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读《阿q正传》有感400字(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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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2 00:00:00    小编:小乔的公考笔记

2025年读《阿q正传》有感400字(模板11篇)

小编:小乔的公考笔记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面临许多选择和抉择。写一篇完美的总结要注意语句通顺,段落衔接自然,以提升总结的流畅度。通过参考总结范文,可以发现不同类型和领域的总结方式和结构,丰富自己的写作经验。

读《阿q正传》有感400字篇一

今天范文小编为大家准备了读阿甘正传有感500字,欢迎大家的阅读!

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幸福的人,一种是努力追求幸福的人。

存在就是一个永久的奇迹,而这就是人生。

每个生命都是上帝创造的的奇迹,无论你承认与否。

生活就像手电筒的一开一关,有时明亮的晃人的眼,有时有又阴暗沉闷。

在明暗交错的时光里留下纯真。

阿甘,以一个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

常常,我们看错了世界,却说世界欺骗了我们。

这就是人类的悲哀。

我们总习惯于用我们的思维去思考世界。

我们总以为人生是反复无常的。

然而,正是有了这些苦难与磨难才铸就了人生的辉煌。

苦难与辉煌并存,这并不是个悖论。

总是在最深的绝望里才能遇见最美丽的人生。

上帝在给予我们磨难的同时也给予了我们希望,只是通常我们只看到了磨难,而看不见希望。

其实希望就藏在内心的最深处,无论你承认与否。

史铁生说,孩子啊,这是你的悲哀,亦是你的福祉。

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然而又有多少人能够用它去寻找光明呢?

总喜欢思考最深处的人性。

人性是美的,无论你承认与否。

只是通常我们习惯于刻意的忽视它。

这或许就是悲剧的根源。

虽然我们无法改变世界,但是我们可以改变我们自己。

只要我们相信人性的美好,那么即使是身在地狱,我相信我们仍然可以感受到天堂的温暖。

珍妮说,阿甘你不懂爱。

阿甘从小到大都没哭过,珍妮拒绝他的时候、巴布死了的时候、他的妈妈死了的时候,阿甘都没有哭,但是珍妮死了之后,阿甘站在她的墓前哭了。

我想阿甘最爱的人珍妮,他记不得很多事,但却记得珍妮的每一句话,他总按照珍妮的话做,但是珍妮在即将要死的时候才回到阿甘的身边。

珍妮的一生都是可怜的,所以她即将到达生命的尽头时,对阿甘说:“我们结婚吧。”她知道阿甘是唯一能给她安慰的人。

我想她同样是爱着阿甘的,因为就算她不与阿甘结婚,她知道只需要她的一句话,阿甘也会养她们的儿子。

由于童年的创伤以及成年后的吸毒经历,珍妮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她在爱与不爱之间徘徊,不管是一开始还是结尾,她都选择了离开。

如果珍妮是一只自由的鸟,她一定会选择留在阿甘身边。

她与阿甘一起祈祷“万能的上帝,请让我变成一只自由的鸟。”珍妮死了的时候阿甘去她的墓看她,就在阿甘要离开的时候,树上的鸟飞了起来。

阿甘回头痴痴地望着,那是珍妮在与他道别,珍妮微笑着说:“我要走了。”

生命快结束的时候你会想和一个人那么静静坐着,沉默着让时间流逝,然后靠在他的肩膀上一觉不醒。

那一刻,珍妮想到了阿甘。

小时候的学校巴士上,珍妮让阿甘坐在他的身边,她们的命运从此牵绊。

不论好的坏的,都紧紧缠绕在一起。

珍妮说,阿甘你不懂爱。

阿甘说,我们结婚吧。

阿甘真的不懂爱是什么,他只知道他爱她就要保护她。

阿甘每一次都尽全力保护珍妮,不想让她受一点点的伤害。

是珍妮不懂阿甘的爱那么深沉,那总把她爱进骨髓里的感觉,珍妮不懂。

妈妈说,你和别人一样。

阿甘和别人不一样,他比任何人都要成功,他把上天给他的恩赐发挥到了极致。

他的背总是挺得直直的.,做事情一丝不苟,说话不拐弯抹角。

他从不认为自己笨,也不喜欢别人说他是笨蛋,他总是说:“笨是笨的作为。”所以他是聪明的,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

