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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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0 00:00:00    小编:马克Mark-公基常识

2025年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优秀10篇)

小编:马克Mark-公基常识

合同的履行是交易成功的关键,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自己的义务。在编写合同前,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合同的修订和变更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程序,我们可以参考以下范例进行操作。

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篇一

(适用全日制用工)。

甲方(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深圳劳动合同样板。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_____(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合同范本《深圳劳动合同样板》。

(三)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或____个月),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个月(或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按有关规定的最长不超过________个月,具体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一般可以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灵活确定。)。

第三条: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包括具体的工作内容要求等)。

第四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____天,星期____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____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二)乙方月薪为元,其中试用期月薪为________元。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第六条:保险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劳动保护。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出勤,积极工作,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

(二)乙方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教育与培训。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第五款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____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七)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第五款解除劳动合同。

(八)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十)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________的经济补偿金。

(二)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________月平均工资____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________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________月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________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________,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篇三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户籍地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乙方的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试用期内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

2、双方约定以。

确定乙方工资。

(三)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劳动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经乙方要求甲方缴纳,超过一个月仍未缴纳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甲方乙方。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四、其它。

(一)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劳动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篇四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住址: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本劳动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有效期届满即行终止。因甲方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经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工作。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

乙方在甲方的从事上述工作。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需要加班加点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2.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违反计划生育的除外)等带薪假期。

第四条劳动报酬。

遵守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月收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实行计件工资。

如乙方的职务、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可相应的调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依法缴纳。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交纳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等,乙方应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保险手续。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患职业病或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乙方的守则,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3.乙方如毁损或遗失甲方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下列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1.上下班制度;2.安全生产制度;3.质量管理制度;4.甲方保密制度;……。

上述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合同解除。

8.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3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6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经济偿。

该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条培训和服务期。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专业培训,所需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诺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不短于年。

乙方违反本条第2款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第2款所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十条保密和竞业限制。

乙方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甲方在本条第2款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乙方给付经济补偿金。每月的经济补偿金为元。

乙方违反本条第2款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离职手续。

11.1乙方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

11.2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甲方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11.3甲方在乙方办完上述手续后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对乙方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按甲方的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2.乙方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乙方的。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在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为办理社会保险等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签章):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篇五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___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______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_____(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五)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六)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四)乙方正常提供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五)乙方在医疗期的病假工资由甲方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二)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三)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续订的;

2、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被依法宣告失踪、死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

(三)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2、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八、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篇六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将共同遵守。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程序制定后,通过公司内联网、门户网站、员工手册、制度汇编等多种方式公示、告知,乙方有义务及时主动学习和掌握。甲方规章制度以上述方式公示满一周,视为乙方已知晓。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已充分知晓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已就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公司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情况进行沟通。双方一经签字,即证明乙方对上述情况已有清楚了解。

乙方若为新招用人员,应提供真实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业绩、工作经历、在校成绩(仅对应届毕业学生)等信息。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保证已经终止(解除)了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或没有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否则,由此引发的纠纷及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文员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

第五条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因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同时按照甲方制度规定享受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等有薪假期待遇,具体标准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健康标准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生产流程,制定工作或操作流程及相应规范,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八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操作规程或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如乙方为女职工,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为乙方提供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障。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按照国家《个人所得税法》,乙方有义务按照个人薪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有责任在发放乙方个人薪酬时,代为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的,甲方有权安排乙方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加班工资;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加班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乙方按规定委托甲方代为扣缴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其它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七条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第十八条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乙方在工作中,要牢记“用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

第二十条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通信畅通、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公司内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的,或受甲方派遣从事其它临时性工作(如抢险、救灾等)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间,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和因工作原因接触到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商业秘密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内容相应变更。

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被甲方考核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达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或被人民检察院确定为不起诉的;

(六)乙方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本人信息和劳动关系状态,影响甲方的判断而录用的;

(七)乙方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甲方依据本条第(一)、(二)、(三)、(四)、(五)、(六)款规定,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依据(七)、(八)、(九)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标准支付。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实施经济性裁员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实施: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正在被审查和例行审计期间;或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订立有保密期协议的,乙方不得依据本条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而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包括: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付出的费用,包括猎头费、广告费、代赔付的费用等;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实习费等;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约定、专项协议约定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切身权益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五)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将合同期内甲方交给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以及乙方留存的工作文件、技术资料等一切与工作有关的材料,全部交还给甲方,工具、物品、文件资料等遗失的,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在终止、解除合同前,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工作交接手续。

甲方在确认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为其开据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等的转移手续。

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外,因乙方原因未办理完毕上述手续的,甲方有权不为乙方办理终止、解除合同手续。

第三十三条20xx年1月1日后劳动合同终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乙方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甲方(盖章)。

方(签字)。

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篇七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住址: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本劳动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有效期届满即行终止。因甲方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经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工作。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

乙方在甲方的从事上述工作。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需要加班加点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2、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违反计划生育的除外)等带薪假期。

第四条劳动报酬。

遵守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月收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实行计件工资。

如乙方的职务、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可相应的调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依法缴纳。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交纳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等,乙方应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保险手续。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患职业病或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乙方的守则,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3、乙方如毁损或遗失甲方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下列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1、上下班制度;2.安全生产制度;3.质量管理制度;4.甲方保密制度;……。

上述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合同解除。

8.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3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6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经济偿。

该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条培训和服务期。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专业培训,所需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诺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不短于年。

乙方违反本条第2款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第2款所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十条保密和竞业限制。

乙方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甲方在本条第2款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乙方给付经济补偿金。每月的经济补偿金为元。

乙方违反本条第2款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离职手续。

11.1乙方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

11.2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甲方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11.3甲方在乙方办完上述手续后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对乙方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按甲方的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2、乙方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乙方的。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在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为办理社会保险等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签章):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篇八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五)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工资。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工资。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禁止使用童工。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职业培训。

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社会保险。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篇九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劳动合同期限为(以下三种期限选择一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个月。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甲方应合理确定乙方的工作任务或工作定额。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征得乙方同意,可以变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以下三种工作制选择一种)。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六条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安排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同乙方协商确定乙方航次工资元,其中试用期工资为元,(实行航次工资的其他按制度第四点执行:)奖金、津贴、补贴的计发按甲方规定执行。甲方支付工资时间为每月31日。(注:首月工资下月底支付)。

第八条甲方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第九条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需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按保月工资8航次的90%给予支付。乙方因工作受伤,甲方应支付乙方20xx元/月基本工资。节假日不计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

第十条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五类社会保险,按照国家、省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若非甲方原因造成无法为乙方提供上述待遇,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航次工资已包括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并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本人自己办理。甲方为乙方投保人身意外保险。如乙方违章引起事故发生,应承担事故损失的相关责任。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一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八、特别约定。

第十四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类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己送达乙方一份,乙方对该规章制度已有充分的了解并愿意遵守执行,在乙方签字确认后,该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劳动合同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后,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执行。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第十七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损失难以确定的,则按未履行的合同年限,每一年向用人单位赔偿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1、若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6)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重扰乱生产和工作秩序的;

(7)乙方不能胜任本合同规定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因甲方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即生效,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篇十

鉴于乙方劳动岗位、劳动量及劳动时间与全日制工作制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

要求为:单位电路检查维护,下水保障畅通,卫生检查,停车场车辆摆放管理。

第四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

时间:_________每月_________元(含税),每月______号之前支付上月劳务报酬,全年_________元。

第五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七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_________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八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

乙方应在_________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九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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