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章程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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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1 00:00:00    小编:大谦聊职场

最新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章程最新(4篇)

小编:大谦聊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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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章程最新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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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章程最新篇二

第十九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要求、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二十条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院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次序、分数高低、报考专业”原则,确定考生所录专业;若考生成绩并列则根据所报志愿及拟录专业的特点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我院还有部分专业未满额时,我院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对服从调配的考生进行专业调配。如在“去否其他专业”栏中填写“否”或不填写的考生,均视为不服从调配。

对口升学本科和专升本招生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全省统一划定的对口升学本科和专升本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专业综合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学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四条 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学院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章程最新篇三

第二十七条 各专业学费、公寓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八条 学院对录取后的新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晋疗路

邮编:030025

电话:(0351)6936912、6936351、6936889、4135433、3985052

传真:(0351)693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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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章程最新篇四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3598

第六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韩晓立 院长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晋疗路

第十二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的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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