始兴县司法局力推“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工作模式,携手始兴供电局在全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目前,始兴供电局已为我县各乡镇印制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宣传海报近两万余份,联合开展送法下乡、以案释法等大型宣传活动5场,在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关注度和重要性认识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公众知晓度。

(2)全面推行“互联网+”工作及宣传模式。

去年开始,县司法局全面推行“互联网+”工作及宣传模式,县级司法局建立了全体司法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群”和全体律师及司法工作人员组成的“联络群”,各司法所建立了辖区所有法律顾问律师及镇街派出所、国土所、综治办、规划办、计生办、农业办、林业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管理协调群”,所有律师建立各自服务村(社区)的“律师服务群”。通过微信群,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各级之间的工作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打造了村级法律服务线下+线上网络,通过互联网,极大提升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效率及宣传度。

1.合理配置律师资源。

根据市、县司法局的统筹分配,始兴县司法局结合20xx年至20xx年度的律师工作情况,20xx年,在原法律顾问成员基础上,及时更换2名律师,由本地市属的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29名及本县的广东墨江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组成的30名律师继续担任始兴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各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数量在3到5个之间,无对口支援的外地律师参与。我县律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律师能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精准法律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和成效,有的放矢开展精准服务,县司法局根据韶关市司法局《关于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精准法律服务的通知》及《工作指引》要求,组织司法所摸排、编制年度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并进行公示,组织律师事务所、驻村律师围绕法律服务清单制定具体解决方案。驻村律师在完成工作定量(每月至少到村现场复议一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讲座)的同时,围绕精准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开展法律服务,从而不断满足村(社区)工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3.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1)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

为确保驻村律师定时定量提供法律服务,实际解决村(居)委和广大村民的法律需求,县司法局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于每月中下旬对律师进村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并将书面核查情况通报到各律师,同时将核查情况抄送各司法所,以实现县局、基层司法所双重指导、监督的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季度督查制度。

根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分片督导方案》,结合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驻点乡镇的安排,扎实推进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季度督查工作。由责任领导带队到所驻乡镇、村(社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情况汇报,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3)严格落实半年检查评估。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县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能每月到村(社区)提供服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为村(居)委会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建议等工作,能规范操作使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各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等对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评价普遍满意,满意率均较上一年度有所上升。我县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县司法局足额发放了工作补贴。同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加以改进,不断完善。

(4)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责。

进一步落实了司法所“三个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司法所工作职能作用,优化了《司法所工作记录表》,要求司法所加强对顾问律师的监督指导,协助顾问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每月对顾问律师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向法律顾问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具体书面意见建议。

5.组织参加培训座谈。

1.律师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1)我县大部分行政村地广人稀,位偏路险,矛盾纠纷极少,顾问律师进村提供服务受阻大,进村后无事可做,法制讲座难以举办,法律顾问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受挫。

(2)法律顾问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群体性敏感性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存在忌惮心理,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3)法律顾问进村服务不定时、未深入走访发现问题、停留时间短等情形,缺乏与基层干部群众的沟通,难以了解该村在实际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导致在进村后“没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法制讲座无法开展等情况频频出现,法律顾问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走过场、无实效。

2.村委会条件有限,工作促进难。

(1)因村(居)“两委”已换届,部分已换新任的村干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不了解,未能较好的配合律师开展法律服务。

(2)各村(居)在县委组织部的要求下,陆续将律师公示牌撤下,被撤下的公示牌随意丢放,给律师信息对群众公开、提高群众知晓度造成不利影响。

(3)村(居)委工作繁杂,干部工作精力有限,在法律顾问座签的放置保管、便民服务卡的发放、宣传海报的张贴、群众法律需求的收集等工作上未能得到较好推进,使得该项工作在深入群众方面较难实现。

(4)村委会硬件设施不足,大部分村(社区)组织缺乏电脑设备或网络条件,且绝大部分村(社区)组织严重缺乏熟悉电脑操作人员,故对于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无法进行使用,未能通过系统作用的发挥而促进村(社区)干部与法律顾问的平台沟通。

