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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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电子商务
4000
400/600
龙潭校区
2
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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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代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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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业机器人技术
5200
5
数控技术
4000
6
智能轧钢技术
4000
7
工程造价
4000
8
工程测量技术
4000
9
建设工程管理
4000
10
建筑工程技术
5200
11
环境艺术设计
5200
12
大数据与会计
5200
13
金融服务与管理
4000
1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000
15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5200
1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4000
17
新能源汽车技术
5200
18
分析检验技术
4000
19
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4000
20
电气自动化技术
5200
21
智能控制技术
4000
22
集成电路技术
4000
23
应用化工技术
4000
24
环境监测技术
4000
25
机电一体化技术
5200
600/800
唐槐校区
26
智能机电技术
4000
27
机械设计与制造
5200
28
安全技术与管理
4000
29
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
4000
30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
4000
31
矿山地质
4000
32
智能焊接技术
5200
33
机电设备技术
4000
3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5200
35
大数据技术
4000
36
软件技术
5200
37
云计算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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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数字媒体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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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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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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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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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物联网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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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八条 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配专业。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对高考成绩并列的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成绩。
第二十条 对高考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确定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三二转段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与签订相关中专学校共同制定转段考核办法,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后,两校共同考核,考生成绩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后录取。
第二十二条 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它专业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第二十三条 所有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入学体检复查,复查有问题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条 学院名称: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681
第六条 学院地址
龙潭校区:太原市新建路131号(邮编:030009)
唐槐校区:太原市小店区西贾北街72号(邮编:030032)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十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 长: 韩永清 宋 军
副组长: 李茂林 祁茂荣 杜英堂 蔡红新
成 员: 李文新 索效荣 侯辉东 尹锡昊 杜秀群
主要职责:全面统筹学院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审核批准学院年度招生章程及年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部,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主 任:副院长蔡红新(兼)
副主任:招生就业部负责人 教务部负责人
成 员:学工部、后勤保障部负责人及各教学系主任
主要职责: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承办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务。
第十三条 招生就业部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及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就业部会同教务部及各教学系编制年度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第十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全程监督学院招生工作,负责处理考生信访、申诉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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