我很喜欢妈妈的一句话“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会迟到什么口味。”妈妈总有办法解释的让阿甘听懂。

妈妈死之前和阿甘的谈话没有哭泣,像平常一样说说话。

因为阿甘知道,妈妈知道这一天总会来的。

经历过太多生离死别的阿甘,阿甘最后发出了一声请求:“如果没有死亡该多好。”

如果没有死亡,巴布可以看到自己的愿望终于达成了。

如果没有死亡,妈妈会看到自己的孙子是多么可爱。

如果没有死亡,珍妮和阿甘该会是多么幸福。

如果没有如果,阿甘不会在最后憋回去那句话“不要上陌生人的车。”

经历了这么多,阿甘终于体会到了母亲对他的劝导,巴布死前用芭蕉叶挡住流血的伤口,珍妮对他的情谊。

阿甘终于长大了,一切都不晚,珍妮送给他一份很好的礼物。

小阿甘。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向我们证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的,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阿甘,就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奇迹。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

我想,这其实正是影片在暗示我们: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

幼年的阿甘曾经腿有残疾,于是,阿甘的母亲就不得不为她心爱的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以辅助他行走。

于是,每次放学后,同伴们就会在路上讥笑阿甘、玩弄阿甘,甚至追赶着阿甘向他扔石头。

往往这时,那位女同学珍妮就会喊道:“阿甘,快跑。”然后,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渐渐地,铁架子便不在束缚着他,最后他奔跑如飞了。

同伴们追不上他,只能眼睁睁的巴望着而束手无策。

这,应该说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

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

不久,他参加了越战。

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

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

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

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也许,曾经,有的人常常会感觉到生活的负担过重,就因为面前的困难重重,而整天垂头丧气、郁郁寡欢。

而阿甘呢,信念是这样的单纯,目标又是这样的清晰,即使先天不足,甚至是面前有穷山恶水,但阿甘也绝对能够以一颗平常的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

从而达到生命之巅、获得自己最终的辉煌。

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出现。

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面对生活。

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

读《阿q正传》有感400字篇二

《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读《阿q正传》有感400字篇三

阿q是辛亥革命时期的农民典型。他是赤贫的雇农,社会地位低下,受压迫受剥削,被侮辱被损害,生活十分悲惨,阿q的性格十分丰富、复杂。他有农民的优点:“真能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他身上又有农民的弱点:主观、保守、狭隘、愚蠢。他还受封建思想的种种影响,严于“男女之大防”及排斥异端等等。

阿q的主要性格特征是精神胜利法,如阿q与人家打架吃亏时,心里就想道:“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世界真不像样,儿子居然打起老子来了。”于是他也心满意足俨如得胜地回去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有两个组成部分:对于真正强势的人则口头认输并用“儿子打老子”之类的话来支持自己的面子;而对弱者,则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但尽管如此,阿q作为一个劳动人民,还是表现出自发的革命要求。当辛亥革命爆发的消息传来时,他就想“投降革命党”,希望从此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过他的“革命观”是与落后农民的.私欲和许多糊涂观念联系着的,他并没有真正地觉醒。

《阿q正传》向我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的中国社会和一群畸形的中国人的真面貌。它的发表,有着特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讽刺了一些心灵丑陋的中国人。

读《阿q正传》有感400字篇四

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读《阿q正传》有感400字篇五

鲁迅先生喜欢笑骂,讽刺是他常用的写作武器。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非常刻薄的人。他的嘲笑更适合那些不懂时事的政治家,但对那些本该在世界上受到怜悯的穷人来说却是不人道的。看看鲁迅先生写的每一章的标题:优胜纪略、爱情悲剧、从中兴到结束、团圆。让人看到无奈无力的微笑。