3.司法所任务重、人员少、无经费。

司法所作为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承担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综治信访维稳等多项工作,而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基层司法所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本就不足的情况下没有给司法所提供经费支持,亦无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司法所难以全面扎实开展此工作,甚至有出现司法所人员为了开展此项工作而垫出自身收入的情况。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篇八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怀柔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高位部署,全面推动。召开全区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工作部署会,统一安排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的各项工作,明确28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围绕重点人群、亮点内容,进一步创新宣传手段、强化宣传效果、加强总结提升,为新法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二是广泛动员,全面宣传。各镇乡街道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解答群众咨询、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组织辖区群众参与法律援助法网上答题活动等形式,提升宣传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怀柔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十期“法律援助法普法课堂”,全面解读法律援助法的定位、内容和意义,区级新媒体矩阵成员积极转发,形成普法宣传合力。

三是主动融合,精准宣传。将法律援助法宣传融入创城志愿服务活动,公职律师志愿服务队和律师志愿服务队深入工地、社区,聚焦农民工、外卖配送员、妇女等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从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等方面进行精准普法,不断提升普法的实效性。

据悉,怀柔区将1月作为全区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月,集中开展多角度、多主体的密集性宣传活动,同时,各相关单位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宣传普法长效机制,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以更大力度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推动法律援助法学习入脑入心落实落地。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篇九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社区于2011年12月下旬到20xx年1月中旬开展了以“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为主题的“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就业困难人员是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生活的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再就业援助活动”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xx社区高度重视,组织保障站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在思想上形成合力,确保就业援助活动顺利开展。

为了确保援助月活动取得实效,xx社区结合本社区的特点,制定了活动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就业援助活动。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对援助对象进行上门走访,宣传各项就业政策,了解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摸查援助对象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就业意向,做好失业人员的登记,共组织了3次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摸清辖区内尚未就业困难人员217人,其中残疾就业困难人员11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217人,为全面实施各项就业援助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帮扶到人。对认定的帮扶援助对象,尤其是家庭贫困的残疾人家庭和长期失业人员进行家访,提供适合于他们的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让其了解本次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讲清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详细告知政策享受具体操作流程,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享受国家相关的扶持政策。

(二)岗位到手。按照区统一部署,组织了有针对性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为他们提供即时的就业岗位、再就业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为用工单位提供用工推荐和岗位适配服务。

(三)政策到位。通过援助月活动,逐一落实每一户、每一位应该享受扶持政策的困难人员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对已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帮助其参加社会保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四)服务到家。通过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结对帮扶活动,与援助对象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的精细化服务,为困难群众送岗位、送温暖、送信心。把就业援助活动的内容和服务直接送到就业困难人员家中。通过走访慰问、登门服务、重点帮扶、援助联盟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对就业特困人员送温暖走访慰问。

在建立帮扶责任制度方面,一是开展服务进门、一对一帮扶、送岗位上门、送政策上门等多种形式的援助行动,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实到基层;二是指定熟悉政策业务、责任心强、善于与人沟通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受就业援助咨询工作。

在建立援助长效机制方面,加大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和检查力度,确保国家、省、市、区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设立专门政策咨询窗口,为失业人员长年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同时通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统筹兼顾,多管齐下,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援助。

本次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开展,在社会上营造了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得到了xx社区群众的高度认可,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我们将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经验,不断探讨完善就业援助方式和手段,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篇十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群众对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增强法律意识,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期,湟源县司法局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1月12日,东峡司法所开展“促民生·促发展·建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送法进机关活动,在新春来临之际为辖区机关干部送上法律知识和美好的新春祝福。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乡镇政府、派出所、村党委政府的工作人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各50余本,发放宣传海报40余张,同时向基层干部宣传宪法及法律援助法相关知识,旨在增强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他们成为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活动中,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法治宣传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读本很有益处,他们将在闲暇之时学习知识读本,树立法治思维,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辖区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1月13日,日月司法所联合日月乡政府到东科寺开展“法治宣传进寺庙”活动。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为寺院僧侣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在法律宣传栏上粘贴法律援助宣传海报、发放法治宣传品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东科寺寺院僧侣纷纷上前咨询与自身实际相关的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一一作出解答。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在场僧侣讲解宣传了《民法典》扫黑除恶、禁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

1月13日上午,申中司法所在申中乡卡路村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此次活动重点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普及宣传,让群众了解如何通过法律援助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发放《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读本、法律援助宣传海报、扫黑除恶宣传彩页、各类法治宣传品,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详细讲解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援助对象和申请程序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知识的知晓率,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权,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农民工解答有关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工伤赔偿等法律问题,并为群众介绍推广“法治湟源”微信公众号及12348法网,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了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法律援助在身边”的良好氛围。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有效提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增强了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湟源县司法局将聚焦主责主业,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以法治宣传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全县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篇十一