他是一个工具。当他忙于家务时,人们会想到他的存在。他是角落里被遗忘的社会底层人物。他很穷,但他不会让人们像祥林嫂子一样同情他,因为他也有可恨的一面。虽然他会被迫谋生做短工,但他也会混日子。对于像他命运这样悲惨或比她更不幸的人来说,他采取的是别人对他的态度――侮辱和欺凌是典型的流氓混混。其实在我看来,阿q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无知、阶级思想严重、没有人权意识、嘲笑别人不幸的精神胜利,从而达到自己的心理平衡。但又怪谁呢?当时,人们没有知识或意识形态意识作为抵御压迫的武器。

他是个小丑。当人们空虚到无聊的时候,他们会激怒他,把他唯一的自尊踩在脚下。俗话说,狗急也会跳墙。阿q被羞辱后本能地和别人打架。他打不过,他毕竟不是勇士,受了一肚子气,最后还是自取其辱。但他只是在形式上失败了,在精神上,他仍然是一个赢家,他的想法是:我终于被儿子打败了,现在的世界真的'不像样。这样一句话就能让他心满意足地离开。

就是这样一个可怜又恨的人,因为小事失去了工作,失去了所有的财产,只有诺诺被摆布,被压迫,也麻木到把卖家剩下的钱拿去喝酒。我真怀疑这个人到底有没有灵魂!除了本能地吃、喝、拉、撒,他的生活也很混乱。后来,他去城里当小偷,偷了小东西回到未庄,他的价值突然上升了很多,但美好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他参加了“革命”被捕,成为了树立榜样的替罪羊。但鲁迅先生毕竟是睿智的,他用阿q的无知杀了头,血淋淋地刻画了一些。最精彩的是文章的最后两段,描述了人们的麻木。

读《阿q正传》有感400字篇六

约翰·德莱顿说过,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的,应该很好看吧!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竟然是讲一个疯子的故事,哈哈哈,这里面一定非常有趣!可是翻到书的最后一页时,我错了,读后我感动极了。里面最让我为之感动的是这两段话:我要说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对你态度恶劣。诺,大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要告诉你,事实不是这样的,不过,话虽如此,我却不埋怨,因为我自认为我的生活可以过得很有意思。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里发生有趣的事儿。瞧!阿甘会玩美式橄榄球,还获得了奖杯。哦,阿甘还为了赚钱上了拳击赛场,他还得到了观众的阵阵喝彩。看,快看!他上天了!你们觉得这个很有趣吗?其实没有,阿甘自己是个弱智,其实很多人会嘲笑他,欺负他,但他总是乐观面对,从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要像阿甘一样坚强,一样乐观的面对挫折,不能因为失败而放弃。

我觉得这本书值得你去阅读,有兴趣你可以去看哦。

读《阿q正传》有感400字篇七

《阿q正传》看完了,阿q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鲁迅先生在文章中所要表达的思想也或多或少进入了我的脑中。

阿q是一个被时代所抛弃的人,他既高傲却又卑贱,被别人打时,自我安慰:“是儿子打老子,” 阿q的自我精神疗法,可谓世间第一。同时,他却又瞧不起自认为比自己还要低贱的人—王胡、小d。

阿q是悲哀的。阿q并不懒惰,他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女人,有一个家 。阿q想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心中永远是卑贱的,微不足道。有人说阿q有反抗精神,因为城里闹革命的时候,阿q也十分自觉的去参加,有人觉得自己像阿q拿阿q的行为去对号入座。也有人说阿q是封建思想的集合体,应该被时代所抛弃,这就是当时人们的想法。鲁迅先生的文章深刻的揭示了这一点,他写的阿q是成功的,他也是成功的。我们已经远离了鲁迅的那个时代,阿q精神的“代入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了别人的欺辱,口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早将那人骂的狗血喷头,体无全肤了,一位政府内的干部受到了上级的批评,心中是敢怒不敢言,心中想:“总有一天,你下去了,老子上了”,栽倒我手里……心中如是想着,便多了一份慰籍。

阿q食物“造反有理”似乎也在现令盛行,某某学生,看到老师抽烟,而自己却受到老师管制不准抽烟,便觉得这个社会不平等!一些成天泡在酒吧,网吧的,瘾君子,以颓废为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不如隐于其中,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在少年心中。

这是我读《阿q正传》的所感所想!

读《阿q正传》有感400字篇八

昨天上午,我观看了《阿甘正传》这部电影。主人公弗雷斯。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智障儿童。

阿甘母亲认为: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而且是独一无二的。阿甘,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跑出属于自己的生活奇迹。他小的时候因为智商低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因为腿的残疾,不得不戴上铁质的腿箍,走路一瘸一拐,被同学们讥笑捉弄。后来他在同学珍妮的鼓励下,练习跑步,一发不可收拾,他无论干什么事都跑着。不知不觉阿甘上了大学。因为跑步的'特长,被大学的橄榄球教练看中,成为橄榄球健将;大学毕业后,他服兵役,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他成了幸免的'人,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成为战斗英雄,阿甘因战功显赫而受到总统接见;归国后他做了做虾船船长,去捕虾,成了亿万富翁;最后和他的恋人珍妮终于走到一起。跑得快真是好世界。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不久,他参加了。这部电影告诉我们,只要有毅力,坚持到底,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到的。

正像阿甘一样,虽然先天缺陷,智力低下,只要坚持脚踏实地,不懈地努力奋斗,绝不会半途而废,我们的目标肯定可以实现,否则什么事页做不成。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

读《阿q正传》有感400字篇九

《阿甘正传》讲述了主人公福雷斯·甘从幼年到少年再到青年的成长经历,他从人人口中口娘养的傻瓜成为一名真正的成功人士。听老师说,这部电影当时上映时曾在世界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通过观看这部电影,改变了我很多的想法。

主人公阿甘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他为人善良、讲义气、信守承诺,也正因为他的这些优良品质,他收获了友情、爱情和荣誉。从珍妮到布巴再到丹中尉等,阿甘与他们都成了生死之交。虽然阿甘天生腿不好,总带着一股傻气,但他凭借着自己的坚毅、努力,逐渐超越了自我,创造了奇迹。他从跑步到踢足球,到参军、打乒乓球,再到捕虾,一直都有所建树。最后,他获得了多个荣誉,成为了百万富翁,也与他从小的好朋友珍妮结为了夫妻,并有了自己可爱的孩子。

观看这部影片,使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做好自己该做的,并坚决不做自己不该做的;不要瞧不起任何人,更不要认为某个人傻。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将要发生什么,将要面对什么,就像电影中阿甘说的那样:“只有做傻事的人才是傻”,看起来傻的人说不定就是运气、最精明的人。

所以,我们要正确对待每一个人,学会宽容,学会坚持,学会专一,学会讲诚信,学会做自己该做的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读《阿q正传》有感400字篇十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作品,选自《呐喊》,他讲述了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阿q的故事,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已经遍体鳞伤,千疮百孔的社会,在这个人与人已经互相歧视,侮辱的社会,人性已经冷漠,正是如此,鲁迅先生才弃医从文,开始了他文学史上的康庄大道。

阿q的心理活动可谓是深入人心,在文章开头之时,便有一句“我总算被儿子打啦”,好借此平衡自己的心理,在自己的心里给自己了一个胜利的金牌!

还有一次,阿q看见王胡光着膀子在捉虱子,他也觉得自己有点痒,于是他也脱下破夹袄,捉虱子,可是捉了老半天才捉到三四只虱子,而且都是又弱又小的。王胡这时候却是一个又一个,而且个个都是大的。阿q很失望。从这里看阿q的进取心是很强的!