建立由区人保局局长、区残联理事长为组长,区人保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人保局、残联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就业援助月工作小组,就如何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讨论研究,统一制定我区援助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主题、时间、内容和形式。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保局就业科,对援助月活动相关工作进行沟通协调,明确分工,责任到部门。同时,区人保局、区残联分别对街镇各自所属条线部门作工作布置,并组织予以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调查摸底。

各街镇社保中心结合帮困送温暖活动,认真组织就业援助员、助残员调查摸底。一是调查掌握辖区内历年积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动态,集中宣传就业援助政策;二是对辖区内上述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次普遍的入户家访,具体了解其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

(二)岗位开发和安置工作责任到人。

就业援助月期间,各街镇社保中心均搜集了不少于10个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岗位,实行边排摸、边安置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认真拟定了援助措施,明确安置时间和岗位去向,为每位援助对象制订了个性化的援助计划,岗位开发和安置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积极配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等政策的落实,确保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区残联一方面安排各街镇社区助残员深入就业困难较大的残疾人家庭,确切掌握就业困难人员实际情况,为未就业援助对象度身制定个性化就业援助方案,实施针对性的援助措施。另一方面针对残疾人的就业需求和特点,梳理、挖掘了一批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开发阳光职业康复援助基地岗位,向未达到残疾人按比例分散就业比例的社会用人单位收集残疾人就业岗位,宣传残疾人就业政策,最大程度的确保一批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通过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实现就业。对有培训意愿的残疾人,组织其参加合适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或定向培训,并帮助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三)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一是我区“二个职能部门”步调统一,方案下达后即在本系统作具体布置,协同工作,为全区顺利开展援助月活动奠定了氛围基础;二是在区、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市民服务中心残疾人就业服务窗口设置咨询服务专窗,受理援助对象政策咨询;三是区、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置横幅宣传;四是通过区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这些举措,为我区营造就业援助和促进就业的宣传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

1月13日,开展了就业援助月主题日活动。一是区人保局、区残联、区就业促进会在区人保局大厅联合举办就业援助月主题日专场咨询指导服务活动,同时开展就业援助专场招聘活动,集中推出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二是会同泖港镇人民政府在该镇联合举行送岗位等专项援助仪式,主要内容包括为援助对象送岗位和为大龄无业残疾人提供就业补贴两方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人保局和市残联有关部门负责人、区人保局局长、区残联理事长、泖港镇镇长出席专项仪式并作重要讲话;三是我区各街镇积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就业援助月主题日活动,在辖区内有针对性的送出一批岗位。主题日当天全区共推出岗位399个,求职登记126人,意向录用和现场录用45人,受理政策咨询192人次。松江电视台、松江报对本次活动作了全程跟踪报道。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篇十二

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得到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在市残联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密切配合下,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取得的成效

走访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家庭户数19户,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人数16人,组织残疾人参加专场招聘会一场,实名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31人,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7人,其中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吸纳就业3人,帮助5名残疾人享受专项扶持政策。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残疾人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残疾人生活、生存之本。促进残疾人就业,不仅是改善和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也是为残疾人提供平等参与社会、共享文明的重要平台,是增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有效形式,更是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意义重大,为此,区残联组成了以办公室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人员,为救援月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2、加大宣传。通过网络发帖、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

3、加强工作协调。区残联积极与市残联、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共识,工作协调一致。

4、注重服务。为了让部分残疾人实现就业,区残联还采取了定点联系用人单位的办法,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帮扶,服务到人头,服务到家,让残疾人切实感受到残联组织送去的温暖。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残疾人的就业岗位需求量还不够广泛。

2、残疾人有自我认识不到位,自认为能力强,因此,需求就业岗位要好,待遇报酬要高。

3、少数用人单位不愿意接纳残疾人就业,害怕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条列的宣传,让全社会都关心帮助扶持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2、加大对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力度,让更多的残疾人掌握一门就业技能,为以后的就业打下基础。做到结合我区用工用人的实际状况,搞好调查研究,了解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力求为残疾人提供适合自身特点及市场需求的技能培训。

3、加大对残疾人的自身教育,帮助残疾人要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社会,以积极向上的心态融入到社会生活中,勇做生活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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