文章的结局是阿q被送上了刑场。在这一部分,阿q的心理活动描写,也是非常细致的。像画押的时候,阿q不会写字,于是用圈代替,他画的圈据自己的心理反馈,是他画过的圈里最圆的一个,他不知道自己是要去枪决的,当知道要去刑场时,他两眼发黑,耳朵里喤的一声,他认为人生不免要游街示众罢啦!字里行间体现了阿q逆来顺受的思想!

我很欣赏郑渊洁在《白客》中提到的一句话:“在当时的社会,阿q本无其人,然而人人都像阿q。”

读完了文章,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阿q“精神胜利法”,他总借着“精神胜利法”来麻痹自己,来逃避冷酷的现实。

文章以辛亥革命闭塞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阿q这个身心受到严重残害的落后农民的人物形象。阿q生活贫困,靠打短工为生,住在土谷祠,无依无靠,甚至连自己的姓氏也“丢掉”了。

文章开头就写了阿q在未庄并不怎么好的人缘地位,以及总少不了挨打和被开玩笑的生活。面对人们的各种过激行为,他总是吃亏,但他用“精神胜利法”使自己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阿q向往有一个家,所以他想“女人”,所以他才会对吴妈说那样的话,由此看得出阿q心中的“家”对他来说是多么重要,但那时的人们不懂,阿q还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阿q胆子不算大,但他能毫不讳饰的说出来他上城的那些日子干了不好的勾当,却使人们更加疏远他了。

正如鲁迅先生自己说过,他写《阿q正传》,是想暴露国民的弱点,是想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

对与阿q的悲惨一生,我感到无奈,我感到惋惜。

寒假里,为了丰富我的知识,我到书店借了一本《阿q正传》来读,里面生动有趣的情节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阿q正传》是20xx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鲁迅创作的中篇小说。它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为主要特征的流浪汉阿q,描画出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国人的魂灵。

读完这篇小说,我深受感动。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我喜欢这部小说。

读《阿q正传》有感400字篇十一

从我国丰富的文学遗产中,我没有能够读到好的中篇小锐,其中虽有篇幅类似中篇的作品,但就其结构间架来看,却象长篇小说的雏形。中国的白话小说,来源于说讲。当场讲完,则为短篇,连续说讲的,则讲者和听者,都要求越长越好,这样就挤掉了中篇这个形式。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中国中篇小说的开山鼻祖。这篇作品,不只奠定了中国新文学的现实主义基础,成为永不磨灭的艺术珍品,也是我们研究中篇小说创作的最好范本。中篇小说不能是短篇小说的拉长,当然也不能是长篇小说的纲要。它区别于短篇小说之处为:一、中篇小说应该极力创造典型人物。短篇小说的人物,当然也要求典型化,但因为篇幅短小,有时以所刻划的现实,所发挥的思想,所含蕴的感情,把作品充实起来,提高起来。中篇小说,对于主题思想发挥,有更广阔的天地;在艺术结构上,有重大的回旋余地,更有可能从容不迫地进行抒写。二、中篇小说要向读者展示一个较完整的历史面貌,短篇小说,有时却不可能。有较完整的历史背景,才能映托出较完整的.典型性格。

《阿q正传》的历史背景,是中国的辛亥革命,选择的地点是小城镇和乡村。这个历史背景当然不限于辛亥革命这一年,甚至也不限子辛亥革命的前前后后,而是一个较长的或者说是很长的历史时期。鲁迅所创造的阿q这个人物典型,当然不是一个先进的典型,但他是一个成功的典型,有重大社会意义和历史意义。这一典型的出现,立即成为世界文学作品中有数的重耍典型之一。其原因在于,不只是历史背景上清晰地出现了这一个生命,是这一个生命的出现,使得读者看清了中国社会的这一个历史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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